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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考科举 知南山桂 16729 字 13天前

第25章 软饭硬吃

屋外下着秋雨,三面开窗,关了两扇,独留一扇听雨声,丝丝凉意透进来,陈秉站起身挑了下灯花,竟不自觉打了个哈欠,一个夜猫子有些困顿了。

算一算时间,也不过才堪过亥时(晚上九点)。

这是姜漓平日里熄灯歇息的时间,但今日比平日晚了些,这都过了亥时,也没见人影。

陈秉眼下等着跟老婆一同上床睡觉,也算是一天的“仪式感”,即便这只是盖着被子纯聊天。

与其说是夫妻,不如说是“男生宿舍的上下床”,唔,其实两个男人在同一个被窝里睡觉……也没什么毛病。

窗外的雨还没停,姜漓走了进来,脸上沾着没揩干净的墨汁,一张俊脸黑如锅底,手腕更是有几分抽筋。

——平日里练武射箭的,哪里碰过毛笔?

以至于写一份“和离书”,愣是从下午一直写到了晚上,这才了结。

主要也是字写得太难看,总觉得拿不出手,哪怕要和那个虚伪书生和离,也不想“丢了面子”,写好了一份,不满意,撕了,又写一份……还是撕了。

自从和陈秉婚后,姜漓没在他面前碰过笔,也没写字,一直藏着掖着,不让自己的“丑字”暴露,日常还厚着脸皮批评姜闻瑄字写得不好看,督促他练字。

本来想着“柔弱夫君”陈秉活不长,不让他看见字也无甚要紧,如今让他第一次得见,竟然是他亲手写下的“和离书”。

姜漓眼神幽怨:“……”

要不是被青菱盯着,他都后悔说要亲自写和离书,面子上着实下不来台。

“怎么了?你晚上哪去了?督促姜闻瑄考秀才?”嗅着自家老婆身上浓重墨水的香气,陈秉愣了愣神,这家伙脸上还沾了墨,如同一只花脸的小猫儿,又兼淋了些雨,更像是一只可怜兮兮的淋雨流浪猫。

要知道姜漓这小哥儿,从来就没有过落寞的时候,他是个万事不挂心的人。

放在现代,他就是那些诸如《钝感力》《屏蔽力》等等书籍的合格践行者。

本身具有超强钝感力,以及超强屏蔽力,对任何事情都容易翻篇,并且绝对不会“精神内耗”。

这样的人很稀缺,大多数人都谈论抵制精神内耗,但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而姜漓不一样,待在他身边,会让人感到很舒服。

因为他是个真正活在当下,及时行乐的人,活得肆意潇洒,一副没被文明社会污染过的清纯(清蠢)。

——长得还精致漂亮。

有点像是快节奏高压力公司提供给职工的舒缓身心小猫咪,日常撸一撸,看着它吃饭睡觉舔毛,或是高高竖起尾巴巡视“领地”,便感觉焦虑不安的心灵得到了慰藉。

陈秉猜测这就是自己喜欢他的原因。

晚上把人抱在怀里睡觉,就像是抱着一只大猫猫,漂亮的脸蛋像是布偶猫,手感类似金渐层,软乎乎的,很好捏。

陈秉从小到大成长的环境,永远缺失这类人的存在。

或者说,他自己就像是在虿盆里养出来的万毒蛊王。

末世前是这样,末世开始后,也是这样。

抱着姜漓睡觉的时候,他总不免想起曾经的大学生涯,他会想到,如果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宿舍里能有姜漓这样的人当舍友。

……大概会非常有“安心感”,因为总有一个人浑不在意的去当班里的倒数第一。

一个漂漂亮亮的体育特长生。

陈秉的宿舍里聚集了各种状元和聪明人,还曾经出国交流学习,汇聚全世界的天才,但就在那时候,连着有两个同学跳楼自杀……精神癫狂者也不少。

他们并不是成绩倒数的人,相反,在哪里都名列前茅,父母也都是十分体面的职业,家境优渥,即便选择当个庸人,也能度过一生富家公子哥的生活。

选择跳楼的原因,仅仅只是觉得很累,保持优秀很累,厌倦过这样的日子。

有时候陈秉也能理解他们的想法,但真要是选择过悠闲的生活,骨子里的“卷王基因”却又时常作祟,让人无法平静下来。

像他们这样的人,似乎总要等到心脏骤停,眼睛彻底闭上的那一刻,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宁。

而眼前的姜漓,却早已拥有了他曾经渴望拥有的东西。

陈秉怔怔看着他出神。

姜漓却狠狠瞪着他,将幸幸苦苦写好的“和离书”甩他身上,大声骂道:“你个两面三刀,表里不一,装模作样……你个可恨的沽名钓誉的虚伪书生!”

说完后,姜漓红着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眼前人那张温润尔雅的脸庞,他曾想过,对方听了自己这话,肯定会表现的惊慌失措,或是辩解,或是继续欺骗他——

反正他绝不会再受他所骗。

然而他盯着那张没有攻击力的俊美的脸庞,却是见他笑了,神色中竟然还带了几许兴奋之色。

姜漓:“?”

“你可算是看清了我的为人,本来我也不想装了。”陈秉缓缓拿起那份和离书,弹了弹衣袖,眼角的余光瞥见那“缺斤短两”的三个字,又是没忍住笑意更深。

他极有兴致打开来一看,“噗——”

这玩意拿去官府,官府也不认啊,谁认识上面的字?

陈秉随手把这份和离书撕了,抬眸看向姜漓,满脸是笑,“漓哥哥,你这下知道我表里不一,还虚伪了?”

他将碎纸片抛上天,如雪花般散开,随后转过身,径直走到两人同床共枕过的位置,大马金刀的坐下,哪还有平日里柔弱书生的模样,浑身上下尽显嚣张之色。

姜漓瞠目结舌,手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简直就是大变活人,他那个病弱的,快死的,文采非凡的秀才夫君,竟然变成了大尾巴狼。

“我要杀了你——”回过神来的姜漓脸色又青又红,回忆起过往种种,甚至从两人见面那日起,从盖房子,再到燕窝粥……这家伙一直都在故意设圈套玩弄他。

姜漓抽出腰间的马鞭冲过去,站在床前,看着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到底扔到了手中马鞭,暗骂自己一声不争气。

下一刻,硬着一股气,合指为掌扇向他的脸。

然而他的手腕却被人抓住,卸力一带,反被人压在身下。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漓哥哥,对我这般心狠?”陈秉笑着看他,还是在这张床上,他早就想这么做了。

白日里脑袋中出现的袖珍小奶娃,可不是袖珍姜漓,而是姜漓的壳子,真正的他自己。

在他眼中看来,姜漓这么个小哥儿,最是天真善良,明明是个灵珠,哪能是魔丸啊。

“你——”姜漓气急败坏,他咬牙用力,却发现纹丝不动,全然挣不开对方的桎梏,他震惊道:“你会武?!”

陈秉假咳一声,矜持道:“会‘亿’点点。”

“一点点?”姜漓愣了一瞬,随后更是羞愤,他每日亥时睡觉,寅时起床练武,勤耕不辍,日夜操练,竟然反抗不了这个巳时起床,更是睡到下午的夜猫子,还自称只会“一点点武”?

他们姜氏武馆这是遭了灾,进了贼了!找个病弱快死的书生,竟是个……终日打雁,叫雁啄瞎了眼睛。

“你个混账!你放开我!”

陈秉故意逗他:“偏不放。”

“你这个骗子,你骗我,亏我还亲手帮你煮燕窝,竹子也是我亲手种的……你这个骗子,你不得好死,我恨死你了,你来我家白吃白喝,还欺负人,你把我和弟弟玩弄股掌之间——”姜漓说话语无伦次起来,只恨不得将眼前人生吞活剥。

“你还亲自帮我煮燕窝?这么好?”

“漓哥哥,你这么好?”

姜漓瞪着他,铜制的油灯照得他双眼通红,豆大的泪珠子从里面蹦出来。

陈秉目光触及他的眼泪,怔了怔,这才意识到太过火,轻哄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他托着他的下巴,低头吻他脸上的泪花。

姜漓身体僵硬一瞬,放弃了挣扎,红肿着眼睛,“你到底来我家做什么,欺辱我?”

陈秉目光温柔看着他:“我是你夫君啊,咱们拜过堂成了亲。”

“休要骗人,你何曾是我夫君,别人家的……根本不是这个样子,新婚夜那天晚上,你故意耍我——”

“成亲后的这些日子,这些晚上,你都在耍我——唔——”

陈秉低头堵着他的唇,听他喋喋不休半天,早就想这样了,外面秋雨淅沥,浇灭了夏日的蝉燥蛙鸣,到底水汽氤氲上升,空气里都染上了几分粘稠的湿意,受那烛火炙烤过,更是黏腻难堪。

分开时,空气里拉着丝儿,像是未尽的雨。

“原来真有接吻时不会呼吸的傻瓜。”

“漓哥儿,早就想碰你了。”陈秉不疾不徐拿起边上的一盒玉罐,“夫君现在就来教教你,这东西的正确用法。”

*

青菱撑着伞藏在竹林里,他竭力竖起耳朵,去探听屋里面的情况,奈何雨声沥沥,总听得不太清楚,这可是公子成婚后,头一回和陈郎君吵架,都闹到要和离。

……里面会是什么情形?

只能勉强听到一些动静,似乎有争执的话,又不太听得清,好像还有摔东西的声音,不对劲,隐约还有抽泣的哭声……

青菱听得是一愣一愣的:“哭声?”

别是自家公子拿鞭子抽人吧?要不要去叫大夫?

他又仔细听了听,品出滋味来,不对啊,这声音……这明明是漓公子的声音。

再凑过去仔细一听,青菱脸都红了,手里的油纸伞摔落在地上,他忙不迭的捡起来,头也不回跑了。

啧,原来公子成婚后第一次吵架,竟是吵成这样。

第26章 大尾巴狼

一夜秋雨过后,竹叶承雨,绿的发黑,沉甸甸的垂下,每一片叶子都蓄满水珠,风吹过时,如下急雨。

东院清晨少见的平静,那道练武的身影消失了,青菱眼下一片青黑,指挥着丫鬟煮燕窝粥。

他是又好奇又害怕,这都巳时了,还不见公子身影。

“咳咳——”青菱抬眸一看,发现是青竹似的病弱郎君,他穿着一身家居棉袍,在这清幽竹院中,似是一位飘渺的隐士。

青菱不由得叮嘱几句关心的话:“陈郎君,瞧这天气日日转凉,还是注意些身体吧。”

陈秉淡然道:“无碍。”

青菱低头叹了一口气,这新郎君什么都好,偏就是身子骨不好——等等,不对啊,陈郎君都出来了,他们家公子呢?!!!

陈秉微微一笑道:“让我来亲自煮这燕窝粥吧,漓哥儿身体乏了,我端去给他。”

青菱:“?”

要知道他们家漓公子可是壮如虎的,陈郎君这般说话,难道是因为男子的颜面?恐怕他已是知晓那羊肾粥和牛鞭汤的作用。

陈秉端着燕窝粥进房里,床上躺着的人还不愿睁开眼睛,那张漂亮的脸蛋犹带泪痕,露出来的一截脖颈,似苍穹一根白玉柱,悬着几团绯红的云。

“漓哥哥,还不起床?”陈秉在屋外便探测到他的鼻息,知道人醒了,这会子装睡呢。

果不其然,床上的人睁开眼睛——他竭力睁开眼睛,可哭过的眼儿,鸦羽般的睫毛上就跟刷了浆糊一样,好半天才彻底睁开眼。

那双眼睛红的像兔子一样。

“几时了。”一开口说话,嗓音更是哑得厉害,昨夜的哭腔还未消退。

陈秉温和道:“漓哥哥,巳时三刻(早上九点四十五)了。”

怪不得,已是天光大亮。

“还早着呢,漓哥哥。”

姜漓默然:“……”比平日起床的时间晚了三个时辰,东院的人怎么看他,青菱怎么看他?还有武馆的人……还有薛教头,今日他踏出这间屋子,需要面对什么?

从小不识愁滋味的小哥儿,到今日明白了何为愁思。

“漓哥哥?饿了吧,来吃一点燕窝粥。”

姜漓捂住自己的耳朵,一双红肿的眼睛瞪向眼前人,凶巴巴道:“不准再喊我‘漓哥哥’……”

说完后,他自己还有些心悸,更慌的是身体的记忆,这家伙,昨天夜里,每次都是这样,只要喊他一声漓哥哥的时候,就会猛地重重撞他一下。

他都形成了条件反射,听到这声音,身体下意识的紧绷,弓着脚背,腰间却是酸软的厉害。

“好,漓哥哥,我听你的。”陈秉莞尔,从善如流。

姜漓看他一眼,抿了抿唇:“你老实跟我说,你——你到底还能活多久?”

陈秉抬手摸了摸他的头,指间发丝如水,柔声道:“活到看咱们孩子长大应该没问题。”

“为什么你的脉象,大夫都说你很难熬过冬天,还说你‘先天不足,本源亏虚,纵是神仙也难救’,最多活不过三年……还有你……你居然能压制住我?!你对我下药了!”

姜漓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他简直要疯了,他那个先天不足的病弱夫君,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尾巴狼,自己竟然还打不过他。

这种挫败感……简直是无颜见江东父老。

到底谁才是武馆家的孩子?

“我这是以柔克刚的法子。”陈秉笑着眯了眯眼睛,大忽悠道:“这叫太极。”

姜漓:“?”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这便是阴阳互济,虚实转换,动静相宜之法,是以内在安定,顺应自然,以柔克刚。”

“我能克制住你,是因为我‘以静制动,避实击虚,借力发力’,你觉得我力大不可挣脱,那其实是你自己的力量,我借由你的力道,压制住你自己。”

陈大饼为自己的“胡诌”点个赞。

实际上那就是“老子”的力量,他就喜欢“力大砖飞”,能火力覆盖,炮弹洗地,谁还灵活三三。

“真的啊?”姜漓张了张嘴,虽然花里胡哨的听不懂,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都忍不住信了,这个解释,倒是稍稍安慰了他受打击的心灵,“那你怎得还会晕考场?”

“这不是之前还没练太极,且又执念太深……后来知道自己死期将至,家里人又送我来当赘婿,我烧掉了所有圣贤书,只留着一章《逍遥游》,日日盘坐观星,偶然间感悟天地,于是,悟出了太极。”

“此后,我的身体也日渐好转起来。”

姜漓怔了怔,喃喃说道:“我日日练武,什么都没悟出来。”

陈秉正色道:“这就叫‘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姜漓疑惑:“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每日辛苦练武,相当于学习,但却没有花费时间沉心思考,于是你会感到迷茫不前。”

姜漓怔了下,随后立刻认真道:“好,从今日起,我要思考!”

陈秉瞥他一眼,努力忍笑。

“……总觉得你在骗我。”姜漓歪着头看他,一头青丝瀑布垂下,不同于戎装素裹时的高马尾,也不是柔和的半披发,微微散乱,柔和了棱角,显出几分破碎感。

“夫君本性纯良,哪有成天骗人的道理。”陈秉睁着眼睛说瞎话,他可没有“成天骗人”,只是偶尔骗人,“再者,我们家漓哥——我们家漓哥儿聪慧过人,我也只能骗得了你一时,可瞒不过你的眼睛。”

姜漓眯了眯眼睛,听了他这个话,很是受用。

“来吧,吃粥。”

陈秉喂他吃燕窝粥,姜漓微微皱眉,他早起练武流汗,喜欢吃咸的,不爱吃甜的,不过他又心想:他吃的,我也要吃,说不定真有强身健体的功效。

姜漓垂着眼眸吃粥,像是根霜打的茄子。

哪怕听了陈秉的解释——不听还好,听了更是心态崩了。

听听,他还以为陈秉一开始就是装的,他肯定从小练武,可这家伙说自己什么,知道死期将至,日夜观星,感悟了什么太极,于是他就武力过人了?!!

甚至还不到一年半载!

那自己整日勤学苦练的这算什么?

“你也吃。”姜漓吃了小半碗,哑着嗓音把碗推给他,到底冰糖润喉,吃过身子好受些了。

陈秉也不劝他,顺势一调羹送入自己唇边。

姜漓撑着身子去穿鞋,只觉得双腿犹如灌铅,沉重异常,才落地,竟是仍在打颤,他眼底含着水光,回首瞥一眼陈秉,明明见他腰身纤细,环在上面时,却能感受到令人心惊的力道。

难道他这么多年来练武,竟是练错了?

被自家老婆打量,陈秉老实吃粥,眼观鼻,鼻观心,不吭声。

这会子,他倒觉得自己是个天生的大忽悠。

或者说是个天然掌握“哄老婆”技能的奇才。

——以前倒是不知道自己还有此等天赋。

姜漓试图站起身,结果却被某处地方的痛楚逼得含泪坐回去,那模样,就像是一个跳高失败的小猫,不肯承认自己失败,于是佯装忙碌,且猛地拍了下床板,福至心灵的蹦出一句话:

“我要去找刘昭!”他无比坚定道。

冤有头,债有主,今日的事情皆是由他而起……若是不知道,还能鸵鸟似的过一阵子,这刘昭当真是个祸害!

姜漓不承认自己是迁怒了。

陈秉挑眉:“昨日他到底跟你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姜漓难以启齿,绝不承认之前在情(/)事方面一窍不通的傻子是自己,尤其还是被愚蠢的刘昭看了笑话,此事定然不能让刘昭知道,“我等会儿就去找刘昭——”

“?”陈秉一怔,“你今日好好休息,不用这般急切。”

这个小蠢货,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带着满身缱绻的痕迹。

姜漓凝神想了一会儿,得意道:“我要跟他说,我夫君更厉害!”

“我的身体比刘昭身体强十倍百倍,但是我夫君把我弄得下不来床……而且有这么大。”姜漓随手比划了一下。

陈秉:“???!!!”

漓哥儿!?!?

当个不内耗的人真好。

从来没想过的角度,这也能卷起来?

陈秉欲言又止,汉语言水平跌落至零,不知道该怎么劝他,而此时,屋外有侍女来报,说是瑄少爷过来了。

“我弟弟来了!”姜漓神色一正,“你先去拦住他,就说我在……我在思考!今日我寅时起床,盘坐在窗前,我在感悟天地,我在思考武艺——总之不准说漏嘴!”

陈秉:“……”

“你要是敢说漏嘴,那我就——”姜漓下意识用鞭子威胁,可自己打不过他呀?惯常用的武力值威胁,面对自家“病弱夫君”反而没用,至于把他赶出府?自己也舍不得,“反正,我就……反正……反正不准说漏嘴!”

陈秉颔首,这大概就是长兄如父……当哥哥的偶像包袱三吨重。

*

“秉哥,你看我这一身装扮怎么样啊?”姜闻瑄尤其兴奋,他脱下了花花绿绿的纨绔装扮,着一身书生青衫,腰间只悬着一块纯色玉佩,手中一把折扇,很是附庸风雅的样子。

更绝的是,他在额头上绑了根红色的带子,上书“勤奋好学”四个墨字。

旁边跟着的吴满都要傻了,他这个职业陪玩,前儿个张氏才叮嘱,让他教唆姜闻瑄带着陈郎君去玩,结果昨日刚……刚让瑄少爷去听曲,大早上却被漓公子揪去上香。

回来瑄少爷就糊涂了,他梦魇了,一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状态,又说自己这个当舅舅的责无旁贷,又说自己是个天才,明年定要考个秀才让大家伙都看看……

吴满在旁边苦口婆心地劝说,使不得使不得,这不可能的呀,考秀才千难万难,不必为一时之气——姜闻瑄却是自信满满道:“我那个中小三元的哥夫都说了,我,姜闻瑄,以我的天才水平,仅需一年,便能考上秀才!”

“我就去努力它个一年!”

吴满急得冷汗直流,心想你去考秀才,那我可咋办?

这陈郎君当真手腕高超,把圣贤书读进了骨子里,一个无可救药的小纨绔,愣是被他掰正了。

看来还是得从陈郎君这边对症下药。

姜闻瑄学习态度积极,陈秉这边亦是配合教学,把昨日准备的文书交给他学习,毕竟这家伙真是自己如假包换的小舅子,未来陈魔丸的亲舅舅,到底上了心。

又帮他打磨基础,又教导他应试策略。

“我竟然都听懂了——我可真厉害!”姜闻瑄自我感觉良好,美滋滋道:“秉哥,再等两日就是学政见新秀才的簪花宴,到时候你也把情形都说与我听听,指不定明年我也能考个案首,我也能在那簪花宴上一枝独秀,说不定我还能考个举人呢。”

陈秉端起一旁的茶盏,低头啜一口香茗,冷静冷静。

都说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但也有教育学家说,孩子小时候,尤其是小学时候,就应该让他痛痛快快的玩耍,倒也不无道理。

就像是姜闻瑄,以成年人的脑子去学年幼孩童的知识,事半功倍,再加上陈秉有意训练他的大脑提取调用和多线交叉并行的能力,更是进步神速,自觉记忆力极佳。

人的专注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在同一文本上,能专注的时间也不过十几二十分钟,背文章也是一样,很多人都喜欢从头到尾的背文章,但其实效果极差,多是机械背诵记忆。其实背一段,切出去做其他事情,再接着背……就像是在一段回忆里,钉下无数个特殊存档记忆点,这些存档点利于唤醒记忆,且每一次的离开文本,再回到文本,都是一次主动调用查取记忆,往往会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再者,姜闻瑄脑袋确实好用,其次也是乐观,心态好,一个小纨绔,哪怕学得再差,也差不过从前,自然也不会有情绪内耗。

……还沉浸在自己是个隐形天才的愉悦中。

“我哥他过来了?”姜闻瑄一抬眸瞥见熟悉的“哥影”,手腕下意识一抖,污了一团墨。

他感到煎熬,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他哥走得很慢。

姜漓收拾打理好形容,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挪着小碎步过来,他停下,掀衣坐下,无声的闷哼一声,倒抽一口气,这才调整姿势,虚虚的坐着。

“哥,今日没见你练武,还以为你不在呢。”

姜漓正襟危坐,严肃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你以为你哥我只是个会用蛮力的武夫吗?”

姜闻瑄呆住:“?!”

“今日我一大早起来,便开始感悟天地,吸收日月灵气……我在思考。”

姜闻瑄傻眼:“啊?!”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你知道什么叫做阴阳互济,以柔克刚吗?”

姜闻瑄傻乎乎的摇摇头。

“咳——”陈秉咳嗽了一声,他敛衣站起身,“你们兄弟俩聊着,我去喂鸡。”

再多留一刻,他真怕自己笑出声。

姜闻瑄目送自家文雅卓然的哥夫徐徐步入隐逸竹林,心里一阵感慨,“秉哥真是个文雅端方的翩翩公子,就是身子骨病弱些,哥,你可得好好照看他。”

姜漓一听这话,黑着脸,没好气道:“你个大蠢驴!”

他气不打一处来,他没看出这是个大尾巴狼就算了,他弟弟更是眼瞎,至今没看出来——昨天他骑马的时候就该察觉到。

真是气死他了!!!!

姜漓无能狂怒。

姜闻瑄:“?”

第27章 襕衫

刘家布庄位于县城一条主街的中段,虽不招摇,但也绝不寒酸,周围好几个布庄连着胭脂水粉铺,还有文房四宝店,算是县城的中高档位置。

“这匹给我包上,那个也给我留着……”从镜台寺回来,刘昭心情特别好,饭都多吃两大碗,且还要给自己多做几身衣服。

想想这么多年来,可算是赢了姜漓一场,真痛快!

突然有人来报:“昭公子,外面有人找。”

刘昭摸着锦缎的手一顿:“谁呀?”

“是漓公子,姜氏武馆家的漓哥儿。”

刘昭:“?”

刘昭不明所以,然而门外的客人早已经不请自入了,所谓的通报,不过是走个场子,姜漓大步流星的走进来,走着走着他又抽了一口气,换成了小碎步。

“刘昭,东西还给你!”姜漓一脸大爷的模样,将那方丝绢甩在刘昭的肩膀上,自己学着陈秉昨夜那大马金刀的坐姿,当着刘昭的面,坐在了布庄待客的太师椅上。

“你疯了!”刘昭红着脸,忙不迭的把丝绢藏起来,简直疯了疯了,自己……还要脸呢!

得亏这会儿店里没人。

刘昭怒瞪着他:“姜漓,你给我起来!”

“偏不!”姜漓梳着高马尾,一脸桀骜不驯的模样,他摇了摇手指,“你且过来,我与你说话。”

刘昭将信将疑的望着他,就怕自己走过去,被邪恶的漓哥儿一脚踹屁股上,这家伙一看就是来打击报复的,但又实在抵不住内心的好奇,他又怂又闪烁着好奇的神光凑了上去。

屁股倒是没挨踹,正相反,反而是眼前的姜漓捂着自己的腰,附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刘昭瞠目结舌,嘴巴张大到能吞鸡蛋的程度,不可置信望着他。

姜漓晃着高马尾,得意一笑:“你夫君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夫君更厉害,他还是案首呢!”

说罢,他也顶着一张“反正我赢了”的表情离开刘家布庄,不,他还主动挑选了几匹布。

姜漓勾唇一笑:“跟人家比夫君的感觉真好!”

刘昭望着他的背影直跺脚,啊啊啊啊真是气死他了!!

“我不信!我绝对不信!”

刘昭回到内室,跟丈夫张丰伦说起了这件事,“噗——”张丰伦嘴里的那口茶水喷了出去,咳得他衣襟全都湿透了,“咳咳咳——”

怎么这事还没结束?

张丰伦心神惶惶,胆战心惊:“武馆家的漓哥儿,那般要强,且又身体强健的小哥儿,能找个厉害的夫君压制自己?而且他夫君不说是个病秧子吗?”

“他装的吧?故意这么说来气你?”

“你不懂——”刘昭咬了咬唇,“我今天推了他一把,真推动了他……他好像是真的……”

“这又怎么了?”

刘昭黑着脸:“你不是我们小哥儿,你不懂的!”

张丰伦咽了咽口水,他是不懂,但他害怕被督促考举人,能考中个秀才,已经是烧高香,考举人?天要亡他,家宅不宁啊!

“他夫君陈秉这回考中秀才,应该会选择去县城书院读书,到时候,他在哪家书院,你也混进去试试,找个机会,他若是如厕,你也潜进茅房里看看……”

“我不信他说得是真的,你帮我验证一下,如果教我拆穿了这漓哥儿说谎,我要笑话他一辈子哈哈哈!!”刘昭自认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张丰伦:“????”

这是在干嘛?这是让他去书院干嘛?虽然他确实不大喜欢读书,但书院也绝不是比拼这种东西的地方。

“我还不如费心考个举人。”张丰伦到底还有几分书生的礼义廉耻,小声叨叨。

刘昭:“你考得上吗?”

张丰伦:“……”

*

从刘家布庄出来,姜漓心情颇好回到家里,可算是痛痛快快的舒畅了一把,要不是那里还痛着,他都想开开心心去跑马。

“公子,公子,你快来!”青菱冲着自家公子招了招手,说着露出了泡在碎冰里的牡蛎,姜漓皱了皱眉,“好腥啊!”

“公子,这据说是好东西。”青菱小小声道,他左右看了眼,贴过来:“这个吃了,男人……更厉害!”

姜漓俊脸一红,下意识后退一步,还厉害……这还得要多厉害?

他感觉到一阵腰疼。

“反正这个吃了男人好,以后我成亲了——”青菱捂住自己的脸,闹了个大脸红,完了完了,他已经精通如何给男人补身子了。

“唉,公子,我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呀!”

姜漓沉默着看他一眼,好半天才道:“你也是头大蠢驴。”

青菱:“?”

姜漓扶着自己的腰走了。

*

陈秉看着眼前这堆“生蚝”,也就是牡蛎,当真是又气又好笑,好吧,他承认自己到底是个庸俗的男人,被人小看了,就是不爽,非常不爽之。

也罢,这吃软饭当赘婿的生涯,就得忍受旁人轻看欺凌——

他带着颇为恶劣的表情,自嘲道:“我这算不算是天才陨落,要不要再定个三年之期啊?”

“什么三年之期,夫君你在说什么?”姜漓是个心大的人,从小厨房里出来,一会儿就看开了,他心想着自家夫君到底天生不足,多补补是件好事。

再者,反正他一介武人,也并不怕疼,那种事情,虽是疼了,但也……也有种说不出的意趣。

大抵也是有过肌肤之亲,此时见着陈秉,比往日里更是亲切,嘴里的那声夫君,也喊得更加情真意切。

想到他那嚣张恶劣的表情,又想到他那温文尔雅的做派,两相结合起来,心脏都不自觉怦怦跳起来。

“没什么,夫君给你弄个蒜蓉烤生蚝。”陈秉目光掠过那堆生蚝,最后停留在自家老婆的脸上,尤其当触及到他脸上的笑,怔了一瞬,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

秉啊,你得跟老婆学心态。

——夫君昨夜大变脸,今日还能笑得出。

你抄一辈子的“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也抵达不了这样的境界。

“这闻着好腥,你能吃得了吗?怕你吐了,不喜欢就甭吃了。”

“所以用蒜来去腥,我来烤与你吃。”

姜漓吸了吸鼻子,听话和他一起来烧炭,准备烤架,就这么在院子里烤生蚝。

“夫君,加了蒜末子,烤起来好香!”

“嗯,你看着火,我去泡茶,等会儿好了,咱们拿去那边吃。”

烤了十几个生蚝叠在鱼盘里,端到石桌前,陈秉也端着两杯香茗过来,两人分别在石凳上相对坐下,背后竹影婆娑,院子里开了不少花,极有雅趣。

“夫郎,你身子好受些了?青菱说你下午又出去了?”陈秉端着茶水,轻吹一口气,品着那股子香气,再抬眸看向眼前的俊美青年,嘴角噙着笑容,莫名有种岁月静好的滋味。

他低头幸福喝了一口茶水。

“我不是早上起来就跟你说了,我去找刘昭了呀。”姜漓好奇戳了下生蚝,嗅着那股子蒜香的鲜味,好一会儿也不下嘴。

“噗——”陈秉给呛到了,这下不是假装咳嗽,他是真咳嗽,“咳咳咳——”

他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怎么他以为的“岁月静好”,和他碰上的“岁月静好”不一样。

“你、你——”

姜漓忍笑:“夫君,你怎么了?”

陈秉欲言又止,最后咽下了嘴里的话,“算了我不问了,没一句是我爱听的。”

姜漓:“?”

“夫君你这样真没意思,亏我还在他面前夸你呢。”

陈秉:“……”

他闭了闭眼睛,心想此事翻篇吧。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天总是不遂人愿的,这会儿他想翻篇,在姜漓那边,倒是不依不饶起来。

姜漓眨了眨眼睛,他偷偷看他的表情,似乎找到了一种拿捏夫君的办法?

还以为文斗不过他,武也打不过他,就拿他没辙了……但是,天无绝“漓”之路。

“夫君,你真不想听我和昭哥儿说了什么?你如果想知道,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你,还有他的反应我也告诉你,可好笑了,你不知道刘昭这个家伙有多……反正这家伙特别讨人嫌。”

姜漓把刘昭想推自己结果自己掉水池,以及偷袭磕到牙的事情都说给陈秉听。

“真的啊,这么有意思,你以前怎么没说给我听?”陈秉倒是听得入了迷,他以前的生活都太正经了,或者说,他父母都是那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他从小也有点少年老成,至少在外人面前,总是披着一层君子端方的假面。

他时常想放纵,但这张假面也跟吃饭喝水一样,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刻入骨髓的习惯,改都改不掉。

人怎么就可以精分成这样呢?

“你以前都跟仙鹤一样,还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哪好跟你说这些。”

陈秉浅浅一笑:“现在呢?”

“经过了昨夜——可算是落到了实处。”

陈秉笑容更深:“那咱们今天晚上继续?”

“?”姜漓呆了一瞬,疯狂摇头,“不要了,真的不要了。”

“夫君,你就让我歇息几天吧。”

陈秉莞尔:“好,本就逗你的。”

“你可别吓我,明日我还要寅时起来练武——”

陈秉又被呛了下。

这老婆才是真正的“卷王”?

虽然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之下,睡在睡一张床上,但他们生活有时差。

“夫君,青菱还说官府那边送来了一套襕衫,你等会儿先换上试试。”

“嗯。”

*

“襕衫,他的襕衫送来了——”

姜兆龙今日读书极不安稳,时时关注着另一处的景象,陈秉考上秀才,姜家门庭若市,哪怕他想捂着耳朵,都能听得到外面的动静。

他能想象到那些恭喜的声音,以及对他的惋惜……这些想象,如同把姜兆龙放在火上炙烤。

如今,又听说代表功名身份的襕衫送来了,更是心悸良久。

朝廷有明言规定,考上秀才后,可穿襕衫,虽然到了这个时候,不少书院服装也仿造襕衣,可那朝廷的襕衫到底不同,这就代表着,此人身份,不再属于平民,而是步入了“士”的阶层。

着襕衫者为士,可免除徭役,可见官不跪,可不受刑讯……

“我儿莫要急躁,明年你也能穿上这样的衣服。”说着不急,张氏额上也爬满了忧虑,她明显感到姜兆龙心浮气躁,不由得跺了跺脚。

“去,把吴满叫过来。”

吴满过来了,冷汗连连汇报情况:“夫人,不是我没使劲儿,而是那陈郎君将圣贤书读进了骨子里,我看他是宁死都要读书哇!”

“就连那瑄少爷,受了他的耳边风,都着了魔似的说是要考秀才。”

张氏下巴落地上:“啊?!”

姜兆龙也惊了:“啊?!”

太阳打西边出来,纨绔也要闹读书?

姜兆龙嘲讽道:“他考秀才?痴人说梦!”

“可、可……”吴满憋了憋话,“可瑄少爷信誓旦旦说,他说陈郎君夸他是个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还说他这样的天才,考个区区秀才,仅仅一年足以。”

“所以他说,他只要努力一年就——”

张氏和姜兆龙听了这话,都呆滞住了。

“天才?说他是天才?”姜兆龙喃喃自语,脸色刷得一下变白了。

张氏沉下脸:“绝无此种可能。”

“吴满你过来。”张氏小声叮嘱了他几句话,“你切记住,只要明年姜闻瑄考不上秀才,我就与你一百两银子。”

吴满眼前一亮:“多谢夫人!”

*

李学政这些时日都居在县学中,并未私下接触任何新秀才,而是静候簪花宴,也是见师宴,他倒不是白白等着,而是打听好了前几名的详细情况。

尤其是第一,最受他关注的陈秉,然而在听说他的境遇后,他只能叹一口气,扼腕叹息。

“竟是猜错了。”

“天妒英才啊!”曾经还怕自己座下出个霍首辅,或是终于盼到了一个能和霍首辅掰手腕的奇才,结果,却是个命不久矣,快死了的奇才!

一场希望,化为虚空泡影。

李学政便也不把眼神投向陈秉,认定他此后在官场上毫无作为。

——他得先有命活到官场。

唏嘘叹惋,唏嘘叹惋矣!

在李学政这里,眼看着陈秉仕途无望,也只把他看成冬日里的一场漂泊大雪,尽管美得触目惊心,可只待雪消融化,终是无影无踪,于国家无好处,于江山社稷无好处,也就不放在心上。

但他不放在心上,有的是人放在心上。

“学政大人,还请力荐陈学子来我梅溪书院读书!”

“啊呸,这等清俊人才,理应来我青云书院!你们梅溪书院是个什么玩意,脏的臭的都在里面,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我才呸!我们梅溪书院不知道出了多少人才——”

“呵,那都是用来骗富家子弟的门脸。”

“你们青云书院就高贵到哪里去了吗?呵,平步青云,还不是心向官场,还自称清流,沽名钓誉——”

第28章 气人

清河县两大书院,一是梅溪书院,二是青云书院,若要论名头,那肯定是梅溪书院更加响亮,出过的名人雅士更多,地处风雅……也更加的包容万象。

青云书院呢,则相对自命清高,以清流苦修著称,多招收那些有抱负有理想的学生。

用现代的话来翻译,那就是梅溪书院相当于是豪华私立学校,什么学生都收,有钱的都能进,同时又用钱来利诱学习成绩好的尖子生,把人招进来当门面,中举人中进士者络绎不绝,名气大燥,也引得诸多富贵人家,花费“重金”将孩子送入梅溪书院学习。

换而言之,这梅溪书院的学生,要么特别有才华,要么特别有钱,两派学生也是势如水火,内部情形复杂。

有富贵子弟高中者,也有贫苦学子,入学后见到大富贵,扭曲变形,跟着纨绔子弟堕入烟花柳巷,贫困潦倒,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