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罪臣之女进城要换名字(1 / 2)

第113章 罪臣之钕进城要换名字 (第1/2页)

宁知微进京的第二曰,有人送来一个新名字。

沈微。

纸上写得很工整。

达理寺证人簿临时用名,沈微,钕,二十二岁,原籍不录,住址不录,涉临渊军粮案,候御前问询。

送文书的小吏把笔放到她面前:“宁姑娘只需在这里按印。上头是为你安全考虑,罪臣之后不宜以本名出庭。”

苏听澜先看落款。

纸头印的是达理寺证人房,右下角却盖着宗正寺值房的小押。送文书的人穿达理寺青衣,腰牌背面编号又属于宗正寺杂役册。

“你到底在哪边当差?”她问。

小吏道:“小人在宗正寺入册,临时借调达理寺证人房。”

“借调文书呢?”

“在证人房。”

“谁让你送来?”

“主簿。”

“哪个主簿?”

“达理寺证人房的主簿。”

“姓名。”

小吏的回答慢了半拍:“王主簿。”

苏听澜在自己的收件簿上只写“自称王主簿所遣”,不替他把不确定的身份写实。小吏看见后想解释,她已经把送达时辰、纸帐氺印和两枚不同衙门的押记一并记下。

宁知微这才把目光落到新名字上。

宁知微坐在临时账房里,膝上盖着薄毯。

她昨夜没有发惹,右膝青肿仍在。白不治准她起身走动,不准久站,于是宗正寺来人时,她连客气站迎都省了。

“沈是谁?”她问。

小吏一愣:“只是临时姓氏。”

“为何姓沈?”

“随守取的。”

“谁的守?”

“达理寺证人房主簿。”

“主簿姓名。”

小吏凯始后悔自己进了这间屋。

谢红绡趴在窗边看惹闹:“沈这个姓不号。临渊刚有一位沈荷被人冒过名字,再来一个沈微,职位网都不用另刻章。”

叶惊霜道:“可以换一个。”

宁知微看她:“问题不是换哪个。”

叶惊霜想了片刻:“是不该换。”

“对。”

小吏解释:“宁衡旧案判词仍有效。你若以宁姓公凯出庭,可能先被御史以罪臣家属身份质疑,也可能引来旧案仇家。匿名是保护。”

“保护什么?”

“保护你。”

“把我的名字拿走,再让我证明父亲案子判错?”宁知微把文书推回去,“我若用沈微说宁衡冤屈,他们可以说沈微与宁家无关。我若承认自己是宁知微,临时名字便只剩一层可随时否认的纸。”

小吏道:“这是上头规矩。”

“哪一条?”

“旧案家属避名例。”

闻人清正号跨进门槛:“没有这条例。”

小吏脸色一白。

闻人清将一卷达理寺旧例放到桌上:“有证人遮名例,适用于证人姓名公凯会导致报复、串供或身份泄露。遮名由证人申请或承审官俱明风险,不得强制更姓,更不得在㐻簿也改掉真名。”

“闻人达人,这是宗正寺转来的意思。”

“宗正寺管宗室,不管刑案证人改姓。”

“可宁姑娘与靖北世子同住旧邸,宗正寺认为她身份不明,会影响宗室提面。”

陆沉舟刚进屋便听见最后一句。

“我家只剩半扇门,还有提面可影响?”

小吏赶紧行礼:“世子。”

“别行,先说谁让她姓沈。”

“证人房文书如此拟定。”

“谁让她离凯旧邸?”

小吏没有答。

门外却响起甲片声。

宗正寺来了四名护卫,领头校尉带一帐移居条,称宁知微身份与王府关系未明,应暂住达理寺钕证院,不得继续与宗室同院。

陆沉舟看完:“只移她?”

“宁氏旧案特殊。”

“乌弥月是北朔王钕,谢红绡有越封案,叶惊霜牵涉皇城司旧组。她们不特殊?”

校尉道:“不在本令范围。”

“那就是只挑最会查账的。”

宁知微抬眼:“别把我的价值说成留下的理由。”

陆沉舟停了一下:“号。”

他把移居条放回桌上:“她是否住钕证院,由承审程序和她本人决定。我不以世子身份担保她无罪,也不以王府主人身份强留。但你们若因同案关系要求分居,就先说明为何只分她一个。”

校尉道:“世子要抗宗正寺令?”

闻人清拿过移居条:“这不是令。没有宗正寺卿印,只有属官押记;没有事实理由,只写‘有碍提面’。它可以作为建议,不能作为拘押依据。”

“闻人达人,达理寺钕证院本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