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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新婚 更新送上+

在陆建华心里, 小叔陆毓华是他的榜样,是他要用一辈子来追逐的目标。

人人都夸他是大院年轻一辈中,最有出息的新一代。

那是因为大伙也知道他小叔在大院里辈分高、能力强悍。他们这些小辈, 根本没资格和他小叔相提并论。

哪怕大家的年纪都差不多,可是比不了就是比不了。

如今最敬佩的小叔结婚,就算老爷子没通知三房, 他这个当侄子的也该尽尽自己的心意。

但是送啥给小叔当结婚礼物, 才比较合适呢?

陆建华一边走一边想, 他这会儿其实还有点发烧, 脚步也有点虚浮。

但是他没在意, 打算回家找出自己攒的工业劵, 去百货大楼里买一台半导体收音机送给小叔和小婶, 当新婚礼物。

这个年代结婚, 能凑齐桌椅板凳这些家具,都算是豪华婚礼了。

更别说价格昂贵的半导体收音机,这要放在后世, 堪比给新人送一辆豪华小轿车的程度。

陆建华埋头朝前赶路的时候,忽然撞上了一个人。

“对不起同志,你没事儿吧?”陆建华弯腰, 想把对方从地上扶起来。

可刚伸手, 就感觉后背的伤口传来一阵钻心刺痛。

陆建华皱了皱眉, 被他撞倒的那个姑娘, 却将手轻轻搭在了他掌心。

陆建华下意识扯开手,但看姑娘是被自己撞倒,好像还崴了脚。他便把握着分寸和距离,去扶那姑娘的胳膊。

听那姑娘“哎哟”“哎哟”的叫着腿疼,陆建华赶紧把人扶去看医生。

“腿崴了, 用药酒揉一揉就成。”医生给那姑娘开了药,蹲下去用药酒给姑娘揉崴到的脚踝时,陆建华就打算去交医药费。

“哎,陆建华同志,你等等……”那年轻姑娘忽然叫住陆建华。

陆建华回头,有些好奇的看着那个年轻女同志:“你认识我?”

那姑娘抿嘴儿笑了笑,秀气的脸上全是感激:“前阵子我们大学宿舍被大雪压垮,是您把我从废墟里救出来的,您忘记了?”

这……

陆建华还真记不住,那天救的人实在太多了。

救完一个立马就要挖雪救第二个,他哪能个个都记住啊。

“陆建华同志,您救了我的命,我一直想着咋报答你呢。没想到今天就在医院碰见你了。”

女同志想走到陆建华面前,可是医生一直在用药酒给她揉脚踝,于是她说道:“刚才也是我着急没看路,才和你撞上,哪能让你出医药费呢。”

“就是吧,我这腿疼的厉害,一时半会儿可能走不了路。得麻烦您送我回学校才成。”

陆建华迟疑,他忙着去给小叔送新婚礼物。

可是这女同志又的确是被他撞的,看她疼得脸色惨白,下唇都咬出血了。

身为军人的责任感,让陆建华大步走到了那女同志面前:“同志,要不这样?我先去给你付医药费,然后找辆三轮车把你送回学校成不?”

这个年代的载客三轮车,都归国家管控。

平时要用车的话,也可以打电话去三轮车行约车。只不过约车的价格,要比平时贵一些。

陆建华怕这女同志不答应,忙补充:“车费我出。同志,我今天有急事,得赶回家去。”

那女同志眼里闪过一丝失落,随即又善解人意地笑了起来:“成啊,你待会儿扶我上车就成。”

“对了,我姓沈,叫沈凤琴。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您叫我沈凤琴就成。”

姓沈?

陆建华下意识看着沈凤琴,心想最近认识的女同志咋都姓沈啊?

陆建华脑海中不期然想起一张貌美如花的脸来,也想起在东城胡同里和沈意棠相遇时的场景。

沈意棠可真有勇有谋啊,打不过人贩子的时候就跑,先保全自身。

等有了他这个帮手,立马雄赳赳气昂昂的掉头去对付那些人贩子。

还有那块板砖。

沈意棠也扔得特别好,正巧砸中了人贩子的后背。否则他哪能这么轻松的抓住那个想逃跑的人贩子?

想起自己的心上人,陆建华原本沉着的脸色也在瞬间变得温柔起来。

沈凤琴见状,脸颊微微一红。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这个年代常见的碎花棉袄,水红色挺衬她的肤色。

额前的空气刘海,是想办法用烧烫的火钳给夹出了弧度。头发扎了个丸子头,哪怕是冬天,也露出了漂亮的脖颈线条来。

这样的沈凤琴是很漂亮的,她也知道放大自身的优点和美貌。

可是陆建华心思没在她身上,很快就借医院的电话,约了辆三轮车在医院门口。

他扶着沈凤琴往外走的时候,也挺注意着分寸。

有时候沈凤琴因为腿疼,不小心往他身上靠。陆建华都绷直了身体,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

偶尔还会用手把沈凤琴往外推一推,免得别人看了误会他俩。

沈凤琴察觉到陆建华的冷漠和疏离,她抿了抿了唇,仰头去看陆建华。

可是陆建华只管把她往三轮车上扶,然后又掏出钱给开三轮车的师傅。

做好这一切后,陆建华扭头就走。

沈凤琴的声音又从后面传来:“陆建华同志……”

陆建华回头,眉心微蹙。

对上他有些不耐烦的眼神,沈凤琴羞臊的脸颊滚烫:“谢谢您不嫌弃我,我刚从江城乡下来京城读大学,好多人都看不起我,觉得我是乡下来的。只有你愿意帮助我……”

姓沈?还是从江城来的。

陆建华忽然想到了自己那个早死的娃娃亲。

陆建华忍不住多看了眼沈凤琴,就在沈凤琴眼神期待,以为陆建华会问她什么的时候。

陆建华却对她点了点头,说:“那你路上小心。”

说完,他就不再搭理沈凤琴,转头上了一旁的公共汽车。

沈凤琴看着陆建华毫不留恋的身影,眼神瞬间变得失落起来。

她不甘心的握紧手,随即又深吸一口气,神色如常地松开了握紧的手……

另一边,陆建华拿着从百货大楼买来的半导体收音机,赶到军区大院的时候,陆毓华已经开车抵达了部队。

这会儿正好是下午两点四十四分左右,他们就从部队领到了自己的结婚证。

沈意棠看着挂在墙上的钟表,脸上还带着笑意:“咱们结婚是农历腊月初四,领证是两点四十四分。这一切真是太巧了,咱们以后肯定能把日子过好。”

“你很关注四这个数字?”陆毓华问道。

“四是我的幸运数字。”沈意棠笑盈盈地说:“你在家里也排行老四,你瞧,我就嫁给你了。”

她本来以为,说完这话陆毓华会高兴,也和她一样觉得俩人有缘分。

可是男人却垂眸瞧着她,眼神沉冷深邃,眉峰锐利。

“咋了?”沈意棠心里有疑问,就会当着陆毓华的面问出来:“你有心事儿?”

“没有。”陆毓华冷漠否认,陆建华也在孙子辈中排行老四。

想起原本和沈意棠有婚约的人是陆建华,陆毓华心里莫名烦躁起来。

可是垂眸瞧见笑盈盈跟在自己身边的沈意棠,还有她手里捏着结婚证时,他心里的烦躁又瞬间消散。

“把手伸出来。”陆毓华忽然开口。

沈意棠不明所以地伸出手,男人凝视着她白皙纤弱的手腕,将一块腕表戴在了她手腕上。

沈意棠惊讶:“这是你送我的新婚礼物?”

她知道手表这种东西,在七十年代可以算是高档的奢侈品了。随随便便一块手表,就要一两百块钱。

这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因为买手表也要票。

不仅要手表票,还要十几张工业券,有的人攒好几年才能攒齐呢。

“谢谢,我很喜欢。”

因为知道七十年代的手表难得,而且陆毓华给她买的还是友谊商店里才有的国外名牌。

沈意棠也没吝啬自己的夸赞:“你送我的手表,放在几十年后还有收藏价值呢。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每天都把这块手表擦得亮晶晶的。”

陆毓华送给沈意棠的这块手表,呈现一种漂亮的玫瑰金。

戴在手上也小巧轻便,沈意棠笑眯眯地欣赏了好一会儿,就放衣袖遮住了这块手表。

实在太贵重了,她都舍不得戴。

陆毓华见她这么珍惜和宝贝,漆黑深邃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柔和。

别人结婚都有的东西,他的妻子也应该拥有。

否则陆毓华总觉得换亲这事儿,委屈了沈意棠。

两人领了结婚证,往部队外面走。

乔薇和李家福也正巧过来领结婚证,当乔薇看到沈意棠的时候,脸上先是闪过一丝惧意,然后又变得不甘心起来。

凭啥沈意棠能嫁给年轻有为的陆毓华?

而她这个大城市里来的,却只能嫁给岁数大、还不讲卫生的李家福?

“陆团,也来领证啊。啥时候能喝上你的喜酒啊?”李家福想和陆毓华打好关系,主动笑着搭话。

上次在部队食堂的纷争,李家福也没当回事。

女人嘛,就喜欢攀比和较劲儿;事情过了就过了,还能记仇一辈子?

乔薇听李家福还想去喝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喜酒,没忍住暗地里掐了李家福一把。

李家福倒吸一口气:“你掐我干啥?”

“掐你活该,谁让你打我。”乔薇冷哼,用力拽着李家福朝前面走:“你话这么多,你还领不领证?又想回去跪搓衣板吗?”

乔薇故意把‘跪搓衣板’的事儿,提高了声音说。

就是想让沈意棠知道,李家福虽然在部队食堂,气急败坏地扇了她一巴掌,还逼着她跟沈意棠和沈意棠那个哑巴弟弟道歉。

但是晚上回去的时候,李家福不跪搓衣板,乔薇就不会让李家福近她的身。

直到把那块搓衣板跪断了,乔薇心里的气这才彻底消了。

但是当着沈意棠的面被打的事儿,一直憋在乔薇心里。

所以这次看到沈意棠,就想把面子找回来。

谁知道,沈意棠压根儿就没搭理她。

这让乔薇心里有种被无视的憋屈,她盯着沈意棠远去的背影,扭头问李家福:“你说她啥意思?她是不是看不起我?”

“多新鲜,向来都是你看不起别人,还有别人看不起你的时候。”李家福有点无语,城里姑娘脾气可真怪:“行了,别整天和人比较了,咱们快去领证吧。”

说完,还对乔薇告诫道:“陆团不好惹,你以为她媳妇儿就好惹了!”

李家福就不懂了,乔薇咋这么喜欢炫耀?

看看人家陆团的媳妇儿,无论是说话做事都有条有理的。

每次乔薇自己蹦跶上去挑衅,哪回不是被打得灰头土脸?

“行了,你就不是人家的对手,你以后见了她离远点。”李家福苦口婆心。

乔薇生气:“你给我住嘴,我凭啥比不过她沈意棠?”

沈意棠和陆毓华走远了,都还能听见乔薇和李家福吵架拌嘴的声音。

周围路过的人都摇了摇头,这哪是结婚过日子啊?这是仇人还差不多。

结婚过日子就要夫妻相互包容,互相理解,整天吵吵闹闹的像啥样子啊?

“要是不领证,赶紧走。”发放结婚证的人,也皱眉:“你们就不能学学陆团和沈同志,开开心心来领证,再开开心心的回去?”

乔薇一听对方提起沈意棠,心里的不满更深了。

再看发放结婚证那人手里还拿着喜糖,冲上去就抢了扔掉:“吃啥吃?一颗糖就收买你了?”

“你这人真是莫名其妙。”对方看乔薇把糖丢在地上用脚踩,心里心疼坏了。

糖可是金贵东西啊,就这么被糟蹋了多可惜啊。

李家福这个媳妇儿真不是省油的灯,真是烦死了。

李家福同样也烦死了。

有点后悔自己为了娶城里媳妇儿和乡下老婆离婚的事儿,从前媳妇儿虽然看着显老,又没文化。

可是把家里照顾得妥妥帖帖,他回家就跟个大爷似的,一点都没烦心事。

现在和乔薇结了婚,天天吵架,还到处得罪人。

他真是烦死了!

沈意棠和陆毓华领了结婚证后,还去了趟家属院看房子。

可惜新弹的棉花被,现在还拿不到,否则他们今晚就能住在这里。

京城冬天,五点多就开始天黑了。

沈意棠他们开车回到军区大院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可是家里还是热热闹闹的,大家都在等着他们吃晚饭。

当听见汽车开进院子里的声音时,陆容菲首先开门窜了出来:“小婶,你们可算回来了。”

“刚才建华哥过来给你们送新婚礼物,是一台半导体收音机,全新的,你快进来看看。”

陆容菲去拉沈意棠的手,还冲跟在后面的沈国庆笑了笑。

“建华哥是从医院跑出来的,没见到你们,又回去打点滴了。”

陆容菲和陆建华关系特别好,也想在小婶面前替他美言几句。

希望小婶能在小叔那里吹吹枕头风,让小叔早点原谅三房那边。

虽然陆容菲不知道三房那边具体干了些啥,但是能让小叔和老爷子都生气的事儿,肯定很严重。

未来的陆家都是小叔说了算,只要小叔不生气了,老爷子肯定也不会继续生三房那边的气了。

没看姜美玲和陆老三虽然送了重礼,又在厨房忙活了那么久。

可是小婶一走,陆老爷子也把姜美玲和陆老三给赶走了,还扬言以后没有他的允许,不许到这边来。

“建华哥本来要等你们回来的,可是他又烧到了40度,人都昏了……”

陆容菲拉着沈意棠的手,在那儿喋喋不休的时候。

忽然感觉身边的气温越来越低,还有一道冷锐无比的目光,落在她身后。

陆容菲下意识回头,就对上小叔陆毓华冰冷无情的双眸,以及那张越来越铁青的俊脸。

陆容菲下意识打了个抖,然后说:“小叔,你不高兴?”

“是因为我说了建华哥的事儿吗?”陆容菲不明白小叔为啥会生气,因为以前小叔挺照顾家里的晚辈的。

咋现在一提陆建华就生气?

沈意棠也看向陆毓华,她也发现了,好像每次提到三房和陆建华那边,这男人浑身的气压就非常低。

旁边传来一阵轻笑声,沈意棠回头,见陆建军笑容温和的走了过来:“陆容菲,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陆建军是家里唯一猜出换亲的人,他拉开陆容菲的时候,还促狭的对沈意棠眨了眨眼睛:“惹到醋王了。”

沈意棠:“…………”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睨了陆建军一眼,陆建军下意识收敛了脸上的笑容。

“我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陆容菲心有余悸。

陆建军神秘笑了笑,让陆容菲以后少在小婶面前提陆建华。

陆容菲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也知道陆建军聪明。

在吃晚饭的时候,她还真一个字都没提陆建华和三房那边。

吃过了晚饭,大伙也都各自回了家。

陆容菲想拉着陆建军等人留下来闹洞房,却被陆建军勾着脖子带走了:“小叔的洞房,你也敢闹?不要命了!”

其实陆毓华就是性格冷漠了点,从来不会在家里打晚辈。

可是吧,陆容菲他们这些晚辈见过小叔打别人啊,打的那叫一个狠。

那是陆容菲他们小时候的事情了,因为陆家是外地人,哪怕住进了大院,也会被人抱团排挤。

那时候大院里的子弟们是以李家为首,可看不上他们陆家了,也可劲儿地欺负他们这些外地人。

小叔陆毓华知道了这事儿,又见他们被打得特别惨。

直接站出来为他们出头!

那时候陆毓华不打别人,专打带头的李家人。

陆毓华把为首的李家人打的哭爹喊娘,最后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月,还没好利索。

陆毓华那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但他在大院里一战成名。

吓得从前那些抱团欺负他们的纨绔子弟,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他们了。

甚至听到他小叔的名字,就吓得腿软。

也是因为那次的事情,陆家小辈们都特别崇拜陆毓华这个小叔,也特别害怕陆毓华这个小叔。

陆建军勾着陆容菲的脖子,走出门的时候,还下意识扭头看了眼屋内。

这会儿沈意棠正仰头和陆毓华说话,陆毓华依旧表现得冷漠无情。

可是偶尔垂眸扫向新婚妻子的时候,黑沉双眸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大概是察觉了陆建军的眼神,陆毓华抬头看去,目光冷锐无比。

陆建军赶紧收回目光,加快了脚步往外走。

屋内,沈意棠正在问沈国庆晚上一个人睡觉会不会害怕?

沈国庆赶紧摇头,打着手语说自己不害怕。

今晚可是姐姐姐夫的好日子,老爷子一早就在本子上写了:今晚让他和老爷子睡,别打扰姐姐姐夫。

但是沈国庆不想离姐姐太远,就想一个人睡在姐姐姐夫的隔壁。

离姐姐近一点,他心里踏实一点。

所以等客人都走了后,沈国庆就乖乖地去洗漱,然后乖乖的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沈意棠原本还有点儿不放心他,可是当她推开门的时候,沈国庆已经抱着她平时睡觉用的那个枕头,安安静静地睡着了。

枕头上有姐姐身上的气味,抱着枕头睡觉,闻着姐姐残留在枕头上的气味。

这个小少年睡得很安心,也很踏实。

因为他知道,姐姐不会丢下他的。

沈意棠摸了摸沈国庆的额头,发现这孩子睡得一身汗。

只要屋子里暖和,沈国庆睡觉就容易发汗。

以前还给他看过医生,医生说这是孩子发育的正常现象。

小孩子身体产生的热量更多,因此容易出汗,平时只要注意不让他着凉就行了。

沈意棠给他擦了汗,转身的时候,就发现陆毓华站在房间门口看她。

男人的眼神漆黑深邃,侵略性十足,眼眸深处还带着某种让人战栗的火热。

沈意棠脸颊有些发烫,今晚要发生什么,她哪能不懂。

但是真要开始了,她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和拘谨。

“你……洗澡了吗?”沈意棠小声问道。

“刚洗。”男人嗓音低沉,漆黑的双眸一直落在沈意棠身上,幽暗深邃里的火苗越烧越旺。

沈意棠慌慌乱乱地低下头,跑去洗澡的时候,脑子里还想起今天白天陆家大姐给她说的那些私房话。

因为怕沈意棠没有父母,年纪又小,不懂得结婚和怎么过夫妻生活。

陆家大姐就充当了母亲的角色,把今晚该做啥,都告诉了沈意棠。

沈意棠其实在没穿越前,就看过不少小说和漫画,也算理论知识丰富的女青年。

但是这一刻,瞧见陆毓华的时候,沈意棠感觉自己脸颊越来越烫,浑身像是要着火。

当她带着满身沐浴过后的潮湿香气,回到新房的时候,心口还砰砰跳个不停。

这间屋子,一直都是陆毓华在住。

今天床上铺的是崭新的大红色喜被,窗户上贴着红双喜,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沈意棠今晚是她和陆毓华正式结为夫妻的第一晚。

推门走进去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床前的男人。

两人四目相对,新房里安静无声,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沈意棠拘谨地站在那里,男人黑沉的目光落在穿着新睡衣、微垂着脸颊、似乎有些害羞的新婚妻子身上。

沈意棠有点儿尴尬和害羞,不太敢抬头去看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脸颊滚烫,白皙的肌肤上也飞满了红霞。

陆毓华看着始终羞答答的新婚妻子,低声开口:“先把门关了。”

沈意棠下意识转身关门,就在门关上的那一刻,房间里的灯也暗了下来。

男人手中一用力,就将还有些拘谨的妻子贴在了自己怀里,滚烫的吻落在她的耳后,

呼吸滚烫,手也滚烫。

沈意棠浑身发软,男人如火的体温隔着单薄的睡衣传递过来,烫得她发颤。

沈意棠并不是个无欲无求的人,身后那结实紧致的胸膛和身躯,也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她在一阵滚烫的探索中,回吻着男人。

男人浑身一僵,呼吸却比刚才更重。

一瞬间,世间万物都失控。

她被迫趴在门上承受着,陆毓华如铜墙铁壁般禁锢着她,束缚着她。两人紧紧相贴,亲密无间。

沈意棠脑海中闪过很多让人面红耳赤的画面,男人将脸埋在她的颈窝,闷热潮湿的暧昧中,他呼吸间都是妻子身上的潮湿馨香。

这于他而言,是诱惑也是痛苦。

越是亲密无间,心里的渴望也越多。

当身体彻底相拥的那一刻,男人身体瞬间紧绷起来,他声音暗哑:“放松。”

沈意棠呜咽着摇头,她办不到,实在太……疼了。

她试图推开陆毓华,可是双手却被对方握住,牢牢禁锢在了头顶。

她想逃开,可是偏头时却瞧见衣柜镜子上的倒影。

倒影里的男人不似平时的冷漠疏离,黑沉双眸里的占有欲几乎喷薄而出。

两人的视线在镜子里交汇的那一刻,男人的视线犹如一团烈火,将她整个人都包裹在这团熊熊烈火中,焚烧殆尽。

沈意棠摇摇晃晃,感觉天地都在旋转。

直到枕头落在地上,她也差点落在地上。男人长臂一捞,又将她牢牢禁锢在了怀中。

外面的天空,怎么总不见天亮呀?

沈意棠感觉今夜特别漫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沈意棠沉沉睡了过去,又被热醒了。

陆毓华身上实在太烫了,就像火炉一样烘烤着她,她有些口干舌燥。

沈意棠见外面的天光,似乎有些亮了。

在扭头看了眼熟睡的男人,眉眼依旧冷锐,五官优越到了极致。半张脸隐在晨光中,比起昨晚的疯狂,熟睡中的男人似乎更好亲近。

沈意棠出神地看了一会儿就收回了目光,她实在口渴得很,想从床上爬起来喝点水。

可是男人身材高大,就算躺下的时候,也沉稳如一座大山般,挡在了床的外侧。

沈意棠轻手轻脚,想从男人上方跨过去。

谁知道刚挨近,原本熟睡的男人瞬间睁开了眼,眸光锐利地扫向她。

这是陆毓华当兵多年养成的敏锐性,等看清楚身旁的人是自己的新婚妻子时。

他长臂一捞,沈意棠便跌坐过去。

“我想……”沈意棠解释,哪想“喝水”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她的呼吸就开始乱了起来。

外面的雪色映着天光,大院里已经有人早起活动了。

屋外的高音喇叭也在高声歌唱,屋子里也在轻轻哼着。

冬天的被子做得厚,沈意棠后背撞上去的时候,只感觉陷入了柔软的云端中。

饶是如此,她还是有点经受不住冲撞。

在最难捱的时候,陆毓华将她捞入怀中。

沈意棠坐得有点困难,可是那双大手掐着她的腰,迎来送来、大开大合……

她越发口干舌燥,心动难捱。

偶尔受不了的时候,一抬眼就能瞧见男人黑沉火热的双眸。

两人目光对视时,男人那凌厉狭长的双眸中带着侵略和霸道,让她下意识移开双眼,结束了这场兵荒马乱的对视。

直到窗外的广播变得安静下来的时候,男人这才心满意足的扯过被子,盖在两人身上。

沈意棠脸颊滚烫,浑身潮热。

陆毓华揉了揉她的唇,见她呼吸依旧凌乱,唇色艳丽,就起身倒了杯温水递给她。

沈意棠靠在他怀里,喝光了一杯水,这才感觉自己彻底缓了过来。

陆毓华瞧她双眸湿润,眼圈还有点发红,忍不住问:“还疼吗?”

沈意棠红了红脸,其实也就那一瞬间特别疼。

但这话,怎么好意思说出来啊?

她垂下眼,视线落被弄脏的床单被套时,脸颊又变得滚烫起来。

陆毓华也发现了这一点,沉默片刻后,低声说:“我来洗。”

洗手间里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沈意棠看着男人一本正经地洗着床单,很想说让他烧点热水来兑一兑。

可转头就见沈国庆揉着眼睛从房间里出来了,看到姐姐站在走廊里的时候,沈国庆咧嘴一笑,迈开腿就朝姐姐跑了过来。

当他看到姐夫一大早就在洗床单的时候,眼睛里还带着点好奇,打着手语问沈意棠床单怎么弄脏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章 打脸 更新送上

沈意棠和陆毓华对视了一眼, 那种私密的事情,咋好意思告诉孩子呀?

“你先带国庆下去吃饭,我晾好床单就来。”陆毓华也发现了这一点, 就打发沈意棠先下楼。

沈意棠看了眼男人高大的身影,脑子里又浮现昨晚在镜子里看到的倒影。

她心有些乱,胡乱地拉着沈国庆下楼吃早饭。

大概知道他们今天会起晚, 所以老爷子也没等两人吃早饭。

而是自己一早吃过了早饭, 去找隔壁的王老爷子下象棋、唠嗑去了。

保姆看沈意棠下楼, 赶紧把早餐端了上来。

豆浆油条, 加一碟小咸菜, 在这个年代, 已经算很丰盛的早餐了。

保姆还按照沈意棠的口味, 熬了绿豆粥。昨天办婚宴, 剩下的一些肉菜,也都摆上了桌。

沈意棠慢吞吞地吃着早饭,没过一会儿男人也从楼上下来。

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 瞬间就对上了沈意棠看过来的眼神。

大概是昨晚和早上连着折腾的有些狠了,所以沈意棠的眉眼间带着一点疲倦。可是那双水润的眼眸里,却又带着一种别样的满足滋味。

想起昨晚她面色绯红, 双眼迷离地哭着求饶的模样。

陆毓华眸光幽暗, 大步朝沈意棠走过去。

因为屋子里暖和, 所以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

刚才洗床单的时候, 手臂被打湿,白衬衣衣袖湿哒哒的贴在肌肉紧实的手臂上。

“衣袖打湿了。”沈意棠提醒。

男人浑然不在意,年轻男人体内火气旺盛,被炉火烤得有些干燥,衣服袖子也干得很快。

他见沈意棠一直盯着自己的胳膊看, 他随手把打湿的衣袖挽了上去,露出的修长胳膊上,覆着一层匀称漂亮的肌肉。

偶尔用力的时候,胳膊上还会凸起遒劲有力的筋络。

瞧着就很有力量感,偏偏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张力和吸引力。

昨晚这个男人,也是用这双手在四处放火。

撩她呼吸都乱了。

沈意棠也没想到,这男人平时看着如此冷峻沉默。可是到了晚上,尤其只有两人相处的时候,却变得那样强势霸道。

而且来头不小。

撑得她难受。

“怎么了?”陆毓华见妻子一直盯着自己的手臂看,那眼神似乎停留在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他常年当兵,在部队操练出一副好体魄。

再加上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魄比一般的男人更健硕些。所以他也不怕冷,才能在冬天的屋子里穿得这么单薄。

可是男人的肌肉却很漂亮利落,也一点都不夸张。

从宽阔的肩膀到迅速收窄至劲瘦的腰身,无论穿还是不穿,都呈现完美的倒三角形。

这种充满力量与安全感的高大身材,会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安全感。

也是因为他体魄强健的原因,所以他在某些需求上,也比一般的男人更强悍。

这种强悍,沈意棠昨晚已经体验过了。

这会儿看着男人强劲有力的胳膊,脑子里不免又开始想些让人浑身燥热的画面了。

也怪昨晚吃得太好,体验太刺激。

否则沈意棠哪能动不动就往那儿想呢?

陆毓华见她盯着自己胳膊的眼神有点儿放空,偶尔脸上还会露出一些羞涩或者别样的情绪来。

他以为是自己胳膊太硬、太粗犷,吓到了妻子,正打算把衣袖放下来遮住胳膊。

沈意棠下意识伸手拦住了他:“你衣袖还湿着,放下来万一感冒咋办?”

话还没说完,她脸陡然一红。

柔软细腻的手指触摸到男人结实有力的胳膊,修剪圆润的指甲,偶尔还会刮在男人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这让她想到了,昨晚手里握着的东西,也是这样滚烫,充满了存在感的。

被沈意棠轻轻触摸,陆毓华腰腹收缩,敏感如春风拂叶。

男人眼眸燃火,眸底浮现野兽般的锐利占有欲,那种充满火热的黑眸,让沈意棠感受到了很强的攻击性和欲。

直到坐在去往部队家属院的路上,沈意棠还感觉脑子晕乎乎的,带着一种缺氧的晕眩感。

她闭上眼,把那些脸红心跳的画面,强行赶出了脑子。

今天她和陆毓华是搬东西去家属院的,除了陆建华送的半导体收音机。

陆家大姐他们还送了很多平时生活上能用到的物件。

大到衣柜桌子,小到镜子和搪瓷缸还有洗脸盆。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堆在一起,吉普车的后备厢根本装不下。

只能先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搬去部队家属院再说。

至于衣柜桌子,沈意棠她们打算去后勤部借货车来装。

当然了,车可以写条子免费借,但是油钱得自己出。

衣柜可以放在客房里用,小方桌可以放在卧室里当书桌、或平时的化妆桌用。

反正他们的家大,这些东西都能装下。

想起自己的家,正被她和陆毓华两人一点一点地填满、变成理想中的样子,沈意棠心里全是克制不住的欢喜。

沈国庆也很高兴,因为姐姐在置办东西的时候,把他也考虑到了。

虽然已经找回了亲生爹妈,可是常三德和林红叶对沈国庆而言,还是有点陌生。

比起亲生父母,他更依赖姐姐。

沈意棠也打听好了,部队有学校。

等彻底搬过来后,她就给沈国庆办入学手续。

等过了年开春的时候,沈国庆正好能跟着大伙一起去读书。

虽然沈国庆耳朵听不见,但他平时都上的正常学校。

毕竟七十年代,也没特殊学校来接纳这些身体有缺陷的孩子。

想起沈国庆读书,沈意棠就琢磨得尽快搞到做助听器的材料。

这样等开学了,沈国庆也能听见声音了。

这样一来,他也和正常孩子没啥区别了!

想到这里,沈意棠还问陆毓华:“你知道哪里能弄到软塑料,还有小型麦克风和电池吗?”

现代社会的助听器,都用的是硅胶和超级精密的电子元件。

但这不是七十年代条件有限吗?

所以沈意棠尽可能在这个年代,寻找一些常见且可替代的材料。

“这些东西倒是不难弄。”陆毓华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还问沈意棠拿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我想给国庆做个助听器,这样他就能听见声音了。”

沈意棠也没瞒着自己会做这些东西,毕竟以后她找工作,也想找和科研设计有关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去飞机研究所上班?

她现在这个身份,估计够呛。

但是也得一步步做规划,毕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陆毓华惊讶:“你会搞研究?”

“对呀。”沈意棠说:“爸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教我搞研究。我大学的时候,也学的是飞机研究专业……”

沈意棠说着语气有些低沉:“可惜爸妈去世后,我也被学校开除了。”

这是原主的经历,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沈意棠心里还在替原主惋惜。

原主是个很聪慧的孩子,在战斗机研究上,也继承了父母的天赋。

如果父母没出事,她大概也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战斗机研究人员。

和她的哥哥沈跃华一样,会进入科研所工作。

可惜了,原主一家都是不可多得的科研人才。

现在却死的死,散的散。

也不知道远在边疆兵团的哥哥,有没有收到她寄过去的东西?

边疆的冬天,经常大雪封山,比京城还冷。

她想办法买到的狗皮褥子、军大衣、还有一些粮食和药品,应该能帮助哥哥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吧?

大概和原主的记忆彻底融合,每次想起哥哥和父母,沈意棠胸口也憋闷得难受。

陆毓华见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情绪忽然低落起来,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成,过几天我就把东西给你弄来。”

要弄齐这些东西虽然挺麻烦,但是妻子想要,他咋样都会给弄来。

“对了,你说你要找工作。”陆毓华又说:“随军的军嫂,部队都会想办法安排一份工作。”

“但是现在只有小学老师可以当,你愿意吗?”陆毓华问。

老师这个职位要求比较高,需要有文化知识,所以好多乡下来的军嫂都没办法胜任。

沈意棠读过大学,虽然没毕业,但是在遍地都是文盲的六七年代,已经算是超高的学历了。

毕竟校方找小学老师的要求,是读过初中就行。

当然了,文化水平越高,学校越欢迎。

“成啊,我可以去试试。”沈意棠也很高兴。

她虽然想找和科研相关的工作,但是在成分背景能压死人的六七十年代,这很难实现。

只要她父母身上的冤屈一天没洗清,她就没办法干这份工作。

人不能闲下来,一旦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而且没有精神支柱。

沈意棠需要一份工作,也需要扩展自己的社交。

当初举报父母的那个学生,现在已经调到京城的研究院来上班了。

听说还是个办公室主任,负责一些科研课题管理和研发协调工作。

她还得找机会去接近和调查对方才成,好在陆毓华驻扎的安河市,离京城不远。

而且当老师有周末和寒暑假,时间比较自由,也方便进行一些行动。

这么想着,沈意棠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笑意。

陆毓华见她情绪好转起来,这才收回了目光,专心开车。

因为是临时来家属院搬东西,所以两人就没带沈国庆。

等车开进家属院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和陆毓华打招呼。

“哟,陆团长,带着媳妇儿搬家呢。”这些人和陆毓华打招呼,可是眼神却是看向沈意棠的。

冷漠无情的陆团娶了个仙女似的媳妇儿,已经在军营里传开了。

而且沈意棠在部队食堂,当众怼的乔薇和李家福两口子下不来台的事情,也被嫂子们绘声绘色的宣传出去。

大家都知道,陆团的媳妇儿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说话的文化水平也很高。

把浑身上下都充满资本主义做派的乔薇,打击得像阴沟里的臭老鼠似的。

这可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啊。

毕竟大伙儿的媳妇几乎都是农村来的,平时没少被乔薇看不起。

他们也挺看不起,发达了就嫌弃糟糠之妻,要另娶年轻漂亮小媳妇儿的李家福。

所以看向沈意棠的眼神里也带着友善和笑意。

还有不少人都跑过来帮忙搬东西,就连隔壁张爱花看到沈意棠来了家属院,都兴奋得不行。

连忙拽着他男人一起过来帮忙!

“嫂子,您们可真热情。”沈意棠笑眯眯地给大家发喜糖,声音里带着高兴:“每次看到你们这么热情,我这心口都温暖得很。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

这可是沈意棠的真心话。

在现代社会,大部分人都被996折磨得没什么精神气。

除了一些特别外向的E人,大部分I人都是社恐,不太擅长和人社交。

可是在六七十年代,大伙不仅淳朴,就连精神气都很足。

而且好多自来熟的军嫂,也都热情洋溢得不行,真让沈意棠有种回到自家里被人照顾的感觉。

“哎呀,大妹子,你可真会说话。”张爱花乐呵呵笑起来,声音就跟高音喇叭似的:“光是听你说话,嫂子就觉得心里美滋滋的。再一看你长的跟朵花儿似的,嫂子就更高兴了。”

“感觉帮你干活,浑身都是劲儿。”这也是张爱花的真心话。

她觉得自己和沈意棠脾性相投,而且沈意棠从来不会看不起她们这些乡下来的嫂子。

每次和沈意棠说话,都把她们夸成了花。

而且沈意棠看着娇滴滴的,性格却一点都不扭捏,大方爽朗又明媚。

张爱花每次看到漂亮伶俐的沈意棠,都感觉看到自己那个早已出嫁的大女儿。

再被沈意棠一夸赞,感觉自己就像地里的老黄牛,‘哞’地一声,就能帮沈意棠犁上二里地。

难怪男人都喜欢和漂亮妹子说话,她也喜欢啊。

张爱花搬东西的动作又快又稳,而且气血足,好像还能上山打老虎似的。

沈意棠也羡慕张爱花身上这股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但是她也不能让嫂子真像老黄牛那样干活啊。

沈意棠也加快了搬东西的脚步,可是每次她刚拿起一些东西,陆毓华就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东西。

“你去嫂子们说说话,我来就成。”陆毓华还用从张爱花家里借来的热水瓶,给沈意棠倒了一杯糖开水。

“哎哟喂。”张爱花猛地一拍大腿,差点把沈意棠给吓到。

陆毓华伸手扶了她一把,沈意棠刚站稳,就听张爱花语气暧昧地笑:“到底是新婚小夫妻,这腻歪的啊。”

说着,张爱花还用肩膀去撞了撞沈意棠的肩膀:“我哪儿见过陆团这么体贴人的时候。大妹子,你可真有本事,能把陆团这种冷面阎王都给驾驭了。”

陆毓华偏头看向张爱花,眼神漆黑深邃,眸光有些冷。

张爱花有点怕他这种不苟言笑,满身杀气的样子,就小声问:“我说错话了?”

“你说呢?”张爱花的男人是个旅长,名字叫杨忠民。

长得五大三粗的,皮肤黝黑,语气也有点凶巴巴的:“你还以为这是在乡下,啥话都能往外说呢。”

张爱花撇嘴:“这又不是啥坏话,你凶什么凶。”说着她还瞪了自家男人一眼:“你忘了你当初和我结婚,你也是这么干的了?”

杨忠民闹了个大红脸,这个年代的人对感情其实都挺含蓄的。

像张爱花这样明目张胆的嚷嚷出来,他这个大男人还有点难为情。

好在杨忠民皮肤实在太黑了,就算脸红也看不出来。

沈意棠看他们夫妻拌嘴,忍不住笑了起来:“嫂子说的对,刚结婚,男人都特别好。”

说着,她眸光一转,笑盈盈地望着陆毓华:“但我相信,陆毓华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因为陆毓华是个对党和人民,都十分忠诚的人!”

“我是他的妻子,也是人民,他会保护我的。”

陆毓华眼神扫向沈意棠,漆黑的眼底依旧没什么表情。

张爱花看着陆团每时每刻都清冷严肃的模样,忍不住小声问沈意棠:“妹子,说实话,你就不害怕吗?”

这已经是第二个人问这样的问题了。

沈意棠下意识看向陆毓华,他穿着干净整齐的军装,眉眼锋锐,冷峻严肃。

但是干活又快又麻利,哪怕是干重活、脏活,也没半点含糊。

好像要把活干好、干整齐,已经写入了这个男人的基因里似的。

沈意棠看着男人冷峻英俊的脸庞笑了笑,双眸里全是温柔:“我不怕呀。”

“嫂子,我丈夫是个很好的人。他有担当和责任心,和他结成革命伴侣,我一百个愿意!”沈意棠声音好听,夸起人来的时候,尤其娇俏,像是在撒娇。

就算是张爱花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都听得脸红。

娘嗳,我总算知道为啥陆团会娶沈意棠了。

这姑娘夸起人来,简直比蜜还甜。

再铁血冷漠如钢铁般坚毅的男人,也要在沈同志面前化作绕指柔啊。

张爱花偷偷摸摸地把沈意棠夸人的话给记在了心里,等着回去找机会试一试。

她也想让自己男人像牛一样,‘哞’地一声,帮她犁出二里地。

部队这些男人,个个都是大男子主义。

别看在外面,好像挺能干活的。可是回了家,就爱当甩手掌柜,让女人伺候他。

张爱花特别羡慕沈意棠,陆团这么冷硬的男人,看着比谁都大男子主义。

可是他在照顾老婆的时候,全军区的人都应该向陆团学习。

等搬来的东西都归置好,这个家也逐渐变得有人气起来了。

沈意棠算了算时间,后天棉絮弹好后,咱们就能彻底搬过来住了。

她正和陆毓华说话的时候,就听隔壁传来一声冷哼:“人还没搬过来,已经闹得整个家属院都知道有你这号人物了。”

乔薇一回家,就看到大伙都在帮沈意棠搬东西的画面,心里酸的跟什么似的。

凭啥沈意棠人缘这么好?在家属院里人人都愿意亲近她?

她和李家福搬家的时候,咋没看家属院这些人来帮她呢?

“还不是因为你。”沈意棠阴阳怪气地说:“要不是你在部队食堂,发表的那些不利于团结和友好的言论,我至于这么出名吗?”

说到这里,沈意棠还坏心眼儿地笑了起来:“乔薇同志,我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在家属院哪能有这么好的人缘呢。”

“你瞧瞧你现在的模样,像是喝了一瓶老陈醋似的。”沈意棠特别喜欢乔薇变脸的样子。

你说她这人吧,明明打不过,偏偏还喜欢挑衅。

每次都是记吃不记打!

这不,乔薇被沈意棠怼得下不来台,只能跺跺脚,心不甘情不愿地回了家。

那门被她摔得震天响,在屋子里练字儿的李家福被吓了一跳:“我说,你吃枪药了啊?”

乔薇一看他这奚落的样子,就没忍住,气得冲过去抓起李家福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

痛得李家福钢笔都差点没拿稳,他赶紧用另一只手接住,却染了满手的墨水。

又被乔薇嫌弃他不爱干净。

李家福也来了火气:“你不咬我,我的手能脏?再说了,你不是嫌弃我是个文盲吗?我练字扫盲还有错?”

……

“得,又吵起来了。”张爱花扭头对自家男人说:“还是你好,情绪稳定,虽然说话嗓门大,但是你晚上却很勇猛。”

正在喝水的杨忠民差点被呛住:“你疯了,大白天说浑话呢?”

张爱花眼神幽怨,她学沈同志夸自家男人,为啥不管用啊?

隔壁院子的沈意棠简直快笑疯了。

她就住在张爱花的右手边,两家的院子又没围墙,所以说话声音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真没想到张爱花嫂子竟然这么可爱,也这么生猛,说的那些话听得都让人面红耳赤。

可是很快,隔壁的门给关上了,然后有些哼哼唧唧的动静传过来。

沈意棠赶紧捂着耳朵躲开了,一抬头就对上陆毓华火热的视线。

她脸一红:“不行不行,我现在还难受着呢。”

她是刚接触这事儿的青瓜蛋子,虽然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可是身体真经不起这么折腾。

而且房子这么不隔音,以后她是不是得注意点儿。

否则被人听了墙角可不好。

沈意棠试着关上门,发现隔壁动静果然小了很多,如果不仔细听的话,是听不到的。

她又检查了卧室的位置和格局,发现他们住的卧室左边外面是厨房。右边是沈国庆住的屋子时,心里这才松了口气。

好在距离隔壁远。

应该听不见他们屋里的动静。

正想着事儿呢,就见隔壁的门打开,张爱花满面春风地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男人杨忠民则穿戴整齐地靠在墙上抽烟,眯眼看着张爱花去地窖里拿囤的大白菜。

沈意棠下意识去看腕表上的时间,手腕却被人握住了:“我没那么快。”

沈意棠感觉手被男人掌心的温度烫了一下。

这男人不仅不快,还持续了很久。久到她都感觉受不了了,都还不肯放过她。

两人正在拉扯间,张爱花正好拿了几颗白菜从地窖里出来。还提高了声音叫沈意棠晚上留下来吃饭,尝尝她做的醋溜白菜。

“嫂子,家里人等着我们回去吃晚饭,改天再尝尝嫂子的手艺。”

离开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沈意棠还送了两斤红糖,算做上次张爱花送她牡蛎干的回礼。

“我那点海货,哪能值这么多红糖啊。”张爱花推辞,海货在这个年代不值钱,因为吃了刮油。

在肚子里没荤腥的年代,很多人都不爱吃。

可是靠海的渔民没办法,靠海为生,只能吃海鲜。

但是红糖可不一样,除了要糖票,还是这个年代稀缺的滋补品。

谁家的女人,要是一年能吃上二斤红糖,那都算日子过的顶好的。

“嫂子,你别和我客气。”沈意棠把红糖放在桌上,就往外跑,她真的挺怕这个年代送点儿东西,都喜欢推辞来推辞去。

非要极限拉扯好一会儿,这些东西才能送出去。

张爱花见她跑,拿着红糖追。

吓的沈意棠赶紧往车上跑,让陆毓华赶紧开车,嘴里还冲着被甩在车后面的张爱花说:“嫂子,你帮了我很多。那红糖就留着给你补身体用。”

张爱花拿着红糖,心里感觉沉甸甸。

这沈同志真是甜到她心坎儿里去了,难怪叫沈意棠,简直比红糖还甜蜜呢。

此时天还没黑,陆毓华把车开出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沈意棠就坐在副驾驶和他说话。

不远处,一个男人看到坐在车上的沈意棠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沈意棠?她咋来了部队?

男人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坐在副驾驶的沈意棠看,正要追上来和沈意棠说话时,胳膊却被人拉住了:“诶,我和你说话呢?你看啥呢?”

那人的眼神也随着男人的视线看过来,却被对方侧过身体挡住,打着哈哈说:“没看啥?就是觉得家属院环境挺好的。”

两人说话间,沈意棠已经坐着车走远了。

如果看到男人,她也不会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作者有话说:

以后更新暂时放在中午12点哈,我没有存够了,得现写。

第23章 随军 九千字更新

去部队家属院的时候, 陆毓华开的是吉普车。

等返回京城大院的时候,陆毓华开的则是从后勤部借来的小货车。

这样方便他们明天搬衣柜和床,去家属院那边!

小货车刚开进院子里, 一直趴在玻璃窗户上观望的沈国庆,立马双眼亮晶晶地从屋里跑出来。

他从来没和姐姐分开这么久,一直在盼着姐姐回来呢。

沈意棠看他身上只穿着件毛衣, 赶紧上前抱住他:“咋不穿厚点?外面冷。”

她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给弟弟围好后, 赶紧拉着沈国庆进了屋。

沈国庆一直呆在烧着炉火的屋子里, 其实一点儿都不冷。

但是被姐姐关心嘛, 这个小少年心里全是温暖和甜蜜。

他抬头, 朝沈意棠打着手语说:“白天他们过来了, 说公安明天要上门给你送感谢信, 让你早点去胡同里, 顺便吃个中午饭。”

沈国庆口中的他们,自然是常三德和林红叶两人。

但这不是刚认回来嘛,沈国庆一时半会儿是没办法开口叫他们爸妈的。

因为在沈国庆心里, 他的爸妈一直都是早已死去的沈清文和翁丽华。

如果不是因为沈家遭难,沈家人也不会告诉沈国庆,他是被收养的真相。

否则在原著剧情里, 沈国庆又怎么会在被亲生父母认回去的情况下, 终其一生都要为沈清文和翁丽华报仇呢?

这是个重感情的孩子。

也正因为这点, 他是没办法那么快就接纳常三德和林红叶的。

沈意棠揉了揉沈国庆的脑袋, 问他今天在家里咋玩的?

沈国庆瞬间变得开心起来,他今天跟着陆老爷子去后海冰场坐冰车去了。

所谓的冰车,其实就是木头做的小马扎。底下焊着冰轮,人拿着两根滑雪棍,在地上一用力。

那冰车‘嗖’地一下滑出去, 特别好玩儿。

还有两人坐和三人坐的冰车,但是老爷子年纪大了,不能玩这些刺激的。就裹着军大衣,坐在旁边和卖冰糖葫芦的大爷唠嗑。

偶尔沈国庆把冰车滑到他跟前,老爷子顺手就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递到他手里。

翠红的山楂,裹着晶莹剔透的糖衣,在大冬天冻得冰牙。

可是用力咬下去,又酸又甜;还有种独特的沙冰口感,特别好吃。

沈国庆现在想起来在后海冰场吃过的糖葫芦,嘴里都馋的流口水。

“好玩,姐姐以后也去。”沈国庆盛情邀请着姐姐:“爷爷给了我零花钱,我请姐姐坐冰车,吃糖葫芦。”

“行啊。”沈意棠不是那扫兴的人:“到时候把你姐夫也带上,咱们一起坐冰车玩。”

陆毓华停好车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正好听到沈意棠要带他去后海坐冰车的话。

他脚步顿了顿,冰车这玩意儿,自从他参军后,就再也没坐过了。

可是看沈意棠姐弟都用亮晶晶的期待眼神望着自己,他就下意识点了点头。

太好了,姐夫答应了。

沈国庆特别高兴地和沈意棠比划道:“这样姐夫就能保护你了,还能牵着你的手玩滑冰。”

奉天的冬天也会下雪,那时候沈家还没出事儿。

每年冬天,沈意棠和沈跃华都会带沈国庆去滑冰。

但是沈意棠小时候因为滑冰摔断过腿,后来就特别怕滑冰。

每次都是沈国庆和沈跃华一边滑冰,一边拉着沈意棠坐着的冰车,在冰场里玩儿。

这些美好的回忆,也伴随着沈国庆的话,浮现在了沈意棠的脑海里。

她脸上的笑容也灿烂了不少:“说不定姐姐这次就不怕了。”

“溜冰危险,还是让老四护着你点儿。”陆老爷子笑眯眯地搭话:“老四刚来京城的时候,也特喜欢去冰场滑冰。多少年没看他去后海玩儿了。”

小时候的老四虽然少年老成,但也有少年气。

但是岁数越大,就越严肃越冰冷。

有时候看着表情冷峻严肃的陆毓华,陆老爷子都有种这不是他儿子,这是他爹的错觉。

沈意棠也有点好奇男人溜冰时是啥样子?

她见过陆毓华少年时的照片,简直和现在一样清冷淡漠。

但明天要去常三德家里,所以他们就约好下次有时间,一起去冰场玩儿。

晚上吃过了饭,沈国庆也没找姐姐,而是自己抱着枕头睡觉了。

沈意棠等他睡着后,这才回了房间。

昨晚这间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实在太疯狂、太放纵。

都让沈意棠有点儿不敢进去了,她怕被男人强行按在床上。到时候撩她的浑身难受,她会跟着放纵起来。

她身体真的受不了啊。

沈意棠正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时候,却见陆毓华从走廊过来。

手里还拿着早上洗干净的床单,经过了一整天的时间,这会儿已经被屋里的温度烘烤干了。

两人沉默一瞬,齐齐往屋里走去。

这时候都洗漱好了,沈意棠却不想上床。

男人垂眸睨她:“睡吧,今晚不动你。”

沈意棠松了口气脱掉外套,只穿着睡衣上床睡觉。

男人依旧睡外面,沈意棠刚盖好被子抬头,就见男人也在脱衣服。

去百货大楼置办结婚用的东西时,沈意棠也给男人买了一套睡衣。

男人此时正好脱光了上衣,袒露出结实的胸膛和腰背。

随着他穿衣的动作,腰背部的肌肉线条也越发明显。

他下半身还穿着军装裤,用金属皮带扣着。

结实漂亮的人鱼线顺着劲瘦漂亮的腰线往下,隐没在了裤腰里。

男人穿好了睡衣,手扣在金属皮带上,正要解开。

忽然抬头,目光莫测的睨着她。

沈意棠慌忙低下头,声音轻轻的说:“穿好了睡衣,就快上来。”

男人淡淡应了声,换睡裤的时候,却转过身背对着沈意棠。

等男人上床后,沈意棠就要关灯。

却被男人按住了手:“还有件事儿没做。”

沈意棠心里紧张:“说好不动我的。”

陆毓华眸光深邃地盯着她,盯得沈意棠浑身燥热,脸颊绯红。

男人嗓音低沉地开口:“手表上发条了吗?”

沈意棠???

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个年代的手表很少装有电池,无法自动走表。

所以好多人晚上睡觉前,都要给手表上发条,否则第二天手表就会不走了。

沈意棠赶紧把手表从枕头底下摸了出来,一只大手伸过来,拿过了她手里的表。

“我来。”男人说话时,粗粝的指腹轻轻刮在她的手背上,有些痒。

很快,陆毓华给表上好了发条。

又对着广播里的时间播报,调好了手表上的时间后,这才把表还给了沈意棠。

“谢谢呀。”沈意棠开开心心地拿过来。

她把手表重新塞进枕头下,就关灯睡觉了。

男人看她裹着被子,背对着自己。

在夜色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偶尔她脑袋动一动的时候,还能瞧见她白皙漂亮的后脖颈和耳垂。

陆毓华翻身,长臂一捞,沈意棠后背就贴上了男人滚烫的胸膛。

她浑身一僵。

男人抬手掐着她的下巴,倾身过来吻她。

沈意棠原本还想挣扎,很快就被吻的晕头转向。

人软得往下掉的时候,一只强劲有力的臂膀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搂紧。

这男人简直无师自通,昨晚的亲吻还生疏毫无章法。

今天却灵活地卷着她的舌尖,迫使她启唇,呜咽地接受着男人汹涌滚烫的入侵。

沈意棠脑子发蒙,骗子、大骗子。

说好了不动她,怎么说话不算话。

但是很快,沈意棠就来不及多想了。滚烫的唇压向她的颈侧,逐渐下移,最后含住她的……

沈意棠浑身难受发软,她脸颊绯红的唇,只能被动去承接这份带着进攻性的触感和刺激。

恍惚中,水涨船高,她在夜色里对上一双压抑隐忍的眼眸。

男人抱着她翻了个身,将被子给她盖好,嗓音沙哑:“睡吧。”

沈意棠的手攀在他的肩膀,浑身酥麻发软。

她还能感受到对方的紧绷,手缓缓从肩膀向下,指尖触及男人的胸膛时,被对方一把抓住。

“闭上眼睛睡觉。”陆毓华有些躁动,刚才差点就克制不住。

但到底怕真的让她受伤,于是只能强行压下心里的火气。

沈意棠眉眼带着一丝满足和倦意,刚才这男人用另一种方法来讨好她。

滋味儿很美妙,也让她打开了新世界。

她闭上眼睛的时候,还感觉到一阵神魂颠倒。

“你说,你咋这么会?”沈意棠忍不住嘟囔出声。

她没记错的话,这个时代很多书都被打成了毒草。夫妻之间的事,应该也不能看书学习吧?

陆毓华没说话,却把她压的更紧了。

他虽然寡了这么多年,但是部队那些糙老爷们儿,熄灯以后总有爱说混话的。

听的多了,自然也就懂了。

等男人彻底平复好心情的时候,靠在他怀里的沈意棠早就睡着了。

大概是嫌弃男人像火炉一样热,她还推开了男人,从那炽热的怀里滚到了一边儿。

陆毓华长臂一捞,又把妻子捞回了怀里。

但是察觉她靠着自己在出汗的时候,还是微微松了松怀抱。

可能这样没刚才热,熟睡中沈意棠倒是没再挣扎,而是安安稳稳地睡了一整夜。

直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神清气爽。

一扭头,就对上男人黑沉深邃的双眸。

沈意棠这才发现,自己紧紧靠着男人,还能察觉到男人身上的变化。

不是吧?

从昨晚一直到现在?他都这样挺着?那得多难受啊?

想起昨晚男人取悦她的举动,沈意棠抿了抿唇,打算也帮一帮他……

等两人的胡来结束,这个早上已经过了一大半了。

沈意棠揉了揉发酸的手腕,打算裹着被子装死,都快十点了,她哪好意思下楼吃饭啊?

现在,熬夜到很晚,睡到下午起床都没什么。

可是在没手机也没wifi的七十年代,本来娱乐设施就少。

大部分人为了省电,都是天黑就关灯睡觉。

因为晚上睡的早,第二天也醒得早。

所以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大部分人最晚起床时间,也不超过七八点钟。

尤其大院里每天早上七点,高音喇叭就开始放红歌了。真没几个人像他们这样,搞到早上十点多才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