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意棠没发现自家男人和侄子间的弯弯绕绕,因为她问心无愧。
更因为她从没去联想过,陆建华会不会才是她娃娃亲的对象?
因为从头到尾,沈意棠的目光都落在陆毓华身上。
哪怕因为男人态度不对,开玩笑地说男人不是她的娃娃亲对象时,也从没去想过别人。
但是吹风机在这个年代,实在太贵重了。
沈意棠也不能白要,于是她找出钱和票,塞了两三百给陆建华:“小婶也不知道这些钱够不够?但劳你费心了,你得把钱收着。”
陆建华说啥也不要。
陆毓华却命令侄子收下:“这是你小婶的心意,如果你不收钱,你小婶也不会收你的吹风机。”
沈意棠狂点头:“你小叔说的对。”
尽管结婚时,陆建华就送了一台价格昂贵的半导体收音机。
但那是他们新婚时送的祝贺礼物,而且当时陆家人全都送了各种贺礼,沈意棠不收才有问题。
但是这次他们都结婚大半个月了,陆建华再送这么贵重的东西,沈意棠是真不能白收。
人和人之间的分寸,还是要有的。
她这个当小婶的,也不能白占侄子的便宜啊。
但是吹风机对沈意棠又实在太重要了,谁能想到,在现代社会家家户户必备的吹风机。
到了六七十年代,只能想办法去国际友人服务部才能买到一台。
当陆建华揣着钱票,从小叔家离开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有点茫然。
他分明是来送礼物的,咋最后还拿了钱走?
沈意棠站在门口,看着陆建华的身影消失在了院子外面,这才回头。却猛不丁儿撞进了男人怀里,她吓了一跳。
陆毓华却攥住了她的胳膊:“小心点,咋一直看的回不过神?”
陆毓华语气低沉淡漠,沈意棠疑惑仰头,这男人有点不对劲儿。
陆毓华扭头,看着灶台上装好的菜:“饿了没?”
他端着菜朝客厅走去的时候,还拿了一个装菜的碗,递给了沈国庆:“去,给隔壁送去。”
沈国庆去给张爱花家送跳水兔的时候,沈意棠忍不住看向门口,好像还在望陆建华离开的地方。
陆毓华皱眉:“吃饭。”
他系着围裙在桌边摆放碗筷,冷峻清冷的五官被灯光照着,眉眼冷冽,薄唇紧抿。
“以后你攒点外汇券,咱们今天只给了钱,我心里总不得劲儿。”沈意棠一边朝桌边走去,一边说:“我看你侄子那样,好像是咱们钱给少了,在生气。”
陆毓华摆放碗筷的动作一顿,垂眸看着妻子:“你刚才在想这?”
“是啊。”沈意棠从他手里接过碗:“咱们虽然是亲戚,但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这个年代的人,其实日子过的都很艰苦朴素。
就老爷子那样的人,住着国家分配的房子,用着组织上安排照顾他的保姆,他都时常觉得自己占了国家的便宜。
很多时候饭菜都吃得节省,也就沈意棠在家的时候,老爷子才会经常吃点好的,想给沈意棠补补身子。
沈意棠这么一想,顿觉自己日子过得太奢侈。
“咱们家是不是不够艰苦朴素啊?”沈意棠下意识问道。
他们家几乎是天天都吃肉,别人家里十天半月才舍得吃一回。
陆毓华夹了一筷子兔肉在她碗里:“咱们家就仨人,津贴花光都没关系。”
别人家是上有老下有小,光是孩子就好几个。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光是把孩子喂饱都不容易,能不吃得节省点吗?
他们家就三个人,哪怕顿顿吃肉。
按照猪肉一块多一斤的价格,陆毓华的津贴哪怕天天吃肉,也是花不光的。
更何况男人攒钱,不就是给媳妇儿花,让媳妇儿过好日子的吗。
听到陆毓华这话,沈意棠心里甜滋滋的。
这男人总是明目张胆的偏爱她,沈意棠弯眼笑起来。
她现在对这个男人、和她们的小家庭,充满了认同和归属感!
“这样,等我以后当老师,发了工资,我也给你送礼物。”沈意棠感受到了爱意,就想回报。
“手表、白衬衣、皮鞋……你想要什么?”沈意棠笑着问,粉白的脸颊上全是灿烂明媚的笑意,仰头看陆毓华的时候,眼波流转。
陆毓华垂眸瞧着,忽然掐着她的腰把人举高抱了起来。
沈意棠被迫对上男人那张清冽严肃的脸,她紧张的朝门口看去:“别,国庆马上回来了。”
陆毓华:“在你心里,我也很重要?”
沈意棠愣住。
陆毓华又将她抱高了一点:“不知道怎么回答,也没关系,时间还很多。”
沈意棠:“…………”
其实这问题不难回答,将心比心,陆毓华对她很好,她自然也会对这男人好。
平时哄人的漂亮话,沈意棠可是张口就来。
只是现在被陆毓华这么禁锢着,这么逼迫着,男人的意思这么明显,沈意棠担心自己真说漂亮话来哄他,等会儿他乱来咋办?
而且去隔壁送菜的国庆要是就这么闯进来,那也太尴尬了。
孩子逐渐大了,他们也要注意分寸。
沈意棠垂着浓密卷翘的睫毛,小声说:“你当然重要了,你是我丈夫,在我心里你是排第一的。”
他的妻子长得漂亮乖巧,此刻脸颊绯红,垂眼哄人的模样更是小意温柔,让人舍不得放开她。
陆毓华很想把妻子欺负哭,可是妻子还饿着。
陆毓华深邃漆黑的视线,在妻子脸上转了转,很快就将妻子抱到了凳子上坐着:“吃饭吧。”
沈意棠脸颊滚烫,好在这时候去隔壁送菜的沈国庆也回来了。
他手里还端着一碗咸鱼和张爱花做的醋溜白菜。
张爱花手艺好,咸鱼鲜香可口,特别下饭。
那醋溜白菜也好吃,点的醋恰到好处,还带着一丝丝辣意,特别符合沈意棠的胃口。
她也是真的饿了,拿起筷子就开始吃饭。
她们一家三口,吃啥都特别香,更别说今晚陆毓华按照沈意棠指挥做出来的跳水兔,味道也是真不错。
虽然没有火锅底料调味,但是大料放的足,料炒的也香,竟然和她在现代吃过的跳水兔差不多。
可惜没有仔姜和青椒,这两样东西对沈意棠而言,那可是家常必备的调味料。
好在生姜哪个地方都有,等来年来了春,她让陆毓华把院子里的地翻一翻,自己种点生姜和青椒在院子里也成。
这是她们结婚后,在家里吃的第一顿饭,比起食堂的口味来,多了家常滋味儿。
刚出锅的热饭菜,似乎也比从食堂打来回来的更温馨。
另一边,陆建华拿着钱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时,脑子里全是沈意棠和小叔恩恩爱爱的画面。
本来小叔留了他在家吃饭,可是陆建华怕看到这样幸福美满的画面。
怕自己心里受到的刺激更大,于是谢过了小叔留饭的好意。谎称还有事儿,赶紧走开了。
现在回到宿舍,陆建华又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像是缺失了一角,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陆建华正忧郁难受的时候,冯德坤和几个战友从外面走进来:“建华,今儿我过生日,我请你们去我家吃饭。”
陆建华还没说话,那几个战友就冲上前,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走吧,冯德坤这么抠搜,难得请咱们吃饭,咱们吃穷他。”
冯德坤也笑起来:“就怕你们吃不穷我。”
冯德坤虽然没结婚,可是他把年轻时就守寡的老娘,接到了部队来随军。
平时有任务或者要值班的时候,冯德坤就会住宿舍,很少回家。
因为他一回家,他老娘就要唠叨他快三十岁了,还没娶媳妇儿的事儿。
今天他过生日,老娘在家整治了一大桌好菜好饭,也能让他和战友们好好庆祝,拉近拉近关系。
否则冯德坤宁愿住宿舍,也不愿意回家听老娘的唠叨。
“哟,这么多肉菜!冯德坤你今天真是大出血了啊。”战友到了地方,一看八仙桌上放着的全是肉菜,而且个个色香味俱全,就笑起来:“今晚咱们有口福了。”
陆建华也在旁边笑。
战友结婚他总不能垮着一张脸,而且和战友在一起,的确能放松,也能阻止他胡思乱想。
几人正热热闹闹地说着话,就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端着一碗菜从厨房里走出来。
大伙一看,都愣住了。
冯德坤和陆建华也都愣住了,因为端着菜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人是沈凤琴。
“哟,这是啥情况啊?”大伙都知道沈凤琴喜欢陆建华,平时没少追着陆建华跑。
但是现在沈凤琴出现在冯德坤家里,大家都有点好奇。
“赶巧今天凤琴来给我送药,我看天晚了,就留她下来吃饭。”冯德坤的老娘笑着开口。
前几天冯德坤老娘去外面赶集的时候,差点踩到路上的碎冰摔倒。
是沈凤琴及时扶住了她,还把崴了脚的冯大娘扶回了家属院,所以和冯大娘关系也处的很好。
冯德坤看沈凤琴来给自己庆生,也特别高兴。
倒是陆建华全程板着脸,和沈凤琴拉远了关系。
冯德坤一看就更高兴了,陆建华不喜欢沈凤琴,正巧给了他追求沈凤琴的机会。
但是沈凤琴今晚也很有分寸,看陆建华不搭理自己,也没上赶着。
而是和冯大娘一起,躲在厨房里吃饭,只有偶尔菜不够,需要加菜的时候,她才会做了菜端上去。
“凤琴,今天真是麻烦你了。”冯大娘笑容慈祥地握着沈凤琴的手:“要不是你帮忙,大娘都没法做这么丰盛的菜。”
沈凤琴做菜手艺那是真不错,就是普普通通的豆芽菜,都被她炒出美味来。
因为肉不多,她就每样菜都放了些肉,这样素菜也能做出肉味来。
而且饭菜摆盘也很精致,冯大娘是打心底喜欢沈凤琴这个勤快漂亮的年轻姑娘。
也特别想把沈凤琴介绍给儿子冯德坤,但是沈凤琴面对冯大娘的喜欢,笑容虽然很亲切,可是笑意却不达眼底。
这天晚上,沈意棠又做梦自己在听有声书。
刻板、毫无情绪的ai,此时正在朗读着一些情节:陆建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参加了战友冯德坤的生日宴,怎么就醉酒乱性,最后和死去娃娃亲的堂姐发生了关系……
沈意棠瞬间从梦中惊醒,下意识伸手去摸身边的男人。
她的手刚摸到男人那边,整个人就被男人抱在了怀里。她趴在男人滚烫的胸膛里,睁大眼睛去看男人的脸。
昏暗的夜色中,沈意棠看见了陆毓华的脸,再伸手去摸了摸他的眉眼和高挺的鼻梁。
手却被陆毓华捉住,男人睁开眼睛:“做噩梦了?”
他说话时,又把沈意棠往怀里搂了搂。
还伸出另一只手,去轻轻拍着沈意棠的后背。
见妻子心神不安的靠在自己怀里,陆毓华又问:“被噩梦吓到了?”
陆毓华把妻子白嫩纤细的小手,放在了胸膛上暖着。
当沈意棠的手掌贴在男人炽热结实的胸膛上时,这才真切的反应过来,刚才那些都是梦。
沈意棠瞬间松了口气,但是想起刚才的梦境,她心里还是很慌乱:“我刚才做梦,梦到冯德坤今天过生日……你……你们去喝酒,然后遇到了沈凤琴,那酒可能有问题……”
这些事情说出来后,沈意棠这才感觉心里的慌乱少了一点。
陆毓华却觉得不对劲儿,虽然大家都在同一个军营里当兵。
但真要说起来,冯德坤和侄子陆建华才是住一个宿舍的战友!
而且,他记得沈意棠从没接触过冯德坤,咋知道冯德坤今天过生日?
沈意棠说话时,声音里还带着后怕和颤音。倒不像是在做梦,更像是在说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
陆毓华的直觉告诉他,得正视这件事:“我让国庆过来陪着你,我去冯德坤家里看看……”
陆毓华的直觉向来很准,这是他多年当兵练出来的敏锐。
也在他出任务的时候,帮他规避了很多危险。
而且部队给冯德坤分配的房子,也在这个家属院里。
只不过离他们比较远,走过去要十多分钟。
沈意棠也被刚才的噩梦,搅乱了心神。
所以没拦着陆毓华,而是把放在枕边的手电筒拿给了男人:“路上小心一点。”
“嗯。”陆毓华应声大步朝外面走的时候,沈国庆已经被叫醒,抱着枕头过来陪姐姐了。
部队到了晚上会熄灯断电,除了一些必要的设施和大路上的路灯外,家属院里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
陆毓华拿着手电筒大步朝冯德坤家里走去的时候,还遇到巡逻的士兵。
对方看到是陆团,立马站住对他敬礼:“陆团,这么晚了,是有啥紧急事务吗?”
“我忽然想起来有东西落在冯德坤家里了,我过去找找。”陆毓华找了个借口。
他打着手电筒赶过去的时候,沈凤琴此时正意乱情迷地搂着一个男人。
黑暗中,她看不清对方的模样。
可是沈凤琴知道,这就是她心心念念都想得到的男人。
因为今晚陆建华喝醉了酒,走不动道,被冯德坤扶去了隔壁房间休息。
而冯大娘半夜忽然肚子痛,被冯德坤紧急送去了军区医院。
现在冯德坤家里,只有沈凤琴一人,她想做什么都行……
与此同时,正往冯德坤家里赶的陆毓华,看到一个人影踉跄着从前方走了过来。
当手电筒的光,扫在对方脸上时,他也看清楚了那人的脸。
陆毓华心里一松,闻见对方身上的酒味,他沉声问道:“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今天冯德坤过生日,不小心喝多了。”陆建华被小叔盯着,立马站直了身影。
也没敢说自己心里难受,想借酒消愁。所以今晚喝醉了!
但是他一开始喝醉了,后面也逐渐清醒过来。
就打算回部队宿舍继续睡,毕竟沈凤琴还在冯德坤家里,小叔从前就提醒过他,要提防沈凤琴。
……
作者有话说:
国际服务部和国内生产吹风机、头盔烘发帽的背景,都是查的资料。国外很早就有吹风机,这里穿插进剧情里,是因为设计剧情需要。所以请勿考据哦~
第44章 化验 六千字更新
陆建华也觉得沈凤琴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所以当酒喝完, 沈凤琴重新拿了一瓶酒过来给他们倒上时。
陆建华也留了个心眼儿,没喝沈凤琴倒的那杯酒,而是找机会倒掉了。
现在看小叔深夜拿着手电筒照过来, 陆建华赶紧问:“小叔,是不是今晚这顿酒,有啥问题?”
陆毓华扫了侄子一眼, 他总不能说是妻子沈意棠做了个噩梦。说那杯酒有问题, 很可能导致侄子酒后乱性, 所以他过来看看。
现在到处都在破四旧, 更是严厉打击封建迷信, 他不能这样说。
“现在男女关系抓的严, 听说晚上你们喝酒有女同志, 所以我过来看看。”陆毓华说完, 又问:“和你一起喝酒的其他人呢?”
“他们喝的比较少,散场后都回宿舍了。”陆建华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心虚。
他今晚看到沈意棠和小叔恩恩爱爱的过日子, 他心里难受,所以想借酒消愁。
好在他这人酒品好,喝醉了酒也不会乱了心神。
就是一开始喝吐了, 在冯德坤床上休息了一会儿。
等冯大娘肚子痛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病的时候, 陆建华知道自己不能单独和沈凤琴待在一起, 所以就起身离开了。
也不知道这会儿冯德坤回来没?
陆建华刚这样想, 就见小叔拿着手电筒指向冯德坤家里的方向:“先过去看看。”
部队家属院一般也不让进外人的,沈凤琴是因为和冯大娘还有冯德坤的关系好,所以名义上是以朋友的身份,来家属院做客的。
但是既然沈意棠都梦到了那些不好的事情,不管是老天爷给的警醒, 还是第六感,他都得过去看看情况。
虽然国家打击封建迷信,可是华国人骨子里还是很相信玄学和解梦这些说法的。
等两人赶到冯德坤家里的时候,却见冯德坤家里亮着光,而且大门似乎是半掩着的。
陆建华见状加快了脚步,但是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怕只有沈凤琴一个人在这屋里,大晚上的,他和小叔两个大男人,肯定是要避嫌的。
陆毓华听力灵敏,隐约听到屋里有女人在哭。
他正打算上前查看情况的时候,原本半掩着的大门却从里面被人打开了。
开门的人是冯大娘,她手里拿着一个手电筒。
当手电筒的光从门口照过来时,冯大娘也看清楚了站在门口的陆毓华叔侄两人。
她神色还有些不自然的移开手电筒,语气忐忑:“陆……陆团……你和建华咋来了?”
陆建华也很好奇:“大娘,你身体没事儿了吧?”
不是肚子痛的厉害,去医院打点滴治病了吗?咋冯大娘又跑回来了?
而且冯德坤和沈凤琴两人神情慌乱的站在屋里,沈凤琴头发都乱了,此时正在手忙脚乱的整理衣服头发。
冯德坤虽然穿好了衣服,可情急之下,他衣服纽扣却扣错了。
冯大娘担心屋内的情况被人发现,下意识掩上门。
又侧过身挡在门口,不想让陆毓华叔侄看清楚屋内的情况。
可是冯大娘个子矮,面对一米八左右的叔侄两人,哪能挡得住他们的视线呢?
更别说陆毓华手里还拿着手电筒,那光线往屋里一扫,啥情况都看的一清二楚。
下一秒,沈凤琴已经红着眼眶从堂屋里冲了出来。
她眼神委屈的落在陆建华身上,有些生气的质问:“你不是在隔壁睡觉?你咋走了?”
她原本以为,睡在隔壁的男人是陆建华。
因为冯德坤半夜送他老娘去医院治病了,所以她才会半夜去爬床的……
可是谁能想到,床上的男人竟然是不知道啥时候回来的冯德坤?
而且她和冯德坤正在办事儿的时候,冯大娘竟然也跑回来了。
一开始沈凤琴心里还挺窃喜,被冯大娘撞见也挺好的。
这样一来,陆建华就必须娶她,否则就要背上搞破鞋和作风不正的坏名声,还要脱下身上的军装回老家。
可是谁能想到,当冯大娘拿着手电筒扫亮床上的的一瞬间。
她看清楚了被自己紧紧抱着的男人,不是英俊且家世好的陆建华,反而变成了长相平平、还出身农村的冯德坤。
沈凤琴当时脑子都炸了。
现在看到去而复返的陆建华,她心里真是又气又急,又恨陆建华不上当。
陆建华皱眉往后退,直到和沈凤琴拉远了距离,这才抬头看着冯德坤,问:“这到底是咋回事啊?”
他不想和沈凤琴多说,而且这是冯德坤家里,有事儿也应该问冯德坤这个主人。
面对陆建华的质问,冯德坤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没啥事儿,就是我妈肚子忽然不痛了,我们就回来休息了。”
“是啊,我肚子都被医院治好了,哪能继续占用国家资源呢。”冯大娘也在旁边帮腔:“这不是半夜回来,吓到了凤琴这丫头。她以为家里进小偷了,所以给吓哭了……”
冯大娘说话的时候,还用胳膊肘去碰沈凤琴:“凤琴,你说是吧?”
沈凤琴能咋说?
她上辈子嫁过人生过孩子,其实根本没把那事儿看的太重要。
但她知道这是七十年代初,男女关系抓的紧。
她虽然不看重,但事情当众闹出来的话,乱搞男女关系的帽子也会扣在她头上。
到时候她不仅名声不好,学校也不会要她这种作风不好的人。
沈凤琴原以为自己能像上辈子看过的狗血短剧那样,给陆建华下药,让陆建华必须对她负责。
可谁能想到,现实比短剧更狗血。
她算计的好好的,可是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算计陆建华不成,反而把自己给算计了进去。
更别说今晚和陆建华一起来的人,还有个团长。
沈凤琴下意识看向站在门口的陆团,但这会儿深更半夜的,家属区还熄灯停电了。
一片漆黑中,沈凤琴根本看不清楚陆团的样子。
只知道那是个高大威猛,很有压迫感和震慑力的男人。
沈凤琴有些心虚的低下头,脸色苍白的说:“是……是啊,我以为家里进了小偷,所以被吓到了。”
说到这里,沈凤琴还神情幽怨地看了陆建华一眼:“你咋就走了呢?”
要是不走,今晚就是她和陆建华的洞房花烛夜了。
陆建华被沈凤琴看得鬼火冒:“沈凤琴同志,你注意点分寸。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走不走也和你没任何关系。”
“请你自重!”陆建华语气冷硬:“女人也是会犯流氓罪的。”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也太过嘲讽,让沈凤琴瞬间臊的脸色通红。
冯德坤看沈凤琴上赶着去巴结陆建华,心里特别不舒服。
他大步上前,拽着沈凤琴的胳膊往后拖:“你干啥?”
晚上他睡的好好的,沈凤琴偏要来爬他的床。
现在还当着他的面,对陆建华死缠烂打,咋这么不要脸呢?
“沈凤琴,你给我注意点,别让我把话说得太难听。”冯德坤眼神警告地盯着沈凤琴。
沈凤琴心里不甘心,但也怕冯德坤说出刚才的事情,她只能忍气吞声地站在原地。
她正在想办法,怎么和冯德坤彻底撇清关系。
冯大娘忽然笑着说:“今儿让你们看笑话了,其实凤琴是我未来儿媳妇儿,她和我儿子闹了矛盾,我们刚才正在哄她呢。”
沈凤琴浑身一颤,不敢置信地看着冯大娘。
却见冯大娘拿着手电筒站在旁边,皮笑肉不笑的盯着她,眼神冷的像刀子一样的说:“过几天凤琴和我儿子结婚,我请你们喝喜酒啊。”
“我啥时候说要嫁给冯德坤了?”沈凤琴忍不住反驳。
“哦,你不嫁给我儿子?”冯大娘声音里也带着刀子:“那你可要想好了……”
她凑到沈凤琴面前,用只有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你要不嫁,我就去基地政委那里告你勾引我儿子。告你是个腐化分子,想引诱我儿子犯错误。我还要去你学校拉横幅,说你搞破鞋,让革委会来抓你……”
沈凤琴被吓到了。
其实她以前是不怕革委会的,因为她家都是农村人,而且亲爷爷那边还是三代贫农。
革委会咋抓也抓不到她这样的人身上,可是搞破鞋却不一样了。
这个年代闹出来,是真的会被抓,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下放……
铺天盖地的后悔笼罩着沈凤琴,她悔的肠子都青了。
早知道就不学短剧套路,否则她咋会把自己也给算计进去。
都到了这时候,沈凤琴还下意识地看向陆建华,期望陆建华能帮她说说话。
可是陆建华连眼神都没落在她身上,而是问冯德坤:“你今晚有没有发觉啥不对劲的地方?”
沈凤琴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
冯德坤摇头:“没啊,一切正常。”
就在这时,部队的警戒号忽然吹响了。
冯德坤和陆建华脸色一变,这是发现敌特了?
下一秒,他们已经齐齐朝门口冲出去,跟着陆毓华一起去部队集合了。
此时正等在家属院的沈意棠,也听到了部队的紧急集合号。
她的心也瞬间提了起来,沈国庆看姐姐紧张,挪过来紧紧握住姐姐的手。
小少年脸上全是安抚的神色:“姐姐别怕,姐夫肯定没事儿的。”
沈意棠揉了揉弟弟的头,没说话,却一直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大概过了半小时后,陆毓华终于回来了。
这会儿正好是半夜一点左右,外面还下着雪,沈意棠赶紧冲出去:“没事儿吧?”
陆毓华见她着急,伸手稳稳扶住沈意棠。
见她穿着单薄的睡衣和拖鞋,下意识把人裹进了自己的军大衣里面。
直到沈意棠感受到男人那熟悉而滚烫的体温时,一直提着的心这才放松下来。
“没事儿。”陆毓华揽着沈意棠往屋里走的时候,还没忘把小舅子也拉进了屋:“附近山上的石洞子里,有几个小孩儿偷了鸡在烤着吃。”
所以触发部队的警报信号,那几个小孩儿现在已经被抓起来教育了,等天亮就放回去。
但是部队的警戒却没松懈下来,他让陆建华和几个小战士去山上巡逻,看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
“这些小孩儿也是真调皮。”沈意棠忍不住说。
其实也知道没办法,这个年代物资匮乏,小孩子嘴馋就要去偷东西吃。
而且这个年代的小孩儿,几乎都是散养的。
家里大部分时候都不管你能不能吃饱。
不能吃饱也只能自己想办法去填饱肚子,所以小偷小摸的孩子也不少。
部队里倒是管的严一点,但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部队却没办法去管。
那些小孩儿如今被抓了,也只能关起来好好教育一顿。
总不能把半大小孩儿,下放去劳改吧?
当然了,那些孩子的家长,也要好好教育一番。
否则下次再干出半夜偷鸡去山上烤着吃的事儿,到时候再触发部队警报,那是真不能放过了!
“对了,喝酒的事儿咋样了?”沈意棠被警报搅乱的心思,这会儿才回归。
“你做梦做的挺准。”陆毓华一边脱身上的军大衣,一边说:“今晚是冯德坤生日,他请了建华和另外几个战友喝酒。沈凤琴也的确在那里……”
陆毓华把今晚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妻子。
见妻子仰头盯着他,卧室里点着一支蜡黄的蜡烛,昏黄的光线下,妻子脸色白净漂亮,那双眼睛里全是担心。
陆毓华转身走到床边,拉着妻子的手说:“建华没事儿,倒是冯德坤和沈凤琴不对劲儿。”
他眼神好,一眼就看出冯德坤衣服扣子扣错了。
但是他们去的时候,沈凤琴和冯德坤都站在堂屋里,而且冯大娘也在。
虽然看出沈凤琴和冯德坤之间不对劲儿,但是两人又没躺在一张床上。
而且冯大娘还说沈凤琴和冯德坤要结婚了,这是把两人的关系过了明路。
就算沈凤琴和冯德坤发生了啥,只要没被人抓到他们躺在一张床上,这事儿咋都能说过去。
除非冯德坤和冯大娘凭着脱下这身军装不要,去告沈凤琴。
但很显然,冯德坤和冯大娘都想保住这身军装!
“建华喝的酒杯,我拿去部队让人化验检查了。”陆毓华握着妻子的手,在床边坐下,低头看着妻子。
沈意棠靠在他怀里:“冯德坤过生日,你咋没去?”
她的梦里,男主也在的。
陆毓华解释:“请了,我没去。”
冯德坤这人和王刚差不多,都特别喜欢结交人脉。
但是陆毓华很少和这些人相处!
他平时结交的朋友,也大多是像杨忠民这样靠实力和真本事一步一步一个脚印,打拼出来的人物。
沈意棠点头,如果酒有问题,沈凤琴咋说也跑不掉。
陆毓华看妻子有些困累了,就给她盖好被子:“前阵子我派人去江城和老家打听过沈凤琴他们的情况。”
沈意棠瞬间没瞌睡了,两只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咋样?”
陆毓华垂眸瞧着她那张白里透红,跟桃花瓣似的漂亮脸庞:“让你失望了。”
沈凤琴他们家从头到尾,都没和害死沈意棠父母的那些人有牵扯或者联系。
江城的革委会那边,也不认识沈凤琴他们。
但是派去的侦察兵,还是发现了一点不对劲的地方。
就是沈凤琴前两年在山里找菌子的时候,和人打了一架。
对方拿石头砸破了沈凤琴脑袋,从那以后,沈凤琴就开始有了变化。
先是想办法去参加城里纺织厂的招工,然后去夜校上课,又在今年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名额,来京城上大学了。
陆毓华说这些事儿,沈意棠很熟悉。
因为这是原著剧情里写了的,沈凤琴就是在被人砸破脑袋的时候重生了。
原著剧情里的沈凤琴,拿的是窝囊婆婆重生的剧本。
但是她重生后,却打算给自己换个老公。
更不想再生三个不孝儿子,面对三个极品儿媳,还要面对一个抽烟喝酒赌博和打老婆的渣男。
其实这样的剧情挺励志,也是有一段时间很盛行的婆婆重生文。
沈意棠记得第一章作者有话里也写了,是因为小时候在老家。
真的见过婆婆生病了以后,被儿子儿媳妇丢到一边,活生生饿死的事儿。
于是才有了这篇文。
现在想来,这篇文的故事背景是现实中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她不一定是穿书。
也可能是因为听了这个故事,所以穿越到故事真实发生过的年代了。
至于梦到的那些事,既然能给自己提醒,那也算是她的金手指了。
点在桌上的蜡烛,被男人吹灭。
光线漆黑,沈意棠的脸再红也瞧不见了。随后她便被男人紧紧搂着,闭着眼睛睡了过去。
早上起床号吹响的时候,沈意棠还有点赖床。
昨晚等男人到半夜,她实在有点困了。
可是身边的男人,却显得精神抖擞,从上到下都滚烫的不行。
身上的睡衣扣子被人解开,沈意棠迷迷糊糊中看见了陆毓华的脸,再去看看他的胸膛。
那没睡醒又被撩拨的脸色绯红的模样,让陆毓华想狠狠地欺负她。
沈意棠哭着、喘着……伸手去推男人。
可手刚碰到男人的肩膀,却被男人擒住,用皮带捆在了头顶。
陆毓华看着她那双被禁锢的双手,他的妻子漂亮妩媚,连那双手都白皙漂亮,十指纤长。
被皮带禁锢着的时候,白皙柔腻的肌肤和纤纤十指,招惹的人心驰神往。
沈意棠脑袋靠在柔软暖和的枕头上,原本宽大的新床因为男人的动作,也变得封闭狭小起来。
沈意棠头发散乱,偶尔后背摩擦到柔软的床单上,发出一点摩擦和碰撞声。
陆毓华的吻也落了下来:“我早上刷过牙的。”
沈意棠:“…………”
她想把男人的头踹开,可是当脚背碰过去的时候,又只能紧紧地把他勾住。
头顶是不停晃动的床架子,屋外是静谧的大雪和寒风。
挂在床上的蚊帐挂钩,不停地撞着床柱子,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沈意棠心慌意乱,试图挣扎着阻止:“你轻点,国庆晚上戴了助听器的。”
陆毓华:“我让他每天晚上睡觉都摘下来。”
小舅子那边他肯定会嘱咐好。
再说了,门窗都关上了,再有声音也传不到沈国庆屋里去。
因为两人的卧室中间,还隔着一间书房呢。
担忧的事儿被男人解决的很好,但是沈意棠实在有点受不了了:“我……我难受……”
都好几次了,她每次都控制不住声音。
更主要的是陆毓华每次都有新花样,今天这样子弄的她实在有些害羞。她在书里都很少看到这样的……
陆毓华重新吻上了她红透的耳垂,声音暗哑:“我每种姿势,都想和你尝试一下。”
沈意棠其实也是喜欢的,绑在她双手上的皮带,不知何时换到了双脚上。
沈意棠的腿高高举着,手腕被男人扣着。她脸颊滚烫羞红了,颤抖着睫毛不敢睁开眼。
这男人平时看着冷静理智,到了她这里,都变成了蛮横霸道而且痴缠着不放的糙汉……
直到天色大亮,陆毓华这才打了一盆热水进来。
沈意棠困倦又懒散地趴在床上,陆毓华也没开灯,借着昏暗的光线,帮她擦拭着。
听着耳边响起的水声,沈意棠脸颊绯红的眯着眼。
心想这男人真是出惯了早操,哪怕换班休息的时候,也得在她身上卖力气,才会舒坦。
到了早上十点左右,陆毓华拿去化验的酒杯有了结果。
里面啥也没有,只有酒水的残留。
陆毓华对这个结果,其实早就有了预料。
因为侄子的酒杯来来回回倒了那么酒水,就算有点残留,也早就被冲干净了。
有问题的大概是侄子倒掉的那杯酒,可是酒水倒在地上,早就干透了。
他也不可能当着冯德坤和冯大娘的面,去铲冯家的地皮吧?
到时候暴露了妻子沈意棠做梦的事情,倒是不好了。
沈意棠吃过午饭,见雪停了,就打算扫扫门口的雪。
就听隔壁张爱花说:“小棠,你知不知道冯德坤和你堂姐今天打了结婚报告,要结婚了?”
第45章 炸鱼 500营养
“我猜到了。”
沈意棠听说沈凤琴要和冯德坤结婚的时候, 想也没想的回答着张爱花的话。
昨晚陆毓华回来告诉她那些事情后,两人就猜测冯德坤会和沈凤琴结婚。
因为发生了那样的事儿,要是不结婚, 这两人都很难收场的。
但是沈意棠也确实没想到,沈凤琴机关算尽一场空,最后嫁给了其貌不扬的冯德坤。
“冯德坤那老娘, 可不是省油的灯。”张爱花小声说:“以前冯德坤在部队谈过一个对象, 但是冯大娘嫌那姑娘长的不好看, 出身又太好。怕自己以后摆不了婆婆的谱, 就隔三差五找那姑娘的麻烦……”
“……最后烦的那姑娘直接甩了冯德坤, 嫁给了父母安排的相亲对象。”
张爱花来部队随军的时间久, 所以知道的事情也比别人多。
“现在冯大娘到处炫耀自己的儿媳妇, 是个大学生, 还乖巧听话。”
张爱花不太喜欢冯大娘这种人,也听出冯大娘觉得沈凤琴好拿捏的意思。
沈凤琴好不好拿捏,沈意棠不知道。
但她可以肯定的是, 等沈凤琴嫁给了冯德坤,那一家子有热闹看了。
她正和张爱花一边扫地一边聊天呢,就见家属院里的那些孩子一窝蜂地往外跑, 嘴里还大喊着:“炸鱼了、炸鱼了, 部队炸鱼了。”
沈国庆也喜笑颜开的混在这群半大孩子中央, 但是他一边跑, 一边拿手捂着耳朵,生怕把自己的助听器给跑掉了。
“走,咱们也去看看。”
张爱花赶紧回家拿桶,也让沈意棠拿一个大桶过去装鱼:“每年这时候,部队都会去凿冰炸鱼。家属院每户人家, 都能分到不少鱼呢。”
除了鱼以外,部队还会在小年头一天给大家分猪肉。
就为了大伙能在部队过个丰盛又热闹的团圆年!
沈意棠也被炸鱼的喜悦所感染,拎着桶跟着张爱花往河边跑去的时候,还忍不住感叹。
难怪这个年代的女同志,都愿意嫁给军人。而且男人也都想当兵!
国家就算再穷再苦,也都会先紧着部队的分配。
而且在这个年代,部队专供的东西,那都是外面买不到的好品质。
哪怕到了现代社会,国家和老百姓还是会优待这些保家卫国的军人!
所以说当兵光荣,哪怕嫁给军人,当军嫂也是很光荣的。
平时部队家属院的嫂子们,提到家里的男人不干活时,都特烦躁。
但是一想到男人在外面保家卫国,又觉得自家男人的确辛苦了。好像除了不爱干活这个缺点,其他的也没啥了。
就沈意棠也不止一次听到张爱花烦躁的时候,说想把杨忠民赶出去。
但很多时候,张爱花和其他嫂子们看到男人下部队回来的时候,总会把部队发放的补给带回来。
男人都累得到家倒头睡,可是桌上偶尔会放着一两个苹果、或者是值夜时,发下来给他却舍不得吃的馒头。
偶尔馒头用油纸包裹着,有的还撕了点来吃。
尽管这些男人总说自己就想尝尝味儿,但是张爱花和嫂子们哪能不知道,男人想把吃的都留给她和孩子。
生活就是这样,你有时候被男人气得要死。
可是转头看到为家庭付出累得不行时,还惦记着老婆孩子的男人。
心里再多的气,也都变成了心疼。
再想想男人每个月主动上交的工资,心里其实也很满足的!
就跑去河边的这一小段路上,沈意棠都嘴角含笑的在听张爱花和嫂子们吐槽自己老爷们儿。
还说这一次分下来的鱼,一定要等老爷们回来,让他们处理才行。
“这说来说去,还是小棠日子过的舒心。上头没公婆压着,下面又没孩子要养,男人还贴心肯干活……”
黄嫂子一脸羡慕的看着沈意棠:“要是我女儿以后能过上你这样的好日子,我也心满意足了。”
“婶子,你女儿在医院上班,有能力长的漂亮,肯定过的比我还好。”沈意棠笑眯眯的夸了回去:“再说了,我弟弟那么小,和养儿子也没啥区别了。”
沈意棠的话瞬间哄的黄嫂子乐呵呵的笑:“借你吉言,要是我闺女以后真嫁个好男人,我给你封个大红包。”
“那感情好,我就等着黄嫂子的大红包,沾沾喜气了。”沈意棠的嘴是真甜,而且特别擅长给予别人情绪价值:“嫂子,过年那阵我要回京城,你们要是有想买的,都可以让我从百货大楼里给你们带。”
“那感情好,京城的百货大楼比咱们安河市的气派,东西也更多。”
嫂子们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你要是去了,帮我带双38码的皮鞋,我女儿过了年要相亲,正好配上我给她做的灯芯绒棉袄来穿。”黄嫂子对女儿特别舍得,再加上她自己有工资,所以经常给女儿买各种好东西。
家属院其他嫂子也想请沈意棠帮忙带东西,几乎都是给家里的男人和孩子带的,很少有嫂子会想着给自己添点好东西。
沈意棠看着这群可爱的嫂子们,心里的感触也很深。
无论哪个时代的女性,似乎结婚后,就总是容易忽略自己,有啥好的都会优先紧着男人和孩子。
“嫂子,你们就没东西带给自己的吗?”沈意棠笑着问。
“我们吃穿不愁,也没啥要添置的。”就连张爱花都笑着摆了摆手,男人用命挣来的工资交到她们手里,她们可不得精打细算的花。
毕竟要养着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呢。
就算是干部家庭,不精打细算地花,也容易饿肚子。
沈意棠面对这些嫂子,那是打心底的敬佩着。
几人说说笑笑的赶到河边的时候,正巧碰上炸鱼这一幕。
说是‘炸鱼’,其实是让有经验的军人,在冰上定点。
然后用钢钻钻出几个窟窿眼儿,在冰层下面下渔网捞鱼呢。
沈意棠以前在奉天的时候,也经常去河边看人炸鱼。
只听刚钻呜呜钻动冰块的声音传来,等冰面钻开第一个窟窿眼儿的时候,就见一股黑水冲着不少鱼从窟窿眼里冒了出来。
“捡鱼了、捡鱼了……”孩子们是最兴奋的,张爱花的二儿子-杨建军更是大叫着冲上前捡鱼。
三妹和沈国庆跟着杨建军一起跑,后面还跟着同样拎着桶的罗英和罗铁蛋。
自从林喜春在部队拥有房子和工作后,这俩孩子的性格也是一天比一天开朗爱笑起来。
这才过了几天,罗英和罗铁蛋黝黑干瘦的脸上也长了肉,皮肤也捂白了很多。
炸鱼是部队的活,小孩子们喜欢捡鱼凑热闹,部队也没拦着。
因为这些小孩儿也知道把鱼集中在一起,等后面一起分。
就是冰上打了好几个窟窿眼儿,得小心冰层裂开,也要注意孩子们的安全问题。
好在打窟窿眼儿和下网的军人,都是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兵。
河上的窟窿眼儿都是按照规划打的,除了打窟窿眼儿的地方,别地儿的冰层几乎不会裂开。
就是河水冰封的久了,河底的气压会冲着水和鱼冒出来,连冲出来的河水也会变成黑色的。
没有人不喜欢看热闹,尤其是和丰收有关的热闹。
沈意棠光是看着掉了满地的鱼,心里都激动的不成。但是她没好意思混在小孩儿堆里,冲上去捡鱼。
她还是要点儿脸的。
但是刚巧有一条鱼窜到了她面前,沈意棠喜滋滋的弯腰捡鱼时,又一条鱼窜了过来。
沈意棠心里乐开了花,一手捉着一条鱼,正要和身边的张爱花分享自己的收获。
却发现张爱花笑眯眯的又甩了一条鱼在她面前:“小棠,别愣着,继续捡啊。”
沈意棠:“……”
感情是张爱花看她心动又不好意思,特意甩鱼过来,让她捡的。
张爱花有时候逗沈意棠就跟逗小孩儿似的。
没办法,沈意棠才十八九岁的年纪,比张爱花的大女儿年纪还小呢。
很多时候,张爱花都用看女儿的怜爱眼神在看沈意棠。
有了张爱花给她甩鱼,沈意棠也就不尴尬了。
很快就混进了小孩儿堆里,不停的弯腰捡着鱼。
“花姐,捡鱼真让人快乐,劳动真让人快乐啊。”沈意棠笑眯眯的说。
张爱花看她帽子都快掉了,揣在兜里的手套也不小心糊上了鱼鳞。但看沈意棠不在意,笑的比刚才更开心了。
因为她也抓了鱼,所以就走过来翘着手指头,用比较干净的手指头,去帮沈意棠弄了弄帽子和手套。
“那可不,劳动美着呢。”张爱花笑吟吟的说:“以前在乡下老家,我最喜欢看渔船在海上打鱼回来的光景。”
“那一船船的鱼虾和海鲜,光是看着就叫人心里美着呢。”张爱花忽然有点想念家乡,也想念嫁在老家的大女儿。
大女儿跟着她在乡下吃苦,却因为嫁人了,没法来部队随军。
张爱花心里始终觉得自己亏欠了大女儿,沈意棠察觉到张爱花的惆怅。
沈意棠捉了一条胖头鱼扔进张爱花的桶里,那鱼特别重。又在桶里活蹦乱跳的,搞得张爱花差点没拿稳桶。
张爱花赶紧双手提着桶,不让鱼继续乱蹦跶:“小棠你真厉害,这鱼快有十斤了,能煮上一大锅,让家里人吃饱了。”
丰收的喜悦,瞬间冲散了张爱花想家的愁绪。
很快,下冰层捕鱼的渔网也在一阵阵欢快的惊呼声中,被拉了起来。
“姐,姐,好多鱼啊,好多鱼啊!”沈国庆兴奋地直叫。
以前在奉天,他跟着哥哥姐姐去看炸鱼的时候,虽然也很兴奋。
可是那时候他听不见啊,就算兴奋也是在一阵寂静无声中。
可是现在他戴着姐姐做的助听器,能听见炸鱼的声音,能听到渔网从冰层底下拖动的声音……
他还能听见鱼跳跃蹦动的声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么的鲜活生动,让他的心口也跟着剧烈跳动起来。
沈国庆想尖叫,想大声笑,想不停的叫‘姐姐’。
他想把堵在胸腔里的快乐,全都宣泄出来。
沈意棠笑眯眯地应着沈国庆,他叫一声‘姐姐’,就应一声。
直到沈国庆喋喋不休地一直叫‘姐姐’‘姐姐’‘姐姐’……,她才没忍住在沈国庆头上轻轻拍了一下:“行了,别叫了,震的我耳朵疼。”
七八岁的小孩儿尖叫起来,那真是魔音入耳,又尖利又有穿透性,沈意棠感觉自己的耳膜都快震破了。
人群中又迸发出一阵喜悦的吆喝声:“今天这网鱼可真肥啊。”
沈意棠扭头去看,各种各样的鱼全都挤压在拖拽上来的鱼网里。
光是沈意棠看到的起码都有上百斤,更别说源源不断的鱼伴随着渔网被拉拽出冰层。
光是沈意棠认识的就有草鱼、鲤鱼、大头鱼和黑鱼……
真是好多鱼啊。
沈意棠也忍不住发出一阵感叹,丰收丰收大丰收,光是看着心里就快乐的很。
围在周围的人也热热闹闹地说笑着,这个说家里有萝卜白菜,可以拿来炖鱼。
那个说,我老家喜欢吃烟熏鱼,我要上山砍柏树枝桠来熏鱼。
还有说,吃鱼就要吃油炸过的,然后用辣子爆炒,吃江西特辣鱼……
吃鱼的做法,每个人说起来都不同。
沈意棠琢磨着吃酸菜鱼,剩下的鱼就用酱油和葱姜蒜腌起来,制成酱油鱼,可以放到明年夏天吃都成。
来部队随军这些日子,沈意棠也逐渐学会了怎么精打细算的过日子。
部队家属院好几百口人,但是今年打的鱼多。
这些鱼真分下来,每一户也能分到三四十斤鱼。
每家都会分到一两条大鱼,再分些小点的鲫鱼啥的,每个人回去的时候,那桶都装不下。
只能回家用洗衣服的大盆来抬鱼……
沈意棠和沈国庆一起把鱼抬回去后,又跟着张爱花拿着渔网过来捞鱼。
刚凿开的窟窿眼儿里虽然已经捞了一网鱼,但是还有一些小鱼在水底下憋久了,会游到窟窿眼儿这里来透气。
尤其是傍晚时候,是鱼儿最多的时候。
“小棠,这些小鱼炸的酥酥脆脆,特别好吃。”张爱花捞了一网又一网的小鲫鱼,还笑着和沈意棠说:“你要是不会,我帮你一起炸了。”
“成,那我给点油和碳。”沈意棠笑着答应了。
张爱花也没矫情,毕竟这个年代的油和碳都是定量发放的,她家里人多,平时吃油节省。
也就是眼看过年了,她才会把攒了一年的油拿出来炸小鱼。
就为了能在过年这段时间,让家里的孩子拿炸小鲫鱼当零嘴吃。
两人捞鱼越捞越兴奋,眼看天都快黑了的时候,两人都还意犹未尽呢。
正当她们准备收手的时候,忽然听身后传来一阵紧张的低呵:“别动,你们踩的地方冰裂开了。”
……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