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胡同最深处的那个四合院里,还有几个人贩子?是不是还有被拐来的妇女儿童?
听到沈意棠的话,陆建华瞬间变得严肃起来。
从某些方面来说,陆建华不说话,一脸严肃的时候,其实挺像陆毓华这个小叔的。
只不过他浑身的气势,比不上他小叔!
很快,沈意棠就带着陆建华和公安捣毁了人贩子的老窝。
还从里面救出好几个被拐来的妇女儿童!
其中一个小孩儿情况不太好,人都烧晕了过去,却被人贩子随意丢在角落里等死。
沈意棠跑上前,把浑身滚烫、不停抽搐的小孩儿从地上抱起来。
沈国庆心里也特别着急,当年他就是被人贩子用迷药迷晕的。
然后在大冬天里发起了高烧不退,这才烧成了耳聋和哑巴的。
“别怕,别怕。”沈意棠赶紧安抚沈国庆的情绪。
她记得出门前,沈老太太怕她喝农药的毒性还没解完。
就用草纸包了几颗安乃近,放在挎包里,让她随身携带着。
这个年代的人,都把安乃近当神药用。
不管是头痛脑热、不舒服,还是水土不服、拉肚子,都喜欢吃这玩意儿来续命!
今天也是这个小孩儿运气好,正好碰上沈意棠背了挎包。
沈意棠赶紧从包里找出一颗安乃近,按照小孩儿的用量,掰了一点喂进去后,赶紧把小孩送去了医院抢救。
好在药喂的及时,这小孩儿到了医院没多久,烧就退下来了,不过人还昏睡着没醒。
现在也没联系上这小孩儿的家人,陆建华又忙着和公安那边交涉人贩子和被拐的妇女儿童。
于是沈意棠就带着沈国庆留在医院里,照顾这个昏迷不醒的小孩儿。
没过多久,陆建华带着公安走进病房:“王哥,这就是和我一起抓人贩子的女英雄。”
听到陆建华这么夸赞自己,沈意棠下意识抬头看着陆建华和那个被叫做王哥的公安。
女英雄这么漂亮夺目的吗?
公安看着沈意棠那张莹白如玉的脸,忍不住想:
难怪刚才陆建华这小子,提起和他一起救人的女英雄时;一直赞不绝口,还有点儿脸红。
感情这小子,是对这女英雄一见钟情了啊。
王哥揶揄地看向陆建华,发现陆建华还盯着女英雄看得目不转睛,就轻咳一声。
陆建华瞬间回神,神色慌乱的对沈意棠说:“同……同志,王哥是附近派出所的所长,他来找你做笔录,想问问你对这些人贩子了解多少?”
“我在来京城的绿皮火车上,就见过这些人贩子,当时还给列车长画了人贩子肖像……”
沈意棠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顺便告诉公安:“对了,我弟弟小时候也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我们这边调查到住在胡同里的常三德夫妇,可能是我弟弟的亲生父母……”
“公安同志,能请你帮我们联系常三德吗?”沈意棠眼神恳求,一双水盈盈的眸子里全是对沈国庆身世的担忧。
“您放心,我们肯定帮你联系到常三德。”陆建华抢在公安前头开口,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承诺道:“我们一定会找到你弟弟的亲生父母。”
说完后,陆建华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人家女英雄在和王哥说话,他胡乱搭话干啥?
王哥现在正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他笑话呢。
好在公安很快就把在汽水厂上班的常三德给叫了过来。
当公安告诉沈意棠,说常家那边知道儿子找到的时候,全家人都来了。
这会儿常家人,已经到医院大门口了。
沈国庆一直盯着公安的口型,看懂了公安说的话,他还有些紧张的抓着姐姐的手。
“没事儿,咱们先看看情况再说……”沈意棠安抚着沈国庆的情绪。
下一秒,一道带着哭腔的女声,忽然从外面窜了进来。
“儿啊……我可怜的儿啊……”
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哭着冲上前,一把搂住了沈国庆,还差点把沈意棠挤到地上去。
陆建华下意识想伸手扶住沈意棠,却发现沈意棠侧身避开了他。
陆建华有些失落。
沈意棠的注意力却全在常家人身上,抱着沈国庆哭嚎的那个女人是常三德的老婆,全名叫林红叶。
她和常三德一样,都在汽水厂上班,不过她是汽水厂里的做饭阿姨。
紧紧抱着沈国庆的时候,沈国庆还能闻见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油烟味儿。
不是很好闻,可是林红叶的怀抱却很敦实,也很温暖。
像是她和姐姐回到乡下老家时,偶尔被沈老太太抱在怀里时的那种感觉,充满了劳动人民的质朴和踏实。
沈国庆眼眶红了红,在林红叶捧着他的脸,亲了又亲的时候,沈国庆羞涩的低下头。
沈意棠见状,嘴角也带着一丝笑意。
倒是常三德站在旁边抹了抹眼泪:“儿子,爸和你妈找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你了。”
常三德红着眼眶走上去,把林红叶和沈国庆一起抱在了怀里。
亲人团聚的画面,实在太感人。
陆建华和公安这两个大男人,也有点想哭。
陆建华走到沈意棠身边,看她神色动容,忍不住宽慰道:“同志,你别担心,你弟弟的亲生父母已经找到了。”
常三德他们来的时候,公安还询问过他们,孩子身体上有没有啥特征?
常三德说他儿子右眼角下有颗红痣,脚上的小指甲有两瓣。
这些特征都和沈国庆对得上,而且沈国庆的年纪也和常三德丢失的孩子一样大。
可惜这个年代,还没有验DNA的技术。
否则就能从基因上来确定,沈国庆到底是不是常三德和林红叶的亲生儿子了。
“对了,那些人贩子审了吗?”沈意棠想到一个关键点,那个买豆腐的人贩子,确实是常三德的邻居。
那么当年常三德的儿子丢失,是不是那个人贩子干的?
“我的同事刚刚审问出,当年常三德的儿子的确是那个人贩子拐走的。”公安把最新消息告诉了沈意棠:“但是据人贩子交代,当年常三德的儿子,在开往奉天的火车上发了高烧,又被一对年轻夫妻救走了。”
这倒是和沈意棠父母收养沈国庆的经历,能对得上。
当年沈意棠的父母回国后,就是在奉天建立了飞机设计研究所。
所以这些年,他们家一直待在奉天!
这么看起来的话,常三德和林红叶的确是沈国庆的亲生父母。
当林红叶听说自己的邻居,竟然就是拐走儿子的人贩子时,她气得想杀了对方。
这些年,她到处找儿子。
还托自己当大卡车司机的亲弟弟,每到一个地方,就要帮忙找儿子。
那个人贩子大娘平时还安慰林红叶,让她别灰心,说老天爷总能看到她找孩子的苦心。
林红叶一直以为那个大娘是好人,以前闹饥荒的时候,还曾给对方送过粮食。
可是谁能想到,向来和他们家交好的大娘,竟然是让他们骨肉分离,差点害得她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
林红叶为自己愚蠢和烂好心愧疚,也为自己识人不清感到愤怒。
“那人贩子平时伪装的好,加上那个小四合院只有她一家人住。又在胡同口的最里面,平时大家忙着上班,根本没发现她的不对劲儿。”公安提起这事儿也挺唏嘘。
那个人贩子因为年纪大,外表看着挺慈祥和蔼的。
平时谁家有点事儿,也特别热心肠的上前帮忙,是邻居口口相传的好大娘。
谁能知道这都是人贩子的伪装和人设,如果不是人贩子看沈意棠长得漂亮,起了歹心。
又怕沈国庆真被常三德他们家找回去,到时候暴露了她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
所以人贩子一直想阻止沈国庆回家,又贪心不足想卖掉沈意棠,这才暴露了身份。
被沈意棠和陆建华解救出来的那些妇女,都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
倒是一些年纪小的孩子,不识字,又不记得家在哪里。
公安只能想办法从那些孩子的口音,还有说出来的只言片语,猜测他们的身份来历,然后慢慢的帮那些孩子找父母。
躺在医院里那个发烧的小孩儿,没过多久也醒了过来。
她的父母也找到了,据说是军区家属院里的孩子,此时孩子的父母和家人也正在往医院这边赶。
林红叶抱着沈国庆哭了好一会儿,这才擦干了眼泪,对沈意棠说:“娃她姐,谢谢你们家这些年帮我们照顾国庆。现在天也黑了,你先和我们回家吃饭。”
“对,先回家吃个团圆饭。”常三德也站出来说,至于孩子回不回家住的事儿,以后再说。
好在孩子如今找回来了,他们家里以后只有欢乐,没有忧愁了!
沈意棠低头看了看沈国庆,见他抿着唇,显然还有点不适应常三德和林红叶对他的热情和关爱。
沈意棠揉了揉国庆的头,答应去常三德家里吃饭。
她想看看常三德和林红叶的家庭情况,也想知道,他们是不是真心想接纳沈国庆的?
“同志!”陆建华看沈意棠要走,赶紧追了上去:“同志,你等等……”
沈意棠牵着沈国庆回头,夜风吹着她的头发,那张莹白如玉的脸隐在了红色围巾里面,只露出一双漂亮水润的大眼睛来。
被这样一双漂亮妩媚的眼睛注视着,陆建华感觉自己心口‘砰砰’乱跳。
“同志……你叫啥?”陆建华紧张地问。
沈意棠有些意外,陆建华竟然不认识自己?
也对,和陆建华见面的时候,她几乎都坐在他小叔陆毓华的车上。
而且自从三房被分出去单过后,陆建华就一直没能进大院,连老爷子的大门口都进不去。
所以陆建华不认识自己也很正常。
想起以后自己也是陆建华的小婶了,沈意棠就笑着说:“我叫沈意棠,咱们还是亲戚呢。”
姓沈?
和自己那个早死的娃娃亲一个姓!
陆建华不知道娃娃亲具体叫啥名儿,因为姜美玲和陆老三不赞同这门亲事。
根本不敢在陆建华面前提起沈意棠,平时都用黑五类或者成分不好的那女人来代替。
所以听到沈意棠的名字时,陆建华有些意外,但也没多想。
毕竟娃娃亲已经死了,而且沈意棠是带着沈国庆来找亲生父母的。
听公安说,沈意棠他们先前一直住在奉天。
陆建华的娃娃亲是西南方向的人,除了一个姓巧合,其他也对不上。
所以陆建华也没往自己娃娃亲还活着,更不可能联想到沈意棠就是自己的娃娃亲。
他不大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很想问问沈意棠,他们以后还能不能再见面?
却见常三德和林红叶两人,已经推着自行车过来等着了。
于是陆建华没开口,而是从军装口袋里掏出纸笔,写下自己的联络方式递给了沈意棠。
“沈同志,咱们今天一起抓了人贩子,解救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过两天可能公安和部队,都要回访你,询问事情的经过。你有啥不懂的地方,你可以打电话来问我。”
陆建华说着,还用胳膊撞了撞身边的公安王哥。
王哥立马反应过来,笑着对沈意棠说:“沈同志,你也给我们留个联络方式或者地址吧。等案子办完,我们所会给你和陆建华同志写封表扬信。”
这个年代的表扬信,含金量特别高。
沈意棠如果拿到了表扬信,不仅能让那些诋毁她身份背景和成分的人闭嘴,
以后找工作的时候,说不定还得靠这封表扬信来撑场面,获得一个工作机会呢。
“留我家的,留我家的……”林红叶赶紧跑了上来说:“我家离派出所近,以后表扬信送过来,我还能转交给娃她姐呢。”
其实林红叶是怕沈国庆不肯和他们回家住,想一直和姐姐待在一起。
所以林红叶主动开口留下自己家的地址,就是想找一个还能继续联系沈意棠和沈国庆的由头。
沈意棠自然看出了这一点。
她怜惜林红叶想孩子的心,于是也没反驳。
而是笑着和王哥说:“公安同志,这几天我应该都会去常家,有啥事儿你去常家找我就成。”
“成……”
“那就这样说好了。”
王哥和陆建华异口同声地开口!
等沈意棠和沈国庆坐着林红叶和常三德的自行车,在夜色中走远了以后。
陆建华还依依不舍地眺望着沈意棠离开的方向,久久回不过神来。
“得了,人都走远了。”王哥忍不住说:“你还看呢?你家给你和王丽丽打结婚报告的事儿,还不够你心烦的?”
想起自己身上的烂摊子,陆建华瞬间变得垂头丧气:“不行,我必须把和王丽丽打结婚报告的事情,给好好解决了才成。”
他喜欢沈同志,总要单身才有资格追求沈同志。
陆建华握拳,王家那边和他爸妈那边必须处理好了,没有后顾之忧才成。
否则他怕自己追求沈同志的时候,他爸妈还像以前那样犯浑。
陆建华这时候还不知道,他在胡同里一见钟情的沈同志,其实就是他的娃娃亲对象!
他的心思也很简单,既然喜欢人家姑娘。
那就要真心实意的,奔着结婚去。
否则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那不是耍流氓吗?
沈意棠坐着林红叶的自行车,重新回到胡同里的时候,
还能瞧见附近的邻居们打着手电筒,围在人贩子的四合院门口不停张望。
大伙看到林红叶和常三德回来,两人的自行车后座还搭载着一个年轻姑娘和小男孩时,
邻居们也热心肠的凑过来:“常三,听说你儿子找回来了?”
“还是这家人拐卖的?”
大家都是下班后,才听说了这件事儿。
如今不免都关心着常三德找儿子的事儿。
“对对对,这就是我儿子。”常三德一脸高兴地指着自己自行车后座上的沈国庆,对大伙说:“这是我儿子,那是我儿子的姐姐。是她带着我儿子找回来的。”
林红叶也一脸感激地望着沈意棠,大伙看沈意棠长得漂亮,在这昏暗的夜色里,她皮肤白的好像在发光一般。
大伙立马笑着夸赞起来:“你儿子的姐姐,长得可真好看,有对象没?”
“我侄子在印刷厂上班,大小还是个领导呢。”有人想给沈意棠做媒。
没办法,漂亮的姑娘就像开在枝头的花儿一样抢手。
你要不抢快点,花儿就被别人摘了。
“大娘,我有对象了。”沈意棠的话,立马让那些想给沈意棠做媒的大娘大爷们失望起来。
转眼一想,也是,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哪能没对象呢?
但是为啥常三德那个刚找回来的儿子这么安静?看着像是不会说话似的?
邻居们又开始关心起沈国庆的状况,常三德和林红叶打了个哈哈,说孩子刚找回来胆子小,认生呢。
沈意棠心里一动,他们知道国庆耳朵听不见,也不会说话。
等找回儿子的激动消失过后,会不会嫌弃国庆是个哑巴?
沈意棠不想让国庆受委屈,她也在想办法给沈国庆弄助听器。
其实助听器的原理对她这样的研究人员来说,构造还是很简单的。
就是用麦克风捕捉周围的环境和声音,然后利用科技手段把声音转换成电信号。
去除杂音后,根据个人听力需求,通过耳机传递到耳朵里就行了。
只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她现在啥都弄不到,也没办法给沈国庆自制一个助听器。
沈国庆被这么多人包围着,大家好奇地盯着他,他也有些紧张。
因为他听不见,所以眼睛看到大家七嘴八舌的在讨论他的情况时;他别的感官,就会被无限放大。
这种被无数陌生人围观让他恐惧,感觉天地之间只有自己一个人被丢那儿似的。
沈国庆低着头,不去看大家,才没有那么害怕和紧张。
他攥紧拳头的手,却被一只柔软细腻的手给握住了。
沈国庆不用抬头,就知道关心他的人是姐姐呀。
小少年抬头,漆黑的眼睛里带着羞涩笑意。有了姐姐陪在身边,他也没那么紧张和害怕了。
常家住的也是个四合院,不过这个一进的四合院里,住了好几户人家。
连过道和院子里,都堆满了各家用的东西。
环境有点儿拥挤,但是林红叶却把自己的屋子,收拾的很干净。
“我就怕国庆回来了不习惯,所以屋子天天都打扫的干干净净,连国庆小时候睡觉的摇篮床我也留着呢。”林红叶这人很坚强。
孩子丢失后,她抑郁了好一阵子。
天天和常三德吵架,互相埋怨对方没有看好孩子。
后来林红叶差点跳河寻死,可是当冰冷的水淹没她的头顶时,她被人救了起来。
对方告诉她,活着才有希望。
林红叶当时醍醐灌顶,是啊,活着才有希望。
于是她从生产车间调去了食堂上班,每天都可劲儿吃饭,把自己吃的胖胖的。
只有身体健康了,她才有更多的精力来找孩子。
只有她自己振作起来了,才有希望找到孩子。
沈意棠看到收拾整齐的房间里,放着擦得干干净净的摇篮床。
旁边的桌上,还放着一沓寻人启事。
林红叶有些紧张地说:“我休息时就去贴寻人启事。也让我弟弟开大车去外地的时候,到处贴,就想着有一天能找到娃。”
说着,林红叶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流。
孩子没找到的时候,她还能故作坚强。可是孩子找到了,再说起从前那些找孩子的经过,她就觉得难受。
沈意棠上前抱了抱林红叶:“林姨,都过去了。国庆现在已经回来了。”
沈国庆看着哭的泣不成声的林红叶,也有点难受的上前,轻轻拍了拍林红叶。
他想打手语,让林红叶别哭了。
可是又怕林红叶嫌弃他是个哑巴。
林红叶却一把抱住沈国庆放声大哭起来:“呜呜呜呜,孩子,你可算回来了。妈找你找的好苦啊……”
林红叶的放声大哭,落在沈国庆眼里,成了一场无声的默剧。
可是她发泄出来的情绪,却渲染着沈国庆的心,让他的心也揪着疼。
常三德看媳妇儿哭了,自个儿也难受的很:“行了,娃回来了,快去给娃做饭吧。”
他又拿着饭盒往外走:“我再去国营饭店,买只烧鸡回来吃。”
常三德拿着钱票和饭盒往外走的时候,还能听见同院子的邻居在讨论,说今天来了两波公安。
说还有个女大学生也举报了这边有人贩子的事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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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婚房 爆更四万+
但是那个女大学生和公安却来晚了一步, 人贩子早就被沈意棠和陆建华抓捕归案了。
当时那个女大学生还有点失望,到处询问是谁提前发现了人贩子?还想打听人贩子被抓的具体情况呢。
“可真奇怪,人人都知道咱们胡同里住着人贩子, 就咱们这些邻居不知道。”
常三德的邻居特别想不通,恰好看到沈意棠从屋里出来,就笑着上前问她:“小同志, 你是咋发现那个人贩子的?”
“我在火车上见过人贩子的同伙。”沈意棠随口回答, 扭头见屋里的林红叶还红着眼圈, 拿笔在本子上写着字给沈国庆看。
林红叶看向沈国庆的眼睛里, 全是失而复得的惊喜。
沈意棠在心里感叹一声, 朝邻居打听着林红叶和常三德两口子平时的生活情况。
连那个买豆腐的人贩子, 也打听了下。
虽然当着公安的面, 常三德和林红叶都哭着说, 丢了孩子他们有多难过。
可是常三德和人贩子当邻居,人贩子没被爆出来之前,两家的关系还不错。
所以沈意棠心里始终有点不踏实, 怕沈国庆被拐的事情还有什么隐情,没被查出来。
所以就想着找周围的邻居打听打听情况,这样也能对国庆负责!
“这两口子可怜啊, 孩子生出来没多久就被偷了。家都差点散了……”邻居提起孩子丢了的事儿, 也很唏嘘:“常家的老头老太太, 让林红叶再生一个孩子, 都被林红叶拿扫把打了出去。”
在林红叶心里,丢失的儿子是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
她也怕自己再生个孩子,就忘记丢了的儿子,那样她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沈意棠听着心里也挺难受,听邻居这样说起来, 林红叶丢了孩子是真难受。
可是常三德应该是想再要一个孩子的,否则常家的老头老太太,哪会对着刚丢了孩子的林红叶催生呢?
邻居提起那个买豆腐的人贩子时,和林红叶他们的反应是一样的。
都说那个人贩子平时为人和善,谁家有事儿都会上前帮忙。
当初林红叶孩子丢了,那人贩子还经常照顾病得下不来床的林红叶。
可谁知道这竟然是个人贩子?!
邻居心里也在打抖,这胡同里谁家没个孩子啊?平时大人们上班忙,孩子们都在胡同里散养着胡乱跑。
偶尔还叫那个人贩子帮忙照看一下,要是他们家的孩子因此丢了,后果真不敢想象!!
没过一会儿,常三德就从国营饭店买了只烧鸡回来。
他还打了点散酒,想给沈意棠倒一杯,谢谢沈意棠愿意带着国庆回来找亲生爹妈。
沈意棠不喝酒。
常三德就给她和沈国庆开了橘子味的汽水儿,用汽水儿代替酒水的方式,来敬了沈意棠一杯。
吃过了晚饭,沈意棠和沈国庆都要离开。
林红叶舍不得儿子离开,可是不知道咋开口把人留下,就想推着自行车把沈意棠他们送回去。
“天都黑了,又这么冷,骑自行车不安全。”常三德忙说:“我去找人借三蹦子,上面搭了油布,坐上去没那么冷。”
“到时候你和国庆他们坐在车斗后面,我开三蹦子送他们回家。”常三德还真借来了邻居的三蹦子。
为了让媳妇儿林红叶能多点时间和儿子相处,常三德把三蹦子开得很慢。
林红叶则找来毛毯给他们搭上,还往沈意棠和沈国庆手里塞了灌满热水的玻璃瓶儿。
这个年代穷,大部分人冬天取暖都是用这种简单朴实的办法。
冷风偶尔夹杂着雪花,顺着油布的缝隙吹进来。
好在他们戴好了帽子围巾,又有毛毯和暖水瓶,倒是不觉得有多冷。
林红叶全程目光温柔慈爱的看着沈国庆,不时的用手去摸摸沈国庆头上戴着的帽子和脖子上的围巾。
偶尔对上沈国庆羞涩的眼神时,林红叶眼眶又红了。
还不停地对沈意棠说“谢谢”,她看得出来,沈意棠他们家把沈国庆养得很好。
就连沈国庆头上戴着的鹿皮毡帽,都是百货大楼里才有的高档货。
一顶帽子,快顶她一个月工资了。
知道儿子被拐后在养父母家过得很好,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林红叶担忧多年的心终于尘埃落地。
她心里别提多感激沈家,感激沈意棠了。
可是无论三蹦子开得多慢,他们还是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抵达了军区大院那边。
看着气派肃穆的军区大院,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的警卫员,常三德还有点儿害怕和敬畏。
他没想到沈国庆竟然和他姐姐住在这里。
军区大院不是随便啥人都能进的,常三德和林红叶想进去,必须得到老爷子的首肯,还要做登记才成。
天这么晚了,也不好麻烦老爷子,所以两人就没进去。
两人一直站在军区大院外面的马路上,依依不舍地看着沈国庆跟着沈意棠走了进去。
“你说,派出所啥时候来家里送感谢信?”林红叶忍不住问道,那双眼睛里全是不愿意分离的情意:“要是派出所明天就来送感谢信多好啊,这样我就能一大早来这边找国庆了。”
“行了,天冷,回去吧。”常三德缩了缩脖子:“现在娃回来了,你也不用天天半夜躲起来哭了。”
说完,又扭头看了眼庄严肃穆的军区大院,感叹道:“咱们儿子连军区大院都住上了,日子过得还挺好。”
林红叶脚步一顿,眼神警告地盯着常三德:“你别想些不着调的事儿,国庆住军区大院,是托沈家的福,和咱们可没关系。”
“人家对国庆有养育之恩,我们当亲生父母的,可不能给国庆扯后腿。”看常三德不以为意的模样,林红叶停住脚步,提高了声音问:“常三德,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听见了……”常三德坐上三蹦子,语气有些不耐烦:“快上车,这天真的太冷了,我都快被冻死了。”
……
天上的雪花纷纷扬扬,周围的一切都被染成白茫茫的一片。
地上厚厚的积雪泛着天上的光,京城这雪,好像怎么都下不完似的。
沈意棠本来想问问沈国庆对常三德和林红叶的感觉如何?
却被沈国庆扯了扯手,指着前方让她看。
沈意棠抬头望去,漫天雪花中走出一道高大稳健的人影。
对方手里拿着手电筒,光线笔直地照了过来,却又仔细地避开了沈意棠的眼睛,往她脚边的地上照。
“是姐夫。”沈国庆笑容灿烂地对沈意棠打着手语。
不用弟弟提醒,早在第一眼的时候,沈意棠就认出了从纷飞大雪中走过来的人是陆毓华。
男人目光沉冷地落在沈意棠身上,没说话,却安安静静地陪着沈意棠他们走路。
这男人实在太高大了,他目不斜视地朝前走,脚步迈得也宽大。可那宽阔挺拔的身影,却始终和沈意棠保持平行。
后来沈意棠才发现,这男子虽然步子迈得大,但却故意放慢了脚步。
而且那道身影,还替她挡住了不少从天空中飘落下来的飞雪。
沈意棠弯了弯眼睛,主动和陆毓华提起今天的事儿。
当陆毓华听到她遇到人贩子时,眉心拧紧。
男人停下脚步,手电筒的光也落在她身上。
手电筒的光线有些刺眼,可是沈意棠仍然能感受到男人黑沉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像是在检查她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儿。”沈意棠赶紧说,“说来也巧,刚好在那条胡同里遇到了你侄子陆建华,和他一起把人贩子都抓了起来。”
听到陆建华的名字,陆毓华垂眸,眼神严肃地盯着沈意棠看:“他和你说了什么?”
沈意棠抬眼瞧着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男人很在意陆建华?
不过陆建华是他侄子,他应该也是担心陆建华和她一样会受伤吧。
沈意棠冲男人笑了笑:“也没说啥,就聊了聊人贩子和那些被解救的妇女儿童。”
她今天出门,穿的是在百货大楼买的新棉衣。
很漂亮的宝蓝色,是京城制衣厂用新机器钩织出来的灯芯绒,不仅暖和还好看。
“派出所那边儿还说要给我写感谢信呢。”说起这事儿,沈意棠还有点小骄傲。
这可是官方的认可,也是她用实际行动拼搏出来的荣誉,哪能不骄傲呢?
她笑容灿烂,粉白的下巴高高扬起,整个人就像是用羊脂玉做出来的,脸颊莹白透亮。
本就生得十分漂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里面坠满了月色星光,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对了,明天我请你吃饭呀。”沈意棠特别高兴,今天派出所那边还给她颁发了见义勇为奖。
一共有200块钱呢,这放在七十年代,可是一笔巨款了。
“明天要去部队看房子。”陆毓华的淡定依旧如初见那般,“你去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
如今距离婚期越来越近,就剩下两三天了。
陆毓华既然决定了要娶沈意棠,就会把一切该置办的都置办好。
但是他不知道沈意棠的喜好和审美,索性明天带着沈意棠一起去看新房。
到时候她想添点什么家具,他都尊重。
沈意棠没想到房子都分下来了,一时有点惊喜。
等她和陆毓华结婚后,自己就有一个家了,再也不用带着沈国庆东躲西藏,也不用再过居无定所的日子了。
陆毓华见她开心,又问:“婚宴请客,你是在大院里办?还是在部队?”
“都可以。”沈意棠开口说,“我在京城没啥朋友,你想在哪里办呀?”
陆毓华停住脚步睨了她一眼,见她还是笑盈盈的,就说:“先在大院里摆几桌,等搬去部队后,再去食堂请客。”
这是从没想着让沈意棠自己下厨做饭了,男人虽然没明说,但是这份体贴沈意棠还是收下了。
她还打着手语,和沈国庆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沈国庆双眼亮晶晶的望着姐夫,这个姐夫真可靠,不愧是国家严选。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大院里走。
沈国庆就像小尾巴似的,乖乖跟在姐姐、姐夫身后。
偶尔还能瞧见姐夫低头看他,沈国庆虽然听不到姐姐姐夫在聊啥。
但是他能感觉到姐姐是快乐和雀跃的,所以在姐夫低头看着他的时候,沈国庆笑眼弯弯地冲姐夫竖起大拇指。
“国庆在夸你棒呢。”沈意棠察觉了两人的互动,觉得夸赞人的话,一定要当众说出来,让对方知道才成。
“我也觉得你安排的很棒呢。”沈意棠笑容明媚:“啥都替我考虑到了,谢谢你呀,陆毓华。”
沈意棠是个很会表达自己内心情绪和欢喜的人:“陆毓华,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丈夫了。”
男人面无表情地垂眸看她,沈意棠依旧笑眯眯地,温柔又乖巧。
陆毓华没说话,只在呼啸的北风吹过时,微微侧身,替她和沈国庆挡住了冷冽风雪。
他身上原本穿着一件军大衣的,可在接沈意棠他们回家的时候,那件军大衣就披在了沈意棠身上。
军大衣很厚实,还带着男人身上炙热的体温,穿在沈意棠身上又大又暖和,能把沈国庆也一起裹在军大衣里面。
姐弟俩就这么裹着军大衣,笑眯眯地跟着男人朝前走去,白茫茫的雪地里也拖出了长长的脚印。
沈意棠担心男人冷到,把手里的暖水瓶塞进对方手里。
暖水瓶还滚烫着,沈意棠两只手才能抱住的暖水瓶儿,却被男人一只手就握住了。
他的手可真大啊,指腹处还带着厚厚的茧子。这是一双拿枪打鬼子的手,也是一双能护住自己爱人的手。
沈意棠笑眼弯弯的瞧着男人:“还冷吗?”
陆毓华沉默摇头,垂眸瞧着握在手里的暖水瓶儿时,似乎还能闻到少女手中残留的馨香。
她向来都是软软的、香香的,是从小就被人捧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的好姑娘。
想起她给自己塞暖水瓶儿时,那白皙柔润的手指,不小心靠近他手背时那柔软细腻的触感。
陆毓华眸光深邃。
他身上只穿着挺括的绿军装,风雪落在上面,很快就融化成了水,将他的肩膀和胸膛打湿。
男人丝毫没在意,脚下依旧走的很稳很慢,注意着沈意棠和沈国庆两人的步伐。
被他另一只手拿着的手电筒,一直照亮了沈意棠脚下的道路。
偶尔路上结了薄冰,也会被男人清理的干干净净。
沈意棠心里一暖,没想到这男人看着冷漠无情,一举一动却这么贴心仔细,很会照顾人。
在往后很多个寒夜里,沈意棠都会想起今天晚上的场景。
想起男人那无声而静谧的温柔,以及那稳健挺拔、替她挡住风雪的高大身影!
等他们走进屋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屋里开着一盏灯,陆老爷子裹着毯子坐在沙发上打盹。
听到开门和走进来的脚步声,陆老爷子立马睁开眼睛。
当他瞧见陆毓华打着手电筒走在前面,沈意棠姐弟俩裹着保暖的军大衣,像两只可爱的小企鹅似的,亦步亦趋地跟在陆毓华身后时。
陆老爷子眼里也带上了慈祥的笑意:“回来啦?今天去认亲咋样啊?”
早上沈意棠出门的时候,老爷子本来要再给她安排一辆车。
可是沈意棠想在京城认认路,也实在不好意思继续用公家的车,这才带着沈国庆去坐了公交车。
陆老爷子看姐弟俩出门,怕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再出啥事儿。
一直在家里等着。
他也没想到老四回来后,发现家里没有沈意棠的身影,二话不说地拿着手电筒出去等着。
现在看到陆毓华把人接了回来,还把沈意棠姐弟照顾得这么好。
陆老爷子心里别提多满意了。
男人嘛,就是要主动才能娶上媳妇儿。
沈意棠面对陆老爷子乐呵呵的眼神时,脸颊还有些红。
老爷子看她和陆毓华的眼神,和她上辈子在网上磕cp时的眼神,简直一模一样。
“今天认亲算是很顺利……”沈意棠先报喜。
说完了和沈国庆亲生父母认亲的事情后,这才提起了在胡同里遇到人贩子的事情。
陆老爷子皱眉,第一反应也是这事儿有猫腻。
他沉吟片刻:“那些人贩子的底,也让老四去查查看。”
毕竟沈国庆被拐了这么多年,被拐的时候也才刚出生。
就怕这事儿有他们不知道的缘由。
还是查一查更放心。
“谢谢爷爷。”沈意棠乖巧道谢。
陆老爷子笑眯眯地看着她:“还叫爷爷呀?你都要嫁给老四了,是不是该改口了?”
沈意棠闹了个大红脸。
她从一开始上门,就叫老爷子为爷爷。
现在听懂老爷子的意思,是让她改口叫爸爸,沈意棠还有些不好意思呢。
“行了行了,不逗你了。”陆老爷子看小姑娘面皮薄,就摆了摆手说:“等我准备好了改口红包,你再叫爸爸吧。”
“天这么晚了,老四,赶紧的,快带你媳妇上楼休息。”陆老爷子扭头就对陆毓华命令道。
陆毓华没说话,转头看了眼沈意棠。
沈意棠默契跟他上楼,沈国庆也默契的牵着姐姐的手,像一只乖巧的小企鹅。
三人上了楼,陆老爷子也放心的回了房间休息。
来了军区大院好几天,大概是每天听着军歌起床的缘故,沈意棠竟然养成了生物钟。
高音喇叭里刚传来滋滋电流声的时候,沈意棠就睁开了眼睛。
等她揉着眼睛从床上起来的时候,高音喇叭里已经唱起了《英雄赞歌》。
当歌词唱到‘天气那个虽冷我心里热’的时候,沈意棠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因为她心里也热乎乎的,这才来京城第四天,她就已经在部队拥有自己房子了。
也不知道部队分给她和陆毓华的房子是啥样的?
按照陆毓华现在的级别,部队分下来的房子,是个带着小院的三居室。
一楼除了可以从大楼正门进入。
院子里还有个小门,是从厨房那里通出来。刚好就在院子里,还铺了一层石子路。
听说原来住这间屋子的军官,已经升上去了。
刚好就空出来,给了陆毓华和沈意棠当婚房。
屋子里已经被陆毓华带着人收拾过一遍了,地板干干净净。
连原本有些散架的床,也被换成了新的。
除此以外,屋子里还有新打的家具和沙发,连橱柜都是新做的。
沈意棠看着收拾的规规整整的家,眼里的笑意根本止不住:“陆毓华,这个家太好了,我真喜欢。”
她笑容明亮又灿烂,连和陆毓华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高兴。
陆毓华眸光温和:“你看看还要添点啥?”
“被子和四件套,还有咱们吃饭的锅碗瓢盆……”沈意棠笑盈盈的看着男人:“被子要用棉花新弹的,盖起来才能蓬松暖和。对了,咱们有工业票吗?”
买锅得要工业票,否则只能想办法和别人换旧的用。
这是她的新家,沈意棠就想用点别人没用过的。
陆毓华闻言,从军装裤兜里掏了一叠票出来:“除了工业票,还有布票、棉花票、肉票……”
这些除了他找战友淘换来的,还有一部分是老爷子和家里的亲戚赞助的。
厚厚的一叠,沈意棠差点没拿稳。
这也太富裕了吧?
沈意棠喜的双眼亮晶晶,有了这些票,她能把家置办得漂漂亮亮。
可惜现在不能在家里插鲜花,要被批判成小资主义。
但是养花应该能成,她一路走过来,发现好多人家里都养了花的。
到时候花开了,也能搬进屋里欣赏。
还有窗帘,她喜欢浅色系,带着小清新风格的窗帘。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供销社和百货大楼,能不能买到这样的?
沈意棠每看一处,脑子里就已经想好了要怎么置办东西了。
陆毓华沉默不语地跟在她身后,发现有东西要搬动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地冲上前,按照沈意棠的指挥,把东西搬过去放好。
因为动的有些热,又怕弄脏身上的军装外套
他脱了军装外套递给沈意棠,里面就穿着一件挺括的衬衫和深蓝色的套头毛衣。
白衬衣的袖子挽上去,露出紧实修长的手臂来。
沈意棠不由自主地瞧着男人胳膊上那干练的肌肉线条,心想这男人干活利落,肌肉也练的十分漂亮。
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因为身材高大修长,无论穿啥都特别好看。
这样的结婚对象,她十分喜欢。
以后结婚过日子,看起来也赏心悦目。
正这样想着,陆毓华忽然回头看过来,眼神漆黑炽热,像是燃烧的火。
那双漆黑双眼里带着的占有欲和侵略性,灼得沈意棠下意识移开眼,不敢轻易和他对上。
她的心口也砰砰跳个不停!
沈意棠正想着说点什么来缓解安静暧昧的气氛时。
隔壁却传来一阵摔碗声,沈意棠下意识看去。
就见一个穿着打扮都十分摩登的年轻女人,此时正站在隔壁院子里看她。
那年轻女人的眼神有点复杂,像是不甘心。
刚才的那个碗也是她打碎的。
“你咋还把碗摔了呢?”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大步从旁边走了过来。
特别心疼的看着女人,又心疼地看了看地上摔碎的碗:“这碗可是按照你的要求,刚从百货大楼里买来的,你咋说摔就摔呢?”
“咋了?摔个碗你就心疼了?”那女人嘟起嘴,有些生气地埋怨:“你咋不心疼心疼你老婆?你看看人家陆团长,同样是来看新家的,他就啥也不让女人干。”
“你再看看你,让我搬碗不说,你还凶我。”那女人年纪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得很娇俏,而且骨子里带着一种养尊处优的优越感。
和男人撒娇了后,她又主动走到沈意棠面前,笑着问:“你就是陆团的新媳妇儿吧?我是隔壁二团团长的老婆,老家海城的。听说你刚从乡下来京城,你呆的还习惯吗?”
不等沈意棠说完,她又自顾自的接了下去:“京城太冷了,一点都没有我老家舒服。我天天烤火,鼻血都快烤出来了。气候真是太干燥了,一点都不养人的啊。”
“对了,我叫乔微。你呢?老家哪里的?”乔微主动和沈意棠握手,那手保养得特别好,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
“你好,我叫沈意棠。”沈意棠礼貌性地和她打招呼,却没和对方握手。
乔薇眼神不高兴地落在沈意棠手上。
她以为沈意棠是看她手保养的娇嫩细腻,心里自卑,才不好意思和自己握手的。
可是瞥眼看过去,她发现沈意棠的手长得十分漂亮。
十指纤细修长,连指甲盖儿都长得特别饱满红润,还特别干净白皙。
乔薇心里又来了比较的想法,又觑着眼去看沈意棠的脸和穿着,还有头发。
最后发现沈意棠长得漂亮,穿啥都好看。
唯独头发只用一根头绳绑起来,而自己却烫了精致的大波浪。
乔薇心里的优越感瞬间踊跃上来了,还给沈意棠介绍说,大城市里的女人都时兴烫头。
要是沈意棠不介意,她可以带沈意棠去烫头发。只不过烫头发很贵,还需要用友谊商店买的进口药水。
“抱歉,我不烫头发。”沈意棠打断了乔薇的炫耀。
这个年代,其实越朴实越安全。
“乡巴佬。”乔薇用家乡话骂了一句。
转眼一想,也就她们家富裕,她才能想干啥干啥。
别看沈意棠嫁的是京城本地的军官,可是钱财这些,肯定比不上她们这种海城大家族。
可惜了,原本她是相中了陆毓华的,可是这男人太冷漠无情,根本不搭理她。
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现在这个老公,人其实不错,长得也还行。
就是老家乡下的,吃饭不爱洗手,也不讲卫生。
她有时候都不想搭理对方。
二团团长李家福,大概也看出自己刚娶的这个老婆,浑身都是小资做派。
脸色十分难看的上前拉住了乔薇:“行了行了,赶紧收拾吧,再耽搁下去,天都快黑了。”
他把乔薇拉进屋子里,又关上门后,这才小声警告:“你这头发给我剪成解放头,还有你身上穿的衣服,都给我换成棉衣和列宁装。你穿成这样,可不行!”
“我怎么了?我穿的好看,你脸上不也有面子吗?”乔薇生气:“结婚前,你就说过,要照顾我、保护我;我现在穿个衣服,烫个头发你都容不下我?”
“怎么?你想让我和你乡下那个没人要的老女人一样,穿的艰苦朴素。在老家给你养孩子,照顾你爹妈?”乔薇的声音,很快就被李家福捂住了。
“你别瞎咧咧,我那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是封建旧思想。我们是离了婚,再娶你的,你别总拿她说事儿。”李家福放低了声音。
乔薇冷哼着拍开他的手,也骂了句‘乡巴佬’。
“以后你要是不喜欢和他们相处,就甭搭理。”陆毓华走到沈意棠面前,李家福和他现在这个老婆的婚姻,家属院里很多人都看不惯。
乔薇整天骂这个骂那个,总是把‘乡巴佬’挂在嘴上。
那些从乡下来的嫂子们,也贼讨厌她。
倒是沈意棠虽然看着漂亮娇弱,但是和嫂子们相处的时候,特别大方敞亮,而且不扭捏。
她还夸邻居嫂子鞋底纳得好,家里收拾得整齐,把那嫂子夸得心花怒放。
张爱花知道沈意棠她们要搬进来,还热情地送了沈意棠自己从老家带来的干牡蛎。
“别闻着腥,烧汤可鲜了。都是来随军之前,我自个儿下海里捞的。”这个嫂子名叫张爱花,性格特别爽朗大方。
沈意棠也喜欢张爱花这种性格,就笑着收下了,打算等搬过来那天再回礼。
“等我们搬过来请客吃饭的时候,就拿嫂子您送的牡蛎干烧汤给大家喝。”沈意棠其实特别爱吃海鲜的。
有了这袋牡蛎干结婚请客,又多了一道菜,真是两全其美!
“那感情好。”张爱花见她要用在婚宴上,有种找到知音的喜悦。
京城很少有海鲜,好多人都嫌弃腥。
沈意棠喜欢,张爱花就觉得这东西送的值。她乐的笑出了声,被隔壁乔薇听见后,乔薇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果然是乡巴佬,乡巴佬就只会和乡巴佬混在一起。
“你可别说了。”李家福恼火:“你知不知道啥叫祸从口出?你这张嘴,迟早要给我惹事儿。”
乔薇冷哼一声,坐在床头生闷气:“我也要请客吃饭。”
“咱们是二婚,比不上陆团长是新婚。”李家福不愿意,他二婚娶比自己小很多的乔薇,已经被人嚼舌根了。
二婚再请客,这算个啥?
乔薇生气,拿枕头砸李家福:“早知道就不嫁给你。”
她说着,还忍不住站起身,跑到窗户边去看沈意棠她们家的情况。
沈意棠这个乡巴佬的命咋就这么好?嫁给京城本地人,家世好,还是个年轻英俊有前途的军官。
最重要是一婚,而且看陆毓华那样,还很紧张沈意棠这个小媳妇儿。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了。
当初陆毓华咋就没看上她?
就因为她爸是资本家,她妈在旧社会当过资本家的姨太太,所以嫌弃她?
想起举家搬去香江,却把她和她妈留在内地受苦受难的亲爹。
乔薇心里更难受了。
因为新家不能开火,所以中午沈意棠他们是去部队食堂吃的饭。
部队食堂今天的伙食很好,因为有红烧肉,所以好多家属院的嫂子都拎着保温桶过来打菜。
张爱花看到沈意棠,忙朝她招手:“别吃食堂,浪费。等我打了肉,去我家里吃。”
这个年代的肉金贵,肉票也是每个月定额定量的。
也是张爱花喜欢沈意棠,才会邀请她回家吃饭。换成别人,闻一下她家的肉香味儿,张爱花都会心疼。
“嫂子谢谢您的好意,下回等我搬过来,咱们再一起吃饭。今儿就不麻烦你了。”沈意棠笑盈盈的。
看张爱花打饭还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从兜里摸出几颗糖果,递给了张爱花的小女儿:“阿姨请你吃糖果。”
“谢谢阿姨。”张爱花的小女儿先是抬头看了眼妈妈,见妈妈同意了,这才伸手去拿糖果。
她撕开糖果舔着吃的时候,还特别好奇地看着跟在沈意棠身边的沈国庆:“小哥哥,你几岁了?我五岁了。”
沈国庆看懂了张爱花小女儿的问题,但他没办法开口说话。
他比了个八,告诉对方自己八岁了。
这个动作,恰好被同样来食堂吃饭的乔薇看见了,乔薇冷哼:“原来是个哑巴啊。”
李家福眼神扫视过去,让乔薇闭嘴。
可是乔薇根本不怕他,还故意冲着沈意棠说:“带着个哑巴弟弟,也难为陆团长不嫌弃,肯娶你了。”
“你开口闭口都是乡巴佬,咋了,解放的时候国家没通知你?”
沈意棠又不是啥很大方的人,她怼乔薇的时候,言辞那叫一个犀利:“乔薇同志,这都新社会了,讲究人人平等。你还高高在上地看不起我们这些乡下来的。咋了?你还用出身来想分化我们,制造内部矛盾?”
乔薇和李家福脸色都变得惨白,食堂里的其他人,也对这两口子指指点点。
张爱花撇了撇嘴,这个乔薇自从搬来了家属院,总是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
天天高高在上的损人,活该遇上了沈意棠这个嘴皮子利索的。
平时那些被乔薇指指点点的军嫂,也都抬头挺胸地瞪着乔薇:“沈同志说的好,乔薇你是不是想搞内部矛盾?成为我们的阶级敌人!”
“我……我没有。”乔薇咬着嘴唇,可怜巴巴的看着李家福,希望他帮自己说话。
她当初嫁给李家福,就是觉得李家福成分好。出身农村,又是个军官,否则哪会嫁给李家福啊。
李家福被乔薇看得心慌意乱。
现在也有点后悔,当初看她年轻漂亮,起了娶城里老婆的心思。
要不然他现在哪能面对这种难堪的局面。
“陆团,你看这事儿闹的。”李家福笑容满面的走到陆毓华面前,打着哈哈说:“女人闹脾气,哪儿就上纲上线了。”
陆毓华面无表情:“你们两口子要是想认错,就对我媳妇和小舅子认错。别说这些没用的!”
李家福脸色像是吞了苍蝇一样难看。
乔薇也臊的满脸通红,家属院咋就来了沈意棠这种嘴皮子利索的人物?
以前她骂那些乡下来的女人,谁敢这样呛她?
“不道歉?”陆毓华眼神带着压迫。
李家福忙陪笑:“哪能,这事儿本来就是乔薇的错。”
李家福扯着乔薇给沈意棠和沈国庆道歉,乔薇委委屈屈:“对不起,我不该说你弟弟是个哑巴。虽然这是事实……我也不该说陆团长嫌弃你……”
“乔薇同志,看来你还没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哪里啊。”沈意棠语气冰冷:“我和陆毓华的结婚报告是组织上批准的,组织同意我们结婚。我高兴嫁他,他也乐意娶我,怎么到了你嘴里就成了嫌弃?”
“你是对我们结婚,当一辈子的革命伴侣有想法?还是你对组织批准我们结婚的事情,不满意?”
既然乔薇不要脸,沈意棠也对她冷嘲热讽:“还是说,咱们部队的军人结婚,都需要你的同意才成?你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比组织还高?”
这话说的可太严重了,乔薇吓得脸色苍白如纸,眼神仓皇。
李家福也害怕的心口打颤,他以为只是女人间的争斗,谁知道沈意棠竟然往他们夫妻头上扣这么大一顶帽子。
要是领导知道乔薇把自己摆得比组织还高,那不是说他两口子反动吗?
奚落人的时候,乔薇不知道害怕。
现在被人以牙还牙的打回来,她才知道害怕。
李家福一巴掌扇在乔薇脸上,指着乔薇的鼻子骂道:“你胡咧咧啥?还不给沈同志道歉。乔薇,你要摆正自己的身份和态度,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面对遇到事只会拿女人出气的李家福,沈意棠也是打心底看不上的。
最后这两口子低头给沈意棠道歉又道歉,这才灰溜溜的离开了食堂,连午饭都没敢吃。
“沈同志,你也太厉害了。”平时那些被乔薇欺负的军嫂,都双眼亮晶晶的朝沈意棠围了过来。
“咱们家属院终于来了沈同志这样的好同志啊。”张爱花也笑着夸赞。
看着被军嫂们拥簇着说说笑笑、和家属院嫂子们打成一片的沈意棠。
陆毓华漆黑深邃的眸子里,也闪过一丝笑意。
在食堂吃过午饭,沈意棠几人又去了部队的供销社,买碗筷和炒菜的锅。
煤炭和柴火,部队每个月都会定量发放,这一点倒是不用操心。
至于弹棉花的地方,是张爱花带沈意棠去的。
“这可是手艺高超的老师傅,而且弹的棉花特别暖和。我大姑娘出嫁,我就给弹了几床。你找他,准没错。”张爱花特别热情。
路上遇到相熟的军嫂们,还会给她们介绍沈意棠和沈国庆。
这些嫂子们也听说了沈意棠中午在食堂,怼乔薇和李家福两口子的事儿。
都觉得沈意棠同志给她们长脸了,再看沈意棠这么漂亮。
嫂子们都喜欢的很,感觉看到了天仙似的,心情特别舒畅。
沈意棠找张爱花介绍的老师傅,弹了四床棉絮。
两床10斤的,冬天盖。两床6斤的,春秋盖。
夏天盖不住棉花被,她打算找人看能不能做出后世那种空调被,或者薄被子出来。
至于垫在床上的,她则买的现成的。
都是用旧棉花掺着新棉花,翻新弹出来的,保暖而且价格更便宜。
旧棉花,当即就能搬回去垫在床上。
新的棉花被,她选的加急,三天后就能拿,到时候正好是结婚搬过来住的日子。
正合适着呢。
等婚房收拾的差不多,天都黑了。
而这时候心事重重的陆建华,又来到了陆老爷子大门口,对着里面喊:“爷爷,我今天去退了和王丽丽的婚事。我能进屋了吗?”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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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抢新娘 万更送上
“爷爷, 退婚这事儿我没搞砸,您能不能见孙子一面?”
大冬天里,陆建华光着膀子, 后背还背了一捆柴禾,就这么站在雪地里。
他的上半身全是被柴禾抽出来的伤痕,那些从伤痕里渗出来的血迹, 早就被零下的低温给冻成冰了。
这样的陆建华, 挺让老爷子心疼的。
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子, 就算心里生着三房的气, 看到亲孙子满身伤痕地站在冰天雪地里。
老爷子心里哪能不难受呢?
转眼再一看, 陆建华虽然浑身是伤, 身体却站得笔直, 可以说昂首挺胸也不为过了。
被他背在身后的柴禾, 似乎也没办法压弯他的脊梁骨,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身为陆家人的执着和担当。
陆老爷子欣慰一笑:“臭小子,还知道负荆请罪这一套。”
负荆请罪是他家老伴儿还在世时, 给陆建华说的连环画上面的故事内容。
陆建华一直牢牢记在心里。
所以他知道王家那边已经把他和王丽丽的请帖发出去了,他就背着一捆柴去王家负荆请罪了。
事情虽然是他爸妈瞒着他做的,但是烂摊子却要陆建华这个当儿子的来收拾。
王家肯定不愿意退婚, 因为他们很看好陆建华的前程。
再加上女儿王丽丽从小就追在陆建华屁股后面跑, 他们也不想让女儿伤心。
可是谁能想到, 陆建华竟然想出负荆请罪这一招。
天寒地冻的, 他宁愿背着一捆柴禾跪在冰天雪地里求他们原谅,也要解除这门亲事。
王家还能咋办?
再继续纠缠下去,那不是自找苦吃,让整个军区大院都看他们王家的笑话吗?
毕竟结婚报告和请帖,都是他们瞒着陆建华干的。
陆建华不愿意娶王丽丽, 不仅没逃婚,反而负荆请罪的来道歉,给足了王家人的面子。
可是王丽丽不甘心啊,她就不懂了,为啥陆建华不喜欢她?
就因为她喜欢溜冰、跳交谊舞?还是因为她喜欢像男孩子那样,骑翻斗摩托车?
难不成陆建华也觉得她不是个好女孩?
王丽丽看着跪在冰天雪地里的陆建华,觉得心口像是被刀子在千刀万剐一般的疼。
“丽丽,不是你不好,是我的问题。”陆建华也想趁机把事情说清楚,免得伤害了王丽丽:“你是咱们大院里,最英姿飒爽的女同志。我也很羡慕你,有父母疼爱和托底,活得潇洒肆意……”
这些都是陆建华的真心话,但是感情是不能勉强的。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怕王丽丽再好,他也只喜欢自己的心上人。
“对不起,丽丽,我有喜欢的人,我要追求她,所以我不能娶你。”
陆建华说这话的时候,眉眼间还带着一丝温柔,似乎是想起了那个他喜欢的姑娘。
王丽丽心中刺痛,见周围的邻居都跑出来看热闹。
她仰起头,努力憋回眼眶里的泪后,这才看着陆建华说:“陆建华,你说这些可真没意思。”
王丽丽不想追问陆建华喜欢的女同志是谁。
也不想像表姐李玉芬那样,因为不甘心,而被心里的嫉妒所操控,从而变成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她的自尊心不允许。
可到底还是难过的!
尤其看到陆建华这么决绝地要和她退婚,王丽丽也觉得面上无光。
她不能心平气和地和陆建华说话,她只能愤怒地转头离开,给彼此留下最后的体面。
王部长和冉红玉看女儿这么伤心,也在心里叹了口气。
陆建华的确是个好女婿的人选。
当初王家算计着让王丽丽打结婚报告、到处发请帖说两人要结婚。
就是想把戏台子搭起来,把陆建华逼到没有后退之路,只能娶王丽丽。
可是谁能想到,陆建华就算退婚也表现的这么有担当?
为了给王家一个说法,也为了让王家在被退婚时能保留面子。
陆建华还抽出一根细木条,往自己身上抽,抽的他自个儿浑身是血……
“建华,你回去吧。”王部长长叹一口气,同为男人,他真的很欣赏陆建华这样敢做敢当的人。
但是强扭的瓜,真不甜啊。
王部长心中惋惜地上前,把陆建华从雪地上扶了起来,语气温和地说:“建华,咱们两家的婚事今天就算退了。”
冉红玉皱眉,请帖都发出去了。她连办酒席的菜都买回来了,屯在地窖里。
就这么退婚了,以后大院里的人,咋看她女儿王丽丽啊?
可冉红玉也知道,今天这婚是退定了。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陆建华也必须要退婚的。
可惜了这样一个好女婿啊。
冉红玉心里轻叹。
“以后咱们两家还是正常来往,别为了退婚的事情伤和气。”王部长伸手拍了拍陆建华的肩膀。
陆建华不愧是陆家孙子辈中,最出息的那一个。
就这份担当和胸怀,就足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了。
更何况他早就听说,陆建华在部队玩命似的干,无论遇到啥事儿都不要命的往前冲。
这不,前阵子抢雪救灾的时候,他为了保护群众不被倒下来的房子砸中。
他直接冲上去用自己的肉身和后背,给人民群众挡住了倒塌下来的房屋。
现在陆建华的后背上,还有着触目惊心的伤口呢。
就是在救人的时候,被房梁砸伤的。
听说陆建华累积了军功,如果没意外的话,过阵子就要提副营了。
23岁的副营长,就算是这军区大院里,也找不出来几个。
大院里,倒是有个26岁就当团长的男人。
可那个也是陆家人,还是陆建华的小叔陆毓华。
据说陆毓华升的更快,都要当旅长了。
副师级的干部,那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如果能让女儿王丽丽嫁入陆家,嫁给陆建华。她女儿后半辈子啥都不用做,就能活得轻而易举。
可惜了,两家的婚事咋算计都不成。
王部长惋惜不已地看了陆建华一眼,也没再说话,转身进了屋查看女儿王丽丽的情况。
屋外,陆建华脸上则露出如释重负般的微笑。
王家和陆家从老爷子那一辈起,关系就不错。再加上大家都是一个大院里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
陆建华也不想因为退婚的事情,把关系闹得太僵。
现在事情圆满解决,陆建华心里负担也彻底放下了。
但是他必须求得老爷子的原谅,否则三房真被分出去单过了,他们三房也会成为大院里的笑柄。
“这个臭小子,在王家负荆请罪成功了,又跑到我这个老头儿面前来卖弄。”
陆老爷子站在窗户前骂人,可是看向陆建华的双眼里,却带着欣慰和满意。
他正要把陆建华叫进来的时候,却见一辆军用吉普车,从夜色里开了进来。
刺眼的车灯打在浑身是伤的陆建华身上时,陆毓华眉头紧皱。
他还不知道陆建华给王家负荆请罪、退了婚约的事情。此刻单纯看到陆建华浑身是伤的模样,有些担忧。
俩人是叔侄,又不是仇敌。
从私心上来说,陆毓华也希望陆建华能好好的。
坐在车后座的沈意棠,自然也瞧见了陆建华。
沈国庆也特意趴在车窗上,望着背上还背着一捆柴禾的陆建华。
他扭头就对姐姐打着手语问,这个人是不是在‘负荆请罪’?
沈意棠点了点头,寻思着三房那边是不是又出啥事儿了?
这几天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三房上蹿下跳的。本以为事情都消停了,结果陆建华又来负荆请罪了!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但是院子里的灯却开着。
灯光不算太亮,却也足够看清楚站在大门旁边的陆建华了。
老爷子心里暗叫一声不好,要是让小棠和陆建华两人撞上了,
换亲的事儿,不就暴露了?
原本想把陆建华喊进屋暖和暖和的老爷子,瞬间板着脸,对警卫员说:“你去告诉陆建华,说今天这事儿他做得挺对。但是我还生他爹妈的气,不想见他。你让他立马就给我滚回去,否则我一辈子不见他!”
俗话都说:老小孩、老小孩。
别看老爷子年纪越来越大了,可是他的心态却越来越年轻,说话做事的时候,也比年轻时更随性。
警卫员很快就跑出去,按照老爷子的命令,一把扯过陆建华往旁边走:“建华同志,老首长说原谅你了……”
警卫员把老首长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陆建华时。手上也没闲着,一路扯着陆建华快步往军区大院外面走去。
就怕陆建华撞上了沈意棠。
陆建华在冰天雪地里冻了这么久,浑身都冻僵了。
被警卫员扯着往外走的时候,脚下根本迈不开。
那捆背在他后背的柴火,也因为他被警卫员扯踉跄的动作,从背后往前面砸下来。
刚好就砸在他抢雪救灾时受伤的后背上!
那道伤口从肩胛骨贯穿到了后背,原本已经被医生缝合好了。可是现在又被那捆柴禾给撞裂开了,皮肉翻卷,又开始往外渗血。
陆建华痛得倒吸一口气,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出了军区大院。
警卫员看他光着膀子,好心地把自己身上的军大衣脱了下来,给陆建华穿上:“建华,你赶紧去医院处理你身上的伤口。等老首长彻底消了气,你再来。”
另一边,陆毓华已经打开后车座的车门,把沈意棠接下了车。
自从去看过婚房后,两人之间的感情似乎也比以前好了。至少单独相处的时候,不会像以前那样陌生和拘谨了。
沈意棠看男人把手伸到自己面前,弯眼笑了笑,特别开心的把手搭在了男人掌心。
吉普车的底盘高,下车的时候不方便,再加上地上有积雪,所以特别容易滑倒。
陆毓华握紧了沈意棠的手,女人的手指纤细柔软,带着一股细腻入微的馨香。
她的手被他宽厚滚烫的大掌包裹着,就像牛奶融化在了巧克力里;两人的肤色,几乎在夜色里融为一体。
男人手上的滚烫温度,源源不断的传递到她身上,连带着她的身体也变得滚烫起来。
沈意棠不自在地扭了扭手,却被男人握得更紧了。
闷热潮湿的温度,随着时间越来越明显。明明只是牵个手,却显得这样亲密温柔。
大概是夜色赋予了男女之间的暧昧气氛,大概是男人霸道的占有欲在侵略她的心。
手牵手的亲密接触,似乎也让两人的心跟着亲近了几分。
沈意棠垂眸看了看两人相牵的手,又仰头看了看男人冷峻的侧脸,想了想问道:“明天结婚,去哪里领结婚证?”
男人的声音依旧低沉平静:“直接去部队领就成。”
一般来说,现役军人领证,要去部队驻地所在的街道办或者区公所领结婚证。
但是陆毓华的部队特殊,结婚只要把结婚报告和照片交上去,部队那边会统一办好,然后进行发放。
这倒是省了他们很多事!
在走到屋门口的时候,陆毓华脚步忽然停下,他垂眸看着沈意棠:“你有结婚证明吗?”
“有的。”沈意棠说。
她来京城之前,沈老太太就托关系,让村长帮她开好了介绍信和结婚证明。
沈老太太就怕沈意棠回老家,被那些人给抓走去审问。
所有能办的手续,都一起帮沈意棠给办好了。
婚后,沈意棠随军如果要迁户口和粮食关系的话,也不用再跑回去。
因为村长帮忙把手续一并给办好了。
想起老家的奶奶,沈意棠心口暖暖的。
沈老太太虽然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却把沈意棠和沈国庆当亲孙来疼爱,方方面面都替他们考虑好了。
也不知道奶奶收到她寄回去的钱和电报没有?
奶奶不认字儿,念电报上面的内容,估计只能找村长帮忙念了。
这样也好。
如果老家那些人知道她嫁到了京城陆家,那些人也不敢再欺负奶奶了。
沈意棠想着老家的事儿,没注意她和陆毓华已经走进了屋。
她身上本来就热,被屋子里的热气一轰,浑身都有点冒汗了。两人的手这时候还牵在一起,沈国庆笑眯眯的跟在两人身后。
看到姐夫松开姐姐的手,一脸冷峻地拿着东西朝屋里走时。
他将两个大拇指对在一起,冲沈意棠弯了弯眼睛:姐姐姐夫感情真好。
沈意棠弯腰给他脱身上的棉衣,解释道:“他是怕我下车时摔倒,你姐夫刚才,不是先把你抱下车的吗?”
陆毓华这人冷漠沉稳,做事却很有分寸。
就是他这人的手硬,掐着沈国庆的胳肢窝,把他从吉普车上抱下来的时候,硌地沈国庆的肋骨痛。
“姐夫对姐姐不一样。”沈国庆脱了棉衣,又用手语比划道:“更温柔,更有耐心。”
沈意棠脸颊滚烫,也特别红:“小孩子家家别总吃瓜。”
“吃瓜?吃啥瓜?”陆老爷子笑眯眯的凑了过来。
老四以为进屋就松手,他就看不见老四主动去牵了小棠的手?
陆老爷子觉得自己长了双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啥事儿都瞒不过他。
但是沈意棠说的吃瓜,他却有点听不懂了:“小棠想吃瓜?我记得地窖里,还有冬瓜和南瓜,你想吃哪种瓜?”
现代社会的‘吃瓜’,和老爷子嘴里的吃瓜,根本不是一回事。
沈意棠也不知道该咋解释,就顺着老爷子的话说:“今天太晚了,瓜明天再吃吧。”
“无论吃冬瓜、还是南瓜都成。”她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虽然时代用语不同,但是好在她和老爷子还能说到一块儿去。
“那就煮个冬瓜排骨汤,再弄个南瓜饼,咱们两种瓜都吃。”陆老爷子说着,还递给沈意棠一份名单:“你明几个就要和老四领证了,我想着中午咱们请几桌。”
“陆家这边,我只请了自家人。你看看,你有没有要请的朋友?”因为沈意棠和陆毓华结婚有点赶,所以事情也办得有点着急。
三房那边,老爷子没通知。
姜美玲和陆老三为了悔婚,闹出那么多幺蛾子,这事儿不能轻易揭过去。
要是把人叫来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婚宴上,指不定两人还要闹幺蛾子呢!
沈意棠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没啥朋友能请的。
堂姐沈凤琴虽然在京城,可是沈意棠总觉得她有点儿不怀好意。
现在她身份敏感,沈意棠也不想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索性谁都不请了!
老爷子和陆毓华都尊重沈意棠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军区大院的高音喇叭还没开始放红歌的时候,陆家这边已经热闹起来了。
陆家儿孙多,除了一部分留在京城任职上班,还有一些单位在外地的人。
那些赶不回来的人,则托人带了礼金过来。
陆毓华年纪轻轻,在家里辈分却很高。
大家都敬佩他,还有点害怕他。
所以家里的侄子一大早跑回来帮忙扫雪收拾家里,却没人敢去闹陆毓华的婚。
就连沈意棠一大早起来,都感觉家里人对她的态度友好中带着一点儿尊敬。
搞得她还有点儿不好意思。
“小棠,你和老四先在家里吃了饭,下午点儿的时候,再让他开车带你去部队领结婚证。”陆老爷子穿着崭新的军装,身上还带着勋功章,就这么威风凛凛的坐在沙发上,瞧着神气极了。
能不神气吗?
今天可是他幺子结婚的好日子,娶的还是老爷子满意又喜欢的儿媳妇儿。
老爷子恨不得昭告天下,今天他家里有喜事。
可惜这个年代大环境比较严峻,大喜的好日子,连鞭炮都不能放。
陆老爷子心里还有点儿遗憾。
但转眼一看,沈意棠穿着一件大红色带毛领的防寒服。整个人青春靓丽,又喜气盈盈的模样。
陆老爷子瞬间笑开了怀。
陆容菲带着几个同龄的姐妹,凑到了沈意棠面前,满脸都是惊艳:“小婶,你真好看。”
其中有个小姑娘是在文工团上班,本来一大早带着化妆品过来,想给小婶化点妆的。
可是一看沈意棠这个小婶,长得这么漂亮。
那眉眼如画,唇红齿白的模样,顿时觉得自己这些化妆品都不配上小婶的脸了。
以沈意棠在现代社会熏陶出来的审美来看,她也不想迎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在脸蛋儿上画上两坨艳丽的大腮红。
但是人家都好心的带来了化妆品,不用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于是沈意棠用了眉笔描眉,还拿起一张口红纸抿了抿唇。
等唇上有了颜色,她用指腹蘸取胭脂,轻轻在脸颊上扫了一层薄腮红。
这样既能让自己脸色变得比平时更好,却又不会太夸张。
“小婶,你可真会打扮。”在文工团当文艺兵的小姑娘,一脸羡慕地看着沈意棠。
沈意棠的化妆思路,也让她茅塞顿开。
原来妆还能这么化,化的这样好看呢。
回去她就分享给团里的姐妹们,让大家都学习起来。
“谢谢你的夸奖,你这么漂亮,还愿意借化妆品给我用,我可真高兴。”沈意棠和侄女商业互吹的时候,还塞了个红包在对方手里。
按照她老家的风俗,结婚这天,只要帮了新人的忙,都得给对方发红包。
沈意棠在发红包的时候,也没小气。
很快就和家里的女孩子们打成一片了,毕竟真要算起来,她只是辈分高了点,但是年纪也不大啊。
“行了,你们几个赶紧带着小婶上楼,待会儿你们小叔就要来接新媳妇儿了。”陆老爷子的大女儿,含笑走过来:“小棠,你老家远,老四只能在老爷子这里抢亲,把你娶回去了。”
陆家除了三房,其他人对沈意棠的态度都挺好的。
他们也没觉得老爷子让陆毓华娶沈意棠,有啥不对的。
陆家的人都重情重义,既然和沈家定下了婚约,不管沈家发生了啥事儿,这门婚事都得认。
而且沈意棠的父母可是为国家牺牲的英雄,他们心里应该敬佩对方,而不是嫌弃对方的出身。
哪怕这时候沈意棠的父母身上还背着骂名,但是陆家的人,应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这么想着,大家对三房都挺不满意的。
尤其知道三房差点把老爷子气的背过气去的时候,真是想抽死陆老三的心都有了。
沈意棠上楼,等着陆毓华来抢亲。
大院外面,陆老三和姜美玲带着礼物,鬼鬼祟祟的躲在旁边偷瞧。
“爸也真是,老四结婚也不叫我们。”姜美玲抱怨道。
陆家能来的人都来了,老爷子偏偏把他们三房排除在外,根本不通知他们今天家里办婚宴的事情。
这要是让大院里的人知道,老四结婚唯独没请他们。
那不是摆明了告诉所有人,三房不配当陆家人吗?
姜美玲能从旧社会的唱戏的,变成今天这个走出去,大伙都要捧着、陪着的存在。
可不是因为她会唱戏,也不是因为她现在当了省剧团的干部。而是因为她嫁给了陆老三,成了陆老爷子的儿媳妇儿。
这种被人捧着的滋味,多美妙啊。
姜美玲可舍不得放弃。
可是他们带着礼物上门来祝贺老四结婚,想来帮忙,老爷子都不让警卫员放他们进去。
陆老三心里也很窝火,他们想尽办法地悔婚。
转眼陆老爷子就大张旗鼓地让陆毓华娶了沈意棠,那不是明晃晃的在打他们的脸。明晃晃的告诉他们,沈意棠比三房更重要吗?
“早知道就让建华娶了她算了。”陆老三愁容满面,否则也不会闹成现在这种难堪的局面。
陆建华也真是的,娶不了娃娃亲就算了,为啥还要把王家的婚事给退了?
他昨天去王家负荆请罪,虽然成功退了婚事。
却因为在雪地里冻太久,旧伤又裂开,导致伤口感染,昨晚上发了一晚上的高烧。
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打点滴,病得人根本动不了。
“要是建华在,估计老爷子就让我们进去了。”陆老三忍不住琢磨。
“咱们建华人都快烧没了,你咋还想着折腾他?”姜美玲虽然也气陆建华不听话,但是更多的是心疼。
“那你说,现在该咋办?”陆老三被冻的不行:“咱们今天要是不进去帮忙,明天这个圈子里就没咱们这号人物了。”
姜美玲也愁的不行,哪有上赶着给人家帮忙,还遭嫌弃的?
偏偏他们被嫌弃了,还不敢发脾气,得把态度放得更好点儿,更上赶着,才有机会进去帮忙。
陆老爷子自然看到了躲在院子外面,冻得浑身发抖的陆老三和姜美玲两人。
“去,告诉他们。看在建华的面子上,礼可以送进来。但人就不用进来了……”陆老爷子正好找机会,好好收拾不着调的三房。
否则陆老三和姜美玲这两口子,以后还不知道闹出啥样的祸事来。
让警卫员把两人的礼物带进来,则是因为陆老爷子还是想给两人一个机会。
毕竟这是自己的儿子儿媳妇儿,还生出陆建华这么优秀的孙子来。
所以陆老爷子希望,老四和沈意棠能看在他们结婚,老三夫妻送了大礼的份上。
以后等换亲的事情闹开了,沈意棠不说原谅这愚蠢的两口子,只要别记恨他们就成了!
家和万事兴。
陆老爷子活到这岁数,也见惯了生死。
就希望自己的晚年,整个家族都能平平安安的团结起来。
但是老三两口子,真要算起来的话,也是陆家的叛徒了。
陆家人人都重情重义,信守诺言,就这两口子是背信弃义的棒槌!
只要一想起老三两口子,陆老爷子也有点儿心累。
老三两口子给沈意棠送来的礼物,倒是让人挺吃惊的,是一只绿盈盈的翡翠手镯。
据说是姜美玲花了一年多的工资,从东四外贸部开设的文物商店里,重金购买过来,给沈意棠当新婚贺礼的。
姜美玲送的时候心都在滴血啊。
她在旧社会时,跟着师傅曾去一些当时的达官贵人家里唱戏,见过很多世面。
自然也知道翡翠和古董的价值,所以她平时的爱好,就是以内宾的身份去逛东四的文物商店。
等文物商店偶尔有东西售卖给内宾时,她就去抢着买。
抢了这么多年,也没抢到啥好东西。唯独一个帝王绿的翡翠镯子,今天还送给沈意棠当结婚礼物了。
姜美玲觉得东西送出去了,她人不能不进去,否则不是亏大发了吗?
于是她又出了个主意,让陆老三和她一起从后门的围墙那里翻进去。
今天就是摔死他们,也得翻进去。
她姜美玲就不能让大院里的人知道,陆家办喜事没请他们。
陆老三还在犹豫,觉得自己大小也是个领导。
虽然是清闲单位的领导,但是手底下也管着不少人。
他去爬围墙?要是被人知道了,不定在背后怎么嘲笑他呢。
可是他犹豫的时候,姜美玲已经顺着围墙根儿往上爬了。
她早年学唱戏,也是下过苦功夫来练功的。否则也不会在解放后凭着自身的本事,考进省剧团里。
再加上这些年身材保养得好,所以大冬天里爬起围墙来,身手也可以说很敏捷了。
“你快点儿,否则我不管你了。”姜美玲骑在墙头,朝陆老三伸手。
陆老三一看媳妇儿爬上去了,他一个老爷们儿可不能说不行,于是也伸手去够姜美玲的手。
却因为他太重,把姜美玲从围墙上拽了下来。
两人都摔了个狗吃屎。
为了保护姜美玲,陆老三的腰还被压到了,痛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可是姜美玲还是不死心,继续爬围墙。
最后陆老三找后勤部那边儿借来了梯子,两人这才顺利地偷爬进了院子……
与此同时,出门查看情况的陆容菲着急忙慌的往回跑:“快快……快关门,小叔带着堂哥他们来抢亲了。”
沈意棠听着大门‘砰’地一声从里面关上了,心里还有点紧张呢。
很难想象,穿越到七十年代还没半个月,她就已经结婚了。
还是闪婚嫁给了陆毓华。
在陆毓华带着人上楼抢亲的时候,陆容菲还想拿口红纸给沈意棠补补妆。
可是一看沈意棠妆面完整,也就把口红纸收了回去。
今儿人多,屋子里烧的也暖和。
所以刚听到外面传来男人的脚步声时,沈意棠就感觉自己热出了一身汗。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小叔抢亲呢,也不知道是不是和平时一样吓人?”陆容菲忍不住和姐妹们嘀咕道。
沈意棠也在想像陆毓华抢亲时的模样,不过她的想法和陆容菲一样,抢亲的男人估计也是一脸严肃,冷峻无比的。
在陆毓华带着人上前敲门抢亲的时候,气氛瞬间变得热热闹闹起来。
陆容菲她妈担心陆容菲他们害怕陆毓华这个小叔,在抢亲的时候,撸起袖子冲到了最前面。
“你们一大帮小伙子,可别想轻而易举地把我们家姑娘给娶回去。”
“可不是,除了发红包,还得学文艺兵那样表演节目。”
“我们家小棠可是家里的宝贝,你们得想办法才能娶回家。”
陆家的女同志们充当着沈意棠的娘家人,和门外抢亲的陆家男人们吵吵闹闹地说笑。
沈意棠在热闹的气氛中,感觉心口暖洋洋的。
她握紧了沈国庆的手,低头和沈国庆相视一笑。
沈国庆虽然听不到现场的热闹,可是他的眼睛会看呀。
他看到了姐姐高高兴兴的模样、看到了陆家的女人们笑呵呵的维护姐姐;
也看到了贴在门窗上的红双喜,和站在窗外、试图带着人从窗户那里爬进来的姐夫。
当看到姐夫被热热闹闹地拦住,让他发红包时,
沈国庆咧开嘴角,笑出了声。
在漫天的红包雨中,他也冲上前抢了好几个呢。
“红包发了,该让我们进去了吧?”陆建军这个伴郎,在替小叔这个新郎官说话。
陆容菲却笑着说:“不行,只发红包不够诚意。还是要表演节目。”
“至少要唱歌和宣誓。”
……
这会儿已经临近中午十一点了,大院里的人也都知道陆家今天娶新媳妇。
好多人都来送礼,但是这个年代办酒席,讲究艰苦朴素,不讲铺张浪费。
所以送礼的人家,都是只来一个代表。
一些和陆家关系不那么好,但是又想搭上陆家这个关系的人,也跑来送礼。
除了亲朋好友送来的礼金,其余人老爷子一概不收。
老爷子却抓了喜糖发出去,让大家沾沾喜气。
王老爷子过来送礼的时候,就听见楼上传来的热闹动静。
那表情要多羡慕就有多羡慕,他孙女王丽丽刚被退婚了,陆老爷子的儿子就娶了新媳妇儿进门。
这能不羡慕吗?
但是退婚这事儿,陆建华做的没有任何错误,王老爷子也不能迁怒。
“老东西,你可真有福气。”王老爷子酸溜溜的恭贺道:“就是不知道你那个冰坨子儿子,能不能哄着小媳妇儿跟他回家。”
“当然能。”陆老爷子指着热热闹闹的二楼,一脸炫耀:“你没听楼上传来的动静啊,你听,年轻小伙子正在对着新娘子唱军歌呢。”
——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 卫祖国,就是保家乡……
雄厚激昂、充满战斗激情的响亮歌声从二楼传来时。
沈意棠正穿着红色喜庆的结婚衣服,被人簇拥地站在窗前,去看站在外面走廊上,带头唱歌的陆毓华。
陆毓华穿着熨烫整齐的军装,胸前带着一朵大红花。
男人一脸严肃的站在那里,当他透过窗户看到被拥簇在人群中,笑着往外张望的沈意棠时。
男人忽然放高了声音,跟在他身边的几个伴郎,也陡然整齐划一的提高了声音:中国好儿女,齐心团结紧……
在这气势磅礴的歌声中,喜庆的红包也漫天飞。
趁着大家抢红包的时候,陆毓华带头冲了进来。陆建军跟在后面大声喊:“抢新娘子了,抢新娘子了……”
本来也就是按照风俗堵门,给新郎官增加难度,搞点气氛。
现在几轮红包到手,哪能真把新郎官给拦在门外呢。
就在这样哄抢热闹的气氛中,陆毓华挺直了腰杆。
他大步走到沈意棠面前,将胸前的大红花,递给了漂亮的新娘子:“沈意棠同志,你愿意和我结为革命伴侣吗?”
陆毓华眸光深邃地凝视着坐在喜床上的新娘子,在他问出那句话的时候,时光也仿佛为他停留了一般。
不知道是谁的心跳如擂鼓一般,不受控制的在这静谧的空间里响起。
此时男人的眼中,只有眼前那个明艳动人的新婚妻子。
漆黑顺滑的长发被盘了起来,他们一起去买的那朵点缀着仿珍珠的头花,此时点缀在新婚妻子的头发上。
红的耀眼夺目,漂亮的耀眼夺目。
陆毓华垂眸,望进了新婚妻子那莹润清澈的眼眸里。此时他的妻子,水润润的眸中带着温柔欢喜的笑意。
“我愿意!”沈意棠笑着点头。
陆毓华冷峻的脸色瞬间柔和下来:“媳妇儿,我来接你回家。”
他弯腰,将新婚妻子从喜床上抱了起来。
沈意棠甜蜜一笑,双手搂着男人的脖子,满脸笑意的将头靠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今天是他们结婚的大喜日子,沈意棠哪里会扭扭捏捏呀?
她得让这个男人知道,她是愿意并且高兴嫁给他,和他结为夫妻的!
周围的人见新娘子大大方方的秀恩爱,也忍不住高兴大笑。
热热闹闹的气氛实在太有感染力,沈意棠的脸颊也在这些欢笑声中越来越红,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就连在楼下厨房帮忙做饭的姜美玲和陆老三,也都听见了这热闹的欢笑声。
两人对视一眼,虽然没见到沈意棠的面,可是两人依旧感觉脸很疼。
因为这场婚礼的热闹,以及陆家对沈意棠的珍视,都足以打脸,让两人知道,他们以前做的事情有多蠢。
否则也不至于,别人都在热热闹闹的吃宴席了,他们还小心翼翼地躲在厨房里帮忙。
就怕老爷子和沈意棠知道了,会当众把他们赶走。
沈意棠早就发现了三房送来的礼物,也瞧见了躲在厨房里帮忙的陆老三和姜美玲。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她不想让陆老爷子为难,就主动站起来邀请两人入席吃饭。
面对沈意棠的和善,姜美玲还有些受宠若惊。
陆老三也挺感叹的,老四这个媳妇儿娶的好。聪明又大气,人品真没的说,难怪老爷子这么喜欢。
也不知道他和姜美玲,搅黄了沈意棠和陆建华的婚事,到底是好还是坏?
陆老三看着漂亮大方的沈意棠,心里隐隐有种三房失策,失去了一个好儿媳、好未来的感觉。
可是现在他啥话都不能说。
因为沈意棠已经嫁给了老四陆毓华,成了他和姜美玲的弟媳。
无论沈意棠知不知道换亲的事情,以后他们都不能再提起。
“小棠,祝你和老四百年好合,早生贵子。”陆老三拉着姜美玲入座前,真心实意地朝两人贺喜。
姜美玲感觉脸颊火辣辣地疼,她涨红着脸色冲沈意棠笑了笑,又担惊受怕的看了陆老爷子一眼。
“既然你们弟媳不计前嫌,邀请你们入座,那就坐下吧。”陆老爷子也缓和了面色。
今天陆老三和姜美玲还算识相,帮着后厨洗菜洗碗,收拾东西。
如果他们真认识到自己的浅薄和错误,以后能洗心革面做人,不再闹幺蛾子。
陆老爷子也能睁一只眼闭一眼!
想到这里,陆老爷子看向沈意棠的眼里,带着欣慰和不易察觉的感激。
他很感激沈意棠的知书达理和识大体,很感激沈意棠没让他一把年纪了,还要因为儿女的事情丢脸。
沈意棠能给三房脸面,也是看在老爷子对她特别好的份上。
人都是相互的,老爷子对她好,她也不能让老爷子伤心。
只是请三房吃一顿宴席而已,能让老爷子开心,她何乐而不为?
如果以后三房还敢舞到她面前,她也是会扇回去的!
另一边,在医院打点滴的陆建华,不知打哪儿听说了小叔今天结婚的消息。
也着急忙慌的拔了手上的输液管,准备赶过去给小叔和小婶贺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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