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找顺顺聊聊,说不定还有机会知道这事。
只是这种可能被晴绯亲手斩断了。
“院长,我就不去了,明天我要请假去春华姐姐那里。”
晴绯想也没想的拒绝了。
她现在的外貌与刚开始走丢的时候相差不大,有原身母亲在的地方,容易暴露身份,属于危险地带。
温玉想了想,建议着说:“你要不晚一两天去春华那边,顺顺现在住在我家,过几天就回县城了,以后可没机会了,他们两个小家伙也想你过去玩。”
“不行,春雷哥回来说了,春华姐有急事找我商量。”晴绯依旧摇头拒绝,一脸傲娇地表示,“而且我和他们两个小屁孩玩不到一块。”
她可没说谎,只是把事情稍微说的紧急了点。
傅春雷高考结束后就在徐星洲店里帮忙,昨天回福利院带话说春华姐有事找她,让她最近找个时间去他们家一趟,晴绯本来就打算这两天过去的。
温玉见她实在不愿意去,就没有勉强。的确,晴绯和那两个小家伙不像玩在一起的。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那么神奇,有些人有些事情,可能就是冥冥中注定会遇到的
夏日的清晨,朝阳初升,微风拂面,舒爽怡人。
顺顺留在庄家作客,唐文瑜夫妻俩待在旅馆无事可做,他们本来就是打着来羊城玩顺便拜访赵清欢的名头,干脆出门逛一逛,两人慕名去了一家老字号早茶店。
这家早茶店正是徐星洲之前带晴绯他们去过的那家老字号。
吃过早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光线变得热烈。
唐文瑜挺着大肚子慢吞吞走在大街上的绿荫下,一脸的不高兴。
陆爸好言劝了老半天,心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文瑜,我已经把道理都和你说了,宋家在部队权势不小,我们家和他家交往是有好处的。”
“我知道你不愿意上你大姑子家,但为了我们这个家,为了你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你暂且委屈一下,我们又不是经常来,逢场作戏你总会吧。”
说着说着,语气中带出点火气。
唐文瑜最看不惯他这副汲汲营取的样子,别过头不看他。
陆爸叹气,“我实在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抗拒去宋家?只是走个亲戚而已。”
唐文瑜嗤鼻,讥诮在唇边一闪而过,“我们哪里是亲戚,这样舔着脸去她家,别人难道不懂?”
别看她说的冠冕堂堂,除了抹不开面,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害怕。
每次去宋家,难免会提及大女儿,每次对上大姑子那双清凌凌的桃花眼,那双和前夫、女儿神似的眼睛,她就忍不住心虚,提心吊胆,生怕自己言语间露了马脚。
陆爸无奈地摇摇头。
他前一个老婆是农村人,粗俗没文化,二婚就想讨个有文化、拿得出手的老婆,唐文瑜这些都很符合,人长得漂亮,还是个大学生,只是人难免有些清高,极其不会来事。
唉~~人哪有可能两全其美,交际的事靠自己一个就好。
陆爸看了眼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这样安慰自己。
两人又闷头走了一段路,陆爸突然感慨了一句,“如果你前面一个女儿在的话,我们如今上门走动也容易些。”
唐文瑜像是被踩到的猫,一下子炸了,“你们能不能不要再提她了!她不见了,人找不到了,这是我想看到的吗?我难道不想找到她吗?你们为什么反复在我面前提起她不见的事实!”
你当初和我相亲,不是在嫌弃小梧吗?
唐文瑜对上陆爸错愕的眼神,把后面质问的话默默吞进喉咙。
顿了顿,她眼睛冷了下来,手覆在肚皮上,牵起嘴角有些抱歉道:“对不起,可能是天气太燥热,我最近不知道怎得,脾气有些控制不住。”
陆爸注意到她手上的动作,关切道:“怎么啦?肚子有没有不舒服?”
唐文瑜摇摇头,“没事。”
陆爸小心扶着她,打趣道:“都说孕妇火气大,如今我算是见识到了。”
唐文瑜也跟着笑,气氛似乎松快了些。
陆爸看了眼周围,“天气晒,对面阴着,我们去对面。”
唐文瑜跟着他往对面街道走。
这条街属于中心商业街,两边店铺林立,对面过去刚好是家照相馆,橱窗上贴了许多黑白照片,各式各样的背景,各样年龄的人,摆着各种姿势。
唐文瑜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目光触及捧着花的小姑娘,瞳孔地震,带着猝不及防的震惊,登登上前两步。
她突然加快步伐往照相馆走,陆爸不解地跟上,“怎么啦?”
唐文瑜眼睛死死盯着那张照片,嘴唇颤抖,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
一直没有找到的女儿,居然出现在这张照片上!
陆爸看了眼照片,再看妻子的神色,再次询问,“文瑜,你怎么啦?”
唐文瑜又惊又喜,指着照片肯定道:“这是小梧,这里面是小梧!”
小梧?
陆爸反应了两秒,明白过来说的是妻子走丢的那个女儿,先是一喜,然后再次确认。
“真的吗?你确定是她?”
唐文瑜激动地点点头。
陆爸正想进店找照相馆老板问这张照片的来源,突然想到什么,再看了眼外面贴着的照片。
“嘶…奇怪,她看着不像…脑子有问题。”
陆爸盯着照片说出自己的疑惑。
不是说走丢的那个孩子脑子有问题吗?
唐文瑜理智回炉,这才发现照片上的女孩眼神清亮,周身的灵气仿佛要溢出照片,哪有半点痴傻的模样。
小梧难道恢复正常了吗?
想到这种可能,唐文瑜眼睛倏然一亮,嘴角轻扬,欢快地叫道:“是小梧,她恢复正常了!”
说着说着,她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
如果小梧恢复正常,那么她会不会记得是自己抛弃了她?如果找回她,她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赵清欢,告诉其他人?
唐文瑜通往照相馆的步伐越来越犹豫…
“等等。”她拉住往里走的陆爸。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7章
陆爸转头, 眼里带着疑问。
唐文瑜眼神闪烁,支吾着说:“我…我刚才太激动了,她有可能…不是小梧。”
陆爸以为她在紧张, 笑着宽慰, “没事儿,我们先找照相馆老板问问情况,总是一个线索嘛。小梧离家这么久,有点变化也不奇怪。”
说完自顾自地往里走, 步伐中透露出迫不及待。
他想搞好与宋家的关系,赵静梧作为两家的连接点, 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在赵静梧的下落好不容易有了点眉目, 怎能轻易放弃。
唐文瑜本来想拖住他敷衍过去,以后自己找时间单独去查, 现在看来实行不了,她又不能太过阻拦,这样太过明显和奇怪。
唐文瑜在心里安慰自己,也许自己的担忧都是多余的,当初自己只是让小梧在原地等她, 并没有做其他事,后面晴绯被人贩子带走,并非她的本愿。
她太累了,无力承担照顾一个痴傻孩子的重任。
没了丈夫, 唐文瑜好像失去了坚持下去的力量, 每天看着痴痴傻傻的女儿,感觉前路灰暗得一眼可见。于是乎在弟弟的怂恿下,起了抛弃小梧的心思。
不过她没想着彻底不管啊,她只是想把小梧送到白云县附近的福利院, 以后还会去院里看望小梧,谁承想出了意外…
唐文瑜默默走在后面,想到自己经历的一切,心里还委屈上了。
陆爸走在前面找到照相馆老板,向他询问橱窗外展照片上人的来历。
照相馆老板闻言,出店门确认他们说的哪张照片。
顺着陆爸指的方位看过去,他恍然道:“她呀,这个小姑娘是跟一对小夫妻来拍照的,还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和一个几个月的婴儿,应该是…”
因为颜值出众,照相馆老板对晴绯一行人留有几分印象,说到男孩还用手比划了一下身高。
他又想了想,语气不太确定,“他们来应该是四月份的事吧?”
陆爸连忙问:“同志,你这里有没有留他们的地址?”
照相馆老板摇头,“没有,照片是他们自己过来拿的。厚厚的一叠,很少见人拍这么多张照片。”
这也是照相馆老板对他们影响深刻的一个原因。
陆爸追问:“那这里还有其他人的照片吗?”
“没有。”照相馆老板当即摇头,像是解释,“当时看这张照片拍出来效果不错,而且用的是新到的背景图,就多洗了一张用来展示。”
他是私下洗照片当招牌,没和照片主人打招呼,这个时候虽然没有肖像权的说话,但说到此事老板还是有些心虚,轻咳了几声,快速转移话题。
“咳咳,你们问这些事干嘛?”
陆爸眼里流露出悲伤和担忧,语气诚恳,“这个女孩儿是我们家走丢的孩子,我们夫妻俩一直在找她,一直没找到。同志,麻烦您帮我们仔细回想一下,方便我们找到孩子。”
唐文瑜一直站在旁边安静听两人交谈,对上照相馆老板看过来的目光,她眼底透出恳求和希望。
相馆老板自己也有孩子,对此颇有几分感同身受,安慰道:“你们别太担心,我记得他们来拍照的几个人不止衣服穿的好,人也处得好,那对小夫妻看上去不像坏人,想必你女儿也没有受苦,应该是被好心人收养了。”
老板努力回想当天的情景,把所有人的年龄大概说了一遍,最后补充道:“对了,他们说话口音就是当地人,应该就住在城里。那对夫妻来取照片也没有骑自行车,步行过来的,说不定就住在附近。”
如此详细和惊喜的线索,陆爸听完连声道谢,“谢谢,谢谢。”
他看向橱窗上贴的照片,“同志,你可以把这张照片送给我们吗?”
相馆老板很好说话,当即把照片取下来,正想递给陆爸,中途却被一只手劫走。
唐文瑜赶在陆爸之前,主动接过照片,陆爸没有太过在意这些小细节。
离开照相馆,陆爸思索片刻,当即决定,“我们现在就去宋家,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随便合计下怎么找人。”
他一脸兴奋,边走边说:“小梧应该就住这个附近,我们拿着照片登报寻人应该很快就会找到她。”
唐文瑜手里捏着照片没吭声,低着头细细打量上面的人。
照片上的小姑娘微微歪着头盯着镜头看,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恬静又美好,一身漂亮的公主裙,脚上踩着小皮鞋,头发整整齐齐梳在后面,上面还别了几根发夹,一看就知道生活得很好。
她一直着急想找到女儿,是因为不清楚女儿的处境,担心她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受苦受难。
现在得知女儿过得很好,唐文瑜心里一直悬着的心一下子落下,没了之前的紧迫感,反而在知道女儿神智可能恢复正常以后,生了退怯的心思。
她爱女儿吗?当然,只是这份爱在她心中占据的分量极少,远不及自己。
唐文瑜出生优渥,在家被父母宠爱,出嫁后有丈夫疼爱,就算在农场生活过得艰难,也有丈夫赵怀逸包容她,照顾她。
虽然快是两个孩子的妈,但唐文瑜明显还没学会承担责任,遇事首先想到便是躲避,能拖一时是一时。
不论她在心底如何安慰自己,女儿有可能不记事,不明白当初自己对她的抛弃,但心里免不了还是有顾虑,而且她在怀逸死后对孩子的疏忽是实实在在的,一想到小梧回来后可能会把这些事告诉大姑子……
赵清欢的怒火,丈夫的审判,她都有点不敢面对。
她如今的生活好不容易变得平静富足,不想再起波澜。
明亮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投射在唐文瑜的脸上,光影斑驳,忽明忽暗,神色难辨。
两人默默走了一段路,唐文瑜突然惊呼,“呀,照片!”
陆爸回头,只见唐文瑜正慌张地扫视地面。
她大着肚子,找东西的动作显得有些笨拙。
陆爸皱眉,“怎么了?”
“照片不见了,明明我一路都拿在手上的啊。”
唐文瑜低着头,找的很仔细。
陆爸一听连忙一起找。
街道空空荡荡,除了地转,就是绿化树,没有隐藏的死角。
出了这种意外,陆爸心里觉得好笑又生气。
怎么能手上的东西掉了也不知道呢?
但对上唐文瑜自责难过的脸,陆爸默默把指责的话吞了回去。
他按捺下心底的火气,安慰着说:“可能是丢在路上,我们沿街走回去找找。”
结果自然是什么也没找到。
顶着白花花的日光,来回多走了一截路,两人身上都出了汗,整个人都蔫巴了。
陆爸安慰妻子,“你不要着急,没了照片不好登报找人,不过好歹知道了小梧可能就生活在这边区域,总比无头苍蝇一样满世界乱找容易。像照相馆老板说的,至少我们知道小梧过得不错。”
唐文瑜低垂着脑袋,勉强牵起嘴角点了点头。
在陆爸看不到的视角,她扫了眼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轻轻舒了口气。
两人仍然去宋家告诉了赵清欢此事,不过为了隐去照片弄丢的事,换了一套说法。
“你们看到了小梧?”
赵清欢刷一下从板凳上站起来,那双浅色的眼眸顷刻间发出亮光。
唐文瑜细声解释,“嗯,街上人多,当时追过去已经不见人影,不过看小梧的穿着和随行的夫妻,她现在过得应该还不错,暂时不用担心她的安危。”
“她应该就住在那个附近。”陆爸接着说出在路上想好的计策,“我们可以贴一些寻人启事在那一带,说不定能找到人。”
他们虽然没有晴绯的照片,不过可以写一下赵静梧的特征,身上的胎记,说不定有认识赵静梧的人会注意到传单。
总算有了一点侄女的线索,而且还是一条好消息,赵清欢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一举手一投足都渐渐地带上了一种轻快的节奏。
“好好好。”她眼底浮起一团希望,语气急切,“你们是在哪看到小梧的?我马上找人贴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模板是现成的,他们只需要去加印几份。
他们之前把目光都集中在赵静梧的失踪地点——白云县,在那里贴了许多寻人启事,在羊城内并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
此刻的晴绯正在余春华家吃午饭,还不知道她的寻人启事即将贴满大街…
她今天一早吃过早饭,趁着太阳不大,坐公交车来到余春华家。家里只有余春华、徐星潼和小和雨,其他人都在店里忙。
余春华让晴绯先在家里玩,等徐星洲他们回来再谈正事。
晴绯好久没看到小和雨,她似乎长大了不少,已经可以翻身了,还能挺直腰板坐着,有人逗她也能嘻嘻笑着给出反应,比之前一直睡睡睡要好玩很多。
小家伙有人陪着玩很开心,一会儿扭头看看晴绯,一会儿扭过头看看徐星潼,妈妈没在身边也没有哭闹,蹬着小脚,手上拿到什么都往嘴里放。
徐星潼像个严格的管家,一脸严肃盯着小家伙,除了奶嘴,不让小和雨有任何机会把其他东西放进嘴里。
余春华因为晴绯来了,提着篮子去菜市场,回来的时候神采飞扬,像是遇到了什么好事。
她乐呵呵地宣布,“今天菜市场碰到有人卖黄油蟹,个头超级大,我赶紧挑了几个,我们中午清蒸吃。”
晴绯听到黄油蟹眼睛一亮,一下子勾起肚子里的馋虫,赶紧过去查看。
黄油蟹生长在咸淡水域交界地区,是一种非常难得遇到的青蟹的变种。
青蟹之所以能够摇身一变成黄油蟹,是因为青蟹一生要经历多次脱壳,绝大多数的母蟹最终会变成膏蟹,但存在部分母蟹吃了太多,身体太胖,没有办法褪壳,蟹膏会慢慢的聚集在腹部。
每年逢炎夏产卵季节,母蟹爬上滩涂,在阳光的照射下,蟹体内的蟹膏会分解成金黄色的油质,然后渗透到体内各个部分,使得整只蟹全身肉质变黄,晶莹剔透、充满黄油,因此也就有了黄油蟹这一种很特别的螃蟹。
黄油蟹遍体通黄,充满油脂,肥美厚实,有“蟹中之王”美誉。
晴绯上一世每年六七月都会想法子弄点来吃,只是价钱有点小贵。
一千只青蟹中最多有四五只黄油蟹,很难人工干预,而黄油蟹的产量及质量受养育环境和天气的影响,使得黄油蟹弥足珍贵。
在后世一只上好的头手,价格甚至可以高达2000元一只,哪怕是最差的水油,价格也至少都是150元一只。
晴绯感觉余春华手上这几只就不错,蟹油已渗透关节部分,每一只蟹脚分布均匀,呈饱满、橙黄色透明状,够得着头手级别。
她好奇问了余春华价钱,更深刻地感受到时代的鸿沟。
这个价钱简直就是白给呀!
她现在就有种冲动,去菜市场把剩下的黄油蟹全部拿下,自己一次性吃个够。
不过后面余春华的话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买了八只,我们中午一人一只,剩下的等晚上星洲和春雷回来,每人又一只,数量刚刚好。”
余春华边收拾买回来的菜,边和晴绯闲聊,“我去的时候刚好碰到出摊,才抢到这么多只,剩下的没几下就卖光了。这黄油蟹我还是在小时候吃过,味道特别好。”
那么久远的岁月,余春华其实早就遗忘了黄油蟹的味道,不过记忆中和父母一起吃蟹的时光,格外清晰和美好,让她对黄油蟹的味道有种笃定。
它绝对很美味!
晴绯担心余春华不会处理食材,一直跟着厨房帮忙。
最好的食材往往采用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黄油蟹清蒸就好,保持起原汁原味。上锅蒸之前先用冰水泡,让黄油蟹处于“冬眠状态”,再用牙刷将蟹刷洗干净,然后再蒸二十分钟。
余春华只记得清蒸,不记得还有冰冻的步骤,好奇问,“这是为什么啊?”
晴绯笑道:“黄油蟹最忌泻油,处理过程不能出现伤口,所以得先让螃蟹麻木,然后再处理。”
黄油蟹的微妙之处就在于保持其完整性,确保蟹每一部分都完好无损,才能最大限度保留其独特的口感和营养。
等午饭全部上桌,晴绯有点迫不及待地解开蟹盖。
一股特殊的蟹油香味扑面而来,蟹盖上一层黄澄澄的蟹膏,肥美到流油。
她赶紧品尝了一口。
如梦幻中的金黄色汁液与蟹肉浑然一体,绵密的颗粒感,带有松子般的油脂香,不愧是蟹中贵族,天下至鲜美味。
“太好吃了!”
晴绯美滋滋吃着蟹肉,心里真是知足极了。
其他人也是回味无穷的样子,不是在吸吮蟹脚,就是在砸吧嘴巴,连一点蟹肉都不放过。
余春华用筷子挖着蟹壳里金灿灿的蟹肉,满嘴都是清甜香浓的蟹膏。
果然很美味,难怪爸爸妈妈喜欢。
她记忆中一家人一起吃蟹的画面,似乎有了味道,场景变得鲜活起来。
余春华眨掉眼眶里闪过的泪珠,看了眼餐桌上认真吃饭的两人,轻轻笑了笑。
满桌的美食,满足的神情,欢乐的氛围。
如果爸妈在天之灵看到她现在的生活也会安心吧。
她以后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等晴绯同意了分红的事,分店定下来,星洲也能轻松些……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8章
余春华他们找晴绯来, 就是商量开分店和分成的事。
他们用的卤料一直是从晴绯那里进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店里的营收和晴绯无关。
徐星洲开了一段时间的店, 由于味道好, 生意爆棚,名声越传越远。
店里除了附近的顾客,逐渐有一些住的比较远的顾客慕名过来,他便起了开分店的念头, 刚好赚的资金也够。
徐星洲心里明白卤肉生意能这么好,多亏了晴绯给的秘制卤料, 卤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所以这次他想换一种合作方式。
晚上,徐星洲回来和晴绯商量, “我想把你手上的卤料配方买断,你出方子,我们出力,合伙开店,以后店里的营收分你四成。阿绯, 你觉得怎样?”
晴绯摇了摇头。
徐星洲还以为她要拒绝,身体一下子坐直,脸上仍温和笑着,示意她说说自己的想法。
晴绯笑着说:“我不用分这么多, 给我一成就行。”
方子是上一世的徐思思研制出来的, 她可不好意思拿这么多利,就拿一个将方子穿越时空带给他们的费用吧。
徐星洲愣了愣,提醒道:“阿绯,按我们现在店里的收入, 你少要三成利,就代表每个月少了一千多块钱,如果分店开起来生意还这么好,就代表你少收入三千块。”
余春华跟着劝道:“我们店能开起来,你的方子占了一半的功劳,在这件事上,你千万不要和我们客气。”
晴绯嘴角漾着笑意,“我少要,你们不就多赚了吗?怎么还来劝我呢。”
余春华嗔了她一眼,“我们占你一个小姑娘的便宜,心里难安。”
而且晴绯算是徐星潼的救命恩人,就冲着这份情,他们也不能占她的便宜啊。
晴绯轻轻眨一下眼,态度认真,“我明白少的利润代表什么,店铺全靠星洲哥劳心劳肺,我就出一个卤料方子,实在不想拿这么多利润。”
她耸了耸肩,直白地指出,“而且你们完全可以花钱直接把卤料方子买下来,这个方式对你们最有利,让我用方子入股店铺,已经是你们在照顾我了。”
其实他们不用花钱也能得到方子,因为晴绯给他们的卤料根本没有做过处理,只要拿去辨别就能知道里面的配方。
但余春华夫妇很实诚,没有做这种小动作,除了他们是徐思思女士的父母,这也是晴绯愿意和他们合作的原因之一。
经过双方的拉扯,最后给到晴绯的利润是两成。
也就是说,等第二家分店步入轨道,她每个月什么也不做就有两千块左右的收入,以后如果再开分店,她的收入只会更多。
晚上室内暑热尚未完全消退,不如外面凉爽,晴绯他们搬出竹椅在院子里歇凉。
竹椅席面是竹编,架构是木头,可以调节席面的倾斜高度,调节到最低档,和躺着差不多。
满天繁星,又大又亮,院子里夜风凉而滑,吹过肌肤时像上好的绸缎,舒服极了。
几个人躺在竹椅上看星星,聊天。
时光恬静又安详。
“屋里热得很,春雷怎么还在屋子里?”
“在写题,他啊,买了一本练习册,白天要干活,只有晚上有时间做。”
“啧,屋里太热了,你明天去买个电风扇回来。”
“好。”
“……”
晴绯听着余春华夫妇之间的喁喁细语,伴随着着空气中皂角的清新香气,渐渐睡着了……
天刚露出鱼肚白,阳光透过轻纱般的薄雾,照亮了宁静的城市。
晴绯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怔忡了好半晌,发了一会儿呆,后知后觉发现自己从后院竹椅转移到房间内床上。
她揉了揉眼睛,起床准备拿自己的衣服换下睡衣,转头发现床头柜上整整齐齐叠着一件翠绿色衣裳,颜色夺目,十分显眼。
晴绯拎着衣裳抖开,是一件圆领无袖连衣裙,简简单单的纯色棉布,上面没有任何修饰,带着一股阳光的味道。
一看就知道是余春华给她准备的。
这个时候很少有人会把新衣服洗了再穿,大家巴不得让别人闻到新衣服的味道,不然如何证明它是一件新衣服。
余春华受小时候精致生活的影响,新衣服都会洗一下,还会用热水瓶熨服帖,上次她送晴绯的黄色裙子也是洗过后再给她的。
晴绯提着新裙子思索片刻,决定换上这件新裙子。
送礼物的人看到别人穿上她送的衣裳,心里也会感到开心。
余春华看到晴绯穿着她挑的裙子下楼,眼角眉梢荡开了笑意,连声夸赞,“好看好看,我就知道这件裙子很适合你。”
晴绯皮肤白,翠绿色的裙子将她的肌肤衬得如一块美玉,翠色欲流,轻轻渗入玉中,活像是森林里的小精灵一样。
“谢谢春华姐。”
晴绯脆生生说,童声稚气显得可爱极了。
余春华笑意融融,“不用谢,你喜欢就好。”
她现在不缺钱,很享受给晴绯打扮的感觉,看到晴绯被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心里就会油然生出一种自豪感,无比开心。
这种开心包含了一种仿佛她小时候愿望被弥补的满足感。
余春华已经足够克制,如果不是担心买太多晴绯不好意思接受,她想给晴绯买的量远不止这两件。
窗外鸟鸣嘤嘤成韵,夹杂着朗读英语的声音。
声音不大,磕磕绊绊,读起来很生疏。
晴绯闻着声音走到后院,看到傅春雷正捧着书朗读英语单词。
发音就像把英语单词用音译后的中文读出来一样,带着浓浓中式英语的味道,而且一些单词发音十分不标准,晴绯都没有听出来是哪个单词。
傅春雷察觉有人过来立刻停止朗读,看到一身绿裙子的晴绯,眼眸一亮。
他没有说任何夸赞之词,但晴绯明显能看出从他眼神里流露出惊赞之意。
傅春雷将课本合上,笑着说:“早啊,阿绯。”
“早。”晴绯走过去,歪头看他手上的书,“春雷哥,你在读英文单词吗?”
“是啊。”傅春雷点头,叹气道,“以后你们上初中也该学英语了,要好好记单词才行。”
语气很无奈,看得出来他对英语这门课非常头疼。
“哦,我知道了。”
晴绯没有过多发言,毕竟她现在可是一个还没接触到英语的小学生。
吃过早饭,徐星洲和傅春雷一起去店里干活,余春华把带轮子的婴儿床推到堂屋的通风口。
她坐在婴儿床旁边一边织东西,一边和晴绯闲聊。
“春雷哥录取结果出了吗?”
晴绯看傅春雷昨晚在做练习题,今早又在朗读英语,心里猜测他很可能没有录取上,于是没有当面问这个问题,而是私下里询问余春华。
果然,余春华眸色暗了暗,原本舒展的眉眼带出几分惆怅,“春雷这次没录取上,他有点偏科,英语不好,分没有估好。”
在80年代,高考是“先填志愿再出分”,高考结束后自己进行估分后便要填报,大部分考生信息闭塞,没有人能指导填报,也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所以估分这个步骤格外重要,稍有差错,就是考生一辈子的遗憾。
“他的分数如果报大专就录取上了,填大学就差了点。”余春华叹气,“可惜了,大专和大学毕业都包分配,考上都是铁饭碗。”
的确可惜,这个时候大专和大学的含金量都高,国家包分配,专业好的话,就算是大专生,以后也有可能当官的。
晴绯问:“我看春雷哥还在学习,是不是准备复读?”
余春华惊讶地看了晴绯一眼。
虽然对晴绯的心智早熟早有概念,但看到一个面容稚嫩的小女孩一本正经地从细枝末节中推断出事实,她心里还是觉得有些惊讶和新奇。
余春华笑着点头,“嗯,是准备复读。”
说完抿了抿唇,眼神飘浮,似乎在思考傅春雷复读的可能性。
晴绯见她眉宇间带着忧虑,笑着说,“春雷哥那么努力,成绩也不差,复读一年肯定行的。再不济也可以读一个大专嘛。”
“我看读大专有点难。”余春华无奈笑笑,“他就是奔着大学去的,想考本科,不然当初就和亚平一样读中专了。你看你亚平姐,现在卫校毕业,已经分配工作在赚钱了。”
蒋亚平和傅春雷在处对象,两人青梅竹马在福利院长大,之前在福利院的时候还偷偷摸摸的,一毕业就不用遮掩,正大光明公布了关系。
余春华忧虑地蹙起眉头,“春雷其他科还行,就是英语不好,怎么努力都提不高分。我和你星洲哥学习也不咋地,帮不上忙。”
晴绯眼眸转了转,“可以请私教来补课啊,找英语专业的大学生,他们时间多,应该愿意赚点外快。”
“私教?”余春华琢磨了一会儿,嘴角慢慢牵起笑意,“这个主意不错。”
她自言自语推算以后,“春雷身上的钱应该不够,我和星洲可以资助,如果春雷不接受我们的资助,就算借给他的,等他以后再慢慢还,反正复读的这一年,最好竭尽全力考上,如果再复读一年,春雷自己首先就不会愿意。”
他们一起在福利院长大,徐星洲和余春华离开福利院后,也是傅春雷在照顾徐星潼,几人感情不言而喻。
说话间,徐星潼从后院带着画本进来。
他看着比之前长高了点,个子都快和一米六的余春华比肩,眉眼之间的稚气渐渐褪去,面部轮廓逐渐浮现,五官开始舒展开来,已经有了少年的模样。
“外面太阳晒过来了吗?”
余春华对他说话格外轻柔,语调又慢又清晰,保证让他能听进去。
徐星潼点头,“嗯,有太阳光。”
余春华帮他把餐桌上的东西移开,“星潼,你就坐在这里画画。”
徐星潼拿着画本坐在餐桌前,继续写写画画。
余春华看了一会儿徐星潼安静画画的侧脸,眼睛倏地亮了,兴奋地说:“诶,我也可以请个大学生来给星潼补课啊!”
她转头对晴绯解释,“星潼这个状态去学校读书肯定不行,我在家教他又能力有限,本来我和你星洲哥还在商量,福利院有专门针对他们这些孩子的课堂,要不要送星潼过去上课,现在你可提醒我了,还有另一种方法。”
晴绯跟着她的话看了一眼徐星潼。
徐星潼比晴绯还要大一岁,一直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是该接受教育了,对他的病情也有好处,不能像以前,学的东西零零散散,没有架构和规划。
“对啊。”晴绯赞同,补充道,“可以请大学生按照学校的课本教他,星潼画画天赋高,还可以请美术系的大学生。”
余春华忍不住拍了拍晴绯的脑袋,语气宠溺,“小脑瓜子真聪明!”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9章
晴绯只请了两天假, 当天下午就坐车回到福利院。
前院热闹得很,一群人围在两棵高大茂密的荔枝树下,郁郁葱葱的树冠间还有几个人身手矫健地攀爬, 灵活地转换位置。
晴绯靠近大门口, 认出来爬树的是施工队的人。
门卫大爷没有呆在门卫室,微佝着腰在门外看热闹。
晴绯叫他,“王爷爷,怎么施工队的人在我们这里摘荔枝?”
王大爷听到声音, 转头眯着眼睛看她。
福利院身体健康又心智健康的孩子不多,能出去上学读书的人十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门卫大爷都认识他们。
“晴绯回来啦。”王大爷慢吞吞过来把门打开, “他们完工了,看我们在摘荔枝, 过来帮忙。”
“完工了,以后不来了吗?”晴绯往里走。
王大爷手上拿着一支老烟斗,砸吧一下烟嘴,嘴角喷出一团白烟,笑得意味深长, 慢慢悠悠说:“完工是完工了,但有的人以后还来不来就不一定咯。”
晴绯眨了眨眼,没有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
王大爷也是话赶话,顺口说的玩笑话, 并没有想把话里隐含的意思解释给晴绯听, 砸吧一下烟嘴,自然地转变话题。
“阿绯,你也过去尝尝荔枝,新鲜摘下来的, 甜,好吃。”
晴绯清楚大人们是不会与小孩分享八卦,便没有追问,背着小书包往树下走。
谷铃兰站在树下的箩筐边,正垫着脚举手接树上青年递下来的一把荔枝,两人目光交接,眼波流转,都羞红了脸。
晴绯看到这一幕,突然明白过来。
王爷爷不会在说他们俩吧?
树上摘荔枝给谷铃兰的青年是施工队的一员,对谷铃兰有意思,晴绯就碰到几次他找谷铃兰说话。
两个小年轻彼此有意,眉来眼去,情意绵绵,想必是个有眼色的人都能看得出。
只是他们之前应该属于暧昧阶段,还没正式处对象,看王爷爷刚刚话里的意思和说话的表情。
晴绯估摸两人莫不是公开了?
姜玥过来证明了晴绯的猜测。
她看到晴绯正盯着谷铃兰和那个青年看,用胳膊轻轻碰了晴绯一下,神秘兮兮地小声嘀咕,“铃兰姐姐和那个人处对象。”
晴绯毫不意外听完。
看来谷铃兰和男方有结婚的打算。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这句话在这个时代属于至理真言,这个时候,男女双方处对象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要是玩弄感情,刚刚设立的流氓罪可不是放在那里好看的。
谷铃兰身体不易有孕属于众所周知的事情,处对象之前两边一般会摸清楚对方的情况,男方肯定知道谷铃兰的身体状况,还愿意和她处下去,说明男方不是很在乎…
晴绯平日在福利院借着学习中医的由头,经常抓人把脉;大人们觉得小孩做这种事就是好玩,也乐意配合她;当晴绯的诊脉结果符合他们的身体状况时,都会神奇地瞪圆眼睛,夸赞晴绯聪明有天赋。
不过让晴绯给他们用药就是另一件事了。
再怎么聪明有天赋,你都是个十岁的小孩,获取不到大人们信任。
他们认为晴绯能跟着书上的理论知识,照本宣科判断病情,但并不具有灵活用药的本领,谁也不敢拿身体去冒险。
谷铃兰也是如此,她在外面抓药调理身体,晴绯给她看过几次脉,并没有得到有效调理。对于晴绯提出的给她开药,谷铃兰只当做孩子的玩笑话,没有怎么认真,笑着敷衍过去。
晴绯前后说过两次,每次都被拒,便不再提。
姜玥见晴绯半天没有开口,戳了戳她,“阿绯,你在想什么呢?”
晴绯看了眼谷铃兰。
阳光下女孩眉目舒展,笑容亮亮的,看起来幸福又满足。
晴绯唇角翘了起来,“我在想我们今天是不是可以随便吃荔枝了?”
姜玥嗔笑着说:“怎么可能,荔枝吃多了上火。”
最后,摘来的荔枝一半被当做礼物送给施工队的人,一半留下自己吃。
食堂阿姨把荔枝泡在冰凉的井水里,直到凉透,再一颗颗慢慢剥着吃,凉爽异常,一口下去,心都甜了起来。
孩子们吃东西没有谱,于是院里规定了每人每日发几颗荔枝。这个时候的水果比较珍贵少见,难得每天都有应季水果,虽然不能放开肚子吃,但大家还是很开心。
树上的荔枝一颗颗被染红,工作人员和孩子们吃不过来,食堂大叔发明了各种吃法,把荔枝用到每日菜单上。
比如在椰子鸡里面加点荔枝,或者在荔枝里面塞入虾仁肉做一道荔枝酿虾,这些菜听着黑暗,其实都是经过前人验证筛选过的,味道都挺不错。
福利院的假期生活很悠闲,也很规律。
每日起床、三餐、午觉、洗漱、睡觉都是固定的时间,晴绯就在这些固定的框架内用看书、制药、放空等乱七八糟的活动来填满一天的行程。
期间,她还和新舍友古琴琴交上了朋友。
两人相熟的契机是古琴琴无意间撞见晴绯在夹道看书,觉得这是个风水宝地,效仿她搬了一个高凳子和小板凳出来,古琴琴就坐在小板凳上,以高凳子为桌子进行学习。
古琴琴清冷疏离,晴绯也不是主动与人接近的人,两人互不打扰,安安静静沉浸在自己手上的书本里,颇有点像图书馆里互不认识的学习搭子。
只不过图书馆里两个人每次都坐在一起学习,就算不怎么交谈,时间久了,也渐渐熟悉起来。
晴绯提着椅子出来的时候,古琴琴已经坐在小板凳上埋头做题。晴绯从上而下看,发现她在解答一道数学题。
发觉晴绯的视线,古琴琴抬头看她。
晴绯把竹椅靠墙放好,随口问:“琴琴姐,你在写什么?”
“这都是我收来的别人不要的高中课本,我在预习高中知识。”古琴琴解释,看着晴绯若有所思,“阿绯,你也先预习一下初中课本吧。”
说着没等晴绯回应,便起身要走,“你等着,我去拿我的初中教材。”
晴绯没拒绝。
她对这个时候的初中教材有几分好奇,看其他书也是打发时间,如果早些掌握初中知识,以后上课也轻松些,而且更好摸鱼。
古琴琴端着一叠书下来,“这些全是初一的教材还有我的笔记,你拿去慢慢看。”
“谢谢。”晴绯望着高高一摞书,左右看了看,把手上的医术放在水泥地面,然后接过这摞书放上去。
她歪着头查看,抽了其中的数学书来看。
很久没有接触初中的知识,晴绯一页页看过去,脑子里的积灰的知识慢慢浮现,变得清晰。
古琴琴做完一道题,抬头活动脖子,看晴绯正闷不吭声地在看初二的物理,这本书应该是她不小心混在了初一课本里面。
物理是学生初中才接触到的科目,之间没有任何基础,她担心晴绯刚开始学有不懂的地方。
古琴琴动了动唇,开口说:“阿绯,你有什么看不懂的可以问我。”
晴绯思绪从课本上抽离,反应两三秒才表示知晓,“哦,好的。”
随即又一头扎进书里。
初中的教科书对她来说太过简单,读它就像读一本儿时看过的童话书,还蛮有意思的。
古琴琴可能是担心晴绯不好意思主动开口,第二天又说了一遍。
“你有什么看不懂的可以问我。”
晴绯扬眉,十分凡尔赛,“这些都很简单,没有看不懂的。”
她从不在众人面前掩饰自己智力超群这件事。福利院的人都知道晴绯聪明,对她一些不合常规的行为,在这个buff的加持下就不会觉得奇怪。
时间悠悠流过。
晴绯已经把初一的所有科目教材书都过了个遍。
随着迁入红星福利院的孩童越来越多,眼看红砖楼都快挤不下了,在暑假结束前,福利院终于开始进行人员搬迁,全员从红砖楼搬到后面两栋生活楼,红砖楼如同上一世成了办公楼。
福利院的孩子们分级分区居住,年级较大的青少年住在最高一层,晴绯年龄不够但考虑到她马上读初中,于是也被分配到六楼的两人间。
谁和谁住在一起,他们可以自己商量着来办,党紫薇拉着姜玥住一间,晴绯便和古琴琴住在一间。
新房间铺了瓷砖,四面白墙,一米二的单人床,一人一个双开门的衣柜,书桌椅子配套放在窗户前,阳光射进来,在窗周漫射形成了光晕。
这里远离最吵的婴幼室,最闹的活动室,很安静,唯一不好的就是楼层较高,爬上爬下还是小问题,关键是太晒了。
顶楼直接受到太阳的照射,温度很高,房间内和蒸笼一样,简直是待不下去,而且晒了一天的房间晚上散热也慢。
六楼住的都是年级较大的女孩子,人数不多,包括晴绯在内,有七个人。搬房间以后,大家都喜欢坐在楼梯间的走廊消磨时间,女孩们年龄相仿,身世大同小异,很容易玩在一起。
嬉闹、看书、做些小手工、或者谈天说地聊八卦。
穿堂风过,也不觉得闷热。
蝉鸣声阵阵,在女孩子的欢声笑语中,暑假过去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0章
开学的日子, 晴绯和姜玥背了被褥和行李去学校报道。
福利院里比她俩高了一年级,正在竹山中学读初二的党紫荆走在前面引路,几人报完名, 一路到了学生宿舍。
宿舍是男女混住, 上面三层是女生,下面四层是男生,男女分开走左右两边的楼梯,互不干扰, 楼梯入口是各自的宿管。
晴绯没想到,到了学校, 她还是得住顶楼, 而且还要爬七层楼。
背着行李一口气爬到宿舍,晴绯早已筋疲力尽, 口干舌燥。
这个时候可没有饮水机、瓶装矿泉水,学生平日的饮水都需要提着热水壶去开水房打水。
晴绯把手伸进背包,实际是从空间拿出一壶水,“要喝吗?”
她在空间里准备了几个这个年代的军用水壶,灌满了白开水, 就是怕平日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
姜玥瞪圆眼睛,一脸惊喜。
原本还想赶紧收拾完东西,就去打点水喝,没想到晴绯居然随身带了一壶水。
“要。”她赶紧找到自己的搪瓷杯, 晴绯给她倒水后, 咕噜咕噜喝完一杯,喟叹道,“舒服了。”
晴绯也是,此刻才分出心思打量宿舍。
只见宿舍里两边靠墙各摆了四张双层架子床, 总共八个床铺,宿舍中间挨着放了两个大书桌,可供八人使用,书桌和床铺只间只留了一个狭长的走道;门后面两边的墙各放了一排柜子,从上往下一共四个,宿舍里一人一个柜子的使用权,每个柜门上面都有铁扣,一般学生都会买个小锁将柜门锁上。
宿舍里面已经有两个铺好的床铺,剩下的空位充裕,选择多,晴绯和姜玥一起找了一个空着的上下床铺,晴绯睡上面,姜玥睡下铺。
铺床、挂蚊帐、放行李,将洗脸盆和洗脚盆放到阳台上的架子上。
等他们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宿舍里的人也来齐了。姜玥开始和同宿舍的人交际,每次说起自己都会带着晴绯一起介绍。
晴绯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书桌前,听女孩们各自做自我介绍,各种闲聊,东拉西扯。
其他六个人,有四个是住在这一带的城里人,有两人是附近镇上的。其中一个叫黄丹的女孩性格开朗善谈,很会为人处事,交谈之中自然而然成了八人间宿舍的舍长。
九月份的时候,三伏天已经结束了,这个时候的天气会比之前凉快一点,但不多。
太阳依旧热烈,照在脊背上针刺般的疼痛,军训结束,新生都变黑了一度,走在校园,特别显眼,凭靠肤色能一眼认出谁是新生。
晴绯完全没有变化,宿舍的人还以为她天生晒不黑,特别羡慕。
其实是晴绯防晒工作到位,大热天依旧穿着长裤长袖,早起偷偷抹了防晒霜,每晚军训结束都会进入空间,给自己敷个修复面膜,再涂上自制的保湿面霜。
结果就是晴绯的冷白皮在一众小麦肌肤中更加挺扎眼了,反正祝明黎过来一眼就看到窗户边看书的女孩。
她头发松松散散扎了一束,碎发垂落在光影里,随性,自然,好看的不可思议。
祝明黎随手拉住一个从教室里出来的同学,“麻烦你帮我叫赵晴绯出来一下。”
被他拉住的同学愣了愣,才上学没多久,班上的人他还没认全,这个赵晴绯听都没听说过。
不过他性子外向,回头拔高声音吼了一句,“赵晴绯,有人找。”
同学们瞬间被突如其来的吼声吸引,有些闹腾的教室安静了几秒,好奇的目光在晴绯和祝明黎之间流转。
晴绯像是没感受到同学们的瞩目,淡定如常地走出教室。
她一向如此,并不奇怪。
不过祝明黎却一反常态,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姿态从容大方,和往常很不一样。之前如果面对这么多人的目光,他多少会有点不自在,又会因为不自在反射性摆出冰块冷酷脸。
一个暑假没见,这小子变化很多嘛。个头也长高了很多,身体壮了点,周身气质也变了,比以前要平和温润了些…
晴绯跟着祝明黎身后,打量小伙伴的变化。
走到没人的走廊位置,祝明黎转身,晴绯直接开口问:“你怎么在这里?”
他们军属大院有配套的初中,那里的师资条件可比这块片区的初中要好很多,祝明黎没必要跑到这里读书,但除了就是本校学生,她也想不出其他原因,他会在这个时间段来找她。
祝明黎淡声解释,“我来这里读书。”
可能是看出晴绯眼中的不解,他继续说:“我比较想住校,在那边读书就得走读,所以就和大伯商量来这里读书,而且祝明仪和我同级,我俩关系又不好,在一个学校也不好。”
晴绯听他提及大伯,脑海闪过之前自己的猜测,但对此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试探,只是问:“你现在在几班?”
“五班。”祝明黎浅笑,“以后你有事可以来找我。”
晴绯笑,“好啊,你有事也可以来找我。”
想到刚才晴绯一个人看书,仿佛周边得一切都与她隔绝开。祝明黎关心问:“你在班上和同学相处的怎样?有没有人欺负你?”
晴绯噗呲一笑,“你觉得我会被人欺负?”
“我知道你很厉害。”祝明黎语气认真,“但班上那么多人,你总不能每个都打得过吧。”
“还有,学校里有些学生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天天打架斗殴,你可千万不要招惹到他们。”
“放心吧。”晴绯耸耸肩,“我又不是惹是生非,招惹事端的人。”
两人没谈几句,上课铃声响起。
“晚上一起吃饭?”祝明黎抓紧时间问。
“好啊。要不要叫姜玥一起?”
“下次吧,我有事单找你。”祝明黎边走边说,“那你在教室等我。”
“嗯。”
两人急急忙忙说完,顺着涌动的人流回到教室。
放学后,祝明黎带着晴绯出了学校后门,沿着街道一路向前,熟门熟路来到一家私营餐馆。
晴绯打量餐厅的装潢,雅致大气有格调,一看就知道里面的菜品不便宜。
她落座后,眼色含着调侃,“发财了嘛。”
祝明黎扬了扬眉峰,颊边泛起浅浅梨涡,“没有,不过我手上有一点稿费,你随便点,不要客气。”
晴绯不和他客气,照着菜单点了份五味鸡,加上甜点陈皮红豆沙,祝明黎加了份牛腩焖萝卜和炒时蔬。
说起稿费,晴绯想到她已经很久没在报纸上看到祝明黎的投稿,“你现在没有投稿了吗?”
“有啊,我现在改投杂志了,稿费比以前还高一点。”祝明黎说,“现在大家都喜欢看杂志了,不怎么看报纸。”
这个时期,人们刚从封闭停滞的环境走出来,人们渴望知识、追求进步,读书热和出版热席卷全国,各种期刊杂志如百花齐放、雨后春笋相继创刊。
红星福利院的阅读室都多了很多杂志。
“你呢,你现在还在卖卤肉吗?”
“没有。”
这段时间忙着军训,没精力出去,徐星洲那边忙着开分店,店里的顾客已经够多了,忙都忙不过来,她估计以后也不会再去提货转卖。
“嗯,初中课程变多,的确没有小学悠闲。”祝明黎说,“多了政治地理历史,初二还要加物理,初三加化学。”
晴绯听他误以为自己是功课比以前重才没有去卖卤肉,笑了笑,没有解释。
“你不是有事找我吗?”
祝明黎正色,“我想让你帮忙去看一个人,他生病了,去医院一直不见好。”
晴绯挑眉,“谁呀?”
“祝明远的外婆。”祝明黎抿了抿唇,“她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动不了左腿,时灵时不灵,走路常常跌倒在地,平日说话也含糊不清。”
晴绯凝神听完,“听着像是脑梗塞。”
祝明黎眼睛一亮,“对,就是这个,医院也是这么说,她还有糖尿病病史。你有办法治吗?”
晴绯问:“医院不能治吗?”
祝明黎摇头,神情戚戚,“外婆现在刚从医院里出来,但没什么效果。我想到你治好过下肢不能行走的冯志峰,便来找你问问。”
晴绯听他言语间对祝明远的外婆很是亲近,对病情也很关心,好奇问:“你和外婆关系很好?”
祝明黎垂眉,“外婆对我很好,和亲生的孙子没两样,她现在身体活动不便,人整个没有了往日的神采,我心里实在难受,只能来找你帮忙。”
他眼巴巴盯着晴绯,“阿绯,你可以帮忙去看看外婆吗?”
“可以是可以。”晴绯无奈叹气,“只是我看了,他们也不会配合我的治疗啊。”
“你觉得她会喝一个初中生开的药?”
祝明黎默了默,“我会想办法的。”
服务员端着饭菜上桌,祝明黎终止掉这个话题,“菜到了,我们先吃菜。”
五味鸡、牛腩焖萝卜、炒青菜、加上甜点陈皮红豆沙。
晴绯吃得很满足。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回到宿舍。
周末,姜玥要回福利院,晴绯和学校这边说的要回家,实际上去了余春华家。
祝明黎用朋友来玩的理由,带着晴绯来到向婆婆家的老洋房。
隔了一世,晴绯又踏进这个洋房,里面的格局和后世变化不大,走在熟悉的木地板上,一切恍如梦中。
祝明黎带着晴绯来到坐轮椅的老人面前,蹲下身子说;“外婆,你还好吗?”
“好,好,我很好,你…别担心。”
晴绯很少见祝明黎这样柔软的时候,不由笑了笑。
祝明黎推着轮椅来到茶几前,侧过身子介绍,“外婆,这是我的朋友,阿绯。”
晴绯对着老人礼貌微笑,“外婆好。”
轮椅上的老人衣着得体,气质高雅,身材微胖,笑眯眯的眼睛闪烁着一股使人明显感觉得到的慈爱。
“阿绯?”向婆婆回想了一阵,恍然道,“我…知道你,我们…之前见过一次面。”
她说话的确像祝明黎描述的那样,含糊不清,发音有些吃力。
晴绯在她旁边坐下,“对,当时我和春华姐在一起。春华姐在家和我时常提及你,说你们经常在小区碰到。”
向婆婆笑了,拿起茶几上的香蕉给晴绯,“来,吃点香蕉。”
晴绯接过,“谢谢外婆。”
家里除了向婆婆,还有向老爷子,他从厨房端过来一盘切好的水果,笑着说:“同学,在我们家顺便点,别客气啊,来吃水果。”
“谢谢。”晴绯点点头,举起手里的香蕉示意自己已经有了,她剥开香蕉小口小口咬掉。
后面与向婆婆聊天过程中,趁机给她把了脉,随后对着祝明黎点了点头。
祝明黎看到,眼里闪过一丝喜色,嘴角不受控制弯了一下。
他对向婆婆说:“外婆,我这个朋友从小学中医,要不让她替你看看?”
老人很慈爱,也很包容,笑呵呵说:“好,阿绯,你来帮我这个老婆子看看。”
晴绯其实刚才已经诊脉过,现在装作做样又诊了一次。
她沉声说:“外婆,你这是脑梗塞。人到老年,肾中精气渐亏,进而阴阳失衡,先天后天功能减退,你体胖多阳气虚,气化温煦推动无力,从而血流缓慢为瘀,津液凝聚成痰,如今七情过极,气血逆乱,内风随起,引触内伏之痰瘀,横窜经络,闭阻脑脉,发为脑梗塞。”
向婆婆很惊讶,晴绯知道她的病症并不奇怪,可以是祝明黎告诉她的,不过她没想到一个小姑娘还能引章据典,说得很像一回事。
她配合问道:“你看我应该怎么治疗?”
晴绯一本正经说:“我开副中药喝上一周就好。”说着从随身带着的书包里拿出笔记本,哗哗写下药方。
向老爷子走过来看稀奇。
他心里也不觉得晴绯药方有效,只是觉得小朋友好玩。
晴绯写完,见众人都看着她,拿着方子给他们一一说明。
“此病痰浊风瘀为标,脾肾阳虚为本。方子中巴戟天,淫羊藿,肉桂温补肾阳,配何首乌填补□□,阴中求阳,而使阳出有根;黄芪补脾益气,脾健则痰源得除,气足则行血有力,从而间接治痰瘀;川芎,桃仁,红花,地龙活血以通脉;半夏,石菖蒲燥湿以化痰;葛根升举清阳之气而降浊阴之邪;全蝎,马钱子熄风通络起痿。”
说完就把这张方子从笔记本上撕掉,交给向婆婆。
祝明黎帮着说:“外婆,阿绯很厉害的,之前在福利院她就治好了几个生病的小朋友,我们要不要试试这幅药。”
向婆婆面露难色,不过很快隐去,笑着说:“真的吗?阿绯这么厉害。你和外婆说说她是怎样治好生病的小朋友。”
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轻轻揭过话题。
忽悠其他人还行,晴绯和祝明黎两人精,哪能不明白她的意思。
向老爷子接过药方,眼里闪过惊叹,就算晴绯开的药不对,但能写出这么一张药方也很少见了。
他好奇询问:“你什么时候学中医的?学了有多久?师傅叫什么名字?”
“我师傅叫吴桐。”晴绯回话也是半遮半掩。
她还是按照之前和庄爷爷他们约定的说法,“外婆,外公,我知道我年纪小不足以服众,你们可以找位老中医来,让他验证一下我的药方。”
“你们在说什么!”
客厅内突然响起质疑的声音。
祝向阳蹬蹬蹬跑过来,眼里含着怒火觑了晴绯一眼。
“外婆,你别相信这些,中医都是骗人的,我们要相信科学!”他说完不满地看向祝明黎,语气忿然,“你怎么回事?带一个小骗子来我们家。”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