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对手 六千字更新
“应该听见了吧。”沈意棠也不确定了。
昨晚男人的亲吻密密麻麻, 铺天盖地地落在她身上。气氛暧昧又刺激,她有点神魂颠倒……
但在她的记忆里,沈国庆其实也说过话的。
是父母惨死的时候, 他哭着喊了声‘爸爸妈妈’,声音嘶哑,像是在泣血。
难不成, 沈国庆只有在害怕或者被刺激到的时候, 才会说话?
“要不?你再说说话, 喊我姐姐?”沈意棠循循善诱。
沈国庆张大嘴巴试了好几次, 都喊不出‘姐姐’, 只能无意识的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陆毓华带着午饭回来, 就看到沈意棠教沈国庆说话。
得知昨晚, 沈国庆情急之下叫了‘姐姐’。
男人垂眸看着一脸茫然的沈国庆, 又把目光落在妻子漂亮精致的脸上,声音淡淡的开口:“今晚再把他抱走?”
“可别再胡来了。”沈意棠仰头看了眼身边的高大男人,脸颊有些烫。
昨晚虽然很刺激, 但是她不想再经历这样的事儿了。
陆毓华看妻子瞪着自己,默默走到饭桌前,把中午带回来的饭菜放下。
“你让我找的助听器材料, 我也找到了, 明天就能带回来。”陆毓华说完, 见妻子和国庆都变得欢喜起来。
他一本正经的对妻子说:“以后, 你就能听到国庆说话了,叫你姐姐了。”
“那多好,日子多有盼头啊。”沈意棠兴高采烈的笑,望向陆毓华的双眸里,全是温柔:“谢谢你呀, 你帮了我很多忙。”
“帮助老百姓是军人的职责。”陆毓华淡道。
沈意棠伸手在男人腰间掐了一把,男人浑身一震,腰间上的肌肉结实有力,沈意棠根本掐不住。
她只能轻轻摸了摸男人的腰,然后拿起筷子吃饭。
男人一直僵在那里,浑身上下都硬梆梆的。
看轻易就放火燎原的妻子,这会儿正美滋滋的吃着饭,他叹了口气,认命坐下吃饭。
陆毓华中午带回来的是黄豆焖猪蹄,还有个煎豆腐和醋溜白菜。
早上吃的是馒头,中午的主食就变成了饭。
食堂大厨的手艺不错,猪蹄焖的软烂脱骨,口感软糯充满了胶质感,特别咸香下饭。
醋溜白菜醋点多了,有点儿酸,沈意棠没吃几口。
煎豆腐却不错,煎的两面金黄,可惜冬天没啥配菜,也是用白菜炖的,倒是很下饭。
“小学招老师需要考试,考试时间在一个星期后。”陆毓华告诉沈意棠,“考完了三天出结果,等过了年,就能去学校上课了。”
沈国庆的入学资料,陆毓华那边也在准备着。
这男人做事很踏实,很少让沈意棠操心。
“我下午还要上班,你可以和隔壁张嫂子,在家属营里好好逛一逛。”
“成,我下午去逛逛,顺便看看军用服务社有啥卖的。”沈意棠笑眯眯地说:“我好买点肉和菜,等咱们请客吃饭的时候,拎去食堂请大师傅做点儿新鲜菜来吃。”
沈意棠没忘他们要在部队请客的事情。
她翻了翻日历,发现腊八节这天日子挺好的,适合结婚请客。就和陆毓华商量着,在腊八节这天请客。
“你做主就成。”陆毓华放下碗筷,等洗了碗,这才去部队上班。
没过一会儿,张爱花就在隔壁叫沈意棠的名字。
说陆团给她打了招呼,让她带着沈意棠在家属院好好逛逛,熟悉熟悉环境。
“大妹子,你男人对你可真好。”张爱花每次见到沈意棠,都要提这事儿:“哪像我家那个,回家就当甩手大爷。扫把倒了都不会扶一下!”
“嫂子,我看杨旅长还是很关心你的。”沈意棠笑着说:“中午我还听到杨旅长关心你咳嗽,是不是感冒了?”
张爱花笑起来:“他哪是关心我感冒啊,是怕我感冒了传染给孩子。”说着,她又哈哈笑起来:“糙老爷们儿,不懂得咋个关心人的。”
其实张爱花日子过得很幸福,和男人是一个村的发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结了婚,她在家里怀孩子,男人就去上战场了。
她那时候还担心男人一去不回,当个没名没姓的孤魂野鬼。
谁知道男人不仅回来了,还当了军官。
带着她和孩子来随军,可惜大闺女结婚早,没赶上好时候。
否则高低得把大闺女带到部队来,找个有前途的年轻男人嫁了。
不过好在,女儿和女婿日子过得也不错。女婿还是大队队长,能帮扶着老家的亲戚。
“这男人啊,再好也要看紧点。”张爱花本来没想说这些,可部队不少女同志都盯着陆团这块肥肉。
文工团也有不少人,想嫁军官的。
还有人仗着自己年轻漂亮,想摘现成的桃子,否则那些男人哪里会和乡下的老婆离婚,另娶年轻漂亮的呢?
这种情况,在这个时代很常见。
张爱花想起来都有点儿生气。
其实想嫁个有前途和有能力的男人也没啥,就怕有些人心思不正,想使点儿手段。
有的男人定力不好,很容易着道。
但是陆团那样的,应该定力很好吧?
否则军营里那么多漂亮女同志,想和陆团搞对象,陆团都没给过好脸色,也从没参加过相亲会。
乔薇一开始就盯上了陆团这块大肥肉,最后接近不成,只能另外想办法嫁给了李家福。
只是可怜了林喜春,昨晚也不知道基地政委是咋谈的?
以乔薇的脾气,林喜春和她的娃,在那个家里能有好日子过?
但是别人也管不了太多,毕竟这是李家福的家事儿。
她们顶多在看不惯的时候,出来说两句公道话。
真正的结果,还是得林喜春自个儿能撑起腰杆子来,否则别人是帮不上忙的。
沈意棠觉得张爱花这个嫂子,特有生活智慧。
偶尔说几句话出来,朴实无华,却充满了从生活中领悟到的大智慧。
“嫂子,您真厉害。”沈意棠真心实意地夸赞道。
面对沈意棠亮晶晶的双眼,张爱花脸还有些红:“嗨,你这妹子,咋这么会夸人呢。”
都被她夸得不好意思了。
两人正准备去军区服务社买东西的时候,就见林喜春背着小儿子焦急不已的往前跑。
“这是咋了?”
张爱花跑上去,一看林喜春怀里的小儿子浑身滚烫,都烧抽搐了,连忙帮忙把孩子往军区医院那边领。
“小孩子受了惊吓,身体本来就不好,所以才发烧的。”
军区医院的医生,先给孩子打点滴降温;又给孩子喂了药,控制住了孩子的高烧。
医生看孩子也不抽搐了,这才对林喜春说:“先住院观察几天,这几天注意点,别让孩子吹风,也别让孩子再受到惊吓了。”
林喜春对着医生道谢,心里却愁苦不已。
这孩子本来就被人贩子拐走,吓丢了魂。
好不容易好了点,昨晚又被亲爹李家福给吓到了。
以后她们还和李家福、乔薇一起住,孩子能不受惊吓吗?
“要不,先去军区招待所住几天。”张爱花曾经当过妇救会的主任,是见不得妇女同志吃苦:“你这事儿,看样子还要等几天才能出结果。”
“你去住军区招待所,你和孩子也能自在点,不受气。”
沈意棠看出林喜春的窘迫,就说:“嫂子,军区招待所不要钱,还管饭。你是军人家属,能住进去的。”
林喜春表情一喜,她攒的钱,都给婆婆治病了。
剩下的钱买车票花光了,能免费住进军区招待所,她自然高兴,但又怕给国家添麻烦!
在听到沈意棠说她是军人家属的时候,林喜春表情又有点难过:“我还是军人家属吗?”
“你当然是。”张爱花握住她的手:“你给李家福生了两个孩子,照顾他病重的老娘,还给他老娘养老送终,你是合格的军人的家属。”
“而且离婚,不是李家福一个人说了算。你也是被骗的……”张爱花对事情的真相,了解的比较多。
她也心疼林喜春:“只要你不同意离婚,李家福娶乔薇就是犯错误的。你永远都是李家福的老婆,这是李家福的错!”
林喜春眼眶含泪,自己的丈夫嫌弃她,另娶了城里的漂亮老婆。
老家的婆婆藏着那封离婚的信,让她在李家当牛做马。
和她亲近的人,都欺负她。
她感受到的善意,却来自刚认识的沈意棠和张爱花。
“谢谢,谢谢你们。”林喜春低头擦眼泪。
沈意棠见状叹了口气,知道林喜春没钱,就去医院前台交了医药费。
她还让收费部门,给她写了张收据。
等回去后,好找李家福要回来。
“沈意棠,你咋在这里?”一道惊喜的声音,忽然从后面传来。
沈意棠扭头,瞬间对上陆建华那双兴高采烈的双眸。
能在这里看到陆建华,沈意棠其实也有点儿意外。
见陆建华脸上有伤,像是被人打的,她随口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看病。”陆建华特别高兴。
他向王家负荆请罪退婚的事情,虽然顺利解决了。
可是王丽丽的表哥李文武,却在早上出操的时候,和他打了一架。
李家和陆家的年轻人,打小就不对付。
小时候,李文武的大哥带着大院里那些人,天天欺负他们陆家是新来的。
后来小叔陆毓华见陆家的小辈天天挨打,就一挑十。
还逮着李文武的哥哥往死里揍,揍的对方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才好。
从那以后,大院里就是陆家说了算。
但是李文武记仇,总想把场子找回来。
所以平时在军营里,总是喜欢和陆建华较量,总想和陆建华争个高低。
这次好不容易逮着王丽丽被退婚的事儿,李文武就想狠狠揍陆建华一顿,好给自己和表妹王丽丽出气。
但是陆建华也不是吃素的,虽然身上有伤,但和李文武过招也没落下风。
最后他和李文武都挂彩,跑来医院上药了。
偏偏医生问起来,两人都不敢说实话。
因为部队是禁止军人私下斗殴的,事情闹大了要挨处分。
但是两人每次打架,都说是比武或者较量。
只要他们统一了口径,就没人能抓住他们的小辫子。
李文武也站在旁边,一看陆建华和沈意棠说话那个死样子,就知道陆建华的心上人是沈意棠了。
陆建华就是为了这个女同志才退婚的?
李文武虽然喜欢和陆建华较量,但是也不会拿女同志撒气。
就是打量沈意棠的眼神,带着点审视。
最后发现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沈意棠的确更出众一点。
毕竟王丽丽喜欢浓妆艳抹、穿皮衣,开翻斗摩托车,还喜欢溜冰、跳交际舞。
这样的爱好和外表,在大院那些长辈眼里;好听点是不务正业,难听点,叫二流子的都有。
李文武当然不会嫌弃自己的表妹不好,但也知道感情的事情勉强不来。
他看沈意棠和张爱花在一起,以为沈意棠是张爱花家里的亲戚。
毕竟家属院很多军嫂,都喜欢把家里的妹妹叫到部队来相亲,让她们嫁给当兵的。
当兵光荣。
也是很多普通家庭的年轻一辈,能靠着自己的本事和努力上升的一个渠道。
当军嫂也光荣。
所以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嫁给部队当兵的。
希望以后能跟着一起随军,还能被部队安排一份吃商品粮的工作!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
李文武也没觉得女同志想嫁个好男人,有啥错的。
毕竟大家都喜欢优秀的人和事物,只要手段得当,不玩阴的就成。
所以在陆建华找王丽丽退婚这件事上,李文武也没多嘴。
更没当众说三道四,说陆建华人品不好。
毕竟两人竞争了这么久,陆建华要是人品、能力不好,李文武也不屑和陆建华争的。
陆建华担心李文武也对沈意棠一见钟情,下意识挡在了李文武面前。
还问沈意棠来医院干啥?是不是生病了?
“我帮人来缴费的。”沈意棠折好手里的收费单,放进了兜里。
陆建华听说沈意棠没事儿,立马松了口气:“上次王哥送去的感谢信,你收到了吗?我本来和王哥一起的,但是我有事儿耽误了。”
那天部队叫他回去,叫的急。
等回了部队,陆建华才知道,要给他送感谢信和锦旗的人,竟然是沈凤琴。
他对沈凤琴没有任何看法,但是因为这事儿耽误了和沈意棠见面,陆建华心里还是很遗憾的。
现在好不容易在医院碰到沈意棠,陆建华心里激动又欣喜,他还想请沈意棠吃午饭。
可是邀请的话还没说出口,医生就叫陆建华的号,让他去看病上药了。
沈意棠见状,也没耽误陆建华看病。她转身,准备去病房那边找林喜春。
陆建华依依不舍地望着沈意棠的背影,见她和张爱花一起,也寻思着沈意棠应该是张爱花家里的亲戚。
“还看呢,人都走远了。”李文武阴阳怪气地说:“这么漂亮的姑娘,说不定早就有主了。”
陆建华表情一变,不能吧?
李文武看他那样,就知道陆建华连人家女同志的家庭情况都不了解。
于是嘲讽一笑:“万一是个随军的军嫂,你可就闹笑话了。”
陆建华沉着脸:“不可能。”
当时在胡同里,他和沈意棠联手抓人贩子的时候,公安询问过沈意棠的家庭情况。
那时候沈意棠同志,没说自己已经结婚了呀。只说自己带着弟弟来京城找亲生父母,寄住在亲戚家里。
陆建华觉得沈意棠肯定是单身!
其实沈意棠这话也说的没错,因为那时候她和陆毓华的确没结婚,也的确是寄住在陆家。
而且公安让她填地址的时候,林红叶抢着说了他们家的地址,沈意棠也就没说陆家那边的地址。
这样阴错阳差的误会下来,陆建华已经情根深种。
更不知道自己一见钟情的女同志,早就从他世界里路过了。
而且沈意棠之所以从陆建华的世界里路过得这么快,还得算陆建华爹妈的功劳。
如果不是他们从中作梗,陆建华早就在沈意棠来京城的那一天,就见到沈意棠。
陆建华也会知道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就是自己的娃娃亲对象。
可惜世事无常,老天爷就是给陆建华开了这样一个玩笑。让他连失去,都显得这么无奈和不自知。
陆建华恋恋不舍的望着沈意棠走远的背影时,沈凤琴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冒出来:“陆建华同志,我听说你受伤了,所以给你熬了点鸡汤。”
沈凤琴手里拎着一个保温桶,眼神关切的望着陆建华。
见陆建华一直盯着前方看,沈凤琴也看过去,脸色有瞬间的不自然。
沈意棠,她咋会出现在军区医院里?
而且看陆建华那依依不舍的模样,看来两人早已经见过面了。
沈凤琴握紧手里的保温桶,有些不甘心。
上辈子陆建华心里就有个白月光,为了那个白月光,终身不娶。
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成为人人羡慕的大佬。
而她呢?
嫁给了一个酗酒家暴的男人,生了几个不孝子。
到了晚年的时候,病痛缠身,那些不孝子们根本不照顾她。把她丢回了乡下老家,最后活活饿死。
重来一世,沈凤琴想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于是她看中了堂妹沈意棠的娃娃亲陆建华!
上辈子沈意棠喝农药死后,陆建华还去乡下老家祭拜过沈意棠。
那时候沈凤琴已经结婚了,可是婚姻不幸福。
看着英俊潇洒,身居高位的陆建华这么长情,就连堂妹死了都还对她念念不忘。
沈凤琴心里特别羡慕,特别不是滋味儿。一个早就死了的女人,咋就能遇上这么长情的好男人呢?
她和沈意棠是堂姐妹,她还活的比沈意棠久。
可为啥和陆建华定娃娃亲的人不是她?偏偏是沈意棠这个早死鬼,遇到了英俊又痴情的陆建华?
沈凤琴感觉自己的舌头尖,都尝到了苦味。
她安安静静地站在陆建华身边,等沈意棠的身影彻底消失后,她这才说:“陆建华同志,你认识沈意棠?”
“你也认识?”陆建华惊讶。
沈凤琴内心挣扎一番,这才勉强笑着说:“她是我堂妹。”
“你堂妹?沈意棠同志是你堂妹?”陆建华第一次正眼去看沈凤琴。
面对陆建华投来的视线,沈凤琴脸颊有些红,心里却很失落,因为她知道陆建华之所以正眼看她,是因为沈意棠。
沈凤琴抿了抿唇,随后问道:“你和我堂妹很熟吗?”
陆建华不太好意思:“我和沈意棠同志其实不太熟,但是我知道沈意棠同志是个勇敢无畏,机智聪明的女同志。”
沈凤琴心情复杂,陆建华竟然用这么美好的词汇,去夸赞沈意棠。
但想起陆建华说和沈意棠不熟的话,沈凤琴心里一动,看陆建华现在的情况,应该还不知道沈意棠就是他的娃娃亲?
而且她听说沈意棠是带着沈国庆来京城寻亲的,所以沈意棠也没去陆家,更没见过陆建华了?
也是,沈意棠的父母,现在身上都还背着卖国贼的骂名。
这样的出身和成分,就算是陆家,肯定也会嫌弃沈意棠的。
说不定沈意棠找过陆家,但是被赶出来了。
这么一想,沈凤琴脸色比刚才好看了许多。
想起以后国家会给沈意棠父母平反的事情,沈凤琴不动声色的垂下眼说:“你如果想知道我堂妹的情况,我可以告诉你。”说着,她又补充了句:“我们关系很好。”
但是从私心来说,沈凤琴是不会告诉陆建华,沈意棠是他的娃娃亲。
沈凤琴只想以沈意棠堂姐的身份,去接近陆建华。
陆建华思考片刻,还是摇了摇头:“找你打听女同志的私事不太好,等我下次见到她,我正式询问她。”
这个年代,对女同志的名声比较苛刻。
陆建华不想给沈意棠添麻烦。
而且面对给他送鸡汤的沈凤琴,陆建华也保持着疏离的态度。
……
面对冷漠疏离的陆建华,沈凤琴感觉自己像是吃了柠檬似的酸。
她抿了抿唇,也没纠缠陆建华,而是说自己不打扰陆建华养伤,先离开了。
陆建华驻扎的安河市,距离京城要坐一两个小时的车。
沈凤琴得赶在天黑前去坐车才行,但是走出军区医院后,她又有点不甘心。
所以沈凤琴转头又进了军区大院另一道门,打算去找找沈意棠,打探一点消息。
军区医院比较大,沈凤琴找了好久,才在住院的病房里,找到了沈意棠。
当她看到沈意棠和张爱花、林喜春她们在一起,照顾一个发烧的小孩儿时。
沈凤琴眸光闪了闪,因为她听到林喜春叫小孩儿的名字了。
李铁蛋儿?
竟然是以前那个跟在沈国庆身边,作恶多端的死刑犯??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7章 跳河 六千字更新
沈凤琴记得上辈子新闻里通报的内容, 说沈国庆和李铁蛋两人是因为化工厂发生爆炸,导致数十人伤亡,最后两人都被枪毙了。
新闻里还说两人都是经济犯, 除了那家化工厂,还参与了当地黑恶势力。
在被捕前,曾举报多名官员贪污受贿。
最后那些被举报的官员, 最后也全都被抓, 正要进行审判的时候, 一起死在了化工厂爆炸的事故中。
沈凤琴也没想到, 会在军区医院里碰到沈国庆和李铁蛋这两个死刑犯。
难怪沈意棠会在军区医院, 原来沈国庆这么早就认识李铁蛋儿了。
说不定沈国庆的亲生父母, 就是李铁蛋儿的亲生父母。
要不然, 上辈子李铁蛋儿为啥要跟着作恶多端的沈国庆呢?
肯定是两人有血缘关系, 才会一起抱团取暖。
沈凤琴上一世,一辈子都窝在乡下老家,没见过啥大世面。
唯一的爱好就是看短剧和小说, 偶尔在网上看看热点新闻。
所以很多事情,沈凤琴都是从新闻里看到的。至于新闻里没播报的,她就一无所知。
想起被枪毙的沈国庆和李铁蛋儿, 沈凤琴眼里闪过一丝嫌弃。
当她的目光从沈国庆和李铁蛋儿身上, 转移到沈意棠身上时, 她眼里又闪过一丝探究。
为啥这辈子沈意棠喝农药没死成?
难不成和自己一样, 也是重生的?
可是沈意棠如果重生的话,为什么不找她的娃娃亲陆建华?反而是和李铁蛋儿母子在一起?
沈凤琴百思不得其解,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的重生,无意间改变了一些事情,这才导致沈意棠没死成?
这个想法, 让沈凤琴有些得意。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这个重生的人,只有她知道未来发生的那些事情。
沈意棠哪怕和陆建华有娃娃亲,不还是被陆家嫌弃吗?
她是重生的,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应该像她看过的年代文小说里写的那样,围着她这个重生女转。
因为她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沈凤琴心里有种隐秘的优越感,就算沈意棠长的比她漂亮如何,注定是她嫁给陆建华的垫脚石。
沈意棠肯定也和她看过的年代文小说一样,是阻碍她,等着她打脸的女反派。
而沈国庆和李铁蛋两个狗崽子,就是小反派了。
……
一直在病房里帮忙的沈意棠,察觉有人盯着自己。
她下意识扭头,就见沈凤琴站在门口;目光复杂地看着自己,那眼神里还有一闪而逝的羡慕和轻视。
沈意棠皱眉,她对这个堂姐的感官不太好。
倒是沈凤琴这次看向沈意棠的眼神,又带上了担忧:“小棠,你咋在军区医院?是你生病了?还是国庆生病了?”
沈凤琴忧心忡忡地从病房门口走进来,目光却落在李铁蛋和沈国庆身上。
她很想知道这两个小反派,现在是不是就开始干坏事了?
沈意棠侧身挡住了沈凤琴探究的视线,反问道:“你呢?你怎么会在军区医院?”
“我来看个朋友,他是军人,这几天受了点伤。”沈凤琴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炫耀的意思。
虽然沈意棠和陆建华定了娃娃亲,可是两人的关系,还没她和陆建华熟悉。
但她又不能明着说陆建华的名字,怕沈意棠反应过来陆建华是她的娃娃亲,到时候她就没机会了。
沈凤琴压根儿就不知道,沈意棠早就在京城嫁了人。
更不知道沈意棠之所以能出现在军区医院,是因为她的家在这里。
沈凤琴还想询问沈意棠和李铁蛋母子的关系?
想知道是不是她猜想的那样,李铁蛋的母亲,就是沈国庆的亲生母亲?
但是沈凤琴每次想从沈意棠嘴里套话,都没套成功。
反而被沈意棠套出她是追着男人来了部队,对方还不太愿意搭理她的事情。
沈凤琴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觉得沈意棠真是太鸡贼了。
她多说多错,以后面对沈意棠,得多留个心眼儿了。
“小棠,天太晚了,我怕赶不上回京城的末班车,我就先走了。”沈凤琴看套不出话,就打算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沈凤琴还忍不住猜想:沈意棠虽然没死成,但她会不会和沈国庆一样变坏?
而且看李铁蛋母子的情况,显然生活过得很拮据。
如果李铁蛋母子真的和沈国庆有血缘关系,那沈意棠带着沈国庆认亲的事情,对沈意棠而言也是个麻烦。
能让沈意棠陷入麻烦中,那也太好了。
这样一来,沈意棠就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接近陆建华了。
沈凤琴想到这里,连脚步都变得轻快起来。
医院病房里,沈意棠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你是不是感冒了?”张爱花关心道:“天这么冷,要不吃点板蓝根颗粒,预防一下?”
“国庆也要吃。”张爱花低头看着沈国庆,语气温柔:“小孩子冬天也容易感冒。”
面对张爱花的好意,沈国庆冲她斯斯文文一笑。
可把张爱花给看呆了,这小孩儿咋长的这么好看?粉雕玉琢、眉目清秀,比女孩还漂亮。
张爱花爱不释手的摸了摸沈国庆的脸,寻思沈同志姐弟都长得好看。
让家里的娃多和沈国庆玩玩儿,说不定她家娃以后也能长这么好看嘞。
从军区医院离开时,沈意棠还是听张爱花嫂子的话,买了一袋板蓝根颗粒和一些感冒药回家备着。
“也不知道林喜春这事儿,最后咋解决?”张爱花叹气。
虽然她们帮林喜春和孩子,住进了军区招待所。
可是军区招待所却不能让他们住一辈子,还是得趁早解决李家福娶两个老婆的事儿才行。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沈意棠自然也有这庸俗的爱好:“嫂子,李家福写离婚信的事儿,是在和乔薇结婚前?还是和乔薇结婚后?”
张爱花一听沈意棠问出了关键点,立马拉着沈意棠,神神秘秘的小声说:“你来的晚,不知道这里面的秘密。”
说着,她还左看右看,见周围没啥人,这才小声的说:“李家福打报告离婚的时候,还不认识乔薇。”
“当时,他是看中了一个烈士家属。那人是老师,漂亮有文化,李家福总以战友的名义去接济对方……”
但那个烈士家属有分寸,没搭理李家福,更看不上李家福。
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死了老婆的军人,两人日子过的还不错。
但那时候,李家福的结婚报告已经打上去了。
所以李家福就去参加相亲会,在相亲会上认识了乔薇。
说到这里,张爱花还忍不住咂舌:“李家福这人,做梦都想娶个漂亮有文化的老婆。就是可怜了林喜春,给李家当牛做马,最后还惨遭抛弃。”
说到这里,张爱花又‘呸’了一声:“这种狗男人,发达了就想换老婆。还不如死在战场上!这样林喜春还能捞个烈士家属当当,她和孩子每个月还有津贴补助,日子也能好过点。”
总比到现在这样,她和两个孩子都成了多余的人。
说起来,林喜春那个婆婆也是个黑心肝儿的老虔婆。
害怕家里没了劳动力,害怕自己没人照顾,就隐瞒那封离婚信。害得林喜春在老李家,当牛做马这么多年!
李铁蛋还这么小,看来是林喜春刚怀二胎的时候,李家福就起了离婚的心思。
张爱春又骂道:“呸,一家子丧良心的货,从根上就烂了。”
沈意棠赞同点头,她也看不起李家福这种发达了就抛弃原配老婆的男人。
这种男人就不配活在这世上!
沈意棠回到家里的时候,陆毓华已经下班回家,正在换客厅里的灯泡。
这个年代好多人为了省电,用的灯泡都不会超过15瓦。
灯泡太暗,晚上根本看不清。
沈意棠就想换个亮点的,毕竟电费是自己家出。
她愿意每个月多出几毛钱的电费,让自己晚上能用上亮堂堂的电灯泡,看东西也清楚点,对视力也好。
陆毓华换好了灯泡,让她拉电灯线。
沈国庆爱玩儿这个,抢着去拉电灯线了。
沈意棠就笑看着他,电灯线被沈国庆拉动,只听‘咔嚓’一声的轻微响动,刚换的灯泡就亮了起来。
原本点了灯都显昏暗的屋子,瞬间亮如白昼,连角落都能看清楚了。
沈国庆朝着姐姐咧嘴一笑,眉眼弯弯的模样,特别可爱。
“这个好,这个亮堂。”沈意棠也笑容明媚的夸赞道。
陆毓华垂眸看着妻子笑盈盈的脸,她总喜欢说这个好、那个好。好像家里的一切,都被她浓烈的喜爱着。
陆毓华垂眸,又瞧了眼自己。
沈意棠看出了他的动作,以为他换灯泡的时候,把手给弄脏了。就拿起开水瓶儿,给他倒点儿热水洗手。
陆毓华接过她手里的开水瓶,一边往洗手盆里倒水,一边问:“回来的时候不高兴?”
他看妻子走进屋的时候,脸颊都是气鼓鼓的,眼里还带着愤怒。
沈意棠愣住,她不高兴吗?
但是被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睛盯着,她就说:“也不是不高兴,就是替林喜春打抱不平。”
“她啥错都没有,李家福凭啥嫌弃她?要和她离婚?她乡下那个婆婆,又凭啥藏起那封信?让她在李家当牛做马这些年。”
大家都是女人,平心而论,很少有人知道林喜春的情况后,不会感到生气,不会同情林喜春的。
陆毓华仔细听着她的话,眉眼严肃:“你说的对,这都是李家福的错。”
男人上战场是保家卫国,保护妻儿子女的。
很多人都为了这个理想,死在了战场上,尸骨无存。
可是也有很多人,从战场上活下来,当上了干部军官后,就开始犯思想上的错误。
连老婆孩子都想抛弃,就顾着自己逍遥快活。
林喜春带着孩子来部队找李家福的事儿,已经在部队里传开了。
好多人都看不起李家福,也有好多想换老婆的人,都在观望着对李家福的处置。
在陆毓华眼里,伤害妻儿,和畜生有啥区别?
他嗓音沉冷:“派去李家福老家调查的人,后天就能回来。到时候就有结果了!”
陆毓华打了肥皂洗手,沈意棠随手拿起搭在架子上的毛巾,给男人擦手。
却没想,男人连着毛巾一起把她的手给一起握住了。
男人的手掌宽大粗糙,因为刚在热水里洗过,这会儿掌心也是热腾腾的,带着一股烫意。
沈意棠担心沈国庆瞧见这一幕,想把手抽回来。
可男人却捉住她的手,放进了热水里:“等会儿吃饭了,你也洗洗。”
陆毓华低头垂眸,神情严肃地给沈意棠洗着手,那眼神认真的像是在清洗稀世珍宝似的。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手,将妻子柔软白皙的手指握在掌心里。
陆毓华粗糙的指腹仔仔细细的揉着她的手指,将肥皂泡沫均匀的涂抹在她柔软细腻指尖和掌心时,沈意棠感觉掌心里传来一阵酥麻的感觉。
热水激发了肥皂的香味,氤氲的热气潮湿中,沈意棠闻见了清爽的肥皂味儿,也闻到了男人身上那浓烈的荷尔蒙。
灯光落在男人冷峻的侧脸上,鼻梁高挺,轮廓清晰。男人低垂着眼,神情专注而认真。
沈意棠的后背,紧紧贴在男人肌理分明的身躯。
后背一片滚烫,炽热的呼吸拂在她耳旁,使她想起了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激起了一阵阵颤栗。
沈意棠浑身燥热,脸颊滚烫的想推开男人的手。
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忽然捉住她的指尖,放在唇边亲了亲。唇齿滚烫,令她指尖发麻。
沈意棠下意识仰头看去,对上男人沉冷漆黑的眸:“得洗干净。”
男人也是这么做的,仔仔细细将她手洗干净后,还换了一盆温水清洗。然后拿毛巾,给她把双手擦干净后,这才牵着她来到桌边坐下。
这时候沈国庆早就跑进屋躲着了,看姐姐、姐夫过来叫他吃饭。
他用手指在脸上轻轻一刮,做出害羞的表情来。
沈意棠瞬间就红脸了,她对男人说:“以后别当着小孩儿的面做这些,多难为情啊。”
陆毓华神情严肃:“我答应了老爷子要照顾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还挺淡漠的,满脸清冷禁欲的模样,活像沈意棠自己多想了。
“洗手也算照顾呀?”沈意棠瞪了男人一眼,白里透红的肌肤,被灯光照耀着,仿佛刚刚盛开的红梅一般诱人。
“算。”斩钉截铁的一个字,男人回答的响亮又严肃。
黑沉深邃的双眸看向沈意棠,在沈意棠被看的浑身不自在的时候,陆毓华这才收回了目光,给她碗里夹了一块排骨。
晚上也是在食堂开的小灶,冬瓜排骨汤,里面还放了豆芽,味道清甜可口。
还有一荤两素三个菜,他们三个人吃,是足够了。
每次等沈意棠和沈国庆吃完,陆毓华就会来收拾残局。
当兵的食量大,他们家几乎没有剩菜。
“明天我要出去一趟。”陆毓华没说啥事儿,因为军人出任务,是属于部队机密。
任务说来就来,有时候在部队的时候,还可能来不及和家里人说一声,就得消失十天半月的。
当兵光荣,可是当军嫂却很辛苦艰巨,要替军人把守好大后方,照顾家里。
陆毓华目光深邃地望着沈意棠,见她没有不高兴,男人紧拧的眉头,这才微微舒展开来。
“接下来几天,我会让勤务兵给你们把饭菜送回来。”陆毓华这个级别,部队是给他安排了勤务兵的。
那个勤务兵沈意棠也见过,就是在火车站广场,一开始冲出来帮她制服坏人的那个小平头。
他们搬家的时候,小平头也过来帮忙。
当他看到沈意棠的时候,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明明他和陆团同一天认识这个漂亮的女同志,为啥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天仙似的女同志就变成了陆团老婆?
这跨越度也太大了吧?
而且谁能想到冷漠无情的陆团下手这么快?半个月没到,就能把老婆娶回家。
以前部队那些说陆团冷酷无情,注定要孤独终生的大老爷们儿,也都没想到,陆团不声不响就结婚了。
他们都羡慕陆团娶了个天仙似的老婆,老婆还这么温柔,瞧着就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最关键是,陆团的老婆人长的漂亮不说,性格还特别好,和家属院的嫂子们都合得来。
大家提起陆团的老婆,那都是赞不绝口的。
尤其隔壁的李家福,每次面对乔薇发脾气的时候,就会多羡慕陆毓华一分。
因为陆毓华要出去几天,所以这天晚上,沈意棠刚洗了澡回到床上,就被男人抱在了怀里,轻轻咬住了舌尖。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掌捧起她的脸颊,加深了这个吻。粗粝的指腹揉着她的耳垂,激起了阵阵酥麻。
这天晚上,沈意棠才发现前两天男人的纠缠,已经算是克制的了。
她从没像今晚这样,哭着、叫着。反复被推上了云端,又狠狠跌落下来。还没等云端的余韵消散,她又被高高的抛向了天空……
这样的纠缠,使得她一整晚都感觉心驰神摇。
就连熟睡中,身体也潮热发软。
等她再睁开眼睛时,男人已经穿戴整齐。
这会儿天天还没亮,陆毓华低沉的声音传来:“再睡会儿,我会赶在腊八请客这天回来的。”
男人穿着整齐的军装,眉目严肃,神情冷峻。
看着在昏暗光线中靠近的男人,沈意棠脑海中又浮现昨晚那放纵不堪的画面,耳边似乎又响起男人粗重紊乱的呼吸声。
她把脸颊埋在枕头上,男人摸到她的脸颊滚烫。手指顿了顿,缓缓摩挲她湿润的红唇,嗓音沙哑低沉:“等我回来。”
……
等沈意棠再次睡醒的时候,天都已经亮了。
因为昨晚折腾的实在太累了,她连早上的起床号都没听见。
明明陆毓华才刚走,可是知道他要出去好几天,才能回来的时候;沈意棠还是感觉屋子里变得空落落的。
很快,她就有事情做了。
因为她发现男人把做助听器所需要的材料,都用布袋子装好,放在了她的梳妆镜前。
“国庆,等姐姐做好助听器,你就能听见这个世界的声音了。”沈意棠笑眯眯的拉着沈国庆的手:“到时候你也能说话,还能听到自己的声音了。”
沈国庆抿着嘴儿笑,比起全世界,他更想听到姐姐的声音。
他喜欢姐姐的一切!
对沈意棠这样的研究人员来说,做助听器其实很简单。
只要按照设计图上的尺寸要求,把这些元件打磨组装好就成。
就是把这些精密的元件焊接在一起的时候,要麻烦点。
沈意棠正想办法调节烙铁的温度,掌握融化焊锡的份量时,就见隔壁的张爱花嫂子着急忙慌的从外面跑进来。
“沈同志,快,你快跟我去找林喜春同志,招待所那边说她昨晚一晚上都没回来……”
张爱花怀里抱着林喜春的小儿子李铁蛋,林喜春的大女儿则揪着张爱花的衣角哭。
沈意棠赶紧关上烙铁,起身询问具体发生了啥事儿。
“李英说她妈昨晚端着盆子去公共浴室洗漱,然后就没回来过。”张爱花着急的不行:“这外面天寒地冻的,她会不会出啥事儿啊?”
李英就是林喜春大女儿的名字,这姑娘一晚上没等到她妈回来,本来想找李家福的。
可是李家福昨天一早就下部队去了,那个家里就只剩下乔薇。
乔薇咋可能帮她找妈?
李英实在没办法,这才拖着弟弟过来找张爱花帮忙。
“哎呀,军区招待所附近还有条河,你说她是不是想不通跳河了?”
李英听到张爱花说她妈会不会跳河的时候,吓得浑身发抖,那眼泪更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婶子,我妈不会真跳河了吧?”李英哭声比刚才更大,她弟弟李铁蛋也跟着哇哇大哭起来。
“先别哭,说不定你妈迷路了呢。”沈意棠想办法哄孩子,她往李英和李铁蛋嘴里塞了糖,哄着两人不哭了后,这才说:“李英,你带着弟弟在阿姨家待着,阿姨和爱花婶子想办法多叫点人,在军区周围帮忙找找你妈。”
说完这些,沈意棠又扭头对沈国庆打着手语说明了情况。
沈国庆忙点头,让姐姐和张爱花婶子赶紧去找林喜春。
还打着手语说,自己会留在家里帮忙照顾李英和李铁蛋的。
“好孩子。”
沈意棠揉了揉沈国庆的头,很快就和张爱花叫了家属院的其他嫂子,一起去找林喜春。
……
作者有话说:
老是把林喜春,打成林春喜,应该都改过来了。感觉林喜春和张爱花两个嫂子的名字,很美呢,大俗即大雅。刚开文的时候,脑子里就有了张爱花这个名字,觉得一个爱花的女人,必定热爱生活,热情洋溢又自信明媚。于是就有了张爱花这个角色~嘿嘿,感觉随着剧情的增加,人物都活过来了……
第28章 支持 六千字更新
乔薇躲在家里, 冷眼旁观着一切。
当她看到沈意棠和张爱花不一会儿,就集齐了十几个嫂子去帮忙找人的时候。
乔薇还翻了个白眼:“看把你俩能的。”
但她想起昨晚上,背着人去找林喜春的事儿, 还是有些心虚。
林喜春不会真投河自杀了吧?
转眼一想,林喜春真投河死了,也和她没关系, 又不是她把林喜春推下河沿似的。
林喜春死了也好, 也没人和她抢男人了。
但是乔薇心里还是很害怕, 如果真闹出人命了, 她和李家福肯定会被牵连。
这么一想, 乔薇赶紧打电话去找李家福, 让他别躲清净了, 赶紧回来找林喜春……
临近过年这段时间, 雪越下越大,天气也越来越冷。
军区招待所附近的那条河里,也上冻了。
厚厚的一层冰, 人踩上去都没事儿。
而且也没在河里发现有人掉下去的冰窟窿,这样看来,林喜春应该没跳河寻死。
沈意棠等人心里顿时松了口气, 她们又沿着部队家属院找了一圈, 都没找到林喜春的影子, 人反而冻得够呛。
再这么漫无目的的找下去, 也不是办法。
沈意棠想了想,打算和张爱花她们兵分两路,分别去联系家属院的巡逻队和军营的巡逻队。
问问他们昨晚上,有没有看到林喜春的身影?
如果巡逻队没发现林喜春的身影,那就证明林喜春还没离开部队和家属院。
毕竟部队和家属院的每个出入口, 都有站岗的警卫员和巡逻人员。
如果林喜春离开了这两个地方,肯定会被警卫员和巡逻队遇上的。
如果没遇上,那就代表林喜春还在部队和家属院的范围内。
这样一来,她们就能缩小范围去寻找林喜春了。
家属院的巡逻队,昨晚没看到林喜春的身影。
倒是部队那边说昨晚快熄灯的时候,在军区医院附近,碰到了漫无目的,像丢了魂一样的林喜春。
因为大家都知道她的事儿,所以巡逻队没抓人,而是打着手电筒把林喜春送回了军区招待所。
“人是我们亲眼看着进去的,她当时还上楼了。不能想不开,又跑出来了吧?”
巡逻队的人也很着急,但是如果林喜春真跑出来了,肯定还会碰上巡逻队的。
因为巡逻队一整晚都在巡逻,白天还有人结伴,是不会断人的。
但是家属院和部队都找遍了,也没找到林喜春。
这天寒地冻,她能去哪儿?
要是在外面过夜,被冻死了咋办?
想起是生是死都还不知道的林喜春,大伙都特别着急。
事关一条人命,谁也不敢松懈下来。
可是大伙顶着冷冽寒风和大雪又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林喜春。
“说不定人还在军区招待所里面。”沈意棠忽然想到一个地方:“楼顶,军区招待所的楼顶,咱们还没找。”
张爱花一听,也着急了。
军区招待所一共有六层楼,因为天冷还下雪,所以每年到了冬天,招待所的楼顶都是锁着的。
只有按时清理积雪的时候,才会有人上去。
要是真像沈意棠说的那样,林喜春在招待所楼顶冻了一夜,人不得冻死啊?
这么一想,张爱花和沈意棠拔腿就朝招待所那边跑去。
招待所的人听说林喜春可能在楼顶冻了一晚上,心里也着急的不行。
等几人拿着钥匙跑上楼顶,果然发现门锁被人用石头砸开了。
糟了。
沈意棠心里暗叫一声不好,推开门,冲在了最前头。
大雪差点迷了沈意棠的眼睛,楼顶的风也差点把沈意棠给掀翻。
她顶着漫天大雪,艰难地朝前走。
好在,她很快就看到了那个抱着膝盖,蹲在天台楼顶,身上已经压满了厚厚积雪的林喜春。
“林嫂子!”沈意棠大叫着冲过去的时候,发现林喜春浑身都已经被冻僵了。
伸手一探鼻子,发现林喜春还有气儿的时候,沈意棠别提多高兴了。
她们赶紧叫来力气大的小战士,把全身冻僵的林喜春小心翼翼地抬去了医院。
军区医院的医生,得知林喜春在楼顶冻了一夜。
抢救人的时候,都不敢太用力,就怕不小心掰断了林喜春被冻僵的手和胳膊……
林喜春正在医院里抢救的时候,李家福也从部队赶了回来。
他身边还跟着乔微,两人一听林喜春被发现的及时,没出事儿的时候,都齐齐松了口气。
他俩也怕闹出人命出来,可是一听说林喜春没有生命危险后,李家福心里又窜上一股火气。
“这个林喜春,不好好的待在招待所,尽给我找事儿。”
“你这是说的啥话?”沈意棠听不过去,出口怼道:“如果不是你抛弃妻儿,林嫂子能变成今天这样吗?”
“我看你知道林嫂子没事儿,你表面上是松了口气。心里实际还挺遗憾,觉得林嫂子咋没被冻死。”怼起渣男来,沈意棠声音要有多大就有多大:“你心里肯定想,如果林嫂子死了,你就不用为难,能和乔薇好好过日子了吧?”
李家福有些生气,也有些心虚。
他的确觉得林喜春碍眼,可真没想过让林喜春死。
只是想和林喜春离婚,让林喜春安安分分的在乡下待一辈子,别像现在这样,跑来部队找他的麻烦罢了。
“升官发财死老婆,李家福你可能做梦都在想这样的美事儿吧?”张爱花也看不惯李家福这虚伪的模样,骂起人来,更是毫不客气。
帮忙找林喜春的那些嫂子们,也都横眉竖目的瞪着李家福和乔薇两人。
“林嫂子好好的待在军区招待所,她咋会忽然想不开寻死?是不是你们昨晚偷偷找她,想逼死她?”
张爱花在乡下当妇救会主任的时候,见过不少被婆家逼死的妇女同志;也解救过不少这样的妇女同志,所以她一下子就抓住了关键点。
“李家福,你还是不是男人?林喜春咋说也给你生儿育女,帮你送走了你妈。你不是人,你竟然想逼死她!”
张爱花气急败坏地冲上去,揪着李家福的衣襟,‘啪啪’两耳光扇了过去。
李家福被打得晕头转向:“不是我,我昨天一早就下部队了,我咋可能晚上跑回来去死逼死她。我还要不要我的前途了?!”
李家福觉得自己真冤枉,就算想娶个漂亮有文化的老婆,他也是先打了离婚报告,再娶的乔薇。
谁知道他老娘会瞒下那封离婚的信?
导致林喜春在李家当牛做马,给他老娘养老送终呢?
如果不是他老娘瞒下了那封离婚信,他也没有现在的麻烦。
李家福越想越气愤:“我真没逼她,你们相信我。”
“你没逼她,但你做的事情,件件桩桩都在把林嫂子往死里逼。”沈意棠冷冷戳穿了李家福的虚伪。
“如果不是你,那会是谁逼她?”张爱花也追问:“要是林喜春就这么死了,她的两个儿可咋办哟?”
有了后妈,就有后爹。
眼下林喜春还活着,李家福这个当爹的就不称职。
要是林喜春死了,那她的两个孩子,还能安安全全的活在这世上?平平安安的长大吗?
张爱花当了娘,就见不得小孩儿受苦。
其他嫂子也是当娘的,听了沈意棠和张爱花的话,也感同身受的替林喜春打抱不平。
李家福被十几个嫂子围着打骂,却连手都不敢挥一下,就怕惹怒了众人。
忽然,李家福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扭头瞪着乔薇:“是不是你?是不是昨晚背着我去找了林喜春?是不是你逼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