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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逐 比格咬键盘 7818 字 4个月前

“是不是钓上来的,反正都请你吃了。”贺乌喝了口酸奶,“全家就你最爱吃鱼。”

“说到这个,你上个月答应了发奖学金请我吃寿司,可别忘了!”贺元九从冰箱里拿了只苹果,叼在嘴里又嗖地蹬上了滑板。

“慢点!”贺乌在她背后喊,“我今天要去图书馆,你在家不要玩pad,晚上我可要查你青少年模式时长。”

“切。知道了!”贺元九哗啦啦滑回了院子里。

暮春天气,近中午已经很热了。贺元九穿着吊带和防晒衣,衣领被滑板带起来的风吹开,露出后颈一块浅黄的猫爪形胎记来。

也许她真是猫儿托生,当年就该听贺乌的给她起名叫贺猫。贺乌认真思考,贺元九元月初九出生,有了这个名字,连带着乳名也没有像贺乌的“长生”一样起,干脆喊成了小元。

啊,忘了让她告诉奶奶自己今天不在家吃午饭——今早上醒得晚,到图书馆就要十点多了,今天还是他微积分大作业的ddl。待会给小元的电话手表发个消息算了。

贺乌骑车出门。城市依山而建,天际处看得见远山如黛,山后有一座千年古刹,到现在还香火旺盛。贺乌家的别墅区在略微偏离市中心的城区,据说从爷爷还没开始创业的时候就住在这一片,到现在家里的企业风生水起,家人更加相信有风水的道理,更不搬走了。

“明明是长生乖乖你自己说的哦?”

说起从不搬家这回事,家人的反应却都出奇的一致,“是你自己说的,你不要搬走。”

“我?我什么时候说的?”

“你刚学会讲话的时候就会说,我要在家等阿珠,阿珠是我的妻。要是搬走,阿珠要找不到我了。”

阿珠……贺乌刚要继续问,眼前依稀拂过谁灿烂的笑脸来。

喔,也许就是这样。贺乌相信自己的确有什么宿命,不过他暂时还没什么想法,该去哪里寻找他的“阿珠”——如果是前生来世的机缘,千年百年过去了,还有什么会是长存的呢。

他的妻子也会正在天地之间的某一处,等待着与他见面吗?贺乌漫无边际地蹬着单车想到。他对爱情只有平淡而亲密的想法,也许就像他的父母那样,到现在贺乌还在用土语喊他们爹爹阿娘——前几天贺乌喊他的爹爹阿娘陪他打游戏,隔了两天再登发现他爹爹的游戏名改成了“我为小慈着迷”,他阿娘的游戏名是“小鸢宝宝无敌”——贺乌的鸡皮疙瘩从头腻到脚,痛斥他们两个在公司里呼风唤雨的中年人游戏还玩起来野辅连体了,空留贺乌自己在对抗路绝望肘击,我再也不和你们三排了,匹配到你们这种情侣我都要取消准备!

“本来就是我们两个玩,带着长生乖乖一起嘛。”贺慈笑嘻嘻地张嘴吃丈夫喂给她的果切,“实在不想,你快去把我儿媳找回来。”

“那我也不能去大街上贴寻人启事。”贺乌自己摸了个叉子吃水果,“我让奶奶陪我玩,明天就给她建个号,昵称叫六旬老奶扶墙对抗。”

“那她也会和爷爷一起玩,爷爷的昵称我都想好了,六旬老头河道游走。正好他爱钓鱼。”贺元九接茬。

好心酸!怎么想怎么心酸。虽然贺乌依稀记得有人说过他像豆豆眉将军犬,但应该不是单身狗的比喻。

比起自己的终身大事,还是眼前的微积分大作业更重要。虽然他是体育生,体考进的现在的学校,功课也不能差到哪里去。

贺乌刷卡进图书馆,找了个靠窗的书桌坐下,点开微信给妹妹发了条消息。

“那太可惜了,我们中午吃辣炒花蛤。”

贺元九给他用儿童手表拍了一张照片,他们的爷爷贺鸫拎着一袋花蛤哈哈大笑,果然钓鱼佬从不空军。

贺乌叹了口气把手机设置上番茄钟,丢到一边。

笔记本电脑上的字母和公式仿佛扎着贺乌的眼皮。刚过了两分钟好像比两个世纪还久,不行,贺乌瘫倒在了键盘上。

“好想回家种地啊。”贺乌喃喃自语,不过自家现在还有田让他种吗?

当农夫这件事总是听起来很亲切。

屏幕上陈列着没解出来的题目,因为键盘上的脑袋变成了一堆乱码,贺乌有气无力地按了下回车键。

算了,做不出来也是白搭,浪费青春。贺乌从笔记本电脑前爬起来,脸颊上已经印上了一个反过来的按键。坐在他右前方的两个女生本来还在看着他嘀嘀咕咕,这时都忍不住轻笑了起来。

贺乌抓了抓头发,对着电脑发了会呆。对了,好像还有一门选修课布置了结课作业,那门课是——经典古著导赏。

贺乌又爬起来,点开学习通看了眼作业。还好,不算很刁钻的要求,只是要从老师给的书单里选一本看,再写读后感就行。

书单是按照书名首字母排列的。贺乌懒得计较书的难易厚薄,随便瞟了打头的第一个书名——《大荒志异》,就这本了。

刚好现在在图书馆。贺乌站起来走向检索机,哈哈,刚好古代文学著作的分区也在这一层,说起来《大荒志异》似乎是本地人的著作,贺乌从小没少接触过各种主题学习和国学诵读班什么的,但是这本书体系浩大纷繁,贺乌又不是文科学生,到现在也没从头到尾读完过。

找到放着《大荒志异》那排书架的时候贺乌瞄了眼手表,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待会借了书,他可以带着书在附近随便吃点东西,点杯喝的再回来。一切都刚刚好,贺乌几乎要忘了自己的微积分作业,心旷神怡地绕到了书架后面。

找到了。淡蓝色的书脊,上面用毛笔小楷印着“大荒志异”四个字。贺乌莫名觉得眼睛发热,他把这归结于正午的阳光。

贺乌拿起《大荒志异》。

没有拿动。似乎有谁从书架那一端,和他拿起了同一本书。

书架后面同样传来脚步声,贺乌下意识地弯腰,从书架的缝隙里看过去,对面是一双澄澈好奇的眼睛。

贺乌与明月珠同时松手,厚厚的一排古籍摞列不稳,砰地歪倒在地。贺乌说不清楚眼泪从什么时候夺眶而出,跑过书架的时候双腿颤抖,他终于在古籍漫天的尘土里,看清了无数次隐约拂过眼前的笑脸。

白留仙所说是对的。

将明月珠揽进怀里的瞬间,贺乌心底浮现了这样一个念头,白先生所说的是对的——文脉久长,一千年一万年的时间,足以让沧海变桑田,让原本微小偏僻的大逐山贺家村在洪水、尘土与时间的塑造里成了广阔繁华的都市,可是文脉久长。

那些文字千万年间流传,记载着明月兔妖因情化身的故事,痴心相爱情愿以命相抵的故事,久远到一切都在重逢的泪水里化作了微笑。

明月珠依旧抓着贺乌前襟的衣服,眼泪无休无止地落下,脸颊上晶莹一片。

他弯起眼睛向贺乌微笑,低声说了句什么。

“阿珠。”贺乌按住他的肩膀,深吸一口气说。

“长生哥。”明月珠也这样反复地唤他。

“今年冬天,大逐山还会下雪吗?”他问。

贺鸢赶到市图书馆交了罚款,心想弄翻了一架书只是一周义务劳动罢了,贺乌打电话一定要他或阿慈来接是为什么?

在甜品店找到他的儿子和那个白发少年的时候,两个人都还在无止无休地落泪,像是在笑又像哭,知道的明白他们在吃抹茶麻薯牛奶冰,不知道恐怕以为那一碗抹茶全是芥末。

上次瞧见长生哭,还得是他六年级那年在足球场上被铲球踢得小腿骨折。可了不得了,赶紧拍下来给阿慈看看。

“爹爹。”贺乌看到他过来,抓起明月珠的手转向了贺鸢。

“怎么回事?”贺鸢问。

“我要和阿珠结婚。”贺乌说。

他说的太笃定又太自然,让还在举着手机偷拍的贺鸢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你要……”贺鸢舌头和思绪都打了结,转头看向了明月珠。

“公爹!”

明月珠比贺乌还要嘴快。

哭得脑袋发昏,微积分的作业也还是得写。贺乌趴在书桌前有气无力地划拉草稿。

贺鸢最终让明月珠与贺乌一起回了家,让两个人分开待一会儿,缓缓思绪。

贺元九甩着爷爷做给她的贝壳手链,趴到客房门口打量了明月珠半天。

“我认识你啊!”她只是这么说。

然后又跑到二楼来看贺乌。

“你看你,邂逅了天赐良缘又怎样,还是要写作业。”她略地扮了个鬼脸。

“喊过嫂嫂了?”贺乌问。

“到底是怎么回事?”贺元九反过来问他。

“我还要慢慢地想。”贺乌看了眼放在手边的《大荒志异》,想起明月珠又旁若无人地微笑。

“奶奶!”贺元九大喊,“贺乌好像脑子哭坏了。”

“没有。”贺乌放下笔认真地想了想,“我觉得……或许上天保佑。”

他对着空气里的某一处轻轻笑了笑。

贺元九沉默片刻。

“奶奶,奶奶!”她又开始喊。

【📢作者有话说】

爱的人总会相逢~

第94章 新世其二 大米冰淇淋

贺乌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不管有什么好事坏事,都要和家人讲实话。

如果有什么事情,为着别人考虑也要欺瞒,到头来也许自己吃苦,还会让家人也心疼流泪的——就算事出无奈,一家人也要坐下来好好说清楚。

因此,就算儿子突然在公共场合情绪失控大哭一场,还带回家一个模样与常人略微差异的少年,贺鸢与贺慈还是想先听听贺乌自己的想法。

被贺乌唤作明月珠的少年性格热情活泼,来到“陌生”的环境里并不拘束。他似乎和奶奶相熟,第二天清早贺乌拉开窗帘,就看见奶奶坐在院子里的藤木摇椅上,明月珠依偎在她的腿边。

明月珠指着枣树,很开心地说着什么,眼睛都笑成了两弯月牙,贺奶奶笑呵呵地听着。清晨的阳光洒在了他们色泽不一的白发上。

在从前,阿珠还会散着头发,嘴里咬着发带,让奶奶帮他梳头。

贺乌靠在窗边看了许久,仍然眼睛和心底都发热。

转过身,才看到贺鸢站在他的卧室门前。

“长生。”贺鸢叫他,“你睡醒了吗?”

“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清醒过。”贺乌回答。

他的父亲笑着叹气。

“阿慈问过明月珠,问他家在哪里,父母在哪。他说,你就是我的阿娘,我们上一世没有见过,但是约好了还要见面的。”

贺鸢想在贺乌书桌前面坐下,奈何他的书桌乱糟糟一片,草稿纸和课本随便扔着放着,贺鸢一拉椅子哗啦啦掉下来一支黑笔。

“看起来你学业挺刻苦。”贺鸢推开他放在椅子上的球衣,勉强坐下了。

贺乌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打开在他微积分大作业的邮件发送页面。

显而易见,看来昨晚他还是殊死搏斗,踩着死线交上了。贺乌心虚地不说话。

“不仅没有身世籍贯,没有生身父母,连他前十八年在哪生活,他也说不出。”贺鸢又说,“长生,虽然我和你阿娘都相信,你从小说的那些话不是空穴来风——你当真想好了么?”

那岂不是也没有身份证。贺乌认真思考,没有身份证和户口可不行,法治社会毕竟与从前不同。

“爹爹,你来看这个。”贺乌转身离开窗边,从枕头边拿起《大荒志异》。

他昨晚一口气把灵种卷翻完了,要紧的地方都用书签做了标记。

“怎么,我这儿媳不仅是男孩,还是个精怪?”贺鸢挑起眉毛问。

“倒也不是……呃。”

父亲的前半句话确实让贺乌又一次沉默了。

活到现在他好像没有认真思考过自己的性向问题。虽然是体育高考出身,身边同学沉浸在轰轰烈烈的青春酸涩疼痛恋爱,每天要把《时间煮雨》循环八百遍的时候,贺乌自己在跑道上掐表。

不管直的弯的男的女的,他的取向应该是明月珠。就是这么简单。

“这个先不提。”贺鸢翻了下书,“你是怎么做完了作业又看了这么多页书的?你又熬夜了。”

贺乌再次心虚地沉默。

一个月前他刚刚因为沉迷某个搜打撤游戏,不小心熬了个通宵,被早起给自己的钓鱼事业准备饵料的爷爷抓了正着。贺乌试图撒谎说自己是健康作息早睡早起,爷爷当即表示要带他去河边打窝,贺乌立马投降——长生脾气性格和我都像,我当然知道怎么料理他!爷爷不止一次得意地说。

哪有长这么大的人,还躲着怕家长查自己熬夜的?贺乌又是不服气地想,哦,而且现在还是眼看就要谈婚论嫁的人了。

“看来你明晚还是搬到三楼睡吧。”贺鸢说,“方便我半夜起来查你睡没睡。”

“好啊。”贺乌刚要摇头,转念一想又爽快答应,“那我搬去和阿珠一床睡。”

贺鸢脸上登时露出了被腻到的表情。哈哈!就是这种表情,贺乌无数次被他们夫妻俩腻到过的表情。

“你长大了。”贺鸢说 ,“不管是晚上几点睡,还是喜欢谁这种问题,都是要看你自己。如果你确实下定了决心,我和你阿娘都会支持你——不过你们现在都还小,再怎么样,都要先读书。明月珠的话,他的身份我会想办法解决,自然也要落在咱们家的户口本里。毕竟……”

“毕竟本来就是一家人。”贺乌说。

贺鸢点了点头:“你说要给我看这本书,是要看什么?”

“就是,你刚才问的问题。阿珠曾经是精怪,但现在不是。我确定得很。”

重逢的时刻,被贺乌抓住的是一双温热的手。掌心传来的温度让贺乌瞬时泪落。

太好了,太好了。这一世你躲开了春生秋亡的诅咒,不再会因为孱弱的血肉而终日身躯冰冷。或许今年冬天,不必再畏惧严寒的你会有一个更自在快乐的冬天,我们会度过一个暖融融的冬天——总是这样,因为明月珠的出现,他开始对四季都有了憧憬。

贺鸢饶有兴趣地看着贺乌的表情,笑了笑去看他翻开的古书。

“大逐山间有兔妖一属,与明月盈亏同命,春生秋亡。其形白发白肤,月食之时化为兔形。既无阴阳欢合之媾,亦无子嗣延续之需,因而雌雄形似、无情无爱。

灵力颇弱,平日与常人无异,脾性多似家兔,素食、喜净。其种多隐匿于山野,世所罕见。故乡间童谣歌曰:“玉兔玉兔莫动情,人间何处贺长生”。

其中异者思凡下山。荒林野壑本无七情,人间烟火偏多温厚,遂与山民结为琴瑟。缘情所系,一朝蜕尽妖胎,得列人伦。痴心缱绻,生则同欢,死亦相从,幽冥险路,视若坦途。广利禅寺因作 “长相逐” 偈语,山民如金乌,兔妖若冰轮,日月追随,千秋罔替。后世博雅君子倘闻此事,于此亦可征信焉。”

(其中有相异的兔妖思凡下山。荒山野岭本没有儿女情思,尘世生活却满是温情暖意,他便和当地山民结为夫妻。这份深情羁绊之下,褪去了妖身,化作凡人。二人情意缠绵,活着便相守相伴,死也不离不弃,就算是阴曹地府的险路,也全然不放在心上。广利禅寺为此留下名为 “长相逐” 的偈语:将山民比作太阳,兔妖比作明月,日月彼此追随,永世相伴不变。后世有才德的人若是听闻这段故事,也能知晓此事真实不虚。)

“哇。”贺鸢挠了挠鼻子,“我儿子居然还是历史大名人哎。”

“……”贺乌仍然沉默。

“所以,你能记起来上一世的事情?”贺鸢又兴致勃勃地问,“我和你阿娘呢?我们俩上辈子有没有是什么公主驸马的?”

“能想起来,总归是很模糊,还要慢慢地想。”贺乌回答,“我问阿珠他也是这样。”

“哎呀哎呀,阿珠。”贺鸢掐住自己脖子翻了个白眼,“我儿子可算是开窍了。”

“你不也天天叫我娘阿慈?!”

“我和阿慈认识多久了?算上上辈子,这辈子到现在也比你和明月珠认识得久。”

贺乌陡然间恶向胆边生:“可是我记得,上辈子你们都没在一起多久。”

“啊?为什么?”

“上辈子连小元都没有啊!呃,反正是你英年早逝了。”

“因为什么?我是什么护国将军吗,还是西楚霸王啥的……”

“算是吧算是吧。”贺乌懒得和他多说,推着父亲的肩膀想把他从自己房间里推出去。

“唉,你一说我好像也能想起来一点。”贺鸢伤感地抽了抽鼻子,“阿慈——”

“怎么啦——?”贺慈的声音从楼下远远传过来,“你要吃大米冰淇淋吗?我前天做的,现在冻好了。”

“我也要吃!”是小元的滑板车嗵地撞上客厅门的声音。

也有明月珠的说话声和笑声,他和阿娘熟得也快。贺乌眼睛和心里又有些发热了。

“我想你了。”贺鸢边抽搭鼻子边下楼,“多情自古伤离别……”

“我也要吃冰淇淋!”贺乌跟在他身后跑出去,“喂,爹你真哭了啊!”

虽然真实的上一世更让人伤感。还好一切都已经过去,家人陪伴,挚爱重逢——金乌玉兔长相逐,然而相逐总会带来相逢。

《大荒志异》里还有一段话,被忙着吃冰淇淋的大家忘在了旁边——是关于“迷雾猫妖”的。

“山乡人家,寻常饲猫。中有迷雾猫妖,毛色三彩,善变人形,唯幻化之时有限,仅历数时。性骄顽,笃恋旧居,不离左右。尤能识人心真伪,言语真伪一望便知。倘相伴日久,缘结三世,死后竟可托生其家,为其子嗣。”

(山里的住户大多都养猫。其中有的是迷雾猫妖,三色毛发,能够变成人的模样,只是变身维持不了多久,也就两三个时辰。

性子娇憨顽皮,十分留恋居所,总守在主人身边。还特别擅长分辨人心、识破谎话。倘若和一家人相伴日久、情谊深重,死后便能转世,成为这户人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