第41章
他们这段时间打猎一直没敢离开部落太远, 就是怕多戈玛人突然偷袭。千防万防,没想到还是差点被人端了老家。
从山上下来的时候,看见部落外围黑压压的人群, 大伙儿吓得肝胆欲裂,丢掉手里的猎物,疯了似的往山下冲,脚底板砸得山石哗啦啦往下掉。
“杀!”升振臂一呼, 身后的人跟着一同叫喊,气势瞬间将对面压倒。
攻守瞬间逆转。
干格落人满腔怒火烧红了眼,嘶吼着追在多戈玛人后面猛打, 刀刃碰撞声、惨叫声和咒骂声搅成一片,震得林中宿鸟惊飞。
干图眼看大势已去,哪还敢恋战,急惶惶召集残兵仓皇逃窜。他们仗着有马,跑得飞快,几个落在后头的倒霉鬼被一箭射下马背, 惨叫着摔进泥里,瞬间没了声息。
冬带着人一口气追出去十几里地, 实在追不上了才恨恨折返。
这一仗,双方死伤加起来足有四五十人。干格落这边死了二十七个,算是惨胜,活下来的人脸上也看不出半点喜悦。
赵宝钢跟着大伙儿去收殓尸首的时候,整个战场压抑得让人喘不上气。满地狼藉中, 好些人前两天还围坐在火堆旁聊天打趣,转眼就天人永隔。
作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现代人, 他以前连电视里的血腥镜头都不忍多看,此刻却要亲手把那些破碎的尸骸一块块拼凑起来, 捧回部落。
手指触到冰凉的残肢时,他胃里一阵阵翻涌,喉头发紧,额上的冷汗顺着鬓角往下淌,分不清是怕还是痛。
第二天,部落为死去的二十七个人举行了祭祀仪式。
他们被埋葬在后山上,全族男女老少都赶去送行,山风呜咽着掠过林梢,像天地也在低低哀哭。
祝为他们念诵祈祷词,苍老的声音被风撕扯得断断续续,祈求天阳神把他们带去一个没有疾病、没有战争,温暖又富足的地方。
送行结束后,他们把多戈玛人的头颅齐齐切下,一个个插在木棍上,沿着部落外围竖了一圈。血肉模糊的头颅在风中微微晃动,眼睛黑洞洞地瞪着远方。
这么做,一是为了泄愤,二是恐吓其他部落,让他们知道,侵犯干格落就是这个下场。
赵熠被这血腥的场面吓得浑身冷汗淋淋,半夜烧得直说胡话,整个人缩在兽皮里不住发抖。
刘丽华急得手忙脚乱,连夜跑去祝那里讨了药,给儿子灌下去,直到发了满身的汗,热度才慢慢退了些,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日忙于部落事务,这一晚并没有回赵家住。
深夜,赵宝钢和刘丽华都睡不着。这两天经历的事,比他们上半辈子遇见的加起来还惊心动魄。风从缝隙里钻进来,带着淡淡的血腥气,让人心里一阵阵发紧。
刘丽华尤其缓不过神,她一个老实巴交的妇女,穿越前跟人红脸都少有,如今却举起斧子要去拼命。
早些时候她还觉得原始部落的日子也不错,这会儿却像被一记响亮的耳光扇醒了。
她瞪着漆黑的屋顶,思来想去,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一丝颤抖:“老赵,咱们不能留在这儿,这压根儿不是咱们待的地方啊!”
赵宝钢翻出许久没抽的烟,摸索着点了一根。橘红色的烟头在黑暗中明明灭灭,照出他紧锁的眉头和额上的深纹。沉默了好半晌,他才缓缓开口:“我也想过离开,可是不行……”
“为啥不行?咱们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下山时留的那些记号,经过一整个冬天,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再说——”他停顿了一下,嗓子眼像被什么堵住,“咱们也不能在这种时候走。”
这一冬,干格落对他们多有照顾。要不是部落收留他们过冬,一家三口早就冻死在外面了。打仗的时候,大伙儿明显把他们护在身后。
出去打仗那会儿,身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拉住他说:“钢,你没经历过厮杀,也不会打猎,还是小心些,待会儿打起来,你站我后面。”
老人叫八,已经五十多岁了,在部落里绝对算得上年长的。
平日里在石那里刻东西的时候,他常来找赵宝钢闲聊。钢为大伙儿带来了火炕,还提起过用石头建屋子的事。八觉得,钢的命比自己重要,有他在,干格落肯定会越来越强大。
多戈玛人冲上来的时候,八用命把赵宝钢护在身后。对方的弯刀斜劈下来,狠狠砍在他的脖子上,滚烫的鲜血猛地喷溅出来,糊了老赵满头满脸。
那种温热的、带着铁锈味的触感,像烧红的烙铁一样烫进赵宝钢心里,让他心如刀绞。他当过兵,骨头里刻着军人的那股不服输。今天干格落保护了他们一家,他怎么能转头就抛弃他们?
老赵哆嗦着手把烟头摁灭,用力碾了又碾,火星在黑暗中迸散又熄灭。下定决心道:“丽华,咱们得有良心,不能在这时候走。”
刘丽华沉默半晌长长的叹了口气,“哎…我知道了。”
*
这几天升安抚好失去亲人的族人,胸中那股火却越烧越旺。
干格落从来不是被动挨打的性子。平日里他们不去打别人已是克制,如今被人欺负到家门口,要是忍气吞声,还怎么在这片土地上立足?
部落里的勇士们个个争抢着要攻打多戈玛,喊声此起彼伏,眼睛里烧着同样的怒火。
最后挑出六十七人,备足食物和兵器,升亲自率队前往袒图附近,直扑多戈玛。
日的腿伤虽已痊愈,升却没让他同去,他按着儿子的肩交代,“你留在部落,带着其他人打猎,每隔五日补给一次。”
“好!”
“多戈玛人难缠,加上那边地形开阔,更适合骑马冲锋,我们不能正面对拼。这场仗可能要打很久,食物不能断,兵器也不能少。”
日用力点头,“我明白,一定保证武器和食物送到!”
升捏了捏儿子的肩膀,手劲里多了几分沉重,“如果我在那边出了什么意外……你一定要守好干格落。”
日的眼眶一下就红了,声音却稳得住:“阿父放心。”
干格落开启了全民皆兵的状态。大人小孩一齐上阵,捡石头、磨箭头,石那里从早到晚人满为患,敲打声、磨石声此起彼伏,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备战的火药味。
赵熠也头一回跟着日他们上山打猎。
从最基础的射箭开始,练准头,练眼力,当然还有臂力。弓弦绷得他手指发麻,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可他还是咬着牙一遍遍坚持。
他明白,想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就必须学会这些最基本的生存本事。日不可能时时刻刻护在他身边,万一再遇上这样的事,他得有自保的能力。
虽然很辛苦,但是赵熠进步的速度很快,连老猎人都夸他射箭准头强。
赵熠还自己研究出驽,穿越前他对弩就很有兴趣,还买过一个合金的。虽然自己手搓出了的弩跟后世的威力相差很远,但却弥补了他臂力不强的缺点,不用一直拉着弓瞄准。
大家伙对这个东西十分感兴趣,也学着做了几把,石还无师自通的加大了弩箭的个头,做出一把能发射长箭的弩。
这东西力道大的离谱,几百米开外能一箭射死一头野猪,缺点就是太过笨重,但十分适合防守。
日直接把重弩搬到哨山上,万一那些多戈玛人再来,他能射更远的目标。
*
话说回来,那日干图带着残兵败将狼狈逃回部落,气的大发雷霆。
这一仗打得窝囊至极,还没等施展拳脚就被打了回来。
尤其是折损了这么多人马,一匹好马要驯上好长时间才能用,这次攻打干格落,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首领阿古拉听完儿子从头到尾的叙述,眉头越皱越紧,像刀刻的沟壑深深嵌在额上。
“你是说,他们的人比咱们多?”
干图重重点头,“千真万确!路上我们先遇上一支三十人左右的队伍,我留下塔吉带人跟他们周旋,结果塔吉那一队一个都没回来。
等到了干格落下游,没过多久身后又冒出三十多人。我以为这就是他们全部的人手了。”
他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没想到打了半天,山上又冲下来好多人!”
当时那帮人从山上一拥而下,气势吞天,干图根本顾不上细数,吓得赶紧下令撤退。
干格落的人数跟他们早前估算的实在差太多了!
这个冬天冷得离谱,多戈玛部落光冻死的就有五六十人,周边不少小部落甚至整族冻灭,活下来的寥寥无几。
袒图与干格落合并前虽有些人数,但经此一冬,肯定也死得差不多了,哪想到活下来的人比预想的多了太多,才让他们措手不及,其实真要正面硬碰,干格落未必能赢。
老阿古拉缓缓转动着拇指上的扳指,那东西是他从一个中原将领的手上砍下来的,从那以后,他也学着用中原人的模样琢磨事情。
或许选择攻打干格落,本来就是个错误的决定。可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到如今,只能硬到底。
“准备好第二次进攻,在干格落喘过气之前,打垮他们。”
“是!”干图咬着牙,用力按住隐隐作痛的胸口,这一箭之仇,他早晚要还回来。
然而他们不知晓的是,干格落早已经开始朝他们进发……
第42章
天气愈发和暖, 前几日山头上还光秃秃的,一转眼,漫山遍野便换了新装, 葱葱茏茏的绿意像潮水一般铺展开来,把整片大地都浸成了一块温润的翠玉。
距离那一场惨烈的战事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干格落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宁静。
部落里的炊烟照常升起,孩子们在阳光下追逐奔跑, 仿佛那片被鲜血浸透的坡地,不过是场短暂的梦。
但对赵家三口人来说,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却像一道看不见的阴影, 迟迟不肯散去,尤其是刘丽华。
从前她隔三差五便要下山去串门,东家长西家短地聊上半天,日子倒也松快。可这段时间,她整天窝在屋里,常常一个人坐在灶膛边出神。
有时眼前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些死状凄惨、血肉模糊的面孔, 心头便一阵阵发紧,手脚冰凉, 生怕哪一天丈夫和孩子也会倒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再也起不来。
父子俩轮番变着法儿地安慰,好话说尽,可刘丽华眉间的愁绪就是解不开。老赵急得整宿整宿睡不着,才几天的工夫, 鬓角竟生生愁白了一块,看着平白老了好几岁。
这天上午, 苗抱着孩子来了。她的第五个孩子是个粉嫩嫩的女娃,起名叫“树”, 盼着她能像山上的大树一样,挺拔、结实,长命百岁地活下去。
“苗来了,快进屋。”刘丽华听到动静,忙掀起帘子让她们进来。
“好久不见你去我那了,今天暖和,就带着树过来看看你。”苗说着,仔细地上下端详了刘丽华一番,眼里露出担忧,“华,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是生病了吗?”
刘丽华用力搓了把脸,牵出一个勉强的笑:“没有,就是这阵子总睡不好觉,一闭眼就做噩梦。”
苗伸握住她手,语气里满是真切的关怀:“是因为看到那些死了的人吗?”
“嗯……有一部分原因吧。”刘丽华垂下眼,声音低了下去,“毕竟在我们那里,可从来没见过这些。”她的目光投向外头明晃晃的日头,那日的喊杀声似乎又隐隐在耳边回荡。
尽管苗不太能理解那种从太平盛世陡然跌入血腥场面的冲击,却依旧细心的安慰道:“华,不要想太多。升已经带着人打到袒图那边去了,多戈玛人暂时不会再过来的。”
“哎,不提那些了,看看我们小树胖了没。”刘丽华朝苗怀里的孩子拍了拍手,声音也轻快了起来,“来,大娘抱抱。”
苗将孩子递过去,两个多月的小树长得白白胖胖,一头柔软的胎发贴着头皮,身上只裹了张用兔皮缝的小毯子,里头光溜溜的,小胳膊小腿像刚出水的藕节。
“哎呦,我的小宝贝,怎么光着身子就出来了,冷不冷啊!”刘丽华心疼地把孩子贴在自己胸口。
苗笑着解释道:“这光兔毛软软地围在身上,不冷的,其他的布料贴在身上,树会哭。”
也难怪,她们哪有什么好布料,从山下换回来的都是些刮皮肤的粗布。刘丽华教她们编的毛衣更粗糙,小孩子皮肤嫩得跟剥了壳的蛋似的,贴上去自然不舒服。
“你等等,我给你找块布。”刘丽华把孩子还给苗,转身去翻自己带来的包裹。找了半天,从最底下翻出她去年夏天来时穿的那件半截袖。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天气冷就被她收起来了。
这还是她在商场打折时买的,纯棉的,才三十九块钱,质量却很不错。
本来想留着夏天再穿,可山里头蚊虫毒,半截袖根本穿不住。刘丽华拿起石刀,比划着把衣服割开,飞针走线,给小树做了两件贴身的小衣裳。
她手巧,孩子的衣服做起来也简单,半连体的样式,下面开了裆,既方便把尿,又能护住小肚子不受凉。那柔软的棉布上,还带着一点点细碎的小碎花,在这间粗糙的土屋里,显得格外鲜亮。
苗迫不及待地给小树换上,眼睛一下子亮了:“天呐,这也太好看了!”
小树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份柔软舒适,躺在母亲怀里,蹬着肥嘟嘟的小腿,藕节似的胳膊一舞一舞,嘴里发出“咿呀咿呀”欢快的叫声。
稚嫩的声音像一泓清泉,直直流进刘丽华心里,惹得她终于开怀大笑起来。心头压着的那片阴霾也仿佛被这笑声撕开了一道口子,一点点地散开了。
把苗送出门,刘丽华掐着腰,在门口站了许久。
午后的风暖暖地拂过面颊,房前屋后那片地果已经开了花,紫白色的小花藏在宽大的叶片下,一派生机勃勃的样子。
她忽然想起自己那袋子宝贝似的小米,心里一动,赶紧转身进屋拿出来,舀了清水细细地泡上。只等泡出白嫩的芽尖,就能撒到土里播种了。
赵熠和日从山上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看见母亲坐在门口的石墩上,垂着头挑拣着干瘪的谷子。阳光落了她一身,将她的侧影勾出一道柔和的边。
赵熠心中一动,涌上一阵欢喜,连忙快步走上前去:“妈,你咋把谷子拿出来了?”
“到时令了,得赶紧种上,不然过段时间就晚了。”刘丽华抬头看了儿子一眼,眉目舒展了许多。
刚巧赵宝钢也扛着工具回来了,一见妻子这幅重新有了奔头的模样,压心头多日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咧开嘴憨厚地笑了,也不多说话,放下东西坐到她身边帮忙一起挑拣。
“这点谷子,种哪儿啊?”赵宝钢问道。周围平坦的土地不多了,往山上种肯定不行,草木太盛,谷子争不过它们,根本长不起来。
刘丽华早盘算好了:“你抽空去问问,河岸下游那片空地让不让咱们种。”
那里之前借给过袒图人落脚,后来他们搬回山上,地又重新空了出来。上面原本搭的茅草屋子,经过一整个冬天的狂风肆虐,早就七零八落被吹散了,只剩下地上挖的地炕还在。
不过倒也好办,回填一下就能种,而且地底下都是烧过的草木灰,土地肥得发黑,长庄稼再好不过。
“成,明天我就去问。”
第二天,赵宝钢找到部落里几位长老,把这事一说,大伙都没什么意见。他们对种小米这件事感到十分新奇,以前只隐约知道中原人会摆弄这些,把种子埋进土里就能变出吃的,却不知道怎么弄。
赵宝钢笑着跟他们解释:“这东西吃起来可比地果解饱,扛饿。而且它还耐放,只要储存好了,放个两三年都不会坏。”
一旁的平一听,神色顿时认真了起来,“真的?真能放这么久都不坏?”
“对,谷子脱了水,存放的时间可长了。就是不能着潮,一旦受潮发了霉,就不能吃了。”
这话在平心里激起了巨大的波澜。部落里一到春天,存粮就告急,储存了一冬的地果这个时候基本上都吃完了,没吃完的也都干瘪发烂,没法入口。
光靠打猎,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加上如今正和多戈玛人开战,猎到的肉食要优先供给前方的战士们,能分到部落老弱妇孺嘴里的,就更少了。
大家伙基本上都是一天勉强吃一顿,赵家稍微好过一点,去年晒的地果干还有些剩余,可也只能保证一天两顿,还都只是半饱。
如果能把这些小小的谷粒大面积地种起来,等到收获,那春天是不是就再也不用忍饥挨饿了?
平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半晌,决定召集其他几位留守的长老和兰,晚上一起商议此事。
入夜,平把没去前线打仗的几个长老和兰都叫了过来,将白日里赵宝钢的话原原本本说了一遍:“今天钢过来找我,想要用河岸下游那片平地种谷子。”
元随口道:“用呗,那片地咱们现在也用不上。”
兰心思细腻,望向平:“谷子,就是中原人种的那种东西吗?”
平点点头,“钢说,这种子打下来的粮食,可以保存整整两个年头都不会坏。如果能多种一些,咱们存起来,兴许下一个春天,下下个春天,就再也不会挨饿了。”
几位长老互相看了看,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压抑不住的憧憬。纷纷点了点头,议论声在昏暗的火光里此起彼伏。
殊不知,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决定,仿佛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即将把这个以狩猎为生的部落,缓缓推向农耕的岸边。
*
河岸下游那片地,算是正式交给赵家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边之前打过仗,死过人,土地里渗过血的缘故,周围的野草长得格外嚣张茂盛,比旁边的地硬生生高出两寸,粗壮的根茎死死扎进土里,除草的时候,费了好一番死力气。
夫妻俩一连忙活了一个多星期,才将将收拾出两亩地来。老赵累得腰间盘突出的老毛病又犯了,晚上躺在炕上疼得直哎呦。
赵熠跪坐在一旁,一边给父亲揉腰,一边心疼地劝道:“爸,要不咱们少种点吧。我和日天天打猎,也没空过来帮你们。”
老赵趴在炕上,声音闷闷的,却透着一股子倔强:“不用管我,你们该打猎打猎。我就是总不干活,冷不丁干得猛了就犯病,等锻炼出来就好了。”
坐在一旁的日忽然开口道:“等我上山再打着野猪,给叔割一挂新鲜的。以前部落里要是有人腰腿痛,就剥了野猪的尿泡,趁热贴在身上。”
“管用吗?”刘丽华眼睛一亮,追问道。
“挺管用的,下回抓了,就给叔试试。”
“哎。”老赵闷闷地应了一声,缓了口气,又打听起前线的事,“你阿父那边,现在打得怎么样了?”
“还打着呢。前阵子偷袭了多戈玛人的牧场,射杀了他们十多匹马。”
“好家伙!”老赵强撑着翻身坐起来,疼得又是一咧嘴,“咱们这边有人受伤吗?”
“伤了两个,都不重。上次送猎物的时候,已经跟着我们一起回来了。”
“那就好,那就好。”
虽然他们暂时还接触不到前线最惨烈的厮杀,但谁能保证那帮凶悍的多戈玛人不会再一次像幽灵般杀过来?光是想一想,就让人脊背发凉。
吃完晚饭,日便照旧套上外衣,准备下山带着人出去巡逻。如今不单要提防多戈玛人,还要时刻警惕别的部落趁火打劫。
“等等,我也去。”赵熠三两下套上衣服,匆匆跳下炕沿。
日站在门口等他穿鞋。外头月色清明,星子稀疏地缀在天鹅绒般的夜幕上,空气里还残留着几分寒凉。
日很自然地牵起赵熠的手,两人顺着屋前那条曲折蜿蜒的小路,慢悠悠地往下走。
这段时间因为打仗和巡逻,神经总是紧绷着,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安安静静地两个人待在一起了。
“这场仗……到底要打到什么时候啊?”赵熠望着远处黑黢黢的山脊,轻声问道。
“阿父说,什么时候把多戈玛人彻底打跑,咱们才能安定下来。”日顿了顿,“他们本来也不属于这里,如今不过是让他们哪来的回哪去。”
“说起来,这些人跟我从历史里学到的一个游牧民族特别像,走到哪就侵略到哪,天生嗜血好战。”赵熠微微蹙着眉头。
“历史,是什么?”日好奇地转过头。
赵熠想了想,“历史啊……也许,我们现在所经历过的每一件事,都会成为历史。”
日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熠总是会说一些他听不懂,却又觉得很有意思的话。他没有再追问,只是捏了捏赵熠指腹上因连日劳作和拉弓而新磨出的茧子,心里泛起一阵微涩的怜惜:“这阵子累吧,天天跟着我往山上跑。”
“还成,累点心里踏实,你都不知道,那天多戈玛人突然杀过来的时候,我心里怕成什么样……”
日伸手揉了揉他半长的头发,温热的手掌落在后脑勺上,带着一股安定人心的力量:“别怕,有我在呢。”
赵熠蹭了蹭他的手心,又问:“下次去前线送猎物,是什么时候?”
“后天。”
“我想跟你一起去。我还没见过袒图是什么样呢。”
日微微蹙眉,本能地不想让他以身涉险:“那边危险。”
“你去就不危险了吗?”赵熠反问,目光执拗,“我去了,兴许还能帮上忙。”
日沉默了片刻,终究拗不过他,松了口:“那……提前跟叔婶商量好,别让他们悬着心。”
“好!”赵熠一下子高兴起来,纵身往上一跃,像只树袋熊一样趴到日宽阔的背上。日下意识伸手稳稳地托住他,背着他慢慢往下走。
快到河边的时候,迎面遇见了田一行人,他们负责前半夜的巡逻,后半夜的警戒则由另一批人轮换。
赵熠脸皮一热,连忙从日背上跳下来,红着脸跟他们打了声招呼。
田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甚至还有人笑着用肩膀撞了撞日,挤眉弄眼地打趣:“你们俩啥时候拜月啊?拜月节都快要过去了。”
日笑了笑,火光映着他的侧脸,线条柔和了些:“不着急。”
哪里不着急,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急。奈何老赵私底下找过他,恳切地跟他谈了许久,说现在拜月还不是时候。且不说这场仗还没打完,刀光剑影里办喜事也不吉利,就说两人以后过日子,总得有个遮风挡雨的小窝吧。
日也知道这事急不得,他想给熠一个安稳的家,让熠不用再担惊受怕,不用再夜半惊醒,为了这个他愿意等。
旁边的方也凑过来起哄:“不说日了,田,你和加啥时候拜月?”
田被日头晒得黝黑的脸上,顿时浮起两团害羞的红晕,他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笑着:“快了快了,到时候,你们可都得来参加我的拜月礼!”
加是个脸蛋圆圆、看着就喜庆的胖姑娘,从坦途部落合并过来的。
刚来的时候,田就一眼相中了她。这一整个冬天,没少腆着脸往人家那儿送肉。加也看中了他的踏实可靠,两人悄悄交换了信物,只等着打完仗就举行拜月礼。
一转眼,那些曾经还在一起撒尿和泥的光屁股玩伴们,一个接一个地都要成家了。
第43章
要去袒图的事, 赵熠跟爸妈磨了两天,他们才勉强松口。
晨光微亮,透过两扇小窗户照进屋子里。
“你这孩子, 一点儿不让我省心,非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万一遇上那伙蛮匪可怎么办?”刘丽华一边收拾路上的行囊,一边絮絮叨叨地念着儿子。眉头皱得紧紧的, 手里却一刻也没停。
“放心吧,有日在呢。”赵熠语气轻松,朝身旁努了努嘴。
日也跟着挺了挺胸膛, 声音沉稳有力:“放心,我会保护好熠的。”
这一趟,如果不遇上恶劣的情况,来回少说也要六七天。若是赶上下雨或是凶猛野兽,恐怕还要耽搁得更久。刘丽华把家里仅剩的那点地果干和攒了好些日子的鹅蛋全都塞进了行囊里。
“妈,不用带这么多吃的, 我们路上还能打猎呢,不缺食物。”
“拿着吧, ”刘丽华拍了拍包袱,“穷家富路,这些东西你们路上吃起来方便,我和你爸在家随便对付一口就行,饿不着。”
收拾妥当, 赵熠转过身,认真嘱咐爸妈:“你们在家少干点活儿, 千万别累病了。”
“行,知道了。”嘴上答应得痛快, 可两口子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哪里舍得少干一点儿。华夏民族骨子里流淌的种田基因,让他们在这青黄不接的春天里,心里总悬着一根弦,不囤够过冬的食物,他们睡觉都不踏实。
山脚下那两亩地刚种完,两口子又马不停蹄地开始琢磨着种菜。
开春后,山坡上窜出了一丛丛野毛葱,细细长长的,像极了未被彻底驯化的野葱,味道也和大葱几乎一模一样,就是茎秆纤细,跟韭菜似的。
两口子抽空上山挖回两捆,仔细地栽在门前那片开垦出来的小菜园里,又撒上烧过的草木灰当肥料,盼着这些野葱能沾点家养的福气,长得粗壮些。
山上还有种带着酸味儿的野菜,是部落里女人们常摘来果腹的东西。苗曾领着刘丽华去山上采过几次,做法也极简单,拿滚水焯一下,撒上几粒粗盐,搅一搅便能下肚。刘丽华也试着移栽了一些在屋旁,不知道能不能活。
除了这些吃食,家里的那几只大鹅倒是最争气,雷打不动地每天下一枚蛋,给一家人添点荤腥,日子虽然清苦,倒也不算特别艰难。
*
另一头,赵熠跟着日一行人,正日夜兼程地朝袒图部落赶去。
队伍里,人们肩上扛着沉甸甸的石器,手里牵着几头活蹦乱跳的山羊和野鹿,脚下不由慢了许多。走了一整天,还没走到全部路程的三分之一。林间的光影斑驳,落在他们汗湿的脸上,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野草的气味。
这一趟拢共来了十六个人,带的食物勉强够那边的战士们吃上五六天。当然,他们在袒图一边骚扰多戈玛人,一边也能打猎贴补,此行主要送的还是武器。
打仗消耗石矛石箭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尤其是他们靠偷袭游击为主,大部分时间都是远距离放箭。这次带来的石箭极多,足足五百多支,被分捆装好,压在几个背筐里。
赵熠背了一大筐箭矢,爬山的时候额头上沁出豆大的汗珠,后背的麻布衣裳洇湿了一大片。日瞧在眼里,心疼得不行,伸手就要摘他的筐:“给我,我来背。”
“别,我能背动。”赵熠死死拽住麻绳不放,“你一个人都背了这么多东西了,不能什么都让你拿。”
“我力气大,拿得动。”
赵熠挑起眉毛,喘着气朝他笑了笑:“小看谁呢?我练一练,力气未必比你小。”
日被他逗得没了脾气,无奈笑道:“拿不动了就告诉我,别逞强。”
“得嘞,谢谢大哥!”赵熠双手撑着膝盖歇了一会儿,呼出一口白气,感慨道:“咱们要是也有牛马就好了,运送东西又快又方便。”
日抬头望了望前方的山路,回道:“马在这边很少见,只有每年秋天偶尔能看见野马群,但它们跑得实在太快了,根本追不上。”
“那牛呢?”
“中原地界倒是有,但太贵了,一头牛要拿几十张皮子去换。换回来还不知道能不能养活,实在冒不起这个险,所以一直没人愿意尝试。”
赵熠默默点了点头,心里也明白,部落的资源如此紧张,能保证大家伙儿吃饱穿暖活下来才是根本,只有先站稳脚跟,才能再去想别的。看来部落的发展,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经过三天半的翻山越岭,一行人终于踏上了袒图的土地。之前赵熠一直听他们说袒图比干格落好得多,心里并无什么概念,可当他真真切切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才明白什么叫天阳神赐福的地方。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绿色,平坦的草地像铺开的绒毯,几乎看不到尽头。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从远处黛青色的山峦间蜿蜒而下,河水清澈见底,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碎金般的光泽,哗哗地奔腾向前。
草地上偶尔能看见灰黄色的野兔竖起耳朵跑过,远处山脚下,几头小鹿正悠闲地啃食着嫩绿的叶子。微风拂过,带着水汽和青草的清香,好一片祥和安宁的景象。
往前走了一段路,河岸边那被多戈玛人烧毁的房屋废墟便露了出来。残破的木头架子经过一整个春天的野蛮生长,已经被野草和藤蔓遮得严严实实,若不仔细看,很难想象这里曾经是一个聚满了人的热闹部落。
日一边走,一边指着远处介绍:“听我阿父说,最早袒图部落的人是从极远的北边迁徙过来的。那里终年冰天雪地,食物极度匮乏。后来有一天,天阳神给了先祖指示,指引他们翻越连绵的雪山走到了这里,最后在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上落脚,并给它取名‘袒图’,意思就是天阳神庇佑之地。”
赵熠听得入了神,不得不承认,这里实在比干格落好太多了。光是这上百亩平坦肥沃的土地,就够让人眼热的了。要是老赵看见了,估摸着能高兴得合不拢嘴。这片地紧挨着水源,不论种什么都方便,如果真能搬过来,发展农业简直是得天独厚!
升他们不在这里,为了偷袭多戈玛人,他们的营寨扎在紧挨着多戈玛地盘的那片山上。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一进丛林,光线愈发幽暗,只有零星的余晖从密不透风的枝叶间挤进来。日拿起骨哨吹响,尖锐清脆的哨声在山谷间层层回荡,像是某种不知名的鸟叫。
不多时,同样的哨声从另一边响起。“在那边!”大家精神一振,加快步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
不远处的灌木丛里,羚正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一见他们过来,立刻跳起来拼命招手,压抑不住兴奋地喊道:“这里,这里!早上我还念叨着你们什么时候到,今天就来了!”
一行人走过去,只见附近用干草和树枝简单搭了几个低矮的窝棚,旁边拿石头垒了灶台,上头架着几口正冒着热气的石釜。
“这一路辛苦了。”羚和旁边的人赶忙上前,接过他们身上沉重的背筐。
赵熠连忙摆手,真诚地说:“不辛苦,不辛苦,你们在这里才叫辛苦,还要时刻面对危险。”
羚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笑道:“打多戈玛就是为了夺回我们自己的家,再危险也值得!”
日环视了一圈简易的营地,问道:“怎么没见我阿父他们?”
“首领带着其他人去多戈玛那边骚扰去了。”
“这段时间战况怎么样?”
羚一边归置着东西,一边回道:“那边警觉性变得很高,基本遇不上落单的人了。我们偷袭过两次马场,但第二次中了埋伏……死了六个人,后来我们就再没去偷过马场了。”
尽管大家都知道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可听到同族的死讯,众人的心头还是一沉。
羚咳了一声,换上一副轻快的语气:“不过,我们也杀了他们不少人呢,这段时间少说也有……”他低头掰着手指头数了数,“二三十个吧!”
确实不少了。多戈玛部落拢共也就三百人,去年冬天死了不少,攻打干格落时据说也折损了三十多人,如今又接连被偷袭消耗,部落里能拿武器的恐怕已经不足一百人了。
他们比干格落这边更焦头烂额,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
如今他们连打猎都不敢分散开,部落里日夜有人巡逻,马场也离不了人,可以说是人人自危。这种高压之下,人的精神紧绷到了极点,时间一长,部落里难免生出许多反对的声音,觉得当初就不该去打干格落。如今这些野蛮人的报复让他们疲于应付,不知道哪天灾难就会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
其实升这边也一样,两边都在咬牙僵持,就看谁先撑不住。
天色快要黑透的时候,升一行人才行色匆匆地赶回来,同时还抬着两个浑身是血、昏迷不醒的伤员。
“这是怎么了?”大家心头一紧,连忙围了上去。
森的脸上带着激战后的亢奋与疲惫,语速飞快地说:“在凼底撞上了一队多戈玛人,他们人不多,首领直接带我们冲了上去,杀了他们九个人,跑了五个!”
可惜自己这边也有两个人受了重伤,其中一个被齐肩砍断了胳膊,脸色白得像纸,气若游丝,不知道还能不能撑过来。血腥味在傍晚潮湿的空气里弥漫开,让人心头堵得难受。
升叫人把两名伤员先抬下去全力救治,自己走到儿子身边,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沙哑地问道:“部落里怎么样?”
日扶着父亲坐下休息,沉声道:“挺好的,就是打猎的人手少了,食物有点不够分。”
“撑过这个春天就好了,”升的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望向远处多戈玛的方向,“多戈玛也快撑不住了。这段时间,他们就像被追急了的猎物,见到咱们的人就发疯似的不要命地冲。”
他咧了咧嘴,露出一丝笑意,那笑意里却透着凛冽的杀机,“瞧着吧,用不了多久,他们要么选择滚远,要么就得跟咱们大打一场。等把他们赶走,那片土地,也将是我们的!”
第44章
受伤严重的那位勇士当天夜里就不行了。他躺在铺着枯草的地上, 胸口微弱地起伏了几下,便再也没有动静。大家把他抬到旁边的空地上,围成一个圈, 低声念着祝福的咒语为他送行。
夜已经很深了,山里的风带着潮湿的凉意从谷底灌上来,吹得火光摇摇晃晃。不知名的夜鸟在远处的林子里叫了两声,凄厉厉的, 像是也在为谁哭丧。
赵熠站在人群中,看着地上那张已经失去血色的脸,心里说不出的酸楚。
这样的伤如果放在后世, 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概率可以救活。清创、输血、抗感染、显微外科手术,就连断掉的肢体都有可能接上。可在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只能等死。
他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也学着其他人一样念着祷告的词。那些音节他并不完全懂, 只能含含糊糊地跟着重复。
这里距离干格落太远了,天气又暖和, 把人带回去恐怕路上就烂了。森带着几个人干脆把他抬到山上一处地方埋葬。那里曾是袒图人埋葬的地方,森说,他们身上流着袒图的血,死了葬在袒图人的坟里,也算是回家了。
泥土一铲一铲落下去, 闷闷地砸在草叶与碎石间。
忙完的时候,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 日赶紧拉着赵熠找地方睡一觉。
两人找了一处避风的石窝子,铺了些枯草, 上面再搭一张皮子。赵熠窝在日的怀里,身体累得像散了架,眼皮沉得睁不开,但脑子里还像放电影似的不停重复着刚才看见的画面,太阳穴突突直跳。
“我有点害怕。”赵熠闷闷地说。
日沉伸出手一下一下顺着他的脊骨,像是在安抚一只受了惊的小兽。“别怕,”他低头把下巴抵在赵熠的发顶上,声音低而坚定,“我会保护你。”
“如果我们变得很强大,是不是他们就不敢打咱们了?”
日的声音有些喑哑,带着一种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疲惫:“很难,干格落发展了那么多年才从一个小部落变成今天的模样。”
狩猎民族发展的弊端之一就是食物短缺。除了山上的野兽和地果,其他食物来源太少了。部落的人多了反而变成一种负担,在春天这样的季节会饿死很多人。不是打仗打死的,是活活饿死的。
人数多不起来,部落的实力自然不可能太强大。如果遇上自然灾害,可能一个部落悄无声息就没了。就像被风吹灭的火堆,连痕迹都不会留下多少。
可惜自己空有一肚子的知识,却不知道如何下手帮忙。
“别想太多,快睡吧。”日的手臂收紧了些,把他往怀里拢了拢。
赵熠换了个舒服的位置,把脸埋进日的颈窝里。熟悉的味道和炙热的体温一点一点驱散了深夜的寒凉,终于把他拽进了梦里。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得回去,受伤的人需要尽快送回部落让祝医治。
日原本想替阿父留下,但被拒绝了。
升把手搭在日的肩膀上,摇了摇头,“你不了解这边的地形,也不熟悉多戈玛人的打仗习惯,还是我留在这里比较方便。”
昨天回来得晚,乱糟糟的也没顾得上说话,升看了眼旁边的赵熠,上下打量了一番,捏了捏他的肩膀,夸赞道:“结实了许多。”
他还记得上次离开的时候,这小子嫩得还像只兔子,皮肤白净净的,一看就没吃过什么苦。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晒黑了不少,站在一群战士中间不再显得格格不入,这才是部落里的好儿郎该有的模样。
赵熠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耳根微微发烫。
“去吧,回去的路上小心一些。”
一行人来去匆匆,踩着晨露朝干格落赶去,归途还算顺利,只有中途遇上了狼群。
要说这些狼也不长眼,追谁不好追上这一伙瘟神。几个人迅速散开,呼喝着形成包围圈,不到半个时辰,七头狼就倒在了血泊里。
打扫战场的时候,有人在一处岩缝里发现了一窝狼崽子,巴掌大小,毛茸茸地挤作一团,嘴里发出细弱的呜咽声。应该是刚满月不久,母狼大概就在刚才被猎杀的几头狼之中。
有人提议一并处理掉,留着也是祸害。
赵熠蹲下去看它们,那些小东西大概是闻到了陌生的气味,抖得更厉害了,四只小身体挤在一起,像一团灰扑扑的棉花。心里突然泛起一丝不忍,伸手把几只崽子捞起来,放进背篓里。
回到部落的时候,离老远就看见山下河岸边那片绿油油的谷田。赵熠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谷子,长出来了!”
那片谷田沿着河岸铺展开去,嫩绿的叶片密密匝匝地挤在一起,风一过来,整片田就漾起细碎的波浪,一层推着一层,发出沙沙的轻响。
在满山野草和灌木的荒芜里,这片整齐的绿色显得格外扎眼,也格外孤独。它像一块被精心绣在粗布上的花纹,与周围的底色格格不入。
*
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种地的学问是老农们在土地里摸爬滚打了上千年才总结出的规律。墒情、节气、轮作、间苗、培土、打杈,哪一茬差一点,粮食都长不好。
为了这两片地,赵爸赵妈可谓是操碎了心。每天天刚蒙蒙亮,两口子就往山下走,到地里除草、除虫。在没有任何农药和化肥的加持下,所有的活只能靠一双手。
昨天下了半天雨,今天草就长起来了,夫妻蹲在低头拔草。几个打水的妇人从不远处的小河边经过,看见他们夫妻俩又在地里忙活,便站在旁边看热闹。
“华,你们种的这是什么啊?怎么瞧着跟草没两样?”说话的叫面,她歪着头,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讽。周围几个妇人也跟着捂嘴偷笑,目光在刘丽华身上来来回回地扫。
“还没长好呢,长出来就知道了。”刘丽华没抬眼,手上拔草的动作也没停。她对这几个人没什么好印象。部落里也不全是善良的人,就比如这个叫面的妇人,此前在苗那见过她几次,每次聊天都像找茬似的,说话夹枪带刺。说是聊天,其实句句都在敲打。
一次两次刘丽华没当回事,只当是自己多心了。次数多了才察觉出这妇人好像专门针对自己,就连称呼都是疏离的“外乡人”,丝毫没把他们当成部落里的一份子。那种排挤不是明刀明枪的,而是藏在故意拉长的尾音里,藏在和别人交换的眼神里,让你挑不出刺却又浑身不自在。
其实也能理解,现代人还有排外的呢,何况这种以部族生活在一起的古代人。一个封闭的群体,突然闯进来几个陌生人,语言不通、习惯不同、连吃饭的方式都不一样,不招人待见是正常的。
不过理解归理解,并不代表她就能笑着咽下去。她们不客气,刘丽华自然也懒得搭理,只低头拔自己的草。
几个妇人互相对视一眼,撇了撇嘴走开了。心里嘀咕着,起早贪黑种一片草,真不知道这些外乡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爸!妈!”远处传来一声喊,赵熠一行人正从山脊上翻下来。
“哎!老儿子!”刘丽华闻声连忙从地里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迎着儿子小跑了过去。老赵跟在后面,嘴角忍不住往上翘。
那几个妇人远远看见日一行人回来,立刻收敛了脸上的不屑,对首领和首领的儿子,她们还是打心眼里尊敬的。
“你们回来啦,袒图那边怎么样了?”几个妇人围上来叽叽喳喳地询问。
“还打着呢,这次回来还得继续往那边送东西。”队伍里有人应了一声。
刘丽华拉着儿子的手仔仔细细地打量,“没受伤吧?”
“没有,我们把东西送过去就回来了,首领没让我打仗。”赵熠任由母亲拉着,乖巧地转了个身让她看个够。
“那就好,那就好,快回家吧。”这几天担忧的睡不好觉,看见儿子平安回来可算松一口气。
日还要把受伤的人送去祝那边,赵熠便先跟爸妈回了家。
刚到家门口,身后的背篓里那几只小狼崽子适时地哼唧了起来,声音细细弱弱的。
“什么声音?”老赵停下脚步,疑惑地朝赵熠身后的背篓看去。
“路上猎了一窝狼,有几只刚满月的小狼崽子,我瞧着挺可爱的就带回来了。”几只小东西挤在筐底,灰扑扑的一团,还没学会怕人,大概是饿得慌了,张着嘴到处拱。
“养那玩意干嘛!”刘丽华的眉毛立刻拧了起来。她还记得刚来的时候差点让狼掏了的事,至今想起来还让她脊背发凉,对这种动物没什么好感。
倒是老赵饶有兴致地从筐里拎起一只小狼。那崽子被捏住后颈提起来,四只小爪子无力地蹬了几下便不再挣扎,老赵掂了掂分量,笑道:“这小家伙长得跟乡下的土狗崽子没什么分别嘛。”
“那可不一样,你没听说过养不熟的白眼狼吗?”刘丽华也拎起一只,皱着眉翻来覆去地打量。
小狼崽大概是饿了,嘴里发出哼哼的奶叫声,鼻头湿漉漉的,漆黑豆眼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刘丽华眉头拧得更紧了。
“我可跟你说,要养你自己找东西喂,人都吃不饱,可没别的东西喂它。”她把小狼崽放回筐里,拍了拍手,语气硬邦邦的。
赵熠和父亲对视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刘女士最是嘴硬心软。
几只小狼崽被连筐一起放进了大鹅的圈里。大鹅们被这群不速之客吓了一跳,伸长脖子嘎嘎地叫,翅膀支棱起来做出威胁的姿态。
日一行人把受伤的那位战士送到祝那里。
刚进屋,星和月就像两只小兽一样扑了上来,一左一右抱住日的腿。“日,你回来啦!”两个孩子仰着脸,眼睛亮晶晶的,声音里全是毫不掩饰的欢喜。
“别闹,这有受伤的人。”日轻轻把她们拨开。
两个孩子扭头一看,这才发现后面还抬着一个人,立刻安静下来,乖乖地让开位置看着大人们忙活。
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伤员安顿到床上。祝看见伤员的第一眼,眉头就紧紧皱了起来,心疼地把手放在额头上,嘴里低声念着天阳神保佑。
受伤的人是河的弟弟,他是被对方用套马绳子套住了身体,在函底被活活拖行了好长一段路。那边的地面上多是尖锐的石头和粗粝的泥沙,浑身上下被割得血肉模糊,几乎没有一处好的皮肤。
衣服的碎片和干涸的血痂糊在一起,已经分不清哪里是布料哪里是皮肉了。伤口里嵌着砂石和碎草屑,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发红发肿,散发出淡淡的腥臭味。
当天晚上回去的时候,升已经帮他简单地清理过伤口,涂了一些止血的草药,但条件有限,只能做到那个程度。
祝重新坐下来,一点一点地帮他把伤口里的脏东西挑出来,每碰一下,男人就在昏迷中抽搐一下,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呻吟。
祝涂了更多的草药上去,替他盖上一块干净的皮子。该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原始部落,人受了伤,靠的只有这副身体本能的挣扎。撑过去了就是活,撑不过去就是死,简单得残忍。
安顿好伤员,日还要去给那些牺牲战士的家属送信。这是最难干的活,比上战场杀敌人还困难一百倍。
每踏进一家门,就要面临撕心裂肺的哭泣和不可置信的追问。
怎么死的?有没有人给他收尸?他最后说了什么?那些问题每一个都扎在最致命的地方,压得人喘不过气。
日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跟他们解释,一个活生生的人出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
时间一晃来到了六月份。山野间的绿意浓得快要滴下来,到处都是疯长的野草和盛开的野花,
地里的谷子已经抽了穗,地果也结了果。老赵抽空拔出一根苗看了看,一根秧上挂了七八个地果,个头跟鸡蛋黄差不多大,这要是再长一个月,把养分都灌足了,肯定能有拳头大小!
他在心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两亩地的收成,保守估计能有五六百斤没问题。这还是用的野生品种,如果是换成现代高产的黄心土豆,两亩地轻轻松松上千斤。
回家把这事跟刘丽华一说,两口子高兴得差点没蹦起来。天知道这个青黄不接的春天是怎么过来的!真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吃野菜,吃得人脸色发绿,走路都觉得轻飘飘的。
等地果成熟就好了,刘丽华脑子里已经在盘算着怎么分配这批收成。晒一百斤地果干存到冬天当储备粮,磨十斤地果粉包饺子,余下的慢慢吃。
就在这样平静的日子里,一天,前往袒图送物资的人突然回来了。他们还没有翻过山脊,声音就已经先飞了进来。
有人扯着嗓子一路狂奔,“多戈玛人跑了!赶跑了!袒图赢了!”
消息像一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水面,激起的涟漪迅速扩散到了整个部落。
人们从屋子里钻出来,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情反复确认着,继而是拥抱、欢呼,也有人蹲在地上捂着脸哭了。
整个部落沸腾了起来,连空气都在跟着震颤。
第45章
山林间, 光线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洒下斑驳的光影,一只小鹿正低着头悠闲地啃食着嫩绿的草叶,浑然不觉四周潜藏的杀机。
忽然, 它像是听见了什么细微的响动,猛地抬起头,竖起耳朵四处环视,眼中满是警觉。
就在这一刹那间, “嗖”的一声锐响,一支飞箭猛地从密林深处疾射而出,带着破空的劲风直直扎进小鹿的侧腹。
小鹿疼得发出一声凄厉的呦呦哀鸣, 奋力甩开四蹄狂乱地奔逃起来。可跑了没几步便一头栽倒在地,四蹄抽搐,身体逐渐僵直。
“中了!”日脚步飞快地冲了过去,从腰间摸出锋利的石刀,手法利落地割开鹿的喉咙,鲜血汩汩涌出, 很快染红了一小片草地。
后面的田几人围过来,激动不已地喊道:“这个法子太厉害了!野兽只要中了箭, 根本跑不了多远!”
赵熠朝几人挑了挑眉,嘴角挂着几分得意的笑,这就是所谓的科技改变命运。
田口中的办法,便是在箭头淬毒,倒也不是什么见血封喉的烈性毒药, 而是一种叫迷糊草的植物,功效类似麻药。
之前他腿受伤时, 祝就曾给他涂过这种草药,如今把迷糊草捣碎成汁, 浸泡箭头,打猎的时候即使一箭射偏,猎物也会被麻翻在地,跑不了多远,打猎的效率大为提升。
自打和多戈玛部落的战争结束以后,压在大伙心头的石头总算是彻底挪开了。人们再也不用日夜赶工大批量制作兵器,所有人开始上山打猎、挖草药,为即将到来的下山交易做着准备。
不过升他们还没回来,虽然远远看着多戈玛人收拾了帐篷,赶着马群离开,但谁知道这些人会不会突然杀个回马枪,所以他们还得在那片区域巡逻一段时间。
众人合力将野鹿收拾妥当,便迅速在四周隐蔽起来。鲜血的气息会吸引大型的猎物,而他们今天的目标更为大胆,要猎杀一头猛虎。
虎皮的价格照比其他皮子要贵重得多,一块完整的虎皮,能够换来整整一筐粗盐。
赵熠第一次听到这个价格时,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一张虎皮换一筐盐,部落里的人还都觉得非常值当。
天知道一筐粗盐在后世不过区区几十块钱的事!可时代不同,物价自然也不能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但他私心里还是觉得这个买卖实在太亏了。
主要问题就是干格落的人不会说山下人的语言。
部落里唯一能和山下人勉强交流的只有祝,可她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太利索,根本无法长途跋涉下山。所以每次升带着人下山交易时,几乎全凭手势比划,能换多少算多少。
运气好遇到实在的商贩,能换回不少好东西,要是遇上黑心的,可能就只能换回些勉强果腹的粗盐。
祝也曾想过教几个人学习中原的雅言,可这对原始部落的人来说实在难于登天,升和日学了几次便纷纷放弃了。加上祝自己的中原话也忘得差不多了,时间一久,这事便就这么搁置下来。
如今赵家人来了,他们都会说中原话,赵熠还主动要求这次跟随队伍一同下山交易。
本来赵宝钢和刘丽华也想跟着一起去看看,可一听说这一去前后要走一个多月才能回来,二人便立刻歇了心思。
田里的地果快要成熟了,这几天他们看得格外紧,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半夜来偷,毕竟现在山上的野地果还没有长成只有葡萄大小,部落里的人大多还在忍饥挨饿中苦熬着。
话说回来,猎虎可绝不是件简单的事,一头成年猛虎重达四五百斤,挥起爪子能将人开膛破肚。
而且老虎极其聪明,一旦察觉无法战胜对手,便会毫不犹豫地转身逃离,山间草木杂乱难行,再想追上就难如登天了。
赵熠还没猎过老虎,心里不免兴奋中夹着紧张,他一边拍打着身上不断袭来的蚊虫,一边压低声音小声询问:“待会儿要是老虎不来可怎么办?”
日附在他耳边,低声道:“等不来也属正常,山间老虎极为稀少,通常一座山头也就一两头,能遇上全凭运气。”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赵熠的耳根上,弄得他耳朵发痒,心里也跟着痒了起来,忍不住往日身边挪了挪,伸手悄悄去调戏他。
日察觉到腰间那只捣乱的手,翘着嘴角也没阻止,直到那手滑到了下头,才轻咳一声按住,“别闹,老虎快来了。”
赵熠脸颊绯红,连忙抬起头四处张望,“在哪儿?我怎么没看见?”
“闻气味,老虎身上有股腥臊的味道,离得很远就能闻到。”日以前猎杀过一头猛虎,对这气味再熟悉不过。其他人也屏气凝神,目光如鹰隼般搜寻着老虎的踪迹。
很快,赵熠也闻到了日所说的那股气味,是一种类似铁锈的腥味,带着浓烈刺鼻的臊气。
他猛然记起,在刚穿越来的那一晚也曾闻到过同样的气味,想来这便是老虎身上独有的气息。
等了约莫十多分钟,山率先发现了老虎的踪迹,他神色骤然紧绷,嘴唇抿成一条直线,轻轻弹了一下手中的弓弦。
众人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一头体型巨大的棕褐色成年猛虎,正迈着沉稳而无声的步伐,缓缓向这边走来。
赵熠伏在草丛里,只觉得头皮一阵阵发麻。尽管还隔着几百米远,可那猛虎身上散发出的强烈压迫感,依旧让人手脚紧张得直冒冷汗。
“待会儿躲远些,别往前凑。”日沉声叮嘱,猎杀老虎跟打别的野兽完全不同,这猛兽一旦发狂,便是要命的买卖。赵熠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自然不会上前逞能,最多在远处用弩箭帮忙掩护。
很快,那老虎便走到了方才猎杀野鹿的地方,低头嗅了嗅地上残留的血迹,随即抬起硕大的头颅,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凶光四射地环视四周。
那模样,简直骇得人心胆俱寒,赵熠觉得自己的手抖得几乎连弩都要握不住了。
“嗡——”一声弓弦颤响,一支冷箭从草丛中疾射而出,狠狠扎进了老虎的前胸。老虎顿时发出一声震天怒吼,虎啸声炸开,震得整片山林都簌簌抖动,栖息的鸟群被惊得四散纷飞。
老虎瞬间锁定了攻击的方向,如同一阵狂风般冲了过来。
没有人敢正面和它硬碰硬,众人纷纷四散闪避。田跑慢了一步,那老虎便将他当成了目标,穷追不舍地扑了上去。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眼看田就要被虎爪撕咬,千钧一发之际,日沉稳地射出了第二箭,正中老虎的臀部。
剧烈的疼痛激得猛虎狂怒转身,舍弃田,转而朝不远处的日疯狂扑去。
箭头上的麻药对体型庞大的老虎似乎见效甚微,连中两箭,它的速度竟丝毫不减。赵熠在旁捏了一把冷汗,颤颤巍巍端起弩机,手却抖得怎么都瞄不准。
眼看老虎将□□得蹿上了一棵大树,那猛兽竟也抓着粗糙的树干往上攀爬。就在这生死一线的关头,赵熠终于强迫自己稳住呼吸,瞄准虎头狠狠扣动了机关。
弩箭的劲道远超普通弓箭,这一箭好巧不巧正中老虎的眼睛,疼得它嘶声嘶吼,疯狂地晃头挣扎。
趁它受伤混乱的刹那,日握紧石矛从树上纵身跃下,借助下坠的巨大冲力,加上全身的力量,狠狠将矛头钉进了老虎的脑袋。
与此同时,其他人也纷纷冲上前,将手中的长矛深深刺入老虎的脖颈。或许那迷糊草的药效终于开始发作,猛虎没怎么挣扎,便沉沉地倒了下去,再不动弹。
赵熠捂着剧烈起伏的胸口走上前,看着这偌大一头猛虎,仍心有余悸:“这家伙也太吓人了!刚才差一点就被它伤到。”
田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嘿嘿笑道:“还是得靠日!我都以为自己要交代在这儿了。”
日将矛拔了出来,甩了甩上面的血渍,沉声道:“先把血放干净,然后抬回去剥皮。”
赵熠还是不敢下手,绕着这只庞然大物转了一圈,心里暗暗感叹,怪不得古人都把老虎叫作“大虫”,这么一看,它匍匐在地的模样,确实像一条毛茸茸的巨虫。
日将老虎嘴里的牙拆了下来,擦了擦血递给他。“收好了,这东西戴在身上能吓跑野兽。”
赵熠掏出自己脖子上挂的项链看了看,跟此前送给自己项链上挂的牙齿一样,这应该就是日第一次猎的那头老虎。
心想等回去把这些虎牙磨好,给爸妈戴上,也好保个平安。
待一切收拾妥当,这头四百多斤的猛虎,被他们一群人连拉带拽拖下了山。
进了部落不少人都围上来看热闹,老虎可不常见,一年能猎一头都是幸运的事,更别说这七八个人毫发无伤的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