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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毓华穿好衣服回头,见沈意棠破罐子破摔的模样,黑沉双眸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起床吧。”男人开口。

“不起。”沈意棠赖床,可是沈国庆已经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姐姐了。

沈意棠这才想起来,今天还要去常三德和林红叶家里呢。

她赶紧起床洗漱,看她这兵荒马乱的样子,陆毓华让她别着急。

等会儿他开车送她过去。

与此同时,常三德家里正有人望眼欲穿的等着沈意棠呢。

一大早,陆建华就拉着公安王哥,火急火燎的赶到了常三德家里。

就想在沈意棠出现的第一瞬间,看到对方。

可是谁知道左等右等,这都十点多了,怎么还不见沈意棠过来?

“不会是路上出了啥事儿吧?”陆建华忍不住说:“这天寒地冻的,别给摔着了。”

等在旁边的林红叶也很紧张:“哎呀,要是摔着了,那可怎么办啊?”

冬天摔跤,能在冰地上滑出去好几米,好多人都在冬天摔断了骨头。

要是沈意棠摔了,那沈国庆呢?

林红叶心里特别担心沈国庆。

陆建华心里也特别担心沈意棠,他和神色同样着急的林红叶一对视,两人拔腿就往院子外面跑。

“你们跑啥?”王哥和常三德跟在后头追:“说不定人家里有事儿,来晚了呢。”

王哥的话还没说完,陆建华和林红叶已经跑远了。

他只能停下来,总不能人都走了,没人留下来看家。

常三德则乐呵呵的看着林红叶奔跑在胡同里的身影:“自从孩子丢了后,就没见过她这么活泛的时候。”

说着,常三德还叹了口气:“好在啊,她见到了那孩子,现在终于回魂了。”

公安王哥回头:“啥叫那孩子?那也是你儿子。”说着,王哥双眼一眯:“咋了?你还不想认他?”

“那哪能。”常三德忙说:“虽然孩子听不见,不会说话,可性格却特别好,也特别听话,能有这样的儿子,我求之不得呢。”

王哥点头:“对咯,孩子找回来不容易,也别要求好多了。”

说完,他又话锋一转:“对了,当时孩子丢了,你就没怀疑过你隔壁那个人贩子?”

“上哪儿怀疑去?”常三德提高了声音:“平时看着和善,谁家有事儿都帮忙。孩子丢了,她还帮我照顾老婆。那肉都买来给我老婆吃,你说这么好的人,谁能想到她是人贩子那里去?”

常三德是真没怀疑过对方。

公安见常三德脸上的表情不似作假,也没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立马收起了审问的那一套,乐呵呵地笑着说。

“这次我们所不仅要给沈意棠同志准备感谢信。那些被拐的娃爹妈,也想感谢沈同志呢。”

两人正说着话,就见一辆小货车从胡同另一边开进来,停在了四合院门口。

哟,还有小轿车来这穷酸的胡同里呢?

常三德立马睁大了眼睛看过去,正好看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从车上下来。

这不是沈意棠是谁?

“终于来了。”常三德赶紧迎上去:“孩儿他姐,你们快进去坐着。”

常三德还把一直装在兜里的烤红薯,塞进了沈国庆手里:“烤红薯还热着,吃点儿暖和暖和。”

哪怕沈国庆戴着手套,烤红薯被塞进他手里的时候,也能感觉到烤红薯有些烫。

他抬头看了眼常三德,常三德咧嘴一笑,又伸手揉了揉他的头:“明知道你听不见,可我还是想和你说说话。”

他说完,又抬头看着沈意棠说:“刚才娃他妈跑去胡同口接你们了,没成想你们从岔路这边开进来。”

常三德说完,又看着站在沈意棠身边的陆毓华。

见对方穿着军装,眉眼冷肃,浑身的气势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军人,立马笑起来:“这位是?”

“我丈夫。”沈意棠笑着给常三德介绍:“他叫陆毓华。”

常三德和陆毓华握手,邀请陆毓华进屋坐,可是陆毓华有事儿要回部队一趟,所以没进去。

只是和沈意棠约好,晚点儿来接她,就开车去了部队。

小货车上还用绳子绑着不少衣柜和家具,看样子是要搬到部队去。

沈意棠还让陆毓华拿着收条儿,去棉花匠那里,把弹好的棉絮拿回去。

陆毓华淡淡应了声。

他办事,沈意棠是放心的。

常三德看两人夫妻关系好,也没忍住笑起来。

沈意棠这男人,一看就是厉害的人物。

沈国庆有这样的姐夫也挺好,至少以后能少吃点苦。

“王公安,你不是给娃他家送表扬信吗?哎,人呢?”常三德有些纳闷的看着胡同口,刚才王公安还在这儿呢,咋一转眼就不见了?

“可能有事,咱们先进去吧。”常三德转眼又笑起来,胡同里住的人多,平时放假的时候容易起些鸡毛蒜皮的小纷争。

就今儿一早,王公安就处理了好几个纷争。

沈意棠牵着沈国庆往四合院里走,常三德用搪瓷缸给两人装了水:“你们先坐,我去胡同口叫娃他娘回来。”

林红叶和陆建华也不知道跑多远了,这会儿还没回来。

等常三德走出去后,屋子里就只剩下沈意棠和沈国庆了。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晚上,也没好好打量过常三德和林红叶住的屋子。

今儿白天一瞧,屋子收拾的比上次还利索。

原本放在墙角的婴儿车被移开了,换成了一个小床板。

上面垫着厚厚的棉被,一看就是给沈国庆准备的新床。

沈国庆坐在凳子上,低头安安静静地吃着烤红薯。

在他的世界里,除了光影,一切都是寂静无声的。只有挨着姐姐的时候,他才会觉得心安。

今天难得天晴,金色的阳光从四合院的天井里照下来。

也照亮了坐在窗户边上的沈国庆,他长得斯文漂亮。长长的睫毛搭下来,一看就是好人家养出来的少年郎。

隔壁邻居瞧见了了,还忍不住感叹:“常三德两口子命真好,就算娃丢了也被养得这么好。”

“看那气质和长相,哪儿像他们常家人啊。”

“呸,你胡说八道啥?”常三德一听就生气:“不是我家孩子,还是你家孩子啊。”

林红叶也不高兴,这孩子丢了刚找回来,任谁听见这样的话,心里都不会舒服。

可是看着沈国庆穿着干净整齐,不像胡同里其他小孩儿那样脏兮兮、调皮捣蛋。

林红叶不得不承认,沈国庆真的被沈家教养得很好。

想到这里,她心中酸涩。

亲生儿子和她生疏,喜欢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不肯亲近她,她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难受。

可是她也知道,这事儿只能怪那该死的人贩子。

如果不是人贩子拐走了她的孩子,她何至于骨肉分离。闹到今天这种母子见面,却彼此生疏,像是陌生人一样的地步?

林红叶抬手擦眼泪,终归也是她亏欠了孩子,以后尽全力补偿这个娃就是了。

而且她还得好好感谢沈家,要不是沈家救了她的娃,她的娃恐怕早就死在了人贩子手里。

常三德看林红叶哭,也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两口对视一眼,等眼泪擦干后。林红叶深吸一口气,走进屋里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笑。

“久等了吧,刚才我和陆同志担心你们,是不是在来的路上摔倒了。所以跑出去接你们去了!”林红叶脸上带笑,眼圈却有点红:“好在你们坐车来的,也没在路上被冻着。”

林红叶眼神温柔地看着沈国庆,见他爱吃烤红薯,

她又拿着铁钎子去捅烧蜂窝煤的炉子,里面还烤着红薯:“妈再给你拿点儿。”

林红叶烤红薯技术特棒,滚烫的烤红薯香气四溢,外面的皮没焦,里面的芯儿却在流蜜。

光是闻着就觉得香甜可口,吃起来真是特别香,又甜又软糯。

沈意棠手里也被塞了一个,她就坐在长条板凳上,和沈国庆低头吃着烤红薯。

林红叶也搬了板凳坐在两人对面,眼神笑眯眯的看着两人吃着烤红薯。

感觉这个清冷的家里,终于多了丝人气儿。

王公安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温馨的画面。

从屋顶照下来的阳光,更是为这温馨的画面增添了一丝明媚的色彩。

王公安笑眯了眼睛:“沈同志,久等了吧。我刚才去帮隔壁两口子断官司去了,耽误了点时间。”

说着,王公安特别正式的从兜里掏出一封信,双手交给了沈意棠:“沈同志,这是我们所全体人员感谢你为捉拿人贩子,做出了卓越贡献的感谢信。”

“您请收好。”王公安特别严肃。

沈意棠赶紧拿手帕擦干净了手后,也双手接过了那封感谢信。

如果说和陆毓华结婚,是为了改变成分,让她在七十年代拥有了一个家。

那么这封感谢信,则让沈意棠在这个七十年代,找到了一丝归属感。

这是她的荣誉,也是她在这个时代存在、并与这个时代的人们打成一片的证明!

沈意棠特别珍惜这份感谢信,也终于明白,为啥这个时代的人特别看重自身的荣誉了。

因为这份荣誉,证明了他们存在的意义。

“哎,建华呢?”王公安办完了正事儿,这才发现现场没了陆建华的身影。

这小子一大早就跑来叫他,恨不得天亮就看到沈意棠。

结果人家沈同志出现了,陆建华却不见了人影。

“哦,刚才他战友跑来找他。说有人给他送锦旗和感谢信,部队让他赶紧回去。”林红叶忙说。

“这陆同志,也是个年轻有为的好同志啊。听说年纪轻轻就是个军官干部呢。”林红叶对陆建华不太熟,但是经过这几次的相处,也知道了一些事情。

王公安笑着点头:“那小子是不错。”

王公安和陆建华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自然也知道陆建华暗恋沈意棠的事儿。

他发现沈意棠在他们提起陆建华的时候,态度和平时一样稳定,也没主动提起陆建华。

就在心里想,陆建华这小子情路坎坷啊。

他都头脑发热的扎进去了,人姑娘对他还是平常心,看来这事儿有得磨。

这时候,王公安还不知道沈意棠嫁给了陆建华的小叔,成了陆建华的小婶。

更不知道沈意棠原本是说给陆建华的娃娃亲,但是架不住陆建华父母作妖,让他一见钟情的好姑娘,改嫁给了别人。

但是有一点,王公安却说得不错。

陆建华这小子情路坎坷……

中午吃饭的时候,林红叶盛情邀请王公安留下来一起吃。

可是王公安却说所里有事儿,他得回去。

王公安一走,这屋子里就剩下沈意棠、沈国庆和常三德夫妻了。

林红叶目光温柔的看着沈国庆,还打着手语问,沈国庆喜欢吃啥?

“林姨,你啥时候学会的手语?”沈意棠惊奇。

林红叶不好意思的笑着说:“花钱找人学的,但是我刚学,还比划的不好。”

而且她专门学了问人喜欢吃啥的手语,就是想让沈国庆知道,她这个当妈的在乎他。

哪怕这孩子耳朵听不见,哪怕这孩子不会说话。

但是在她这个当妈的心里,只要孩子能活下来,那就比什么都强!

沈国庆也没想到林红叶竟然会为了他,专门去学手语。

这个年代,可没有特殊学校,懂手语的也不多。

林红叶也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一个会手语的人,跟着对方突击学了两天。

也只能简单的和沈国庆交流,复杂点的手语,林红叶还没学会呢。

沈国庆喜欢吃啥?

他不挑食,啥都吃。

而且因为养父母家做饭的手艺好,无论做啥都好吃,他就更不挑食了。

林红叶得知后,就打算让常三德再去买只烧鸡回来。

不挑食,那就给孩子吃肉。

这个年代肉金贵,大家肚子里都缺油水;所以给孩子吃大块大块的肉,准没错。

那烧鸡的鸡腿,沈国庆一个,沈意棠一个。

林红叶给两人分完了鸡腿,就拿着碗,笑眯眯的看着两人。

沈意棠知道这是林红叶的心意,所以她也没吃鸡腿,而是放在了沈国庆碗里。

沈国庆就不是吃独食的性格,看姐姐不吃,连忙把鸡腿还给姐姐。想了想,又把碗里的鸡腿,夹给了林红叶。

林红叶对他好,他能感受到这份心意。

虽然妈还叫不出口,但是他也愿意回馈林红叶对他的这份好。

林红叶看着碗里的鸡腿,感动得都哭了。

一顿午饭,吃的其实挺沉默的。

因为大家都在学着互相熟悉,学着怎么去相处。

吃过了午饭,林红叶打算带两人去附近的公园玩。

可还没走出四合院,就见一个神色憔悴的中年妇女,用背带背着一个昏睡的小娃娃走到了门口。

“劳烦问一下,沈意棠同志,是住在这里吗?”这个中年妇女说话带着浓重的家乡口音,林红叶一开始都没听懂。

倒是沈意棠听懂了,因为这嫂子的老家挨着她老家不远,口音相近:“嫂子,我就是沈意棠,请问你是?”

沈意棠刚开口,那背着娃娃的嫂子,立马跪下来,要给沈意棠磕头。

吓得沈意棠赶紧冲上去,把这个嫂子从地上扶了起来:“嫂子,你可折煞我了。”

那嫂子还要跪,却发现沈意棠抓住她的双手,她根本跪不下去。

她就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专门来谢你的,要不是你,我娃就被人贩子拐跑了。”

那中年妇女抹着眼泪:“我是带着我娃来找他爸的,谁晓得在火车上打了个盹,娃就不见了。要是丢了娃,我哪有脸去见娃他爸啊!”

这不是打盹,是被人贩子迷晕了的。

哎,又是一个差点丢孩子的可怜人。

林红叶看嫂子哭,自个儿也哭了起来。

周围的邻居都休息在家,听到这边的动静,都跑出来看情况。

知道是为人贩子的事情来的,大家又开始讨论起来。

胡同里出了个人贩子,是大家最近的谈资,无论见谁都要聊两句。

沈意棠看嫂子冻得浑身发抖,于是和林红叶商量着,把嫂子请进屋子里坐坐?

林红叶哪有不答应的?

大家都是苦命人,就该互相帮助。

林红叶知道嫂子还没吃饭,就把剩下的馒头和剩菜都端了出来。

这嫂子哪好意思吃,忙说自己是来道谢,不是来蹭饭的。

她还说自己谢过了沈意棠后,就要去部队找自己的丈夫了。

沈意棠这才知道,这个嫂子的丈夫还是部队的军官。

而且还和陆毓华一个部队的!

“嫂子,你男人叫啥?说不定我男人认识,到时候我们还能带你一起过去。”沈意棠好心开口。

等陆毓华晚上来接她的时候,顺便把这个嫂子一起带走了:“这样也省得你背着孩子,四处奔波了。”

“没事儿,没事儿,我自己过去找他就成。”嫂子忙摆手,还说自己早就买好了票,下午三点就开了。

车费可是一块五,是她攒了好久的钱,可不能随便浪费了。

嫂子拒绝了沈意棠的好心提议,又对着沈意棠千恩万谢后,这才背着娃走了。

林红叶连忙抓了几个馒头,还把中午吃剩的烧鸡给这个嫂子装上了:“嫂子,别客气。”

“你男人上战场保家卫国,我们也该照顾你。”这话说的那嫂子立马淌眼泪,却不好意思说自家男人要离婚。

她这次来,是想找男人问清楚。

她哪点做的不好,要和她离婚的?

但是离婚不光彩,在乡下更是丢人的事情。

所以这个嫂子在沈意棠刚才问她男人姓啥的时候,这嫂子没好意思开口说自己男人叫李家福。

她怕被人看不起。

更怕离婚的事情说出来后,她没脸见人了。

沈意棠看嫂子窘迫,悄悄的往这个嫂子兜里塞了些钱。

这个时代,人人都困难,但是大部分也不愿意见别人过的苦。

在常三德家里吃过晚饭,陆毓华这才开着车过来接沈意棠。

小货车已经还给了部队,于是这天晚上他又开上了吉普车。

周围的邻居见状,心里羡慕的不行。

啥样的人才能一天换两种车来开啊?

常三德丢了的儿子,扒上了这样的人家。

以后说不定连着常三德和林红叶也会鸡犬升天!

也难怪常三德这些年,一直想办法巴结军区大院里的小屁孩儿。

感情是早就想搭上这层关系了啊?

在邻居们小声的闲言碎语中,沈国庆牵着姐姐往外走的时候,林红叶还特别舍不得。

其实她想把沈国庆留在家里睡的,那床都给沈国庆铺好了。

全是新弹的棉花,又厚又暖和。

可是一看沈国庆这么依恋姐姐,那些挽留的话,林红叶就说不出口了。

常三德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揽着林红叶的肩膀:“算了,孩子和我还不太熟。等熟了就好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林红叶心窝子难受啊。

她忍着泪,站在门口目送着沈国庆跟着沈意棠上了车。

见车在夜色里开走了,又忍不住跑上去追车。

沈国庆趴在后车座的玻璃上,看着林红叶在夜里里死命追车,眼圈也有点红。

晚上九点多,沈意棠他们回到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正好看见乔薇红着眼睛从屋里冲出来。

而白天在胡同里见过的那个嫂子,这会儿正尴尬的抱着孩子站在院子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4章 新家 六千字更新

乔薇从屋里冲出来的时候, 差点撞到从车上下来的沈意棠。

陆毓华下意识拦在了沈意棠前面,没让乔薇撞上来。

正好这时,李家福从后面追了上来, 一把拽住了乔薇:“别闹了,大家都看着呢。”

“我闹?”乔薇哭:“和我结婚的时候,你说和乡下的老婆离婚了。现在你那个乡下老婆, 带着两个孩子找上门。你让我别闹!”

乔薇恨的要死。

她在旧社会的时候, 就是小娘养的, 天天被人看不起。

好不容易等到了新社会, 实行一夫一妻了。

她就想嫁个军官, 当正经老婆。

原本乔薇就嫌弃李家福是个二婚的, 但别人不敢娶她。

她就想着李家福离了婚, 就算是二婚的, 她嫁过去也是正经老婆。

结果现在李家福老家的原配老婆,带着孩子找上门来。

这不是明晃晃打她的脸吗?

明晃晃地告诉全家属院的人,说她乔薇挑来挑去, 最后还是挑个二婚老男人,嫁给别人当了小老婆吗?

这种气,乔薇怎么咽得下。

尤其她一心和沈意棠比较, 想争个高低。结果这么丢脸的时刻, 竟然还被沈意棠撞见了?

这个沈意棠也是, 早不回来, 晚不回来,偏偏在她丢脸的时候回来了。

这个沈意棠简直是她的克星。

尽管沈意棠才刚回来,尽管沈意棠啥也没说。

乔薇还是感觉脸颊像是被人扇了一耳光似的,火辣辣的疼。

“我不管,你把他们给我赶出去。”乔薇指着李家福老家的原配, 赌气似的说:“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李家福愁容满面:“先别闹,咱们回去再说。”

周围邻居听见动静,这会儿都跑出来看笑话来了。

李家福感觉头都大了,真要在两个老婆里面选一个,他肯定选年轻漂亮,还会打扮的乔薇。

虽然乔薇脾气比较坏,但是年轻漂亮的女人脾气坏,落在李家福眼里那也是任性和骄纵。

老家的原配年纪大,看着还特别老,一副穷酸样。

李家福就是不喜欢这样的原配,才会离婚另娶城里的漂亮姑娘。

但是李家福也没想到,老家的原配竟然会带着孩子找上门来。

这让他有了仕途上的危机感,也让他担心自己名声受损。

可是乔薇哪能让他当众把原配和孩子赶走呢?

那不是落人口舌吗?

这事儿本来可以关起门来悄悄处理,对外就说这是老家的表姐来探亲。

到时候再给点钱,打发对方回乡下老家就行。

偏偏乔薇性格越来越任性,竟然当众嚷嚷出来。

还把乡下的原配老婆和孩子都赶了出去,关在了门外。

乔薇又抓又咬的骂人,李家福心里也是一阵窝火。

扭头就对乡下的原配说:“你还愣着干啥,还不滚进去。”

语气恶劣,带着浓浓的嫌弃和不耐烦,完全没有面对乔薇时的耐心!

乔薇一听李家福让乡下的原配进屋,伸手就扇了李家福一耳光:“好啊,你还敢让她进屋。”

“你给我站住。”乔薇扭头骂李家福的原配老婆:“我的家,你个乡下女人不许进。”

浑身脏兮兮,脚上都是泥巴,可别弄脏了她的家。

李家福的原配老婆,原本在李家福的呵斥下,都要拉着孩子进屋了。

这一幕,看得大伙心头火都起来了。

李家福乡下的原配老婆和孩子,真是太可怜了,咋就摊上这样的负心汉?

“林喜春,你耳朵聋了?老子让你先进屋,你别在外面给我丢人现眼的。”李家福又朝乡下的原配老婆吼道。

林喜春一听对方叫自己名字,害怕得身子抖了抖。

被她抱在怀里的儿子,也被李家福这凶神恶煞的态度给吓哭了。

角落里,原本一直像个隐形人一样的大女儿,也蹲在行李面前,捂着脸哭。

谁也没想到,林喜春竟然给李家福生了两个孩子。

大女儿都十一二岁了,可是因为常年在乡下干活;又吃不饱饭、营养不良的缘故,导致大女几个头只有七八岁的模样。

此时林喜春带着两个哭泣的孩子,就这么被排斥在外的模样,要有多可怜有多可怜。

尤其是林喜春和她的两个孩子,身上的衣服更是补丁撂补丁。

娘仨看着都瘦骨如柴,和穿着打扮都十分高调的乔薇一比,简直像是从乞丐窝里逃出来似的。

“妈妈,我想回家。”林喜春的大女儿小声说:“我要爸爸,他不是我爸爸。”

“呜呜呜,我要爸爸,不要这个凶爸爸。”林喜春的小儿子也哭着说。

妈妈是骗子。

妈妈说了爸爸很喜欢他们,可是这个爸爸一点都不爱他们,还想赶他们走。

两个孩子哭得林喜春心都碎了,可是她不能带着孩子回老家。

婆婆死了,因为男人常年在外,家里那些叔伯兄弟都欺负他们。还有村里的野男人,半夜爬她的墙。

林喜春害怕回去面对这些,她只能带着孩子,一脸倔强地站在那里。

虽然一滴眼泪都没掉,可是明眼人能看出来,林喜春很伤心。

只不过在强撑着罢了。

乔薇则红着眼睛要回娘家,李家福拽着乔薇不让她走。

天黑路滑,现在也没进城的车。

更何况乔薇的娘家远在海城,就这么让她大半夜的跑出去,李家福实在不放心。

林喜春看李家福对他们娘俩不闻不问,倒是对后娶的这个老婆低声下气的求饶,想挽留对方。

林喜春就算再坚强,眼里也滚上了泪花。

她觉得自己就像个乞丐一样,在乞求着李家福对他们娘俩的关心和在乎。

想起自己在老家伺候病重的婆婆,还要下地挣工分养孩子的苦日子。

林喜春就感觉自己像是喝了一碗黄连水,从里到外都泛着苦气。

要不是她给婆婆收尸入殓的时候,在婆婆枕头里发现了李家福写回去的信。

林喜春恐怕到现在都不知道,李家福早就在城里娶了新老婆。

那样的话,她肯定会在乡下守着一儿一女;一辈子都在别人的欺负中,等待着李家福回去接他们来随军。

想到这里,林喜春揪着胸口。

她感觉胸口又闷又堵,堵的她差点吐血。可是她把涌上喉头的腥甜,强行咽了下去。

她不能怂。

她要替自己和一双儿女,讨回公道。

可李家福眼里除了乔薇,根本看不到他们娘仨。

林喜春是个文盲,没读过书。

也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应该咋样才能替自己和一双儿女讨回公道!

林喜春心里很绝望。

“真是造孽啊!”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感叹了声,紧跟着便是其他人的议论声响起。

“是啊,老家有孩子有娃,李家福还在城里另外娶一个。”

“简直就是戏文里唱的陈世美。”

好多嫂子都是乡下来的,自然同情林喜春这个被抛弃的乡下原配,不喜欢后来嫁给李家福的乔薇。

“现在换老婆的男人可不少,要不是咱们聪明;自己跑来随军了,说不定我们也成了那个被休的女人。”

“可怜了孩子,还这么小。还给李家福生了个男娃,也要被抛弃。”

这个年代,很多人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男娃金贵。

男人再混账,还能不要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林喜春给李家福生了个儿子,那林喜春就是李家福家里的功臣。

可是李家福娶了新老婆后,竟能狠心到连儿子也不要了!

“也不知道这苦命的女人,以后该咋办哟。”

有人替李家福老家的原配担心。

沈意棠也在心里叹气,但凡有点良心的人,都会可怜林喜春这个被抛弃的乡下原配。

她看向林喜春的时候,对方也正好抬头看过来。

当林喜春的目光和沈意棠对上时,她眼里闪过一丝难堪,很快就不自然地移开。

林喜春自然认出了沈意棠就是把她儿子,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恩人。

可是现在她太落魄了,实在不愿意恩人看到自己这么卑微的一面。

沈意棠也看出来她的拘谨,她没上前,也没站在人群里看热闹。

因为她懂得那份拘谨和无助,也懂林喜春不愿意被熟人撞见的尴尬和难堪。

否则,白天在常三德和林红叶家里,她得知林喜春的男人和陆毓华在同一个部队,问起林喜春男人叫啥时。

林喜春就不会支支吾吾不肯说,因为林喜春怕沈意棠男人认识李家福,从而揭开自己被男人抛弃的事实。

所以在沈意棠邀请林喜春,坐她和陆毓华的车,来部队找她男人时,林喜春也不会拒绝她的好意了。

因为林喜春知道,她带着孩子来找李家福,肯定会被赶出去的。

她不想沈意棠看到她的难堪,更不想给沈意棠添麻烦。

因为林喜春了解李家福,知道李家福知道林喜春是沈意棠带来部队的,肯定会记恨沈意棠。

林喜春是个有自尊的人,更不想自己被抛弃的事儿,闹的沸沸扬扬。

因为在这个时代,离婚并不光荣。

尤其像林喜春这种从旧社会的压迫环境中活过来的人,更是把名声看的比命重!

把男人看成了自己的天,可是现在林喜春的天塌了!

沈意棠看懂了林喜春眼里的绝望和难堪,也知道如果自己现在走上去,更会让一直沉默、伪装出坚强和不在乎的林喜春变得狼狈不堪。

沈意棠在心中叹了口气,当她看到隔壁嫂子张爱花带着基地政委跑过来的时候,

她这才低下头,默默地牵着沈国庆越过看热闹的人群,往自己家里走去。

沈意棠还能听见张爱花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都让开,有啥好看的?全都围在这里干啥?还不快回去!”

张爱花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是妇救会的主任。

来了部队随军后,她虽然一直待在家里带孩子。

可是一看李家福的原配老婆被人这么欺负,心里就难受得很。

张爱花不仅站出来轰走了那些围观看热闹的人,还想办法把基地政委带了过来主持公道。

等沈意棠走进屋里的时候,隔壁的热闹已经散了。

基地政委也把林喜春娘仨、还有李家福和乔薇等人,都叫进了屋里去说话。

基地政委觉得这事儿必须尽快解决才成,否则闹大了,在部队影响多不好。

沈意棠牵着国庆进屋后,发现白天搬来的东西,都被陆毓华归置得整整齐齐。

新弹的棉花被,也套上了被套。这会儿放在了床上,还被叠成了整整齐齐的豆腐块儿。

这个家里的一切,都被收拾得井然有序。

由此可见,这男人的内务做得有多优秀!

陆毓华放下东西走进去,见沈意棠眼神担忧地站在玻璃窗前,不停看向隔壁李家福的屋里。

就问:“担心林嫂子?”

“嗯。”沈意棠点头:“林喜春就是我在车上跟你说的那个,孩子差点被人贩子拐卖的嫂子。”

“我没想到她是李家福老家的原配。”沈意棠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问陆毓华:“你说这事儿,组织上会怎么处理?”

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这种事儿,古往今来都很常见。

但是沈意棠还是希望林喜春,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待遇。

陆毓华看向新婚妻子,她还穿着他们结婚时的那件红色防寒服。

站在灯光下,脸颊白皙透粉,那双水润漆黑的双眸里全是止不住的担忧。

“别的不知道,但这事儿闹出来,李家福肯定升不上去了。”李家福今年将近四十,是上过战场杀过敌的。

如果没意外的话,他会被派去党校进修,等到合适的机会,还会再往上升一升的。

可是他老家的原配现在找上门来,再加上李家福娶的是乔薇这种出身,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但这是李家福自己选的路,怪不了别人!

沈意棠点了点头,眼里担忧反而比刚才更多了些。

她偏头看向陆毓华,眸光盈盈。

陆毓华心中一动,大步走到沈意棠面前,低声说:“你和乔薇不一样。”

男人用力握住沈意棠的手,语气慎重:“党和国家都知道你父母是为祖国牺牲的。”

只是现在大环境苛刻,上面的大领导身体又不好。

那些人趁机作乱、搅浑水。

但是陆毓华和沈意棠的结婚报告,是大领导亲自批的。大领导也想保护沈意棠这样的英雄子女。

但有些事,属于国家机密。

哪怕沈意棠是英雄子女,有些事陆毓华也不能泄密告诉她。

但陆毓华可以向党和国家起誓,哪怕豁出命,他也会保护沈意棠一生一世的。

沈国庆看见姐姐眼里的担忧,也安安静静的上前,靠在了姐姐身上。

小少年紧紧搂着姐姐的腰,抿着唇。心想,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事,他都要和姐姐共进退。

对了,还有姐夫。

沈国庆知道姐夫对姐姐好,在心里默默加上了姐夫陆毓华的名字。

隔壁李家福和林喜春他们的事儿,由基地政委去解决。

沈意棠就把注意力放在了自己家里。

今天晚上,是他们正式搬过来住的第一晚。

陆毓华白天搬家具过来的时候,把蜂窝煤的炉子也烧起来了。

炉子上坐着个不锈钢的烧水壶,里面的水白天就烧开了,一直被蜂窝煤的火烧着,现在还特别烫。

屋子里新买的两个开水壶里,也被灌满了热水。

厨房的水缸里,也盛满了干净的井水。

看着什么都不缺的家,沈意棠感觉自己的心也被填得满满当当。

陆毓华打了一桶水过来,兑热了让沈意棠去洗漱的时候。

就见沈意棠脸上带着笑,双眼亮晶晶的望着自己:“这个家很好,我真的很喜欢。”

她说‘喜欢’已经说了好几次了。

陆毓华垂眸,看着笑容满面的妻子,没说话。而是把兑好的热水,拎到了她面前:“先洗脸。”

这个家里,什么都是新的。

连洗脸的毛巾也不例外,而且很柔软。

在热水里浸透后拧干,厚厚的盖在脸上时。那蒸腾的热气,似乎将人脸上的毛孔都打开了。

又热又软又舒服,沈意棠闭着眼睛去享受。

等毛巾没那么热了,又准备再来一回。

陆毓华接过她手里已经凉掉的毛巾,果然又在热水里浸透后,给她拧干敷在脸上。

沈意棠没忍住笑出了声,这种感觉真的很温馨,也很好。

原来嫁给一个有责任和有担当的男人,会过这样安宁幸福的好日子呀。

沈意棠并不排斥这样的幸福,反而会敞开心扉去接纳和享受。

屋内灯光暖黄,等沈意棠和沈国庆都洗漱好了后。

陆毓华再拎着桶出去,开始清洗他自个儿。

没成想,他关门回到房间后。

发现沈国庆抱着自己的枕头,坐在床上对着他抿嘴儿笑。

沈意棠怀里也抱着个枕头,也在对着他抿嘴儿笑:“咱们刚搬来,我怕国庆不习惯,所以晚上让他和我们一起睡。”

说着,还把怀里抱着的枕头,放到了床对面:“今晚你睡这儿。”

“不用。”陆毓华沉默地拿起枕头,放回了沈意棠那边儿:“我睡外面就成。”

新婚妻子眼神狐疑的看着他,忽然像是想明白了什么似的,脸颊红红的收回了目光。

沈国庆年纪小,还看不懂姐姐、姐夫的眉眼官司,以及弥漫在两个大人之间的暧昧的气氛。

他此时满心欢喜的滚进了床的最里面,这张床真是又厚又软,就连被子都带着一股清新好闻的肥皂香。

沈国庆滚到了舒服的位置后,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姐姐。又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置,催促着姐姐赶紧躺过来睡觉。

沈意棠冲陆毓华不好意思的笑笑,就躺过去,伸手抱住了沈国庆。

沈国庆眯眼一笑,搂着姐姐香香软软的胳膊,就这么闭上了眼睛。

陆毓华站在床边,垂眸看着相亲相爱的姐弟俩。

沉默片刻后,还是熄了灯上床。

男人刚躺上床,原本宽松的床铺,瞬间变得拥挤起来。

但是冬天嘛,拥挤着会更暖和。

沈意棠就抱着沈国庆往后背那边的男人挪过去,等后背靠近了男人炽热结实的胸膛,她这才满足的闭上眼睛:“睡吧,晚安。”

说完这话,她和沈国庆竟然很快就陷入了甜美的梦乡中。

真是一点儿失眠的状况都没有。

当然不会失眠了,因为这是在自己家里。

在他们亲手布置的家里睡觉,后背还靠着一个安全感十足的男人,哪能失眠呢?

陆毓华起初是躺着的,很快就变成了半坐在床上。

铺盖就盖住了他的腹部,男人在夜色中低头,眸光认真地看着熟睡中小媳妇儿。

沈意棠熟睡中,哪知道男人在看她呀?

感觉肩膀上的被子似乎被掀开,有点钻风,但是很快被子就被压实。

不仅不钻风了,她还感觉自己落入了一池滚烫的温泉水中,唇齿都被滚烫的温泉水所席卷。

很快,温泉水不仅席卷着她的舌尖,还席卷着她全身,近乎将她溺毙。

沈意棠在这种极致刺激、极致诱惑的窒息中清醒过来时

直接对上了一双炽热幽深的黑眸,不等她反应过来,一只大手覆盖在了她的眼睛上。

黑暗中,触感更加真实。

沉重滚烫的身体也压了过来,沈意棠全身瞬间紧绷,抢在男人想攻略城池的时候,小声说:“国庆还在。”

唇上一痛,炽热的呼吸贴在她唇齿间,压过来的男人嗓音低沉:“不在了。”

沈意棠下意识伸手去摸身后,摸到了一堵墙,她的身后的确没了沈国庆的身影。

“嗯……”沈意棠控制不住的出声儿。

陆毓华将她的眼睛蒙的更紧了,另一只手则在……

铺天盖地的酥麻感,袭击而来。

沈意棠浑身燥热,她尽可能的偏头,呼吸着更多的新鲜空气。

潮湿闷热之中,男人勾着她不放,到最后竟然连一丝喘息的机会都不给。

黑暗放大了感官,沈意棠感觉浑身战栗。

等被放开时,她忍不住地攀上陆毓华的脖子。白皙纤细的手指无意识地抓挠着对方后背,抓挠着那坚实紧绷的肌肉。

无意识的触及,带来新的刺激。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轻轻的拍门声。

沈国庆不懂,自己为啥睡着睡着就到了隔壁屋子里,床上还只有他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以后更新定在傍晚六点哈,我努力存稿,争取以后能把更新改到早上七点,还能继续爆更。没存稿的情况下,营养液+500,加更一章哈。

第25章 说话 六千字更新

大概是深更半夜发现自己睡在陌生的床上, 沈国庆被吓得应激起来。

连无意识出口的‘姐姐’两个字,语调竟然奇异地在调上,而且还挺清楚的。

不像以前说话只会‘啊啊啊’, 或者偶尔吐出几个字,都含糊不清,没在语调上。

沈国庆还想叫‘姐姐’, 可是出口的声音, 又变成了含糊不清。

他不停的拍着门, 不敢太用力, 又不敢不用力。

因为他怕吵醒了姐姐, 又怕姐姐听不见。

可是他耳朵听不见, 拍门的力气也没个准头。

所以屋里的两人都听见了外面的敲门声, 声音一会儿响, 一会儿不响。

就像屋子里沉溺的两人,一会儿刺激上头,一会儿又觉得这样子不行。

黑暗中, 两人紧密相贴。

他炽热的唇亲吻着她,几乎快要将她溺毙;但又有种被紧紧包裹、被拥抱着的满足感。

身体柔软下来,沈意棠在一阵酥麻中, 轻轻推着身上的男人:“得……得开门……”

男人停滞片刻, 身体又紧密覆盖住她。

气息交缠, 她的脸埋在男人胸膛。对方的双臂紧紧圈着她, 强势而霸道……

过了好一会儿,浓烈的气味才弥漫在屋子里。沈意棠脸颊绯红的偏过头,将男人推开。

她身上黏腻,浑身燥热的轻轻翻了身,趴在了枕头上。

上撩的眼尾泛着红, 白皙的脸颊上全是餍足和舒适。

漆黑的长发覆着漂亮的肩颈线,肌肤白皙,在夜色中也仿佛在发光似的。

陆毓华沉着呼吸,身体并没有因为刚才的舒适得到放松,反而更想了。

可是门外一直有个小人儿在拍门。

陆毓华不得不收拾一番,他稳健结实的后背上,全是沈意棠情不自禁时留下的痕迹。

沈意棠瞧着都感觉脸红,又想起刚才那阵酥麻和余韵。

陆毓华给两人穿好了衣服,又打开了窗户透气。

等屋里的气味消散了后,这才沉着脸上前开门。

门外的沈国庆眼巴巴地看着开门的人,发现是沉着脸的姐夫,眼睛里的泪花瞬间被吓没了。

他探着脑袋往屋里张望,可是屋里有点黑,啥也瞧不见。

陆毓华侧开身,让沈国庆进屋。

尽管屋子里的味道还有点儿没散完,但是小孩子只觉得闷,不知道这是为啥。

倒是原本浑身无力的沈意棠,看沈国庆重新爬上床后,还瞪了眼男人。

怎么就不知道够呢?

在沈国庆疑惑自己咋会跑去隔壁睡的时候,沈意棠只能含糊着打着手语解释,说沈国庆半夜起来上厕所,可能走错屋了。

沈国庆单纯地点点头,也没多想,而是重新窝进姐姐怀里睡着了。

在男人手伸到沈意棠腰上的时候,她全身戒备:“睡觉。”

男人淡淡应了声,这回倒是抱着她,安安静静地睡觉了。

只是这一晚上,男人的存在感都特别强!

第二天早上,沈意棠是被起床的吹号声给吵醒的。

她打着哈欠:“几点了?”

“早上六点半。”陆毓华这会儿正在穿衣服,见她醒了,就说:“再睡一会儿,等我出操回来,给你带早餐。”

“嗯。”沈意棠迷迷糊糊的应了声,裹着被子又重新回到了梦乡。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沈国庆也早就起床了,这会儿正坐在客厅里看小人书。

桌上放着陆毓华从食堂买回来的早餐,上面还贴着条儿:

让她趁热吃,说自己去部队上班了,等中午从食堂里给她和国庆带午饭。

以后恐怕他们要经常吃食堂了,好在陆毓华的级别,在部队是能开小灶的,就是价格上要比大锅饭贵了点。

吃过早饭,沈意棠原本想洗衣服。

却发现昨晚换下来的衣服,早就被男人洗好,晾在衣架上了。

这栋楼里,就数沈意棠起的最晚。

晾衣绳上却最早晾着衣服,因为这几天两人都有点儿贪,没怎么克制住,所以晾晒的里衣里裤也比别人家多。

沈意棠看着和男人的衣服靠在一起,脸颊有些燥热,正想拿晾衣杆把衣服叉下来藏在屋里。

隔壁张爱花也端着盆过来晾衣服,惊讶的看着沈意棠:“唷,你都洗完了,咋这么早啊。”

张爱花家里人多,冬天一旦洗澡换衣服,那简直就跟大扫除似的。

衣服都是用大的洗衣盆装,得装两盆才成。

有时候从早上洗到中午,都洗不完。所以看到沈意棠家晾着的衣服,又惊讶、又佩服。

沈同志看着娇滴滴的,可是干起活来,真麻利啊。

沈意棠没好意思说自己睡到现在才起来,更没好意思说衣服都是陆毓华洗的。

她含糊应了两声,张爱花看沈意棠家衣服晾的少,还尽是些单薄的打底和里衣里裤。

一开始她还有点好奇,询问沈意棠咋光洗里面穿的?

“刚结婚,衣服都干净……”沈意棠红着耳框解释,她自我感觉很淡定。

但张爱花是过来人,一看她这扭扭捏捏,脸都红透了模样,哪能猜不出是为了啥?

嗨,刚结婚的男人,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力气。

如果不是有正事儿要办,恨不得一天天的全压在媳妇儿身上。

但是看新婚小夫妻扭捏,也是张爱花这种过来人的乐趣。

她眼神暧昧地盯着沈意棠看了一会儿,直看得沈意棠转过背去。

张爱花这才笑起来说:“没事儿,我家也有裤头洗。你要实在不好意思,把裤头藏在衣服中间就成了。”

因为冬天下雪的日子多,所以大伙都是把衣服晾晒在屋檐下的。

等水汽滴干了后,就拿回屋里用火烘烤干。

这儿离京城不远,所以家家户户也喜欢在屋里烧锅炉。

但是温度肯定比不上在京城大院的时候,老爷子上了年纪,怕冷,那炉火就烧得旺一点。

他们的小家煤炭每个月都有定量,得省着烧才成。

“屋檐下有塑料布,你揭下来就成。”张爱花还过来帮忙。

沈意棠这才发现,屋檐下的塑料布全揭下来的话,那塑料布能把屋檐连带着房间全给蒙住,形成一个类似大棚一样的区域。

这样不仅能防风、防雪,还能阻止屋子里的热气儿全都跑光。

这样一来,晾的衣服也不会被低温冻住,而且别人也看不见他们家晾晒的衣服了。

“嫂子,这还挺好,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小巧思?”沈意棠惊喜夸赞。

果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缺聪明人和发明家的。

“我也不知道谁想出来的,反正我来随军的时候,家属院里就有人这么做了。”张爱花笑着说。

也就是一楼喜欢用塑料膜,毕竟一楼接地气,还带着个院子。

二楼、三楼那些人,想贴塑料布,都不好贴。

“但是这玩意儿闷,我不太习惯。”张爱花是海岛上来的军嫂,习惯了一年四季都敞风透气。

毕竟海岛一年四季都闷热潮湿,要是不开窗,又潮又难受。

所以她屋檐下的塑料布,除非是冷得不行的时候,她才会放下来。

沈意棠的老家,一年四季,无论刮风下雨,都喜欢开着窗透气。

所以塑料布她也没掩实,而是留了正门那里的缝,方便平时进出屋。

家里的门窗,她也开了点儿透气。

怕烧锅炉的时候,出烟的管道漏气儿。到时候全家一氧化碳中毒,那就不好了。

其实也能烧炕,就是烧炕费的煤炭和柴火更多。

在计划经济的六七十年代,很多人都舍不得烧炕。也没地方去买煤炭和柴火回来烧。

毕竟买炭买柴也要票,每家还是定量发煤票。

可不能随便造。

每当这时候,沈意棠就会怀念现代的好日子。

“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实现四个现代化啊。”沈意棠下意识感叹,又在心里加了一句,啥时候?等改革开放后呗。

那得等到八十年代去了。

沈意棠在心里自问自答的时候,张爱花还有点吃惊:“咱们能实现四个现代化?”

说着,她眼里露出向往:“要是实现了四个现代化,那可多好啊。”

现在的人都羡慕部队的家属院,因为有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这种生活待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走在全国顶尖的了。

可是四个现代化,才是大伙最向往的。

到时候无论是农业、工业、国防、还是科技都有机会超英赶美,实现大国梦想。

这个年代的人,日子虽然过得穷一点。

但是野心勃勃,充满了朝气和野望!

这是沈意棠最喜欢的地方。

“咱们再过十几二十年,就能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了。”沈意棠笑眯眯地和张爱花说。

张爱花听得既惊喜又高兴:“咱们能发展这么快呢?”

何止是快?

祖国在几十年后会成为全球第一!

两人正说笑的时候,隔壁传来乔薇酸不拉唧的声音:“你们这些乡下人,还知道四个现代化呢?”

说着,她又忍不住炫耀起来:“你们见过浴缸和抽水马桶吗?你们见过电影明星吗?你们吃过西餐和蛋糕,喝过红酒吗?”

这些她在海城的时候,全都享受过。

乔薇得意地抬高下巴,觉得自己在享受物质方面,肯定比沈意棠强上一百倍。

乔薇还真没啥可以得意的地方。

在未来,她说的这些东西,几乎家家户户都普及了。

西餐、红酒和蛋糕,大部分都当作平时的消遣和早餐来吃。

网上还能买到各种价格的半成品西餐和蛋糕,冻在冰箱里,懒不想做饭的时候,就用烤箱烤着吃。

那都是懒人福音了。

至于浴缸嘛,好多人嫌麻烦,根本不会装。

但是沈意棠不会在这一点上和乔薇论个高低,因为乔薇说的话,充满了小布尔乔亚的做派,简称小资主义,是要被这个时代批判的。

乔薇看沈意棠没说话,以为自己终于在沈意棠面前扳回一局了。

乔薇的下巴扬得比天还高,可沈意棠接下来的话却让她脸色大变。

“乔薇同志,你天天在家属院宣扬你的小资主义,你是想腐化谁?”沈意棠眼神嘲讽:“还是说你想腐化李家福?让他和你一起堕落?”

“你胡说八道。”乔薇像是被人踩住尾巴的猫,浑身都炸毛了。

可是她不敢再说话了,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不过沈意棠。

也有点后悔,炫耀就炫耀,说啥西餐红酒和蛋糕这些洋玩意儿啊?

看着乔薇吃瘪,一直沉默站在旁边洗衣服的林喜春眼里闪过一丝痛快。

仇人吃瘪,她心里无比舒畅。

可是转眼又特别羡慕的看着沈意棠,也不知道自己啥时候才能像沈意棠那样,抬头挺胸,堂堂正正地做个人?

乔薇扭头一看林喜春一脸羡慕敬佩的看着沈意棠,心里又憋着一股火。

也不知道基地政委咋想的,竟然把这些乡下人安排在她家里。

说要具体彻查李家福写离婚信的事情,看这事儿到底是隐瞒欺骗、还是真离了婚,再娶的新老婆。

要是林喜春不同意离婚,她这个二婚老婆就不作数呗?

乔薇每次看到林喜春,就想起自己那个在旧社会给人当姨太太的亲妈和自己不光彩的出身。

所以她特别厌恶林喜春,觉得是林喜春挡了她当正经老婆的路。

于是她一脚踹翻了林喜春放在脚边的桶:“滚远点洗,别在我跟前碍眼。”

林喜春抬头盯着乔薇看了眼,眼里有愤怒,可是很快在面对趾高气昂的乔薇时,她眼里的愤怒也变成了压抑。

大冬天她用冷水洗衣服,手都冻红了不说,

跟在她身边的大女儿,也因为洗衣服,手冻得通红。

林喜春想兑点热水,都被乔薇抢走了开水瓶。

“你够了,孩子是无辜的。你别把气撒在孩子身上……”林喜春忍无可忍的骂道,她让孩子进屋去烤火。

乔薇却拦着大门,不让她们进去。

林喜春气急败坏之下,推了乔薇一把。

乔薇摔在地上,想和林喜春打架。

可她哪打得过林喜春啊?

林喜春在乡下的时候,那可是干活的好手。

爬墙想欺负她的男人,都能被林喜春把脑袋瓜砸开瓢。林喜春打起乔薇来,那简直就像打小孩儿。

不过她也打不了多久,因为李家福会护着乔薇,还会打骂林喜春和孩子。

林喜春干架干不过李家福,最后只能像只淋了雨的落汤鸡一样,垂头丧气的坐在那里洗衣服。

但是大女儿她没让再碰水了,自己的娃自己心疼。

乔薇则像只打了胜仗的老母鸡一样,昂首挺胸地站在院子里骂人:“你们这些乡巴佬,还想进城随军。你都被休了,还好意思缠着我男人。”

沈意棠和张爱花都听不下去了。

“你咋说话的?”张爱花是个暴脾气,“你天天看不起乡下人,你咋还处心积虑地嫁给李家福这个乡下人?”

“沈同志说的对,你这种充满小资主义作风的人,就不该住进家属院。你也不配当军嫂,你还嫌弃林喜春同志,人家可是根正苗红的农民阶级,你算个球,你还敢看不起她。”

张爱华指着乔薇衣领里,露出来的立领和盘口说:“你里面穿的是啥?是旗袍吧?这可是封建四旧的臭玩意儿,你还敢当众穿在身上,我看你迟早有一天要被斗。”

乔薇没想到自己把旗袍穿在最里面,外面套了棉衣外套,也能被张爱花看出来?

想起昨晚上基地政委说张爱花在乡下老家,是妇救会主任的时候,乔薇瞬间吓得腿软。

要是张爱花拉她去批斗咋办?那她不是完了?

乔薇想脱掉身上的旗袍,手却抖得不成样子。

最后还是李家福勒着她的胳膊,把吓得浑身发软的乔薇给拖进了屋。

李家福强行把她身上的旗袍脱下来,丢进灶膛里烧成了灰。

“还有啥四旧,全都给我烧了。”李家福冷着脸质问。

乔薇也不敢再心疼家里的东西了,把和四旧沾边儿的东西,全都抱出来,一股脑的烧了。

灶膛里的火苗烧得旺,李家福和乔薇的脸色却煞白难看。

“我警告你,以后离隔壁那两个女人远一点。”李家福指着乔薇的鼻子骂:“他们一个有文化,一个当过妇救会主任。要是人家有点儿啥坏心思,早就跑去举报你了。”

这也是沈意棠和张爱花光明磊落,不屑于玩阴的,否则乔薇不知道死了多少次。

想到这里,李家福不免又开始羡慕起陆毓华。

羡慕陆毓华不仅能娶个漂亮有文化的媳妇儿,陆毓华的媳妇儿还不会作妖,也不会惹事生非。

瞧陆毓华和沈意棠这小两口,日子过得多幸福美满啊。

这才是李家福梦想中的婚姻、梦想中的老婆。

哪怕杨忠民和张爱花两人,那日子也过得红火热闹。

咋就他娶的乔薇,这么不省心?

可是乔薇是相亲会上,唯一愿意搭理他的漂亮姑娘。

李家福想起在相亲会上,看到盛装打扮的乔薇,笑容满面的朝自己走过来时,李家福也是心动的。

乔薇原来以为自己嫁给李家福这个当团长的,后半辈子就能衣食无忧,不怕任何东西。

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她怕,她怕自己的出身、怕自己那些跑去香江和国外的亲人连累她。

她更明白,李家福是她必须死死抓住的救命稻草。

她不能让,她必须当李家福的正经老婆才行。

想到这里,乔薇眼眶一红,流着眼泪撒娇:“连你也凶我。”

她拉着李家福的手,语气柔软:“我知道错了,这些四旧都烧了。我以后再也不敢炫耀,也不敢去招惹沈意棠和张爱花了。福哥,你别不理我成不?”

乔薇长得漂亮,哭起来的时候也很漂亮。

更何况她从小就见过那个当姨太太的亲妈,是怎么向男人撒娇调情,怎么利用自己的美貌和柔情来获得好处的。

乔薇哭得梨花带雨,放低姿态撒娇求饶时。

也让李家福享受到了身为男人的自尊,感受到了被漂亮女人崇拜的苏爽。

“福哥,你别凶我好不啦?”

乔薇从前看不起李家福是个乡下人,所以总是趾高气昂。当她发现自己必须依靠李家福才能安稳过一生的时候。

她也懂得示弱和展现自己的无助:“福哥,你是我丈夫,是我的天。我全靠你保护,否则你那个早就离婚,还一直赖在咱们家的乡下原配,还不得欺负死我。”

看乔薇哭得可怜,因为刚才脱旗袍时,身上的衣服也没穿好。

衣领深处露出白皙柔软的肌肤时,李家福顿时有些心动了:“行了,四旧烧了就烧了。以后别这么莽撞,我还是能保护你的。”

李家福把哭泣的乔薇搂进了怀里时,躲在屋里烤火的大女儿此时听见动静,正偷偷趴在门边看热闹。

看到这一幕,她大女儿眼里闪过一丝愤怒:“瞧把你美的。”

李家福的小儿子也站在门口,漆黑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李家福和乔薇两人,脸上没啥表情。

等李家福回神,就对上小儿子有些阴雨的眼神,他吓了一跳,恼羞成怒的骂道:“你干啥?还不快滚?”

小儿子转身离开。

看着小儿子小小的身影,李家福还觉得有些瘆人,两三岁的小孩儿咋会用那种眼神看人?

看他不像是亲爹,更像是仇人。

也不知道林喜春那娘们儿,是咋教孩子的?

孩子一点都不孝顺,也不懂得尊敬他这个亲爹。

另一边,沈意棠无所事事的在屋里转了一圈,她本来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好打发漫长的时间。

可是发现家里的一切都打理的井然有序,根本没啥她需要做的事儿。

于是她回到客厅,见沈国庆还在看小人书,脑子里忽然想起昨晚似乎听到沈国庆喊‘姐姐’了。

沈意棠一脸严肃的走到沈国庆面前,弯腰问他:“国庆,你昨晚是不是说话了?喊我姐姐了?”

她问的很慢,沈国庆自然看懂了她的唇语。

可是沈国庆却一脸茫然的眨眼睛,他昨晚说话了吗?他咋不知道?

沈国庆只知道昨晚半夜,自己在漆黑陌生的床上醒来时。他特别害怕,一心只想快点找到姐姐。

但是事情过后,他根本想不起自己昨晚是不是说话了?

毕竟他的耳朵听不见。

可是随着姐姐的细问再一想,他好像记起来昨晚最紧张害怕的时候。

他好像感觉到喉咙颤动,好像发出了声音。

那是在说话吗?

沈国庆狐疑地打着手语:“姐姐听见我说话了吗?”

……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