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5(1 / 2)

第31章 老婆奴 六千字更新

陆建华宝贝似的拿着军功章走出宿舍, 打算去部队外面的车站坐车回京城的时候。恰好看到拎着保温饭盒,从家属院走出来的小叔陆毓华。

“小叔。”陆建华加快脚步,来到了陆毓华面前:“您去食堂打饭呢?”

很简单的寒暄, 但是陆建华不知道为啥,每次看到小叔,他心里都有点紧张, 像是受到了来自长辈和血脉的压制。

陆毓华瞧见他手里拿着军功章, 眼神刚扫过去, 陆建华就有些拘谨地说:“我打算今天去找她, 想告诉她, 我的心意。”

陆建华抬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小叔, 他的眉眼其实很像小叔陆毓华。

但小叔眉眼更沉冷俊逸, 而且身上自带一股清冷俊逸的威压。

每次和小叔站在一起, 陆建华就总感觉自己还很青涩和不够稳重。面对小叔时,他心底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清的自卑。

陆毓华垂眸睨了眼侄子,见侄子的脸还有点红, 俊逸的眉眼没了平日里的张扬和洒脱,反而多了几分羞涩。

他抬手拍了拍侄子陆建华的肩膀,语气沉冷:“加油!”

陆建华愣住, 小叔竟然鼓励他。

陆建华心情激动, 受宠若惊的对着小叔点了点头, 一脸认真地说:“小叔, 如果沈同志接受了我的追求。我明天就带她来参加你和小婶的婚宴。”

陆建华说完这话,见汽车要发动了,赶紧拔腿追上汽车。

陆毓华沉冷着眉眼,冬日的阳光在他俊秀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他深邃探究的目光,藏在了光与暗的光线中。

“陆团, 你看啥呢?”杨忠民也拿着饭盒从家属院里走了出来,瞧见陆毓华的眼神一直落在追上车的侄子陆建华身上,立马笑起来:“你侄子慌里慌张的干啥去?”

“是不是去找他对象?”杨忠民可八卦了:“我可听说,你侄子英雄救美,在抢险救灾的时候救了一个女大学生,对方不仅给你侄子送锦旗,还给你侄子送鸡汤……”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盯着杨忠民:“那个女大学生姓什么?”

刚才陆建华叫自己喜欢的姑娘为沈同志,这让陆毓华心里莫名的烦躁,也想到了在家等着他一起吃中午饭的妻子。

“好像姓沈?”杨忠民远远的看到过那个女大学生几次,每次那个女大学生都带着东西来送给陆建华。

但是那个女大学生具体姓啥,他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她在京城读工农兵大学。”

那个女大学生给陆建华送锦旗的时候,曾在部队介绍过自己。

现在好多人都知道她是个大学生了,自从高考停止后,大学名额就只招工农兵。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也都很羡慕能去读工农兵大学的人。

沈凤琴的女大学生身份,在部队里比她的名字都还响亮。

不少人都知道有个女大学生喜欢上了陆建华,几乎周末放假,都会来部队给陆建华送东西。

“那个女大学生,每次来都会到处问你侄子的下落。我看不少人都挺喜欢她的。”杨忠民凑到了陆毓华耳边说:“你是没见过那女大学生,长得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个很斯文的南方姑娘……”

杨忠民的话还没说完,就见陆毓华抬脚朝前走去。

他赶紧追了上去:“你走啥,你不想知道你侄子的八卦了?”

刚才追问那个女大学生姓啥的时候,还挺积极的。

陆团咋现在一点都不在意了?

“陆团,你不会觉得人家大学生和你老婆一个姓,你不高兴了吧?”杨忠民嘿嘿笑起来:“现在全军区都知道你是个老婆奴,还给婆娘洗衣服、打饭。我看你就觉得你媳妇儿天下最好,别人都比不过。”

陆毓华没搭理杨忠民,但是杨忠民这人特别爱八卦,也喜欢追着人说八卦。

陆毓华被他说的烦了,就淡淡开口:“你的衣服洗完了?”

杨忠民顿时哑火,他还嘲笑人陆团是老婆奴呢?

他媳妇儿现在也逼着他向陆团学习,陆团干啥,他婆娘逼着他干啥。

这不家里的衣服还没洗完,他婆娘又开始逼着他学习陆团好榜样,拿着保温饭盒去部队食堂打饭了。

因为今天食堂有红烧肉,他婆娘就想打点肉回来,给孩子补一补。

“看把你得意的!”杨忠民语气酸溜溜的说:“你现在是成了家属院出了名的好男人,大家都夸你疼媳妇儿又顾家……”

杨忠民既羡慕又嫉妒:“而我们这些人,天天被家里的媳妇儿逼着向你学习呢。”

“陆团,你就是我们男人的公敌。”杨忠民看陆团又不搭理自己。

他追着陆团的背影一起朝食堂那边儿走去的时候,还有点羡慕地看着陆团那稳健挺拔的身躯。

大家都是男人,为啥陆团脸长得好就算了,那身材也比一般的男人更强健修长。

那军装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哪怕是部队发放的军大衣,都能被他穿出英俊潇洒的质感来。

杨忠民低头看了看自己挺起来的大肚子,想起婆娘张爱花说他晚上上了床。那肚子大的,都能把张爱花顶到京城去的时候。

他也忍不住拍着肚子想,自己是不是该加练了?

要不然这肚子继续长下去,很影响他在军中的威信,更影响他在婆娘面前的雄风。

中午陆毓华打回来三个菜一个汤,用冰糖炒出糖色,在锅里炖的肥而不腻的红烧肉,不仅肥瘦相间,吃进嘴里香甜松软。拌着米饭一起吃,唇齿间都是美味的肉香。

沈意棠感觉那股热腾腾的美味,一下子伴随着满足感,涌到了浑身,连四肢都变得暖和起来。

青椒炒土豆丝清脆爽口,用酸菜炖的豆腐带着点鱼香味,白菜豆芽汤里面还放了冬瓜和西红柿,算是边角料的大杂烩。

但是厨师手艺好,喝起来也鲜香开胃,还带着点儿西红柿的酸香。

沈国庆特别喜欢喝汤,也爱吃里面的豆芽菜。

沈意棠看他喝了好多汤,赶紧给他夹了红烧肉,让他拌着米饭一起吃。

在陆毓华眼神看过来的时候,沈意棠也笑眯眯的给他夹了红烧肉:“今天辛苦你了,你也多吃点。”

也就能在部队待遇好,能吃上这样的好肉好菜了。

可惜每个月的肉票都是定量的,沈意棠估摸着,他们家的肉票快用完了。

也不知道明天在食堂那边办酒席,能不能想办法再攒点肉票?或者想办法弄点肉回来也成。

毕竟是婚宴,请的是陆毓华的战友。

别说这些糙老爷们儿的饭量大,就是这个年代的女性和小孩儿的饭量也大。

毕竟不是谁家都舍得敞开肚皮来吃肉,这个年代的人家里孩子都多,还要赡养老人,肉票粮票都要算计着用才成。

肚子里没油荤,那就得多吃点才能抗饿!

也就沈意棠和陆毓华他们家里只有三个人,沈意棠在现代社会,早就吃惯了肉和各种好东西。

天天让她吃清水煮白菜、不沾点荤腥,她更会觉得肚子缺油水,馋的慌。

“猪肉不用担心,我想办法弄来了一头猪。明天食堂办婚宴,肉菜肯定不缺。”陆毓华办事牢靠,出任务前就已经办妥了买猪肉的事情。

至于蔬菜,也可以拿钱票给食堂,走部队的路子,弄到一些新鲜的好菜。

这样也是部队给军人的福利之一,更何况是办婚宴这种大事儿。

无论哪个军人结婚,部队都会想办法给予支持的。

“你考虑的真周到。”沈意棠觉得嫁给可靠的男人就是好,无论是生活还是琐事,都能省很多麻烦,还能让自己日子过得舒心。

“那我下午再去军区服务社看看糖果,花姐找家属院的嫂子们给我换了好多糖票,咱们请客的喜糖也有着落了。”沈意棠笑盈盈地和陆毓华说着话,“还有烟酒,我也想办法准备了一些。”

他们在军区大院已经办过一次了,烟酒票用的都差不多了。

所以沈意棠买的是不要票的高价烟酒。

没办法,糖属于奢侈品,糖票大家都舍不得用。

但是部队里的男人们都爱抽烟喝酒,烟酒票每个月发下来,几乎都被用光了,根本换不了。

好在沈意棠手握几千块的巨款,买几瓶酒、几条烟还是能舍得。

但存折是陆毓华给的,所以家里的花销,沈意棠还是记了帐,打算递给男人看看。

“存折给你了,就由你花。”陆毓华没看存折,黑沉的眼神落在妻子脸上。

他的妻子有着一张莹润白皙的脸颊,巴掌大的脸上,五官精致。

眉眼弯弯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全是璀璨夺目的光亮,漂亮又明媚,让人惊艳无比。

饶是陆毓华这种冷心冷情的人,都看得出了神。

吃过了午饭后,沈意棠就约着隔壁的张爱花,一起去了军区服务社买糖果。

沈国庆没跟着去,在家里给他做助听器。

这几天事情多,耽搁了助听器的进度。

但是沈意棠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只等晚上回来再精细地调试一下就成。

沈国庆昨天简单地试戴了一下,当助听器戴到耳朵上的那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姐姐的声音。

姐姐的声音很温柔好听,像是书里描写的黄鹂鸟。

就算在全世界的嘈杂噪音中,沈国庆还是一下子就爱上了。

原来姐姐的声音这么好听。

原来全世界的声音这么好听。

哪怕那些滋滋电流和尖锐的嘈杂声混在一起,沈国庆还是舍不得把助听器摘下来。

因为他想和这个世界交流,想学着说话,让姐姐听到他的声音。

沈国庆只要一想到自己戴上了助听器,就能听见声音,脸上的笑意就止都止不住。

三妹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就见沈国庆趴在桌上,笑容灿烂的盯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看。

“这是啥?”三妹好奇问道。

沈国庆拿笔在纸上写:“助听器,我姐姐做的。”

“戴上它你就能听见声音了?”三妹听他妈张爱花说过助听器,也知道沈意棠很厉害。

她也打心底为沈国庆感到高兴,但是她觉得沈国庆一言不发地盯着助听器很无聊,便问他要不要去找李英和李铁蛋玩儿。

今天出太阳了,他们可以在扫干净雪水的空地上,玩丢沙包和跳皮筋。

也能拿上纸折的枪,去玩打鬼子和抓敌特的游戏。

沈国庆摇头,他要守着他的助听器。

三妹觉得无趣,正要离开的时候,李英带着弟弟李铁蛋过来找他们玩了。

自从他们的妈妈林喜春去文工团上班后,他们的日子也是好起来了。不仅不用天天挨骂,还能吃饱穿暖。

李铁蛋很喜欢沈国庆,一见他就拉着他的衣角不肯撒手。

于是三妹和李英也没办法,只能趴在桌上,和沈国庆一起守着他的助听器。

有时候他们想伸手碰一碰,沈国庆立马宝贝似的护着那些助听器。除了姐姐,任何人都不能碰没调试好的助听器,包括他!

沈意棠和张爱花在去军区服务社之前,先把张爱花给的海鲜干拿去给了食堂掌勺的大师傅。

大师傅一看这些海鲜干,立马笑起来:“都是好东西啊,拿来熬汤、做菜都特别鲜。到时候我再扔点骨头进去,那汤能熬的跟牛奶一样白。”

“就是不知道大伙会不会吃不惯海鲜?觉得有腥味?”张爱花还挺忐忑的,因为她老家的海鲜干,以前除了他们家没人爱吃。

后来沈意棠来了,可算让张爱花找到了知己。

现在食堂大厨也爱海鲜,张爱花心里别提多高兴,但她还是有点担心大家接受不了海鲜的腥味。

对张爱花这种海边长大的人来说,海鲜哪儿会腥啊?那都是鲜味儿。

但是别人可不一定能接受,她不能让这些海鲜,坏了小棠的婚宴。

“没事儿,到时候我处理一下。”食堂的大师傅祖上是开大饭店的,后来公私合营后,他爹就把他送来参军了。

本来部队不要他,但是他厨艺太好了,所以就留在部队炊事班当了伙头兵。

大师傅靠着过硬的厨艺,一步步当到了大厨,还升了军官。

沈意棠就说食堂的饭菜咋这么好吃,有这样的大厨,他们家天天吃食堂都吃不腻,所以也从没开过火做饭。

“明天你们就等着吃美食吧,有肉有菜有海鲜,我保管给你做出一桌满汉全席来。”食堂大师傅拍着胸口保证道。

“那就麻烦您了。”沈意棠塞了几包烟和一些从家里带来的桃酥过去。

虽然给了食堂钱票,可是要麻烦大师傅他们单独整几桌婚宴出来,那也是要费时费力,还得占用他们的休息时间。

所以这些烟和桃酥,都是她答谢大伙的心意。

俗话说‘礼多人不怪’,大师傅虽然不收,但心里却美着呢。

觉得陆团的媳妇儿说话办事儿都敞亮,他们帮忙也高兴。

但是大师傅不收,沈意棠却不能不送。

她悄悄的把烟和桃酥都留下,还写了一封感谢信。

沈意棠在信尾说大家都辛苦了,让大师傅他们别嫌弃她的心意,和大伙一起拿着桃酥甜甜嘴儿。

至于烟,就算打下手的嫂子们不抽,但是沈意棠也准备了。

烟能让嫂子们拿回家去,给家里的男人抽。

请人帮忙送点东西不算送礼,那属于人情往来,沈意棠分寸也拿捏得很好。

“这个沈同志,可真是让人挑不出任何错来。”大师傅拿着感谢信,心里就跟喝了糖开水一样甜滋滋儿的。

那些收到桃酥和烟的嫂子,也高兴。

觉得沈同志没看她们是女同志,就区别对待!

“小棠,明天的婚宴肯定很热闹。但是那些男人都喜欢灌酒,你得让你家陆团小心点儿。”

在去军区服务社的路上,张爱花还提醒道:“不过陆团也挺能喝的,我就没看他醉过。”

在军区大院摆酒的时候,沈意棠也看陆毓华喝过酒。

但他辈份高,家里的晚辈没敢灌他的酒。所以大伙也是热闹为主,没怎么灌酒和发酒疯。

但是明天在部队,面对一群爱喝酒的糙老爷们儿,沈意棠也不确定陆毓华能不能喝醉?

她就想着单独开一瓶酒,往里面灌点白开水算了。

陆毓华身高腿长,体魄强健,真要喝醉了,她可弄不动对方。

也不知道陆毓华醉酒后,会不会很折腾人?

沈意棠一边儿想着事儿,一边朝军区服务社里走去。

在这儿上班的军嫂,都是张爱花的人脉。所以知道沈意棠要买喜糖,便笑容满面地向她介绍起来。

“北方的糖更甜、南方的更注重香味儿,没那么甜……”卖糖的军嫂专业知识过硬,一边说,一边拿出不同品种的糖,让沈意棠比较一下:“水果糖颜色漂亮,大多都是酸甜口的。海边的糖,大多都是椰子汁做的,带着一股醇厚的椰香味儿。”

“当然了,还有咱们鼎鼎大名的大白兔奶糖。一颗糖,能泡一杯牛奶水儿,老人小孩儿都爱吃。”

这个年代的糖都是稀缺品,但是卖糖的军嫂看沈意棠是自己人。

就把自己平时买来试品的糖果,各拿了一颗给沈意棠试试。

“嫂子,难怪你卖糖这么专业,介绍得还好,原来你都自己买来试过。”沈意棠对军嫂竖起大拇指。

这个年代,很多售货员的眼睛都长在头顶上,管你买不买。

有时候多问几句,还会不耐烦。

哪像这个卖糖的军嫂,热情又周到,还这么敬业,自己买糖来试味道。

“那可不,我们刘红梅同志,就是靠卖糖的专业性,被提拔成了糖果区的小组长。”张爱花特别骄傲地给沈意棠介绍着自己的好姐妹。

沈意棠笑着尝了几种糖,最后选了大白兔和颜色漂亮的水果糖,又抓了点椰子糖混在一起。

等称好了糖,她又抓了一把塞进刘红梅手里:“嫂子,我明天结婚,请你吃喜糖。”

刘红梅拿了自己买的糖给她尝味道,沈意棠也不能白吃人家的。

所以抓糖给刘红梅的时候,也特别大方。

没人能拒绝喜糖,都想沾沾喜气。

刘红梅笑着收了,还让沈意棠以后买啥东西,尽管来找她,能买到的她肯定帮忙。

“花姐,咱们军区的嫂子可真好相处。”沈意棠和张爱花说话的时候,都是笑盈盈的好心情。

“我的姐妹都是好相处的。”张爱花也笑着说:“但是咱们家属院的军嫂也分成好几波,有一波特别难缠,特别不好说话。”

张爱花给沈意棠分享心得:“以前乔薇也在那波难缠、不好说话的人里面。”

提起乔薇,张爱花还摇了摇头。

自从乔薇和李家福被赶出部队后,那波难缠不好相处的军嫂,最近也消停了点。

大家都怕在这节骨眼上惹事生非,连累到自家男人的前程。

沈意棠拿着糖,和张爱花一起走出军区服务社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叫自己。

她回头,看到叫她的人时脸上的笑容下意识收了起来。

沈凤琴,她咋又来了?

她在京城碰到沈凤琴的概率,是不是太高了?

沈凤琴今天是来部队找陆建华的,但是陆建华不在,她又不死心,不肯就这么回去。

但是她又没有正当理由,能留在部队。

就想来找沈意棠,没想到真的让她蹲到了沈意棠。

自从那天在军区医院见到沈意棠和林喜、李铁蛋在一起,沈凤琴就认为沈意棠能呆在军区医院,是因为林喜春这个军嫂。

毕竟林喜春带着孩子来部队找李家福的事儿,早就传得沸沸扬扬。

沈凤琴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

但她没想到,李家福都被部队开除了,沈意棠还能帮林喜春拿到部队的房子和工作。

这样一来,她上辈子在新闻里看到有人说:李铁蛋之所以会跟着沈国庆举报那些官员,制造出化工厂爆炸案,就是为了报复他那个抛妻弃子的亲爹。

这些消息,也不知道网友是咋知道的?

但是大家吃瓜都吃的很热闹,因为爆炸案牵连的太广。

在网上热度很大,很多小道消息也流传出来,还有不少人扒出了李铁蛋的身份背景。

沈凤琴记得李铁蛋的亲妈,是冻死在了军区招待所的楼顶。

而李铁蛋的亲爹李家福,上辈子一直留在部队里,最后升的还很高。

可是沈意棠一来京城和部队,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改变,逐渐偏离了沈凤琴所熟知的未来。

沈凤琴心里有点慌张,所以她看到沈意棠的时候,语气也有点着急:“小棠,你买这么多糖要干啥?你不会要结婚了吧?”

她可听陆建华的室友说了,陆建华今天拿着军功章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该不会沈意棠接受了陆建华的追求,要嫁给陆建华了吧?

沈凤琴还往沈意棠背后看,想看看陆建华是不是跟她在一起,还呆在军区服务社里没出来 ……

作者有话说:

推荐基友的年代文《九零发家日常》by芷柚 文案: 林芝回顾这一生,猫狗双全,房子车子票子都不缺,唯一的遗憾大概是辍学供自己上学的长姐早亡,以及后来和家人的决裂。    一觉醒来,林芝回到一九九三年,她立马撕掉长姐南下打工的车票,这一次,谁都不准辍学。    这时候长姐还没有因为省钱给她和小弟凑学费而患上胃癌。    她也没有因为弟媳嫌弃长姐是拖油瓶和他们决裂。    父母也还未白头,更有健硕的身体,他们盯着被撕碎的车票,大骂她浪费,不去也可以退票,撕了干嘛?    林芝拍了拍脑门,她忘了还有退票的选项。    长姐看着撕碎的车票,一脸的为难:“不去打工,咱们的学费怎么办?”    林芝看着她笑了:“不怕,上山下河都能找到钱。”    这个暑假,林家三姐弟天天不是上山就是下河,后来林家湾的人才知道原来山上的草药也能卖个好价钱,就连河边不值钱的细沙拉到城里也能卖上价。    林芝他们不仅靠着草药和细沙凑够学费,更带动整个林家湾一起赚钱,林家更是买了拖拉机运沙。    面对长姐和小弟的夸赞,林芝弯了弯唇角,欢快的说道:“这才刚开始呢!”

第32章 绿军装 六千字更新

军区服务社人来人往, 有不少军人和家属都在里面买东西。

但是沈凤琴看来看去,都没看到陆建华的身影。

她心里松了口气,但是转眼看到沈意棠买了那么多糖果的时候, 心里还是特别紧张:“小棠,你是不是谈对象?或者要结婚了啊?”

“你似乎很害怕我谈了对象?或者说害怕我要结婚了?”沈意棠反问道。

真要说起来,她和沈凤琴这个堂姐其实没有血缘关系, 平时也没啥交际。

但是沈凤琴每次遇到沈意棠, 那眼里的不友善和防备, 却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因为沈凤琴是重生女?

而且知道自己要嫁的男主是她的娃娃亲?

所以重生而来的沈凤琴, 在得知她没死成, 还带着沈国庆来了京城后。就一直防备着她, 就怕她和陆家履行婚约、嫁给娃娃亲?

所以沈凤琴每次出现在她面前, 总是想方设法的打听她的事儿?

而且沈凤琴每次看到沈意棠的时候, 眼里都带着敌意和戒备,还有一种事情不受她控制的慌乱。

沈意棠忽然想起一个被她忽略掉的细节,就是她听书的时候。

原著剧情里只说了原主害怕被那些坏人找上门, 所以惊恐之下喝了农药。

但是她穿书后,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

也想起来在原主喝农药的前两天,原本在城里当纺织女工的沈凤琴忽然回到了老家。

还给她带了一瓶罐头, 说怕她在老家生活不习惯, 所以想让她吃点好的。

那天虽然沈凤琴没和她说啥, 但是沈凤琴离开后, 沈凤琴的父母却忽然跑到猪圈里来找到原主。

说他们早上送沈凤琴去城里,看到革委会在斗人,而且还说革委会那边要来乡下抓她去批斗。

当时沈凤琴的父母说的真真儿的,还说那些被批斗的人都死的很惨。

说那些人如果抓了沈意棠去批斗,沈意棠长的这么漂亮, 会被人欺辱不说,下场肯定比她父母还要惨。

沈意棠亲眼见识过父母,是怎么样被那些人折磨的。

父母脖子上用铁丝吊着大砖头,差点把脖子割断的血淋淋画面,一直都是沈意棠心里的噩梦。

所以沈意棠后来才会选择喝农药!

可是那瓶农药来的奇怪,而且农村人一般人舍不得买农药来除草,因为一瓶农药要一块多。

而且很多时候打农药除草的时候,地里的庄稼苗也会被农药的毒性给毒死。

在农村人眼里,庄稼苗是比命还金贵的东西。

农村人来年能不能吃饱饭,全看地里的庄稼苗长得好不好,收成好不好。

所以在全靠人工种植的六七十年代,大部分农村人除草,都会选择自己拔。

毕竟在农村,人工和时间是最廉价的付出了。

而且在沈意棠选择喝农药之前,家里是没有农药的。

而且在喝农药之前,沈老二和沈老三因为害怕沈意棠连累他们。

还拿着扁担和镰刀来赶人,说沈意棠不滚出沈家,那他们就弄死沈意棠和沈国庆。

沈意棠喝农药寻死,何尝不是像林喜春一样被逼上绝路,在心如死灰之下才做出的决定。

但是林喜春又比沈意棠幸运很多,因为林喜春是贫下中农出身,不会面对那些坏人的逼迫和抓捕。

所以林喜春还能带着孩子来部队找李家福,为自己和孩子博一条生路!

而对沈意棠而言,父母死后,她带着弟弟躲回乡下老家,已经是他们最后的退路了。

大概是喝农药的死法太痛苦,沈意棠又感觉自己的胃和喉咙,开始火辣辣的烧着疼。

她剥了颗水果糖放进嘴里,用糖的甜味和香味驱散了喉咙和胃的灼烧感后,这才似笑非笑的睨着沈凤琴。

“沈凤琴,你还挺关心我的个人生活的。”她一步步逼近沈凤琴:“当初在老家也是,如果不是你爸妈他们逼我,我也不会做了傻事。”

她冷若冰霜地盯着沈凤琴,眉眼间带着的锋锐,像是寒冷刺骨的刀,狠狠扎在了沈凤琴的眼底:“看到我没死,你是不是很失望?”

沈凤琴瞳孔一缩,眼里有一闪而过的心绪。

很快她就掩藏起了眼底的心虚和害怕,勉强笑着说:“小棠,你说啥呢?”

“你当初喝农药的时候,我也特别担心你。还曾想过回来看你的……”沈凤琴解释道:“我们是亲人,我咋可能盼着你死呢。”

这话说的有模有样,让人挑不出错来。

可是沈意棠还是抓住了她话里的漏洞:“你还想回来看我?这么说,我刚喝完农药,你就知道了?”

“我倒是不知道,我和你在老家只见过几面,你父母又巴不得我早点死……”沈意棠语气冰冷:“结果我刚喝完农药,你就知道了?”

她目光紧紧地盯着沈凤琴,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表情:“是你早就知道我要喝农药?还是那瓶农药是你准备的?”

毕竟这个年代车马很慢,寄书信也很麻烦。

从老家寄信到京城,没个十天半月根本抵达不了。

电报虽然速度快,但是费钱。

一个字将近一毛钱,不足十个字,还要按照十个字来收钱。

发一封电报,打底一块钱,在农村都能买一斤猪肉来吃了。

沈意棠并不觉得,以她和沈凤琴家里的关系。

在她喝了农药后,沈凤琴的父母能舍得专程跑去镇上,给远在京城读书的沈凤琴发一封电报,就为了告诉沈凤琴她喝农药死了。

除非,她喝农药这事儿,和沈凤琴他们家有关系。

他们才会这么在意她的生死。

在原著剧情里,沈凤琴这个堂姐最开始,可是打着她的名义去接近男主的。

男主也是看在沈凤琴是自己娃娃亲堂姐的份上,才会对沈凤琴照顾一二的。

沈意棠眸光幽深:“你每次看到我,都很在意我在京城的去向。这次看到我买糖,首先问的就是我是不是要结婚……”

“看来你知道我在京城有个娃娃亲啊。”

沈意棠穿书后,才发现,很多书里一笔带过的情节;或者没有提的情节,却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变得丰富、有逻辑起来。

而且在她的记忆里,她在京城有娃娃亲的事情,她只告诉了信任的沈老太太,根本没和别人提起过。

而且按照沈老太太那睿智的性格,根本不会把这件事到处宣扬,更不会告诉和她关系并不亲厚的儿子儿媳妇了。

因为沈老太太一直担忧沈意棠姐弟的处境,害怕沈意棠在京城有娃娃亲的消息走漏后,那些想对付沈家的人会使坏。

更别说沈凤琴的父母,一直对沈意棠带着敌意。

当初她穿书后,沈凤琴亲妈端来的那碗板蓝根汤药。也不是真的关心她的死活,而是想把她嫁给村里的独眼龙。

独眼龙又老又丑、爱赌博,还瞎了只眼睛。

沈凤琴的亲妈表面说她嫁过去,能改变成分和出身,让沈意棠变成三代贫农,让革委会和那些坏人不敢抓她去批斗。

可是如今想来,沈凤琴的亲妈更像是看她没死成,怕她去京城。

所以想把她嫁给独眼龙,然后让她一辈子困在乡下,哪儿也去不了。

这么想来,沈凤琴在这件事情上又出了几分力?

或者说,沈凤琴就是整件事情的主谋!

沈凤琴和害死她的父母,有没有关系?

沈意棠双眸锐利地盯着沈凤琴,沈凤琴见状,有些心虚和害怕地往后退了一步。

当她的眼角的余光,发现张爱花还站在不远处的时候,她忽然苦涩一笑。

“小棠,咱们是堂姐妹。你小时候回老家,咱们还曾在一个被窝里睡过觉,还曾分着同一根烤红薯。”

“你现在咋变成这样了?”

“我小时候就回过老家一次,你们住的还是我爸妈寄钱修的房子。”沈意棠语气冰冷,毫不留情地拆穿了沈凤琴的虚情假意:“而且你们家对我可是一直有敌意,想把我赶出去的,你别在这儿和我演什么姐妹情深。”

“那瓶农药是不是你们买的?你我心里都有数。”沈意棠原本都决定带着弟弟在老家一直躲下去。

如果不是他们把她的消息,泄漏给了革委会和那些坏人,否则那些人咋可能这么快就找到她的下落?

而且她父母出事是在奉天,她的老家在江城,距离奉天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奉天的人又咋会和江城的革委会勾结在一起?

她那天带着沈国庆在三河市的火车站下车,还差点被人迷晕绑架。

她临时改变路线的事情,没有泄漏给任何人,就连沈老太太都不知道。

那些人又咋会精准的出现在三河市的火车站广场?

谁又能这样神通广大,知道三河市距离京城很近?能猜出她从三河市转车去京城呢?

乡下那些人,恐怕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农村,更不知道三河市挨着京城。

唯一知道这些交通路线的人,一定是信息很发达的人。

而沈凤琴这个重生女的嫌疑,可就太大了。

要不是她机警,发现不对劲就闭气,然后咬破了舌尖,才为自己争取到一些求生的时机。

她又在紧要关头,遇到了从天而降的陆毓华,恐怕她现在早就被人害死,尸骨无存了。

瞧瞧,就这么刚好。

她到了京城不久,就能在胡同那边的供销社碰到沈凤琴。

而且沈意棠还记得,她当初带着沈国庆去胡同里认亲,误打误撞的联手陆建华抓了人贩子。

当天晚上,她就听说,还有个女大学生也带着公安来抓人贩子。

但是比她晚了一步。

怎么就那么巧呢?她遇到的事情,桩桩件件都带着沈凤琴的影子。

听沈意棠这么说,沈凤琴表情特别心虚不自然:“我父母也是怕被你连累,毕竟……”

沈凤琴目光瞥向一直站在沈意棠身后的张爱花:“毕竟你父母可是卖国贼,他们害怕也是正常的。”

沈凤琴刚说完,脸颊就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扇的她脸颊都肿了。

沈意棠甩了甩用力过度的手,沈凤琴害怕继续挨打,赶紧捂着脸跑了。

可脸颊上传来的火辣辣剧痛,让沈凤琴心里憋着一股火气。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没想过真的逼死沈意棠。

上辈子她是害怕沈意棠父母卖国贼的身份,连累他们家,才会想办法逼着沈意棠喝农药的。

这辈子,当她知道沈意棠没死成后,也只是想把沈意棠嫁给村里的独眼龙,一辈子把沈意棠困在乡下。

但是谁知道沈意棠竟然连夜跑了?

她父母给她打电话报信的时候,她只是说出了来京城的不同路线和方法而已。

也是怕沈意棠到了京城,会破坏她的好事。

只是,沈凤琴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无论她怎么阻止,陆建华还是喜欢上了沈意棠。

并且还想把引以为傲的军功章,送给沈意棠当定情信物。

沈凤琴想到沈意棠买的那些糖,心里就慌的厉害。

沈意棠不会真的要嫁给陆建华了吧?

不行,她必须阻止这件事才成!

沈凤琴捂着被打肿的脸回头,正好看到沈意棠和张爱花说说笑笑,一起离开军区服务社的画面。

沈凤琴全程看着,她刚才都说沈意棠的父母是卖国贼了,为什么那个军嫂还和沈意棠说说笑笑,没和沈意棠拉远距离?

沈凤琴心里难受死了,感觉自己像一块在梅雨天腐烂发臭的肉一样,浑身都是腐烂后的粘液。

她胸口又难受,又堵得慌。

从小到大她的父母都重男轻女,更喜欢哥哥,嫌弃她是个赔钱货。

她以为女娃的日子都过得这样苦,直到年幼的沈意棠跟着父母回了老家。

明明她和沈意棠一样都是赔钱货,也都一样有哥哥。

可是沈意棠却被父母和哥哥,金尊玉贵地捧在掌心里疼爱。

她连过生日都吃不上鸡蛋和面条儿,沈意棠小时候回老家,却能天天早上都吃,还能喝上她听都没听过的牛奶粉。

她馋的厉害的时候,是沈意棠分了鸡蛋和牛奶给她喝。

还用手帕擦干净她黑乎乎的脸,分香喷喷的烤红薯和糖果给她吃。可是沈意棠凭啥能施舍她?

凭啥在她面前炫耀自己过的有多好?

那时候她吃着鸡蛋和牛奶,就发誓,自己以后也要过这样的好日子!

沈凤琴看着光鲜亮丽的沈意棠,表情有些恍惚。

她也记得,小时候她问沈意棠的父母,为啥沈意棠是个女娃,却能被他们喜欢和疼爱?

当时沈意棠的妈妈说的是,这个世界对女性太苛刻了。

她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过的这么苦,所以从小就想宠着她,让她一辈子都这么幸福快乐。

女娃也能一辈子都幸福快乐。

沈凤琴当时呆愣在原地,不知道自己是啥心情。但是她知道,她想抢走沈意棠的一切!

因为她没有得到过,别人凭啥能得到?

更别说沈意棠还是她的堂妹,两人都同样姓沈,凭啥日子过的天差地别?凭啥沈意棠是珍宝,而她沈凤琴却是污泥?

想起过去那些事情,沈凤琴难受得快要喘不过气了。

想起沈意棠那双清亮干净,明媚到几乎能照亮一切的眸子。

沈凤琴内心阴暗的想,既然要抢,那就不择手段!

另一边,沈意棠办完所有的事儿,回到家属院的时候,沈国庆和三妹、李英、李铁蛋几个小孩儿,还趴在桌上看那个助听器。

看到沈意棠回来,所有人都双眼亮晶晶的望着她。

“沈阿姨,国庆说这个助听器是你做的,他戴上就能听见声音了。”三妹因为童年幸福,是几个孩子中最开朗的。

就是掉了一颗门牙,说话的时候有点漏风。

“是呀,这个助听器晚上再调试调试,国庆明天就能听到声音了。”沈意棠笑眯眯的给几个小孩儿发了糖。

很快张爱花的声音也在隔壁响起:“三妹,回来试试妈给你买的鸡婆鞋合不合脚。”

三妹应了一声,高高兴兴的往家跑。

李英和李铁蛋看冷酷无情的陆叔叔下班回来,也不敢继续待在这里,两人特害怕的绕过陆毓华往外面跑。

沈意棠看陆毓华把小孩儿吓成这样,没忍住偷笑起来。

“试试合不合身。”陆毓华垂眼瞧了眼妻子,拿着手里的绿军装走到了她面前,沉声开口:“新的。”

沈意棠看到女式绿军装,还挺惊讶的:“专程给我拿的?你是想让我明天请客的时候穿?”

“嗯。”陆毓华淡淡应了声。

这个年代的绿军装,可是全民都追捧的时尚单品。

沈意棠也知道能在部队结婚请客吃饭这一天,穿上崭新的绿军装代表着什么。

她踮起脚尖,在陆毓华冷峻的脸颊上亲了亲。

男人瞬间浑身紧绷,面无表情的看向门口。此时正是部队下班的时间,门口的大路上人来人往的,要是被人看见就不好了。

沈国庆早在姐姐踮起脚尖亲姐夫的时候,就蒙着眼睛,小短腿抡得飞快地跑进了屋,那脸还红彤彤的,羞涩极了。

没了碍事儿的小孩儿,陆毓华一把拉住想去试衣服的妻子,低头亲了过去。

沈意棠不算矮,但陆毓华人高马大,被他禁锢在怀里时,就显得格外娇小。

男人的双手掐着她的细腰,往上一用力,沈意棠整个人都贴在了男人健硕挺拔的怀抱里。

亲吻的情难自禁时,沈意棠会忍不住抬头,在对方的舌尖上轻轻一咬。男人浑身一震,似乎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他们结婚后,经常这样亲吻。

但更多的时候,是沈意棠受不了求饶,男人会低下头,堵住她的唇舌,也堵住那些细碎的呜咽。

自从结婚后,几乎他在家的每一个夜里,沈意棠都会溺毙在那些潮湿闷热的亲吻和欲望中。

沈意棠快呼吸不过来的时候,男人这才松开她。

沈意棠脸颊绯红,纤细白嫩的手指紧紧攥住他的衣领,连纪风扣都扯开了。

可能她的呼吸拂过来时有些痒,男人凸出的喉结上下滚动。

陆毓华手中用力,沈意棠又紧紧贴在了他怀里,额头靠在了男人滚烫的脖颈里。

她迷蒙着双眼,望着男人坚毅的下巴和滚动的喉结,没忍住凑过去在男人喉结上轻轻咬了咬。

陆毓华身子僵硬,随即勾着她的腰往卧室里走去。

男人的步伐迈得有些快,惯性逼着沈意棠撞上去。

她下意识地伸出双手搂着男人的脖子,脸颊贴在他滚烫的脖颈处。时不时还会贴着他的耳朵,两人肌肤相触间,身体都在发颤。

那些夜晚的美好,全都浮现在了两人眼前。

呼出的气息纠缠在一起,几乎融为一体。

男人身上的滚烫温度,隔着衣服源源不断的传递过来,让沈意棠在外面冻了大半天的身体也变得暖和起来。

这样的亲密,因为没有天黑,反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紧张和刺激。

到了卧室里,门‘砰’地一声关上,沈意棠被压在门上。

隔着布料察觉到了炙热,她下意识仰头去看,恰好对上一双漆黑晦暗的双眸……

很快沈意棠就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撩拨他。

房间里的床和镜子她都十分熟悉,可是卧室的门却很生疏。而且门板太硬,她后背撞上去的时候有点疼。

但是很快就不疼了,因为男人伸手护住了她。

卧室里采光极好,这时夕阳已经快要隐没在天边。

火红的光线从窗户那里照了进来,将男人冷峻帅气的脸也隐藏在了明明灭灭的光线中。

很快,她被男人完全抱在怀里,身体被炙热的怀抱紧紧包裹着。

偶尔动作快了,发出些水声,混合着浓烈的味道,让人几乎窒息。

沈意棠脑子发蒙,想不通卧室里咋会随时准备着热水。

等天色彻底黑下来后,屋子里的摩擦声这才消失。

沈意棠也换上了陆毓华带回来的那身绿军装,她的头发有些乱,男人伸手给她整理好。

沈意棠仰头冲男人羞涩一笑,白皙的脸颊,漆黑水润的双眸。

她穿着绿军装的样子,像是绿叶衬着红花,漂亮的惹人注目,让人惊鸿一瞥。

“明天穿着这身衣服,咱们去拍张照。”陆毓华嗓音嘶哑,淡漠的嗓音中还带着一丝餍足。

沈意棠点了点头,这身绿军装特别合身,而且她不是女兵,所以只能结婚请客的时候穿一天。

等好日子过了,还得洗干净还回去。

“不用还。”陆毓华开口:“我找后勤换的。”

今年的军用大衣正好是今天发下来,由于新兵比去年多,后勤统计人数时发现制衣厂送来的军大衣数量不够。

又给制衣厂打电话,让他们补发一些。

陆毓华和后勤部的商量了一下,获得批准后,就写了条子申请用自己的军大衣换了一套崭新的女士绿军装。

但是沈意棠也只能结婚请客的时候穿,平时只能收藏在衣柜里。

对沈意棠而言结婚穿的绿军装,意义不一样。

能收藏,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沈意棠美滋滋的摸着身上的绿军装,忽然想起一件事儿,问道:“对了,你认识沈凤琴吗?”

在原著剧情里,她的娃娃亲对象可是男主。

她虽然已经嫁给了陆毓华,但她也一直认为自己的娃娃亲是陆毓华。

所以想起沈凤琴是重生女,还藏在幕后害了她的时候,她就想问问陆毓华认不认识沈凤琴。

看看原著剧情已经发展到哪一步了?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3章 嫁错了? 六千字更新

陆毓华神情一顿:“这是谁?”

“你不认识?”沈意棠也有些惊讶。

她想起沈凤琴特别在意和忌惮她是不是来京城谈对象, 而且要结婚的事情。

也能猜出沈凤琴早就认识了男主,而且还知道男主是她的娃娃亲。

可是陆毓华却不认识沈凤琴?

她眼神狐疑:“你是我的娃娃亲吗?”

陆毓华神情陡然变得冷肃起来,眉眼也带着锋锐:“你想反悔?”

他逼近沈意棠, 低头垂眸睨着她,眼神漆黑深邃,似乎还有一丝压迫和紧张。

沈意棠见男人这么严肃, 也有些生气:“我就问问, 你这么凶干嘛呀?”

她嗔怪地瞪了男人一眼, 似笑非笑地说:“难不成我还嫁错人了?”

沈意棠还真是一语击中, 她的确是嫁错人了。

因为她嫁给了娃娃亲的小叔!

沈意棠这时候还不知道, 她的娃娃亲早就对她一见钟情。

还拿着军功章回了京城胡同里去找她, 想把军功章送给她当定情信物呢。

屋内的灯光照着男人那张冷峻淡漠的脸, 听到沈意棠问他自己是不是嫁错人的时候, 陆毓华感觉呼吸不畅。

他抬手扯开了军装上的风纪扣,又解开了几颗扣子,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等压下心里的烦躁后, 他这才深呼吸一口气,语气沉冷:“结婚前,你是不是知道要嫁给我?”

沈意棠点头, 她不仅知道, 两人还谈过心, 商量过婚后的生活呢。

陆毓华见她点头, 那双水润的双眸里也没有不高兴。

这才感觉心里的烦躁消失了些,他叹了口气:“咱们的结婚证都领了,你想反悔也不行了。”

“我可没想过反悔。”沈意棠发现男人有些生气,赶紧顺毛捋:“我就是随口问问嘛,我咋可能认错自己的娃娃亲呢?”

陆毓华原本顺畅的呼吸又一窒, 他垂眸,神色复杂的盯着沈意棠。

他的妻子从头到尾都认错了娃娃亲,但这事儿现在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不过是无端添麻烦,让彼此心烦意乱罢了。

姜美玲和陆老三在拆散沈意棠和陆建华的婚事上,那是不留余地的。

而且总是给沈意棠难堪,如果现在说穿了,沈意棠反应过来肯定会生气。

陆毓华将涌上心头的情绪,全都压了下去。

那身笔挺硬括的绿军装穿在男人身上,除了冷峻帅气外,似乎还多了一分苦涩。

他在难受?

沈意棠惊讶,难受自己质疑他?

可是像陆毓华这样冷心冷情的人,也会因为她的话而难受吗?

沈意棠不确定,真要说起来,两人结婚其实也没多久。

哪怕他们夫妻生活过的很和谐也很甜蜜,按道理来说,感情也没深厚到哪里去。

陆毓华见妻子仰头盯着自己,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上,全是狐疑和猜测。

他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准备去弄点吃的。

可是刚转身,他的手就被妻子柔软细腻的手指轻轻勾住。

他听见妻子撒娇似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唉呀,别生气了嘛。”

沈意棠手中轻轻一用力,原本背对着她的男人,瞬间被她拉着转身,面对着她。

陆毓华没说话,低头睨着她。那双漆黑深邃的双眸,隐藏在了暗处,让沈意棠看不清楚他黑眸中的情绪。

但是男人身上的凌厉气势,却有些外露。

沈意棠踮起脚尖,凑到他跟前。

男人下意识伸出手,扶住她的肩膀,让她能站得更稳一点。

“你可是陆爷爷给我指定的结婚对象,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咋会后悔和你结婚呢。”沈意棠凑到男人耳边,笑吟吟地夸赞道:“你是个尽职尽责的好丈夫,是国家发给我的好男人,我一辈子都不后悔。”

陆毓华呼吸一重。

他弯着腰,另一只结实有力的手臂环在沈意棠的腰间。两人就这么一个弯腰低头,一个垫脚仰头,互相看着对方。

陆毓华向来性格冰冷,沉默寡言。沈意棠说了这么多好话,他也没表现出要和她温柔谈心的样子来。

沈意棠感觉有些无趣,下意识想从男人怀里退出来。

她的脚步刚往后挪,又贴回了男人的胸膛里。那只环在她腰间的手臂,带着霸道的力度,让她除了男人的怀抱便无处可逃。

沈意棠双眼一弯,故意撩拨对方:“嗯?你心动了?”

陆毓华没回答,低头睨着沈意棠时,眉眼锋锐又严肃。那双黑沉的眼眸,却仔仔细细的瞧着沈意棠。

他的妻子秀眉乌眸,扬起的脸颊上还带着娇媚的红霞,是刚才在卧室时没散尽的红晕。

沈意棠吐气如兰,水润的眼眸里带着一丝欢喜。双眼笑弯起来的时候,像月牙儿。

陆毓华薄唇微抿,低头在妻子唇上落下一个吻。

沈意棠以为他还要胡作非为的时候,下一秒,禁锢在她腰间的那只大手瞬间松开。

天已经黑透了,温度也比白天更冷一些。

沈意棠在男人转身离开的时候,也感到了一丝凉意。她下意识抱紧了手臂,一件带着体温的军大衣,却落在了她身上。

“晚上想吃啥?”陆毓华的话的确很少。

沈意棠笑眯眯的拢着他的军大衣说:“随便。”

在男人扭头看来的时候,她又声音温柔的补充一句:“只要是你打的,我都喜欢。”

晚上七点半,食堂早就关门了。

陆毓华打开门出去的时候,却发现沈国庆早就把晚饭打了回来。

这会儿正坐在饭桌前,一边看连环画一边等着姐姐、姐夫出来吃饭。

沈国庆听不见声音,但是他也懂姐姐姐夫感情好,总是喜欢腻歪在一起。

所以在两人过二人世界的时候,他从不打扰。

不过小孩子嘛,也不太知道所谓的二人世界是啥样的。就认为姐姐姐夫应该是单纯的想黏在一起。

沈国庆察觉他们从屋里出来,赶紧放下连环画,把装在保温饭盒里面的饭菜拿了出来。

部队食堂,也不是顿顿都有肉的。

今晚大部分都是素菜,唯一算荤腥的还是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另外两个菜,则是食堂最常见的清炒冬瓜和水煮白菜。

沈国庆摆饭菜的时候,却见姐夫目不斜视的越过饭桌,朝厨房那边走去。

“你干啥?”沈意棠下意识问道。

“加个菜。”陆毓华头也不回地答道。

随军后,他们家的厨房就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烧开水。

平时根本没做过饭,所以买回来的锅碗瓢盆,都还是崭新的。

“家里也没有菜呀。”沈意棠朝厨房里走去,很想知道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男人咋给她加菜?

走进去的时候,正好看见男人从盐罐子里拿出用油纸包裹的猪肉。

在科技落后的六七十年代,沈意棠还没见过冰箱和洗衣机呢。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储存肉,几乎都是用盐腌制过后,包裹一层油纸,埋在盐罐子里。

当然这样的保存方法,也只限天气凉快的时候。

有人也会在下雪天,把肉放在雪地里冻着。但今天不是出太阳了嘛,所以这块肉,就放在盐罐子里。

沈意棠发现家里不仅有肉,家里竟然还有一把新鲜的蒜苗。

京城冬天的绿叶菜,可是稀罕物。更别说蒜苗这种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了。

“咋有蒜苗?”沈意棠问话的时候,也看清楚男人从盐罐子里拿出来的肉,竟然是很漂亮的三线五花肉。

这种肉肥瘦相宜,用来炒蒜苗最好吃了。

“部队今年培育了大棚蔬菜,这是收割的第一茬蒜苗。”陆毓华言简意赅。

没告诉沈意棠,他和战友们打了一架,才抢到这一小把蒜苗。

除了蒜苗,还有几个红辣椒。

这也是大棚里种植的,不过还在试验期,新鲜辣椒的产量也不高。但是蒜苗和辣椒凑在一起,也能炒出一盘回锅肉了!

沈意棠自从穿书后,就没吃过回锅肉。

这会儿光是想想,就馋得流口水。

她上前帮忙摘辣椒籽,手刚碰到辣椒,辣椒就被男人一锅端了。

“去玩儿吧。”陆毓华说话间,几个辣椒籽已经被他处理干净了。

蒜苗和辣椒一起放进水里洗得干干净净,陆毓华拿起新买的菜刀,动作利落地切起菜来。

蒜苗长短一致,辣椒丝也切得很细。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翠绿的蒜苗和红辣椒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连三鲜五花肉也被他用水煮过,切成了薄薄的一片片。

“你还会做蒜苗炒回锅肉呢。”沈意棠好奇,这个年代南北不咋通,很多当地特色也没办法互传的。

“有个战友会做这道菜。”陆毓华淡淡开口。

“那明儿咱们把你这个战友,也请来吃饭。”沈意棠笑着说。

陆毓华切菜的动作一顿,好半晌才说:“他牺牲了。”

沈意棠神情一顿,她偏头看着男人,也想起了在结婚的时候,男人交给她的那个盒子。

里面装的全是男人的军功章,除了二等功和三等功,还有一等功的军功章。

活着的一等功尤为珍贵,因为一等功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牺牲,很多战士都献出了生命。

像陆毓华这种活着的一等功,全国都属于凤毛麟角。

想起他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危险,沈意棠眼神瞬间变得温柔起来:“那咱们想办法帮帮你的战友家属。”

陆毓华放下菜刀,扭头看着沈意棠,察觉到妻子眼里的温柔和难过,他垂在身旁的手微微动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