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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工作 六千字更新

革委会的人, 可不能得罪。

到时候被抓住了错处,要是被下放可就不好了。

沈意棠听到革委会的时候,秀气的眉头也微微皱起。

沈国庆紧紧握住姐姐的手, 眼神担忧,因为他又想起父母被抓走惨死的事情。

沈意棠回握住沈国庆的手,给了弟弟一个安抚的眼神。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 那个被革委会推荐来竞争老师的人选, 竟然是早就被部队赶出去的乔薇。

乔薇看到沈意棠的时候, 瞬间冷笑起来:“可真是冤家路窄, 怎么哪儿都有你。”

当初如果不是沈意棠帮忙, 林喜春能顺利拿到工作和房子, 留在部队吗?

只要一想到她和李家福的婚姻犯了重婚罪, 两人灰头土脸地被赶出部队。

而沈意棠和林喜春这样的人, 却能安然无恙地留在部队里,乔薇心里就恨得牙痒痒。

“我呢,现在和李家福不仅留在了京城附近, 他还去了革委会上班。”乔薇弹着指甲,趾高气昂地瞥着沈意棠:“你现在怕了吧?”

沈意棠面无表情:“犯了作风问题,被赶出部队的人, 还能去革委会上班?”

这话让乔薇脸色一变。

李家福能去革委会, 是因为走了关系, 而且还动用了她从海城带过来的嫁妆。

走后门的事儿, 到底不光彩,也不正面,所以她一直不敢在外人面前提起。

但是一看到沈意棠,乔薇就忍不住想炫耀。

想让沈意棠知道,就算她乔薇因为重婚的事情, 当不了军官太太了。

可是李家福照样有能力,让她留在城里过好日子!

虽然北方比不上繁华海城,但总比跟着李家福回老家过苦日子更好。

但是沈意棠当众拆穿她和李家福是犯了作风错误,而被部队赶出来的事儿,让乔薇觉得难堪,脸上也有点火辣辣的。

乔薇感觉先前还很怕她的人,现在听了沈意棠的话,都好奇地看过来,眼里带着抵触和嫌弃。

乔薇恼羞成怒地提高了声音:“你别胡说,我和李家福结婚的时候,我清清白白的。”

她也没想到,李家福竟然会瞒她这么严重的事情。

早知道李家福老家的原配还没离婚,她说什么也不会嫁给李家福的。

可是现在她和李家福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她这种出身,离开了李家福还能嫁给谁呢?

不过幸好李家福还是个有本事的人,就算没在部队,也去了革委会那边。

而且革委会那边说了,只要李家福干的好,就给他升副主任。

所以乔薇刚才才到处炫耀和吹牛,说自己是革委会副主任的老婆。

看到那些人怕她、敬畏她,乔薇心里就特别高兴。

但她没想到,她伪装的一切,竟然被沈意棠这样明晃晃地拆穿了。

乔薇气得胸口痛!

但也知道自己和李家福犯了作风问题、被部队开除的事。

不仅不能到处宣扬,还容易成为别人的把柄!

毕竟这个年代作风问题,可大可小。

想到这里,乔薇的趾高气昂也变成了心虚和后悔。

但是一看沈意棠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好像无论她怎么挑衅,

对方都不把她看在眼里,始终能把她比下去,乔薇死死咬紧了后牙槽。

“哼,你别得意,我可是读过高中的人,你肯定比不过我。”乔薇又开始得意起来。

在文盲遍地走的六七十年代,她这种在大城市读过高中的人,那都是属于有文化的知识分子了。

沈意棠看着这么年轻,估计连高中都没上过,就跑来部队和陆毓华结婚了。

能在文化上把沈意棠比下去,乔薇脸上的得意那是怎么都遮掩不住的。

“我劝有的人,如果只读了初中、或者高中没读完,就别来和我抢这份工作了。”乔薇得意忘形:“我不仅高中毕业,还接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可惜,她亲爹带着原配老婆和孩子,离开内地去香江的时候没带上她。

否则乔薇现在不是在香江,就是在国外读大学,享受荣华富贵的好生活。

哪至于为了能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低嫁给农村出身的二婚男啊。

从前的优越生活,始终是乔薇想炫耀的地方。

可是经过了‘烧旗袍’的事儿,乔薇的气焰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嚣张了。

但她最不愿被沈意棠比下去!

按照沈意棠和林喜春的关系,乔薇觉得自己要是过的不好。

沈意棠肯定会把这些事告诉林喜春,让林喜春那个乡下女人看她的笑话!

乔薇不愿意认输,但是她现在能炫耀的,也只有她读过高中和差点读大学的事情了。

面对乔薇放狠话般的炫耀,沈意棠抬眼看她,眼里流露一丝很难评的复杂神色来。

难不成因为她是穿书的,所以偶尔遇到的一些人,就特别脸谱化?

像乔薇这种,就特别像小说里,特意描写的那种无脑反派。

整天除了炫耀就是炫耀,没别的事儿干了!

乔薇被沈意棠的眼神看得发毛,下意识结巴:“你……你……你看啥?”

“乔薇同志,以后别这么张扬恶毒了,显得你特别不像个活人。”沈意棠语重心长,脸谱化的女反派,都是没啥好下场的。

“你啥意思?”乔薇怒气冲冲。

“字面意思。”沈意棠看乔薇气的五官都扭曲了,继续坏心眼地说:“你和李家福是啥来头,我知道的一清二楚。”

她牵着沈国庆从凳子上站起来,上下打量着气急败坏的乔薇,语气嘲讽:“在别人面前装装还行,在我面前装,可是要被打脸的。”

“你……”

乔薇抬手指着沈意棠,却被沈意棠毫不留情地拍开:“好狗不挡道!”

乔薇都快被气死了。

这个沈意棠简直就是她的克星!

早上九点,竞争老师的考试正式开始。

因为这个年代的老师,大部分都是身兼数职;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或者音乐课,只要会的,学校都会进行排课。

而且因为缺少老师,很多老师都是教完一二年级,又去教三四年级的。

所以考试除了考察各种文化课知识以外,学校还会安排前来考试的竞争者,进行试课。

因为有的人怕得罪革委会,所以自动放弃了。

最后留下来的只有四五个人,沈意棠考试的时候,发卷子的人还多看了她一眼。

因为沈意棠是这些人中最年轻的,而且长得漂亮白净,像是没吃过啥苦的人。

这样的人,在这个年代很少见。

所以哪怕沈意棠为了合群,穿着这个年代常见的灰青色棉衣。只用头绳给自己扎了两条麻花辫,也看着十分出色。

但是对方看沈意棠拿着试卷就开始做,而且字迹漂亮娟秀,下笔写答案的时候也特别快。

对方一开始被沈意棠一手好字所吸引,然后定睛一看,发现沈意棠写出来的答案,竟然全对,不免多看了几眼。

最后发现沈意棠不仅全对,而且写卷子的速度特别快。

半个小时都没到,一张卷子竟然全写完了。

小学课题对沈意棠这种搞研究的学霸来说,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

她还是拖延了时间,否则她十分钟左右就能做完。毕竟这些数学题,她看一眼就知道答案了。

搞武器研究,要是数学和物理不行,那是连门槛都摸不到的。

沈意棠做完了数学,又要了语文卷,发现也很简单,写得也很轻松。

等她把几张试卷做完的时候,乔薇才做好两张卷子。

看到沈意棠放下笔的时候,乔薇恨得牙痒痒。

但她写得吃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意棠一骑绝尘,自己则毫无办法。

等大伙都考完了,就开始进行试课。

为了节省时间,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

乔薇选的语文,她那个爹是旧社会大家族出来的,祖上还当过官。

所以特别喜欢吟诗作画,她小时候为了争宠,也逼着自己背了不少古文和故事。

就连上高中,选的都是教会开办的女子学校。

学的都是钢琴书画之类陶冶情操的内容,这是一所把她们当名媛培养的西式学校。

但是现在解放了,乔薇擅长的音乐和书画,加上她这种身份就有点微妙了。

于是乔薇在选择教语文的时候,也是下了功夫,选择和抗战有关的现代诗。

乔薇不想被沈意棠比下去,抢在第一个试课。

沈意棠也坐在教室里听!

有一说一,乔薇上的语文课还是不错的。

算得上声情并茂,尤其在讲到抗战的艰辛时,乔薇竟然泪洒当场:“同学们,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我们要学习抗战英雄们的牺牲精神,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这两句激励革命斗志的经典口号,被乔薇热泪盈眶地喊出来,现场顿时掌声如雷。

这样子的乔薇,倒是摘下了脸谱化反派的标签,更像个活生生、懂得变通的人。

沈意棠觉得自己不用太在意穿书的事儿了,因为她在这个年代所接触的人,不管好的、坏的,都是无比真实的存在。

轮到沈意棠上课的时候,她选择的是自己拿手的数学。

她讲得很好,刚才监考时给她发卷子的老师笑着站起来鼓掌。

沈意棠才知道,他是这个学校的校长。

“沈老师,你讲得很好,国家就需要你这样真材实料的人才,我们学校也需要你这样的老师。”校长叫王文,看着四十出头的年纪。

他还看过沈意棠的简历,知道沈意棠对物理和化学也很擅长:“来当小学老师,真是屈才了。”

王文感叹道,高中比小学更需要这样擅长理科的好老师。

可是现在高考都停止了,所以连带着高中教学也开始荒废了。

“沈老师,寒假过后,你就能来教课了。”王文让沈意棠留个地址,说开学的时候会通知她。

沈意棠谢过了校长,又说自己要给弟弟办理入学。

“你弟弟上学的时候,等会儿再说。没看校长现在还在考核老师呢。”乔薇看沈意棠和校长一见如故,忍不住站出来抢话道:“校长,你还没宣布接下来的老师名额。”

“行了,你过了年也来教课。”校长王文有些不耐烦地说。

乔薇算是走后门的,但是刚才上课的确也有点水平,比其他人好了太多。

毕竟乔薇选的课题和抗战有关,谁来也不能让乔薇被刷下去啊!

乔薇也不知道被谁提点过。

沈意棠也若有所思地看着乔薇。

面对沈意棠打量的视线,乔薇得意洋洋地抬着下巴,然后对着从校门口走过来的李家福招了招手:“我在这儿。”

自从被赶出部队后,李家福看着憔悴很多,人快瘦成麻杆儿了。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粗布棉袄,人瞧着肯定没有穿军装时有精神。

而且李家福看到沈意棠的时候,下意识移开了眼。

只要一想到在部队发生的那些事情,李家福就感觉面上无光。

“你怕她干啥?要不是她帮林春喜,咱们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乔薇生气。

李家福也有点无奈,他从高处跌落下来,心里一直不平衡。

更别说,还在校门口遇到了同样来接人的陆毓华。

看到陆毓华穿着军装,一身正气的模样,李家福眼里闪过一丝失落和后悔。

如果他没在女人的事儿上犯傻,他现在还穿着和陆毓华一样的军装。

哪像现在耗费了不少心血和人脉,最后却在革委会那边打下手。看到军装在身的陆毓华时,李家福臊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乔薇也感觉脸上灰溜溜的,沈意棠咋就这么好命?

嫁的男人不仅长得好看,职位还高,更是出身大院的当家人!

乔薇不甘心地扭头,看着陆毓华对沈意棠体贴入微的模样。

她张口冲李家福发脾气:“我不管,你一定要当上革委会的副主任,否则我就和你离婚!”

这会儿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左右,陆毓华接到沈意棠姐弟,三人就一起去了学校附近的国营饭店吃饭。

因为安河市挨在京城边儿上,所以饮食习惯也和京城那边差不多。

但是在缺衣少食的六七十年代,去国营饭店吃饭,想吃到肉菜也要靠抢的。

因为肉菜少,吃饭的人又多。

好在他们运气好,过来的时候,刚好还有最后一份一锅鲜。

这是把活鲫鱼或者鲤鱼先煎到金黄,再用酱料慢慢炖,在锅边贴上一圈玉米面饼子。

等汤汁炖得浓郁醇厚了,玉米饼子有一半浸在鱼汤里,一半在铁锅上烤得焦脆。

光是闻着那香气,都能馋得人流口水

能在寒冷的大冬天,吃上一碗热腾腾的一锅鲜,当真是美极了。

陆毓华知道沈意棠爱吃肉,又拿出粮票和钱,让后厨给煎了两鸡蛋。

没办法,肉菜没了,煎鸡蛋也算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美味。

他还特意叮嘱厨房,要用猪油煎。

国营饭店的人本来想翻白眼的,可是一看陆毓华身上那身笔挺的军装,立马把白眼换成了笑脸。

“军人同志你放心,我们饭店煎鸡蛋都是用猪油煎的,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多谢。”陆毓华收好剩下的钱票,正打算端着一锅鲜和玉米饼回到桌前的时候。

一只手伸了过来,抢走那份一锅鲜。

陆毓华皱眉,捉住了对方的手。

抢菜的人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身边还带着一个和沈国庆差不多大的小男孩。

那小男孩长得胖嘟嘟,穿着上好的厚棉衣。

一看陆毓华要把一锅鲜拿回去,立马冲上来踹了陆毓华一脚:“常奶奶,我要吃鱼,我就要吃鱼。”

小男孩吵的不行。

带他的那个姓常的老太太也说:“军人同志,你得发挥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把这份一锅鲜让给我大孙子吃。”

一来就搞道德绑架不说,那个小男孩还想伸手去抓碗里的鱼肉。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端着菜往后退了一步:“抱歉,我家里的小孩儿也想吃肉。”

“你是不是军人啊?你咋这么不讲道理?”常老太太伸手去扯陆毓华,还想去抢菜:“我家里人也有军人,他们哪一个像你这么自私?有啥都是先让给我们这些老人和小孩的。”

“大娘,你就别给军人抹黑了。”沈意棠站出来说:“像你这种野蛮不讲理的老太太,带着个只会撒泼打滚的小孩儿,你们能是军人家属?”

这个常老太太不是要搞道德绑架吗?

沈意棠还会怕她?

“我们军人家属个个都是讲先来后到,懂礼貌、讲文明的人。”沈意棠站出来的时候,瞬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没办法,无论哪个年代,漂亮的人都是赏心悦目,并且容易吸引眼球的。

更何况沈意棠讲话的声音好听,而且有理有据,不像那个常老太太仗着自己年纪大,就想倚老卖老,还只会往人头上扣帽子。

她带来的孙儿,也是个只会哭闹的熊孩子。

“你孙子想吃肉,我弟弟也想吃肉。”沈意棠拉着沈国庆说:“但我弟弟不像你孙子,只会抢别人的东西,抢不过就开始撒泼打滚,让人看笑话。”

“你这年轻人咋这样?我老婆子不就想给孙子弄点鱼肉吃,你说话至于这么夹枪带棒的吗?”常老太太气得不行:“你个小丫头片子,知道啥叫尊老爱幼不?你还说我不配当军人家属……”

这常老太太觉得自己身经百战,还能说不过一个小丫头片子:“你话说的好听,你是合格的军人家属,你不给军人脸上抹黑。那你倒是展现大公无私的精神出来,把鱼肉让给我孙子吃啊。”

“就算要展现大公无私的精神,那也是对着善良的好人展现。”沈意棠双手抱胸,似笑非笑的睨着常老太太:“像你们这种不讲理,只会像土匪一样强抢别人东西的人。”

“我没给你俩大耳刮子,都是对你客气的了。”

说完,沈意棠不再搭理那个老太太,一手端菜,一手牵着沈国庆回了桌子边上。

常老太太气得脸色铁青,可是拿沈意棠没办法。

而且国营饭店的人,看她杵在拿饭菜的档口,挡住了后面想拿饭菜的人。

就不耐烦地用手里的铁勺,敲了敲装菜的不锈钢大盆:“我说,你还吃不吃?不吃赶紧走,没看我们这忙着呢。”

“就是,我们都快饿死了,你不吃赶紧走。”

舍得来国营饭店下馆子的人,除了经济条件宽裕。

大部分都是家里有贵客,或者是一年到头攒下了钱票,才舍得带家里人过来打牙祭的。

谁愿意自己打牙祭的时候,遇到这种闹事烦人的家伙啊。

那老太太被人催促,表情比刚才更阴沉:“哼,这破国营饭店连肉都没有,小熊乖,咱们不吃了。奶奶回家给你煮肉吃……”

没了烦人的家伙,沈意棠他们终于能安安心心的享受这顿来之不易的美食了。

这个年代,能在国营饭店当大厨的人,那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这一锅鲜里的鱼肉,鲜嫩无比,就连刺都炖到酥烂。

玉米饼子吸饱了鱼汤,外脆里糯,带着玉米特有的谷物香气和鱼的鲜香味儿。

一份一锅鲜,有肉有饼子。

是这个年代口口相传的家常硬菜,鲜的沈意棠和沈国庆连汤都喝掉了。

不一会儿,后厨也端来用猪油煎的鸡蛋。

煎的两面金黄的鸡蛋上淋了点酱油,猪油和酱油碰撞出的油脂香,也让人食指大动。

陆毓华给沈意棠和沈国庆一人夹了个鸡蛋:“趁热吃。”

“你咋不吃?”沈意棠发现这男人总是把好东西,留给她和弟弟。她想都没想地把鸡蛋,夹给了男人:“你也多吃点,补补身体。”

天天晚上那么卖力气地取悦他,这男人得吃好点。

沈国庆见状,也把碗里的鸡蛋夹给了姐夫。

姐夫对他和姐姐都太好了,他也想对姐夫好。

“你们吃,我不是小孩儿。”陆毓华又把鸡蛋夹了回去,沈意棠刚想说话,就被男人摸了摸头:“多吃点儿。”

她一下子就红了脸,这大庭广众的,他咋能这样做呢?

……

作者有话说:

文中引用的口号,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出自伟人著作,象征对敌人的蔑视。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则是那个年代激励革命斗志的经典口号。

第42章 换兔皮 七千字更新

见沈意棠脸红, 身穿挺拔军装的男人,又在她头顶揉了揉。

收回手时,他修长的手指还没放下, 又在眼巴巴望着他的小舅子沈国庆头上揉了揉。

沈国庆瞬间羞红了脸:“谢谢姐夫。”

周围吃饭的人看到这一幕,都乐呵呵地笑起来。

大家都是正常人,看到这么和睦幸福的一幕, 也会想起自己的家人、孩子。

情绪正常的人, 不会抵触幸福, 相反会被生活中的任何一种幸福所打动。

在国营饭店吃好了午饭, 沈意棠就开始带着男人和弟弟, 坐车去了城中心的百货大楼。

安河市的百货大楼, 肯定比不上京城的气派。

却比部队的军区服务社和供销社好太多, 除了米面粮油, 也有齐全的日用百货。

沈意棠按照自己写出来的清单,买了红枣、干核桃,还有打过霜雪的红柿子。

没办法, 北方的冬天很少有新鲜水果。

像柿子这种东西,能买到新鲜的,也要靠运气。

因为家里经常烤火, 她又买了不少梨子回去。

平时吃点儿能下火润肺。

“可惜咱们家没有地窖, 否则也能像花姐那样, 多囤点东西在地窖里, 也不用天天跑出去买东西。”沈意棠随口道。

陆毓华拎着东西,走在她身边:“回去挖一个就成。”

部队的年轻小战士多,挖地窖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只要给这些年轻小战士包一顿饭,再上点肉菜,他们就能高兴得找不着北。

沈意棠听说要请小战士帮忙挖地窖, 就琢磨着买点汽水回去。

到时候再去食堂打几个丰盛的肉菜,来款待这些小战士。

这想法和陆毓华不谋而合!

但是有个难题,他们只有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咋能把这些东西都搬回去?

“今天刚好有进城采购的车,咱们只要在下午五点之前,抵达二河路那边,就能坐部队的顺风车回去。”

陆毓华说话时,还拿出找售货员要的蛇皮口袋,把买来的东西全都装了进去。

这也是因为他们买的东西多,所以售货员才肯给蛇皮口袋。

不然在衣食住行都讲究计划经济的年代,这些装货物的蛇皮口袋,那都是售货员内部流通的好东西。

她们能拿回家装各种东西,一个蛇皮口袋,能用十几二十几年。

像装肥料那种蛇皮口袋的内衬,有的用的还是细软的棉布。

要是谁得一个这样的肥料口袋,是能拿回家裁剪出来,当内裤穿的。

沈意棠看陆毓华蹲在地上,用红色的塑料绳把蛇皮口袋捆得严严实实,确保里面的东西不会掉出来。

她喜滋滋地弯了弯眼睛,被这样一个强壮稳健的男人,处处贴心照顾着,沈意棠心里别提多高兴和满意了。

“陆毓华,你今天考虑的真是太周到了。”沈意棠笑着夸赞:“不用我多说啥,你自己什么都考虑到了。不仅事情办得顺心顺利,就连你捆蛇皮口袋的动作,都是那么帅气。”

陆毓华皱眉,抬头睨她一眼:“以前有没考虑到的地方?”

“那……倒是没有。”沈意棠摇头。

陆毓华会打木头柜子,也会刷碗、洗衣服,偶尔还会帮她做早餐。

比起这个时代或者现代社会那些回到家,只会当甩手大爷,还特别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已经是‘优质股’了。

但沈意棠就是觉得男人最近变得尤其勤快,尤其贴心。

无论是平时生活中,还是晚上熄了灯,只有两人过夫妻生活的时候,他都表现得格外棒。

好像这种变化,是那天晚上陆建华找上家里来,男人和他单独聊完天之后?

沈意棠在心里琢磨着,男人已经捆好了蛇皮口袋,站起身来说:“走吧,去买点护肤品。”

北方冬天寒风凛冽,特别刮脸。

就算抹了雪花膏,也容易被吹裂。

所以沈意棠平时洗了脸后,雪花膏都会抹的比较多。

好在这个年代的雪花膏质地清爽不油腻,再加上天气干燥,倒是不会显得脸油。

“同志,你用这种。”卖护肤品的售货员,一看沈意棠三人的穿着,就知道这是舍得买东西的主。

更别说沈意棠那张脸白白嫩嫩,皮肤细腻的连毛孔都瞧不见。

“这是新到的万紫千红润肤脂,带着一种白兰花的香味,冬天擦这个比雪花膏更好使。”售货员极力推荐。

万紫千红润肤脂用黑色小圆铁盒装着,膏体上有一层锡纸包裹,是带着兰花香的白色膏体。

沈意棠拿起来看了看成分表,里面有甘油,的确比雪花膏更适合冬天。

“还有珍珠霜,粉红色的银耳珍珠霜特别受小姑娘的欢迎。”售货员又给沈意棠推荐了别的:“这个可以散称,也可以买一整瓶儿,只要两块五。”

“都要了。”

“每种给我也来一瓶。”

有道好听的女声,和沈意棠的声音同时响起。

沈意棠下意识扭头看去,看到一个穿着得体的中年妇女,也来买护肤品。

她手里还牵着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赫然就是在国营饭店时,哭闹着要抢他们鱼肉吃的熊孩子。

这熊孩子看到沈意棠他们的时候,眼里也闪过一丝恨意。

但是却不像跟着那个常老太太时,那么嚣张跋扈了!

大概怕沈意棠他们告状,熊孩子拉了拉中年妇女的手:“妈妈,我想上厕所。”

“等会儿。”中年妇女不疑有他,买完了万紫千红润肤脂和珍珠霜,就牵着小男孩离开了百货大楼。

那小男孩在走出去时,还拿着手里的玩具枪,扭头对着沈国庆做出开枪爆头的动作。

那中年妇女捕捉到了这个画面,她眉头一皱:“小熊,妈妈跟你说过,要讲礼貌,你这是干什么?”

说完,还歉意回头,冲着沈国庆道歉。

当中年妇女眼神落在沈国庆脸上的时候,表情有些怔愣。

她又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被自己牵着的儿子,眉头微微皱起:“小熊,给他道歉。”

看得出来,这个中年妇女对孩子很严厉。

那个熊孩子也不敢反抗,乖乖低头向沈国庆道歉。

在那中年妇女牵着儿子离开时,还下意识回头去看沈国庆。

她总感觉沈国庆有点眼熟,但是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沈国庆……

沈意棠也觉得这个中年女人,看弟弟沈国庆的眼神有些奇怪。

但是两人这是第一次见面,也没其他交集。

所以等中年女人离开后,她也很快拿着买来的万紫千红润肤脂和珍珠霜,离开了百货大楼。

好在百货大楼外面,就有公交站台。

所以当他们赶到二河路的时候,正好看到部队的采购车停在那里等人。

一些赶顺车来城里买东西的嫂子,这会儿都站在路边聊天。

看到沈意棠他们走过来,全都用胳膊你撞撞我、我撞撞你,然后齐齐笑着说:“陆团,带媳妇儿出来买东西呢?”

“哟,买了这么多东西,陆团可真大方。我们小棠嫁给你,算是享福了。”

大伙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冲上前把他们买来的东西,给搬到了车上。

陆毓华本来想自己干的,可是却被嫂子们推到了沈意棠面前,打趣着说:“陆团你刚结婚,可得把你媳妇陪好了。”

“就是,我们小棠细皮嫩肉的,可不能吹冷风。”这些嫂子们其实没恶意,就是看到恩爱的新婚小夫妻,就想打趣几句:“陆团可得给我们小棠把冷风给挡住。”

说完,嫂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还有和沈意棠关系好的,低头去问沈国庆:“国庆,你姐姐姐夫有没有当你的面亲嘴儿啊?”

沈国庆脸色爆红,扭扭捏捏的低下头:“没,没瞧见。”

又惹得嫂子们哈哈大笑起来,还揶揄沈意棠和陆毓华两人。

让他们晚上办事儿一定要把门窗关上,声音也得小点儿。

不然爱着、爱着……万一把国庆吓到,以为有妖精打架可咋办?

陆毓华:“…………”

部队的嫂子们,说话实在太开放了。

就算他是个大老爷们,也不好接话。

沈意棠早就见识过嫂子们说荤话的尺度,也知道你越害羞,这些嫂子们就越兴奋,越喜欢调戏刚结婚的小夫妻。

于是她抿嘴儿笑了笑,声音甜甜地说:“嫂子们说的是。”

沈意棠觉得只要她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于是又说:“这些事还是嫂子们更有经验,我以后得向嫂子们多学习才成。”

陆毓华浑身冷硬的低下头,去睨着妻子。

嫂子们见状又哈哈大笑起来,她们真是太喜欢沈意棠这种不扭捏,还大大方方的人了。

以前打趣部队刚结婚的年轻小夫妻时,哪一个不是被她们调戏的面红耳赤,羞答答的低着头不说话。

还是头一次遇到沈意棠这种,能和她们说到一起去的!

还有嫂子扯过沈意棠,教沈意棠同房的时候,记得拿枕头垫在腰后面,这样特别容易怀孩子。

沈意棠:“…………”

遭了,真说不过这些嫂子。

这些嫂子也是真不知道‘尴尬’两个字,咋写的。

“陆团,你这么强壮,可别太贪,我们小棠身板弱,会受不了的。”

陆毓华:“…………”

沈意棠沉默捂着沈国庆的耳朵,怕弟弟听到不该听的。

就连坐在驾驶位,准备开车的小战士,都满脸带笑的看着陆团和沈意棠这个新嫂子。

天知道每次出来采购,遇到这些坐顺风车的嫂子们,他能听到多少不该听的荤话。

好在很快车就出发了,部队的采购车,一般都是大卡车。

在外面围了一层军绿色的粗布,车停下来的时候,能遮风挡雨。

可是一旦开起来,那冷风就顺着粗布缝隙‘飕飕’地往里吹,冷的不行。

嫂子们上了车,被冷风一吹,也就没了聊天的心思。

全都挤在一起,想暖和暖和。

陆毓华坐在沈意棠身边,侧过身替她挡住了吹进来的冷风。还用身上穿的军大衣,把沈意棠裹在了怀里。

沈意棠背靠着男人滚烫的胸膛,怀里还抱着暖呼呼的沈国庆,那是一点儿都没感觉到冷。

甚至还有点打瞌睡,她索性闭眼躺在男人怀里,舒舒服服地补了个觉。

周围的嫂子一看,又开始用胳膊互相撞来撞去,眉眼间全是暧昧笑容。

但是这次,谁也没开口大声说话,都怕吵到沈意棠。

回了家的时候,天都黑了,也错过了部队打饭的时间。

好在他们家里还有鸡蛋和挂面,陆毓华就烧开水下了挂面吃。

还按照沈意棠的口味,在面汤里煮了几片白菜叶。

吃完热乎乎的煮面条,三人分别洗漱后,就回了屋睡觉。

陆毓华把换下来的衣物洗了,回到房间的时候,沈意棠已经抱着灌了热水的玻璃瓶儿,懒洋洋的躺在被子里了。

“快上来,被窝已经给你暖好了。”沈意棠往床里面滚的时候,被男人用手搂了回去。

想起最近的放肆,她赶紧开口:“说好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不能再干这事儿的。”

很显然,沈意棠不了解男人,更不了解刚结婚的男人到底有多贪恋夫妻生活。

明明这么频繁,可是男人就像是不知道累似的。

到了深夜都还不肯消停,甚至还掐着她的腰,把她翻过来,背对着男人……

老实说,被一个英俊又强壮的男人紧紧追着贪欢,沈意棠竟然也忘了自己刚才说的话。

当男人把她压在怀里,去拿枕头的时候,沈意棠还以为他信了那些嫂子的话,想让她早点怀孕。

可是陆毓华却拿枕头垫在她的脑后,不让她的头撞在墙上,却更用力的揉乱了她的长发。

到了最后,陆毓华直接抱着她纤细的身体,把人提到了自己怀里。让她面对着自己,看着他们是怎么恩爱的。

沈意棠羞得面红耳赤,这是干什么呀?

这样的画面也太……

她闭上眼睛,想推开男人。

陆毓华紧紧扣住她的腰,在她耳边喘着,呼吸炽热而撩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毓华才把浑身酥麻发软的沈意棠,重新塞进了被子里。

**

“小棠,你不是要找兔皮吗?”隔壁张爱花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时,沈意棠这才睁开了眼睛。

“今天你黄嫂子家里杀兔子,咱们可以过去换兔皮。”

黄嫂子就是在部队食堂打下手的那个嫂子,和沈意棠关系也特好。

“花姐你等一下,我收拾收拾就出来。”沈意棠打着哈欠,掀开被子的时候,镜子里倒映出她身上昨晚留下的痕迹。

她皮肤嫩,稍微用点力就会留下痕迹。

但是他们往往又太疯狂了,所以到最后,两人都有点不管不顾了。

沈意棠赶紧找来衣服穿上,确定遮住了脖子上的红痕时,这才上前打开卧室的门。

张爱花这会儿正坐在沈意棠客厅里,见她开门出来,鼻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靡靡之味。

她眼神顿时变得暧昧起来,沈意棠被她看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但张爱花很快就移开眼,和她说起兔皮的事情:“平时除了用粮食和蔬菜去换兔皮,也可以给钱。”

但是给钱不能明目张胆的给,怕人说她们投机倒把。

在家属院,其实嫂子们也经常进行私下交易。

但这事儿大家都心知肚明,没人声张出去。

如果用钱的话,一张兔皮是1块钱,黄嫂子会帮忙制皮去味道。

黄嫂子靠着养兔子、帮人制皮的手艺,可是帮家里挣了不少贴补。

沈意棠家里不开火,粮食和蔬菜真不多。

但是张爱花说黄嫂子想用兔皮换点好看的布料和棉花,想给家里的女儿做件过年的新棉袄。

正好沈意棠结婚时,陆家人送来的礼物里面。

就有一匹好看的灯芯绒布料,颜色正好是水红色的,特别适合年轻小姑娘穿。

这可把黄嫂子高兴坏了,灯芯绒布料大商场里抢都抢不到的紧俏货,要五毛钱一尺布,还得加上等额的步票才能买到。

一匹灯芯绒布料足足有四十尺,黄嫂子要不了那么多,就换了7尺左右的灯芯绒布料。

这样除了给她女儿做件宽松厚实的棉衣,多余的布料还能再缝制一个小背包。

7尺灯芯绒布料要3.5元,可比两张兔皮贵多了。

黄嫂子没想占便宜,还打算补点布票和钱给沈意棠。

“嫂子,咱们的关系,可用不着这样。”沈意棠没要布票和钱。

因为她还需要黄嫂子在医院上班的女儿,帮她盯着王春燕,看看王春燕啥时候去接近沈凤琴呢。

但是不补布票和钱,黄嫂子又实在不好意思。

沈意棠就说:“要嫂子实在过意不去,就帮我多留几张兔皮。家里的老人冬天怕冷,我想给再给他做一床兔皮褥子。”

到时候兔皮攒够了,她再过来找黄嫂子买或者换就成。

“那敢情好,你放心,我肯定多给你制几张兔皮,都给你留毛色最好的。”黄嫂子笑着点头。

她是养兔子的好手,兔皮对她而言不是啥稀罕物。

今天还给沈意棠的兔皮,都是她精心挑选的好兔皮。不仅皮质好,那兔毛看着也油光水滑,特别暖和。

就连沈意棠离开时,黄嫂子还给她一只新鲜兔肉。

一同前来的张爱花,则用自己做的椰子碗和水瓢,给黄嫂子换了半只兔肉回去。

当两人收获满满的回到家时,陆毓华和杨忠民正好下班回来。

老远就看到沈意棠和张爱花手里拎着兔肉和兔皮,像是上山打猎回来一样。

杨忠民率先笑了起来:“哟,二位收获不错,这是从哪儿打野回来?”

“还能打哪儿?”张爱花翻了个白眼,黄嫂子养兔子、换兔皮的事儿可是家属院里出了名的。

杨忠民这是明知故问呢,逗着媳妇儿玩儿呢。

张爱花不吃他这一套:“你别给我没话找话,赶紧把兔肉拿回家。先洗干净放着,晚上我来炒个兔肉吃。”

自从家属院的嫂子们知道陆毓华在家啥都干的时候,也都想指挥家里的大男人干活。

杨忠民想拒绝,可是看陆毓华主动拿过沈意棠手里的兔肉和兔皮。也赶紧赔笑着冲到张爱花面前,把她手里的兔肉拿了过去。

“我说,兔肉你咋不多换点?咱们家人多,半只哪够啊?”杨忠民随口抱怨,又被张爱花瞪了眼:“咱们家哪有那么多东西去换?每个月还要寄钱回老家。能让你尝到肉味就已经不错了。”

张爱花知道沈意棠不会做饭,本来想问要不要帮沈意棠处理家里的兔肉。

但转眼一想他们家人多,沈意棠还有两只兔子,这么问了像是在占人家的便宜。

毕竟以沈意棠大方的性格,她真帮沈意棠处理兔肉,沈意棠肯定会分一碗兔肉给她。

虽然沈意棠日子过的好,可能不在乎,但张爱花真不能舔着脸去占便宜。

就对沈意棠说:“你要是不着急吃兔肉,等明天我让杨忠民去河边采些冰砖回来,给你做个冰柜,你这兔肉能放小半月都不会坏。”

除此以外,冰柜里还能放其他的东西,也能一起保鲜。

“花姐,哪等得到明天啊。”沈意棠穿书后,虽然肉吃的多。

可是她爱吃的菜,却一直没吃着。

现在手里有新鲜兔子,她就想做个跳水兔来吃,给自己好好解馋。

她还笑着对张爱花说:“等会儿我做完了,给你送点儿啊。”

张爱花惊讶,没想到沈意棠竟然会主动下厨?

但她不是那扫兴的人,立马乐呵呵地答应:“成,那我晚上也多加个咸鱼,让你尝尝我的家乡味。”

从外面玩了回来的三妹和杨建军听到家里要吃蒸咸鱼,全都高兴得不行。

她们老家的咸鱼特别咸香下饭!

而且张爱花蒸咸鱼的手艺特别好,那咸鱼一点儿都不腥,还带着股葱姜蒜和花雕酒的香味。

沈意棠这边虽然想做跳水兔,但她平时只会吃,根本不会做。

于是拿着兔子回去后,就有点犯难了。

陆毓华打了水洗兔子,问她:“兔子切成啥样?”

“切成小块,先用水加点葱姜蒜焯一下……”沈意棠话出口的时候,自己都惊呆了。

跳水兔的做法,她咋说的这么顺畅?

然后才反应过来,原主见过父母咋做跳水兔。

而且跳水兔这道菜,以前也经常在原主家的餐桌上出现。

因为沈家都是搞研究的工程师,工资待遇也比一般人更好。

所以他们家就算到了奉天,也经常想办法做点老家的美食来吃。

于是沈意棠一边回忆着父母做跳水兔的方法,一边指挥陆毓华切菜备料。

她还拿了两个鸡蛋,去找隔壁张爱花换了不少葱姜蒜和自己发的豆芽菜回来。

至于豆瓣酱,家里是没有的。

为此沈意棠还去供销社和军区服务社都逛了逛,看能不能再买点花椒、八角和桂叶这些调味品回来?

嘴馋果然是第一生产力,给沈意棠逼的都快做饭了。

陆毓华见她手指纤细白嫩,不像是会干活的。

就主动接过了所有任务,只让沈意棠站在一旁指挥,他按照沈意棠所说的步骤,来做跳水兔就行。

“豆瓣酱一定要炒香后,再放葱姜蒜沫和我买回来的香料。可惜没有仔姜和青椒,也没有火锅底料,不然放里面会更好吃。”

沈意棠馋兮兮地站在厨房门口:“豆芽菜洗干净,垫在碗底里成。到时候把料炒香了,焯过水的兔子肉放进去煮入味了,就能连肉带汤的舀进碗里,那豆芽菜也跟着烫熟了……”

沈意棠说话时,陆毓华已经把豆瓣酱放进油锅里,只听‘兹拉’一声响,锅里就炒出了豆瓣酱的香味儿。

沈意棠笑眯眯地站在旁边,男人照常在干活的时候脱了军装。

但是围裙一系,掐着男人劲瘦挺拔的腰身,竟然颇有几分和平时不一样的英俊帅气。

“别看我,看锅里。”陆毓华头也不抬的说。

妻子吃饭的口味刁钻,而且只爱吃好吃的。

他第一次做跳水兔,怕火候掌握的不少,还得让沈意棠来指挥他呢。

沈意棠忽然想到了昨晚,他掐着自己的腰,强迫自己看他的画面。

回忆让她口干舌燥,心跳也加快了。

感觉脸上热度变得滚烫起来,沈意棠赶紧甩开脑子里的胡思乱想,看着锅内……

等陆建华沉默寡言的从外面走进来时,就看到了这温馨幸福的一幕。

真的,他是有点羡慕嫉妒小叔的。

但是沈意棠一出现,好像全世界都变得美好和高级起来,就连厨房也变得亮堂明媚起来。

因为屋里烧着火炉,她只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色毛衣,头发披散下来,显得整个人都十分柔和妩媚。

脸小、皮肤白,和陆毓华说话的时候,眼睛里全是明媚笑意,眸光闪耀如天上的星星。

陆建华失神的看着这一幕,心口泛起了刺痛。

陆毓华早就听到了从门口走进来的脚步声,他扭头看去,眼神沉冷地睨着陆建华。

沈意棠也跟着陆毓华的眼神偏头看向身后,也看到了失魂落魄的陆建华。

陆建华煎熬了一整晚,自诩想通了。

可是看到小叔和沈意棠日子过的这么幸福时,他难免又忍不住想,如果他当时更有担当和责任心时,那他是不是就不会和沈意棠错过了?

……

作者有话说:

祝大家端午安康。忽然想起来,我们老家小时候不叫端午节,而是叫端阳节。还有大端阳和小端阳……也不吃粽子,但是会在门口挂端阳艾和菖蒲,还会喝雄黄酒。说是端阳节喝了雄黄酒,一年四季都不会被蛇虫咬、还可以辟邪保平安。现在我家乡的老人也是说过端阳节,而不是端午节。我上本书祝读者们端午快乐的时候,还有宝宝说,应该是端午安康。哈哈哈,但是我们小时候过端阳节,是真的会祝别人端午节快乐呀~~后来长大了,开始工作了,我才开始吃粽子和咸鸭蛋,把端阳节叫端午节,也没再喝过雄黄酒了。在网上看到好多地方过端午的习俗都不一样,不知道各位宝宝的家乡是咋过端午的?

第43章 醉酒 六千字更新

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充斥在陆建华的脑子里。

一旦他的心绪有些松动,那些遗憾和后悔,便化作了他心底的海啸, 裹挟着滔天风浪向他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漆黑的夜色和灯光,将陆建华挺拔俊秀的身影隐藏在光与影之间。

沈意棠其实看不清楚陆建华脸上的神情,只是觉得陆建华奇怪, 来了小叔家, 咋也不说话?

陆毓华侧了侧身, 挡住沈意棠的身影, 也挡住侄子看向沈意棠的眼神。

“有事儿?”陆毓华盯着侄子。

“嗯。”陆建华罕见地忧郁起来。

他低头盯着手里的东西, 还是忍不住开口:“我来……给小叔和小婶送新婚礼物的。”

在京城的军区大院里结婚时, 陆建华其实已经送过了。

家里的半导体收音机, 就是陆建华送的重礼, 他怎么又要送?

就算他们在部队家属院里,又请了陆毓华的战友及家属,但是陆建华也没来啊。

沈意棠奇怪。

陆毓华却抬脚朝站在门口的侄子那边走去, 他身上还穿着围裙。

因为刚做完了菜,所以走到侄子面前的时候,侄子还能闻见从厨房里传来的麻辣鲜香味道。

好闻的饭菜香和站在眼前的小叔,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陆建华, 小叔和沈意棠才是夫妻, 他是他们的晚辈。

小叔是陆家的荣光, 而他不能做出有损陆家脸面的事情来。

“小叔,这是我买来的吹风机……”陆建华把手里的盒子,捧给了小叔。

吹风机本来是他精心挑选,并且为心上人准备的礼物。

早在京城胡同里第一次看到沈意棠的时候,陆建华就一直在想。

心上人的头发如绸缎一样乌黑发亮, 又那么长,冬天洗头肯定不方便。

他想起他爸陆老三为了让他妈冬天洗头更方便,早年就托当外交官的朋友,从国外给他妈买了一台昂贵的吹风机回来。

陆建华对于爱情的最初模样,就是来自于他的父母。

所以在确定自己喜欢沈意棠的时候,他也想送沈意棠一台吹风机。

六七十年代的国内,吹风机这种东西,比冰箱、电视机、电风扇这些东西都要稀缺。

就算是京城大院里很多人,平时也只是在理发店里见过大型落地式,或者悬挂式的头盔烘发机,真没几人听说过吹风机这种东西。

陆建华也是经过多方打听,后来在他爸的帮助下,才知道京城的国际友人服务部的领导,因为今年参加了粤城对外招商引资的冬季展,所以想办法进了一批国外吹风机回来。

因为一台吹风机要上百块,还要上百元的外汇券,所以哪怕是在京城,很多人都舍不得买。

觉得花上百元买个吹风机,只能拿回家吹头发。

还不如把那钱用来买电风扇或者自行车,这些更方便使用的东西。

陆建华这些年的津贴,都是他自己攒着。

外汇券则是想办法找京城大院的那些朋友换的,否则他也掏不出上百的钱和外汇券去买昂贵的吹风机。

陆建华拿到吹风机后,原本打算高高兴兴地送给心上人。

可是现在心上人变成了自己的小婶,陆建华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把吹风机送了过来。

当沈意棠听说有吹风机的时候,她也惊讶了。

六七十年代的国内,国家几乎都把资源攒下来,集中去研发国家更需要的原子弹和潜水艇这类军工产品。

所以在很多生活方面的创造和设计的日用品,是很稀缺的。

就连吹风机这种东西,国内要到了八十年代末才会有国产品牌诞生。

这才七十年代初,陆建华竟然能弄来一台吹风机?

“这是在国际友人服务部买的,有批条的正经来路。”陆建华看沈意棠好奇,下意识解释了句。

沈意棠惊讶,她只在年代文里看过友谊商店,从没听说过国际友人服务部。

陆毓华给妻子解释:“国际友人服务部,专职特供商品和进口物资。”

沈意棠不知道,其实国际友人服务部就是友谊商店的前身。

只不过友谊商店要70年代后期,才会陆续成立。

而且这个年代,因为没有吹风机。

所以大部分人每次洗头,都只能找出大太阳的时候。

然后在天气最暖和的大中午洗完头,用太阳光或者自然风去晒或者吹干。

很多人哪怕在大中午出太阳的时候洗头,都会不小心受了风寒,导致感冒。

所以很多人冬天几乎不洗头,那味道简直了。

沈意棠受不了这样的卫生习惯,所以隔三差五洗头时,都会把屋子里的煤炉烧旺点,想办法坐在煤炉旁边烘头发。

或者去部队的理发店修剪头发的时候,用落地烘干机去烘头发。

但是部队的理发店修剪头发比较贵,很多人都舍不得。

沈意棠要是经常去,也会显得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

陆毓华显然也想到了妻子平时洗头,有多不方便。

很多个晚上,他看到妻子搬个小马扎,坐在火炉面前烤头发,都担心她把头发给烤焦了。

他原本想办法,看能不能给妻子弄个落地烘发机的。

但是既然有更小巧方便的吹风机,其实会更方便。

陆毓华伸手接过侄子双手捧过来的吹风机:“我和你小婶,都谢谢你。”

听到小叔这话,陆建华心里有些苦涩。

但是他却没有立场,说任何吃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