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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飞鸽传书与人皮面具

面对突如其来的敲窗声, 祝云早躲在窗后做好了严阵以待的准备,且不说对方究竟缘何而来,单单是荒郊野外、夜半三更、冒雨敲窗, 就足够让人感到心疑。

在窗户被暴力推开之前,她已然在脑海中迅速做好了谋划, 只要对方等下敢冲进来,她就抡起木条先砸他后脑一下, 再趁机立刻冲出房门,高喊李邺和李二前来“护驾”,届时以李邺和李二的实力,对方定然无法全身而退。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预想中那般继续发展, 窗外不知为何一时间又没了动静,考虑到此前百福楼中马参军的遭遇, 祝云早不敢贸然开窗。

原主自幼便生在云溪、长在云溪, 连走出祝家村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不可能有什么仇家, 祝兴文等人也不会一路追这么远,况且现在祝家食肆由潘泽代管,祝兴文和何素珍即便心怀不满, 也断然不会选择与潘泽起争端。

唯一不能排除的便是拭雪楼从前曾因暗杀一事频频与人结怨,不知今夜是否是有人找上门来寻仇了。

思及于此,祝云早更加不敢大意, 毕竟拭雪楼招惹的多半是一些武林人士, 亦或是达官显贵, 敢夤夜来此寻仇的人也定然是习武出身。

她弓下身,蹲着蹑手蹑脚地往窗边凑了凑,蹲到了窗户下边, 这个高度刚刚好,对方即便一开窗就挥刀出剑,也只会扑个空,而伤不到她分毫。

她蹲在窗下又凝神细听了一会儿,外面还是没什么动静,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但她仍不敢大意,只因暂且无法确定对方此际究竟是已经走了还是在守株待兔。

为了防止落入圈套,她刻意按兵不动,又在原地多蹲了片刻,可等了半天窗外仍然没有任何动静,这倒是令她不由得疑惑起来。

按照常理来说,对方若是看到屋内燃着灯,大概率会判断屋中有人,而且自己方才从木桶中出来时,即便努力放缓了动作,也难免会有哗啦啦的水声,可这人敲了窗却迟迟不进来,究竟是何谋算?

祝云早迷茫了一瞬,又屏息凝神努力听了听窗外的动静,夜雨声烦,滴滴答答地敲在窗棂上,有自成一派的韵律,可也正是这样错落有致的韵律导致她全然听不清楚外面是否有人。

又过了十息,外面的人仍然没有任何举动,祝云早甚至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隐隐约约听到了两声咕咕的鸟叫声。

难道对方已经走了?

否则鸟怎么会落在有人的地方?

好奇心趋势祝云早微微向上探了探脑袋。

确认当下除了雨声以外没有任何声响后,她才悄悄地给窗户打开一条窄缝。

“扑棱棱——”

一只灰羽白鸽拍着翅膀,骤然钻了进来,两爪扒在窗框下沿,边抖羽毛边往里探头探脑。

祝云早手里的木条还没挥出去,就被甩了满头的雨水。

定睛一看对方只是只鸟,她顿时松了口气,可松气之余想到方才自己的处境,又气不打一处来,抬手便要将其轰出去。

“走开走开,快出去,这里不是你的窝!更不准你在这儿甩水抖羽毛!”

祝云早摆手朝外面轰了两下那只灰羽白鸽,可那鸽子却好像丝毫不怕生人,非但没有飞出去,反倒又往前走了两步,发出了“咕咕”两声低叫。

出于谨慎考虑,祝云早还专门顺着窗缝往外看了看,外面漆黑一片,果然一个人没有,方才那三短一长“笃笃”的声响想必应是这只鸽子啄窗时发出的动静。

一想到此,她更为恼火了,毕竟这只凭空出现鸽子无端打断了她享受药浴泡澡的过程,简直堪称可恶!

她刚想挥起木条将鸽子彻底从窗户赶出去,猛然间却发现那鸽子腿上竟绑着一个小小的信筒。

她愣了一瞬,停下了手中挥舞木条的动作,小心翼翼将那信筒取下,走出了房门。

“李邺,好像有只鸽子送来了你的信。”

祝云早敲响了李邺隔间的门。

“稍等,这便来。”

片刻之后,哗啦啦的水声自隔间里面传出,想必李邺也刚从浴桶中出来,又过片刻,李邺自内里打开了房门。

“大抵是小甲或是小丁的来信……”李邺接过信筒,“噗”的一声拔开小木塞,取出了里面的一小卷字条。

字条自上而下被徐徐展开,字条大小有限,故而看上去上面的字并不多,李邺飞快扫视了一遍,而后道:“是小甲,问咱们具体何时能到扬州,说是已经探听到有关万木山庄的一些消息了,不过不是什么好消息。”

祝云早一听心中内容与宋理理有关,连忙问道:“那他可有在信中提到具体是什么消息?”

李邺摇摇头,将字条递给了祝云早。

祝云早捻开一看,上面赫然写道:几时、万木、大凶、速来。

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让祝云早不由得拧起了眉,虽然能隐隐约约猜到宋理理滚落山崖一事多半是为人所害导致的,但看到“大凶”二字时,她还是不免心头一颤。

李邺见她面上神色颇为凝重,于是出言劝慰道:“莫慌,信鸽七日一信,具体情况回信一问便知,当务之急是先将此事告知宋姑娘一声,听听她有什么打算。”

祝云早点点头,拿着信敲响了宋理理的房门,“理理,有万木山庄的消息了,你来看看。”

宋理理很快便打开了房门,看了一遍字条上的内容,神色也变得凝重了些许。

见李邺和祝云早都没说话,她斟酌了一下才道:“其实我近期也逐渐想起了一些事,只是零零碎碎的记忆很难拼凑在一起,不过大致也能猜到万木山庄应该是出了事,否则我也不会跌落山崖,而且我脑海中有些许的残存印象,似乎是一场宴会后山庄发生了什么变故,我被人掳走后才遭人陷害的。”

和想象中大差不差,只是各种细节不知具体,祝云早和李邺对视了一眼,问宋理理道:“你看咱们现在是快马加鞭赶到扬州去查清楚,还是暂且帮你隐藏身份,让小甲他们再探探信息?”

宋理理兀自思量了一下,决定道:“若是此时贸然赶去,只怕我在明敌在暗,会暴露了踪迹,眼下我觉得还是先静观其变为好。”

李邺轻“嗯”一声,“那我便回信让小甲他们再暗查一番,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宋理理一叉手,揖礼道:“那便有劳李夫子。”

祝云早垂思半晌,忽道:“李兄,为了以防万一,不知可否先暂且给理理换上一张你们惯用的人皮面具?”

此想与李邺所想刚好不谋而合,“好说,我按照她的容貌给她重新做一张便是。”

……

夜半人定之时,宋理理微微半躺在一张藤编椅上,静静地等待着李邺给她覆上人皮面具。

关于画皮之说,祝云早小时候就在《聊斋志异》里面读到过,不过今日亲眼一见,却也仍觉神奇。

与其说是一张人皮面具,倒不如说是一张人皮面膜,那面具起初是一层泥质的不知名药膏,刚涂在脸上时还有几分湿滑,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快它便逐渐干涸,变得薄如蝉翼,最终完美地贴合在了脸上。

祝云早颇为好奇地趴在宋理理的脸侧,认认真真端详了一下宋理理的新面孔。

这面具和她原本的面皮贴合程度非常高,虽不能改变人原本的骨骼走线,可无论是眉骨还是颧骨,似乎又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或多或少地垫高了些许,这使她整个人的容貌和气质都发生了变化。

“东家,效果怎么样?你可还认得出我?”

冰冰凉凉的人皮面具不断同脸皮贴合,宋理理自己也十分好奇到底是什么效果。

祝云早回到房间从行囊里给她翻了一枚小铜镜出来,举到了宋理理的面前,“若不细看,我只怕从来没认识过你。”

“好真啊……我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来自己……”宋理理颇为激动地看向铜镜,刚想抬手去摸自己的脸,李邺便将她及时制止住了。

“眼下还不能碰,边缘处仍有一些微小的瑕疵,需要补上一些姜汁和黄泥才行。”

李邺将一瓶不知名的胶质药舀了一些出来,将其与暗黄的姜汁和一点点黄泥混合在一起,均匀地涂抹在了人皮面具与真面皮的衔接之处。

怕药汁没完全干,宋理理只得忍住暂且不碰,对着铜镜左看右看了几遍,“这也太神奇了吧,我从来没想过我还能变成这个样子,这回别说是仇家了,就算是我亲爹来了,只怕都未必认识。”

李邺平静道:“不过是一个偷梁换柱的雕虫小技而已,若想真正做到半点不叫人发觉,须得以人皮绘制才可以,只可惜最近没杀人,只能暂且先委屈你用这个胶质面具了,等到日后有机会……”

宋理理已然猜到李邺所言何意,连忙抢过话茬,“无妨,胶质的已是极好,多谢李夫子,就用这个我很满意。”

此话一出,祝云早不由得均打了个哆嗦,开始忍不住猜测:难道拭雪楼一众人平时用的那个面具是真正的人皮面具?

李邺面色如常,收起一应工具后,又用清水洗了洗手,又开口提醒道:“切记此面具不可过久沾水,否则一旦失去黏性便会剥落,等明日我再多做几张给你,每五日换上一张,足够用到我们平安抵达扬州了。”

宋理理和祝云早道谢一声后,三人才各自回屋睡去。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宝子们,俺来晚了,今日换脸,明日嗨吃

第72章 桃花熟水与腌笃鲜(一)

或许是雨声助眠的缘故, 又或许是一整日的舟车劳顿的缘故,祝云早这一晚上睡得极香极沉,什么都没有梦到。

次日一早, 她是被门口断断续续的说话声给吵醒的。

宋理理神色焦急,反复在祝云早的门前徘徊, “李夫子,自从我到祝家食肆做工开始, 我们东家几乎从来都不睡懒觉,眼下辰时已过大半,眼见着就直奔巳时了,东家还没起, 会不会是哪里不舒服,或是昨晚染了风寒, 要不我进去看看”

李邺皱了皱眉, 斟酌一番方道:“许是昨日行路太累, 暂且先别进去吵醒她了, 叫她再多睡一会吧。”

宋理理仍不放心,扒着门缝朝里面瞅了瞅,却什么也看不清, 只得道:“那我便再等她一会儿看看”

李邺点点头道:“那我先下楼去煮个粥、蒸碗蛋。”

“嗯请便”闻言宋理理感觉自己的右眼皮突突跳了几下。

从前她便听小甲他们不止一次在背地里小声吐槽过李邺的厨艺,据说比糠咽菜还要难吃,不知道煮粥和蒸蛋是否也是如此

屋内的祝云早睁开眼睛后并未急着坐起身, 而是先望了一眼窗外。

雨过天晴, 浓厚的春意已然缓慢地爬上小山坡, 和煦的春光穿过溪水,残余的几串雨露滴溅在花叶上,顺着纤细的纹理汇在叶尖处, 又重新攒出一颗晶莹剔透的小水珠来,颇有一种尘埃落定后的宁静与祥和之感,闻起来好似空气比昨日还要清新上几分。

——阳春三月,果真好天气!宜晒背、宜出行、宜吃美食,简直是诸事皆宜。

祝云早呈“大”字形痛痛快快伸了个懒腰,舒活了一下筋骨后,才朝着门外扬声道:“理理,我起来了,你同李邺说一声,我们尽早出发吧,午时兴许就能到下一个镇子了。”

“那今日朝食”门外很快便传来宋理理略带暗示的回应。

“知道啦。”祝云早无奈一笑,“你下去顺带再和他们说一声,不必煮粥蒸蛋了,我等下下去煮个四物汤,再搭配上从家里带来的腌萝卜和甜菜汁馒头,咱们先简单垫垫肚子,等到了桃花镇,我给你们煮桃花熟水和腌笃鲜吃。”

门外的宋理理顿时喜笑颜开,“好!我这就下去。”

几人吃过朝食后简单整理了一番便再次启程,只不过这次不必再挤在相对狭小的马车里。

从地图上来看,自汴州到扬州,中途要经过的第一站便是徐州,而汴州与徐州之间,还间隔着两个大镇子和无数个小村子。

眼下几人驾着车,三匹骏马叮叮当当的拉着整栋拭雪楼,直奔第一个镇子——桃花镇而去。

拭雪楼没有“收起来”,虽然祝云早等人可活动的空间变大了一些,但却也无形之中加重了马的负担,而这也间接导致行进的速度比预想之中慢了一点,故而一行五人真正抵达桃花镇的时候,其实已近未时了。

进桃花镇之前,关于是否要将拭雪楼“收起来”这一问题,李邺曾征询过祝云早的意见。

考虑到拭雪楼确实比普通马车大了不止一星半点,若是驱车进入桃花镇,未必能找到合适的停靠位置,故而最终几人商讨决定暂将拭雪楼放在桃花镇外不远处的一条官道旁。

这个位置并非随意挑选的,而是祝云早多方考虑最终敲定的。

其一,它位于官道旁,又是交叉路口,来往行人定然要比旁处多,这两日在这里兜售汤饮子,无疑赚得更多一些。

其二,这里离桃花镇很近,无论是采桃花还是买食材,都十分便利,而且拭雪楼即停即走,并不打算在此地久留,只在此处稍作停留,采买一些所需的东西,故而自然是越便利越好。

其三,偌大的拭雪楼看上去已然十分招摇,若是再直接进入桃花镇,想必会引人怀疑,而停靠在此处既不会显得太过突兀,又方便同来来往往的人打听点消息,说不定还能有什么意外收获。

综合以上三点,祝云早等人最终决定将位置暂且选在这里。

“东家你快看,这里不愧叫桃花镇,还真的漫山遍野都种满了桃花,这下咱们不愁找不到食材了。”

宋理理悠然自得地半躺在三楼的天台藤椅上,手里端着一杯竹筒装的乌梅汁,喝得正畅快。

在来桃花镇的路上,祝云早拜托李邺和李二两人帮忙砍了点粗细均匀的竹子。

一路上除了李二需要驾车,小癸需要习字之外,其余三人也没闲着,均按祝云早的指示将竹子锯成一节节小段,方便日后用来装汤饮子。

眼下竹筒都做好了,祝云早正坐在宋理理对面,一门心思研究着用什么材料替代塑料吸管,听到宋理理突然感叹,她才抬起头看向不远处的景色。

或深或浅的桃色铺陈于山野间,好风如水,轻轻一吹拂便掀起涛涛红浪,果然是一派生机盎然的春色。

祝云早深呼吸了一口气,觉得心肺都随之得到了净化与滋养,于是她放下手里的活,决定道:“那咱们现在就去捡些桃花回来煮水喝。”

藤椅“吱呀呀”一声,宋理理立时放下手中的乌梅汁坐直了身子,眼放精光道:“东家,你不是还说要做什么鱼羊鲜来着。”

祝云早笑着纠正:“什么鱼羊鲜,是腌笃鲜,你馋肉了吧。”

宋理理巧笑嫣然,“那腌笃鲜里有肉吗?虽然卤素锅也不错,但我还是想吃些肉。”

祝云早笑应道:“自然有啦,不仅有肉,还有排骨呢。”

宋理理激动道:“那我今天得多吃一碗饭。”

两人边说边走,刚走到楼下,便见李邺已经提了一竹篮桃花回来。

抬头看见他时,宋理理和祝云早不约而同地愣了一下。

方才路上削竹子的时候,祝云早一个不留神将李邺的衣摆给刮破了,眼下这一身显然是为了出去摘桃花新换上的。

日光恰到好处地止步于一方青箬笠下,将他的五官凸显得更为立体,雪青色的宽袖斓衫在间或飘落的瓣瓣桃花下微微飘动,像狻猊铜兽炉里曳出的一径烟白,色泽淡薄到好似一个不经意便会揉进风中。

万物生长的春三月,他提着一篮子绯色从风中走来,像提着一篮子春信。

宋理理的大脑宕机了一秒,随后暗自在心中感叹:可算是知道为什么有人会认为“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可惜此人偏偏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多少有些浪费这身气质了。

而祝云早则在想,这种经过常年锻炼形成的匀称的肌肉吃起来口感最佳,既紧实又不干柴,要是全天下的猪都能有李邺的运动量就好了。

“可是有什么不妥?”

李邺被祝云早和宋理理盯得有些不大自在,一时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便在门前站了许久。

“没有没有,我们刚说要去采些桃花回来煮水喝,你便采回来了。”祝云早摆了摆手,伸手虚接了一下李邺手中的竹篮子。

“不是采的。”李邺没将篮子递给祝云早,而是径直拿到楼中,放在了门口,又将一小提排骨放在了食案上,平静解释道:“是方才到桃花镇上买排骨和芦苇杆的时候旁人丢进来的。”

祝云早强忍住笑意,凑上前看了看篮子里面,果然桃花下面铺着不少的芦苇杆,“你买这些芦苇做什么?”

李邺坐下来,给自己斟了一盏乌梅汁,“你不是说碧筒杯和荷叶杯太贵,需要另想法子做点吸管出来么?”

祝云早恍然大悟,宝贝似的拿起那些芦苇杆,“真是妙计,时下正值春日,芦苇尚未长成,用来做吸管粗细正合适!”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可以用它充当吸管呢!”宋理理喜道:“那是不是咱们现在将这些芦苇杆处理干净,等下喝桃花熟水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了?”

祝云早立刻安排道:“你们处理一下这些芦苇杆吧,我先去将腌笃鲜和桃花熟水煮上。哎?怎么没看见李二和小癸他们两个?”

李邺如实道:“方才在镇子上的时候,小癸看见别的小孩手里都提着鲤鱼灯到处跑,便吵着也要买一个老虎灯回来玩,眼下李二正带他四处找呢。”

祝云早粲然一笑,把芦苇杆从篮子里尽数取出,提着排骨和余下的桃花到厨房去了。

桃花熟水做起来十分简单,只需将鲜桃花置于烤茶炉上,盖上茶盏缓慢蒸烤加热,使茶盏内壁凝结出水珠,再搭配煮熟的红茶饮用即可。

为了针对不同的购买人群,祝云早特地在原有的桃花熟水基础之上进行了一番改良,譬如加入桂圆的可以养血安神,加入陈皮的可以理气健脾,而加入一点点白菊则会有清热明目的效果。

将五碗桃花全部蒸上后,祝云早便开始处理食材,准备全心全意制作腌笃鲜了。

这是一道春日限定的菜品,从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祝云早就极为喜欢,几乎是每年早春乍暖还寒的时候必定要吃上几顿的菜。

经过腌制的咸肉、符合时令的春笋、新鲜的排骨、筋道的百叶结,加入葱姜酒,一齐放入锅中经过文火慢炖,不需要过多的调味品便能析出食物的本味,一锅多味,可谓是春天的代表菜。

祝云早早就馋这一口好久了,熬过一整个食材相对匮乏的冬天,如今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作者有话说:

来也,本来想把腌笃鲜肝完,但来不及了555,明天一定

第73章 桃花熟水与腌笃鲜(二)

考虑到食材保存方面的问题, 此行祝云早并没有带新鲜的猪肉来,而是只带了一些便于携带的火腿,好在眼下这道腌笃鲜中所需要用到的咸肉, 刚好可以用火腿来代替。

而火腿的部位选用亦是有讲究的,做腌笃鲜自然用肉质最为紧实的“金钱肉”最好。

所谓“金钱肉”便是猪后腿的大腿骨附近, 由于其横切面的形状状似铜钱而得名,是整只火腿当中最为精华的一部分。

在祝云早心目当中, 这块“金钱肉”也唯有在做这道腌笃鲜时使用方不算浪费。

祝云早将火腿上的“金钱肉”完整片下,均匀地切成大小适口的方块,而后将其同斩开的一段段排骨一齐放入冷水锅中,加入适量的葱姜水去腥。

拭雪楼中的设施相对简易, 不比自家食肆的炊具齐全,生起火来要稍微慢上一点, 需要多一点耐心和时间, 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也尚算足够。

趁着锅中冷水的还没烧开的时间, 祝云早将春笋逐一剥开洗净, 切成大小差不多的滚到块备在一旁。

又将李凤娘给她带的豆皮取出,切成长度相近的宽条,双手掐住两头朝着反方向一连扭上几下, 顺势打上个结扣。

这是百叶结最为简单也最为轻便的打法,手巧之人偶尔也会将它系成更为精妙的样式,诸如麦穗状、麻花状等等, 但祝云早为图方便快捷, 故而没在此处花费太多的心思。

火腿和排骨焯水略慢, 祝云早索性多打了一些百叶结,反正这个食材无论是做腌笃鲜、煮火锅,还是凉拌亦或者焖红烧肉, 都能用得上,并且还相对易于保存。

“东家,所有的芦苇杆都砍断后用清水泡上了,桃花熟水可煮好了?”

宋理理处理完芦苇杆后便走了过来,探头探脑地四下看了一圈,目光最终停留在祝云早手边的百叶结上。

她拿起其中一个已经做好的,正反两面均看了看,不由得疑惑道:“这是豆皮做的么?”

“没错,是豆皮做的。”

祝云早停下手里的活,先去看了一眼蒸桃花的锅,给出了判断:“桃花估计还得再蒸一会儿,不过已经有一些蒸出来的小水珠挂在杯壁上了,约莫再有半柱香的时间就可以注茶了。”

宋理理手脚麻利地取出茶壶,又挑选了半天茶叶,犹豫不决道:“东家,要煮红茶、绿茶还是茉莉花茶?”

祝云早稍稍斟酌了一下,最终决定道:“绿茶吧,再适当加点陈皮、甘草和干菊花进去,可以降火。”

宋理理按照祝云早所说,往茶壶之中放了些许的茶叶、陈皮、甘草和干菊花,又舀了两瓢清水灌进去,盖上盖子架到了小炉子上。

“东家,饭后我们要不要去这个桃花镇上逛一逛,听李夫子方才说,这两日似乎在举办桃花节,还挺热闹的。”宋理理搬了个小凳子坐到炉子的旁边,一下一下慢慢地打着蒲扇扇着火。

“桃花节?”祝云早疑惑了一下,追问道:“不知可有什么讲究?”

宋理理思索了一下,开口答道:“嗯具体的我也不大清楚,李夫子说是方才买排骨的时候听旁人说的,为了庆祝桃花盛开,这里的人每年都会举办一次桃花节。”

祝云早猜测道:“会不会是像云溪县去年立冬时举办的那场迎冬宴那样?”

“那倒是不大清楚。”宋理理略带茫然地摇了摇头,提议道:“不过饭后我们可以去镇子上逛一逛,顺便打听打听消息,说不定这里面有什么商机呢。”

“好啊,吃完就过去看看。”

祝云早将焯过水的火腿和排骨从锅中尽数捞出,放在一旁等待控干水分,而后又另起一锅水,烧开之后将方才备好的春笋块和百叶结滑入其中。

素菜焯水不需要花费太久的时间,只需心中默数二百左右个数,等到食材全部向上浮起时全部捞出即可。

排骨经过焯水后有效地去除了血腥味,火腿焯水后排除了多余的盐分,百叶结焯水后更容易激发豆香,而春笋经过焯水后,则少了一些涩味,闻起来更为清甜。

祝云早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悠哉悠哉地将一应食材全部控干水分,然后将砂锅烘热,在底部淋上一圈凉油,下入火腿和排骨煎香。

“哇,好香啊——”

这句话如今已然如同宋理理的固定触发音效一般,每次祝云早一炒肉类食材时,她就会立刻发出这句感叹,并且“好香啊”的下一句衔接的必定是那一句“我好饿。”

但宋理理这一次是真的饿了,一上午到现在,不仅赶路至此,一路上还干了不少的活,一番折腾下来却只在早上吃了一顿四物汤配甜菜汁馒头,此时哪里还经受得住这样的美味诱惑。

“再坚持一下吧,或者你先吃点旁的什么垫一垫肚子,这道腌笃鲜的精髓就在于中间这个‘笃’字,故而至少还需文火慢炖半个时辰,乃至半个时辰外加一炷香的时间……”

为了避免糊锅,祝云早将煎好的火腿与排骨铲起,又加入葱段、姜片以及足量的冷水开始焖煮。

而宋理理也只得在一旁数着时不时泛起的一点点蟹眼泡,静静地等待着。

煮桃花熟水的时长比焖腌笃鲜要短一些,腌笃鲜刚盖上盖子没多久,桃花便蒸好了。

随着淡淡的桃花香逐渐从锅边溢出,宋理理用蒲扇朝自己鼻子的方向扇了扇两下,确认是锅中桃花传出的香味后才惊喜道:“东家东家,你快来看看,这样是不是就算是蒸好了?我都已经闻到桃花的香味了。”

祝云早给自己拿了一杯竹筒装的乌梅汁,颇为畅快地喝了三大口,这才走到蒸桃花的锅旁,用筷子轻轻将倒扣着的茶盏掀开一个小角,从侧面看了看。

“可以了,桃花已经蒸得差不多了,可以将茶盏全部翻过来了。”祝云早边说边找来一方葛布,垫着杯底将其逐一翻开,“茶水可煮好了?”

“煮好了。”宋理理将小火炉上的茶壶整个提起,往带有桃花香气的一只茶盏中倾注了半盏茶水,迫不及待地送到了嘴边。

“哎,你当心烫。”祝云早提醒道。

宋理理朝着茶面几位草率地吹了两口,便再次急不可耐地送到了唇边,但这次她的动作明显比方才要稍稍缓慢了一点。

由于刚煮出来的茶水委实很烫,故而她只是轻抿了一小口,但仅是这一小口热饮,清甜的淡淡花香便迅速将唇纹滋润,碰到舌尖的那一瞬还能感觉到一股似有若无的草本清香。

“怎么样?味道可还合适?”祝云早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桃花熟水,但却没急着喝,而是先征询了一下宋理理的意见。

宋理理舔了舔湿润的嘴唇,砸吧砸吧嘴,认认真真品鉴了一番,“我觉得味道香中带甜,桃花蒸露的味道很好地消解了绿茶本身的甘苦,而茶水的味道同时也将桃花的味道扩充得更丰富了一些,二者相得益彰,喝起来很是不错。”

祝云早又问道:“优点说完了,那缺点呢?可有什么美中不足之处?”

宋理理放下茶盏思索了一下,“对我来说可能不够甜,而且相对来讲茶叶味要重于桃花味,我觉得可能是桃花蒸露太少的缘故,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好的改进办法。”

祝云早将稍稍吹凉的桃花熟水也就唇轻呷了一口,并没急着咽下,而是含在口中仔细感受了一下味道,果然如宋理理所说,虽然闻上去桃花的味道似乎更大一些,但其实喝到口中才会发觉还是茶香味更重一点。

她放下茶盏取来一小罐蜂蜜,舀了小半勺进去,轻轻搅弄了几下,直至其在杯中完全化开,分析道:“或许加点蜂蜜可以更甜一些,至于桃花味道不够的话,可以单独煮一些桃花水掺进去,但我总觉得似乎还是有哪里不大对劲……”

宋理理端起加了蜂蜜的那杯再度尝了一口,点了点头,“确实是比刚才稍微甜了那么一些些,但也正如你所说,似乎不知道差了点什么……”

于是两人便对着桌上这一盏盏桃花熟水陷入了良久的苦思之中。

李邺刮好所有的芦苇杆后又将它们全部晾晒在了三楼,刻下顺着桃花茶香一下楼来,便看见祝云早和宋理理二人枯坐无言,只默默喝着各自手中的桃花熟水,仿佛在沉思着什么。

李邺走下楼来的同时,李二和小癸也回来了,李二按照李邺的吩咐,给祝云早和宋理理买了点果脯蜜饯当零食,而小癸的手里则提着一盏兔子灯笼,一直低着头瘪着嘴巴,看起来似乎兴致缺缺的样子。

祝云早一看见三人,立刻便往另外几只茶盏中注上茶水,“刚好桃花熟水煮好了,你们快来尝尝,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意见。”

李二牵着不安分的小癸东奔西走了小半天,找了无数家灯笼铺子也没找到一盏老虎灯笼,此时正口渴难耐,立时便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将一盏茶水一仰而尽。

祝云早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问道:“你……不感觉烫吗?”

李二很快便端起第二盏,凑到了嘴边,“不烫啊,平日里我喜欢喝些热茶,这个温度对我来说刚刚好。”

言罢他便又将第二盏一口气喝完。

祝云早怔怔地看向他,两盏热茶下去,李二的确神色如常,并没有发出斯哈的声响,祝云早这才连忙开口问道:“你觉得味道如何?”

李二愣了一下,砸吧两下嘴,挠挠头不好意思道:“我方才喝得太快,好似没尝到什么味道,不过现在细细品来,倒是茶香之余隐约带着一点桃花的甜香,很是利口,估计搭配起荤菜抑或糕点来一起食用,可以很好地起到一个解腻的效果。”

祝云早点了点头,又转头将目光投向李邺。

李邺拿起其中一盏尝了尝,很快便给出了意见,“清甜虽清甜,但不够清冽,或许晾凉之后再喝亦或者直接将煮茶的水换作山泉水,口感应该会更细腻一些。”

宋理理经他一说,顿时眼前一亮,“李夫子所言极是,或许换成冷饮会更好喝。”

小癸也爬上桌边,凑到最边上的茶盏里喝了一口,提议道:“要是能在里面加上一支秋梨膏棒棒糖就好了……”

祝云早将众人的意见一一记下,准备晚间再针对细枝末节处进行一番细微的调整。

几人又针对桃花熟水进行了一番搭配,扩充了几版新茶饮菜单,譬如在原有的桃花熟水中加入干百合、杏仁粉和牛乳,做成“桃花三白饮”,再譬如加入桃胶和蜂蜜,做成“胶原桃花羹”,再再譬如加入白凉粉和红糖水,做成“桃花冰粉”等等……

五人边喝边聊,在桃花熟水的基础上,又简单罗列出了一些有关于汤饮铺子试营业的计划,时间很快便在忙碌中溜走,不时,那一锅腌笃鲜也焖好了。

李二将一整锅腌笃鲜连锅带菜一并端到了食案上,在宋理理和小癸的万分期待之下,祝云早颇有仪式感地将砂锅盖子掀开,露出里面浓白的汤色来。

“我要吃那块排骨!”一向不拘泥于俗礼的宋理理率先朝着锅中伸出了木筷。

她话音还未落,一块颤颤巍巍,被炖得软烂脱骨的排骨便被她飞速夹起,送入了自己口中。

薄薄的一小片筋膜原本将骨与肉亲密相连,而眼下炖足了功夫,只需轻轻一咬一吮,那一小片的筋膜便迅速弹开,肥瘦相间,同时富含油脂与胶质感的一整块排骨肉就这样脱落下来,大小刚好够吃上满满一口。

很快她便发现,腌笃鲜里的排骨和此前祝云早做过的楂曲小排骨以及烧烤中的烤排骨吃起来很不一样。

丰腴饱满的排骨肉没有过多的佐料相辅助,但却完美地吸收了火腿的咸鲜和春笋的香甜,而这便足够激发它本身的香味。

每嚼一口,宋理理都能感觉到醇香的汤汁从□□中溢出来,滋味着实令人感到无比惊艳。

李二相比其余几人,口味偏重一点,故而他选择了先尝火腿。

火腿被切成四四方方的大号骰子块,夹起一个从侧面一看,便能清晰地看见红白相间的一层层纹理,它在腌笃鲜中,承担着“腌”这个字,故而责任重大,可谓是奠定了整个汤头的基调。

比起软烂的排骨,它更弹牙,更有嚼头,咸而不腻,吃起来口感更为丰富。

“这火腿,竟比昨日卤素锅里的那个做饭还要好吃。”李二给自己单独盛了一小碗辣椒酱,甩开膀子搭配着火腿和排骨一道吃下。

而其实这道腌笃鲜真正的精髓,其实藏在李邺的筷子中间。

春笋本就滑脆,且自带一股独属于春天的清甜,而此时经过一番文火慢炖,便又同时浸入了一些火腿的咸香和排骨的油脂香,如此吸收了满锅精华的春笋,此时吃起来与肉相比自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了。

而作为这一桌的“主厨兼老吃家”,祝云早则先不慌不忙地给自己盛了一碗奶白色的汤。

如果说火腿是首要、排骨是点睛、春笋是精髓,那么这一锅汤便可以称之为腌笃鲜的灵魂所在。

汤一入口,便给人以一种极为直观的醇香浓郁之感,在舌尖被汤头包裹的那一瞬间,祝云早就知道自己没有白等一冬天。

它不像清汤那样寡淡,也不像浓油赤酱那般黏腻,而是一种温柔且顺滑的醇厚感。

此刻细细品来,便会发觉隐藏在其中的火腿、排骨以及春笋的味道,浓缩了所有食材精华的汤底让人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充满满足的喟叹。

祝云早喝完一大口汤后便夹起了一个形状可爱的百叶结。

此刻它变得颤巍巍、沉甸甸,每一处褶皱都吸满了汤汁,豆制品本身的香气便也在这样的浸润之下再度更上一层楼。

随着祝云早一口咬下,隐藏在其中的鲜掉眉毛的汤汁便一股脑地喷涌出来,吃起来着实酣畅痛快。

祝云早边吃边抬起头问道:“听说时下桃花镇正在举办桃花节,明日是否要一同去看看?”

“去!”宋理理只潦草地答了这一个字。

她此时显然根本顾不上多说,而是同一截截排骨陷入了长久的“鏖战”,随着手边的排骨骨棒逐渐增多,她的额角也逐渐攒珠成汗,吃上这一顿,保管不必再担心春天会染上风寒。

李二将汤汁浇在米饭上,大口扒拉两下,而后方道:“我今日在镇子里打听了一番,说是明日白天会在桃花庵里举办祭拜桃花仙的活动,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会来此祈福或是求姻缘,咱们若是不急着赶路,可以一同过去沾沾喜气。”

祝云早点点头,灵巧地翻动舌头将一整块排骨骨头吐出,“或许我们明天可以早点过去看一看,说不定还能试试兜售汤饮子。”

李邺问道:“不知他们这里的人祭拜桃花仙具体是如何祭拜,有没有什么忌讳。”

李二如实回答:“这个我在给小癸买花灯的时候也同那老板问了一嘴,据说没什么忌讳,只需带些贡品,到桃花庵里祭拜一番即可。不过这位桃花仙是位主司姻缘的神明,若是有缘之人明日前去,便会收到她的指点。”

宋理理惊奇道:“真有这么神?会不会是骗人的啊?”

李二笑道:“真假倒是不知道,但店家说心诚则灵,他们这里的人都相信。”

李邺淡笑不语,想起了此前去到云溪时,自己给自己卜得那一卦,只觉所谓心诚则灵真是玄之又玄。

祝云早倒是也对姻缘一事不怎么感兴趣,她只一心盘算着能否借明日的机会大显身手,趁机赚上一笔。

作者有话说:

感情升温高甜预警,请我们桃花仙猛猛发力!

第74章 桃花灌汤包

次日一早, 天泛鱼白之际宋理理就急不可耐地等在了楼下,只因昨日几人曾相约今日到桃花庵去凑凑热闹。

昨天吃完腌笃鲜之后,祝云早和宋理理便到桃花镇上提前探了探路, 顺便打听了一番关于桃花镇与桃花节的故事。

桃花镇比云溪镇还大一些,据茶馆里的说书人说, 百余年前这里还不叫桃花镇,而是十几个零散的小村落。

这里的人原本也是“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的生活理念,日子虽然清贫但凭借双手也尚能果腹。

相传此地偏北的山顶上有一座破败多年的山神庙,而山神庙旁住有一户不知名姓的破落人家,仅有被赶出家门的盲婆与被当做怪物排挤的哑女二人相依为命, 两人因遭世俗发难,故而一向深居简出, 鲜少与世俗来往。

直到某年大旱, 颗粒无收, 从秋至冬饿殍遍野, 啼饥号寒,又正值改朝换代、朝局动荡之时,下民易虐, 春秋更迭成了上位者争权夺利的游戏,万里江山尚且频频易主,谁又顾得上一介乡野小民是死是活。

那一年死了很多人, 失踪人口更是不计其数, 或许树皮草根早已食尽, 而同类相残也是常有之事,即便如此,仍有诸多豪强恶霸四处搜刮, 企图将百姓彻底吃干抹净。

便是值此危难之际,哑女挺身而出,化身一杆长枪,将天穹一角捅漏,方使人间降下甘霖。

据说一夜之间,原本寸草不生的土地顿时便生出一株株金黄的麦穗。

恢复生机的村落重整旗鼓,百姓们不再分散而居,而是逐渐聚集在了一处,为了表示对哑女的感谢,百姓们重新修整了山神庙,而哑女也因此成了活神明,享受当地人的香火供奉。

可哑女的骨骼已化长枪直插天际,肉身也堆叠成山,久久不能动弹,故而即便百年之后人已迟暮,大抵也无法魂归仙班。

盲婆闻讯立刻摸索着下山,三步一叩,九步一拜,绕着山脚整整叩拜了七七四十九圈,最终撒手人寰。

但自此长枪坍塌,天裂合拢,哑女的身躯化作漫山遍野的桃树,而原本的山神庙也被改为桃花庵,重续了香火,而这也才成就了今日的桃花镇。

据说现在有人行走在桃林之中,还时常能听到一阵阵哑女的歌声。

年深日久,这段故事的真实性如今自然已经无法考量,但桃林和镇子倒是的确因为这段故事而发展得愈发繁荣了。

正所谓入乡随俗,今日一行五人就准备跟着桃花镇的人们一道去桃花山上的桃花庵里凑凑热闹。

“东家——”

“李夫子——”

“李二兄——”

“小鬼头——”

“起床啦!!!”

宋理理叉着腰在楼下徘徊了约莫有几十圈,当她第三次仰起头,气沉丹田呼唤余下四人起床的时候,刚好是卯时过半。

“来了来了。”

祝云早胡乱将一条桃色发带缠在了乌髻间,穿来大绥这么久,她还是没完全弄明白这个的垂鬟发髻究竟是如何盘成的。

宋理理见祝云早走下来,立时迎了上去,“东家,你再不下来我真要饿昏厥了,我们今早吃些什么?”

祝云早看了一眼厨房,带来的食材这两日几乎都吃过一遍了,眼下再看见这些委实提不起什么胃口,于是她提议道:“不如我们今天不开火,直接到镇子上去吃一口?”

李二牵着蹦蹦跳跳的小癸,后面跟着气定神闲的李邺,“走吧,刚好小癸昨天就吵着说想尝尝他们当地独有的桃花糕。”

几人简单收拾了一下上桃花山要带的用品,又将一些相对贵重的一应物什尽数藏在了二楼隔间床榻下面的暗格里,随后便锁上拭雪楼的门窗,朝着桃花镇而去。

桃花镇就建在桃花山山脚下,蜿蜒的青石板路两侧种满了桃树,而桃树掩映下,青泥瓦、土灰墙搭成的一间间小屋俨然错落有致,虽然天色尚早,但镇子上往来者熙熙攘攘,甚是热闹。

祝云早留意到,来往的诸多男女老少的手里几乎都提着一个盖着红布的竹篮子,上前打听一番才知道,原来这里面装的均是献给桃花仙的贡品,掀开一角瞄上一眼,有的装着香气扑鼻的桃花酒酿,有的里面盛着样式精美的桃花糕,更有甚者将一整只大公鸡放在里头,仅在鸡冠处别上一朵粉嫩嫩的小桃花,一番看下来,这些物什果然都与桃花相关。

“早知道我们也做些桃花相关的吃食带来了,以东家你的手艺,桃花仙尝了肯定会喜欢。”

宋理理此时一只手拿着一个桃花酥,一只手端着一碗桃花粥,正吃得不亦乐乎。

桃花酥是油皮包裹油酥做成的,里面还夹了一层甜甜的豆沙馅,不仅吃起来有桃花的味道,形状也仿照桃花捏成,五瓣花中间点了一滴蛋黄液,又撒了些许的芝麻,经过先蒸后烤后,看起来愈发逼真。

“这桃花酥美则美矣,可吃起来未免太甜,似乎有些齁嗓子……”性情耿直的李二喜食辣不喜食甜,他话刚说到一半,立刻便收到了来自路人的无数白眼。

李邺握拳轻咳了两声,李二见状赶忙调转话锋找补道:“……不过小癸这个年纪的孩童倒是很喜欢,大人们在这个季节食用也正合适、正合适。”

小癸此时正一勺舀起一个桃花浮元子,大口大口往嘴里送。

所谓浮元子就是较大一点的汤圆,皮是糯米皮,里面的馅料自然是用捣碎的桃花泥和着乳糖做的,店家每日现搓现煮,每只浮元子上面还特地沾了两瓣鲜桃花,外观整体上看起来有点像简易的小兔子,故而很受小孩子们的喜欢。

“老板,麻烦帮我再加两只桃花灌汤包,要新蒸的。”

祝云早喝了一口清清凉凉、口感清冽的桃花熟水,舒爽之余不由得暗自叹惋,原来自己昨日苦心钻研的汤饮子早就有了出处,看来想要在这桃花镇诸多食肆小摊之中争得一席之地,还得想办法另辟蹊径。

“东家,你尝尝,这个桃花酥格外香,里面桃花的味道特别重,要远远盖过酥皮和豆沙的味道。”宋理理将面前的方形食盒往祝云早的手边推了推。

祝云早以袖掩口,小声打了个饱嗝,“先不尝了,我差不多已经吃饱了,得留着肚子再吃两个他家的桃花灌汤包才行。”

说来也怪,这桃花灌汤包的表皮呈桃色,似乎有些黑暗料理的意味,可吃起来却十分惊艳,祝云早作为一名合格的吃货兼大厨,按理说应该一尝便知做法和配料,可今日却叫这路边早餐摊的一道桃花灌汤包给难住了,一连吃了三个,她都没尝出这里面究竟加了什么秘方。

“这位客官,您点的桃花灌汤包来咯,请慢用,小心烫。”

店小二脸上堆着标志性笑脸,热情洋溢地穿过一帘蒸笼带出来的热气,将两盏小笼包放在了祝云早的面前。

不单单是味道奇特,如此这般用茶盏盛放灌汤包的方式她也是生平第一次见。

比起吃方才那三只灌汤包时那么狼吞虎咽,吃这两只时祝云早刻意放缓了速度。

她先用勺子将表层的包子皮轻轻划开一个口,任由里面的汤汁一股脑地淌出来,将茶盏中的小笼包全然浸泡,旋即又用筷子将包子皮向两侧剥开,仔细朝里面闻了闻、看了看。

李邺坐在她左手边,见她举止十分怪异,忍不住问道:“这包子可是有哪里不妥?”

祝云早将另一只完整的灌汤包推到李邺的面前,“没什么不妥,只是我好奇它的馅料是如何调制的,但一连吃了三个也没吃出个所以然,要不你帮我尝尝看?”

李邺接过茶盏,说出了和祝云早同样的疑问:“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用茶盏盛放灌汤包的。”

茶盏一掀开,里面鼓起的灌汤包顿时便泄了下去,隐约可见里面的汤汁在小幅度晃动,与此同时,一缕幽香随着热气飘散出来,令过往行人频频回首。

祝云早道:“这和我以前吃到的灌汤包很不一样,我从前都是先咬开一个小口朝里面微微吹气,再吮吸汤汁,慢慢品尝汤头的滋味,最后再吃里面的肉馅,但这个用茶盏盛放包子的方式似乎并不允许我这么吃”

两人鼓捣了一番,最终连皮带馅舀起灌汤包的一角,又往勺子里倾注了一点汤汁,各自送入了口中。

李邺口味偏淡,方才只点了一份相对来说最为寡淡的桃花米糕,而此时这份桃花灌汤包一入口,自然带来了极为不同的体验。

小木勺里的一小汪金黄油亮的汤汁最先入口,有别于普通灌汤包汤汁的油脂香那般直冲,而是鲜美之中带着一丝桃花的清香。

粉嫩的包子皮薄得几乎吹弹可破,内里的肉馅更是香味浓郁,仅这一口下去,便能让人的心中涌出无尽的满足之感。

祝云早和李邺两个人一口接着一口,很快便将各自茶盏中的灌汤包给吃完了。

“你尝出来里面有些特殊的味道了吗?”祝云早放下茶盏和勺子,擦了擦嘴角,将最后一口灌汤包咽下。

李邺思考了半晌,摇头道:“尝倒是尝出来了,但除了桃花的香气之外,说不上来具体还有什么佐料的味道”

宋理理直白道:“何必猜来猜去的,多麻烦,直接问问老板不就是了。”

言罢她便抬起了手,祝云早还来不及出言阻拦,她便问了出口:“敢问店家这道桃花灌汤包里面究竟加了什么美味,竟如此之香,害我吃完一个立刻便想吃第二个,竟是停不下来了。”

那店家自然不会如实相告,只赔笑道:“哎呦!多谢这位姑娘夸赞,只是小店小本生意,岂能将家传秘方擅自透露,若是几位客官真喜欢吃,又何必自己浪费功夫,只需来我这小摊点上一盏便是,我日日都在。”

“好说好说。”祝云早招呼一声,回过头来无奈一笑,小声同宋理理打趣道:“你还真敢问啊,险些就将人家祖传的蒸包子秘方给问来了。”

李邺亦玩笑道:“日后当称你为宋女侠。”

几人低低一笑,宋理理被笑得脸颊有些微微发烫,摸出荷包取出几十个铜板往桌上一拍,“走吧,上山去,问问桃花仙会不会做包子。”

几人站起身揉了揉肚子,朝摊主微微一揖礼,跟着人群直奔桃花山而去。

作者有话说:

吃饱了去见桃花仙喽~

第75章 桃花山里桃花庵

桃花庵在桃花山上, 而桃花山在桃花镇的最北边,走上去要登千步长阶,好在上山的路不算太窄, 坡也不算太陡,爬上去倒也不是很吃力。

距离祝云早上次爬山, 已经过去了整整半年之久,上一次爬山还是学校组织的专业集体上山到实践基地采药兼游学的时候。

还记得那天上午艳阳高照, 一到了中午就开始下起了濛濛小雨。

穿着雨衣顶雨上山,委实又热又闷,爬到后半段,几乎所有同学的眼里都抛却了对知识的渴望, 只剩下了路边树上的一颗颗李子了。

祝云早虽然字不大耐看,但画工还算有些基础, 记得那时上山她还带了一本实践手札, 看见什么眼熟的药材就第一时间用手机拍下来, 等到了实践基地之后再一一比照着照片画在手札上当做笔记, 临近期末大考时还被不少人轮番借阅来着。

想不到一朝穿越,就是整整小半年之久,虽然祝云早已经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但每每想到二十一世纪的一些往事,仍会在心底里默默盼望着什么时候能够穿越回去,因此她决定借此机会问一问这位桃花仙, 有没有什么办法。

“东家, 前面好像堵住了, 要不咱们在这歇一会儿?”

一个冬天过去,宋理理成功被祝云早喂胖了一圈,在数月缺乏锻炼的状态下, 她的体力和耐力都已然明显不如从前了。

她刚要在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立时便有一老者拦住了她,“哎,小姑娘,你们是外乡来的吧?那石头不能坐,整座桃花山的一石一木都不能坐,这些可都是桃花仙的肉身所化,坐了就是对神明不敬啊。”

这老者也不知打哪儿窜出来的,拄着一根竹杖,看上去六七十岁的年纪,行动上倒是颇为矫健,冷不丁冒出来,吓了宋理理一跳。

老者的声音不算大,却也不小,祝云早见前后左右的百姓都被他的声音所吸引,不住地朝宋理理看。

祝云早立时便拉了拉宋理理的衣袖,往她手里塞了塞装着桃花熟水的竹筒,“走吧,马上就到山顶了,前面的人也往前移动了,眼下在此处停歇的话,等会儿很可能就爬不上去了,倒不如一鼓作气,等到了桃花庵再休息。”

宋理理确实爬累了想原地休息,此刻叫人一阻拦,心底里难免有几分不太情愿的意思,但又担心自己坐在这儿真犯了什么忌讳,故而只能听从祝云早的建议,喝了两口桃花熟水后便继续往上走。

好在台阶只是看着比较高,真正走起来倒也没多远,很快一行几人便走到了桃花庵的门前。

庵门不大,一次仅容四五人同时通过。门前立有两个小兽,因生青苔而显得格外湿绿。门头的石匾上写着“桃花庵”三个大字,看上去略新,应是前不久新换上去的。

正门一左一右刻着一副楹联,上联道“到此十六洞天方知天外有天当止则止”,下联云“仰起百千仙道始悟道非可道应行便行”,年深日久,有些笔画已然掉了色,此际正有人踩着竹架在进行刷漆修补。[1]

山风万壑之时果真能听到一阵阵花叶摩擦时发出的细微娑娑声,但不知为何,祝云早莫名觉得这声音听得平白叫人感觉后背发冷,好在时下来此参拜的人有很多,不会令人太过害怕。

宋理理听后也似有发觉般不由自主地往祝云早的方向靠了靠,用袖子挡着嘴巴同她轻声嘀咕道:“东家,这就的是所谓的桃花仙的歌声吗?怎么听起来好像有些瘆人”

祝云早将食指放在唇关处,悄悄给她回了个“噤声”的手势。

一行几人跟在其他百姓后面,排着队进了桃花庵。

桃花庵不比那些供僧尼修行的大庵恢弘,但香火却极其旺盛,每一个到此来祭拜桃花仙的百姓都按照次序,先在院落正中间的那方大香炉前插上或粗或细,或短或长的香。

由于这个所谓的桃花仙非佛非道,只是当地百姓信仰的神明,故而百姓们插在香炉里的香什么种类都有,也没有固定的种类限制,而插香祈愿过后敬神的姿势也各异,合掌三拜的和五体投地的两兼有之。

“东家,那边有棵好大的桃花树,足有十抱那么粗,我看有不少人拿了挂牌和红带过去,咱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人一多,四下一热闹起来,宋理理就全然忘记了方才上山时的累,此刻正兴致勃勃地踮着脚,四下张望着,看见人们都拿着挂牌和红带朝西侧的院落去,她便也扯了扯祝云早的袖子。

“我想先去庵堂祭拜一下桃花仙……”祝云早想着自己心里的问题,迟疑道。

宋理理伸长脖子朝前面看了一眼,庵堂门前的队伍排得老长,一时半会儿根本过不去近前,于是劝说道:“前面人太多了,我们不如先去看树,回来等人少一些了再去拜那桃花仙。”

“也好。”祝云早思量了一瞬,本想同李邺知会一声,无奈人潮太过拥挤,相互推搡之中一个错身便将几人给冲隔开了。

伴随着一声惊呼,人群之中传出“叮叮当当”的悦耳声响。

“哎——”

“我的荷包——”

“里面装的是我要捐的香火钱——”

也不知究竟是谁撞到了谁,竟将那人的荷包不慎给撞落了,里面的几十枚铜板滚落出来,敲在青石砖上,发出此起彼伏的清脆声响。

一时间哄吵声更甚,帮忙拾捡者纷纷弯下腰,不明所以的孩童们以此为乐事,趴在地上将一枚枚铜板在人们的脚边弹来弹去。

祝云早半蹲收势时,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人群之中李邺的方向,他没有躬身可以去找,而是等到一枚铜板轱溜溜地滚到他的履边时,他才将它轻轻拾起,就近放在了香炉的边沿。

风吹袖动,桃风鼓起他的斓衫,他站在袅袅香烟与瓣瓣落花里,带了点安然自若的意味。

祝云早愣了愣神。

人群嘈杂,李邺并未注意到她的视线,他放下铜钱后又微微仰起头,看了看庵堂中的桃花仙塑像,双手合十做了个朝拜的动作。

不知为何,分明是无可挑剔的一个动作,但放在他的身上却无端透露出一种近乎淡漠的客套与敷衍,他似乎一直便是如此,对任何事都处之以相对淡然的姿态

“施主面善,似有仙缘,不知今日来此是欲要求医、求财还是求姻缘?”

人群熙攘,周围的人在涌动的人潮中顷刻换了两三波,宋理理也已然淹没在人海中,不见了踪影。

却不知何时,祝云早的身后竟站了一位身着缁衣的小比丘尼,此刻正朝她微微颔首施礼。

“我吗?”祝云早迟疑了一下,左右看了看,又指了指自己,一时间没太反应过来。

“正是施主。”小比丘尼朝她再施一礼。

祝云早双手合十还施一礼,如实道:“不敢欺瞒小师傅,三者皆不是,我只是南下途中恰好经过此处,偶然听闻了桃花仙的故事,这才特地来此祭拜的。”

闻言,小比丘尼神色如常,表情上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道:“贫尼法号净善,是我家师父说施主颇具仙缘,想请您入斋一叙。”

祝云早略微犹豫了一瞬,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位小比丘尼,确认其不是人贩子后,方道:“既如此那便烦请小师父在前带路。”

小比丘尼颔首,“施主客气了,随我来便是。”

于是祝云早便跟在小比丘尼的身后,左拐右绕走到了一处相对僻静的院落。

“测字、抽签还是卜卦?”

脚还没迈入院门,靠墙一侧的古树上便滚落下来一个尚未成熟的小桃子。

祝云早拾起桃子,顺着声音的来向抬头向上看去,枝繁叶茂的桃树上悠荡悠荡地荡着一双葱绿的珍珠绣鞋,而这双珍珠绣鞋的主人乃是一位身着杏黄短衫、云白笼裙,十五六岁的少女,此刻她正杏目含笑,梨涡微漩,笑意盈盈地看着树下的祝云早,像一颗挂在枝头的酸杏子。

“不知这位是……”

祝云早方欲开口询问一二,一回头却发觉刚才为她引路的那位小比丘尼早已不见了踪影,她看看树上少女的笑意,又看看空无一人的院门,顿时便明白了一二,顿觉既好气又好笑。

故而仰头问道:“又是测字、又是抽签、又是卜卦,又是说我有仙缘的,大费周章骗我来此,你倒是说说你是什么来头?”

那黄衫少女俨如小兽圆目般湿漉漉的乌丸滴溜溜一转,眼里登时露出一抹狡黠之色,“我住在桃花庵中,自然是桃花仙咯,怎么样,这个来头给你测字、解签、卜卦够不够格?”

祝云早用袖角遮住日光,眯起眼看她,故意说笑:“桃花仙亲蹈凡尘,想来颇具三目慧眼,给我一介凡俗掐算,岂不大材小用?该不会这一字一签一卦,须用阳寿来换吧?”

那树上少女被她逗得咯咯直笑,边笑边伸出一只手来,“阳寿倒是不必,有铜板就行,一字一签一卦你需得付我二十个铜板。这是桃花庵的规矩。”

祝云早毫不犹豫,转头拔腿便要走,那少女便又心急,跳下树来出手阻拦,“十五个铜板!不能再少了!”

祝云早两手一摊,笑得比她还狡黠,“因为早上多吃了两盏桃花灌汤包,所以眼下身上只剩九个铜板,再多也是真的没有了。”

“你就只有九个铜板?!”少女的心思赤条条地全部写在脸上。

她上下左右重新打量了一遍祝云早。

此人头上所戴的云头银簪虽纹样简洁,但看成色应该是纯银的,少说也该值二两银子。

而这一身的细麻丝妆花锻虽然不是什么上好的材质,但怎么也能换个百余铜板。

再说其腰间的香囊和腕上的手串,她虽瞧不出材质,也看不出做工,但单是闻起来便透着一股淡而不浓的清香,令人闻之畅然,想来定然价值不菲。

再者说,净善同她已经在此桃花庵中借住了三年,修行虽没修出什么门道,但这识人的本事确实日益精进了许多。

凡是净善引荐到此的香客各个都是有些身家的信徒,再经由她的一番胡诌八扯,无一不会在此留下一些金银细软。

而眼前这样一位穿着不俗、气质不俗、谈吐亦不俗的女子,怎么偏偏出门只带了这么点铜板?

少女背过身,咬着指甲自顾自地泛起了嘀咕,“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此人为何只有区区九个铜板别说暮食的时候到桃花酒楼搓上一顿大餐了,即便是到路边食摊买上两碗桃花索饼只怕都不大够数”

而这些看似小声嘀咕的话其实已然一字不落地落进了祝云早的耳朵里。

祝云早好以整暇地看着少女的背影,开口催促道:“如果只有九个铜板的话,还能给我测字、解签、卜卦吗?小桃花仙?”

“九个就九个,交钱吧。”

少女讪讪地转过头摊开手,方才脸上的盈盈笑意此刻已然荡然无存,事到临头,若是嫌钱少就不给人家测,岂不是砸了自己的招牌,事已至此,她也只能默默在心底里劝慰自己“蚊子腿也是肉”了。

祝云早强忍着笑意从自己的袖子里摸出一个钱袋子,从容地抽开束绳,从一众碎银里摸出九个铜板,逐一放到了少女平摊开来的手掌心里。

九枚边缘泛着斑斑锈绿的铜板落在掌心时甚至没有发出太过悦耳的声响,仿佛每一道锈迹此时都写着“寒酸”二字。

反倒是祝云早荷包里的碎银在不经意间接连相撞,引起了少女的主意。

在看清祝云早钱袋子里数十块闪着光亮的碎银后,少女立时便竖起了柳叶眉,“你居然骗我!你这不是有银子?!”

祝云早粲然一笑,重新将封口的束绳抽紧,安然塞回了袖子里,竟是半点也不叫人再仔细看了,“你方才只说有铜板即可,可没说要银子,而眼下我浑身上下的铜板加起来也总共就只有九枚,这如何算骗?”

少女咬了咬后槽牙,在心中盘算了一番最终气鼓鼓道:“那便做你这九文钱的生意!”

祝云早着重强调道:“堂堂桃花仙,该不会嫌钱太少,准备等下胡诌八扯两句就将我打发了吧?若是算得不准,我必得出去给旁人提个醒,以免上当。”

少女被她气得直跺脚,却也只能硬生生挤出一张笑脸来赔笑:“自然不会,你只管放心便是”

砍价成功的祝云早立刻在少女的引领下先蘸墨舔笔,在纸上写了个字,又捧起竹签筒,倾斜着筒身摇晃了几下,直到一根竹签掉落在地。

“好了,字和签我现在帮你解,卜卦则需要你先去献香火,而后拜过桃花仙才可以。”

闻言祝云早虽心有疑窦,但念及入乡随俗,来此桃花庵求签问卜,即使真假难辨,也理应先敬拜一番桃花仙才是。

“行吧,那我先去上香,等下再回来找你。”临走之前祝云早忽地将眼睛一眯,内中如有精光乍现,“你该不会准备脚底抹油,等下趁我上香的间隙直接溜了吧?”

少女被她这一眼盯得直心虚,纵使心里原本真有这般打算,如今也被骇了回去,“当然不会!我就在此处等你回来,期间哪都不去。”

祝云早前脚一走,黄衫少女就将方才那个名唤净善的小比丘尼叫了出来。

出师不利,马失前蹄,净善也只能耷拉着眉毛,连声给黄衫少女赔了好几个不是。

少女本想数落净善两句,但转念一想总不能因为买卖不成而伤了和气,便也就此作罢,一计不成,两人只好再次寻找新的目标。

约莫过去半柱香的时间,净善便又以同样的说辞拐骗一位新的香客走了进来。

李邺本就喜静不喜闹,况且今日来此尚有要事在身,在没找到想找的人后,他心头难免萦绕几分愁绪。

眼下好不容易得了个清净的去处,他几乎是自然而然地便跟着来了,至于净善方才所言,他好似左耳进右耳出一般,竟是半句也没听进去。

“这位施主是想求医、求财还是求姻缘?”

黄衫少女停下笔,从一册册乱翻的卦书中抬起头,目光在锁定了李邺后,眉宇之间原本萦绕的那几分怨怼顿时便如云烟般消散而去了。

眼前这位公子何止不俗,简直堪称风华绝代,这身姿、这举止、这气度,绝非等闲之辈!

再瞧他这一身花罗面料的斓袍,表层是极为简单的星云纹,但细看去,底下竟是银线所绣而成的落花流水纹,还有他那腰间坠着的一块翠色玉佩,莹润之中透着油绿,仿佛仙脂琼露滴落到了凡间,眼下却成了他的陪衬。

单单是这一身穿着打扮,就足够卖个百八十两银子。

少女的眼珠滴溜溜一转,放下手里的字和竹签,“这位施主气度不凡,颇有仙缘,是想测字、抽签还是卜卦?”

突如其来的一问让李邺不由得愣了一下,而目光落到对方桌上倒扣着的几本卦书之后,他似乎又明晓了对方话里的意思。

于是他寻了个桃花树下的空椅子,撩袍从容坐下,直接开门见山道:“我没带钱,这位仙子既是广结善缘,那么可以免费吗?”

那少女一听此话,几乎要当场昏厥过去。

——怎么刚走一个又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