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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婉的周目人生 莫向晚 19987 字 3个月前

至于姐姐,她自有一套逻辑,父母不疼爱有什么关系,她本来也不需要他们多少关爱,若是能够减少关注,何尝不是她的自由,想要习武就习武,想要习文就习文,想要出去玩儿,也只需要获得祖母的同意就可以了。

父母的缺席,让她的身上少了一层枷锁,让她可以如同男孩子那样自由成长。

而秦骁,大约他的内心深处,总还是有那么一小块儿地方,留给一只柔弱的黑兔子,黑兔子长得丑,又怕生,不敢在偌大的庭院之中四处乱走,总是缩在墙角的一小块儿地方,安静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若有什么风吹草动,它就会动动耳朵,缩成一团,睁大的眼睛充满惶恐不安,好像随时都会被伤害到一样戒备着周围的一切。

祖父要求他强大,于是秦骁练就了一身好武艺,他不可以哭,因为哭代表软弱,他不可以害怕,因为害怕证明他还不够强大。

在这种环境之中长大的秦骁,仿佛天生就缺少了一段柔软心肠,一直以冷硬的外表示人。

直到……

那第一个想要爬床的丫鬟长什么样子,秦骁已经忘掉了,明明在爬床之前,对方也是他身边伺候很久的人,不应该不知道她的长相,但在她做出那件令他厌恶的事情之后,他就直接遗忘了对方的长相,连同她曾经的好处。

厌恶,只有厌恶,她让他想到了父亲身边的那些妾侍通房,一个个仿佛都是如出一辙的妖媚笑容,藤蔓一般缠人,莫名的黏腻感让人给予作呕,连那庸俗的脂粉香气,都像是腐尸身上的臭气,令人恶心反胃。

秦骁的反应有些激烈,他把人赶出去,用粗暴的方式,完全不顾念曾经的情面,粗暴地把人赶下床,赶出房,赶离他的视线。

有人在痛呼,有人在哭,还有人在喊……灯光摇晃,一片凌乱,等到秦骁再冷静下来的时候,地上已经多了些碎片,连带着还有些模糊的血色,点滴若梅的残留……

“你是、不喜欢女人?”

秦珍的结论有的时候迥异常人,她封锁了消息,没有让这件事惊动祖父祖母,也没让父亲母亲得知,安顿好了那个受伤但不致死的丫鬟之后,她再来看秦骁,就发出了单纯的疑问。

秦骁给了她一个白眼,早知道自己这个姐姐并不是很靠谱,对方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也果然不是那么令人意外。

“……没有。”

“啊,你迟疑了,我不信。”

“谁能想到你问这样的问题!”

还不够成熟的秦骁被逼急了,气恼得声音都大了,嘎嘎嘎,鸭子叫一样,惹得秦珍大笑不止,完全忘了自己问了多么离谱的问题,没再深究。

“你放心,咱家是肯定没谁会给你选通房的,你若是愿意,以后看到什么好的,就放在身边好了,这种事情,总还是要你自己惦记,我也不会管的。”

秦珍大大咧咧安抚了秦骁一句,在她看来,不关注就是一种自由,拥有这种自由的滋味儿真的是太美好了。

性格的不同,让她体会不到秦骁的内心深处还有一只敏感的黑兔子,也让她无法理解黑兔子想要的亲亲抱抱举高高,那来自家人的温暖是怎样的。

她从未体会过的东西,又如何给予旁人,哪怕那个旁人是她的亲弟弟。

都说血脉相连,可血脉至亲到底还是两个不同的人,哪里能够真的连到一起,同心同德。

秦骁也从不做那些无望的期待,他按部就班地长大,按照祖父的教导长大,长成了一个看起来足够沉稳有但当的样子。

然后,那一天,他策马行过街上,见到了卖身葬父的姑娘。

那姑娘是那样柔弱,好像一只白兔子,瑟缩在街角,头上的白花是纸叠的,于风中颤巍巍发着抖一样,略显杂乱的发还有些发黄,像是被风雨侵扰过似的,有一种可怜的味道。

她微微垂着头,秦骁从马上看,根本看不清她的脸,只是那无意间的一瞥,让他觉得对方可怜——好像一只白兔子啊!

思绪被触动,他给了钱,没想要收下,可她哀哀切切地祈求,仿佛没了他的收留,她就活不下去,是真的很可怜的样子。

秦骁收下了她,并没有想要收下当通房,可似乎所有人都误会了,连秦珍听了消息,还特意来看过,调侃他:“果然是长大了啊!”

那挤眉弄眼的样子,好像某些纨绔子弟,让秦骁不忍直视,若不是亲姐姐,他恐怕就要打上去了,这都是什么样子。

秦骁素来寡言,小时候是不敢说,面对垂泪郁郁的母亲和暴怒吼叫的父亲,他都觉得害怕,无法理解他们的情绪,也无法做出适应的反馈,长大了是不必说,身边有太多训练有素的下人,抬手低头,便各色齐备,根本不需要他多说什么。

后来,是懒得说,尤其是面对秦珍,说什么她都能歪到另一头去,话又多又密,欺负他笨嘴拙舌无从应答,秦骁就偷个懒,索性不应答了,随她怎么想,也影响不了他。

所以,面对秦珍的玩笑话,秦骁只默默给了她一个自己解读的眼神,就不再理会了。

后来,那被带回来的白兔子总是出现在他的周围,不是不小心摔碎一个茶盏,就是不小心绊倒差点儿扑到他怀里,前者打扰秦骁安静,后者被秦骁闪避之后觉得麻烦,这般笨手笨脚,到底是怎么到他身边的?

他已经忘了这只白兔子的与众不同,但其他人都记得,白兔子自己也记得,在几番“殷勤”没讨了好处之后,也不知道哪一天开始,白兔子就不再在秦骁面前出现了,这是知道自己笨就自动退位让贤了?

不等秦骁为此松一口气,就发现父亲身边的新姨娘就是那只曾经可怜的白兔子,黑发已经不再枯黄,苍白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仿佛还有些可怜的,但却是楚楚可怜。

她见了秦骁,露出惶然的样子来,主动避让的时候还不忘说一些有的没的,听得秦骁心烦,明明是她攀了高枝,怎么竟像是他负了她似的,莫名其妙。

秦骁从来不是一个受委屈的人,他闹了,闹得有点儿大,也没留意这位新姨娘的心机,这一幕正好落在了父亲的眼中,父子两个大吵了一架。

秦骁“厌女症”的名声不胫而走,随着这位新姨娘算计失误一尸两命而成为京中新闻。

一时间,秦骁恶名昭昭。

跟父亲身边的小妾拉拉扯扯,不清不楚,还害得对方一尸两命,不乏一些有心人士在编排那小妾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父亲的还是儿子的。

本来正在商议的婚事也彻底没了踪影,秦骁不在意婚事,但他觉得憋屈,他错了吗?是他的错吗?

不,他没错,错的是那些试图从他身上谋取好处而欺骗他的女人。

那一年,团圆节,秦骁走在街上,无意中看到了灯墙上高高挂着的兔子灯,那是一只白兔子,因腹内烛火,显出几分暖融融来,看着就令人感觉温暖。

胆小的黑兔子仰着头看去,有些向往,它是真的不想孤零零一个,冷冷清清,但它又不相信有什么人能陪伴它,给它这份温暖。

夜凉如水,他像是要凝固在这水中,自顾自化作冰雕,却有人突然拽着了他,用疼痛唤醒了他,明亮的眼眸看不出柔弱之态,欢喜笑颜也看不出什么可怜,那大胆的样子更不像是弱者该有的模样,完全不能让人动恻隐之心,却还是让他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像是被一只活泼的白兔子踹了一脚,招呼它一起去玩儿……

书房里,写着一行字的白纸在桌上,桃花糕模样的镇纸压着一角,窗外的风吹进来,让那纸页翻卷,哗啦,哗啦,上面的字迹秀丽端凝,似乎可以想到落笔人是怎样地沉思着写下这一行字,若有所缺,大概是其中的一个墨点,正压在一字上,若泪痕未干,洇润了字形。

——自诩情深,难负深情。

“……小骗子。”

黑兔子回来了,白兔子呢?啊,它不在了啊!

那一年所见的一腔暖意,也如那团圆夜的烛火一样,不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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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以上,秦骁视角番外!满足大家期望!

晚安!

第217章 第217章:四周目

福胜寺。

林木掩映之中的寺庙颇有几分清幽之感,远远看到那枝头的一角飞檐,便似已经想到了晨钟暮鼓,明月孤云,格外超凡脱俗。

宋家的香火钱给得足,宋老爷又是一县之长,多少也算是个小土皇帝了,福胜寺没有不大开方便之门的道理,给了宋婉一座小院儿,好巧,就是三周目那个小院子,一模一样。

领路的小沙弥倒是换了一个,略有几分清秀的小沙弥笑起来很有些腼腆,领着人进了院门,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了想才道:“女施主若是有什么不便的,可以跟寺监说。”

好家伙,这种给领导派活儿的事儿,你们领导知道吗?

宋婉听得颇有几分喜感,自己笑了笑,春巧拿出一个荷包来就要给他。

小沙弥惊得慌了神儿,口中连声称着:“不敢,不敢!”连道别都来不及,一扭头就跑走了,活像是被老虎追似的。

春巧的手还半举着,手中的荷包,那鲜艳的牡丹花朝上,像是有几分委屈无人赏识一样。

看着小沙弥一溜烟儿不见了的背影,春巧收回手,把那荷包翻来覆去看了看,纳闷:“这也不是鸳鸯啊,怎么就这般避若蛇蝎?”

正常来说,大户人家的赏钱都是伴着荷包给的,一来有个包装看着讲究,二来也是方便拿去,三来还有一层隐藏之意,如同现代公司里对各人的工资保密,也不让旁人知道谁得的赏钱多,谁得的赏钱少,减少直观攀比。

日常出门,若春巧这样的贴身大丫鬟,随身都不是一个两个荷包,怎么也要考虑到迎来送往,多准备几个,里面放上数量不等的赏钱。

为了方便做区分,荷包的样式,上面绣着的图样也是有区别的,若这牡丹的,便算是一等的荷包了,里头的赏钱是十个大子儿,也有十全十美之意。

宋婉一笑:“他怕是误会荷包就是鸳鸯了。”

只看那小沙弥耳根红透的样子,就知道对方是误会什么了,这也难免,戏本子里书生小姐定情,总是送个荷包什么的,听起来好像送荷包就一定要定情似的。

“呸,哪个想这样好事儿!”

春巧面上泛着红晕,啐了一口,这福胜寺的小沙弥是什么来路,都是贫家孩子,有的都无父无母,以后便是还俗又能有什么家底产业,凭空就想要娶大户人家的婢女,还是如春巧这样的,岂不是做梦?

宋婉在一旁偷笑,她是知道春巧的,不算是个心气高,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但也讲究一个门当户对,若丫鬟配小厮,丫鬟配管事,都是她眼中的正经婚配,若是配了外人,就是后半辈子没了着落。

也正是因她这般古板思想,每每待她嫁人之后,宋婉还把她带在身边,只不想以前丫鬟时候一天到晚都跟着,像是正常上班那样,朝九晚五罢了。

“可不是么,想什么美事儿呐。”

宋婉附和一句,怕她羞得脸上挂不住,也没再调侃,主动转了话题,让她去看看屋子里的东西收拾得怎样了。

这一行小住,春巧自然是要跟着宋婉的,却也不免多带上两个帮忙搬箱子的仆妇,有她们帮忙打扫,也省了春巧许多事情。

次日一早,伴着晨钟醒来,宋婉没有着急起床,躺在床上听了一会儿钟声,脑子里所思所想又被清了清。

好像好久不曾这样安静了。

“姑娘,快起吧,也别太晚了,让人笑话。”

春巧睡在外侧,先起了身,随手挽起了长发,匆忙踩了鞋子就去外头提热水桶进来。

不过才第一日来这里,她就已经摸清楚门道,没有一早上手忙脚乱四处找东西,倒是处处顺手。

宋婉翻了个身,脸颊压在胳膊上,看了一会儿春巧的忙碌,这才起身:“我就说你昨天打听什么,原来都安排好了啊!”

“到底是外头,咱们又是女眷,也不好到处乱跑,总要多问两句,有个避讳。”

春巧不是很理解宋婉为何非要在福胜寺小住,若说因病,病也都好了,不然哪里来得精神头坐着马车跑到寺庙里头来,若说是为了孝心,请几炷香也就是了,不然点个长明灯也好,哪里需要自己亲自过来念经呢?

她心中怀着深深的忧虑,在府中不敢开口,到了这里,倒敢探问两句了:“姑娘可是对夫人……”

春巧的话没有说完,但意思完全展现在脸上,宋婉看明白了,这是担心自己对宋夫人有怨怪之心,这才不肯在府中住,一门心思要跑出来。

“没有。你都想哪里去了,我是那样看不开的人吗?”

无论是宋夫人还是周姨娘,都没有必须爱她的理由,宋婉又是个鸠占鹊巢的,哪里还会在乎她们的爱与不爱,不过是觉得外头更自在罢了。

“这天地太大,我总是想要走出宅子,多看看的。”

上个周目,宋婉觉得最自由的,莫过于在福胜寺小住的时候了,虽也在众人的视线之内,甚至因为和尚庙中少有女眷而更受关注,但他们没一个是能够直接管到宋婉身上来了的,看过来的目光最多让人感觉虚荣,却是没什么压力的。

宋府,望京,就不一样了,便是没有宋夫人管着,还有宋老太太,宋二夫人,就连宋大夫人这个不怎么管事儿,基本上没有府中实权的,看到宋婉也可随口指摘,这便是长辈的权威了。

她们看过来的目光,就不能无视,反而还要赶紧反省一下,看自己哪里做得不对,需要好好紧张一番,诚惶诚恐地应对。

“那这次可就好好看看吧。”

春巧笑着摇头,只觉得姑娘还是小,外头有什么好看的。

宋婉被她拉起来,把散乱的青丝随手拧成发髻,一根簪子固定,伸了个放纵的懒腰,“是要好好看看的。”

这一次,宋婉还是在斋堂守株待兔,等待林无暇的出现,她目光灼灼,见到林无暇的身影之后,一颗心又安定了几分,这与三周目仿佛的开始,让宋婉会心一笑,她还想要用个别的方式来“逮”林无暇,可想来想去,竟是只有这种方式最靠谱。

福胜寺的小沙弥严格来说并不算是僧人,居住范围也相对靠外,与宋婉所住的客院距离较远,专门过去一趟,不像样子,那边儿又是大通铺居多,想要找人,惊动的恐怕就是满屋子的人。

可要不专门过去找人,想要偶遇,谁知道林无暇每日里都做什么事情。

寺庙之中的杂事不少,挑水劈柴,洗菜洗碗,另有准备香烛,清扫室内院外……也不知道寺中是怎样安排的,实在是不方便逮人,也唯有斋堂这里,是每个人都必来的。

宋婉在树后站着,手中拿着一本经书时不时翻一下装样,等着林无暇从斋堂出来,她就“随便走走”地跟上去。

这一次,没有见到找茬的小胖沙弥,林无暇的路走得顺畅,宋婉也跟得顺畅,唯有春巧,走得犹犹豫豫,干什么要跟着一个小沙弥走啊?

“姑娘,是不是该回去了?”

春巧跟着走了一段路,总觉得不妥当,被人看到了像是什么样子,但凡做得不是那么明显呢?

宋婉也知道自己装样子的水平不太高,尤其是又要随意又要跟踪,加上这一路并没什么遮挡的缘故,恐怕早就被发现了,但林无暇不回头,她就继续跟着走。

“不着急,等等,等等。”

分心回了一句话,只一错眼的工夫,前头的林无暇就不见了。

宋婉脚步停住,左右看了看,周围树木颇多,一片绿意,哪里还能看到一个灰衣的小沙弥?

看了一圈儿,确定没人在了,宋婉跺脚:“怎么就跟丢了呢?”

“好好地,姑娘跟他干嘛?”

春巧不理解,以前姑娘可从不做这种古怪事情,让人看不明白。

“哎呀,你不懂,我病中做了个梦,只说我未来的夫君就是他呐。”

宋婉随口瞎编乱造,给自己找了个听起来不靠谱却又有点儿真的理由,把春巧唬了一跳,连忙“呸呸”几声,还让宋婉照着做,“姑娘说得什么胡话,哪里能这般呢?咱们家可好好的。”

若不是家道中落,或者干脆家族落败,好好的姑娘,哪里至于嫁给一个小沙弥。

见春巧真信了这做梦之言,为此担忧,宋婉心中想笑,有意逗逗她,故意幽然一叹:“我也觉得奇怪呀,这才想要来看看,我未来夫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的人,说不定他是有什么才华,以后高中呢?”

贫寒小子,逆风而起,这种草根逆袭的戏码,总还是有很多受众的,宋婉这样说,倒像是这梦中夫君之语有几分可能了。

“这……”

春巧也不好一下子否定了,眉头还皱着,却也不敢说什么贬低的话,人生际遇多变,从小沙弥到士子高中,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

“姑娘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想要来看看,他若是有才,我就资助他,不说未来姻缘,帮他一把也好。”宋婉仿佛专注跟春巧说话,视线却划过树梢,那无风而微微晃动的青叶,可是早就把躲藏的人出卖了。

三周目,她是见过他从树上一跃而下的身姿的,再难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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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哒,在外人看来就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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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第218章:四周目

宋婉从树下离开之后,林无暇也从树上跳了下来,枝叶回弹间,一片青叶飘然落下,嫩绿的颜色显然还没能经过阳光的暴晒,脆弱到不堪一击。

一身灰衣站在树后的林无暇就好像是一段枯死的树干,悄无声息地站了一会儿,回眸看向宋婉离去的方向,并不见人回转,又看了看四周,并无人在,这才继续往前走。

一直回到住所附近,才看到有其他小沙弥的身影。

小沙弥的住处是大通铺,进门就能看到两侧的通铺,上面若干被褥晨起时都卷起来靠边儿放置,一眼看去,格外整齐。

林无暇走到最边角的位置,手伸到铺盖卷中摸了摸,触碰到异物之后带出来,那是一根竹管,手指粗细的竹管年头久了,颜色都不复鲜绿,短短一截,也就拇指长短,一头若有缝隙,指甲轻轻一翘,便如活塞一样打开,露出里面一截纸卷来。

抽出纸卷看了看,一行蚊蝇般的小字颜色浅淡,像是吝啬用墨一般,看过之后,手指揉搓,那乌黑就被蹭花了,模糊了字形,不辨原意。

“宋家……”

林无暇有几分疑惑般,嘴中喃喃,想了想,弯腰探身到床铺下,几乎半入,从中拖出一个紧挨着墙的小箱子,打开来,里面赫然是一只黑鹰风筝。

黑鹰风筝保存完好,一双黑琉璃一样的眼睛仿佛活了一样,锐利逼人,更不要说其身形立体,迥异于一般的风筝,格外栩栩如生。

“我就说了,跟着我,肯定吃不了亏!”

外头有人正往里面走,一帮人的脚步声说话间就已经到了门边儿。

林无暇正要取出风筝,听得动静,连忙合上箱子,却还是晚了一步,那率先进入门的小胖子已经看到了箱子之中的东西,虽是一晃眼,却也认清了。

“这里怎么有一只黑鹰!”

他咋呼着,快步上前来,就要看个清楚,林无暇用身子挡着他,脚下用力,已经把箱子踢回到床铺下放,同时自己站在那里,挡住了他可能捞够的方向。

“好啊,你是不是偷偷捕猎了?你可知寺内禁止杀生?”

小胖子眼珠子一转,就有几分算计人的感觉,明明白白摆在脸上,他故意夸大了说,还要拉着林无暇去见寺监,让寺监问罪。

“不是活物,只是风筝。”

林无暇辩解了一句,手中还捏着那短短一截竹管,竹管内的纸条已经被他揉搓蹭花,宛若一张灰色纸条,塞子重新塞上,不仔细看,很是普通,哨子一样藏在掌心,不易发觉。

小胖子并没留意到他手中还藏了东西,只记得那一瞥之下看到的黑鹰,宛若生时,怎么可能是风筝。

“若是风筝,你藏什么,拿出来让我们看看,若不让我看,那就定然是有问题。”

小胖子不依不饶,可他又不敢对林无暇动手,哪怕身后的小伙伴也跟上来了,却怯于先动手,也就只能在嘴上争锋。

林无暇不与他争,干脆也不走了,直接坐在床榻上,腿垂下来,挡住看向床下的视线,以行动表明“不给看”。

见他不动如山,垂着眼很能静坐的样子,小胖子有些麻爪,还有些好奇,却又不敢先挑起乱子,寺中规矩严厉,便是他也不敢随意闹事。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一小会儿,还是小胖子身后的人最先醒转过来,拉着快要下不来台的小胖子走开。

“不是说有东西给我们看吗?是什么好东西啊!”

“就是,别理他了,谁不知道,他就是个怪人。”

“对啊,咱们看咱们的。”

小沙弥你一言我一语,迅速把小胖子带到另一边儿。

虽说小沙弥们多是贫苦人家出来的孩子,有些干脆就是弃婴,被收入寺中的时候身无长物,但天长日久居住下来,哪里能够没有一点儿私人物品,也不必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像是在外头捡的好看石头,香客赠予的旧衣之类,都有个自己的小箱子收着,放在床铺之下。

大通铺住的人多,床上的铺盖分好不乱,床下的小箱子也是对号入座,绝不会弄混乱拿的。

不问自取视为盗,这点儿规矩在寺中是绝不敢有人犯的。若是有人犯了,被抓住了,那就要赶出寺中。

他们这些人,若是在寺外还有活路,也不至于苦守寺中规矩。

林无暇也知道这一点,不怕人偷东西,只怕他们当面乱翻,只是看看,不拿走,也就算不上偷了。这点儿小聪明,那小胖子还是不缺的。

等着他们一行人看了小胖子的私藏再出去,林无暇才再次弯腰去拉了那箱子出来,取出那黑鹰风筝,往外头走去。

他走得从容,也就没留意到身后有人跟着,等到人少了的地方,发现不对劲儿,这才把人甩开,依旧是躲到树上甩开了人,同时也悄悄放飞了那只风筝。

风向正好,风筝飞到一定的距离之后,林无暇就直接剪断了风筝线,看着那只“黑鹰”飘然远去,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这种东西,留在房内还是有些太扎眼了,便不是今天,迟早也会被人盯上。

日近黄昏,林无暇再次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许是看日头久了花了眼,竟是没留意树下早有人在了。

“嗨,又见面了!”

宋婉抬手,好像招财猫一样笑着冲林无暇摆了摆手,再次守株待兔成功!

春巧站在她身后,无奈又无语,为什么总感觉这样等着某个人的情景似曾相识,好像以前就这样做过。

“你……”

林无暇不理解,林无暇略惊讶,林无暇——有些无语。

这宋家的姑娘是怎么回事儿,怎么就盯上自己了?她也看到了那只黑鹰风筝,还是说,有什么别的缘由?她认识自己?

眸色深沉,若有黑雾翻涌,遮挡所有心绪,林无暇看着对方,立住了脚,一时没急着走,也没说话。

“认识一下吧,我是宋婉,宋家的六姑娘。”

宋婉对林无暇的冷淡似乎早有所料,放下手,笑着介绍了自己,说完之后,抬了抬下巴,示意对方也照着来一遍自我介绍。

“……林无暇。”

林无暇惜字如金,却对上宋婉笑靥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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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第219章:四周目

林无暇就是那样的人,仿佛对很多事情都没什么好奇心,那一双黑眸深不见底一样沉郁,三周目的时候,宋婉也是努力主动发问,熟悉了之后才能与他多几句话题。

这个人,在宋婉的眼中,“神秘”标签牢不可破。

从福胜寺的小沙弥到林家子弟,再到司马修,这般身份转变简直像是一个传奇,可惜啊,不知道他最后的结果是怎样。

好奇心驱使着宋婉再次主动,主动来福胜寺小住,主动认识林无暇,还想要探究一下他背后的秘密。

若蝴蝶发现鲜花,环绕飞舞,宋婉的日常在与林无暇互通姓名之后就变成绕着林无暇转。

三周目的时候她已经有了成功经验,这一次再来,驾轻就熟,很快就与之成为朋友,能够一起吃糕点喝茶,一起聊天说话的朋友。

春巧是眼睁睁看着他们两个越走越近的,眼底的忧虑也一日甚过一日,这一日终于是忍不住了,开口问:“姑娘还是不要与那小沙弥太近了吧。”

宋婉一怔,最初还没反应过来,不解地看向春巧,见她谨慎地欲言又止,宋婉忽而明白过来,笑,笑得眼角都有了泪光,“我才多大,你想太多了吧。”

“姑娘都知道我说什么,哪里还是想得多。”

春巧不服气,她比宋婉大一两岁,女孩子早熟,心中早就存下疑猜,也满是不赞同。“我看姑娘病也好了,这长明灯也点了,祈福经也念了,平安符都求了一套,不如咱们回府吧,总在外面待着也不是个事儿……”

“不着急,不着急。”

听说要回府,宋婉情绪复杂,她在三周目的时候选择福胜寺小住,一方面是想要营造偶遇林无暇的有利条件,从而破解对方身后的秘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心绪复杂,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本来应该熟悉的人,比如说宋如。

真就是五味杂陈。

算是逃避吧。四周目,她还是选择来福胜寺小住,倒不是要继续逃避,但迟些面对的心思总是有的。

若是一周目她们不曾那样好过,她也不会在二周目那般热情失矩,也不会在三周目不敢面对对方的冷淡和质疑,也不会……

见自己越是说着不急,春巧越是着急的样子,宋婉忍不住轻叹,拉着她的手坐在身边儿,轻声说:“你放心吧,我知道轻重的。”

喜欢林无暇吗?

好像没有那么喜欢,不过是觉得他背后的东西更加吸引她,就好像宋婉同样好奇为何每次王允之都一去无踪影一样。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已经四周目了,宋婉最初那种越挫越勇,屡败屡战的心思也淡了很多,以之前的经历来看,不过十年,也不是非要嫁人不可,她何不做些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呢?

古代对女子的确严苛一些,但这盛世总也不至于真的让她不嫁人不能活,只要想办法,出家修道就是很好的规避婚嫁的办法,再不然,找一个什么刑克六亲鳏寡孤独的命数,也足够为自己的独身主义背书。

一周目,不敢行差踏错,只想入乡随俗,二周目只觉得选择错误,当另立山头,三周目的时候,多了些随性和偶然,真正想要投入去谈恋爱的时候,才发现,早就没了那份初恋的心境,很难投入进去了。

过往那些人,那些事儿,唯有自己知道的经历,总也是真的经历过的,到底让人的心境不一样了。

一十,二十,三十……再算上穿越前的年龄,她的心境果然无法再如少女般简单纯澈了。

“姑娘若是知道轻重,就不会流连不去了。”

春巧轻声抱怨,只想给宋婉两只大白眼,却到底还是按耐住了,只说府中的事情,她并不是全无心机之人,随着宋婉到了福胜寺中,也不可能真的就此与宋府断了联系,日日都有口信来往,探听府中动静,也要隔三差五送些东西回去,表示宋婉在福胜寺中还在惦记家里,还在为家人祈福。

她到底年轻,做这些事,恨不得大张旗鼓,只怕宋婉就此被遗忘在福胜寺中,每月只用些香火钱就“发配”了。

“好了,好了,我保证,再过几日,再过几日就回去,好不好嘛,好春巧,春巧,春巧姐姐,我的好姐姐……”

宋婉不吝脸面,拉着春巧的手摇晃撒娇,绵绵的声音好像猫儿叫,婉转缠绵,恨不得声音之中都拉出蜜丝来。

见她这副模样,春巧也不好再说什么,她总不能逼着宋婉做事儿,也只能作罢。

窗外,本要进入的林无暇默默移动脚步,离开了,他的脚步轻盈,落地无声,这院中本就没什么闲杂人等,竟是没有人留意到他来了又走。

次日一早,宋婉又去找林无暇,在林中找到林无暇的时候,她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昨日你怎么没来,白让我等了。”

宋婉仰面,穿过叶片缝隙的阳光落在她的面容上,有些晃眼,她抬手遮了一下,再看那树上人,只觉得是一团阴影,靠着树干坐在树枝上,若是不仔细看,也就被那日渐繁茂的层叠叶片遮挡住了。

上一次,他也是藏在树上吧,倒是个爬树的好手。

宋婉看着那几乎不曾被修剪过的树枝,有些心动,这样的枝桠,自己是不是也能试着攀爬一下?

“……要上来吗?”

“我也能上去吗?”

宋婉拽了下裙子,她今日出门可没想过要爬树,身上的裙子倒是原主的旧衣,但也过于拖沓了,这裙摆旋转起来,怎样也能媲美一个喇叭花了。

要说行动上,裙摆大,不锁腿,还是挺方便的,只要不踩着裙角,踢腿走路都没问题,但要是上树的话。

林无暇弯腰,他的腿锁着树,整个人向下倾身,几乎是猴子捞月的姿势倒立下来,伸出手臂,把手递给了宋婉。

哦喝,还以为是要让自己爬树,原来是要把自己拉上去吗?

宋婉有些犹疑,林无暇最多也就比她大两三岁的样子,身量比自己高一些,却也显得瘦弱的少年,真的能拉得动她吗?别拉到一半儿把自己摔了。

这些想法只是一瞬间,下一瞬,她的手就搭上了林无暇的手,被对方握住,然后一拉,一提,一收,耳边若有风过,再回过神来,宋婉已经侧坐在同一根树枝上,紧挨着林无暇了。

她的手还被对方紧紧握着,而她,似乎是刚才那一下缺乏安全感的关系,本能地向他倾倒,试图扩大受力面积,增加稳定性。

距离很近,若在咫尺,呼吸可闻。

宋婉闻到了林无暇身上的皂角香,带着些青草的味道,似乎是在哪里经过的时候碾压了青叶,被它们留下了标志性气味儿,警告其他人这是个危险人物。

一双黑沉沉的眸中微亮,好似有自己的小小倒影在其中,宋婉的另一只手压在林无暇的肩膀上,以为是瘦弱的,触感竟然很结实,像是摸到下方的肌肉,那般深藏不露。

若是看起来瘦弱的林无暇有着足够坚实的臂膀和强大的力量,他又怎么可能是贫寒柔弱的小可怜?

穷文富武,没有充足的支持,可养不出什么武力值来。

宋婉想得多,有些走神,林无暇却很认真,认真地盯着宋婉,轻声问:“你是为了我来的?”

“是啊……”

宋婉还在走神中,不自觉就说了实话。一句话出口,立刻知道错了,不等改口,手上就是一疼,林无暇还拉着她的手,下意识用力,眸中也多了几分思量,“你知道什么?!”

他这一问,把自己也暴露了。

果然,他不是对自己的身世全然不知的,那他都知道什么?

若是没记错,他在离开福胜寺之后,还当了一段时间的林家子弟,还去过林家族学短暂学习,之后又被王家的马车接到望京,摇身一变成了司马修。

这段经历看起来奇妙,可其中也有说不通的地方,若是真的司马修,为何非要套着林家的外皮,直接去京中认祖归宗不好吗?

前洛阳王子嗣的身份又不会面临什么追杀,该复爵也复爵了,该改爵也改爵了,他有什么必要要再套一层林家子弟的皮,还在这福胜寺中当小沙弥。

林家……不得不说,因为宋如嫁给林家子弟,宋婉对林家也是有些了解的,林家和前洛阳王可扯不上什么关系,至少宋婉所知的资料之中,前洛阳王的地位太高,可不会跟林家这样的蝼蚁有所关联,也不会有托孤之说。

那、难道是因为前洛阳王的子孙落魄,娶了林家的女儿,这才有了林无暇,之后被补风使找到,成了司马修?若是这般正常关系,为何司马修入京十年都不见他与林家还有什么联系,连基本的报恩提携都没有,是不是还有什么问题?

“我知道你是林家子弟。”

宋婉咬了咬唇,若有几分为难的样子,眼神闪烁,似有些不可说的谋划,不等林无暇多加怀疑,她就小声说,“我跟你说过的吧,我是家中庶女,母亲不会为我多谋划的……”

话语暗示明显,没什么比为自己谋划未来夫君更让人羞赧的了,虽羞赧,却难避免,比起让嫡母操持,不知所嫁何人,还不如自己提前找好人选。

“你……”

林无暇到底还年轻,自小在福胜寺中长大,经历不多,手上微松,就是这般吗?

他的手松了松,宋婉反而要握紧一些,好像那些汲汲营营为了自己未来算计一般,“我知道你家中不好,我也不求许多,以后你若是待我好就行,我想、我想有个自己的家,不必看别人眼色,不必为了琐事发愁,想有人能作伴,就好像、这几日一样,你……”

宋婉吞吞吐吐,脸上也羞红一片,不敢看人,却又因为这同坐一根树枝的境况不得不看人,“我、我觉得你很好,你,你看我呢?”

没有一词言“喜欢”,却仿佛都是喜欢之意。

林无暇仅有的怀疑都被这些话给打消了,他没有质疑为何宋婉知道福胜寺中有自己这个林家子弟,因为当年他替身出家之事也并不是什么秘密,附近的人,知道的都知道,在他还小的时候,还有人听闻故事,专门来看个新鲜。

便是寺中,也有不少人知道他为何出家,那些小沙弥为何不太喜欢他,也是因为他其实是有家的。

有人嘲讽他,也是因为他其实有家,还是林家子弟。

以前也不是没有人想着对他好点儿,或许以后他回到林家,也会有些香火情,可一年,两年,三年……曾抱有这般心思的人都失望了,反而加倍瞧不上他,觉得他不中用。

被孤立,被嘲讽,被放弃……不需要他多做什么,他便已经被人所挑拣着丢弃在一旁,若杂草一般长大了。

“我以后——”喉咙有些发干,话语也干巴巴地,林无暇说,“——不会回林家。”

“不回林家?那、是要分家吗?”

宋婉眨巴眨巴眼,好像不知道他以后会入望京成为司马修一样追问。

“……唔,也算吧。”

林无暇含糊应着。

宋婉看着他,看他的确不会说更多了,才略有几分纠结地咬唇思忖,好一会儿才说:“分家也挺好的,不必跟太多人打交道也挺好的,我也不是很擅长跟人打交道……”

言语中,她似乎已经把自己的未来跟林无暇联系到一起,预想着在适应他的变化了。

这般作态,若是真心,倒有几分可怜可爱。

偏偏她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失言而作假,就显得虚伪可笑了。

唯有她自己知道这话语是怎样狡诈,纯纯是为了骗人的,见林无暇竟似信了,一面在心中想他年轻的时候果然好骗,一面又觉得三周目两人纯洁的友谊蒙上了阴影。

“你回家吧。”

林无暇打断了宋婉的话,他没有看她,在宋婉还不知道要如何反驳他的时候,林无暇抱着宋婉跳下了树,完全没有预警的动作让宋婉下意识搂紧了他的脖颈,宽大的袖子滑落,露出雪白的胳膊来,绕着林无暇的后颈,宋婉的脸颊也擦过他的脸颊,蜻蜓点水般一触即分,可留下的暧昧气氛却久久不散。

四目相对,林无暇率先移走了视线,宋婉眼中有着愕然有着了然,还有一丝狡黠和虚荣,明白了,她就说么,她长得这么好看,他难道瞎吗?竟然会不喜欢!

所以,三周目,他也喜欢过自己吗?

后知后觉,宋婉发现自己在三周目好像错过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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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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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第220章:四周目

他好像、真的喜欢她。

宋婉第二天又去找林无暇,没有借着讲解经文的借口把对方叫过来,而是悄悄地安静地去到某一片林子里,看着那正在做杂物的林无暇,一会儿拿着扫把走过,一会儿又去清理香炉,摆放那些线香。

大殿门关上的时候,里面传来诵经的声音,这也是小沙弥们的必修课,他们其中大部分人之后都会成为本寺的僧人,而非直接还俗。

不必理会那些外来的香客,这一处地方就好像是桃园净土一样,遵循着寺庙的守则,这些从小就生活在其中的小沙弥把寺庙的规矩融入了生活之中,一举一动,看似还有几分天然本性,却又规矩教条,香炉的摆放,存放线香的数量,以及每天打扫的时间和次数,来来回回,总是这么多事,在日复一日地重复中让他们循规蹈矩,不会行差踏错。

宋婉在看林无暇,可在这一片忙碌的又不仅仅是林无暇,她就也看到了其他的小沙弥,有些会在发现她之后露出羞涩笑容,不好意思躲闪视线,有些则会大胆看过来,在隔了一段距离之后小声私语,用目光指指点点,还有些每逢经过宋婉所在地附近,就会加快脚步,好像要逃跑似的,格外羞涩怕人。

这众生百态都不出意料,唯有林无暇,在宋婉眼中,与众不同。

他认识宋婉,也就不会装作不认识的样子,看见她,黑沉沉的目光之中似乎都有了一抹亮色,不是那种为颜色所惊艳的明亮,倒像是夜空之中升起了晨星,又或是那深渊之中多了一轮明月,月影摇波,看似浮于表面,谁又能知道,其下深渊,有多少同样铭刻了这一轮明月。

——是我点亮了他的眼眸。

四目对视间,宋婉忽然有所明悟,然后笑起来,突如其来的高兴似乎不仅仅是因为被喜欢,还因为、自己显得很重要,至少对他,很重要。

或许是现代人固有的冷漠观念,人和人之间,谁离了谁不能活呢?所以无论是对此世的父母兄姐,还是对那曾有过动心的少年,宋婉都没有多少执念,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若要说,大约是有几分佛系在其中,不强求,不苛求,同样,也不挽留。

这些人之中,仿佛也没什么人对她执着不放,用强烈的爱意纠缠她,让她感觉自己于他,于这个世界不可或缺。

浮萍寄于秋水,为涟漪所逐,无一挽留。

亲情,友情,爱情,仿佛都不足以维系宋婉在此世的根基,让她在离去之后牵念不放。

宋婉太理智了,她所遇见的人,仿佛也没几个盲从者,缺少了几分感性,生活中仿佛也少了几分激情,以至于她都不知道自己重生的意义在哪里。

挽救友情?重获爱情?还是……会不会是拯救什么呢?

如果一定要对这个世界有什么意义,应该就是救世主那种角色吧,虽然也不觉得十年后还是平静盛世的世界有什么需要拯救的,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最应该被拯救的会不会就是眼前人呢?

福至心灵,宋婉这样想着,觉得一颗心重新激动地跳起来,好像真的恋爱起来,目光也为之牵绊。

“想什么呢?”

油纸伞撑起来,从前方带来一小片灰蒙蒙的阴影,盖在头顶,伞沿触碰到叶片,那从上方阶梯而下的雨珠,好辛苦落在那一片叶片上的雨珠被碰碎了,迸溅的细碎水花落在宋婉的额上,不等她触碰就已经被蒸发,仿佛那一点凉意若幻觉一样。

林无暇站在宋婉的面前,他的手中撑着那把油纸伞,垂眸看向身前的宋婉,她微微仰着头,明明没有淋雨,眼中却像是多了水汽一样莹润,盈盈的目光也如水波一样柔和,如泣如诉,她要说什么呢?

她之前、又在看什么呢?

心跳犹如擂鼓,以为走过来会好些,可实际上,鼓噪耳边,似乎更加响亮的动静让他只能看见她唇瓣轻启,却听不到她说了什么。

哗啦啦的雨声在伞外倾泄,从顶端滑落伞面的水珠很快又顺着伞沿串联而下,与外面滴答的雨珠交织成一片雨幕,隔绝内外。

伞下自成的小空间只有他们两个面对面站着,外面的一切仿佛都不存在,只有那哗啦啦的雨声为之伴奏回响。

“走吧,一会儿(雨)下大就不好走了。”

春雨仓促,没有给大家更换鞋子的机会,林无暇和宋婉脚上都是最普通的布鞋,舒适透气,宋婉的布鞋上还绣着花,极为精美,唯一的缺点,也就是不防水了。

林无暇脚尖一转,往一个方向迈了半步,发现宋婉不动,略有几分无奈地回头看她,沉默片刻,扯开袖口系带,宽大的衣袖被风鼓动,瞬间膨胀了许多,手臂悄然伸出,揽着她的腰前行。

这举动冒失,但有衣袖作为遮挡,又有雨幕模糊视线,外人看去,也看不分明,大约会以为是在虚扶罢了。

唯有宋婉知道,自己是被那腰上的力道带着前行,更有甚者,她的双脚都可以不用走,直接被托起来了似的。

雨中行路,又有风做阻力,加上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鞋子更湿一分,连带着袜子都逐渐被水浸湿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若是往常,宋婉恐怕都要望“洋”兴叹,想念一下曾拥有过的各色鞋子,现在么……

脑子里仿佛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雨水给浇透了,竟是一时间想不到那些无病呻吟的怀念,反而目光灼灼看向林无暇。

在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之后,那牵绊的另一头仿佛具体了很多,一下子就成了这个人,宋婉像是看到了钥匙,看到了谜题的答案,眼神中还有着跃跃欲试的激动。

林无暇却没想那么多,他带着宋婉在林中无人处穿行,这里的每一处路径他都似乎极为熟悉,以至于根本不会走错路,也不会错误估量两棵树之间的距离,让雨伞无法通行。

他甚至还抄了近路,在走出林子之后,宋婉都没察觉到前面的院墙就是她的院子了,还是被林无暇带着顺着院墙绕到正门,看到正在门口打着伞观望的春巧,这才反应过来已经回来了。

“姑娘,下次可不要一个人出去了,这么大的雨,什么都没带……”

春巧一眼就看到了宋婉,连忙就要上前,她手中举着的大伞比林无暇手中这柄更大,也更精美,大伞压过来,高过林无暇手中的伞,很明显,是要做个接力,让宋婉不淋雨换到大伞之下。

林无暇倾斜了伞面,让宋婉那头的伞面抬高,如此,雨水就只能从另一侧流下,不至于让宋婉在换伞的时候被从伞沿落下的雨珠淋到。

这个小细节,春巧没留意,宋婉却一下子发现了,再回眸看不知何时已经放下手臂的林无暇,他拿着伞的那只袖口还系着带子,是窄袖,另一只袖口却已经敞开,被胡乱的风吹着,像是个大口袋似的,一宽一窄,很有几分不搭调。

冷风灌入袖口,袖子膨胀起来,那条胳膊就显得更细了,也不知道是怎样有力量,又是把人拽上树,又是托着人走路的。

“等雨停了,就回家吧。”

林无暇见宋婉回头看他,垂下眼帘盖住了眼中思绪,平静地说了一句。

宋婉没说话,拉过他那条宽大的衣袖,因总是被风吹,袖子不能一直封印在伞下无雨空间中,一路走来,也湿了些,本来要帮他把袖口重新系起来,免得灌风,这会儿触手湿凉,宋婉就改为拖拽:“有什么话,进来喝碗姜汤再说。”

目光看向春巧,做询问状。

春巧适时说话:“早就备下了,在小炉子上热着,热得多,姑娘多喝些才是,千万别又着凉了。”

她的话语也有催促之意,不让宋婉站在这门口吹风。

宋婉还不着急,林无暇本来要拒绝的话终究是没说出口,随着宋婉的力道跟着进了院子,又进了房间,捧起了春巧准备好的姜汤,热热地喝了一碗。

把人拉进房间来,宋婉就好像渣男一样放了手,转而跟春巧腻歪,笑着谢她准备了姜汤,又笑着说自己多有先见之明,并未让春巧一同跟着去淋雨,在春巧嗔怪她这般令人不放心的时候,宋婉的目光才又看向正要放回空碗的林无暇。

“……若有旁人在,他定是又要避着我的。”

这个“他”再不会有别人,春巧的目光看过来,仿佛还带着那点儿埋怨指责,像是在问林无暇,你一个无权无势的小沙弥,是怎么胆敢拒绝县令之女的青睐的?

宋婉只笑,笑着一口口咽下并不爱喝的姜汤,总觉得里面的红糖好像是加多了,甜得都喝不到姜味儿了。

空碗落在桌上,轻轻一声,若晨钟暮鼓,警醒世人。林无暇就要再起身告辞。

还是下午,但因为这突然的大雨,天色骤然暗下来,仿佛直接到了晚上,春巧已经在犹豫要不要点灯,免得房中太暗,宋婉却不怕添乱一样还想要开窗,只觉得房中憋闷,反不如外面的空气清新。

怀中忽来一股暖意,林无暇接住,那被春巧塞到宋婉怀中的小巧手炉,竟是被宋婉递到了他怀里,若火炭一样,从腹部烧到全身,整个人都迅速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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