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赵荞眼珠子一转,很快便察觉到沈清辞的不对劲,想来是这几日累着了,又或是心里不痛快。她连忙凑过去,语气软乎乎的,带着几分讨好:“是不是这几日累着了?俺待会儿给你煮个猪蹄汤好不好?今天早上,俺特意托俺娘去镇上买了一只猪蹄,俺好好煮,煮得软烂,给你补补身子。”
沈清辞看着她这般傻傻地替自己着想,明明自己才是最辛苦的,却还处处惦记着自己,心里的愧疚更甚,愈发说不出话来,只是抬起头,对着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轻轻点了点头。
回到家,赵荞便一头扎进厨房,忙活起来。猪蹄汤照样是一式两份,一份给沈修文,一份给沈清辞。她记着沈清辞不爱吃太油腻的,处理得格外用心,反复清洗干净,又将猪蹄上的肥肉仔细剔除,慢火慢炖,熬得汤色清亮,香气四溢。
先将汤送到沈修文面前,赵荞故意从怀里掏出一个本子——这是前几日沈清辞给她的,特意叮嘱她,以后买东西花了多少钱,都记在本子上,千万别自己贴钱。可她哪里会记账,本子里头至今都是白白净净的,一个字都没有,她只是故意拿出来,装模作样地翻了翻,省得沈修文以为自己胡乱算账、多要他的钱。
实际上,每一回花钱,她都把大头算在了沈修文头上——沈修文钱多,出手大方,每回她花完钱跟他说,他二话不说就会把钱续上,给她每日的工钱,也向来都是提前预付,从不拖沓。到现在,沈修文那儿,专门用来买肉、买食材的钱,已经给了她三两,而沈清辞当初给她的一两银子,压根儿没花完。
平日里,她有时候也能跟着沾点荤腥,有时候则把多下来的通通分给沈清辞,不过家里的猪油,倒是比往年多了不少,都是她用肥肉熬的,留着给沈清辞炒菜、下面,也给家里留一些。
送完沈修文的那份,赵荞提着剩下的汤,快步走到沈清辞家,故技重施,掏出本子,装模作样地翻着,嘴里还胡乱念着买猪蹄多少文,鸡蛋多少文。沈清辞定定地看着她的神情,看着她眼底一闪而过的慌乱,忍不住伸出手,将本子抽了过来,翻开一看,上头干干净净,一个字都没有,不由得皱起眉来,轻声问道:“怎么没有记过?”
赵荞瞬间变得局促起来,双手紧紧攥着衣角,脸颊微微泛红,小声辩解道:“俺……俺不会记。”虽然赵荞跟着沈清辞认了一些字,可让她一笔一划记在本子上,实在太难了。顿了顿,她又连忙补充,语气带着几分讨好,“反正你的钱用完了,俺会同你说的,现在还有七八文,就快用完了。”
沈清辞看着她窘迫的模样,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她只顾着让赵荞记账,却忘了赵荞只是跟着她在地上划拉过字的笔画,连握笔也只是送笔那日教了一遍,又怎么会用笔在本子上写下工整的小字呢?是自己考虑不周,太过粗心了。她的语气瞬间缓和下来,柔声道:“是我不好,没有考虑到你还不会。我教你,这一次你可以不记账,以后家里的事情多了,花钱的地方也多,总归是会用上的。”
赵荞见她没有生气,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不再抗拒,从兜里掏出一根细细的炭条,递到沈清辞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俺拿不来笔,也舍不得用你的墨条,俺可以用这个写吗?”
沈清辞十分新奇地接过那根炭条,放在指尖看了看,随即在本子上轻轻划了划——炭条写出来的字,虽然不如毛笔写的工整漂亮,却也清晰可辨,而且比拿笔写字要简单许多,不用蘸墨,也不用小心翼翼。她眼底泛起一丝笑意,看着赵荞,由衷地夸赞:“你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你真聪明。”
听到沈清辞的夸赞,赵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脸颊愈发红了,小声说道:“你送给俺本子和笔的那日,俺回去就试着写了,俺不舍得用那个墨条,就拿笔沾水试了一下,结果这本子一页,俺也写不了两个字,还把本子弄湿了。后来俺想想,炭跟墨条差不多,都能写出黑字,就找了一根试了试,没想到能把字写小很多,也不费墨。”
沈清辞听着她的话,心里愈发愧疚——她自幼习字,大字小字于她而言,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她却忽略了赵荞的处境,忽略了她连握笔都困难,更别说用毛笔在本子上写小字了。倒是赵荞,聪明又机灵,自己想出了用炭条写字的办法,既不浪费墨条,又能轻松写字。
沈清辞想起自己幼时习字的情形,没有贸然上前,而是先轻轻拉过赵荞的手,帮她调整好握炭条的姿势,确保她握得稳妥、发力顺畅。随后,她才缓缓走到赵荞身侧,微微俯身,没有过分贴近,只让手臂轻轻挨着她的胳膊,一只手轻轻覆在赵荞握炭条的手上,另一只手轻轻扶着她的手腕,力道轻柔得生怕碰疼她,带着她的手缓缓移动,在本子上一笔一划写下一个“肉”字,语气温柔又耐心:“虽然有很多种肉,但都记这个‘肉’字,会简单些,以后买了肉,就记下来。”
说完,她见赵荞还呆愣在那儿,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变得轻柔起来,连忙松开手,轻声问道:“可是太难了?”这个字虽然简单,但要写小写工整,确实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