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控制情绪的药从没停过,不是说吃了后不会开心也不会难过吗,怎么还是能感受到呢。哭得难受,想停又止不住,只能咬紧着下唇憋着,木讷呆笨地转一圈。
陈伯将我细细打量个遍,恨铁不成钢似的长舒口气,拥着我的肩膀进屋,在看到桌子上凉掉的泡面后,侧头看向我。
没有等来想象中的痛骂,陈伯只是端起碗,左右看看找到厨房的位置,把泡面倒掉,背对着我说:“过年了,咱如愿不吃这个,中国人就得吃饺子。”
就在这一刻,这一秒,我好想回家,好像跟着陈伯回家。
“喏,看,”陈伯从他带来的包中拿出个四四方方的箱子,看上去很厚重,跟个保险箱似的,打开后里面是一个个白胖的饺子,“很久没吃了吧?快回去坐好等着吃就行了。”
我没坐回去,而是等在陈伯身边挽着他的胳膊不肯松开。陈伯嘴上虽然骂我碍事却也没有挣脱,因为我们都清楚,分离的日子实在太久太久。
饺子很快出锅,满满登登两大盘,我连帮忙端碗陈伯都不肯,只让我拿筷子就行。他很疼我,在家里时是没办法,很多事他催着我做,是为了让我在裴家更好的生存,必须要有个唱红脸的,不然我一个穷小子过这样好的日子,总免不得有人嫉妒使坏。
醋也是我爱吃的甜醋,我以为不会有人记得的。在陈伯期待的目光中,我拿起筷子夹着饺子咬一口,好吃,是香菇馅的,我最爱吃香菇。可陈伯说少爷讨厌那个味道,以后提都不许提,可私底下他总会偷偷拿香菇脆给我吃。
“好吃吗,不咸吧?”
我拼命点头,努力记住这味道,有点舍不得咽。
陈伯摸摸我的头,笑着说:“吃饭不许哭,一会咱们下去看看,别老闷在屋子里知道吗?”
小老头总是这样,刚到裴家时,我背总挺不直,他看见了就用木尺子打我后背,还有吧唧嘴的时候,他会直接将碗拿走不许我再吃。从小没人教我对错,所以并不理解他的做法,怕过,怪过,但都慢慢改掉了。
有很多话想说,想问,可到嘴边竟是一句都说不出,陈伯也默契的没有提起。
这样和陈伯面对面吃饭的机会从前也不多,不知是不是长时间未见的原因,总觉得陈伯变老了许多,都有白头发了,明明就那么几根藏在黑发中,却是那么刺眼。
陈伯从前是跟在老夫人身边的,二十岁出头一直待到近三十岁,他那十年待的可不像我这么舒坦,是拿命在搏出路,所以他总怕我过得不好,这次来带了一整个行李箱的东西。
箱子打开,最上面的是件丑丑的绿色毛衣,一看就知道是琼枝的手艺。真是夸张,陈伯竟然还把家中枕头带来了,是我睡了好几年的那个,布料上的图案都被蹭得模糊,看不出样子。陈伯或许不理解什么是抑郁症,人好好的怎么就睡不着觉了呢,他只记得我认床。
最底下还压着两本格林童话,以封面上的痕迹来看,是家里那本,我无奈地笑笑,说:“陈伯,我都是大孩子了。”
“多大的孩子也是孩子,”陈伯一皱眉,不肯交给我收拾,催促道,“换件厚衣服,下去逛逛,透透气。”
我不再坚持,去阳台收了衣服回卧室换,这些年我没怎么买过新衣服,大都还是从家里带来那些,长高几厘米并不影响什么,穿着照样挺合适。
我故意磨蹭了会,等陈伯收拾完才出去。
街道上热闹非凡,街头巷尾挂满了红彤彤的灯笼,还有杂耍和舞狮表演,现场氛围也很好。
裴家的新年好像也是这样的,我最喜欢跟在戏班子后面捡糖吃,那些糖都是家里用芝麻炒的,跟外面卖的可不一样。
“你看,多热闹啊,就得多出来,结交点朋友,别总一个人,”陈伯见缝插针对着我又是一顿思想教育,不过现场有点吵,他只能大着声音用吼的,“走,去猜灯谜!”
用现在常用的话来说,我应该是有些社恐,总不好意思表现于人前,但拧不过陈伯,只好硬着头皮上。这个项目上还是英国人多些,面对汉字技巧题,个个想破脑袋也得不出答案。
但对于从小听着谜题长大的中国人来说,算是过于简单,怎么说都有点不太公平。我装傻充愣不答,谁知陈伯高举起手,喊道:“是花!”
奖励是福字春联,他宝贝似的卷起来,说:“回去给你大门贴上,大过年的啥都没有像话吗。”
我点头,用力嗯了一声。
这条街很长,两边有穿着玩偶服的喜狮和各种动漫人物,摆着招牌动作供人拍照或合影。
各种颜色样式都有,眼花了都不一定能看个遍,皆是无盈利模式,就图个高兴而已。
比起蝙蝠侠,水冰月,大黄蜂这些知名人物,更吸引我的是不远处的小黄狗。
很普通的毛绒外装,看上去也不像是什么动画片中的人物,一对长耳朵毛发杂乱的垂着,狗狗眼也耸拉着,就那张嘴巴弯着,似乎在笑。
莫名地,我的双脚像是被钉在原地,费尽气力也无法挪动半步,就这样隔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跟他对视。
明明是一双没有感情的塑料眼,可我却觉得无比熟悉,就好似我们认识许多年。我不受控地朝他走去,他也对着我张开手臂,像是等了很久的老朋友。
到了跟前,我却不敢再进一步,试探地挪动脚步,抬起手虚虚地触碰他的眼睛,深吸口气收回手,歉意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之后我没了心情,看什么都恹恹的,陈伯以为我是累了,问要不要回去休息,我点头说好。
走出街道,精神气一瞬间回到身体中,我浑身猛地一抖,转头往回跑,陈伯在后面追赶着喊我名字。
没有,没有,都没有,我找遍了每一条街,再也没找到那条小狗。
“呼…怎么了?”陈伯喘着粗气,手撑在膝盖上,抬头问我,“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不好意思地抿抿嘴唇,扶着陈伯的胳膊好让他靠着缓缓,干笑几声:“我以为钥匙掉了。”
陈伯看上去似有疑惑,却也没多问,只说没掉就好。
回到家,我帮陈伯找了双拖鞋和浴巾让他先洗澡,而后一个人坐到窗台边上。耳边陈伯的话都变得断续,隐约中能听个大概,是说我地面太滑,嘱咐我以后千万注意安全。
我对着空气应声好,晃了晃脑袋,用手拍拍脸告诫自己不要再多想。拿了两床被子铺到沙发上,本意是陈伯睡床,我睡沙发,可小老头犟的很,说什么都不肯,还恐吓我说再这样他现在就走。
拗不过他,只好同意。
没敢让他瞧见我吃药,借着洗澡的空挡用牙缸接水兑药吞了进去。现在不用吃那么多了,就五六粒,有时候不就水,一仰头也能咽进去。
服药后我睡眠变得很浅,一点风吹草动都会醒。所以当陈伯蹑手蹑脚地从沙发上起身时我就已经醒了,我知道他要走了。
陈伯压着声音来到床边,伸出手来似乎想摸摸我,大概是怕吵醒我所以迟迟没有动作,最后也只是站在床边看了我好一会。
门锁“咔”一声合上,陈伯走了,又只剩我一个人了。
掀开被子,紧跑到窗前看着陈伯离去的背影,忍着没哭,可返回床上,看到床头柜上放着的压岁钱红包时,眼泪最终落在手背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日子快得像流水。树叶绿了又黄,便是新的一年。
这天,我小小的屋子里来了位不速之客。
门锁没有被撬动的痕迹,却虚虚掩着,我明明记得出门前关好了门。将书包反挂在身前,抄起挂在墙上的拖把棍,戒备地拉开门。
不是贼,却比贼还要可怕。
裴自苍纡尊降贵地坐在我二手淘来的布艺沙发上闭眼假寐,听到声音后扭头看过来,温和地笑着,以一种主人公的姿态说:“回来了。”
他这般不客气,倒教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门。
不管我愿不愿承认,面对裴自苍,我内心深处是恐惧的。从前是待在少爷身边,所以不怕什么,甚至敢跟裴自苍暗中较劲,但如今,他想整我实在是太容易了。
他坐在这里已经是对我的下马威了不是吗?
“大少。”我从嗓子里挤出这么一句,至于别的话,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裴自苍笑着歪头,似乎是不太满意的样子,他说:“不是说了吗,跟着小雪叫我大哥就是了。”
说完,他招招手示意我到他身边去。
我环顾四周,屋子里没有第三个人,倒也不一定,说不准那些人就藏在什么角落里,随时准备窜出来撕碎我。我艰难地移动脚步到裴自苍身边,双手背在身后相互拧着,眼睛也不知该看向何处。
这副模样应该还算可以吧,毕竟我可是练习了好久,应该够卑微怯弱了吧,裴自苍会满意吧?
“瞧你,抖什么,”他抬手攀上我的小臂,用了些力气将我拉到他身前,低笑一声,语气说不出是戏谑还是警告,“我不是小雪,你的小招式在我面前没用。”
似乎是不打算给我回嘴的机会,接着他拿起桌子上的信封,拆开,从里面抽出几张照片,两只夹着送到我眼前。
照片中的血腥场景就这样毫不设防的出现在我眼前,那画面太过冲击,一时间激的我瞳孔放大,偏过身捂着嘴干呕起来。
裴自苍搭在我小臂上的手一使力又将我拽了回来,并将剩下几张照片平铺在桌上,笑着说:“怎么,不认识了?”
“这可是你的好兄弟啊,我怕你不知道,特意送来给你看看,”他松开我,指尖掠过每一张照片,“还有视频呢,要不要看一下?”
“不,不…”我摇着头后退,却在下一秒被黑衣保镖按住脑袋,动弹不得。
沙发上的男人哼笑一声,更放松地仰靠着,按下遥控,电视屏幕上开始播放画面。
跪在中间的人是岑莺,所处的环境是我最后一次见他的小屋,画面很乱,来回晃动,大概能看到岑莺被人从屋里拖出来,他好像在哀求,只是声音很快被淹没。
溅起的血模糊了摄像镜头,但依旧可以看到视频最后那张裴自雪的脸,他始终坐于高台,似乎不太舒服,肩上披着厚厚的银狐毛领,眼神慈悲怜悯地看着台下,却是一切罪恶的主宰。
他正缓慢地转头,直直对上镜头。视频到此结束,裴自苍关掉影像,对着保镖挥挥手,我这才觉得能呼吸了,扶着墙面站起身。
他抬手捏捏肩膀,似乎是有些累的模样。斜睨我一眼,没急着说话,更像是给我时间调整状态。过了好一会,他拿出张卡,压在桌面上推向我,说:“这里面有你生生世世都花不完的钱,拿着它,永远待在这里,再也不会回去。”
“能做到吗?”他又问。
我该说能还是不能呢,可不管怎样,选择权都在我手中。裴大少的时间如此宝贵,却仍甘心亲自跑这一趟,而不是粗暴的解决我。
为什么?因为他既动不了我,也不敢动我。裴自雪活着,我又怎么会死,换句话说,我死了,裴自雪怎么活?
“做不到,”怕他没听清,我往前走了两步,重复道,“做不到。”
果然,裴自苍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不过他向来不是个喜形于色的人,所以还算体面,没有过多狰狞狠恶的表情。这还是他头一次如此认真地审视我,不再将我当做猫狗,终于是看人的眼神,“哦,那你想做什么?”
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以这些年来我对裴自苍的了解,当年的事他应该从未放弃过怀疑我,只是他既没有绝对的证据,也得不到裴自雪方面的支持,所以这么多年来就只能是怀疑。当然,我在大火中的表现或许也在某种程度上取悦了他,最起码没有当初那样强烈的想将我碎尸万段了。
或许,还有个原因。他无法忍受他的弟弟有软肋,且对方还是个男人,是个他第一眼就没瞧上的男人。
“我不想做什么,”我看着他,一副强撑表面镇静的样子。裴自雪养我一场,难道我连在裴自苍面前抬头说话的底气都没用吗,“只想好好读书。”
他想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嗤笑一声,手掌一撑站起身,拿起桌上的卡,温和地塞进我手中,“那更要留着了,毕竟读书也要花钱嘛。”
说完,他朝外走去,即将踏出房门时停下,扭头,“还有那些照片,也留着吧,毕竟…这是唯一的纪念。”
第67章 戒断
我望着敞开的门,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他们妄想将一切轻轻揭过,彻底抹杀掉我姐姐存在过的痕迹,现在又想来堵死我的路。
想把我踩进泥坑里,可我偏要好好的活。
那天,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无神的眼,苍白的脸,活似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勉强维持人形的空壳。
一个念头毫无预兆地撞进脑海:那些药片,究竟是在救我,还是要将我变成个彻头彻尾的怪物?
低头看去,那药盒就在我手边桌角,白色的塑料小格子,分装整齐,捻动铝箔的“刺啦”声在过分安静的屋子里尤为刺耳。药片掉出来,圆滚滚的落在我脚边。
我常常故意将它们洒一地,然后趴在地板上,一颗一颗地找,好像找齐了,一切就能回到最初的原点。现在不会了,只是沉默地捡起来,就着隔夜的凉水咽下去,任由那股熟悉的,带着金属锈味的苦涩从舌尖一路蔓延到胃里,顽固地盘踞着。
药片在舌根下慢慢融化,这是我最后一次感受它。
从那之后,我决心停药,不必经过医生诊断评估,我只听从我自己。
要么在无知无觉中死去,要么拖他们一起死。
我拿起这个用了三年的分装药盒,一格格打开,各色药丸再次滚落,于桌面上聚成一小堆。抓起它们,走进浴室,掀开马桶盖,五颜六色的小药丸哗啦啦落进去,在水面上漂浮,旋转,好似在向我求救。
手指按下冲水钮,轰一声,它们打着转,争先恐后地被卷入黑暗的漩涡,消失不见。
戒断反应比想象中难熬。夜里躺在床上,身体每一寸骨头缝里都像有成百上千根钢针在攒刺,从脊椎一路绵延到指尖。冷汗一层层涌出来,浸透睡衣,黏腻地贴在身上,床单也被抓得变形,牙齿死咬住枕头一角,棉絮的味道混着血腥气弥漫在口腔。
眼前一阵阵发黑,意识在崩溃的边缘沉浮。有那么一刻,身体违背了意志,手指抽动着去够床头柜上的手机,颤抖着解锁,那烂熟于心的号码就在指下,只需要按下去,就能听到他的声音。
手机拿起又放下,最终也没能拨出。
我将自己蜷缩起来,缩到床角,蒙进被子里,独自捱过一个个被疼痛和迷茫充斥的夜晚。
一天,一个月,三个月零十五天,我终于重获新生。不必在用药物抑制手抖,心慌,濒死,也不再需要依靠药物入睡。当然,绝大多数时候还是睁眼待天明,但总有那么一两次睡着的时候,我已经很知足。
后来,床头柜上多了包皱巴巴的万宝路。第一次抽,劣质的烟雾呛进肺管,咳得撕心裂肺,但很快我就爱上了这种眩晕感,像飘在云端,可以暂时忘记自己是谁。
猩红的火点在昏暗的房间里明明灭灭,烟雾吸进去,在肺里转一圈吐出来。胸腔里那些沉甸甸的,无处安放的东西,仿佛也跟着烧掉了一点,化成灰烬,无声无息地散在带着霉味的空气里。
床头柜最底层抽屉里有个铁皮盒子,锈迹斑斑,以前用来装房东给的黄油饼干。现在里面只躺着两样东西:一从未启用过的银行卡,还有被手绢包裹的三百一十五元钱。
枕头底下压着裴自苍送来的照片,我每晚都要看,这里面不仅有岑莺,还有我。或许我会比他更惨一些,但在此之前,先把我的公道还回来。
我开始自救,拼命的自救。
想读法律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
当然,这个想法连我自己都觉得荒唐可笑。我浑噩了两年,毫无基础,脑子还时好时坏,只好好活着都很艰难。
可我太想抓住点什么,就好像溺水的人终于找到生的浮木,拼尽全力殊死一搏。
我报了预科班,班里的同学都是些意气风发的年轻人,讨论着哲学和艺术,我插不上嘴,就坐在最后一排,把他们说的每一个词都记在本子上,回去查字典
发疯似的学,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单词不认识,就一个一个查,背到舌头打结,语法不懂,就抱着书啃,一遍不行就两遍,直到看懂为止。有时候看着看着,眼泪会突然掉下来,砸在书页上,晕开一小片墨迹,我就用袖子擦掉,接着看。
像个苦行僧,用近乎自虐的方式逼迫自己。图书馆成了我最常去的地方,管理员老太太认识我,每次都给我留一个靠窗的位置,我在那里从天亮待到天黑,看厚厚的判例,做冗长的笔记。
睡着觉,脑中突然闪过一个知识点想不明白,便立刻坐起翻阅资料,从国内的民法典看到英国的普通法,从拉丁文的法律术语查到判例汇编。成绩一点点往上爬,不是为了谁,而是要弄明白这些规则,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轻易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明白公平的界限究竟是什么。
申请牛津的时候,我没告诉任何人。陈述里没写我的病,没写那些挣扎的不甘,只写了我对法学的痴迷,以及想探究不同文明背后的逻辑。
过程比我想象中难得多,笔试,面试每一步都像在走钢丝。无人指导,只能靠自己摸索,打听,试探。
面试那天,我穿着租来的,不太合身的,袖子得卷两圈的西服,站在牛津古老的建筑前,手心全是汗。面试官问我为什么想学法律,我说:“匡扶正义,捍卫真理。”
他们笑了,又问了些刁钻的问题,我都在自己能回答出的范围内做到了最好。
收到录取信的那天,伦敦难得放了晴。我坐在公寓楼下的长椅上,捏着那张薄薄的纸看了又看,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只有一种巨大的疲惫,像潮水一样把我淹没。
我做到了,不是为了向谁证明,只是为了我自己,能有一天堂堂正正地站在他面前,可以有一身保暖的外衣,不至于过分的赤裸。
突然想抽烟,摸遍全身才想起,最后一盒今早刚抽完。
第68章 声名鹊起
毕业后,我进入伦敦城最顶级的律所之一,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忙碌与辛苦,分给我的活计不过是校对合同和翻译中文文件。
临座同事是个热心肠,有次醉醺醺拍着我肩膀,说:“季,你该去金融城闯闯。”
我点头笑笑,却没告诉他,我的信托账户每月都会多出一百万英镑,打款方是香港某家皮包公司。
白天,我是冷静,精准,近乎冷酷的年轻律师,淹没在堆积如山的文件,冗长的电话会议和永远在倒计时的交易截止日里。晚上,卸去伪装,蜷缩在黑暗中艰难入睡。
原以为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很久,却不成想机会来的如此猝不及防。
对手是华尔街的老牌秃鹫基金,盯上了一家根基深厚的英国家族企业,他们手段狠辣,布局精密,眼看就要把猎物撕碎吞下。我们律所临危受命,为那摇摇欲坠的家族企业做最后的抵抗。
案子复杂如一团乱麻,涉及跨境监管,隐秘的股权结构,还有对方精心设计的债务陷阱。团队里经验丰富的老合伙人们眉头紧锁,如临大敌。
我负责梳理其中一条最不起眼的跨境资金流线索,埋在几百页的银行对账单和离岸公司文件里。连续熬了三个通宵,眼睛干涩得发痛,连嗓子都在高强度工作下变得沙哑。
可就在某个凌晨,我勉励撑着眼皮应对屏幕。忽然间,一个极其隐蔽的合规漏洞就那样轻易跑进我的视线,对方在利用一个过时的双边税收协定豁免条款进行违规操作,而这个条款的有效性,恰恰依赖于一个早已失效的附属备忘录。
而那份备忘录的副本,鬼使神差地夹在我手边一摞看似无关的旧档案里。
心脏猛地一沉,随即是兴奋的狂跳。我在心中拉响警报,把发现和关联证据链用最简洁的方式,于凌晨四点的紧急视频会议上抛了出来。
屏幕那头,原本焦头烂额的合伙人们瞬间安静了,只有粗重的呼吸声。负责本案的资深合伙人,那个以严厉著称的中年男人,隔着屏幕,目光审视地落在我脸上,沉默了几秒,只吐出一个词:“验证它。”
接下来的四十八小时是地狱般的冲刺。整个团队被调动起来,围绕这个突破口疯狂挖掘,论证。我成了风暴的中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也第一次感受到那种被需要,被依赖的重量。
每一个细节都被反复拷问,每一个推论都要经受最严苛的审查。
最终,在决定性的谈判桌上,当我们的首席合伙人将这份由我发现的,足以颠覆整个收购计划的致命证据,连同无可辩驳的法律分析,平静地推到对方面前时,那个华尔街老狐狸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
会议室里寂静的只剩下纸张翻动的沙沙声。对方精心构筑的堡垒,被一颗从最意想不到的角落射出的子弹,精准地击穿了核心。
那被宣判死刑的家族企业保住了。而我,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刚从牛津毕业的华人助理律师,在一夜之间有了姓名,也有了自己的独立办公区。
律所内部邮件里充满了赞誉,猎头的电话开始响个不停。
我的生活很规律,早晨七点起床,八点到公司,晚上七点离开,偶尔去俱乐部喝一杯。
哦对,我换了地址,搬去了位于切尔西区的公寓,这房子贵得离谱,但我负担得起。
律所为我安排的办公室位于走廊东翼,独占一面巨大的落地窗,在这俯瞰的角度里,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都不过是灰扑扑的点缀。
只是这些还不够,完全不够。
有时想想,命运真是眷顾我,就在这之后不久,我拿到了一件真正让我名声大噪的成名之作。
那是一个寻常的早晨,佐伊站在办公室门口,似乎有些焦急,像是等待许久,见我走来,快步上前:“季,哈灵顿先生在等你,一号会议室,现在。”
脚步一顿,我偏头看她,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抬手扯松领结带,径直朝会议室走去。玻璃墙后面,几张熟悉的老脸已经围坐,面容严肃,氛围沉重。
我推门进入,合伙人亚利斯克·哈灵顿皱眉看过来,点点下巴示意我坐到他身边位置,紧接着他递来一沓卷宗,厚得能当转头使。
“季,”他开口,表情有些无奈,“这个案子,你的了。”
我接过,无视封面上显眼的深红印记,拆开,里面是几张照片。
奢华的学生公寓内,昂贵的地毯上,大片已经凝固发黑的血泊中央,躺着一位面容模糊的年轻男子,乔治·巴林顿。出身十足显赫的名校精英,前途无量,此刻,生命却定格在这片狼藉里。
照片的重点聚焦在旁边那个年轻人身上,他叫沈平,二十岁出头,来自中国南方某个不知名的小城。警方控制住他时,他就站在离尸体几步远的墙边,手上、浅色T恤上沾满了粘稠的暗红色血迹。
照片里的他眼神空洞,像一头被强光照射后僵在原地的青蛙,巨大的惊恐冻结了所有表情。凶器是一把沾满血污,造型奇特的古董拆信刀,被小心地封在透明的证物袋里,躺在一堆照片最上面。
罪名:谋杀。
警方报告和媒体渲染早已编织好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故事:贫寒的留学生因嫉生恨,在一次激烈的争执后,用这把刀刺死了高高在上的贵族之子。
动机?阶级的鸿沟,资源的倾斜,再加上一点捕风捉影的言语羞辱…足够了。舆论的滔天巨浪早已淹没了他,冰冷的“有罪”判决似乎已提前刻在他年轻的额头上。
“季,”哈灵顿再次开口,“巴林顿家族,全国最好的刑辩律师都在他们候选名单上。你明白这案子的分量。”他顿了顿,目光锐利地扫过桌上摊开的那些血腥照片,“公关部已经准备好应对风暴的声明模板了,公众需要一个结果,一个…符合他们愤怒预期的结果。”
“上面开绿灯,让我们象征性地走个过场。做个样子,别太难看就行,舆论压力…你懂的。输了没人怪你,赢了…”另一位颇有身份的合伙人也在这时开口,甚至短促地笑了一声,“哦,没有这种可能。”
会议室里其他几双眼睛也落在我身上,带着审视,像是在确认我是否能承担这其中巨大的风险与压力。毕竟这案子就是个流沙坑,谁沾上都得往下陷。我拿起卷宗,分量压在手上,沉甸甸的。
“资料我带走了。”我说,没回应任何人,转身推开玻璃门。身后短暂的静默,竟比任何议论都清晰。
当天,我便去见了沈平。
金属探测门在我身前嗡嗡低鸣,冷硬的嗡鸣是这地方的背景音。监狱里的空气永远混杂着廉价消毒水,汗臭和陈旧的绝望气味,钻进鼻腔,黏糊糊的。
门轴嘶哑地尖叫了一声。沈平被带进来,脚步拖沓,手铐撞击着桌腿边缘的铁环,叮当乱响。他瘦得脱了形,像一副骨头架子勉强撑在宽大的橙色囚服里,头垂得很低,几乎要埋进胸口。
“季…季律师?”他声音颤抖厉害,几乎不成调,带着浓重的广西口音。
我拉开他对面的椅子,桌腿摩擦地面发出的声音都使他猛地瑟缩了一下。
“沈平,”我点头,打开卷宗铺在桌上,开门见山地说道,“我是你的辩护律师,季如愿。从现在起,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听懂了吗?”
他没抬头,只是胡乱地点着下巴,肩膀绷紧,如同惊弓之鸟。
“乔治·巴林顿,”我抽出那张现场的血腥照片,推到他眼前冰冷的金属桌面上,“你认识他?”
“…季…季律师,我…我,我没想杀他!真的没有!我们…吵了几句,他…他突然扑过来打我…好吓人…像疯了一样,我只是…”他的叙述破碎,混乱,充满了惊恐的停顿和无法自圆其说的跳跃。只提到了口头威胁,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支持。
“别急,从头说,”我打断他,声音刻意放平放缓,不带任何情绪,“当时只有你们两个人?几点钟?他当时看起来什么状态?情绪如何?有没有喝酒或者……其他东西?”
每一个细节,都在反复的,艰难的追问中被抠挖出来。沈平口中描述的乔治·巴林顿,那个夜晚的状态近乎癫狂,具体到双眼充血,呼吸急促粗重,力气大得惊人,嘴里嘶吼着一些毫无逻辑、充满恶毒臆想的辱骂。这与我之前从警方报告和媒体塑造的那个骄纵但尚算克制的年轻贵族形象,相去甚远。
法医的解剖报告被盖上了机密的印章,巴林顿家族的能量无处不在。我动用了导师留下的极其有限的珍贵人脉,那是一位早已退休,脾气古怪但德高望重的病理学教授。几经周折,一份被剥离了姓名标识的核心毒理鉴定结果的副本,终于辗转落到我手中。
报告上数据明确表示:乔治·巴林顿的血液中检测出高浓度的甲基苯丙代谢物苯丙氨酸,同时存在的还有异常高剂量的苯二氮卓类药物的残留。
这两种药效截然相反,甚至相互冲突的药物,被强行混合在同一具身体里,简直像在血管中投入了一颗狂暴的炸弹。报告末尾,法医在备注栏里用近乎潦草的字迹简短地写着:可能导致严重的精神错乱,极度亢奋,易怒,暴力倾向及不可预测行为。
我仰靠回椅背,一个模糊却又清晰的念头于脑海浮现。出身贵族,前程似锦的年轻人,为何会私下同时滥用兴奋j和强力镇静j?这极端危险的混合,是他的习惯?还是……
方向终于明晰,所有的调查力量,骤然转向乔治·巴林顿死亡前的活动轨迹和他那个看似固若金汤的贵族社交圈,暗流开始在伦敦纸醉金迷的阴影下涌动。
线索在付出昂贵代价后,终于艰难地浮出水面,乔治·巴林顿并非独居。那套奢华的学生公寓里,还常住着一个人,他的贴身男仆,托马斯·埃弗斯,一个在巴林顿家族服务了超过三十年的老派绅士。
托马斯极难接近,只对巴林顿家族的命令做出反应。一次极其偶然的机会,一位我们秘密接触过,曾在巴林顿家服务过的女佣,在重金和对其家人安全的保证下,提供了一个关键碎片:她曾在深夜为少爷送甜点时,无意中瞥见托马斯先生匆匆将一个小巧的深蓝色天鹅绒首饰盒锁进少爷卧室保险柜的底层。可那个首饰盒,她从未见少爷佩戴过里面的东西。
保险柜,首饰盒,深蓝色天鹅绒…我将目光再次落回证物照片上那把作为凶器的古董拆信刀。它沉重而华丽,带有维多利亚时期的繁复纹饰,刀柄镶嵌着暗红色的玛瑙,这更像一件彰显身份的收藏品,而非一个普通留学生会拥有的物件。
它属于谁?
突破口在于另一个同样被卷入漩涡的小人物,沈平的室友周啸元,同样来自中国,家境普通举全家之力出国读书,在乔治·巴林顿眼中或许只是“背景板”的留学生。巨大的压力和恐惧击垮了他,在某次秘密会面中,他崩溃地承认,那把拆信刀根本不是沈平的。
“是,是乔治的…”他声音很低,脸色发白,咬牙坚持说,“他喜欢那些孤品,觉得有派头,那天下午,托马斯来收拾东西时,好像…好像很匆忙,掉在乔治书桌旁边的地毯上了。沈平当时就捡起来,随手放到我们这边客厅的杂志架上了,他说…他说等托马斯先生下次来再还回去。”
一条至关重要的证据链断裂了。凶器的归属直接指向了死者乔治本人,沈平只是意外捡到并暂时放置。那么,这把刀最后是如何出现在血腥的现场,并没入了乔治的胸膛?是乔治在狂暴状态下自己取出?还是…另有他人?
凶器指纹报告早已注明:雨水冲刷严重,刀柄上提取到的残缺指纹无法进行有效比对。
这曾被认为是沈平走运或警方疏漏,如今想来,却更像精心设计的模糊。
然而,最大的障碍依旧横亘在前方,托马斯·埃弗斯。他是那把刀的管理者,是当晚事发公寓里除了死者及沈平外的唯一目击人,他更是巴林顿家族坚不可摧的盾牌。
法庭上,巨大的枝形吊灯垂在高高的穹顶之下,投下一片庄严却冰冷的白光。旁听席黑压压一片,无数目光聚焦在中央的审判区,带着好奇,探究,麻木,还有毫不掩饰的恶意。记者席的长枪短炮早已架起,镜头黑洞洞地瞄准。
沈平坐在被告席的透明隔板后面,宽大的囚服更显出他的瘦骨嶙峋,脸上是一种绝望的颓然。
控方律师詹姆斯·埃德蒙森站了起来,他踱到陪审团席前,姿态沉稳,带着久经沙场的自信与从容。
他的声音经过麦克风的放大,在肃穆的法庭里回荡,清晰有力。
“女士们,先生们,陪审团的各位成员,”他开口,目光缓缓扫过那十二张表情各异的脸,“看看那可怜的孩子的尸体!看看他父母的眼睛!是什么促使这位来自中国的访客,举起了那把罪恶的刀!是嫉妒?是贪婪?还是某种我们永远无法理解的,深植于血脉中的暴戾?”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煽动力:“我们绝不能容许这片土地,成为滋养这种不受制裁的暴行的温床!正义必须得到伸张!以国王陛下的法律之名,我恳请你们——”
“反对,”我声音不高,却足够斩断埃德蒙森精心铺垫的情绪洪流。法庭里所有的目光瞬间转移到我身上,带着惊愕和不满。
法官古德哈特爵士抬起松弛的眼皮,浑浊的目光透过金丝眼镜扫过来,带着一丝被打扰的不耐。平淡地问:“理由。”
“控方正在用未经证实,充满煽动性的种族主义言论误导陪审团,”我站起身,提高音量,“深植于血脉中的暴戾?这种论调除了唤起毫无根据的恐惧和偏见,对查明本案真相毫无裨益。我要求删除该陈述,并提请法官大人对陪审团作出相应指示。”
法官枯瘦的手指在硬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沉吟片刻,目光转向埃德蒙森:“埃德蒙森爵士,请控制你的措辞,围绕事实,而非臆测。反对有效。”接着,他转向陪审团,“女士们,先生们,请忽略控方律师刚才关于血脉的言论,它不应影响你们的判断。”
埃德蒙森忿忿坐下,却依旧那副胜券在握的模样。
我不再多做理会,转向证人席的托马斯。他声音平稳,刻板,像在复述一份演练过千百遍的悼词。他描述那晚听到少爷房间传来激烈的争吵声,等他赶到客厅时,一切都已结束,他只看到少爷倒在血泊中,而沈平握着那把拆信刀,满手鲜血地站在那里,眼神呆滞。
“你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我保持着平静的语调,直视对方眼睛。
“是的,先生。”
“你确定看到我的当事人手持凶器?”
“非常确定,先生,刀柄就在他手里。”托马斯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巴林顿先生当晚情绪异常激动对吗?你是否察觉到?”
托马斯灰色的眼珠微微转动了一下,说:“少爷有时会有些情绪波动,但那晚我不在场,无法确切判断他当时的情绪状态。”这样地回答堪称滴水不漏。
空气仿佛凝滞,法庭内无数目光聚焦于此。我知道托马斯在死守一个界限,守护着一个远比乔治·巴林顿的生命更重要的秘密,巴林顿家族的名誉不能沾染上药w 滥 用这样的污点。乔治可以死,但必须是完美受害者的姿态。
我微微倾身,双手撑着面前的桌沿,身体的重心前压,形成一个无声的,充满压迫感的姿态。目光紧锁住证人席上那张如同石雕般僵硬的脸。
“托马斯先生,你为巴林顿家族服务超过三十年,忠诚,是你的信条。当乔治·巴林顿开始私下混合滥用强力兴奋剂和强效镇静剂时,作为他最亲近的贴身仆人,你是第一个知晓并处理痕迹的人,对吗?”
法庭里响起一片压抑不住的震惊和兴奋的嗡嗡声,法官皱紧了眉头,有些不满的看向我。
托马斯·埃弗斯的身体几不可察地僵硬了一下,他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极其细微的慌张,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反驳道:“当晚,我清楚地听到那个年轻人用他的语言,非常激动地喊叫,声音很大…里面提到了死,对,这个词我听得特别清楚,接着就是重物倒地的声音。”
“托马斯先生,”待他说完,我开口询问,“你刚才说,你清晰地听到了被告用中文喊出了死之类的威胁话语?”
我特意加重清晰和中文两个词。
托马斯有些不安地在证人椅上挪动了一下身体,回答:“是的,先生,他喊得很大声。”
“托马斯先生,您本人精通中文吗?或者说,您能准确理解中文的词汇和语调含义吗?”我追问道,绝不放过任何语言漏洞。
对方果然愣了一下,眼神闪烁:“不…不精通,但我听过一些,就是死的意思,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声音明显弱了下去。
“死,单单一个音节,”我颔首,看向法官,说道,“在中文里,这个词可以出现在无数种语境中。绝望的哀求‘别打死我’,惊恐的辩解‘不是我弄死的’,悲愤的控诉‘他逼死了人’,甚至只是日常俗语累死了。”
我向前逼近一步,视线重回托马斯身上,“隔着厚重的大门,仅凭一个模糊的音节,您是如何如此笃定地判断出这是被告对其发出的死亡威胁,而不是被告在遭受巴林顿暴力对待时的恐惧呼喊?”
“我…”托马斯语塞了,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他下意识地抬手擦了擦,眼神慌乱地瞟向控方席,“我当时感觉…就是威胁的语气。”
“感觉?”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尾音上扬,带着明晃晃不遮掩质疑。我没有再看他,而是转向法官,恭敬地说:“法官大人,证人对关键证词的判断,看来更多基于感觉而非可靠的语言认知。我的问题问完了。”
正式庭审的日子终于到来。听众席座无虚席,对面,皇家检控署的资深大律师一身猩红法袍,眼中是必胜的把握。
控方按照预设的剧本步步紧逼。他们描绘了一个心怀怨恨,最终失控暴起杀人的留学生画像。证据链条看似完整:凶器上的血迹属于死者,上面有沈平因格斗留下的模糊痕迹,以及沈平衣服上的血迹,再有托马斯·埃弗斯那关于“目睹沈平持刀”的证词。控方大律师的声音抑扬顿挫,极具煽动力,每一次指向沈平,都仿佛在旁听席上点燃一簇愤怒的火苗。
轮到辩护方,我站起身,法庭的灯光落在身上,有些刺眼。胸腔里很平静,走到法庭中央那片象征交锋的地带,面对着由十二个来自不同背景的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他们的脸上写着疲倦,好奇,和先入为主的判断,以及法律赋予他们的沉重责任。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环视四周,平静出声,“控方描绘了一个基于偏见和一厢情愿的故事,但真相,往往比故事更复杂,也更冰冷。”
我拿起一张现场放大的照片,向陪审席展示。照片上,那把沉重的古董拆信刀躺在离乔治·巴林顿尸体不远的地毯上,暗红的血污包裹着它华丽扭曲的刀柄。
“这把刀,”我的指尖点在照片上,“控方一直强调它是被告沈平用于行凶的武器,但请各位仔细看它的来源。”我迅速切换文件,投影仪在法庭墙壁上清晰地打出一份由乔治·巴林顿公寓物业提供的,经公证的贵重物品登记清单副本。清单明细中清晰列明了一把“维多利亚时期银质玛瑙柄古董拆信刀”,其后备注的存放位置是乔治·巴林顿先生卧室书房。
“它属于死者乔治·巴林顿先生,是他私人收藏的贵重物品。”目光掠过陪审席,捕捉到他们脸上第一次出现的真正专注和惊讶。“案发前一天下午,这把刀被巴林顿先生的贴身男仆托马斯·埃弗斯先生不慎遗落在公寓客厅。我的当事人沈平出于好意,将其拾起,暂时放在公共区域的杂志架上,这一点,有其他室友的亲口证词为证。”
我放下照片,拿起另一份文件,一份关键的法医毒理报告复印件。虽然死者的名字被隐去,但报告编号和案件编号准确对应。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场悲剧?让我们看看死者乔治·巴林顿先生死亡时的真实状态。”
我将报告的关键结论放大投影:“死者血液中检测出极高浓度的甲基苯丙胺代谢物,同时伴有异常高剂量的苯二氮卓类强力镇静剂残留。”
“各位陪审员,”我的目光缓缓扫过每一张专注的面孔,“这两种药物,前者是强烈的兴奋剂,使人亢奋,冲动,易怒,产生幻觉和暴力倾向,后者是强力中枢神经抑制剂,用于镇静安眠。它们的作用截然相反,将它们混合使用,尤其是在高剂量下,对大脑神经系统的冲击是毁灭性的,它会导致极端的精神错乱,不可预测的暴力行为!”
法庭里一片死寂。陪审席上几位女士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嘴,一位中年男士的喉结明显地滚动了一下。
“现在,让我们回到案发现场。”我拿起一张展示死者乔治·巴林顿双手的特写照片。照片经过法医技术处理,清晰地放大展示了他右手指甲缝中的微量残留物,一些肉眼几乎难以察觉的,灰白色的微小晶体颗粒。
“法证人员在死者乔治·巴林顿的右手指甲缝隙深处,提取到了这些微量的物质残留。”我的指尖重重地点在照片中那几处细微的标记点上,“经实验室快速光谱分析,其主要成分与死者血液中检出的甲基苯丙胺高度一致,这些晶体,极可能是在他自行服药或药物作用下的无意识抓挠行为中,残留在他自己指甲内的!”
陪审席上传来几声清晰倒吸冷气的声音,有人瞪大了眼睛,有人难以置信地摇头。连法官翻阅文件的手指都停顿了下来,控方大律师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他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什么,但最终只是紧紧抿起了嘴唇。
所有的证据碎片,此刻被这条冰冷的逻辑链条强行焊接在一起:属于乔治自己的致命药物混合剂引发了他自身不可控的极端暴力行为,属于乔治自己的那把古董拆信刀,在混乱中被卷入其中,最终造成了致命的后果。沈平只是一个被卷入这场由死者自身引爆的灾难风暴中心的,惊恐的年轻人。那把刀不过是悲剧漩涡中一件不幸的道具。
最后,我转向那位坐在旁听席前排、由巴林顿家族重金聘请的顶尖辩护律师。他一直试图维护托马斯·埃弗斯的“忠诚”,试图将托马斯的证词包装成唯一的真相。
“至于托马斯·埃弗斯先生,”我转身看向证人席上的男人,“一个明知自己服侍的少爷长期滥用致命混合药物,并竭尽全力为其掩盖痕迹的仆人,在目睹了可能是由这些药物直接引发的惨烈后果后…他的证词,还有多少可信度?他的目睹是为了真相,还是为了守护一个更大的,关于巴林顿家族声誉的秘密?”
托马斯·埃弗斯坐在证人席位置的椅子上,脸色灰败,双手死死交握在一起,他竭力避开所有人的目光,浑浊的眼睛茫然地盯着脚下的地毯。
我没有再看任何人,平静地结束了陈词:“基于以上,我方主张沈平先生的行为完全构成合法自卫,他是在自身遭受死者乔治·巴林顿因药物引发的,致命的,不可预测的暴力攻击时,为保护自身生命安全而被迫进行的抵抗。请基于事实和法律,而非偏见与臆测,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走回辩护席坐下。法庭里一片压抑的死寂,只剩下翻动纸张的沙沙声,陪审团成员们脸上的表情变得无比凝重,之前的愤怒和轻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震惊,深思。
二十四小时后,老贝利法庭再次座无虚席,气氛比之前更加凝重紧绷。
陪审团主席,一位头发花白,面容严肃的女士,缓缓站起身。她的双手微微有些颤抖,展开手中的那张决定命运的纸条,整个法庭落针可闻,无数道目光如同实质紧紧缠绕在她身上。
“尊敬的法官大人,”她的声音沙哑,却异常清晰地穿透了这片巨大的寂静,“经过慎重审议,陪审团就沈平被控谋杀乔治·巴林顿一案,达成裁决。”
巨大的寂静笼罩着法庭,连呼吸都仿佛停止。
“关于谋杀罪名,我们一致裁定:被告沈平…”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最终落在被告席上那个脸色惨白、身体僵直的年轻人身上。
“…罪名不成立。”
轰!
巨大的声浪瞬间在旁听席爆开,随即,旁听席上惊呼,议论,咒骂声混作一团。巴林顿家族那边发出愤怒的抗议咆哮。
沈平猛地抬起头,脸上毫无血色,那双原本空洞绝望的眼睛里,先是涌起一片茫然,接着泪水毫无征兆地汹涌而出。他想站起来,身体却虚脱般地晃了一下,被旁边的法警及时扶住。他张开嘴,用中文大声的对我喊道,“谢谢!”
记者们像嗅到血腥味的食人鱼,闪光灯瞬间连成一片刺目的空白,有人试图冲破法警的阻拦朝我冲来。
我没多留,侧身从兴奋的人群边缘挤过。伸过来的话筒和问题被我用手臂挡开,这些都可能是假的,但只有一点是真的。
我,季如愿,从这一刻开始,声名鹊起。
当天夜里,凌晨两点半,我从床上坐起,在抽屉深处摸出一包万宝路,点燃。抬手按下尘封十年的号码,对方几乎是在电话拨通的下一秒接起,没有声音,只有忽深忽浅的喘息。我说:“我想回家。”
第69章 好久不见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只漏出对面轻轻浅浅的呼吸,末了响起一道记忆中熟悉的声音,带着点好似刚睡醒的鼻音,又像是呢喃,他说:“好。”
就只有这一个字。
原以为他会问起缘由,可他什么都没说。仿佛这十年只是一场短暂的雨,而我不过是淋湿了衣裳,现在该回家了。
窗外的雨丝斜斜地飞,天色将暗未暗。我盯着玻璃上自己的倒影,什么都没想,允许自己短暂的放空。
几个小时后,铃声响起。门外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黑西装,白手套,领头的男人微微躬身,做足恭敬姿态:“季先生。”
人还没踏进祖国的土地,便先收到了来自裴自雪的第一份礼物,名为庇护。
无声的向所有人宣告他对我的重视。
我没有太多行李要带,仅用一个中小号行李箱便足矣装满我二十五年的人生。
楼下车子已经备好,专人为我打开车门,并弯腰询问座椅与温度是否合适,在得到我的肯定答复后,方才启动。
一路平稳行驶,窗外街景飞速倒退,伦敦的雾霭被抛在身后,连同我这些年的挣扎也一并剥离。到达机场后,车子直接开进单独的停机坪,将距离压缩至最短,无需多走一步路。
车门从外拉开,另有人引我上舷梯。机舱里温度适宜,桌上摆着热茶和点心,全是按照我以往的口味准备的。在我入座后,空乘模样的姑娘笑着走来,简洁的描述了几种红茶的味道与口感,问我有无偏好。我摇头,只要了两瓶常温矿泉水,叫他们不用在意我,路途还长,各自休息吧。
飞机起飞后,我靠在窗边,看着伦敦的灯火逐渐缩成一片模糊的光斑,大约是不会再回来了。
落地时已是傍晚。舱门一开,一股属于北方深秋的,带着霜气的凉风冷不丁地灌进来,使我下意识抬手紧了紧风衣领口。
脚刚沾地,行止拐角处,阴影里突然伸出一只手,枪管抵在我腰上,力道不轻不重,枪口顺着脊椎往上走,直贴后颈,存在感却极强。
我心里反倒平静了,不做反抗,任其动作。
“大少问您好,”身后的人声音很低也很怪,像是通过专业设备处理后的机械音,“请您赏个脸。”
“季先生,”不待我有所回应,另一道声音从侧面横插进来。一行七八个人左右,为首的灰色西装男人我认识,当年他还是岑莺身边连个说话机会都没有的小人物。此刻他越过我,目光看向我身后,“裴先生在等您。”
两拨人无声的对峙,很快贴着我后颈的枪管略微偏移,似乎挣扎了一会,最终撤了下去。
我倒是不怕,连回头看一眼其长相都懒得。这不过是裴自苍给我的见面礼,他要真想对我做些什么,那我恐怕连站在这里的机会都没有。无非就是想提醒我,当年他的话,别当耳旁风。
当然,这些年来,我一刻都不曾忘记。这回国的路说难也难,说简单还真简单,难的是这些引在暗处的毒蛇,简单的是我身后有裴自雪,他会为我扫清一切障碍。
十年前,我低着头狼狈地走,十年后,我抬起头,风光得意的回来。
“季先生,让您受惊了。” 灰西装男人微微侧身,做出个请的手势,引着我朝外走去。
这地方既冷清又隐蔽,却又不似人为荒废的,更像是单独劈出的隐秘角落,路灯零星几盏,勉强能照亮脚下的路。数十辆车停在路边,我跟着男人脚步一路前行,在中间一辆车旁停下。
车门是开着的,车里很暗。后座的人半陷在座椅中,黑色羊绒大衣没好好穿,只松松地披在肩上,露出里面同色系的手工西服,领口妥帖地系着暗纹领带。袖口挽到小臂,露出刺目的白腕,指节却有点红,大约是刚握过暖手炉的缘故。
再往下,他腿上盖着条深灰色毛毯,一路延到脚踝,只露出点若隐若现的皮鞋尖。手露在外面,骨节分明,指尖秀气非常,随意地搭在毯面上,没什么活气。
他像是睡着了,头微微歪向一侧,朝着窗外。昏黄的顶灯吝啬地洒下一点微光,勾勒出他过于清晰的侧脸轮廓,似乎是瘦了些,呈现出一种无可表述的淡极生艳的美丽,比之少年时更甚。
老天是在对他过分偏爱,恨不得将一切最好的全都堆给他。
大约是外头涌进的冷空气惊动了他,他长长的睫毛颤动了下,缓缓掀开。
他侧过头,目光落在我身上,没有惊讶,没有激动,平静得像是在看一件失而复得,理所当然就该回到原点的物品。
就这一眼,我仿佛又回到那些个痛苦煎熬的夜晚,该死的眩晕感再度袭来,仿佛全身血液凝固,视线都变得有些模糊。
可这强烈的情绪仅存在了几秒钟,就像过山车到达顶点后,猛地朝下一冲,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或许仍心有余悸,可再多的也没有了。
我想,我该称呼这位裴家真正的掌权人为什么呢?少爷,裴先生,又或是直呼其名?我该以怎么的身份来面对他,热情,疏离还是冷漠?
没有,都没有,我只是像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率先朝他伸出手,声音比我预想中要平静,我说:“好久不见。”
裴自雪的目光自始至终停留在我身上,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我,像从前一样温柔。
他没有与我相握,反倒是抬起搁在毯子上的手,手心向上摊开,承接住我的手掌。他掌心带着点手炉暖过的微热,指缝里却渗着寒气,贴上我的皮肤,直至完全包裹。
“一路辛苦了,”他笑了笑,声音比电话中更真实,也更熟悉,“欢迎回家。”
家?我五岁离家,已经不记得回家的路了。
而后,他轻拍了拍身侧的位置,语气像小时候接我放学那般自然,仿佛我们今天早上才分开,“坐过来。”
抽出手,我弯腰坐进去,车内暖气很足,坐椅舒适无比,刚挨上就觉得全身一松,车门无声闭合,轻易地隔绝了外面的风。下一秒,裴自雪身上的香气漫过来,还是那股子淡淡的药香和着槐花香,后调有些清苦的意思,一下子便将我裹住了。
“你长高了,”他没在看我,偏头想看窗外,停顿了一会又说,“也瘦了。”
瘦了吗,没有吧,这些年一有时间就往健身房跑,虽没刻意练肌肉,却也攒下一身薄肌。
“还好吧。”我答的有些干巴,并没有将话题延续。
他似乎并不在意,将目光重回我身上:“今年伦敦冷吗,看你穿的有点薄。”说着便伸手去够储物盒,动作间露出手背上几点浅浅的青痕,像是刚打完针。
他从里抽出条围巾,递过来。是深红色的,羊毛质地,看上去柔软又暖和,“一会下车可能…”
我没让他说完,指节接过围巾,敷衍地绕两圈挂在脖子上。我从小就怀疑裴自雪是不是对冷热没有概念,如今看来,是的。
在这样温暖甚至说的上燥热的空间里,他仍像是怕我冷似的,将膝头的毛毯往我这边推了又推。
这次我没动,他便自己动手,将毛毯的一角盖在我腿上,还不忘耐心的捋平褶皱。做完这一切,他才收回手,重新靠回椅背,却又不知从拿端出个矮胖的保温壶来,他拧开盖子,热气氤氲上来,带着熟悉的甜腻,是杏仁羹的味道。
他献宝似地递到我面前,杯壁温温的,不烫手。我偏头看他一眼,他眼里的光在黑夜中显得异常柔软,见我不接,他也不恼,反倒是将勺子和纸巾摆好,“里面有桂花和荸荠,都是你爱吃的,家里还有很…”
“可我已经不爱吃了,”我再次出声打断,这一次我直视着他的眼睛,用算得上轻快的语句简单表述:“不但不喜欢了,还很讨厌,觉得很腻。”
甚至不明白当年的自己何以会如此喜欢,我想大概是从前没吃过好东西,尝到一点甜便觉得美味,可随着年龄增长,我已经不那么需要这份甜了,又想起它伴随我成长的那些苦日子,便只觉得厌烦,再不想见到。
“这样啊,”裴自雪在短暂的怔愣后,很快恢复如常,约莫是想要勾唇笑一下,只是弧度太浅,没能成功,看上去有些僵硬,“已经不喜欢了…”他喃喃自语,指尖朝我脸颊探了探,快碰到时又挺住,脱力般垂下。苦笑一声,用近乎恳求的语气对我说:“我好累啊,让我靠一会好不好?”
这样泄气的话,我好像还是头回从裴自雪嘴里听见。他望着我,眼里有期待,我偏过头,没有回应。
大约知道讨了个没趣,他不再说话,沉默地将头靠在车窗上做个支撑。车厢里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他的气音很轻,几乎听不见。
好一会儿,车厢里响起一声极其细微的被刻意压制过却仍从唇齿间偷溜出来的类似于哽咽的叹息,太轻也太短促,不大好分辨。
我以为自己早已练就钢筋铁骨,可在他这声克制的气音里,却像被戳破的气球,瞬间泄了气。那些刻意压抑的痛苦,思念,愧疚,一股脑地翻上来,堵在胸口,咽不下也吐不出。
最后一次,再允许我最后一次背叛自己。我伸出手摸索着触碰他藏在薄毯下的手指,他没握,只是轻轻地蹭了蹭我的虎口。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十年的空白再也无法填满。
裴自雪爱我,我知道。或许我也是爱他的,可是这点爱在仇恨面前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第70章 我需要你的庇护
车子驶入城区,霓虹灯光透过车窗映在裴自雪脸上,我望着斑斓的色彩从他苍白的皮肤上流过,说不出是怎样的心情。
十年了,我们都在变。岁月将我们打磨成了另外的模样,却又固执地保留某些痕迹,就像卡在喉咙里的鱼刺,吞吐不得。
我收回目光,望向前路,远处的天际线隐约可见一座高楼的轮廓,那是裴家的产业。而距它数百米之外的老旧小区才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这小区连个官方的名字都没有,只因为是文华的教师单位楼便取名为教师之家。当年盖得急,莫要说绿化设施了,就连硬件装备都很欠缺,据说当年职工们还闹过一场。后来随着附近新楼盘的兴起,人都走了个七七八八,当年如此,更不必说现在。
可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裴自雪陪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裴家少爷,明明最不缺的就是钱。
不多时,车子停稳。我率先下车,象征性地整理了下围巾,抬头看去,熟悉的景象瞬间将我拉回从前。青砖黛瓦,院子里那棵老槐没变样子,枝桠光秃秃的,在夜色里张牙舞爪。
许是风太大,吹得我眼眶有些酸痛。闭了闭眼,左右看看,没寻到陈伯他们,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
只是我早已没了这里的钥匙,它被我丢在了伦敦。进不了门,就只好站在门前望着车的方向等待着。
不知裴自雪那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总之车门敞开,司机屈膝躬身询问着什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里面也没有要下车的意思。
莫名有些烦躁,掏出手机给陈伯发去信息,对面几乎是秒回个大拇指的表情,并表示明天见。我正想回复,不远处传来的动静截断了我的动作。
那边像是终于交涉完毕,裴自雪起身,下车时他脚步明显虚浮了一下,被司机一把扶住,他借力站稳,又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臂。
挥退左右,他独自走来,从大衣口袋中摸索出钥匙,一转一拧打开房门,侧过身让我先进去。
刚走进,暖融融的气息扑面而来,一切都没变,甚至所有物品还都在原来的位置,且有明显的长期居住痕迹。相较于震撼来说,我更多是感到疲惫,对,是疲惫,还有一点被后背绵延而来的疼痛,疼得并不尖锐,却很绵长。
全部的全部,所有的所有都太过熟悉。想忘记都不能,我闭上眼睛不用摸索都能找到每件东西的准确位置,那些以为随着时间而远去的记忆,原来一直在我心底。
我往前走,看到了那个这些年一直记挂的身影。小小的黑色一团,蜷缩在角落背对着我,毛色稀疏暗淡,脊骨瘦得凸起,它已经很老很老了。
“小黑,”我的声音有些颤抖,弯下腰来试探地呼唤它,“小黑?”
它听到了,抬起头来,却久久没有动,正当我以为它早已认不出我时。它忽然挣扎着起身,蹒跚着向我走来,腿脚明显不灵便了,与我记忆中最是顽皮的小黑相去甚远。
待它走近我时,我竟下意识想逃避,似乎只要不见到它老去的模样,它就永远年轻漂亮,幼小。
它停在我脚边,仰头嗅了嗅,突然竖起尾巴蹭我的裤腿,喉咙里挤出嘶哑的呼噜声。我蹲下时,它把前爪搭在我膝盖上,就像小时候讨食那样。它的爪子钝了,再不会在我裤子上钩出丝线。
我离开它太久太久,它真的已经很老很老了。
裴自雪同我一起蹲下身,谁都没有开口说话。他也只是平静的等待我从情绪中缓和,最后他双手抱起小黑放回软垫,“他还记得你。”
“也许吧。”我说。
“它很想你。”
这次我没有回答。
“先去洗澡吧,”裴自雪整理好碗筷,又捏了点花茶泡进水杯,放置在我从前常坐的餐桌位置,“热水放好了。”
今晚有太多情绪需要消化,哪怕胃里空空,却依旧觉得有食物膨胀到了嗓子眼,什么都不想吃。可看到桌上摆放的白瓷盅,由裴自雪亲自掀开盖子,里面是清汤寡水的白面条,盖着几片绿菜叶,上面还飘着几朵枸杞,闻着没有香气,看着也没有食欲。
就这样一道色香味具失的汤面,我竟然很想试试,先吃吧,要是洗完澡再吃就坨了。我拉开凳子坐下,“吃完再洗吧。”
“好,”裴自雪笑着点头,舀了一碗递过来,勺子在碗沿轻轻磕了磕,“没放太多盐。”
我嗯一声,客套地笑笑,双手接过碗筷。味道还行,但绝算不上美味,好在面终归是煮熟了,没有夹生,菜叶吃着也很新鲜。
就是吃多了有点恶心,得用水压一压,刚好手边就有一杯花茶。其实我并不爱喝茶,它们的味道对我来说都有些苦涩,只是我幼时无论是身体还是理智都太过于服从裴自雪。他让我多喝水,哪怕肚子下一刻被撑爆,嘴里这口水我也要咽下去。
白开水喝多了嗓子痛,饮料是不被允许的,鲜榨果汁每天进食的量也有标准,只好泡点茶添些味道。所以在我内心深处,我是抗拒的,以至于出国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所有茶叶,但现在再次品尝到,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
一碗面差不多快要见底,我要说的话还不知如何提起。正当我犹豫之时,裴自雪像是察觉到我心绪不宁,咽下口中食物后看向我,“怎么了阿愿,有事情吗?”
十年前他这样叫我,现在还是这样叫我。
“有,”什么都逃不过裴自雪的眼睛,在他面前我所有的伪装都更像是赤身裸体,“这次我回来,还带来了我在伦敦的团队,他们背井离乡跟我来到北京,我必须保证他们是安全的,我需要你的庇护。”
十年分别,没有拥抱,没有眼泪,甚至连客套的寒暄都没有一句,就只有毫无铺垫的贪婪做开场。这个请求很突兀,也很没有头脑,但我想,裴自雪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放松坐姿,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绷,“作为条件,你可以向我提任何要求,只要我能办到。”
气氛霎时变得安静,只有勺子偶尔碰触瓷盘的轻响。裴自雪吃得很少,动作细致而缓慢。他抬眼,目光平静如水地落在我身上,只有片刻。
仅仅是这样的余光扫视,都足以让我瞬间浑身僵硬,食不知味。
裴自雪搁下瓷勺,清脆的一声响。
他取过餐巾抵了抵唇角,眼尾似乎弯了弯,弧度微小得几不可察。我无法辨认他的情绪,也判断不出他的喜怒,能做的就只有调动全身力量换一个跟他对视的勇气。
他与我对视,忽然笑开,抬手帮我续了杯茶,起身绕过餐桌径直走向客厅,“去洗澡吧,水要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