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二日一早,赵荞便匆匆去了镇上,回来的时候,沈清辞还在院子里,跟那把连枷较劲——她学着赵荞的样子敲打荞麦,动作依旧有些笨拙,额头上还沾了些许灰尘。见赵荞回来,她连忙停下动作,有些诧异:“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俺担心耽误地里的活,一大早就去了,镇上人还不多,买东西也快。”赵荞笑着晃了晃手里的布包,里面装着墨、红纸和宣纸,“你看,都给你买齐了,要是不够,俺再去买。”
沈清辞接过布包,小心翼翼地打开,看着里面的墨和纸,眼底泛起一丝暖意,轻声说了句“辛苦你了”,便拿着东西进屋放好。等她再出来时,就见赵荞已经敲打下了不少荞麦粒,铺在粗布上,金灿灿的一片。
“来,俺教你扬场。”赵荞拿起木锨,铲起一锨荞麦粒,对着沈清辞说道,“你看,要趁着有风的时候扬,手腕轻轻发力,把荞麦粒抛起来,风一吹,里面的壳和碎叶就被吹走了,剩下的就是干净的荞麦粒了。”说着,她演示了一遍,动作娴熟,荞麦粒在空中散开,碎壳和枯叶被风吹得飘远,落在一旁。
扬场看似简单,实则需要巧劲儿,不能太用力,也不能太轻。沈清辞学着赵荞的样子,拿起木锨,趁着有风,轻轻抛起荞麦粒,一开始还有些生疏,抛得要么太高,要么太矮,渐渐的,她摸索到了诀窍,动作越来越有模有样,扬起的荞麦粒均匀散开,碎壳也被吹得干干净净。
到了傍晚,张村长果然带着人来了——正是他们村开饭馆的后生,穿着一身干净的短打,手里提着一个竹筐。他仔细看了看沈清辞的萝卜,满意地点点头,一口气收了八十斤,掏出三百二十文钱递给沈清辞,笑着说道:“你这萝卜种得不错,新鲜又饱满,俺回去炒着吃、炖着吃都合适。俺明天帮你问问俺姐夫,他也是开饭馆的,说不定也需要,到时候再叫人来。”
赵荞连忙上前道谢,又跟那后生寒暄了几句,送走人后,她转头对着沈清辞,脸上满是欢喜:“你看!俺就说能卖个好价钱吧!若是明天他姐夫也能收个七八十斤,那咱们就只剩下几十斤萝卜了,到时候拉去镇上,能卖五文一斤,又能多换点钱!”
沈清辞掂量着手里的三百二十文钱,掌心传来沉甸甸的触感,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真切的笑容,眼底也变得亮晶晶的,她抬头看向赵荞,轻声问道:“你今早买纸和墨,钱够吗?我看你买了不少东西。”
赵荞知晓这些东西都是沈清辞熟悉的,哪里敢扯谎,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细细说道:“墨要二十五文,红纸三文一张,俺买了五张,宣纸二十文一张,俺买了两张。”
沈清辞闻言,连忙从手里的钱里数出六十文,递给赵荞,语气带着几分底气:“这个钱先给你。以后买肉,若是钱不够了,一定要跟我说,你也瞧见了,我能挣钱了。”
赵荞接过钱,抬头看向沈清辞,眼底满是欢喜与欣慰——她看着沈清辞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从未有过的鲜活与底气,与初次见到她时,那种死气沉沉、满眼绝望的模样,全然不同。这般鲜活的沈清辞,褪去了世家小姐的疏离与脆弱,多了几分烟火气,愈发能匹配她清丽的脸蛋和温婉的身段,让她忍不住看得有些出神。
得闲时,沈清辞取来红纸,提笔凝神,不多时便写好两对喜联,笔锋清隽,喜气藏于墨色之间。余下的红纸她仔细叠好收妥,又铺开宣纸,信手写下一幅短联,再蘸墨勾勒一幅水墨画——几笔疏竹,一方怪石,虽无水粉点缀,却透着几分清逸雅致,尽是世家小姐的笔墨功底,还有一张宣纸,沈清辞只写了字。字画还没来得及盘算着拿去售卖,竟是媒人寻了过来。
那媒人是隔壁村的,满脸堆笑,一进门便四处打量,嘴里念叨着“久闻沈姑娘才貌双全”,原来是来替村里一个秀才说媒的。赵荞彼时正帮着沈清辞收拾笔墨,一听这话,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撸起袖子就要起身将人往外哄——在她心里,沈清辞这般好的人,那乡野秀才哪里配得上。
可沈清辞却轻轻拉住了她的胳膊,语气清冷却平静:“且听她说完。”她并非真有心思听媒人聒噪,只是此事有一便有二,不如趁今日这个机会,彻底断了旁人的念想,也省得日后再被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