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沈哥哥的腿没有断的话,他那么聪明,那么厉害,就算是入仕做官都没问题的吧?
如果沈哥哥的腿没有断, 他就可以一直陪林听澜在外面游山玩水的,就不用一直困在这个宅子里不敢出去了。
他本来会有很好的人生的,他本来应该很快乐的。
但是,因为他的腿坏掉了,他就只能在林府里帮林听澜掌家,就只能一直呆在这一个地方,甚至因为嫌自己太麻烦,连家门都不敢出去,他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他本来应该很好的。
可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呢?
是她啊!
白栖枝笑得哭得喘不上气。
倘若她从未出生就好了,倘若她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但凡在这其中她能占上一个,她就不会和林听澜有娃娃亲。
她不和林听澜有娃娃亲,林听澜就不会活得这么辛苦;她不和林听澜有娃娃亲,林听澜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跟沈忘尘在一起了;她不和林听澜有娃娃亲,别人也不会将他分明有娃娃亲却还跟沈忘尘在一起的事传得沸沸扬扬,就不会被远在长平的沈博士知道,沈哥哥的腿也就不会被打断,他们两个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了。
一切都是她的错。
如果她没有出生过就好了……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其实,她的阿爹早就知道林听澜和沈忘尘的事了,在这件事传入长平时她的阿爹阿娘就已经知道了。
阿爹和阿娘是想去淮安质问林听澜的,阿爹阿娘是想要将这桩婚事毁去的。
可偏被她拦住了,她是个胆小鬼,她怕林听澜在面对阿爹阿娘的质问时会更恨她,她怕林听澜会责骂她,所以,她拦住了。
可倘若她没有拦住阿爹阿娘的话,她们一家早就坐上去淮安的马车了。
如果她不拦住阿爹阿娘的话,她的家门不会被灭,阿爹阿娘阿兄就不会惨死家中。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千错万错都是她的错,她是胆小鬼是灾星是蝼蚁是蠢货是丧家犬!
千错万错都是她的错,一切都是因为她才造成的!
如果上天一定要人来担这个罪孽,那就让她去死,别让她的家人去死啊!
为什么不杀了她啊……
“对不起……”
对不起,她又做错事了,明明今天是过年,明明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的。
她又做错事了。
在她说出那句“心疼”的时候,两人瞬间呆愣在原地,不知说什么好。
而现在,面对她的道歉,两个更是手足无措得连一声大气都不敢喘。
沈忘尘不知道平时那么乖的孩子怎么今天突然就情绪崩溃了。
林听澜想不通分明她自己都惨成那个死样子,怎么还有心情来心疼他俩的。
良久,两人相视一眼,决定开始哄小孩。
在她们眼里,白栖枝可不就是小孩?
他俩一个大她十岁,一个大她八岁,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就跟带孩子一样,还是小女孩,难免会缺乏经验。
好在沈忘尘不是木头,见白栖枝哭得这么惨,又眼泪又流鼻涕的,赶紧递给林听澜一个眼神让他把他推到白栖枝身旁。
这个时候再吃醋也太不是人了!
林听澜难得地乖乖听话,甚至在推完后还递给白栖枝一杯醒酒茶,让她揣在手里慢慢喝。
沈忘尘抽出手帕仔细地擦白栖枝那张被哭花了的小脸。
白栖枝甚至哭得冒了个鼻涕泡。
有点可怜……又有点好笑……
在道德和人性的驱使下,沈忘尘生生忍住没笑。
“枝枝。”他摸了摸白栖枝的发顶,叫白栖枝从不安的情绪里抽离出来。
白栖枝吸了吸鼻涕,抬起一双泪眼看她。
这双眼实在是太乖巧了,又灵动又温顺,像兔子、像小鹿、像小雀儿……总之不像是人会有的眼神。
沈忘尘温柔地看着她,等她情绪渐渐稳定下来,才开口温声问道:“怎么了?枝枝,是哪里不舒服吗?还是你林哥哥说了什么话惹你不开心了?如果是他说错了话的话,沈哥哥现在就罚他,枝枝不要哭了好不好?再哭下去眼睛该不舒服了。我们家枝枝最乖了对不对?不哭不哭……”
他耐心地给白栖枝擦眼泪,而后一转头,朝林听澜道:“你,赶紧给枝枝道歉。”
“对不起……”虽然有点不明所以,但林听澜还是听话地道歉了。
白栖枝本来情绪都稳住了,这下子哭得更凶了。
这招儿不好使呀,看来不是这里出了问题。沈忘尘看向林听澜。
林听澜也在看向他。
沈忘尘赶紧又握住白栖枝的小手哄了一箩筐的话。
可饶是他说了再多的好话,对白栖枝来说都收效甚微,反而让她更想哭了。
白栖枝也不想让人担心,但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呜……我、我没事的……呜……我哭一会儿……就好了呜呜呜……”说完,她把自己缩成一团,默默哭泣。
小姑娘再这么哭下去也不是办法,一会儿该晕过去了。沈忘尘看着哭成一团的白栖枝十分担忧。
突然,他福至心灵地看向林听澜。
林听澜:实在不行你抱抱她?
沈忘尘:这不好吧……她一个小姑娘,能行吗?
林听澜:那要不然咱俩一起抱?
沈忘尘:这能成吗?
林听澜眼神坚毅——
能成!
他俩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妹妹,别一下子给她哭死了。
况且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这小娇气包小手最喜欢黏着人要抱抱了,恨不得一整天都黏在她娘怀里。
现在把伯母从地府叫出来是不可能了,所以他只能!
抱~
缩成一团的球突然被一左一右、一凉一热两个怀抱抱住,白栖枝第一个反应不是感动而是呆愣。
啊?他们两个在干什么?
白栖枝的脑子哭昏掉了。
一切发生得太快,等她意识到现在自己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姿势时,已经来不及制止他俩了。
只听一见一个无声的“嘭”响,白栖枝整张脸瞬间比喝了酒还红。
“呃……那个……请问……”白栖枝的嗓音在颤抖,“你们在……干什么?”
两人瞬间将上身摆回原位,并且尴尬地扭头,异口同声地清了清嗓子:“咳!”
静。
偌大的屋子里竟能听见门外雪花落地的声音。
两人从未如此希望白栖枝能给点反应,至少别让他们两个太过尴尬。
“呃……”白栖枝也觉得自己有义务说点什么来缓解这种尴尬的气氛。
她想了又想,强打起精神欢快道:“我们出去放炮仗吧!”
虽然好好的节日里发生这种事情很尴尬,但三人还是选择遗忘这件事,一起度过了一个不错的白天。
除了林听澜,因为他是真下不过这两个棋篓子,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他现在已经倒欠两人三十两银子了。
无关金额。
主要是:他玩关扑[1]时都没输过这么多次!小小棋局,竟能让他被杀十次有余!他不甘心!!!
沈忘尘和白栖枝倒是玩得有来有回,一直到天黑都没发觉,直到外头响起烟花爆竹声,两人才意识到该是用晚膳的时候了。
如同去年年关一样,三人还是围着桌子吃饺子。
比起去年,白栖枝已经稳重成熟很多了,毕竟这一年里的事太多,她已经被淬炼成一把朴拙的剑,足够坚硬、足够沉潜,只待磨砺出锋利的刃,她就能成为一把好刀。
林听澜和沈忘尘都是这样想的。
可是,想要刀锋开刃是何其艰难?
在那次绑架案发生后,比起让她开刃,两人更希望她活着,哪怕是将她永久尘封在剑鞘内,也总比先一步被摧折去要强得多。
——到底还是不甘心。
“枝枝。”
这边儿,白栖枝还在认真挑选没有铜板、不会硌牙的饺子,那边儿就听得一声唤,唤得她赶紧放下筷子,身姿板正地瞧着两人正色聆听。
林听澜和沈忘尘对视一眼,到底还是说道:“其实,在前两天我和你沈哥哥谈了一下,你沈哥哥呢,希望你今年能跟在我身边一起学习如何经商。”没等白栖枝欢呼,他又道,“但是呢,我们又觉得你一个女孩子在外太过危险。这样,你明天去集市上买几个合眼缘丫鬟随从,他们也不用负责别的,每天跟着你就行,至于要找什么样的,就由你自己来定。”
“那个……”白栖枝一副随时准备发言的样子。
经允许,她好奇道:“为什么不可以直接给我配武器?”
见林听澜一副“你在说什么东西”的表情,白栖枝一脸认真地解释道:“其实比起有人跟在我身边,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我需要有自保能力。毕竟丫鬟随从再认真跟,总会有让人钻空子的时候,但假如我自己就可以自保的话,就不用那么多人保护我了。”
她又道:“我听闻有一种暗器名叫袖箭,通常藏于衣袖之中,能在关键时刻发射箭矢以攻击敌人,这种武器隐蔽性强、威力较大还很好学,我想试一下。啊,当然,这东西我自己买自己让人教就可以,不必麻烦林哥哥和沈哥哥的,希望您二位可以同意一下。”
其实同不同意也就那样了,年节之前,白栖枝已经命人为他打造了一副梅花袖箭。
此次发问,名为征求,其实是告知。
就算沈忘尘和林听澜不同意,为了日后自己不被敌人一击毙命,她也会为自己尝试一番——
作者有话说:【1】关扑:是一种以物品为彩头的赌博游戏,类似于今天的抽奖或掷骰子。根据《东京梦华录》的记载,在宋代的一些节日(如春节、寒食节、冬至等),政府会短暂放开赌禁,允许民间进行关扑活动
第97章 机会
过年那天还是很开心的。
林听澜和沈忘尘到底还是答应白栖枝练袖箭这件事, 三人甚至还在晚上美美欣赏了一下城内的烟火大会。
第二天,白栖枝就为两人准备了新年贺礼,还派人偷偷在他们枕头底下塞小红包。
但是有一点她算漏了——沈忘尘和林听澜那天是睡在一个被窝的, 她把沈忘尘的那份塞到他平时睡的那张床了!
孩子有这份心两人当然是开心的,但白栖枝毕竟还是小孩,作为长辈,林听澜还是努力板起脸狠狠地教训了她。
“你一个小孩子给我们买什么礼物,乱花钱, 你这样日后可怎么办?”
白栖枝觉得林听澜一定是岁数大了。
因为岁数大了的男人都爱教训小女孩,他这么愿意叽叽歪歪, 怎么不赶紧生个孩子磋磨自己孩子去?
但转念一想, 白栖枝又觉得林听澜不会有孩子了。
毕竟他和沈忘尘都是男人,男人和男人是不会生孩子的,如果他有了孩子的话,那就是……
白栖枝仰天思索,又默默收回了自己思索的动作。
不行,那种事情想想就好可怕, 他还是保持没有孩子的生活吧。
打那天起, 白栖枝就成了林听澜的小尾巴。
林听澜有什么要紧的生意都会叫白栖枝跟在身边,白栖枝成了林听澜在外头的专属丫鬟。
丫鬟就丫鬟吧,至少在那些大人物面前露脸了。
每次,林听澜都会跟旁人介绍她,言外之意就是:这小丫头是我堂妹, 日后若是她有什么惹了诸位大人不开心,看在我的面子上,还请对她网开一面。
也就是在这种时候,白栖枝才觉出来一件事——
有人撑腰的感觉, 真好!
这一年,也算是白栖枝有史以来最忙的一年了:往上看,要跟着林听澜学习如何经商、打理铺子、和那些大人物如何周旋谈生意;往下看,香玉坊、兴孝村的田圃、云青坊以及围绕这三点新孳生出来的其他产业她又不能不顾。
白栖枝简直要忙得脚打后脑勺。
清明的休沐日,她依旧没有去祭拜家人,事情悬而未决,她无言面见父母阿兄,她独自去了神女庙叩拜。
初建轰轰烈烈、香火鼎沸的神女庙现如今人丁稀少。
——到底还是抵不过佛庙。
白栖枝暗暗地想。
她给神女拜了三炷香,又磕了三个响头,随后才去求了三枚平安符。
一枚给沈忘尘,祝他身体康健少生病。
一枚给林听澜,祝他生意兴隆少操心。
一枚给宋长宴,祝他早登金榜中状元。
宋长宴去年年末给白栖枝的那枚平安符她现在还系在脖颈上,沐浴的时候都不拿下。
不过说起宋长宴,两人见面的时候越来越少了。
她要待在林听澜身边学经商,他也要待在家里攻读书本。
两人除非像元宵节这种大节日外几本无法见面,更何况宋长宴每年还要进京赶考,自那次交付平安符后,两人想见上一面更是难上加难,一直到夏季中旬也没再见过。
白栖枝到底还是出息的,不过一个春季,林听澜教她的那些她基本都可以融会贯通。
她做事安稳,林听澜自然也敢放手让她去做,久而久之,他能陪沈忘尘的时间也就多了。
两人在一起除了甜蜜,难免也会有些争吵。
这争吵是源于白栖枝的,因为沈忘尘又在开始商量要他去娶白栖枝。
两人为此还大吵过一架,林听澜甚至气得摔门离去一夜没回家。
白栖枝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事的,沈忘尘将口风管的很紧,谁也没对她透露过这些内容。
由是,哪怕那边闹得不可开交,白栖枝这边还是风平浪静,甚至如日中天,俨然有了一个商贾老板真正的气派。
在她的领导下,香玉坊和云青阁也即将迎来有史以来最大的单子——
“听着,今年秋初,会有西洋的商人奉旨来淮安购置茶叶瓷器、胭脂水粉。咱们香玉坊能否真正在淮安打出名头,就全靠这次的机会。做得好,咱香玉坊、青云阁就是全天下第胭脂坊、瓷器坊。做不好,咱就得处处被人压下一头,这辈子都不得翻身。所以我李素染在此恳请大家近日来咬咬牙、使使劲儿,咱们一起把这个坎儿给过了,将来咱有的是荣华富贵,好不好?”
“好!”
李素染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下头的人自然也肯卖力做工。
但凡在这香玉坊、云青阁待过的人都知道:因她们东家是女子,店主是女子,连带着就连店内的伙计们也大多都是女子——就因是女子,在淮安这片巨大的生意场上,她们处处低人一等,处处被其他店铺挤压。
那些人瞧不起她们。
他们说: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就算搏得了上桌吃饭的资格,到底也没有在饭桌上吃饭的资格。
他们说:女人嘛,再搅和又能搅和出什么水花?还不是要老老实实地滚回去相夫教子?你看,她们东家今年年岁也不小了,没准儿过几日就要回家相夫教子奶孩子去了!
他们说:等那小白老板一走,你他们看着,她们这帮人指定是树倒猢狲散,就算能折腾上几日,到底也还得跟落水狗一样地滚回家去。到时候该嫁人的嫁人、该生孩子的生孩子,哪里还有时间做生意?我敢打包票,这香玉坊和云青阁今年年末呐——
“必倒”!
就凭这几句话,香玉坊和云青阁内上上下下都憋着一口气,倘若这口气不得出,她们非得憋死在这淮安城内不可。
她们既然出来了,能赚钱养活自己,就再也不愿回到那个一生都在规训她们的囚笼里去。
也正因如此,两坊上下无人不知这次的机会对她们来说有多重要。
胜则生,败则亡。
她们这辈子就只有这么一次能自由呼吸的机会,她们可不想将这宝贵的机遇白白送到别人手上。
下属这么有干劲儿,作为东家的白栖枝自然也不能拖后腿。
按陛下旨意,那些洋商需得秋日才能抵达淮安,在此之前,她最先要做的就是学会那些洋文!
淮安的商贾自是请得起唐帕[1],但白栖枝总觉不妥——
让他人递话哪里有自己亲口介绍来得精准妥帖?
为此,白栖枝几乎推了一切的行程,特地去私塾雇那些会讲洋文的夫子来教她如何与洋商对话。
一整个夏日,白栖枝忙得脚打后脑勺。
沈忘尘怜她年纪尚小、劳累太过,怕她累垮了身子想要帮衬她一把,却被白栖枝婉言拒绝了。
“没事的沈哥哥,枝枝不累,枝枝很开心。况且等秋后枝枝独自一人居住在外,哪里还有人能时时帮衬枝枝呢?枝枝想借这次好好锻炼一下自己,也想接着这次的事为您和林哥哥这两年来对枝枝的教诲交个结果。倘若枝枝真闯出了个名头,定不会忘记您和林哥哥的知遇栽培之恩。可若是这次不慎折戟沉沙,败在他人手里,那便是枝枝自己技艺不佳、天资愚钝,辜负了您们的教诲,倒是枝枝自会请辞。”
白栖枝说出这番话时,一双小鹿般灵动的眼里满是对未来的希冀,可沈忘尘却一下子抓住了这番话中的重点,一改往常的气定神闲,露出了些许急切的神色问道:“你要离开?去哪?”
“沈哥哥放心,就算搬出去住,我仍住在淮安城内,不会离开太远。”白栖枝见他满腹疑问,解释道,“昔日枝枝初来林家时便允诺过:待枝枝有能力足够养活自己是,自会搬出去住,绝不会累林家终身。现如今,枝枝已然有能力在淮安城内养活自己,便应允当时之诺,搬出林家、独居于外。正巧最近枝枝趁闲时同房牙[2]商榷过了,时下正有一户人家打算在秋末搬至长平居住一段时日,这空下来的宅子正好充作赁屋。我曾去看过,觉得其地段、僦钱都不错,就先付了定金。等此事结束,枝枝便打算搬去那里住,就不用每天叨扰沈哥哥和林哥哥了。”
沈忘尘自打听到她要搬出去后脑子里就乱的很,饶是白栖枝耐心地解释了这么一大堆,他的脑袋里也只有三个字——她要走!
她要走、她要走、她要走……
沈忘尘曾养过一只小白鸟,为了养好这只小白鸟,他费心费神地将自己毕生所学都交付与它,将自己名下铺子交予它打理,甚至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交付给它为它撑场面。
可现在,被他以心血喂养长大的小白鸟,竟在羽翼即将丰满时,说要逃离他的掌心,要独自去外头承受风雨。
这叫他怎么甘心?这叫他怎么甘心!
沈忘尘现在已经辨不清自己的心绪了,他好恨啊,恨他养的小白鸟要弃他而去,恨所有人最终都要弃他而去,哪怕他曾是那么真心地对待他们,他们到底还是要弃他而去!
他们都要弃他而去!!!
心绪激动的直接反应就是他那双瘫腿在衣摆下细细地抽颤,痛得恨不得让他将它们锯掉。
疼痛抽离回几分神智,沈忘尘看着面前不明所以的白栖枝,忍耐良久,才得以缓缓撑起一丝勉强的笑容。
“枝枝。”他说,“不离开沈哥哥可以吗?”——
作者有话说:【1】在宋代,商贾(商人)所雇佣的翻译人员通常被称为“唐帕”。这些翻译人员主要活跃在广州、泉州等外贸大港,为中外商人之间的贸易往来提供语言沟通服务。
【2】在宋代,负责租房中介的人被称为“庄宅牙人”或“房牙”。这些中介人员在房地产交易和租赁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不仅帮助房东和租客达成交易,还需要确保交易合法,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碎碎念:快了快了,沈忘尘很快就要暴露自己的真面目了,写的我直兴奋到苍蝇搓手,嘿嘿嘿~)
第98章 不放
白栖枝还是第一次听沈忘尘用乞求般的语气同她说话。
她一愣, 反复思索后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天,沈忘尘自说出那句话后便一直神色恹恹,白栖枝见他如此, 便也没再多说些什么,有眼力见地先行告退了。
这事儿成了沈忘尘心中的一根隐刺,每当夜深人静时,这根刺就会在他心上猛地扎下。
很疼,但是不见血。
沈忘尘也不能将这事儿告与他人, 只能独自忍耐,磨得他越发骨立形销。
白栖枝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她就跟块木头一样, 依旧处理着自己手头那些事。
在白栖枝眼中, 一切都没有这次机遇来的重要——沈忘尘难受也好,心痛也罢,这都不是她现下该想的事。人尚且还能继续相处,可机缘只这一次,错过就再也不见。
她必须要抓住这次机会,她必须要摒弃一切为这次的机遇开路。
至于沈忘尘, 待她这次生意谈完, 她再买些贽礼,好声好气地陪在他身边哄他高兴也不迟。
转眼,夏叶凋敝,万物萧条。
一阵风来,竟吹得枝也颤颤, 树也悠悠。
在那些波斯蕃客抵达淮安边境的那天,整个淮安城内都在沸腾,除却因为他们的到来,还因为一件大事——
帝师花太傅居然被陛下处死了。
随之而来便是御史大夫李德义李大人血溅殿前, 做了他人生意义上的、真正的第一次死谏。
消息传达到淮安的时候,白栖枝拜别了将要进京葬父的李延。
只可惜另一头留给她的时间也不多,两人匆匆拜别便各奔东西。
大昭的秋天在秋末十分,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来临了。
“东家,一切都准备完毕,就等着您下令了。”
香玉坊二楼,李素染将近些天来盘下的店铺地契呈到白栖枝面前,随即春花、紫玉、游金凤、夏宝珠等人也纷纷将店铺内最新生产的一批胭脂水粉、坊内这三个月内的流水以及其他店铺这些天来的动向都纷纷呈在白栖枝面前,等候着她下一步指令。
“小姐。”春花开口,“如今那批蕃客已奉旨入关,应该再有三日,便能抵达淮安城内,香玉坊、云青阁两处都已将这批生产的胭脂水粉和瓷器摆件都摆在最显眼处。依照您的命令,莫当时已经买通街角巷尾的那些孩童,等到那些人一入城,便能咱们香玉坊和云青阁的名声。眼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必不会让您失望。”
与其他店铺相比,如今的香玉坊和云青阁实在是规模太小,白栖枝早已打听明白,那些蕃客最看重的就是一家店铺的规模,所以哪怕香玉坊和云青阁一直走得都是小而精的路线,为了这次机会,也不得不扩大店铺规模,另租赁下许多小铺子的店面——倒也不是合并,只是想将两家的东西都借个位置摆进去——倒时候那些商人一入店见得就是她白栖枝手里的东西,没道理不留下个深印象。
为了抢时间,她几乎派出了自己身旁的所有人,还组了宴会盛情邀请那些在淮安居住官家子女乞求人家能帮着出一份力。
好在天遂人愿,短短一个月内,两坊上下皆已安排妥当,就差那些洋商主动钻入圈套了。
“好。”白栖枝欣然一笑,“此次机会难得,若顺利,我定会厚谢坊内诸位兄弟姐妹,还请诸位再添上一把力,待香玉坊、云青阁真正在淮安站稳脚跟之时,我必会重重酬谢各位。”
眼下,只要她这边不再出乱子,一切就真的万事俱备了。
账簿被下人一摞摞搬进西厢房。
在经过书房的时,白栖枝隐隐看见倚在床边的那抹素白身影。
“小姐,这些也要搬回去吗?”
身旁丫鬟的声音传来,白栖枝立即回神,扭头道:“嗯,都搬进去吧。”
她知道,那抹身影在看自己,可她真的没时间了,三天,仅三天,她多顾一丝事的时间都没有了。
白栖枝甚至都没有再回头看,转身随着丫鬟们朝西厢房走去,毫不拖泥带水,甚至连一个背影都没有留下。
书房内,看着毅然决然离开的白栖枝,沈忘尘蓦地攥紧了茶杯。
他的手抖得厉害,连带着茶水都晃出杯沿儿,泼泼洒洒地落了大片,他都浑然不觉。
沈忘尘也知道,此次对于白栖枝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缘,作为她的兄长,作为她的师长,他自然是希望她功成。
可她怎能因功成就毅然决然地离开林家、离开他、离开他们所给予她的一切?!
这是不能够的……这是不能够的。
不能放走她!不能放走她!不能放走她!
沈忘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但对于白栖枝,对于他这个一点点栽培起来的孩子,他绝对不会放手。
在他眼里,白栖枝对于林家来说太过重要——她聪明、机敏、懂事、乖巧,还是个女儿家,她日后是要为林家做出大贡献的,是要为他们做出大贡献的!如今她羽翼渐丰,就要把他们都抛诸脑后,就要将林家抛诸脑后,这怎么能够?!
这几日下来,沈忘尘一直在忍耐。
他要等这一阵儿过去,等白栖枝做出成绩,等她说出她要离开的那个刹那——
囚禁她。
他要把她困在这座深宅大院里;他要磨去她所有的爪牙,让她心甘情愿地居于幕后;他要让她一辈子陪着他,陪着林听澜,陪着林家!
到时候,他自然会劝说让林听澜娶了她!
到时候,两人诞下子嗣,他要再将那孩子培育长大!
到时候,他要让那与他毫无血缘关系孩子成为他真正的孩子,真正的,他和林听澜的孩子。
沈忘尘的规划实在太明晰了,明晰到他早已坐下准备等着白栖枝来跳。
现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他多么希望时间能快快过去,白栖枝能快快功成,他甚至比白栖枝自己更希望她功成。
到时候他的阿澜就会知道,他说的是对的,白栖枝离不开林家,林家也离不开白栖枝,他们三个生来就是要牢牢纠缠在一起的,一生一世,永生永世。
——他们生来就是被捆绑在一起的。
“唉。”白栖枝真是心力交瘁了。
这几日的任务压下来,简直比她此前半生所做的事情还要多,偏她还是那个话事人,不能展露出一丝的疲惫,也只敢在这四下无人处时才敢偷偷地叹上口气。
如果不是还有一股劲儿撑着她,恐怕她早就要倒下去了,不过……
白栖枝暗自欣喜盘算道:等到这次事情过去,她就可以在淮安站稳脚跟了,到时候她就可以自己搬出去住,就再也不用麻烦沈哥哥和林听澜担心她了。等她搬出去后,要好好办一场搬迁宴,请大家来开开心心地吃顿饭。她还要为沈哥哥和林听澜准备礼物!
准备什么礼物好呢?林听澜这么有钱,估计也不缺什么物件,就随便送一点点好了。至于沈哥哥,哦对,他也是长平人,等到她站稳脚跟后,她一定要回一次长平。
她要跟父母阿兄报告她经商的好消息,虽然她连父母阿兄的尸首在哪儿都不知道,但是立个衣冠冢也是可以的吧?那就这样,她先给阿爹阿娘和阿兄立衣冠冢,然后祭拜他们,等到快要回去的时候再买点长平的特产给沈哥哥带回来。
到时候要不要去沈博士家中拜会一下呢?沈哥哥这么多年都在淮安,会不会想家啊?她要不要带一些他家人的信件回来给他啊?但是看起来沈哥哥和家人的关系好像不是很好,她还是不要滋生事端了,就带些好吃的好玩的回来吧。
等一切结束,她就能好好地自己一个人生活了,她当然会时常来看望沈哥哥和林听澜的啦!毕竟两个人养了她两年,教了她不少东西,她肯定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啦!就是不知道沈哥哥会不会烦她总来骚扰他,但假如她多带点礼物来的话,看在礼物的面子上,沈哥哥也不会怎么太烦她吧?
那就这样开心的决定了!
她要好好地干活,好好地把握这次机会,然后好好地在这儿生活两年长到成人,然后——
她就可以着手准备为家人复仇的事了。
毕竟是血海深仇,白栖枝不可能忘记那日家人惨死于她面前的惨状。
她现在年龄尚小,手中又无权无财,自是无法为亲人报仇雪恨。
可倘若她能在这两年中努力积累钱财、人脉的话,日后能为家人寻仇也未可说。
总之一切全靠当时,一切全倚眼下,谁都不能来挡她的道。
谁都不能挡她的道!
三日不过弹指间。
听闻蕃客进入淮安城城门的那一刹那,白栖枝就知道,一切都要成了!
“胭脂红,瓷色青,香玉坊里笑盈盈。姐姐点唇春三月,蝴蝶飞上小罗裙!
云青阁,雨初晴,白瓷盏底游鱼灵。郎君买得冰裂纹,盛满月光照大昭!“”
甫一入淮安城内,城中大街小巷无不在传唱着这首歌谣。
“他们在唱什么?”
这已经是忽鲁谟斯第三次听到城中小儿唱这首童谣了。
他虽是波斯人,却因几番入中原做商品贸易而熟识中原文字,如今听到大街小巷的孩子都在唱这首童谣,忍不住好奇:“他们口中的香玉坊和云青阁是什么?”
一旁随从的市舶使是被人提点过的,因着上头几位大人的缘故,他早就知道这两家背后的东家是白栖枝。
而白栖枝是谁?
那可是被仇人灭满门的前任翰林白纪风嫡女!
这样的人,活在世上都是个禁忌,他又怎敢为其大肆宣扬?
除非他是想先一步提头去跟大人谢罪了!
被问此话是,市舶使登时就出了一脑门的汗。
他想把这话绕过去,可忽鲁谟斯却摆出一副执意要他解释的意味,愁得他只能脸上撑着笑,口中却支支吾吾地打绊子答道:“额……这两家是……呃……是、是……”
“是淮安城内最出名的胭脂坊和瓷器坊。”一旁的蕃长顺势答道,“倘若大人此次前来,除却茶叶还想带些别的小玩意儿回去,不妨可以去店里一看。我听说,淮安城内许多大户人家用的胭脂、摆件儿都是出自她们家呢!”
他是被林听澜打点过的,此次前来,自然也要为林家名下的其他产业多介绍介绍,尤其是香玉坊和云青阁,听说还是那位林老板的表妹亲手操持办起来的,哪怕是卖林老板一个面子,他也要在这位同属一国的蕃客大人面前多美言几句。
“原来如此。”忽鲁谟斯一副了然的神色。
他沉思了一会儿,半晌,开口道:“那便去看一看吧。”
市舶使吓得连忙摆手道:“不可啊……”
忽鲁谟斯:“发生什么事了?”
“是啊大人,发生什么事了?”蕃长道,“难不成大人见这两家的老板是个女儿家,就瞧不起他们了?”
“哦,女孩子?”忽鲁谟斯十分惊奇,“在中原,我还从未见过有女孩子开店,她是什么人?”
蕃长:“不是什么人,不过是林老板的表妹罢了。”
“林老板……”忽鲁谟斯沉吟着捋了捋自己的胡子,忽地转向市舶使,问道,“那岂不是正好?我正要在那位林老板处买些茶叶,为什么不可?”
市舶使额头上的汗更密了:“没什么没什么。”他慌忙道,“在下只是觉得大人不能此刻就去,怎么着也应该同林老板谈完生意后,再去。”
忽鲁谟斯:“好,那就等谈完生意后再去。”
眼见这波平下,市舶使看向坐在他对面的蕃长。
这洋人倒是神定自若,恐怕私底下没少拿了白栖枝的好处,他想。
至于后面如何,他还是慢慢盘算吧。
第99章 玉人
林听澜那边倒是完事顺利。
几人本就是奔着他来的, 略略谈完生意,再喝口茶休息休息,这事儿也就成了。
接下来就全看白栖枝自己的命。
市舶使原本想把忽鲁谟斯往其他商户引, 最好让他一辈子都见不到白栖枝,可他领人进去哪家,哪家最显眼的位置摆的就是香玉坊、云青阁的东西,接连好几家都是。市舶使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了某种循环,他认了命, 也不得不感叹白栖枝实在是准备完全,只好随着忽鲁谟斯在蕃长的引领下踏入香玉坊。
这几个月来, 香玉坊早已和云青阁合并。
一楼卖的是胭脂水粉, 二楼原是给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们歇脚的落处,如今也都放上了云青阁内出产的瓷器,为的就是一家店铺将两家的东西都宣传上,让前来的客人一眼看到全。
不仅如此,坊内准备的瓜果糕点也早已换成波斯人虚幻吃的蜜饯果子,两三一小盘, 就摆在每个展柜旁边上, 不至于让人家逛得太无趣。
自打忽鲁谟斯踏入林家茶楼的那一刻起,消息便已递到香玉坊的每个角落。四下里,大家个个屏息凝视,心脏咚咚跳动,一起等待着时机的到来。
忽鲁谟斯甫一踏入香玉坊, 一股淡淡的脂粉香就充盈进了他的鼻腔。
他抬头一看,只见整个铺子灯火璀璨,里头的售货娘子各个如壁画上的仙子一般自门口起站成笔直两排,他左脚刚刚埋进, 里头就传来了齐声声的——
“客官,您吉祥。”
白栖枝就坐在二楼的茶室内,听到声音,她心里也是一紧,连带着握住茶杯的手都在隐隐发抖。
楼下又传来声音:“你们家小白老板呢?贵客前来,也不见她露面,实在太过无礼了些!还不快去把她给请出来。”
一个“请”字咬得分外得紧,紧到白栖枝只这一声便能分清敌友。
眼下正该是她登场的时候。
“实在是抱歉。”二楼阴影处蓦地传来一个温柔又灵动的女声,如同娇俏的黄鹂鸟在枝头鸣叫,旋即,一个清瘦玲珑的身影自阴影中缓缓而出道,“方才小女在二楼清点货物,不知贵客大驾光临,实在失礼。李店主。”
“东家。”
“想必贵客一路远道而来,想必已是口渴,看茶。”
“是。”
李素染略微一礼,拍手两声,立即便有侍女端着果盘茶点从两侧鱼贯而出,行至三人身侧,将托盘送上:“大人请。”
被唤了一声,忽鲁谟斯才渐渐找回自己的魂魄,恋恋不舍地垂下眼,将视线放到面前的茶盏上。
他该如何形容那位处于他们上方,凭栏而立的东方姑娘?那人仿佛一个玉面人偶,穿着流光似水的锦衣华服,翩翩然地的立在上头,垂着眼笑看向他们。她美丽、华贵、雍容,瓷净的脸上又带着点她那个年纪的、十四五岁少女的灵动俏皮,像是刚刚长熟的禁果,恨不得邀人轻轻咬上一口——汁水四溅。
忽鲁谟斯想得口干舌燥,当即拿起茶杯一饮。
清甜的果香混着茶香氤氲在口腔内,像极了少女脸上涂的桃色脂粉,娇俏却又不甜腻,叫人一尝万年。
“白小姐。”忽鲁谟斯蓦地抬眼,望着那立于栏杆后的华丽身影,“这茶里加了什么?怎么和其他的甜茶不一样?”
白栖枝淡淡一笑:“是桃汁,我命人在茶里添了桃汁,这样喝起来既不会太腻又很顺口,还望大人们喜欢。”
前几天她画图纸画得入魔,连早、午膻都忘了用,春花怜她伤身,便带来了甜桃果盘和茶水供她填填肚子。白栖枝当时也顾不得太多,抓起桃子就吃,拿起茶水就喝,却意外发现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还蛮好喝的,就让芍药姐琢磨琢磨如何将这两样东西混在一起制成甜茶,供众人饮用。
芍药倒也不负众望,两日后便将制品呈上,白栖枝一尝——成!就用这个东西来供那些洋商饮用吧。
这方有了这等独一无二的茶饮。
忽鲁谟斯自是喜欢的,可比起手中的茶水,他更喜欢想出这等好点子的人,他想把她带回西域,像一个东方的玉瓷人偶一样摆在家里,供他日日欣赏。
“白小姐。”他开口,真挚地邀请道,“可否请白小姐下楼,同我一起观赏您店里的商品?”
白栖枝有些犯难。
她虽在长平长大,见过不少的胡商、蕃商,但还是第一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着她。
阿兄说:从西域来的人都是野兽,他们野蛮、不讲礼数,对待姑娘们亦是如此。只要他们看上一个人,就会像野兽捕猎一样将那人置于自己的爪牙之下,一点道理也不讲,顷刻便将人吃干抹净。所以枝枝,日后你若看到有西域人对你示好的话,记得躲起来,不要被他们找到,知道了吗?
那时,白栖枝虽然不知道阿兄究竟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事的,但在小小的她眼里,西域人确实不好惹,他们茹毛饮血,能把还未烤熟的、血淋淋的炙肉塞进嘴巴里大快朵颐,实在是好可怕。
如今,她见忽鲁谟斯看她的眼神一如看着带血的炙肉一般,忍不住有些害怕。
或许,那人只是喜欢她这时的皮囊罢了。白栖枝想。
“抱歉。”她低首悠然浅笑道,“在下还有些事务尚未处理,倘若大人想要在店中物色商品,还请让我家掌柜胭脂娘子为大人一一详细讲解。春花、紫玉……”
“且慢!”一直在旁不做声的市舶使抬手制止住两人欲上前的脚步。
“大人,什么事?”
市舶使笑了一声道:“白老板,既然忽鲁谟斯大人有心来您这店里选购商品,作为东家,您不亲自下陪大人挑选讲解,是否太过失礼啊?”
他语气傲慢,一字一句说得都是礼数,偏巧自己却最是无礼,难以令人信服。
市舶使的声音在香玉坊内回荡,每个字都像裹着蜜糖的刀子,白栖枝站在二楼栏杆后,指尖微微发紧。
不仅是她,就连春花和紫玉也忍不住怒气横生。
但眼下不是发作的时候,贵客在此,哪里容得她们失礼?更何况人家是官,想弄她们这个小小的香玉坊也就是扫两个眼风的事,哪怕是为了东家、为了香玉坊,她们也不能如此鲁莽。
紫玉心里憋着气,脸上却不得不摆出一副甜笑。
春花见她快要气得脑袋冒烟,暗地里拍了拍她的手背,自己则上前一步,欠身一礼,朝着三人温声道:“大人教训的是。只是按照我们汉家的规矩,贵客临门需焚香净室,我家东家方才正在更衣准备,并非有意怠慢。”
市舶使冷笑一声:“更衣?我瞧白老板这身衣裳体面得很!”
春花不慌不忙,眉眼弯成恭敬的弧度:“大人有所不知,东家身上这件是家常穿的旧衣。听闻贵客将至,特意命人取了新制的织金罗衫,正要换上呢。“她转向忽鲁谟斯,用刚学会的波斯礼节行了一礼,“这位老爷想必知道,我们大昭的女儿见外客,总要打扮得体些才不失礼数。”
忽鲁谟斯眼中闪过一丝兴味,竟点了点头。
市舶使脸色一沉,正要再说什么,春花却已经拍手唤来两名侍女:“快去准备兰汤香炉,按最高规格接待贵客。“她转向三位客人,笑意盈盈,“按照我们淮安的风俗,贵人踏贱地需先净手焚香,祛除路上风尘。请三位大人稍坐片刻,尝尝我们特制的蜜饯果子。”
不等市舶使反应,四名侍女已经捧着鎏金盆、香巾、香炉鱼贯而入。那阵仗之讲究,连忽鲁谟斯都不由正了正身子。市舶使张了张嘴,终究没敢在外国商人面前打断这庄重的迎宾礼仪。
趁着这空档,春花递给白栖枝一个眼神,后者立刻心领神会,转身进了内室。
不多时,二楼传来搬动物品的声响,还有侍女们轻声的交谈。
楼下,忽鲁谟斯正饶有兴致地尝试着侍女奉上的蜜饯。那果子晶莹剔透,裹着一层糖霜,入口即化,甜而不腻,忍不住问道:“这又是什么?”
“这是我们东家特意为波斯贵客准备的玫瑰露浸渍的蜜饯。“春花适时介绍,“是我们东家专门令全淮安最有名的蜜饯铺子花上七七四十九天才酿制而成,大人喜欢就好。”
明明是瞎话,她却说得脸不红气不喘,一副温润乖顺的模样,叫人挑不出毛病。
市舶使自然看出她的把戏,但却也不好说些什么,只得将下人递上来的蜜饯扔进嘴里,冷哼一声道:“你们东家花样倒不少。”
春花假装没听见,亲自为忽鲁谟斯斟上一杯桃汁甜茶:“这位大人,您远道而来,想必对我们的胭脂水粉和瓷器都很感兴趣。不如让奴婢先为您简单介绍几样特色货物?”
忽鲁谟斯点头应允。
春花便引着他来到中央展台,指着几样精致物件娓娓道来。
这些物件儿都是白栖枝亲自设计的,春花常年跟在她身旁,在她绘制草稿的时候也给了不少建议。倘若说整个香玉坊上下对这些瓷器胭脂最为熟悉的人,除却白栖枝便只有她春花一人。
几人踱步走着,每经过一件展品,春花都能将其中巧思缓缓道与众人听。她说得生动有趣,忽鲁谟斯听得入神,竟把一旁的市舶使和蕃长都晾在一边冷落了。
市舶使自然不想让忽鲁谟斯在此处耽搁太久,他怕忽鲁谟斯真的看上了这儿的瓷器胭脂——还有人。倘若真是如此,那他的脑袋也是不用在项上待着了,大人会第一时间派出杀手,叫他像白纪风那样满门惨死。
想起白家惨案,市舶使蓦地打了个哆嗦。他几次想要打断几人的对话,可一旁的蕃长却像是故意与他作对一般,每当他想开口就拽他去另一边观赏物品,搞得他很是恼火。
明明自己的官职比他大,却因他和忽鲁谟斯是老乡,使得自己一个市舶使竟在小小蕃长手里吃了亏。
而一旁的忽鲁谟斯还在听春花的讲解,跟完全看不到他这个人一样,丝毫不管他的处境。
市舶使腹内憋着暗火,恨不得将这火全烧到白栖枝身上去。
正当他忍无可忍要打断忽鲁谟斯和春花的交谈,想要将他从香玉坊中请出去时,二楼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环佩叮咚声。
众人抬头望去,只见八名侍女手持宫灯分列两侧,白栖枝身着织金缕罗裙,发间一支累丝嵌宝步摇,在灯火映照下宛如神女临凡,款款而下。
“——让贵客久等了。”
第100章 存心
白栖枝自知商户将客人往外推是大忌, 可是,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淮安并非只有她这一家做这些小玩意儿,也并非只有她这一家做的精巧, 她何故能让忽鲁谟斯一眼就认定这里,与她签下订货单子。
倘若他出去,去别的铺子里头看看,那他还会喜欢这香玉坊中的一切吗?
他还会如此爽利地与她签下单子吗?
白栖枝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她明白这些人能到这里, 多半是因为林听澜的缘故,她自然也不想让忽鲁谟斯真的去别家商铺。
她恨不得忽鲁谟斯扔死这里才好。
白栖枝从不掩饰她的燃烧着欲望, 熊熊烈火落在忽鲁谟斯眼中, 反倒烧成了天边璀璨云霞。
“难道说,白老板希望我去别的商家订货吗?”他问道。
“自然不。”面对这个几乎与林听澜差不多大的西洋商人,白栖枝嫣然一笑,用近日来学得洋文回答道,“我只是觉得大人您这决定下得太过果断,果断到甚至有些令我觉得有些草率。虽然很冒昧, 但是大人可否能容我问一句:大人究竟看上了香玉坊的什么, 才会如此果断?”
她这一口洋文说得极为流利地道,清脆的语句从她那樱桃般的小嘴里蹦出来,宛若大珠小珠碎玉盘。
这让忽鲁谟斯很是惊喜。
早些年他随父入中原多次,后来父亲为了锻炼他便让他独自一人带上伙计进入中原购买瓷器茶叶,这十多年来, 他还从未见过有几个中原老板会说他的家乡话,如今他听白栖枝如此言语,难免觉得分外亲切,亦可见此人为了这次洽谈, 准备有多充足。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忽鲁谟斯开口,讲起了自己的家乡话:“没想到白老板还会说我们国家的语言,实在是令人佩服。”
白栖枝温顺地垂下眼帘:“不敢,只是略懂皮毛。”她抬眸,看着忽鲁谟斯,眼尾眉梢都是浅淡的笑意,“看在大人家乡话的面子上,您可否为我解惑?”
忽鲁谟斯并不答她这点,他倾身上前半分,定定地看着白栖枝的眼。
四目相对间,白栖枝内心反倒镇定了几分,她看出来这人对她没恶意,基本不会出现之前她谈生意谈着谈着对面的手就会揽到她腰间的情况。
白栖枝自诩长得并不算好看,若是非要论上一二的话,那就是她在那些人眼里足够年轻——年轻到刚好能够被困在宅子里做姨娘。
好在她如今在忽鲁谟斯眼中看不到那些如饥似渴的眼神。
这位从西方远道而来的客人似乎并不像阿兄说得那么野蛮,至少现在如此。
面对他的注视,白栖枝并不畏惧,依旧坐在木案一侧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没有半点惊慌。
“白小姐。”忽鲁谟斯开口道,“我想将您带回我的故乡,那边盛产一种名叫水仙的花卉,它是用来供奉江河女神阿邦的花,我觉得它像极了您这双水雾迷蒙的眼眸。我想将您带回去,想让您亲眼看一看那种花,您可愿随我回到故土?”
他这样一说,倒叫白栖枝失神了刹那,随即,她回过神来,看着忽鲁谟斯那双如茶水般绿得发棕的双眼,缓缓道:“大人的美意,栖枝心领了。只是,就像水仙花的根须离不开故土的水脉。”她不着痕迹地后仰半分,发间银簪垂下的珍珠流苏恰到好处隔开两人距离,“我们东方的草木也最是恋旧,哪怕移植到玉盆金盏里,终究会朝着故土的方向生长。更何况,栖枝自幼时便与一位青梅竹马的兄长早有婚约——我们大昭的儿女最讲信义,从小我的父母兄长就教诲我这一点——倘若栖枝真随您而去,岂不是就成了背信弃义之人?这让栖枝日后又如何面对父母兄长的教诲呢?”
说完,白栖枝将一旁早已备好的贽礼轻推入忽鲁谟斯的眼帘,温声道:“不过,我们淮安人最信‘一期一会’的缘分,今日得遇大人这样的知音,这青白瓷粉盒权当是谢您赏识香玉坊的彩,还望大人笑纳。”她说话时袖口滑落半寸,露出手腕上一串紫红色的朱砂手串,衬得她玉腕越发纤细白腻,越发像是东方的白玉偶。
忽鲁谟斯目光在那抹红色上停留片刻,良久,他抚掌大笑:“白老板这般妙人,倒让我想起故乡一句谚语——拒绝玫瑰的园丁,往往种着更珍贵的花。既然白小姐留恋故土,那我也不好强求。只是方才,我听闻白老板的名字叫做‘栖枝’,对吗?”
白栖枝垂首应道:“是的,大人。”
“栖枝……真是好名字啊。”忽鲁谟斯说,“我在来的路上,与一伙儿来自其他国度的商队攀谈过,正好听到过有关白老板名字的一些传说。”
白栖枝:“哦?”
忽鲁谟斯道:“在他们那边的传说中,也有着一个名为‘栖枝’的存在,但它不是人,而是一只巨鸟,别称席兹。传说,它上帝创造出来保护其它鸟类的神鸟,与陆地巨兽贝希摩斯和海洋巨兽利维坦齐名,分别代表陆、海、空三界的巨兽。据记载,栖枝的身体巨大,其翅膀展开可以遮蔽太阳。在世界末日到来时,栖枝、贝希摩斯和利维坦将被献为圣洁者的食物。[1]虽然,它在教会中是关于世界末日的重要象征,但我确认为,它无所畏惧,能够战胜一切困难,是当之无愧的是天空的守护者。而您,白老板,您敢于摆脱束缚,带领这香玉坊一众女子出来经商,在我眼中,您亦是这整个香玉坊的守护者,我相信您日后也会像传说中的那只巨鸟一样,不畏惧狂风与巨浪,成为一个厉害的人物。”
他说这番话时眼眸深邃,像是一个漩涡一样诱人深陷其中,片片表情最为真挚诚恳,白栖枝看了许久,方微微一笑道:“那栖枝就先谢过大人的祝福了。倘若大人当真没有什么异议,那我们便签字画押吧,大约三日后,我家户籍就会将货物装上大人的船只,请大人放心。”
她说话时,头上的珍珠流苏都跟着在灯火下隐隐颤动,忽鲁谟斯只听她忽然用中原话,薄唇轻喃道:
“那栖枝便祝大人此行,风调雨顺、一路平安,前程似锦、万事胜意。”
市舶使被放出来的时候,事情都已经定下了。
他气得七窍生烟,恨不能一把火把所有人都烧死在里面——他不好,谁都别想好。
“哎,老兄。”一旁的蕃长心平气和地拍了拍他的肩,“在这儿好吃好喝的,为何要哭丧着一张脸?”
市舶使没兴致搭理他,干脆一耸肩。
蕃长被抖落了手却并不气恼,他笑眯眯地又将胳膊搭回市舶使的肩膀,紧紧勾着他的脖子,在他耳畔低声道:“老兄,也别太让兄弟难做,这事儿林老板早就在我这儿打点过,你说,我收了人家的银子却不给人家干活儿,按你们中原的话来说,是不是太失礼了?”
市舶使急了:“那你也不能让白栖枝出这个风头啊!你知道她是谁的子嗣么!就敢,”
蕃长打断了他的话,说:“她是谁的孩子不重要,我问你,这订单是算在林家头上还是算在她白栖枝头上?”
市舶使张着的嘴抖了几下,没声了。
“哎,这就对嘛。”蕃长依旧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声音却出奇的冷静,“要知道,不管她是谁,这一单都是算在林家头上,钱入得也是林家的府库,无论她再怎么折腾,这功绩都落不到她头上——不仅落不到她头上,甚至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您又怕什么呢?更何况现如今林家并没有想暴露她身份的打算,只对外宣称她是林听澜的远方表妹,只要林家不说,谁又知道她是长平的那位白栖枝呢?”
市舶使静静地看着身旁这个狡猾的西洋商人,眼中却没有了方才的敌意。
蕃长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拍了拍市舶使的肩:“所以说啊,老兄,这单子虽然明面上是她谈成的,但归根结底还是林家谈成,两者本质上并无区别,上头更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儿就追究到你身上,你又何必与自己过不去?不如咱们这次就顺水推舟卖林老板一个小小的人情,没准儿等日后,咱兄弟俩还能从他手里得点好处,多些买酒钱。你看如何?”
也是。市舶使暗暗地想,他太执着于白栖枝的身份,却忘了这笔生意真正的赢家始终是林家,订单上头落得也是林听澜的名字,又有谁会在意这笔单子究竟是谁谈成的呢?
况且那白栖枝只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上头弄死她简直轻而易举,之所以留她到现在,没准儿是那位大人的意思,他又为何要当那个莽撞的破局人惹大人不快?
这事就这样吧。只要风雨不浇到他头上,让他做什么都成啊!
“原来如此……”看着蕃长那双浅棕色的眼睛,市舶使干涩地开口,声音像是被砂纸磨过,“是我糊涂了。”
蕃长笑呵呵地松开钳制,替他抚平官服褶皱:“老兄明白就好。走,我那儿有新到的波斯葡萄酒,咱们……。”
话音未落,楼梯处突然传来动静。
白栖枝和忽鲁谟斯缓缓走下。
两人看起来心情不错,她身后,忽鲁谟斯正用母语说着什么,惹得她眼唇轻笑,也用西洋话同他攀谈。
两人暂且作别,白栖枝想要送一送他。
“白老板留步。”忽鲁谟斯将手抚上心口,诚恳道,“虽然很可惜无法让您亲自去我的故乡见一见水仙,但没关系,等到我下次再来中原,定会亲手带一株水仙来见您,连同那本传说一起,期待我们下次见面。”
白栖枝闻言盈盈下拜。
两人又说了些市舶使听不懂的西洋话,忽鲁谟斯才踏出香玉坊这个是非之地。
市舶使与蕃长赶紧跟随上前。
在临走前,市舶使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白栖枝一眼:
少女未成熟的身躯如同水磨过的豆腐,只需要人一指头就能被戳得稀碎软烂。
市舶使想:这样柔弱无骨的人,就算活在世上也承不住什么风浪。
——他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作者有话说:【1】栖枝,别称席兹,是犹太教中的一只巨鸟,据说是上帝创造出来保护其它鸟类的神鸟,出自《圣歌书》。
本来想100章正好断章进下一卷的,没想到最终还是写超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