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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是个兰州本地人,住在附近的老小区里面,下午就爱到黄河边上茶坊喝茶。凑巧他平时常去的那家今天没开门,便随意走进了这间茶坊。

大爷人很热情,向他们展示三炮台的正确泡法,“红枣和桂圆,你先撕开,要这么才出味。”

“噢~是这样。”林响一副受教了的样子。

“你们是哪嗒过来的人?”大爷跟他们闲聊。

“我从云南来。”林响笑着回应。

“你呢?小伙子。”大爷接着去问沈青杉。

“江市。”

大爷拿起茶盏喝一口茶,润润嗓子,“江市啊,沿海大城市嘛,我晓得。云南我年轻的时候去过,四季如春,气候特别好,我记得你们那边的茶也有名得很。”

林响点点头,“是呢,云南也有很多茶。我们那边也有类似的,叫八宝盖碗茶。”

“但底子不一样。你看这个玫瑰,是兰州这边独一份的。”大爷指着茶汤上飘浮的紫红色玫瑰花,“这个品种叫苦水玫瑰,别的地方都没有。”

林响闻言愣了愣,喃喃地重复一遍,“苦水玫瑰。”

大爷向他科普,“对,有个镇子叫苦水镇,那一带都是玫瑰园,专门就种这种玫瑰。”

苦水小镇,是中国玫瑰之乡。林响来西北之前就有查过这个地方。

“苦水玫瑰每年五月份开花,好多游客去那边摘玫瑰。现在是淡季了,估计没啥看头,建议你们还是别去了。兰州别处好玩的多,晚上去兰山公园,那上面看夜景美得很,你们年轻人叫这个是什么来着……”

路过的茶坊老板听见了,提醒道:“叫兰哈顿!兰州曼哈顿!”

“对对对,是这个名儿!人老了记不住。”

“好呢。”林响笑着点点头,有些心不在焉。

水声戛然而止,浴室的花洒被拧上了。

林响洗完澡,走到床边,正面倒在酒店白色的床单上,脸闷在枕头里面。

沈青杉刚和医院的同事打完电话,坐到床边,拨一下林响湿答答的头顶,“先起来吹头。”

林响爬起来,沈青杉拿了吹风机过来。吹完头他又回到床上趴着,完全提不起劲的样子。

沈青杉抓起他的手,“响响,出去走走吗?”

林响没动,声音闷闷的,“我不去。”

“兰哈顿,去不去?”

林响闷在枕头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

“喝酒,去不去?”

又安静一会后,林响侧过脑袋,露出一只眼睛观察沈青杉。

每个城市都有各自偏爱的民谣。云南的小酒馆会问南方姑娘,是不是高楼遮住了你的希望。而兰州总在清晨里出走,大街小巷都是低苦艾的味道。

他们点的两杯酒被放到桌上,其中一杯的酒面上飘着片玫瑰花瓣,旁边的调酒小卡写的名字是,苦水不苦。

林响抬头看向对面的沈青杉,“你点的呀?”

“嗯。”沈青杉将酒移到自己面前,“明天几点去苦水?”

林响抿了一口自己点的茶酒,入口有茶叶清香,后调酒味醇厚。

“你怎么知道要去苦水?”

“你脸上的表情告诉我的。”

林响两声干笑。所以他一直觉得演员很厉害,因为他就完全藏不住自己的情绪。

酒馆的天花板上复刻了莫高窟中的画,莲花飞天图案的藻井,十二飞天乐伎身姿各异,环绕中心的莲花。

“要是我当时不来甘肃找你,你是打算一个人去苦水是吗?”沈青杉问。

“对呀,也可能不去了。尝过一圈甘肃的酒,就直接回云南好啦。”

“去吧,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沈青杉说。

林响用力地点点头,举起酒杯,“谢谢青哥。”

沈青杉拈起那张酒卡,看到上面画着朵盛开的苦水玫瑰花,“怎么又谢,这次谢什么?”

林响弯起眸子,“带我出来喝酒。”

沈青杉也笑,拿起自己的杯子跟他轻碰一下,“不谢。”

说到遗憾,林响突然想知道,沈青杉以前有过什么遗憾吗。

在很多人眼中,沈青杉是一个内聚力很强的人。情绪稳定,界限清晰。他确实也是如此,没有做过什么令自己后悔的事。说到遗憾,他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父亲过世时,没有赶到云关去见他最后一面。

林响将手挪过去,放到沈青杉的手背上,“云关有个说法,人在去世后,灵魂会前往祖先之地,兹兹普乌。”

“是有听说过。”沈青杉颔首。

“因为知道,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在兹兹普乌相聚。所以活着的时候,要自由自在,死的时候,也要正大光明,这句话我以前常听大人说。每年星回节的祭祀环节,都有和先灵对话的仪式,会邀请祖先回来过节。所以你去看他了,你的阿爸一定会知道的,放心吧。”

沈青杉沉默一会,抬眼时目光柔和地笑了笑,“好。”

台上的民谣歌手在弹董小姐的前奏。

林响转头看过去。

这是他小学的时候曾经火遍大街小巷的歌。那时,大理和丽江盛行民谣的风正好吹到云关,但云关的旅游业还没发展起来,酒馆也就那么两三家。那些歌手没有舞台,就在古城街道上就地演出。

每天晚上走在古城里都能听见,能把人听烦到想捂耳朵,绕着走,没想到过十几年后也变成了情怀。

唱到副歌前一句时,林响向沈青杉摊开手,“亲爱的人,请给我一支兰州。”

沈青杉将打火机点燃,手递过去,林响咬着烟凑过去,烟丝被点燃,白雾袅袅升起。

“以前不知道兰州是什么,后来知道,兰州是一个城市,再后来,才知道歌词里面,原来说的是这个。”林响晃了晃手,白烟在夜空中弯弯曲曲地飘散。

兰州的夜很热闹,路上行人的面孔透着生动。对,生动。

沈青杉在江市见过太多毫无生气的脸。明明还活着,却像一具行尸走肉。但是在这里,活着就是活着。这里的整座城市都迸发出一股朴素但坚韧的生命力。

比起林响平时抽的小甜烟,兰州的烟味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呛。他咳嗽两声,问沈青杉为什么喜欢抽这个。

沈青杉将烟从他的唇边拿下来,“觉得味道还行,烟细好控量。”

“我以为,你对这首歌也有情怀呢。”

沈青杉把剩下不多的烟抽完,“之前没有,就是凑巧买的。但今晚开始可能有了。”

林响哈哈地笑。

小酒馆在兰州老街的巷尾,他们站在这里闲聊,让林响想起云南的古城,可能是出门久了突然有点想家。

但旅程已经抵达他原本计划的尾声,想到这里,又觉得不舍。一时间情绪复杂。但他仍然记得此时最应该珍惜的是兰州的夜晚。

他勾住沈青杉的手臂,“青哥!我们去吃拉面吧!然后去看兰哈顿!”

抵达苦水小镇,是在第二天的中午。

小镇在国道旁,一路开过去能见到大大小小的玫瑰园。这里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四周被丹霞石山包围。八月已经过了玫瑰盛开的季节,但偶尔还是能看到灌木丛中有紫红色的花。

导航上搜不到林响要找的玫瑰园,他下车找了个路人问路。

“这条路下去,最里面那家就是,门口都有牌子的。”路边的大爷给他指路,“不过这会儿也没花摘了,那边有个玫瑰工厂,那儿有干花,精油啥的。”

林响道了谢,回到车上,让沈青杉往大爷说的方向开进去。

大概几分钟后,果然看到那家玫瑰园,招牌很简陋。

玫瑰园的主人在房子前扫地,出来看到两个陌生的年轻面孔,以为是游客,大声问跟他们是想摘花吗,现在剩下新培育的品种还开着,就是花没那么香。

林响犹豫过后,让沈青杉等一下自己,他上去问问。

林响走进去,问那位抓着扫帚的中年男人,“你好,我想来找个人。”他把手机上的照片打开,给对方看。

那中年男人眯起眼认真仔细地看了看,“我不常在这里,不太认得,不过这上面确实是我们家的玫瑰园,你等一下。”他说完,转头对着房子里面喊了两句听不懂的方言。

话音落下没多久,里面走出来一位中年妇人,她看了照片后,说认得照片上的人,这张照片就是当时在这个玫瑰园摘花的时候拍的。

沈青杉站在玫瑰园外,看林响和别人交流。

那位中年妇人不知道说了什么,林响的身影愣住了,木然地点点头。妇人拍拍他的手臂,像在安慰。

林响转身走回来,垂着脑袋,看上去竟有些失魂落魄。

沈青杉走上去问他,“怎么了?”

林响抬起脸,神情恍惚,有些不知所措,“他们说,她前两年过世了。”

==========作者有话说:==========

左公柳的叶子无毒,但是有灰尘,说有毒是沈医生故意骗笨蛋的

第37章 苦水玫瑰[VIP]

沈青杉并没有从林响的脸上看到悲伤, 难过,而是一种非常茫然,无措的情绪。可能因为事情的结果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

沈青杉揽过他的肩, “没事吧?”

林响摇了摇头,“我没事,只是有点意外。”

沈青杉带他回到车旁, 拉开车门,“先上车, 外面风沙大。”

林响坐好,拉过自己的安全带系上。脸上的表情仍然是愣愣的。

沈青杉揉一下他的脑袋, “等我一下。”

透过车窗,林响看到沈青杉走进玫瑰园, 跟那位女主人说了些话, 又折返回来。

沈青杉绕过车头, 开门坐上驾驶位。林响的眼神跟随着他的身影移动。

林响看着他,眨了下眼睛,情绪看上去比刚才好了一点。

他是拿着照片来找人的。这张照片他保存在手机里,连沈青杉都没见过。那是在几个月前,林响无意中在一条关于苦水玫瑰的宣传广告里看到的, 由当地的官方账号发布。而发布时间在今年,所以他一直以为这是新拍的照片, 但没想到那条广告用的竟然是三年前的老照片。

而照片里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两年了。

“要去看看她吗?”沈青杉问。

林响踌躇不决, “我不知道在哪…”

“我刚才去问了, 这附近山上有个陵园,但面积很大, 不知道具体位置大概率是找不到的。如果想去的话,可能要先拜访一下她的丈夫。”

林响身形一僵, “丈夫?她结婚了?”

“嗯,她的丈夫也住在苦水镇上,离这里不远。”

林响沉默地坐了很久,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算了,不打扰别人的生活了,我们回兰州吧。”

沈青杉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林响似乎已经下定决心,便没再开口。

从苦水小镇开车回兰州,林响一路上都很安静。

“响响,难过的话可以哭出来。你昨晚不是也跟我说过吗,人死后会去到兹兹普乌,你们只是在经历短暂的分离。”

林响静默一阵,点点头,“嗯。我也没有难过,就是一下子,觉得太意外了,过一会就好了。”

沈青杉知道他需要时间去消化,安慰了几句后便也沉默着没说话。

林响望向匆匆闪过的玫瑰园,想象照片里的人在每年玫瑰盛开的季节到地里摘花。而照片外,她在这个地方又曾经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她的家庭幸福吗,丈夫待她好吗,他们有孩子吗,孩子多大了,长什么样呢……

这些问题令他郁结于心,但又无从解惑。

回到兰州市区后,沈青杉下车去拿东西,再回来时塞给林响一个保温袋,里面装有两杯奶茶。

沈青杉重新拉上安全带,“喝点甜的吧,心情会变好。”

这是昨晚他们吃完兰州牛肉面后,林响想喝但是刚好打烊了的奶茶店。为此他一直可惜,直到爬上到兰山公园的观景台还在念叨那一杯错过的奶茶。

林响手上拿的是一杯籽瓜甜醅子奶茶,另一杯是杏皮冰沙。都是他爱喝的。

“哪杯是我的呀?”林响举着两杯奶茶问。

沈青杉手指点着中控屏的导航查看路线,“都是你的。”

“都给我?那多不好意思呀。我什么时候能跟青哥一样。”林响对着沈青杉笑,好像所有不愉快的情绪都在他身上存活不了太久。

“一样什么?”沈青杉疑惑地抬眼看他。

“跟你一样生活,那样我就可以,吃肯德基再也不看星期几。”

“吃肯德基为什么要看是星期几?”沈青觉得奇怪。

算了算了。林响咬开两根吸管纸,把两杯饮料都戳破,各尝了一口后,将杏皮冰沙那杯递过去,“你喝这个。虽然我觉得甜醅子更好喝,但你上次说它猎奇,不让你喝了。”

车子重新启动,沈青杉的手搭在方向盘上,“让我再试一次,这次我不说它了。”

林响将信将疑,“那就让你喝一口。”

喝完,沈青杉没说话,但他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比说话更气人。林响气鼓鼓地说下次真的不给你喝了。

午餐是林响找到的一家广受好评的炝锅鱼,酥脆美味,离开前他势必还要拉上沈青杉再去吃一次。

吃完饭差不多到下午,他们坐缆车横渡黄河。缆车走得很慢,是老式的吊车,视野很开阔。下缆车后,再走一段路就能到山顶的白塔寺。

白塔寺是一个佛教寺庙,融合了汉藏文化风格。白塔通体雪白,在每层塔檐上都悬挂着铜马风铃,风吹过来时它们就会来回摆动。

林响仰着脑袋看铜铃,手做喇叭状放在耳后,“青哥。”

“嗯?”沈青杉站在一旁看他。

林响放下手,“现在有风铃声吗?”

“刚才有,现在已经停了。声音很小,我也没怎么听到。”沈青杉说。

“哦哦。”林响点点头。

从白塔寺的观景台上俯瞰,可以将兰州城景尽收眼底。他们曾经走过的几个西北城市有共同点,就是都带着粗粝的野性。但兰州拥有与其他城市都不一样的浪漫,那是一种沉甸甸的年代感。

走到山下的文创店时,林响要进去买东西。他提着一个小篮子,站在一堆眼花缭乱的冰箱贴前挑选。

沈青杉在门口抽完一根兰州,进到店内,走到林响身后,看到林响的小篮子里面装了很多各式各样的手信,冰箱贴有书签还有小摆件。

这个给哥哥,这个给嫂子,这个给小枫,这个给小姿姐……

没听到脚步声,但是闻到一股熟悉的淡淡梅子烟味,林响回过头,看到沈青杉就站在自己身后。

林响眨了下眼。

沈青杉问,“买这么多是要送人?”

“对啊。”

周围还有其他客人和店员,沈青杉站得离他很近,林响往旁边悄悄挪了挪,“送家人和朋友。”

“哪个朋友?”沈青杉立刻追问。

林响有点无奈,“单纯的朋友,你不带点手信吗?这个很可爱。”

沈青杉倒是没想过。以前他的小姨沈明熙常带他一起去旅游,回国前沈明熙就会在网上找代购买一堆当地的特产,直接寄到江市家里。因为她觉得自己去挑礼物特产,还得千里迢迢带回去太麻烦了。沈青杉也觉得这个方法很好。

但林响说意义不一样。

沈青杉转着手机,想了想,打开微信,点开他小姨的头像,打开录像功能。

“响响,你刚才说哪个可爱?”

“这个这个,”林响拿出一个蓝绿色的马脸冰箱贴,“这个可爱。”

“好。”

视频发送。沈青杉打字发给对方:[你要这个吗?]

沈明熙难得没在忙,很快回了信息。

沈明熙:[这是马踏飞燕?你去兰州了?小东西丑萌丑萌的,给我带一个。你什么时候回来?]

沈青杉回复:[快了。]

沈明熙:[挺有闲情逸致哈,全家上下现在就你最闲。]

没过一会,她又发来信息。

沈明熙:[旁边的是你朋友?]

沈青杉:[差不多。]

沈青杉:[男朋友。]

沈明熙:[???]

电话立刻就打过来了,沈青杉装瞎并且调成静音。

从白塔公园下来后,他们走到黄河滩上散步。金色的夕阳将河滩上的身影拉长,大人在聊天乘凉,小孩光着脚拿着铲子在河滩上挖宝。

河滩上的沙子比想象中的要细腻。踩上去软软的,但也不会陷进去。

“他们是在找寄居蟹吗?”林响问。

沈青杉笑一下,“响响,这里也没有寄居蟹。”

看上去也没有贝壳,也没鱼虾蟹,什么都没有。

“我过去问问,看他们在挖什么。”林响跑过去,蹲在几个小孩旁边。

沈青杉拿出手机,拍下一张金灿灿的照片。

他微信上有十几条消息,全部来自沈明熙,威胁沈青杉快点给她看看照片。沈青杉发了那张刚才拍的照片,但照片背光,拍出来看不清脸,只有黑色的剪影。

沈青杉拨了电话过去,沈明熙接到电话第一句就是“我看你就是想出柜吧,还用送手信当借口,跟我姐说了吗?”

沈青杉没否认,“晚点就说。”

他站在阴凉处打电话,看着林响被旁边正在进行抹泥巴大战的小孩误伤,身上印了一个泥黄色的掌印。然后逮住那小屁孩报仇,到最后直接加入战局。身上的白衣服被印下好多个小小的手印。

“青哥!”看到林响跑过来,沈青杉放下握着电话的手,点了静音。

“你看这个。”林响张开另一只干净的手,手心里躺着一块石头。

“他们原来是在挖石头。我找到一块最漂亮的,送给你,洗过了的!”

林响手上的石头圆润光滑,透明里渗出一点浅黄,像块玉石。

沈青杉拿起来端详,抬眼时看到林响背着夕阳,在对自己笑,没忍住,偏头在林响脸上亲了一下。

林响先是愣住,笑容扬得更大,“你干嘛呢,大庭广众的乱亲人。”

他扭头偷看后面的小孩,还好他们正在疯玩,没有注意到这个属于大人的角落。

从黄河滩离开后,沈青杉拉着人回酒店去洗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林响那件白衣服简直不能看了,沈青杉劝他丢掉,但林响不愿意,说要留下来做个纪念。

按照林响的计划,他落地敦煌,穿过河西走廊来到兰州,抵达苦水小镇,寻到照片上的地方。只是天不遂人愿,他没有见到照片里的人。或许是缘分太浅,他似乎也只能闭上眼睛接受命运的安排。

接下来应该就要和西北告别,从兰州回云南。这意味着也要和沈青杉告别了。只是具体是什么时候,他还没有决定好。要再待几天?还是明天就分道扬镳,各回各家?

两人走在兰州的夜里,去便利店买点喝的。其实楼下就有便利店,但林响说想走走,就先走了一段路。待在民宿里面太闷,在外面吹着风,会显得话题没有那么沉重。

临近午夜,他们胡乱一通走,走到这段路的行人很少,车辆也不多,时不时会有大车快速地经过,黄色路灯下两只飞蛾在撞来撞去。

路边偶遇一个便利店,沈青杉问要进去吗,林响点头。他们也走挺远的了,再走就得打车回酒店了。

“那走吧。”

“好。”

倏然,林响余光瞥见一只白色的小狗在慢悠悠地过马路,但此时一辆快速行驶的轻型货车正在冲过来。

反应过来的时候,沈青杉伸手过去拉人,但拉了个空,林响已经冲出去了。

“响响!”

浑身的血液在一瞬间被冻住似的,沈青杉周身发凉,心脏揪紧了,大脑一片空白。

货车疾驰而过,林响愣愣地坐在马路边,怀里紧紧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看上去都被吓坏了。

沈青杉穿过马路,将人拉起来,拉到安全的人行道上,用力地抱住他。

两人余惊未定,林响甚至忘了要喘气。

“呼吸,响响,呼吸。”

沈青杉安抚他的背,引导他恢复呼吸。沈青杉摸着这具微微颤抖的身体,责备的话到了嘴边,却一句都说不出来。

缓了一会,林响才喃喃地说,“刚才我看到它在马路上,可能会被撞到,就冲过去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的死讯了……”

心底无法释怀的情感在一瞬间爆发出来,强忍了一天的泪水冲破堤坝,夺眶而出,从他的脸上滑下来,一发不可收拾。

沈青杉帮他擦拭眼泪,无声地安慰他。

他们找了个最近的宠物医院,先把小狗送去检查。

兽医说这只狗是体型小,但年纪不小,初步检查没什么毛病,就是吓坏了。而且身上很干净,可能是从别人家里跑出来走丢的,连马路都不会过。

在狗进去做检查的时候,沈青杉问兽医拿了消毒水和碘伏。林响的手臂擦到了,不严重,轻微破皮。

兽医路过时,看到正在处理伤口的沈青杉,问了句:“你是人医吧?”

沈青杉应了声嗯。

林响鼻尖仍然红红的,他吸了吸鼻子,好奇地问,“他管你叫人医?那你们管兽医叫什么?”

“狗医生。”

“啊?”

他们将狗先放在宠物医院寄宿一个晚上,医院会帮忙在各平台发寻宠启示的帖子。

回到酒店后,沈青杉还是把林响严肃地教育了一顿,说他总是缺乏安全意识,先顾好自己的安全再管其他的。

虽然林响不知道自己哪里总是缺乏安全意识了,但他看出来沈青杉好像是有点生气了,他悻悻地站在门后,表示会认真反省自己。这种不要命的行为,现在想起来也觉得后怕。

“你这样跟川哥好像…”林响小声嘀咕。

“什么?”沈青杉眉心皱起,没听清。

“没什么。”林响快速地摇头。

在没能抓住林响的那一瞬间,沈青杉仿佛回到了医院的手术室里,没能抢救过来的病人生命从他的指缝间滑走。内疚与不安在心里如影随形。

沈青杉叹了口气,伸手将林响搂进怀中,感受他的体温,还有跳动的心脏。

与其说是怪林响总是没有安全意识,他可能更气自己的无力。他如今明白自己拯救不了所有人的生命,但他不能接受连喜欢的人也差点在自己面前出事。

“下次不要再那样冲出去了,你要是出事了,让我怎么办?”

“下次不会的…”林响也用力地回抱住沈青杉,轻轻拍他的背,“我没事,青哥,没事了。”

翌日上午,他们再次驱车去了一趟苦水小镇。

根据昨天得到的玫瑰园主人的提示,他们找到一家院子。这家院子不大,很安静,门前也种着一小片苦水玫瑰。

林响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敲两下门,忐忑地等待里面的主人过来开门。

没等多久,门从里面被打开。是一位皮肤黢黑的男人,挺高大的,微微蓬乱的头发让他看上去有些不修边幅,西北人特有的硬朗五官,看到林响时的眼神有些呆直。

“你好。”林响略带紧张地打了个招呼。

本来就觉得打扰了别人的生活有些过意不去,加上眼前这个人看上去也不太好相处的样子,他便没了底气。但想到沈青杉就在自己身后,又多了点勇气。

“请问,周平川先生,是住这里吗?”林响稍微提高音量问。

“我就是。”对方回答他,眼神仍然一动不动的。

林响一愣,脱口而出,“啊?是我搞错了吗…”

眼前的人长得很黑,眼神也不太生动,但是再怎么看都挺年轻的,应该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

“没搞错,你要找的人就是我。”周平川看着他说,“你是阿姐的孩子吧,你们长得很像。”

周平川将门完全推开,往旁边一站,“进来吧。”

第38章 南方姑娘[VIP]

周平川的家里干净而整洁, 和院子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的玫瑰花地一样。简约的黄木桌椅上铺着花色的桌布,桌上有玻璃瓶,瓶中插着一支新鲜的玫瑰花, 倒是能看出来是个会认真生活的人。

周平川将两杯水放到他们面前,玻璃杯杯壁上冒出白色的蒸汽。

林响道了声谢,双手捧过来, 热水温暖着他微凉的手心。

周平川在他们对面坐下,动作很缓慢。明明还是张三十岁出头的青壮年脸, 五官也不差,神态却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

“你叫什么名字?”周平川眼神木然地看林响, 脸上没什么表情。

“林响。”

周平川喃喃地重复一遍,又看向坐在旁边的沈青杉, “那这位…”

林响帮沈青杉回答:“陪我来的朋友。”

“哦, ”周平川有些迟钝的目光又移回林响脸上, “你从哪里过来的?”

“云南。”

“云南。”周平川讷讷地点头,“你是云南来的,那沙兰也是云南人吗?”

林响没反应过来,“沙兰是……”

周平川不答反问,“沙兰是你们那边的方言吗?她说, 沙兰在她的家乡话里是玫瑰的意思。”

林响一愣,沙兰并不是云关话, 但他觉得很耳熟, 发音像是云南某个小村寨的方言。“你的意思是, 我妈妈叫沙兰吗?她是云南人?”

林响一直不知道母亲的全名是什么,小时候他问过川哥, 川哥也不清楚,说当时父亲让他管对方叫“小花阿姨。”

“你不知道她是哪里人?你爸没有告诉过你吗?”周平川的语气突然带上几分尖锐。

林响微皱起眉, 心里有一丝不快,“我爸爸过世很久了。”

周平川安静了一阵,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接着他站起身,走到电视柜旁,从抽屉里面拿出几张照片,摆在林响面前的桌上。

照片上的主角就是林响素未谋面的母亲。

在云关的家里,有且仅有一张出现过母亲身影的照片,那是一张侧脸的单人照。这张照片一直被川哥收在杂物房里,被林响无意间看到。他能一眼认出那是他的母亲,是因为他们长得非常像。并且他母亲的侧颈上有一块显眼的红色胎记,形状像一片花瓣。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照片中,其中有一张看上去年代久远,像是十几年前拍的。那时岁月和西北的风沙还没有在沙兰的脸上留下太多痕迹,清丽的面庞带着明媚的笑,右手边上还站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看上去很精神。

“这是我。”周平川指着照片上面的小孩说,“阿姐应该比我大十几岁,当时在我家的玫瑰园工作。”

周平川抓了抓乱糟糟的头顶,看上去有些烦躁,“我们是正常恋爱结婚,我主动追求她的,不管村里的人跟你说了什么闲话你都不用信。”

林响听着他说话,微微出神。

“你来得太晚了,要是前两年来的话,至少你们还能见上一面。”

“她想见我吗?”林响低语,“我不知道她在甘肃,难道,她也不知道我在云南?”

周平川直愣愣地盯着那些照片,“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怎么会记得你住在哪里。”

周平川第一次见到沙兰的时候,沙兰二十多岁,而他自己还在上小学。

沙兰是个在西北迷路的南方姑娘。那天她站在玫瑰园外,盯着满院子的苦水玫瑰。见到周平川时,第一句话就是问,这是你家的花吗?

周平川没回答,直接跑回家里,对他妈妈说门外有个脏兮兮的女人,脸上抹了黑炭似的,吓人得很。

沙兰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记得自己来自哪里。她只想起来自己出去要赚钱,要给家人治病。

她记得自己忽然被人一棍子打晕,眼前一黑,便不省人事了。

不知道晕过去多少天,醒来后,她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手脚都被铁链锁着,头疼欲裂,脑袋上有伤口,被简单的用布包扎起来。

木门外一直传来热热闹闹的声响,偶尔还有锣鼓喧天,就像是在操办酒席似的。

她惊恐地大声呼救,过了一会,门被打开了一个缝隙,出现半张长满皱纹的年迈的脸,浑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随后又把门合上。

吓得她浑身都在发抖。

看着放在桌上的红色喜服,还有手上的镣铐,她明白过来,她是被人卖了。这是一场强制性的婚礼,而她是那个悲剧里的新娘。

她被恐惧淹没,心里想着一定要逃出去,但手脚的铁链死死地牵制住她。

一直惶惶不安地熬到半夜,她抱着自己的膝头坐在床上。忽然,她听见窗外撬窗的动静,一个身影轻巧地翻了进来。

那是个年轻的姑娘,一边紧张地撬开她的锁链,一边说着带有地方口音的普通话。年轻姑娘给她塞了点钱和水袋,让她往北边跑,再想办法坐车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不认得路就抬头看看星星的方向。这里离甘肃不远,她最好能跑出省外去。

沙兰慌乱地跑了,她晕头转向,不记得自己走了多少路,坐了几趟车,最后才来到苦水镇上。这里没有那些可怖的人,她也被热烈绽放的苦水玫瑰吸引停留。

听了她的遭遇后,周平川的母亲决定收留她。周家当时拥有镇子上最大的玫瑰园,生活条件算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他们让沙兰住进家里,平时帮忙干点农活,会给她发工钱。

她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就让当时年纪还小的周平川叫自己阿姐。周平川说,人怎么能没有名字。她心想有道理,于是便让正在上学的周平川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周平川上学没几年,还没学到什么文化,憋了半天想不出来,说那就叫玫瑰吧,反正你也喜欢玫瑰。

她点点头,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家乡话,“玫瑰,那就是沙兰咯!”

沙兰在苦水镇上住了一段时间,养好伤后便去附近最大的城市兰州打工。因为性格伶俐又能吃苦,很快就攒到些钱。那个年代通讯不便,她多年寻亲无果后,又回到苦水小镇,承包了一块玫瑰地,建了个小平房。

而周平川从十八岁那天起,每天不辞风雨雷打不动地跑到沙兰的小院子向她表白,一直被拒绝到二十二岁。

村子里针对他们的闲言碎语很多,因为年龄差距太大,周家人也不太支持他们的感情。并且沙兰后来去医院做检查,知道自己生过一个孩子,她也如实地告诉过周平川,但周平川仍然在坚持。

那天,沙兰在玫瑰园里修剪枝叶,对屡战屡败的周平川无可奈何,“我有时候真的很佩服你。”

她让周平川找到这片玫瑰地里开得最漂亮的花,摘下来送给她。周平川只是站在她面前,眼神直直地看她,很认真地问,“我能摘吗?”

二十二岁的周平川和沙兰结了婚,搬进她这间小院子里。

安稳的婚后生活一直维持到两年前。沙兰突然头痛晕倒,去医院诊断出患有先天性的脑肿瘤,所以当年才会在外力冲击下导致长期性失忆的后果。

手术的风险太大,医生建议她保守治疗。但保守治疗也没办法根治,只能延迟一点时间。

她问医生,如果手术的话,有可能想起来以前的事情吗?

医生说几乎没有可能。

最终沙兰还是选择做手术,周平川尊重她的决定。手术进行顺利,但术后出现了迟发性颅内血肿,对此医院也回天乏术。

周平川陪伴沙兰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躺在病床上,意识不清,唇齿含糊地念着一个名字。平哥。

周平川知道沙兰喊的人不是自己。沙兰比他年龄大至少一轮,从来不会这样称呼他。

讲述完关于他了解到的沙兰故事,周平川将一张折叠起来的白色纸张朝林响推过去,“这是她留给你的,在医院的时候写的,她当时没什么力气应该写不了多少字。”

林响怔忪地拿起桌上的纸,小心翼翼地捏在手中。

周平川上了他们的车,带他们去附近山上的陵园。穿行在一排排的墓碑中间,熟练地找到沙兰的墓,“就在前面了。”

三人快要走到时,沈青杉拦了一下周平川。周平川怔了一下后,了然,便叫上沈青杉走到一旁空旷地方。

林响还在远处时,就已注意到这块墓碑的不同。其他墓碑上的碑文大都刻得很满,墓主人的姓名,又或是某某氏,生卒年月,子孙辈姓名等。

但他眼前的墓碑上只有简洁的六个字,“爱妻沙兰之墓。”

林响在墓前放下刚才在玫瑰园里摘下的一束苦水玫瑰,“妈妈,我来看你了……”

沈青杉正在和周平川说着什么,聊到一半,余光看到林响走过来,便转头问他聊完了吗。

林响点头,说聊完了。

一旁的周平川忽然开口,“你们要接她回云南吗?”

林响从周平川的表情中能看出,要是自己想接走沙兰,周平川一定会阻拦他的。

“我没有这个打算。”林响说。

她是自己的母亲,但也是周平川相濡以沫十多年的妻子。沙兰本是在西北盛开的苦水玫瑰,这里的土壤更适合她。

沙兰曾让周平川将自己的骨灰洒向无人区,扬进大漠的风里,她说想在沙漠里种花。但周平川没舍得,还是将她留下来了。或许等他想开后,会再去实现她这个心愿。

林响心中挣扎犹豫过后,还是将那个问题问出口,“她有提到过,关于我爸爸的话吗?”

周平川又陷入沉默,过了一会,他问:“你父亲的名字叫什么。”

“林之坪。”林响答道。

周平川在心里默念一遍这个名字,“她是有想起来过这个名字。”他遥遥望向沙兰墓碑的方向,“她一直很牵挂你们。”

林响抿起唇,点了点头,发自内心地表示感谢,“谢谢。”

即使天遥地远,只要仍然心有挂念,那他们的灵魂终会跨越千山万水相见。

离开陵园后,他们先开车把周平川送回家。走前,周平川提醒林响,这个院子是林响母亲的,如果想收回的话,自己愿意搬走。

林响摇了摇头,将沙兰的玫瑰园和小平房都深烙进脑海中,上车和沈青杉一同离开苦水小镇。

在回兰州的路上,林响打开沙兰留给他的那张纸条。

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但仍然能分辨出来内容:幺儿,祝你像苦水玫瑰一样,美丽,坚强,勇敢,妈妈会永远守护你。

都说人死如灯灭,但林响心里那盏本来熄灭的灯,从此亮起来了。

==========作者有话说:==========

这章是沙兰阿姐的故事

第39章 柳暗花明[VIP]

回到兰州市区的酒店后, 林响先将沙兰留给他的纸条收好。一开始是想放在行李箱里,但又担心会被压坏,他蹲在行李箱前面左右为难。

沈青杉走到他旁边, 也蹲下来,“放我这吧,我箱子里有个文件袋隔层。”

林响犹豫片刻, 将纸条递过去,轻声说:“那你帮我放哦。”

见纸条被妥善放好, 沈青杉拉上行李箱隔层的拉链,林响才放下心来。他走到床边, 疲惫地瘫倒在床单上面,摆成一个大字状。

他歪着脑袋去看沈青杉, “感觉今天有点累。”

沈青杉也坐到床边, 伸手拨了拨林响额前的碎发, “那你睡一会吧。”

“嗯,那等我睡醒,我们再去看小狗吧。对了青哥,有它主人的消息吗?”昨晚没睡好,今天林响的眼睑一直泛红。

“还没有, 我刚才问过。”

昨晚林响在路边救下的小狗还寄宿在宠物医院里面。兽医发消息过来,说小狗的检查结果出来了, 没什么毛病, 但暂时还没联系到它的主人。

林响想掀开被子直接钻进去, 但想起他们跑国道去了苦水镇,一路上风尘仆仆, 决定还是进浴室简单洗个澡。

他洗完澡后换沈青杉进去。

林响吹干头发,摘下耳蜗和助听器放床头柜上, 躺到柔软蓬松的枕头上,一身的疲惫已然去了一大半。

他侧躺着将手枕在自己脸下,闭上眼睛。

过了半晌也没睡着,林响感受到身边的床垫上微微一沉,是沈青杉靠了过来。随即,额间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沈青杉看到林响睫毛颤动两下,但没有睁眼。

坐着盯着人看了一会,沈青杉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是钟赫文给他回的电话。

他握着手机走出阳台,合上落地玻璃门。

在苦水镇的时候,沈青杉从周平川那里问到些关于沙兰之前的病情,离开前便给钟赫文发过去信息。他心里有些疑虑,身为神外医生的钟赫文正好可以解答。

钟赫文对他说:“你问的那个,是一种罕见遗传病,临床上出现双侧听神经瘤就可以确诊。但如果是单侧加上你说的脑瘤情况,可能性也很高。不过50岁以上患者单侧基本是发散性的,不一定和这个病有关,因为发病期一般在青少年时期,但也不排除是迟发型。”

“遗传概率是多少?”沈青杉问。

“百分之五十。你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钟赫文顿了顿,想起沈青杉身边那位有双侧听障的人,“你说的患者,是林响的亲属吗?”

躺在床上的林响缓缓睁开眼,目光投向阳台的方向。隔着玻璃,他看到沈青杉的背影,还有那只戴着戒指的手指,正一下下地轻叩着桌面。

林响发现沈青杉在想事情的时候会下意识做这个动作。

沈青杉平时接的工作电话也不少,几乎每天都有那么一两个。但林响总觉得他这次的电话跟自己有关,偶尔会出现一些奇怪但准确的直觉。

他盯着沈青杉的背影出神,没想到对方忽然回过头来,直直看向他。

四目相对间,林响眨了眨眼。

沈青杉也是微微一顿,又转回去对着手机说了几句才挂断电话,起身从阳台走进房间。

是因为知道他能读唇语,所以才转过去说话的吧。聊什么呢,这么警惕。林响兀自在心里想。

沈青杉走到床边,林响伸手捞起耳蜗给自己戴上。

看着他戴好耳蜗,沈青杉才问,“睡不着吗?要不要拉上窗帘。”

“不用,”林响唇边带着清浅的笑意,“你忙吗?不忙的话上来陪我吧。”

林响往旁边挪了挪位置,沈青杉躺下去,很自然地握住林响的手。

林响的脸埋进沈青杉的怀中,沈青杉低头只能看到深棕色的头顶,看不到他的表情。那些发丝蹭到沈青杉的下巴处,有点痒。

“响响,今天跟妈妈聊了什么?”沈青杉问。

“聊了很多事情,还有很多想说的话,一次性说不完。”林响的声音闷在被子里面。

他告诉沙兰自己这些年的生活,也说了家里的情况。坦言之前误会过沙兰,以为她不要自己了,现在想起来觉得特别内疚……他还向沙兰坦白自己的取向,而且不久前还交了男朋友,希望沙兰不要因此怪他。

当时在沙兰的墓前,林响轻声说,“他人很好,很优秀,只是我没有什么自信。我们差距太大了,可能很难长久地在一起。如果下次,我来看你的时候,他还在的话,我再带他来见你。”

“那下次再去看她吧。”沈青杉建议。

林响点点头,“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沈青杉抽出手,又缓缓插入他的指缝间,两人十指交缠在一起。

“响响,你想什么时候从兰州回去?”

“本来打算的是,见到妈妈就回去了。”林响迟疑地说,“但是那只小狗,它主人还没找到,有点不放心诶。”

“那再多留几天,看能不能找到它的主人。”

“好啊。”

原本林响也是计划在甘肃呆上一周,他们从敦煌自驾过来一路上都很顺利,找到沙兰的时间也提前了。

“青哥,你医院那边的工作,没关系吗?”沈青杉之前跟他说过自己快要回医院上班了。

“没关系,还有一周的时间。”

“好哦。”

林响有点担心会一直找不到小狗的主人,沈青杉让他放心,如果找不到主人的话,他就把狗带回江市。

林响诧异地抬起头,“你想带它回江市?”

“不止是它,还有你。”沈青杉与他四目相接,“响响,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林响陡然睁大双眸,“跟你回家?”

沈青杉邀请他一起回家。不是回江市,是回家,沈青杉的家。

林响有点不知所措。

这两天林响的状态不好,情绪一直盘旋在低谷之中,他得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打起精神来。

一方面的原因,是在他踏入兰州的土地后,对这个陌生的城市竟然产生了类似近乡情怯的感情,而这份感情的源头就是沙兰。而另一方面,是他意识到和沈青杉的旅程快要结束了。

之前答应过沈青杉当他一周的男朋友,现在期限将至,如果他们继续维持关系,那在离开甘肃之后就要开启异地恋。他偶尔会想,他们的关系或许随着旅程的结束而结束比较好。至少他们在西北的回忆是美好的,而不是让现实和距离将两人间的感情一点点熬完,到最后不欢而散,这样两人都狼狈不堪。

每次产生这个想法,林响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沈青杉。

他想和沈青杉谈谈接下来的打算,但是又怕沈青杉看出他心里悲观的念头,以及那个消极的,并不快乐的自己。但沈青杉总是能很敏锐地察觉到他的各种情绪,说不定早就发现了,就等着他开口呢。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沈青杉在邀请他一起回家。林响知道,这就是沈青杉给他的答复。

林响有些踯躅不定,“可是,我快开学了……”

沈青杉伸手捏捏他的脸,“离你开学还有两周呢。”

林响小声地挣扎,“开学前要开组会,我得准备一下,别到时候听不懂。”

沈青杉轻声劝道,“就待三天。我平时一个人住,你如果不想那么快见到我家人,可以不去见他们。”

林响半垂下眼,沈青杉在耐心等他的回复。

房间里流动的空气忽然变得格外安静,听力很差的林响此刻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一会,林响想到什么,忽然抬起清亮的眼睛,“你家人,知道你有男朋友吗?”

“嗯,我跟他们说过了。响响,虽然我之前跟你说让你做我一周的男朋友,但我对你一直都是认真的,你要相信我,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

林响苦恼地蹙起眉心,思忖良久。

最后他用鼻尖蹭了蹭沈青杉的脸,含糊地应,“我相信你。”

闻言,沈青杉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亲了亲林响的额头。

刚刚还在为两人旅行即将结束而失落,但现在发现原来旅行后面还接着一个新的旅行,林响忽然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他的心情也逐渐明朗起来,还有点期待,“江市,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吗?”

“有海边,可以去找你心心念念的寄居蟹。”

林响眼神一亮,“能带小狗去吗?”

“可以,它喜欢去海边玩。”沈青杉抬起林响的脸,去亲他的侧颈。

林响躲了躲,“痒,哥。”

沈青杉用手托住他的脸,不让他躲。

“忘了问,你家小狗叫什么名字?”

“叫响响。”

林响不满地推他一下,“真是的,你家可卡布小狗。”

“叫叉烧包。”

林响点头,“哇,好吃。”

床上的身影越贴越近,两人聊着聊着,双唇缠绵地吻到一起。

沈青杉今天对他特别温柔,吻得很轻很慢,但却让林响的心跳却更快。林响觉得舒服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乱哼哼,这种声音在对方听起来简直就是在鼓励他继续,不要停。

两人越吻越深。

沈青杉把人揉进自己怀中,林响鼻腔里铺天盖地都是沈青杉的味道,将他紧紧包裹起来。他沉浸在只有沈青杉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很小,只能容纳得下他一个人,但是很令人安心。

林响睁开眼睛,才发现沈青杉在看自己,他怀疑沈青杉亲自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闭上过眼睛。

林响的呼吸有些急,笑起来的眼睛像一道拱桥的弧度,“干嘛偷看我。”

“你好看。”沈青杉说。

……

林响故意板起一张脸,对着沈青杉明知故问,“想干嘛呀?”

沈青杉抓起他的手,揉了揉他的手心,“它想你,借一下你的手。”

林响笑得一脸天真,“哦,要是我不借呢?”

“试一下别的地方也可以。”

温热的手心让林响下意识地紧绷起来,“什么呀,你又在乱想什么……”

沈青杉曲起手指上下滑了滑,嗓音低低沉沉地说,“想都不行?但我已经想过很多遍了。”

林响瞪圆眼睛,“你这个人,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第一次看到你照片的时候。”沈青杉很诚实地说。

林响疑惑,“嗯?那是什么时候?”

“今年星回节见到你之前,在别人的朋友圈里面看到的,很多你的照片,响响。”沈青杉目光沉沉地看他。

“不是我让别人发的……”林响心虚小声地解释,赶紧转移话题,“那你保存下来了?”

“保存了。”

林响笑骂他是变态,平时在外面看上去特别正经,其实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

沈青杉的语气听上去很轻松,并不觉得自己有问题,“喜欢你才这样的。”

“哦——”林响抿起唇笑,搂住沈青杉的脖子,“真的吗?不会在骗我吧?”

沈青杉顺势揽住他的腰,“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那你,”林响脸上的手指不停摸着沈青杉脑后的黑色短发,他红着耳根,轻轻咬上沈青杉的耳廓,“你想试试什么?”

沈青杉沉吟一阵,非常正人君子地说,“算了,你还小。”

林响特别无语:“嗯嗯嗯,就你大。”

正人君子开黄腔:“你摸摸看。”

“我才不要。”林响笑起来,露出两颗尖牙,“我有那么好骗吗?”

沈青杉将手指放进去,顶住那颗尖牙,“咬我一下。”

“嗯?”林响好奇地眨眼,不轻不重地往下压了压。

……

声音停下后,林响将脑袋靠在沈青杉的肩上休息。

“……”

林响用力地咬在沈青杉的肩膀上,抬起润泽的眼睛瞪人,却看到沈青杉在笑。

林响恼羞成怒,觉得自己输得彻底,“你笑什么笑,不管你了。”他说完转过身去,不理人了,让沈青杉自生自灭。

身后传过来沈青杉的动静,林响好奇地回头看去。

就这个回头的瞬间,他被沈青杉捏住两颊,人没反应过来,下一秒唇就被吻住了。林响咬一下沈青杉的舌尖,但对方丝毫没有退缩,还更兴奋了,舌头一会在林响的牙尖蹭来蹭去,一会好像要捅进他的嗓子眼里。

抵抗到一半,不知怎么又变成了迎合,林响的唇边流溢出声音,黏黏糊糊。

沈青杉放开他的唇,让他不受限制地叫出来,“叫我名字。”

“嗯,沈青杉……”

不用多久,林响就感觉到自己腰窝一烫。他身后的沈青杉低头吻在他的肩上。

两人一起进浴室里洗了澡,出来后看到床上被子乱七八糟的堆成一团,打电话让前台安排工作人员来换床单,他们直接出门去宠物医院看小狗。

昨晚林响救的是一只小白狗,公的。毛发微微卷曲,脖子一圈黑色的毛,乍一看还以为是个项圈。它体型不大,长得很可爱,兽医说它大概五六岁左右。

这狗性格很热情,看到他们时兴奋地摇着尾巴蹦来蹦去。

林响很喜欢它,说它很聪明,肯定知道是谁救过它。

沈青杉不以为然,他说狗哪有那么聪明,被救也不会记得的,而且小狗都是中央空调,对谁很热情。

听着怪怪的,林响觉得他是在指桑骂槐,但又没有证据。

宠物医院的前台朝他们走过来,对他们说,“刚刚收到小狗主人来认领的留言,我把她的微信推给你们?”

林响和沈青杉两人对视一眼。心想这么快就找到主人了,那没办法带回去了。为小狗开心的同时,也隐隐觉得遗憾。

“推给我吧。”林响拿出自己的手机。

前台扫了林响的微信,把小狗主人的名片推给他,“她住在阿尕那,也不知道怎么把狗丢在兰州了。”

林响看到小狗主人的微信昵称,格桑达瓦,一个藏族女孩的名字。于是他好奇地问,“阿尕那在哪?是藏区吗?”

前台点头表示正确,“对呀,阿尕那在甘南,甘南就是藏族自治州。从那边开车到兰州要七八个小时呢,如果你们赶时间离开兰州,可以把小狗放在我们医院,让它的主人直接我们医院接走就行。”

“好哦,我先联系一下她。”

前台走出去后,林响蹲下来拍拍小狗的头顶,小狗吐着舌头对他笑。才相处一小时不到的时间,林响竟然觉得有点舍不得它了,小狗还真是神奇。

沈青杉也蹲下来,拍拍林响的头顶,“要去吗?”

林响扭头看他,“去哪呀?”

沈青杉指着小白狗,小白狗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看他,“甘南,送它回家。”

第40章 往甘南去[VIP]

林响很喜欢小狗, 但是一直没有机会养,只能在古城到处和别人家的狗玩。小时候杨孃孃家的狗狗生了很多只小狗,问他要不要抱一只回家。

他兴冲冲地回去问川哥, 被川哥拒绝了,说光是养他一只小孩已经很累了。他记在心里,便一直没有再闹过要养小狗。

林响和刚添加好友的小狗主人——叫格桑达瓦的藏族女孩在微信上沟通, 商量好由他们两人开车带小狗回甘南。

格桑达瓦刚开始特别不好意思,说他们的家人应该自己开车去兰州接小狗。最后还是林响对说, 自己也正好顺路去扎尕那玩,她这才答应下来, 发过来很多感谢流泪的表情包。

他不知道带小狗出门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好在沈青杉有经验, 熟练地挑了牵引绳和狗粮, 车载宠物窝等必备品。

他们把东西拿到宠物医院的前台结账, 顺便给小狗再续住一晚,他们的酒店不能带宠物入住。

前台的员工拿着扫描枪熟练地对他们挑好的商品扫描,发出滴滴的声音,她一边闲聊:“你们要去扎尕那吗?”

“对呀。”林响应道。

“现在这个季节去刚刚好,是扎尕那最漂亮的时候。”前台员工说。

“那我们运气真好。”林响笑道。

“哎, 我累了。”林响手上拉着牵引绳,在湖边的木椅一屁股坐下。

“给我吧, 我来牵一会。”沈青杉接过牵引绳, 绳子的那头拴着趴在地上的森格。

森格是他们捡到的那只小白狗的名字。是桑格达瓦告诉林响的, 她说,在藏语里面, 森格是狮子的意思。

林响坐在木椅上,懒懒地挨着站在身旁的沈青杉, 眼睛盯着那只吐着舌头笑的憨憨小狗狮子?就你呀?

因为担心森格待在宠物医院太久觉得无聊烦闷,他们带它到附近的公园里面遛一圈。但没想到这只狗看着体型不大,体力竟然那么好,四条小短腿跑起来飞快的。什么遛狗嘛,根本就是被狗遛了。

此时他们的公园里面,面前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工湖,中间有一座连接两岸的拱形石桥,柳叶浮在湖面上,随波轻荡。四五只天鹅在上面缓缓游过,划开沉静的绿湖,从身后漾开层层的縠痕。

公园里安安静静,除了他们两人外,就只有远处草坪上正在野餐的三四个人。

阳光跳跃着透过叶隙,在他们的身上落下斑驳的金光,温暖又和煦。

“青哥,你之前知道扎尕那吗?”林响抬起脖颈,看着沈青杉问。

阳光像一层雾,薄薄地笼在林响的脸上,他的深瞳被光穿透成清浅的棕榈色,落到发丝上,金光忽然就变成了橘色的日落。

浮动的微光有些晃眼,沈青杉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眯起,盯着林响的又长又密的睫毛。他想起去年秋天时,在江市郊外的湿地公园遇到的芦苇荡,毛茸茸的,在阳光下发着淡淡的金光。

“很久以前有看到过,前两天正好也在网上看到,保存了一张照片。”沈青杉拿起手机,找出之前保存的扎尕那摄影照片。

他最早认识扎尕那这个地方,可以追溯到很多年前,他在书店无意间翻开的一页,忘了是《国家地理》还是在《孤独星球》,那上面有关于扎尕那的介绍,还附了一张日出时分的全景照。

扎尕那在藏语里是石匣子的意思,一个藏在石山谷底的秘境。两天前,沈青杉在搜路线的时候看到甘南环线,里面第一个推荐的地方就是扎尕那,现在被很多人认为是甘南旅游不可错过的景区。

虽然和多年前看到的那张照片相比,如今扎尕那的开发程度高了许多,村庄的规模也扩建得更大,但依旧美轮美奂。

沈青杉把手机放低,林响好奇地探过去,看到照片后发出了一声惊叹,“这么好看!我之前做旅游攻略的时候,怎么都没见过。”

沈青杉垂眼看他,语气似笑非笑,“你的旅游攻略不是就看了从敦煌到兰州的方向吗,连酒店都是边走边定的。”

林响迅速反驳,“才不是!我还看了很多地方美食的。”他用指尖戳戳沈青杉。

他清清嗓子,“你说,我是不是找到很多好吃的店。”

“嗯是。”沈青杉抓住他的手指,帮他补充:“你还找到了很多酒吧。”

林响仰着脸,下巴尖骄傲地昂扬起来,整张脸都浸在微光中,连脸上的细小绒毛都在发光,“那如果没有我的话,你一个人能行吗?”

沈青杉手搭上他的肩膀,特别配合地摇摇头,“我肯定不行呀,多亏了你,要不是你我可能早就饿死在甘肃了。”

“喂…”林响越听越无语,提醒他太夸张了。

林响也拿起自己的手机,搜索前往甘南的路线,“我今天才知道,原来甘南是州名,我之前还以为,甘南就是甘肃南部的意思。”

“也没错,它确实就是因为在甘肃的南部所以叫甘南。”沈青杉对他解释。

林响坐直伸了个懒腰,森格以为他要准备起来带自己去玩,激动地从地上站起来。但见林响放下手还没有要起来的意思,就在他脚边转来转去,用狗爪子扒拉他的小腿,催促他快点走。

“好啦好啦,现在就走。”林响轻拍小狗脑袋。

翌日清晨,闹钟刚响起一秒便被沈青杉按掉了。他先起床收好两人的东西,再把林响叫醒。

床上的人半梦半醒地从被子钻出来,一脸恍惚,挣扎着爬起来。上次这么早起床,还是赶飞机从大理飞到敦煌那天。

林响闭着眼刷牙,迷迷糊糊中撑开眼皮,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才发现到身上的黑色T恤有些松垮。摊开手看了又看,这不是沈青杉的衣服嘛?他怎么不记得昨晚睡觉前穿的是这件衣服。

锁骨处赫然印着一个玫瑰色的吻痕,他往下扯扯衣领。胸口上也有。他懵懵地掀起衣服下摆,腰侧也有好几个。

沈青杉注意到有人咬着牙刷,抓着衣角在对镜子发呆。他走过去,伸手揉了两下林响的脑袋。那颗脑袋像没力气似的,也跟着他的手晃动。

“没睡醒吗宝宝。”沈青杉好笑地问。

林响想埋怨一句,是在给猪盖检疫章吗?

但他不小心瞧见沈青杉喉结处留下的浅浅咬痕,就把话咽了下去,当做无事发生。

他含着牙膏泡沫,嗯嗯呃呃地应声。

收拾好行李后,他们从酒店退房离开,走到附近的牛肉面店,发现店里面已经坐了不少来赶早的食客。

点了两碗肉蛋双飞牛肉面,叠上满满的牛肉片,吃到一半时,林响跑到隔壁奶茶店,拎上两杯超大量奶茶,最后心满意足地开车到宠物医院,接上森格出发。

昨晚在酒店里,两人讨论了很久的路线规划。从兰州到扎尕自驾接近五百公里路,很多好几种不同的路线方案。

想慢慢游览沿途风景的人,可能会选择四天三夜。时间紧一点的可能会两天一夜。但他们需要考虑到森格小狗,于是决定挑战一天内直接从兰州开到扎尕那,中途只留出车辆补给和下车放风活动的时间。

出了兰州城区,驶上兰海高速,一路向南。道路两侧是灰褐色的山体,近在咫尺,把高速路夹在中间,像被两片面包裹起来的热狗。

林响手边搁着他刚才买的杏儿乌龙,凤栖梧家的,两大杯接近1L的巨无霸,有种一辈子都喝不完的安全感。

林响拿起吸管戳破包装,随意吸了一口,眼神瞬间被点亮,“嗯?!这什么啊,好好喝。”

沈青杉正专注地开车,就着林响递过来的手喝一口,细细品味。

“好喝吗?”

“嗯,整个甘肃最好喝的饮料。”

林响一惊,“哇,这么高评价。”

虽然沈青杉不挑食,但是对食物的评价一般也只局限于——嗯还可以,能接受,一般吧,诸如此类等级的评价。

林响美滋滋地抱着那一大杯杏儿乌龙,“要求很高的沈医生,终于在兰州遇到了此生至爱。”

沈青杉笑了下,“在云南遇到的。”

林响整个人都愣住,没想到沈青杉这么能见缝插针地说情话。他“诶呀”一声,低头轻轻咬着吸管。

越野车在路上疾驰,窗外的天空一蓝到底。

兰州段的兰海高速路况很好,一路坦途,车辆顺畅无阻地行驶了一段时间。他们正处于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边缘的过渡带,窗外匆匆掠过的风景也从黄土沟壑向高原草甸过渡。

甘肃的风景多变,想起前几天在河西走廊上时入眼还是茫茫戈壁,路边见到最多的生物就是骆驼。

脑海中想起那列队行走的骆驼,林响忽然嘴里哼出来一句歌词。

“唱什么呢?”沈青杉在一旁问。

“《百年孤寂》,你有听过吗?我们小酒馆的歌手很喜欢王菲,他特别喜欢唱这首歌,我已经能倒着唱了。”

“有听过。”沈青杉轻握方向盘,目视着前方的路,“你还在兼职驻唱吗?”

“没有啦,之前是被拉去救场的。平时在没有人的时候,就偷偷上去玩一下。”

沈青杉笑笑,“看上去还挺专业的,响响唱歌也很好听,对了,还会跳舞。”

林响被夸得有些飘飘然,“我还会唱粤语歌,你想听吗?”

沈青杉欣然应允,“想听,你唱吧。”

林响用十分蹩脚的粤语唱了两句《如风》的副歌部分,他看向沈青杉,“你听得懂粤语吗?”

沈青杉先是沉吟,“平时是听得懂的。”

林响立即听懂他的意思,“哦,就是说,我唱的你听不懂咯。”

沈青杉轻笑,“虽然听不懂,但是很可爱。”

林响不买账,小声地嘁了一声。

车后座忽然传来汪汪两声。

“嗯?”林响转头,看到坐在宠物坐垫上的森格,正睁着水灵灵的小狗眼睛,“森格醒啦,我都差点忘了,我们车上还有只小狗呢。”

“森格起床听你唱歌。”沈青杉说。

林响拿起杏儿乌龙喝了一大口,又放下,舔舔唇上残留的清甜,“我不唱了,你唱给我听。”

沈青杉直接投降,“算了吧,我唱歌特别难听。”

“有多难听啊?”林响好奇地问。

“难听到你会直接在高速路上把我赶下车。”

“啊,真是看不出来呀,会弹钢琴,竟然不会唱歌。”林响笑嘻嘻地说。

“啊,钢琴是用手弹的呀。”沈青杉很平静地说。

“好烦呀你,别学我。”林响笑起来,露出小牙尖。

沈青杉也笑笑,手指叩着方向盘,“一个家里有一个会唱歌的人已经很好了,是吧?响响。”

林响扭头盯着窗外,随着他们往甘南腹地的深入,四周景色逐渐变得生动起来,绿意复苏,草地生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耳朵,“是呗。”

为了缩短路上的时间,他们全程都走的高速。进入甘南的州府合作市时,时间差不多到正午,按照这个速度,今晚天黑前能抵达扎尕那。

合作市很适合作为中途休息点,他们把车开进加油站,油箱加满,因为下午要进入迭部山区,路上的加油站很少。

上午林响睡了一个多小时,现在精力旺盛,牵着森格下车溜达溜达。

沈青杉走进商店里买喝的,林响和森格站在店门外等他。想到下午要换自己来开车,林响朝着里面的沈青杉挥手,“哥!给我买咖啡!”

沈青杉听到声音,回头看他,怕他听不清,一边用手语打:“市区里有咖啡店。”

“那不要啦!要别的饮料!”即饮咖啡哪能比得上现磨的呢。

商店的工作人员推着小车路过门口,提醒他:“这小狗可以带进去噢。”

“啊,好哦谢谢。”

林响抱着小狗走进商店,从冰箱里选了瓶可乐递给沈青杉拿去结账。忽然又瞧见货架上一排红色铝罐的旺仔牛奶,他仔细一看,发现上面的旺仔穿的是不同民族的服饰,感觉很有意思。

林响在一群少数民族旺仔中寻找,终于找到自己的民族,兴冲冲地拿起两罐走去收银台,准备向沈青杉展示一下。

沈青杉正站在收银台前结账,垂眼看向旁边货架上的东西。

林响看到他目光落点上的商品,顿住脚步。沈青杉余光瞥见他的身影,抬眼望过去。

林响:“?”

在林响的注视下,沈青杉面不改色地拿起货架上一盒方形银色包装,放到收银台面上。

林响微微瞪大眼睛:“??”

收银员拿着扫描商品的枪,对着那盒套滴了一下,抬头朝林响问,“是一起的吗?”

林响下意识地后退半步,一副准备要撇清关系,装作不认识人的表情。

沈青杉没给他机会,直接走上前接过他手里那两罐旺仔牛奶,放到收银员面前,“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