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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颔首,继续朝楼下走去。

陆建华这个侄子,无论是人品还是能力,都是陆家年轻一辈中的翘楚。

可惜从小在大院里骄矜着长大,那股大院子弟的傲慢和高高在上也融入了他的骨血中。

经过此事,他的侄子也该成长起来了!

今天晚上的晚饭,因为还有婚宴上剩下的,这些菜都装在大盆子里,没动过。

除了分给前来参加婚宴的嫂子们,沈意棠也就留了一碗红烧肉和一些炸酥肉在家里。

再加上陆毓华在食堂给她打的炖鱼和炒萝卜丝儿,也是一顿特别丰盛的晚餐了。

所以沈意棠和沈国庆吃的也很丰盛,沈国庆觉得顿顿有肉吃的日子,真是太美好了。

沈国庆一边吃饭,一边试着和姐姐说话交流。

自从有了助听器后,沈国庆的性格明显比从前开朗了许多,而且学说话的速度也很快。

沈意棠一边和沈国庆说话,一边抬头朝门外看去。

这会儿天已经黑透了,怎么陆毓华还没回来。

虽然沈意棠和男人侄子只见过几次面,可是陆建华今天那状态,只要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他的不对劲儿。

而且很明显,男人侄子是有话和她说的。

沈意棠心不在焉的吃着饭。

等吃过了饭,洗好了碗筷,男人还是没回来。

她索性拿了衣服去洗澡,洗澡间挨着厕所,有一堵墙隔着。

陆毓华在外面搭了个木架子,平时除了放洗脸的盆,和香皂等洗漱用的东西,还能挂换下来的脏衣服。

等沈意棠洗完澡出来,就发现自己搭在木架子上的脏衣服,已经被男人拿去洗了。

水龙头里哗哗地往外流着水,陆毓华脱掉了身上的军装。只穿了件毛衣褂子和白衬衫,此时正挽着衣袖帮她洗衣服。

“水冷,我去拿开水壶,给你兑点热水。”沈意棠出去拿了开水壶进来,男人一把接过。

他其实不怕冷,也不想让沈意棠白跑一趟。

兑了热水后,他拿起肥皂,仔仔细细的抹匀了衣服,搓出了不少肥皂泡泡。

他这人干活,一向特别利落快速。

可是今晚洗衣服的动作却很慢,也很细致。

因为沈意棠刚洗了澡的缘故,这会儿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带着花香的水汽。

“这是栀子花的香味,军区服务社刚进回来的香皂,味道可好闻了。”沈意棠凑过去和男人说话,那股栀子花的香味比刚才更浓郁了。

陆毓华没说话,眼神却瞥着她投影在墙上的影子。

这男人干活的时候,总喜欢穿得很少。藏青色的毛衣褂子搭配白衬衣,显得身形挺拔修长。

挽起来的衬衣衣袖下,是结实有力的手臂。用皮带扎起来的军装裤,更是勒出劲瘦细腰和一双大长腿。

沈意棠就这么偏头看着他,欣赏了一会儿男人干活的认真帅气。

要么说找对象要找人品好的,你看陆毓华气压这么低,浑身都是冷冽尖锐的气势,却还是会在生活中把事情都做好。

更不会对着家里人乱发脾气!

再加上那副好样貌和好身材,哪怕他不爱说话,沈意棠瞧着也是赏心悦目的。

她靠在墙上欣赏了好一会儿男人认真帅气的模样,这才说:“今晚你们都聊了啥?”

男人洗衣服的动作一顿,嘴里却被沈意棠塞了颗糖。

“这是咱们的喜糖,你也尝尝味儿。”酸甜可口的水果糖,带着股浓郁的菠萝香。

在交通不发达的六七十年代,北方几乎看不到菠萝。

浓郁的菠萝香和妻子温柔含笑的话,将陆毓华浑身的冷冽都驱散了不少。

陆毓华将糖含在舌尖,扭头看了眼妻子。

对上妻子笑眯眯却带着些许担忧的眸光,他冷肃的眉眼有瞬间的温和。

“他向你道歉。”陆毓华淡声说。

沈意棠抬眸:“然后呢?”

陆建华冲进家里来的时候,那眼神可是一直盯着沈意棠看的。

只是当时陆建华那双眼睛布满了红血丝,眼神偏执的落在她身上时,实在有点吓人。

于是沈意棠发现男人站出来和陆建华交涉后,她就装作啥也不知道,让陆毓华去处理这些事。

毕竟论辈分,她可是陆建华的小婶,她也该注意该有的分寸。

而且她相信男人会处理好这件事,她不用去操心事儿,只要等着结果就成了。

陆毓华把拧干水的衣服,挂在了衣架上:“他今天知道了他父母做的那些事情,也知道三哥三嫂,以前还带着王家人到你面前炫耀的事儿。”

换亲的事,陆毓华本来想说的。

可是话到了嘴边,他心里就莫名的憋闷和烦躁,下意识换了别的说辞。

两人说话的时候,手里的活也没停下来。

沈意棠拿了个干净的衣架递给男人,再抬眼的时候。

男人已经拧干了她穿在里面的衣服的水,头也不抬的和她说:“他觉得对不住你,所以想找你道歉。”

“这事儿都过去了。”沈意棠见他要去洗内衣裤,赶紧伸手过去抢:“其实我压根儿不在意三房做的那些事。”

男人握住她的手,没让她碰水。

因为男人刚碰过了温水,所以掌心潮湿,带着一股肥皂香味的水汽,也钻进了沈意棠的鼻腔里。

“我一开始来陆家,也是奔着和你结婚来的。三房不想让我嫁进陆家,可我最后还是嫁给你了。”沈意棠猜出男人有隐瞒。

大概是因为她一开始来京城投奔陆家,三房那边嫌弃她父母背上的骂名;也嫌弃她的出身和成分不好,怕她嫁进陆家,会拖累陆家。

沈意棠不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嫌弃,她也很无奈。

谁让这是出身和成分,就能压死人的六七十年代呢?

但是姜美玲和陆老三暗搓搓地搞事情,每次都会被老爷子骂得狗血淋头。

来了陆家之后,除了姜美玲和陆老三针对她。

其实老爷子和陆家的其他人,对沈意棠姐弟都是充满善意和帮助的。

更别说陆毓华了,从头到尾都是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出现在她面前,替她解决了很多麻烦。

看着说话还没忘干事儿的男人,沈意棠弯了弯眼睛。

虽然男人大多时候都沉默寡言,但是沈意棠总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个‘田螺姑娘’。

她笑盈盈的靠在陆毓华身上:“我嫁给你,不管别人咋想,只管和你好好过日子。”

她声音温柔:“咱们当一对新时代的模范夫妻,一辈子恩恩爱爱,多好呀。”

陆毓华垂眸睨她,沈意棠眼睛都笑弯成了月牙儿。

她除了嘴甜,还很擅长哄人。

陆毓华胸口的憋闷和烦躁瞬间消散,他把衣服都洗好、晾好后;这才擦干净手,把沈意棠搂进了怀里。

也不知道这男人的身体到底是咋构造出来的?

明明穿的那么单薄,可是体温却滚烫无比。

沈意棠原本不觉得冷的,可是靠在男人炽热滚烫的怀抱中,她这才发现,自己其实有点冷的。

寒冷的冬夜里,还是和男人抱在一起,更暖和一点。

但是男人太高了,哪怕她踮起脚尖,头也只能靠在他的胸膛上。

陆毓华弯腰,搂在沈意棠腰间的手一用力,沈意棠双脚离地,被男人抱的高高的。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9章 做梦 六千字更新

沈意棠下意识搂着男人的脖子, 双腿也圈在男人的腰间。

因为她刚洗了澡,穿着单薄的睡衣,两人的身体毫无空隙的贴在一起, 她也感受到了男人的变化。

她纤细白嫩的手,捧着男人冷峻的脸:“你咋又想了?”

男人目光炽热的盯着她:“持续性、高强度的行军作战,是每个战士必备的体能。”

“不行, 不行……国庆……国庆还在……”沈意棠说话时, 这才惊觉自己声音软的不成样子, 身体还有些发颤。

“他早就进屋了。”陆毓华声音沙哑。

回来的时候, 他就让沈国庆拿着半导体收音机回了房间;一边听着收音机里面的内容, 一边练听力和学说话。

原本他只是想把事情告诉妻子的, 可是妻子太会撒娇和哄人了……

**

沈意棠有些费劲儿地推开陆毓华, 他刚才几下就洗干净了, 抱着她回了卧室。

沈意棠感觉自己体能彻底跟不上了,从昨晚到现在,算起来他们一天三四次, 她是真的快虚脱了。

陆毓华用热水擦干净她身上的热汗,拉过被子把两人盖住后,又紧紧把妻子搂在了怀中。

沈意棠觉得男人有些重, 也很烫, 想推开他。

男人长腿一勾, 沈意棠又滚了回去, 这次说啥也推不开男人了。

“不行,咱们最近太放纵了,以后得克制。”沈意棠可不想疯狂过后,迎来身体被掏空后的疲惫。

“至少七天不能再干这事儿了。”沈意棠感觉浑身酸软没力气,她真的需要好好休养休养了。

陆毓华翻身又把她压住……

沈意棠感觉自己都快被溺死在男人堆砌起来的舒爽中, 也感觉男人今天格外的用力和放纵。

从前他虽然也会这样,今天却尤其霸道。

而且把她送上云端的时候,情绪也和平时不一样。

沈意棠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声音时,只能紧紧搂着男人的脖子,用力咬着他的肩膀。

直到余韵彻底消失,她这才浑身潮热的瘫倒在男人怀里。

她脑袋一整个发晕,像是缺氧,又像是兴奋到了顶端后,所产生的余韵。

她原本想思考,男人今晚为什么和平时不一样

可是她太累了,累的连思考的力气都没有,直接靠在男人怀里沉沉睡了过去。

这天晚上,沈意棠做了个梦。

她梦到了正在赎清自杀罪过的原主,去到了新的时代,开展新的生活。

也似乎梦到了自己还躺在别墅的房间里,一边睡觉一边听着语音小说。

这是原著剧情的后半部分,似乎在回忆女主沈凤琴和男主在一起;是因为中药,两人春风一度后的情节。

睡梦中的沈意棠听得直皱眉,这种狗血下药的桥段,都是老掉牙的梗了。

咋这本书里还会写?

但ai语音还在继续读小说。

沈意棠哪怕在睡梦中,也觉得既然都梦见了,那就静下心来听一听。

说不定会听到啥有用的消息呢?

与此同时,浑身酒气的陆建华回到了部队宿舍。

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却发现门锁坏了,怎么也打不开门。

“别开了,咱们去招待所对付一晚上。”室友冯德坤从一旁走了过来:“明天找后勤修一修门锁就成。”

话说完,冯德坤有些惊讶的看着陆建华:“你喝酒了?这是喝了多少?酒气这么冲?”

陆建华身形笔直的站在宿舍门口,他这人喝醉了,酒品其实不错。

不会像别人一样发疯,更不会像有的人一样骂骂咧咧的大吵大叫。他喝酒也不上脸,而且越喝眼神越清醒。

听到冯德坤的话,陆建华脸上没啥表情:“不用去住招待所,想办法踹开或者打开就成。”

部队里住的都是一群糙老爷们儿,门锁打不开,踹开就成,哪用得着去住招待所啊。

“我可不会开锁。”冯德坤呵笑了声:“要是咱们踹门的话,那门就算自己损坏的。踹坏了,得咱们自己修或者换门……”

冯德坤这人把钱看的很重,也不想掏钱换锁或者换门。

招待所他们去住,又不要钱,住进去又暖和又舒坦。

陆建华瞥了他一眼,也没踹门。

他转头去找会开锁的小战士过来,把门给打开了。

“你可真行,啥样的人都认识。”冯德坤对陆建华竖起大拇指,觉得出身大院就是好,人脉都比别人更广。

陆建华没搭理冯德坤,这人就这样,总爱说些酸话。

冯德坤看他满不在乎的模样,又问:“你今天喝酒,不会遇到啥烦心事儿了吧?”

陆建华没搭理冯德坤,端着盆子去洗漱。

冯德坤知道他一身大院子弟的习气,也特别爱干净,所以陆建华没搭理他,他也不生气。

而是端上自己的盆子,也跟着陆建华一起去洗漱:“哎,说真的,你既然有了心上人,那你是不是就不会搭理沈凤琴了?”

陆建华停住脚步,目光淡淡地瞥着冯德坤。

在冯德坤提起他有心上人的时候,陆建华心口还有些刺痛。

但是被小叔教训了一顿,陆建华也知道自己不能意气用事。他更不能像过去一样,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但是对沈凤琴,陆建华是真没那意思。

而且他每次遇到沈凤琴的时候,都保持着距离,从来不会和沈凤琴走得太近。

冯德坤懂他的意思,就笑起来:“那我就去追求她了。”

冯德坤继续说:“你知道的,我读过几天书,就想娶个有文化,和我聊得来的妻子。”

“沈凤琴长得漂亮,还是个女大学生。我和她聊得来,我也挺喜欢她的。”冯德坤看得出来沈凤琴中意的人是陆建华。

但在冯德坤看来,陆建华连大院姑娘都不想娶。肯定眼光高着呢,也看不上沈凤琴这样的人。

他和沈凤琴都是出身农村,也都是靠着推荐读的工农兵大学。

也算门当户对,以后结婚了,谁也甭嫌弃谁。

但陆建华咋说也是他的室友,他总要和陆建华把话说明白了。才能去追求沈凤琴,避免以后两人为此生出嫌隙。

他可不想得罪陆建华这种出身大院的人,更何况陆建华还有个前途无量、马上就要升旅长的小叔。

陆建华的小叔才二十多岁,就要升旅长了,以后少说也会当军长。

像他这种没出身背景的人,最好还是避其锋芒才成。

冯德坤有私心,对陆建华也有几分战友情。

“你昨晚没理沈凤琴,她都快哭了。最后我看天气太晚,就把她安排去了招待所住。”

冯德坤还和陆建华汇报自己和沈凤琴相处的细节。

陆建华对此毫无兴趣,洗漱干净后,就躺在床上闭眼睡了过去。

冯德坤有些自讨没趣儿,但他和陆建华说开了后,心里也很高兴。

琢磨着明天去摘一朵,部队养在室内的朱顶红给沈凤琴送去,正式开展自己的追求之路。

陆建华听着冯德坤的自言自语,最终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小心点吧。”

冯德坤笑了声,他知道沈凤琴有些小心思,但他无所谓。

也知道沈凤琴利用他在接近陆建华,可是有小心思又咋样,说不定他也在利用沈凤琴呢?

……

第二天一早,沈意棠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她昨晚累得厉害,睡的也沉,所以军区的起床号她压根儿没听见。

但是她起来这会儿,军区的喇叭里正在放红歌。

沈意棠伸了个懒腰,起床的时候发现男人早就出完早操回来了。

这会儿正在桌上摆早餐,见她出来,就把给她留的那一份也放在了桌上。

沈意棠洗漱回来吃早饭的时候,陆毓华已经往豆浆里放好了糖。

两勺白糖,是沈意棠喜欢的甜度。

喝在嘴里甜滋滋又暖呼呼的,搭配起酥脆可口的油条,真是吃的她心满意足。

“对了,明天我要去参加学校招老师的考试。”沈意棠和男人说着正事儿:“可能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陆毓华给她夹了一筷子小咸菜:“我明天中午来接你,咱们去国营饭店吃饭。”

学校距离军区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挨着城边上,比部队这边更热闹一些。

陆毓华带她去国营饭店吃饭,顺便让沈意棠和沈国庆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

毕竟以后两人一个在那边上学,一个在那边教书。

熟悉了环境,也不至于一过去就摸瞎。

“你对我就这么自信呀?”沈意棠笑盈盈地看着男人:“你就这么确定,我能竞争过那些人?成功当上学校的老师?”

陆毓华睨了她一眼:“你是搞研究的知识分子,当老师大材小用了。”

沈意棠脸上的笑容有瞬间暗淡,她其实更想搞研究的。

可是她哪怕嫁给了陆毓华这样的军人,只要她父母的事,一天没解决,她就没法去搞研究的。

陆毓华一眼就看出她心里的想法,想了想,说:“岳父岳母的事情,国家一直没放弃,你也别灰心。”

他握住沈意棠的手:“事情很快就会变明朗的。”

沈意棠又被男人安慰道。

但是当初她看原著剧情时,因为对父母这边的剧情太生气。

所以也牢牢记得父母被平反,是1974年的事情了。

现在才1970年,还有4年的时间呢。

时间太久了,她想早点为父母平反,找出那些杀害父母的凶手。

陆毓华见她心里藏着事儿,顿了顿,又说:“陆家也一直在调查。”

“我知道。”沈意棠眼神感激地看着陆毓华。

沈家出事后,陆家一直在暗中帮助。

哪怕陆家自己都麻烦缠身的时候,陆家也想办法替沈家周旋在各方势力中。

否则她和哥哥、还有沈国庆,又哪里能安然无恙的活着?

可是她也不能坐以待毙呀。

有些事情要自己做,有些仇也好自己报。

她更想早点利用自己在现代社会所学的那些知识,为祖国的军工事业献出一份力。

让祖国可以早点打破西方国家的封锁,成为航天军工的实力大国!

但沈意棠父母的事情,事关国家机密,又牵扯甚广。

哪怕陆家和国家一直在调查,可是有些事情属于机密,陆毓华也不能和妻子说太多。

哪怕妻子是当事人,可是有些事情没有十足的把握时,就不能轻举妄动,也不能随意泄露消息。

就怕隔墙有耳,到时候走漏了风声。

导致他们前期的准备,就功亏一篑了。

沈意棠正是知道这一点,所以也想自己着手调查。

事情分两路进行下去,总比一条路更好走!

沈意棠又想起了昨天才见过的师兄-刑照辉,她很想知道,自己为啥第一次看到刑照辉的时候,情绪起伏会这么大?

甚至还会心痛?

这到底是因为仇恨?还是因为其他?

老实说,沈意棠并没有完全相信刑照辉说的那些话。

因为父母是被学生举报的,而且原著剧情里似乎没有刑照辉这个人,所以她始终都对刑照辉保持着戒备心。

对了,还有她昨晚梦到的原著剧情。

沈意棠神色有些复杂地盯着陆毓华,只要一想起女主给男主下药的情节,她就有点绷不住。

陆毓华发现妻子看他的眼神,有点儿难看。

“怎么了?”他多看了沈意棠一眼:“是不是有啥不好说的事儿?”

这男人目光一向锐利,很擅长看透别人的内心和想法。

沈意棠想了想说:“如果哈,我说如果……有人喜欢你,要对你下药,你会中招吗?”

陆毓华被妻子紧张盯着,有些无语:“不会。”

“真的?”沈意棠怀疑,她看过的年代文里,只要有下药的情节,男主都会中招的。

“我是侦察兵出身。”陆毓华扫了眼沈意棠,看出沈意棠很在意这个答案,又说:“国家和组织培养我们,是保家卫国的。不是给敌特机会,对我们近身下药的。”

这点敏锐,陆毓华还是有的。

“而且,真正的男人,不会轻易就被情欲所操纵。”

陆毓华捉住妻子的手,看出妻子心里的疑惑,也知道妻子觉得他最近有些过分了。

陆毓华在心底叹了口气:“小棠,我们是夫妻。”

“夫妻之间做那些事,是再正常不过了。”陆毓华从不觉得,被妻子吸引是件丢人的事情。

夫妻人伦,天经地义。

也不需要刻意克制的!

好吧。

沈意棠被男人说服了。

因为从认识到现在,陆毓华展现出来的军人特质,都是优秀和正面的。

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作风上;这男人始终言行一致,恪守着道德和三观。

陆毓华能分辨出妻子脸上的笑容,是真心的还是敷衍的。

听她突然提起这种事儿,他眉头微皱:“你是不是察觉了什么?想提醒我?”

“嗯。”沈意棠既然提起了这事儿,也没打算瞒着男人。

但是梦见的原著剧情,她是不打算说的。

于是她改了措辞:“我总感觉我那哥堂姐不对劲儿……她现在三番四次地跑来部队,我总感觉这里面有事儿。”

陆毓华沉着脸,也想到沈凤琴总来部队找侄子陆建华的事情。

“行,这事儿我找人调查一下。”如果沈凤琴真的有猫腻,那这人肯定是要被抓起来的。

“哦,对了,你侄子那里也提醒一下。”沈意棠开口。

陆建华也姓陆,万一沈凤琴也想去接近陆建华呢?

沈意棠自个儿都没想到,她这个提醒,让陆建华在后面省了很大的麻烦。

听沈意棠提起侄子,男人倒是目光沉了沉:“你觉得建华咋样?”

“他咋样,和我这个小婶没啥关系。”沈意棠察觉男人的低气压,笑得很有求生欲:“我让你提醒他,也是因为他是你侄子。”

陆毓华扫妻子一眼,又在哄人。

男人出去上班后,沈意棠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家里。

她见沈国庆一直在听收音机,也没拦着,而是小声提醒道:“偶尔也要让耳朵休息一下。”

沈国庆刚佩戴着助听器,怕耳朵受不了这世上的各种声音。

“我……知道……”沈国庆开口说话。

因为刚学会说话,所以字数多的时候,说起来还有点吃力。

沈意棠揉了揉国庆的脑袋,准备去军区服务社买一颗大白菜。

中午用来烧汤,煮点酥肉进去。

这是她老家常见的吃法,炸好的酥肉放在白菜汤里煮熟了后。

汤头清甜带着一种独特的酥肉香,而煮软的酥肉也会吸满了白菜的清甜汤汁,吃起来鲜香四溢。

偶尔要到酥肉里的骨头,嘴里还会尝到一股油炸过后的骨髓香。

光是想着老家的熟悉口味,沈意棠都感觉自己馋得不行。

而且冬天喝白菜酥肉汤,还能滋补润肺。

她觉得男人这几天辛苦了,也好给男人补补。总不能天天喝食堂用边角料,熬出来的大杂烩汤吧?

她带着围巾帽子出门的时候,正好听见隔壁张爱花在训孩子。

“军犬你咋能带出去咬人呢?看你爸回来不打死你。”张爱花骂人的时候,手上也没闲着:“你爸都说了,不让你去招惹烈士子女,你偏不听,看我不打死你。”

张爱花打二儿子杨建军的时候,她女儿三妹就在旁边鼓掌叫好。

三妹和杨建军是龙凤胎,打从娘胎里就一直在竞争。所以平时也没少争风吃醋,吵架、打架。

现在看到哥哥挨打,三妹别提多高兴了:“妈,你用锤衣棒打。这个打人痛!”

“你还真想让我打死你哥啊。”张爱花没好气地瞪着三妹。

这两个孩子简直就是上辈子的冤家,不管谁挨打,另一个都会煽风点火。

她说完话,看沈意棠拎着菜篮子出门,就问:“买啥去?”

“买点白菜回来煮汤喝。”沈意棠不会做饭,但是觉得煮汤应该没啥技术含量。

毕竟她穿书前,还经常给自己煮螺狮粉和泡面吃。

“我家有大白菜我给你挑一颗。”张爱花叫住沈意棠。

昨天婚宴剩下的干净肉菜,沈意棠都大大方方分给他们吃。张爱花也想礼尚往来,分点自己囤的菜给沈意棠。

所以除了白菜,张爱花还挑了些品相好的土豆、萝卜、红薯;还拿了不少她自己秋天晒的豇豆干给沈意棠。

“知道你家不做饭,所以我给你挑的都是能存放的菜。”

张爱花本来想把菜放进沈意棠的篮子里,可是菜多,又见沈意棠穿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所以张爱花就帮忙把菜给拿进了厨房里:“这些东西你堆在墙角,以后哪天食堂吃腻了,可以自己做。”

想起沈意棠不会做菜,张爱花又笑着说:“你要是不会,就来叫我。我整天呆在家里没事儿,可以帮你搭把手。”

张爱花并不觉得沈意棠不会做菜,有啥问题。

因为在她看来,沈意棠是会搞研究的知识分子。那手都是用来造飞机大炮的,哪能用来做饭呢?

说起沈意棠不能去研究所上班的事儿,张爱花还有点惋惜。

但她没在沈意棠面前表现出来,怕沈意棠难受。

沈意棠被她挑起了话头,就问她咋没想着去找个工作。

以杨忠民的级别,张爱花想要一份工作,那是很简单的。

“嗨,原本是有个工作机会的,但是我看烈士家属更需要……”张爱花笑着说。

这个年代的人,大部分都心地善良。

而且像张爱花这种在乡下当过妇救会主任的大姐,就更是热心肠,喜欢照顾生活困难的妇女同志!

“我就等啥时候再有合适的工作岗位,我再去上班。”张爱花也没瞒着沈意棠:“其实我还是想干妇救会,这个拿手。可惜首都和城里的妇救会,要求太高了……”

其实张爱花在老家妇救会的工作经验和履历,如果从老家海岛转到老家城里,倒是不难。

但她现在是想转到京城这边,就有点困难了。

毕竟张爱花的海岛老家,那可是跨越了好几个省会城市的。

她这关系是真不好转过来!

“嫂子,你人这么好,又有本事,你肯定能去妇救会上班的。”沈意棠刚说完,就听外面传来一阵讥笑声。

“她是因为没文化被刷下去的,没读过啥书的人,可干不好城里的妇救会。”王春燕下夜班回来,正好听见沈意棠和张爱花说的话。

她还记仇,记得张爱花昨天帮沈意棠警告她,要遵守部队纪律,不能闹出作风问题的事儿。

所以逮着机会,就开始奚落两人。

“军区没文化的人那么多,大家都在等工作。张嫂子没文化,不认字儿,想去京城和城里的妇救会,那简直‘异想天开’。”

王春燕还阴阳怪气的问:“对了,张嫂子,你知道‘异想天开’是啥意思不?”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0章 八卦 六千字更新

“我不仅知道‘异想天开’是啥意思, 我还知道‘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呢。”张爱花怼了回去。

沈意棠也跟着呛了回去:“我花姐在乡下的时候,就开始上扫盲班。”

她看王春燕脸色难看,坏心眼儿地说:“现在我花姐不仅能读会写, 可比你这种‘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强多了。”

沈意棠可不止一次看到张爱花上完扫盲班回来,拿着字典、报纸在认字儿和练字儿了。

而且有时候张爱花说话还挺有水平的,总会说出一些令人惊讶的高级词汇。

沈意棠是很敬佩像张爱花这种, 不管身处哪里, 都会积极向上, 努力提升自己的人。

“我花姐人聪明机智、心思正。她现在也学习了文化课, 有了文化知识, 那简直如虎添翼。”沈意棠高高地扬起下巴, 声音超大地说:“我花姐迟早会去京城的妇救会上班的。”

就算京城比乡下的妇救会招人的要求更高一点, 但其宗旨永远是为拯救妇女同志而建立的。

张爱花在乡下, 能教那些被欺负的妇女同志做手工。

来了城里,照样能帮助像林喜春那样被渣男欺骗、辜负的妇女同志,找到自己的新天地。

她花姐迟早会因为聪明优秀, 而被妇救会的领导看中,去京城的妇救会上班的。

张爱花心里那个感动哟,一看到小棠这么漂亮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为自己冲锋陷阵。

而且小棠也太看得起她了, 直接说她能去京城的妇救会上班。

京城那可是大领导所在的城市, 她要是这辈子能把妇救会的工作干去京城, 那她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想起沈意棠对自己的维护和看重,张爱花心口不禁滚烫火热,她觉得自己也不能光站在沈意棠背后被她保护啊。

张爱花再次对上王春燕的时候,那脾气比刚才还呛人:“小棠说的不错,妇救会的责任是救助妇女同志。这事儿有没有文化都能干, 我在乡下帮助妇女同志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干啥呢。”

而且妇救会那边也答应了她,只要她补充了文化知识,就会要她。

毕竟张爱花在乡下的时候,妇救会工作干的很不错,还上过当地的报纸呢。

也是因为从乡下来到了首都,所以差距有些大。

但张爱花心里可是一直有自信,她相信自己只要学会了文化知识,能把妇救会的工作干的更好。

“你有本事在这里操心别人的事,咋不操心操心你嫂子?”张爱花指着王春燕的鼻子骂:“你嫂子前几天刚生完孩子,你不回去帮你嫂子坐月子,还有空在这叽叽歪歪呢。”

王春燕冷哼一声,但是想起还在家里等着吃饭的嫂子。

她就翻了翻白眼,拿着从军区服务社买回来的菜上了楼。

她今天好不容易抢到半只鸡,正好给她嫂子熬鸡汤喝。

“这人虽然坏,但是对她嫂子却很真心。”张爱花也翻了个白眼,扭头就对沈意棠说起了王家的八卦。

早年王春燕的爹娘闹灾荒死了,是她嫂子带着她一路讨饭,讨到部队来的。

所以王春燕平时骂天骂地骂空气,但是对她嫂子却很尊敬。

人无完人,有点小毛病是正常的。

但是王春燕想抢男人的做法,却让张爱花看不惯。

“最近换老婆的风气到处都是,搞得这些年轻小姑娘也总想摘现成的桃子。”张爱花叹气,要不是基地政委开除了李家福,及时遏制住了这股风气,

还不知道那些人,会闹成啥样。

沈意棠认真听着张爱花说家属院的八卦,她刚来,能多搜集些消息和八卦,也对自己有好处。

于是张爱花说完一个八卦,沈意棠又接着问另一个。

怕张爱花说的口渴,她还给花姐冲了杯白糖水,把昨天请客没吃完的瓜子糖果也摆了出来。

正好这会儿食堂帮忙的嫂子,也带着姐妹过来找沈意棠唠嗑。

沈意棠就给每人都冲了一杯白糖开水,拉着大家一起嗑瓜子、聊八卦。

但凡听到自己感兴趣的,沈意棠都要顺嘴问几句。

而且她每次都问到关键点,让那些原本只想点到为止的嫂子们,也燃起了一颗熊熊烈火的八卦之心。

到最后,大伙都说得嘴皮子干。

中午饭点前离开沈意棠家的时候,大伙还忍不住嘀咕:沈意棠同志看着斯斯文文,没想到这么爱聊八卦。

就算有白糖水润喉咙,她们也说得喉咙干啊!

沈意棠同志这么爱八卦,她们得多打听打听一些事儿啊。

否则下回过来找沈意棠同志唠嗑,她们被问到不知道的事情,那不就把天聊死了吗?

女人间的八卦,能促进感情。

就这一上午,沈意棠结交了好几个姐妹,也彻底融入进了部队家属院这个热闹的大家庭里了。

收获了满满八卦,并且从中分析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后,沈意棠翘着嘴角去厨房煮酥肉白菜汤。

张爱花被沈意棠维护了,心里感动。

还给沈意棠送来了,她自己用椰子壳雕刻出来的碗和勺子,还有一些漂亮精致的摆件。

这些东西,在乡下时,她教妇女同志们做出来,那是能拿去展销会上给国家换外汇的。

现在来了北方的部队,没有遍地可见的椰子壳,张爱花的椰雕技术,也就没了用武之地。

她本来还担心沈意棠嫌弃的,可是沈意棠却爱不释手。

这些椰雕到了现代社会,那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她当初去沿海城市参加军工展的时候。

也在当地的非物质文化展览馆里,见到了用椰子雕刻出来的工艺品。

她也买了不少回去收藏。

如今看到和穿越前一样的椰雕,沈意棠满心满眼都是笑:“花姐,你真厉害,以后肯定会成为了不起的人。”

张爱花被沈意棠那双真诚热烈的双眼盯着,感觉脸上一阵燥热,心口也开始砰砰狂跳起来。

嗨,小棠就是会夸人。

张爱花摸着砰砰狂跳的心口,感觉自己回家做饭的时候,都还有点儿脸红和不好意思。

“你干啥了?脸咋这么红?”杨忠民下班回来,就看到张爱花的脸红彤彤一片,还怪好看的。

“我被小棠夸的。”张爱花实话实说。

杨忠民听了她的话,没忍住笑起来:“我还说就陆团这样的男人吃这一套,没想到你也吃。”

“小棠夸人都是真心的,夸我的时候,我感觉心里比喝了白糖水还甜呢。”张爱花忍不住笑起来:“难怪陆团把她当宝贝,我也拿小棠当宝贝。”

……

陆毓华因为要去食堂打饭,所以回来的时候会比隔壁杨忠民晚一点。

他刚走进院子里,就听到这两口子在夸赞他的媳妇儿。

他脚步一停,杨忠民就发现了,扭头来看他:“我说你下班了不回家,站在我家门口偷听我们夸你媳妇儿呢。”

杨忠民是典型的南方人身高,和陆毓华站在一起的时候,身形看着有些敦实。

比起挺拔修长,腰身挺直的陆毓华,他看着也胖了些。

和陆毓华说话的时候,杨忠民两口子都得仰头去看他。

“这是我家门口。”陆毓华扫了眼屋内,见厨房在生火,扭头就大步朝屋内走去。

沈意棠这时候刚煮好了白菜酥肉汤,她端着汤从厨房里出来。

陆毓华赶紧大步走过来,把汤接了过去。

“我专门为你煮的,你待会儿尝尝看好喝不?”沈意棠笑盈盈的献宝:“总让你吃食堂,也是难为你了。”

陆毓华扫她一眼,吃食堂有啥为难的?

饭菜都是现成的,大师傅厨艺还好。

部队多少人想天天吃食堂,都没那条件。

也就他们家负担小,能有钱票去食堂吃饭罢了。

但是妻子亲手煮的汤,陆毓华说什么也得尝尝。

“味道怎么样?”沈意棠两手托腮,笑盈盈地看着男人。

陆毓华没说话,伸手捏了捏妻子粉白的脸颊。

在收回手的时候,大拇指粗砺的指腹,还轻轻擦过妻子红润的唇瓣。

“好吃。”男人声音暗哑低沉。

沈意棠脸颊一红,又想起了昨晚那些疯狂而又刺激的画面,她面红耳赤的低下头。

眼角的余光却瞥见沈国庆害羞的捂嘴偷笑,那俩眼睛还忍不住的看着两人呢。

七八岁的小孩能懂大人间的调情吗?

这一点沈国庆是很懵懂的,但是他知道姐姐姐夫的感情,是真的很好。

“以后当着国庆的面,你给我注意点。”沈意棠脸红红的用手去掐男人的胳膊。

可惜这男人的胳膊肌肉也很硬,还没掐到呢,手就被男人一把握住了。

与此同时,隔壁张爱花一边吃饭,一边翻着手里的字典:“如胶似漆。”

她一边读,一边看着字典下面的注解。

然后老脸一红:“咋字典上还有这种成语呢,简直羞死个人。”

张爱花说着,又忍不住抬头看着自家男人杨忠民。

想起昨晚两人在床上不可分离的模样,心想,虽然这个成语羞死个人,但是形容的还蛮好的。

夫妻之间的男欢女爱,可不就是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吗?

杨忠民被老婆那腻歪的眼神,看的浑身发毛。

心想,昨晚他表现的那么好,这娘们不会又想了吧?

果然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啊。

杨忠民感觉腰疼的时候,他那二儿子杨建军此时正在靠墙站。

一边闻着桌上的饭菜香回头,一边问道:“妈,你别看字典了,你先告诉我今天中午的饭菜好吃不?”

“好吃。”回答杨建军的是三妹:“我妈做的饭,超级好吃。”

三妹一边说,一边故意发出咀嚼声,馋的杨建军口水长流。

可是他今天犯错误了,牵着部队军犬去咬了烈士子女。

不仅被爹妈混合双打,还得罚站,中午饭是吃不成了。

看着父母给三妹夹菜,自己却要挨罚、饿肚子,杨建军委屈地低头擦眼泪:“妈,你偏心。”

他哭哭啼啼:“你叫我就喊全名,你叫杨红梅就永远都是三妹。”

杨红梅是三妹的全名,但是在她家和家属院都很少人叫。

因为大家都知道三妹是昵称,也知道三妹是他妈的心头肉。

甚至他妈张爱花偶尔高兴的时候,还会学着隔壁沈阿姨喊他妹叫‘幺儿’和‘乖乖’。

“妈,你偏心。”杨建军声音哽咽:“像三妹这种昵称,你就从没喊过我。”

因为张爱花天天在家读报纸、翻字典,学习文化知识,所以他们家的人偶尔说话也挺爱咬文嚼字的。

张爱花被儿子说的浑身发麻:“得了得了,赶紧过来吃饭吧,我的幺儿。”

杨建军脸一红,在他爸杨忠民严厉的眼神下,一步一挪地蹭到饭桌边,拿起碗筷吃饭。

还冲他妈张爱花咧嘴一笑:“妈,别叫这么肉麻了,以后还是喊我全名吧。”

腊八节一过,日子就要到小年了。

下午陆毓华去上班后,沈意棠就打算趁着明天进城去考老师,顺便去百货大楼里置办点年货。

因为外面大环境比较严峻,所以就算要过年的时候。

军区服务社和供销社里面卖的东西,也和平时没啥区别。

没办法,这个年代鞭炮和红灯笼都卖的比较少了,自然就少了满大街的红色喜庆和热闹。

部队这边的军区服务社和供销社卖的东西,也没有百货大楼里齐全。

沈意棠一边写着采购清单,一边琢磨着去哪儿弄点棉花或者兔皮回来,亲手给老爷子缝制两双护膝。

老爷子早年在战场上受过伤,也落下了很严重的疾病。

尤其是那双腿,一年四季都会疼,就没有爽利的时候。

别看老爷子平时没表现出来,但是老爷子一到冬天,腿疼的走路都挺困难的。

冬日的阳光从透明玻璃那里洒下来,沈意棠埋头写清单的时候。

沈国庆就坐在客厅里听半导体收音机,嘴里还小声地在学说话。

这样的日子,安宁而又温馨。

也是沈意棠穿书后,难得享受到的平静和幸福。

同样坐在窗户前上课的沈凤琴,根本听不进去老师讲的啥,满脑子都是该怎么嫁给陆建华?

上辈子,她在乡下农村看到陆建华的时候,陆建华早已身居高位。

当时陆建华去给沈意棠上坟的时候,她为了招待客人,还杀了家里的土鸡来吃。

可是陆建华给沈意棠上完坟就坐车离开了,等她去沈意棠的坟头找人的时候,只看到烧成灰烬的纸钱和燃到一半的香烛。

后来,她也只有偶尔看新闻频道的时候,才能看到陆建华那张成熟而英俊的容颜。

沈凤琴一直熬到了下课,这才拿起课本走出教室。

同学看到沈凤琴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下午没课,你又要去哪里发光发热啊?”

这些被举荐来上大学的工农兵学员,大部分的心思都没在读书上面。

只是想来大学镀镀金,然后回到原单位当个领导干部。

更别说,这个年代,很多真材实料的老师都被下放。

能安然无恙留在学校里教书上课的老师,大部分也都是工农兵大学出身的。

这些老师教学的时候,有的普通话都不标准,很多人压根儿听不懂老师在说啥。

但是沈凤琴在学校立的是艰苦勤奋、热爱劳动且乐于助人的好人设,同学们对她的印象都还挺好的。

面对同学的询问,沈凤琴抱着书斯文地笑了笑:“最近天气好,路上的积雪都化得差不多了,我也没啥能干的了。”

她将脸颊边的发丝别在耳朵后面:“下午去部队,找我朋友叙叙旧。”

“哦,又是去找你那个军官对象。”同学打趣道。

大家都知道沈凤琴现在和部队那边的年轻军官,来往的很密切。

所以大家都说沈凤琴谈了个部队的对象!

沈凤琴大多时候都是羞涩一笑,然后让同学们别乱说,说他们俩的关系很纯洁。

但是大伙都懂的,因为沈凤琴表现出来的羞涩,一看就是在热恋中。

沈凤琴笑着和同学道别后,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她其实很少和陆建华相处,大部分的时候,她跑去部队那边,都没见到陆建华的人。

反而是陆建华的室友冯德坤,倒是经常和她见面。

沈凤琴哪能看不出冯德坤对她有意思呢?

但是能利用冯德坤接近陆建华,她也不介意和冯德坤当朋友的。

沈凤琴去学校附近的供销社买了些东西,又打算去部队找陆建华。

这时,却遇到了一个被打的浑身都是伤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的父母一直想生儿子,奈何生她的时候难产,导致身体受损,再也不能怀孕了。

所以这个小姑娘从小就挨打,身上永远没有一块好的皮肉。

街道办看不过去,过来家访的时候。

父母永远都说是小姑娘自己摔的,小姑娘因为被父母打怕了。面对街道办的人,也不敢说实话。

反而每次街道办的人离开后,她又会被打的更厉害。

这一次她想跑,却不小心撞到了沈凤琴。

她下意识抓着沈凤琴的裤腿,眼神害怕而祈求地望着沈凤琴,希望对方能帮帮她。

沈凤琴低头看着抓着自己裤腿的小女孩,忽然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挨打的。

不过她重生后,就开始反抗父母和哥哥。

也会用利益去打动他们,所以后来她在家里日子越过越好。

就连来京城读工农兵大学,明明学校是有补助的。可是她还是想办法从父母那里抠了不少钱,带到京城来。

想到这里,沈凤琴蹲下身,去看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眼里闪过一丝光亮,可是在她父母追上来的时候,沈凤琴却轻轻推开她,语气冰冷的说:“这世上没人能帮你,你得学会自己反抗。”

在小姑娘不敢置信的眼神下,沈凤琴的手轻轻用力,小姑娘就摔倒在地上。

“否则你一辈子都该活在这种痛苦中!”沈凤琴面无表情的起身离开。

倒在地上的小姑娘,却被追上的父母拧着耳朵从地上拽了起来。

竹条也狠狠抽在小姑娘的手背和露出来的腿腕上!

冬天本来就冷,小姑娘冻得浑身是伤。又被打的这样厉害,很快身上就是血痕。

可是她咬着牙没哭,因为哭了,会被打的更厉害。

周围的邻居看不过去,出来劝别打了。

“这个赔钱货,让我生不出儿子,打死都活该。”

可是旁人的劝解,却让小姑娘被打的更厉害了。

听到这话,原本已经走远的沈凤琴却停住了脚步。

她冷着脸回头,看到了挨打的小姑娘,也看到了小姑娘那面目可憎的父母。

沈凤琴眼神落在小姑娘脸上,看到了一双已经被打的麻木茫然的双眼时,眉头一皱。

随即嫌弃的收回目光,她最烦这种被打了还不知道反抗的人了。

也是,这世上没人能像她一样,拥有重生的资格。

也没人能像她这样幸运,可以重活一辈子,可以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一切!

第二天一早,部队刚吹响起床号的时候,沈意棠就睁开了眼睛。

陆毓华见状,让她再睡一会儿。

学校的考试要九点钟才开始进行,现在才六点半,时间还早呢。

“不睡了,我先起来收拾收拾。”

沈意棠还是很看重老师这份工作的,毕竟是她现在为数不多,能靠着自己争取到的东西。

而且他们家里没准备闹钟,要是睡过头,错过了学校招收老师的考试就不好了。

陆毓华见她坚持,也没再说啥:“等我出操回来给你带早饭。”

从部队坐车去学校的话,只要十分钟左右。

部队这边八点左右,刚好有一趟车会路过学校那边。陆毓华出完操回来,顶多也就七点多,时间上是来得及的。

沈国庆也起得很早,因为他姐姐不仅去考试,还要帮他办理入学手续。

所以姐弟俩都收拾得很精神,吃过早饭后,精神抖擞地坐车去学校了。

到了学校后,沈意棠发现,这份老师的工作,竟然有七八个人来竞争。

这些和沈意棠一起竞争老师工作的人,男女同志都有。

除了部队的军嫂,竟然还有革委会那边介绍过来的人。

“听说那个人是革委会副主任的妻子,咱们能竞争的过吗?”有的人还没开始考试,就已经打退堂鼓了。

……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