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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考科举 知南山桂 27131 字 1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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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算不如天算,这天夜里又是个风雪夜,强烈的寒流从北方袭来,天地冰寒,乌云遮月,一场强烈的暴风雪开始了。

“大人,暴风雪太大了,城墙上都要站不住人,属下恐怕巴蒙克会派兵发动夜袭。”

陈秉站在城楼上,扑面而来的风雪落在他身上,他抚了抚肩上的雪花,“做好迎战准备。”

“传令下去,所有士兵不得下城墙,就地生火取暖,轮流休息,火炮和火铳都用油布严密盖好……另外,在城墙外侧每十步悬挂一盏灯笼,防止敌军摸黑靠近。”

今夜暴风雪,不利于防守,也不利于进攻,过去那几日夜里,巴蒙克夜夜遭受侵袭,又加上白日受了挫,这样的风雪夜,他必然不会放过奇袭的机会。

暴风雪开始一个时辰之后,守城的哨兵发现了敌人的踪影。

到底多亏了陈秉让人悬挂的灯笼,这是上千精锐组成的奇袭队伍,全都披着白衣,在风雪中几乎无法被肉眼察觉,他们携带了抓钩和绳索,在暴风雪的掩护下,潜行来到云中城墙下。

他们却没料到,在灯笼微弱的光照下,那身白衣反而变得更加显眼,和周边风雪形成巨大反差,引起了哨兵的注意。

“敌袭!敌军爬上来了!”

陈秉仍在城楼上,当即抓起弓箭,来到了城墙边,暗淡的视线中,数十名白衣士兵正在沿着绳索攀爬,甚至已经爬到了城墙一半的高度。

他手中箭矢射出,一名士兵惨叫着坠落下去,陈秉当即下令让火铳手对着绳子射击。

“对准绳索开枪!”

风雪夜里,人们的双手冻成冰,极难使上力气,绳索也冻成冰,极难斩断,幸而火铳瞄准绳索,连砍带劈,终于被打断,攀爬的士兵一个个坠落下去。

可敌军的人数实在太多,到底有不少人爬上了城头,与城墙上的守军展开了近身搏斗。

陈秉抽出腰间的长刀,加入了战斗,他的刀法,没什么花里胡哨的章法,刀刀只为杀人,凌厉而精准,身上的黑袍在风雪中翻飞,宛如一只噬血的幽蝶。

战斗持续了将近一个时辰,终是将夜袭的敌军击退,城墙上留下了四百多具敌军的尸体,守军也伤亡了上百人。

脚底下尸山血海,空气里那股腥甜的气味被寒气冻的钝了,陈秉那一身玄黑的氅衣吸了血,不再是纯粹的黑,而是一种粘稠,泛着墨紫的暗沉。

手中刀刃犹在淌血,冰霜却已然爬上刀锋,被封印在寒冰下的血痕,还保有最鲜艳的色泽。

刀尖的那滴红,凝成了冰。

寒月之下,风卷着雪末子扑在他的脸上,额前的碎发被吹的向后翻飞,露出那张素白清俊的脸孔。

“大人,您该回府上休息休息了。”

沈万良搓了搓手,呵出一口气,白日里见到的场景,引得他心头激荡,若非还在守城,危险的刀尖悬在头顶,他巴不得疾笔飞书上万字。

这天夜里翻来覆去也没睡着,却又让他碰见了如此气血翻涌的场景。

莫非这城当真能守住?

可他们家大人到底身体也不是铁打的,白日里迎战,夜里又守城,哪怕精铁锻造的躯体也经不起这般折腾。

别到头来城守住了,大人的身子却坏了。

沈万良想不通为何陈秉不回府,便出言劝说一句,说完后,却在不经意的抬眸间,对上了幽月之下,一双非人的眼睛。

那是一双没有温度,充满血色和杀意的眼睛。

光是对上一眼,一股浓浓的尿意便涌上丹田。

“陈秉”冷冷地看他一眼,一句话也不说。

他在白日里就已经杀红了眼,

如今脑子里全是曾经在末世的杀伐画面,噬血的渴望在胸腔里沸腾,就像是一把沉寂已久的神兵凶器,骤然开了锋,见了血,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觉察到自己处在失控的边缘,追究起来,从姜漓受伤的那日起,身体深处潜藏的嗜血杀戮就已经压不住了。

本以为忘记了的日子,实际上根本没有忘却,早已深入骨髓,刻入了灵魂当中。

曾经在末世的陈秉,也失控过很多回,一开始,他觉得是正常的,当一个人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力量,轻易夺人生死,便也把人命视为草芥,把杀人当成一件与喝水一样的小事。

混乱的秩序,杀伐是最正确不过的选择,随着力量越来越强大,杀戮蒙蔽了他的眼睛,有时候,陈秉也不知道,是他控制了杀戮,还是杀戮控制了他。

他是人?还是一把冰冷冷的人间凶器?

也不是没想过当救世主,而为了保护一些人,又必定要杀掉一些人的时候,是救世主,还是维持秩序的暴力机器?

保护的人又值得吗?屠龙者又未必不会成为恶龙。

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样的世界又有什么意思呢?

杀!通通都杀了吧!

畅快淋漓的杀了他们吧,杀人的滋味很爽,凌驾在众人之上,所有人都是蝼蚁,你心里其实没什么正义,也不在乎生死善恶,不如沉溺,就这么放纵吧……

陈秉揉了揉眉心,闭上眼睛,此时的他,不敢回家,甚至不敢让姜漓看见自己。

他害怕让姜漓知道,他有杀人的冲动和渴望。

来源于身体内心最深处的,害怕被人看见最真实的自己,害怕被排斥,害怕被讨厌,害怕自己不符合对方的完美期待,就得不到那一份爱意。

姜漓最喜欢他初见时言笑晏晏的温柔模样,但他现在已经越来越维持不了那样的假面,越是刻意,越是古怪,内心的烦躁更甚。

他变得怪异,更要命的是,他接受不了失去姜漓的爱意,满心满眼爱他的姜漓,为他做出无数改变的姜漓,在这段感情最开始,陈秉是三心二意的,他享受着对方的爱甚过于他,现在经年日久,他的爱意过浓,沦陷愈深,他的心乱了,早就做不到当一个随时抽身的看客,他是一个深陷其中的沉沦者。

一想到姜漓有排斥厌恶他的可能,他就心乱的想要杀人灭世。

怎么可以乱成这样?

却偏偏在这种时刻,他突然很想见到姜漓,哪怕是看一眼他平静的睡颜。

陈秉抬头看了眼天色,估摸着姜漓早该熟睡了,便一个人从城门往回走,在天光破开风雪之前,应该能走回家。

城里一片凄清静寂,没有灯火,天地黯淡无光。

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了总督衙门口,却见门前燃着一盏灯。

没有守卫,只有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那,听见他的动静,看过来时,眼睛里全是欢喜。

“夫君!”

姜漓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积雪,提灯走过去,四周无声无息的,都是暴风雪的声响,他把灯举起来,最怕是自己的幻觉。

他抓住陈秉握刀的手,把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睁成了杏眼,“是真的!”

陈秉问他:“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你让我在府中等着你回来,我就一直等着……”姜漓笑了笑,都是自己的无耻惹的祸,他装手伤未愈,夫君就把他关在府中不准出门。

在越州的时候,他还有观战的机会,自从受了伤,陈秉让一群卫兵守着他,哪也去不了。

“真傻。”陈秉声音冷冷的。

风雪夜之下,姜漓的脸孔突然变得有些模糊。

“一点几也不傻,回家吧。”

姜漓去拽他的手,却发现身边的人跟石像似的,根本拽不动。

“你把灯举起来,仔细看我。”

姜漓照做,疑惑道:“怎么了?”

陈秉眼睛眨也不眨看着他,怎么了?他现在满手血腥,身上沾了何止百人的血,这一身衣服便是血浇出来的,仔细看看,他大氅上的毛领子,沾着血肉的碎末,抖一抖,抖下来的,不是雪末,而是血肉沫。

更别提他现在连五官表情都控制不住,身体里那股嗜血杀戮的冲动,并不像一些言情小说描写的那样,见到心爱之人,便沉寂平息下去。

正相反,他现在很烦躁,很想杀人,眼中的杀意不减,还有一股控制不住勃然欲发的渴望在胸腔里翻腾。

话本子里都是些狗屁。

老子的安宁呢?说好的爱人是良药呢?

陈秉眼中的邪火更胜,不用照镜子,他知道自己温雅的脸孔没有半分温柔,只有冲天的邪性,眉梢眼角不是似笑非笑的勾人缠绵,而是要笑不笑的嘲弄讥讽。

“害怕吗?恐惧吗?”

眼前的夫君太陌生了,要说不怕是假的,姜漓的双腿无声的战栗起来,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寒风吹得他身心冰凉。

陈秉见他不说话,又是一阵克制不住的烦躁与冲动,他扔下手中染血的刀,抬手掐住姜漓脆弱的脖颈。

只要他轻轻一拧,所有的烦躁、担忧、害怕、惶恐……通通都会消失,天地归于平静,不用担心那张脸上会出现排斥厌恶他的神色,不用担心满心满眼的爱意会消散,不用维持他最爱他的样子。

让他满腔的爱意定格在这里,杀了他,就能获得心灵上的自由,再也没有什么能牵动他的情绪。

这是一切祸乱的源头。

陈秉睁开血红色的眼睛,这时候的他突然变得无比冷静,脑袋里杂乱无章的思绪也变得清晰起来。

他理智的审视自己:

多可怕啊,我心底最深处,居然会有除掉自己爱人的隐秘想法。

我是一个不会爱人,也不值得被爱的人,等眼前的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会发现过往七年的掏心掏肺,捂不热一块心硬的石头,他的一腔痴情,全都喂了狗。

姜漓感受到桎梏他咽喉的手指在收紧,他柔顺的闭上眼睛,已经呼吸不过来了。

到了这种时刻,陈秉意外的发现,眼前人竟然没有任何挣扎反抗的迹象。

他冷声道:“为什么不反抗?”

“你……说过的,黑色的……夫君,会……护我一世周全。”姜漓眼睛里蓄满了泪,泪如珍珠,在风雪中划过一道晶莹。

手指的力道松开了,姜漓跌落在地,咳嗽了好几声。

他抬起头来,嘴唇阖动几下,到底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神色凄惶看向自己的夫君。

自己的夫君是一个迷。

这么多年来,姜漓并不是未曾察觉,相反,他心里很清楚,夫君并不是很爱他,尽管陈秉对他很好,比世上绝大多数丈夫对妻子都要好,所以姜漓也告诉自己,不要多问,也不要太贪心,这样已经很好很好了。

他收集墨锭,学茶道,连练武他也放弃了……他只是想让自己离夫君更近一点。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并不是很吸引对方,于是他费尽心机把自己打扮得再漂亮一些,甚至于昏招百出,给自己戴上各种装饰,他只是……想讨好他。

陈秉走过来,将他拦腰抱起,见姜漓已是泪流满面,心头有一种莫名的快意。

小傻子认清他的真面目了?他不是他喜欢的那个温柔的夫君,他性格丑陋、自私,并不值得他的深情。

从他眼中看到怨恨、责怪,所有混乱的事态才会恢复到正轨。

姜漓哭了好一会几,这才可怜巴巴抬头望着他,抽抽噎噎说:“你要休了我吗?”

陈秉怔了怔。

“如果你要休了我,那你还是杀了我吧。”姜漓温顺的闭上眼睛,雪白的脖颈上残留着指痕,在暴风雪中尤为凄厉。

陈秉冷声道:“你不恨我吗?”

“你守了一整夜,等回来一个并不领情的狼心狗肺东西。”

“怨吗?恨吗?讨厌我吗?”

姜漓迷茫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陈秉的脸彻底冷下来,“你真贱。”

姜漓眼眸里闪过受伤的神色,他把头低下了,不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眼泪,“嗯,我贱。”

风雪变大了,纷扬的雪花落在姜漓的头发上,落在他的眼睫上,就连他脸上的泪都好像冻住了,眉心红艳的朱砂痣变得暗淡,朱红的嘴唇失去了血色,他被冻得打哆嗦。

“夫君,你,你累了吗?要不我伺候你沐浴,把这一身衣裳换了吧。”

姜漓红肿着眼睛,他胡乱揩了揩脸上的眼泪,竭力挤出一个笑容,却到底还是不敢抬头。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四周只有落雪的声音。

突然间,有滚烫的东西砸在了手背上,他有些慌张去揩自己的脸,却发现脸是干的。

姜漓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冰凉的手指触碰到他的脸。

“夫君,你……你怎么哭了?”

陈秉嘲弄一笑:“别傻了!我怎么可能会哭。”

“可——”

还没说完话,一阵天旋地转,四瓣嘴唇亲密接触,姜漓被人擒住手腕,没感觉到脚尖落地,只是被陈秉紧紧的抱住,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这样的吻,满是侵略性,一点几也不温柔,他们同床共枕多年,拥有过无数次亲密的吻,从来没有哪一次,是这样的凶狠强势。

姜漓手脚发软,头昏晕眩,脑袋都不清醒了,他仿佛挂在对方的身上,像一只在海上漂浮的船,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到了府邸的浴池。

这是陈秉特意命人修建的,池子不算大,容纳两人绰绰有余。

沾了血的衣服碎裂在地,姜漓的衣服七零八落成了布条,稀世昂贵的狐裘也没能免除厄运。

“这是我最真实的样子。”陈秉看向镜子,镜子里的人容色冷峻,明明是一双上翘的正宗桃花眼,却看不出任何笑意与柔情。

这是最像他上辈子的模样。

陈秉扣住姜漓的后脑勺,逼迫他看向自己,四目直直的相对,“这样的夫君,你还要吗?”

“……要。”姜漓乖顺的把身体交给对方,没有丝毫抵抗,不需要开口,身体的动作已经彰显出主人的回答。

“很好,如你所愿。”

从浴室到走廊,再到卧室,一滩滩水渍落在地上,风雪夜里很快凝结成冰。

自小练武的姜漓,是个很能忍的小哥几,不止是手臂上的刀伤,就连曾经生清宴和韫哥几的时候,也没有大喊大叫过。

在这暴雪的夜晚,声音都快把屋顶给掀翻了。

到最后,天光大亮时,已经是进气多出气少,沉沉地昏睡在被褥中。

陈秉也睡了过去,直到黄昏才醒来,恰好暴风雪停。

姜漓还是沉沉的睡着,眼底下一片青黑,眼眶都给凹陷进去了,脸上憔悴苍白。

陈秉看着他的脸,一阵失神。

十二次。

原来不温柔不克制的自己,真是个禽兽。

第167章 悟了

暴风雪把人困在屋里,整日昏昏沉沉的,反倒是清晨天初亮时最为清醒。

表嫂秦思妤一直待在总督衙门府上,心里关心着前方的战事,她好几日未曾睡好,昨日傍晚暴风雪停,丈夫赵德兴回来,跟她说了大半夜战场的对局,就连晚上的梦都是刀光剑影。

在丈夫的嘴里,云中总督陈秉,丈夫的表弟夫,他是个神鬼莫测的人物,将战场上的一切玩弄于鼓掌之中,身具出神入化的箭术,枪法亦是世间少有,他更是三军将士求之不得的好军师……在风雪夜中,更是仿佛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杀神修罗,死在他手下的敌军无数。

此战过后,陈秉这个名字,怕是个能让草原骑兵闻风丧胆的名号,是苍狼国大汗巴蒙克穷极一生都摆脱不了的梦魇。

这听起来一点儿也不真实。

在秦思妤印象中的陈总督,是个对夫郎极好的男人,还会柔情款款的亲手喂爱人吃饭,他们成婚七年,生育一对孩子,从未娶妾,恩爱如旧。

这样的好男人,怎么会是战场上令人心惊胆寒的杀神?

“思妤,我现在见到这表弟夫都心里发憷,双腿打颤……”

耳边依稀想起丈夫昨晚上的话,表嫂看着东边天际浮着的那道蟹壳青发怔,她继续往前走,目光落在覆了雪的屋檐与墙头上。

府内的青瓦、廊柱、石阶……全都裹上了一层柔和的素装,在清浅的晨光中,泛着淡淡的蓝灰色,使人联想到宣纸上晕开的淡墨。

只听说后院的梅开的极好。

正是雪后初霁,地气未散的时候,一团团轻柔如纱的白雾缠绕在玉树琼枝的梅林里,渺渺如仙境。

雾气里有人,那人手持着几支清梅,回首瞥见秦思妤,踏着淡墨的云雾,向她走了过来。

“陈大人。”秦思妤客气的行礼。

陈秉收敛衣袖,浅浅一笑:“表嫂不必如此客气,咳——我些时便要出门,这几日还烦请表嫂帮忙照顾漓哥儿。”

眼前的人说话间,抬手摸了摸鼻子,似乎还有几分不好意思。

他今日并未束冠,长发只用一根银灰色缎带松松绾在脑后,几缕发丝落在雪白的毛领上。

秦思妤方才见他从雾里走出来,还当是从神话故事里走出来的仙人,说话时眼若桃花,流转风华,怎么可能和丈夫口中的玉面修罗联系上?

分明是清雅如仙的状元郎。

别说是杀人,便是连杀鸡也不会吧?

和表嫂说了话,陈秉去看了眼姜漓,姜漓仍在床上熟睡,看样子,没个两三天,估摸着下不了床,昨日也只吃了些流食,声音哑得话都说不完全,又累得昏睡过去。

陈秉低头爱怜地吻了吻他眉心的朱砂痣,又暗骂了一声:禽兽。

但他心底是高兴的,许多年来从未有过的高兴,彻底的卸下心防,与人交心,不加克制的鱼水之欢,真实的袒露自己,从未对人敞开的最深处,终于出现了一道身影。

他有好多好多的欢喜,好多好多想要诉诸给爱人听的话,此时全都压抑在身体里,就像是沸腾的开水,已经顶开了壶盖往外溢散。

风雪停了,一晚上过去,今日的巴蒙克联军必然前来攻城,陈秉得去城楼上指挥,不能陪在他身上。

一个简单的眉心吻满足不了,又把人捞起来,唇齿纠缠了好一会儿,等到那张苍白的俏脸上,嘴唇肿胀充血,这才将人放下。

陈秉稍作修整,骑马出门。

来到了城楼下,走上城门,一路上的士兵个个愣在当场,他们都看见了总督大人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一双桃花眼让人心荡神迷,稍微多看一眼,便陷入情迷意乱。

姜漓生着一双狭长勾人的丹凤眼,平日里直来直去的,少有的时候露出几分魅惑,作为他的夫君,陈秉也不遑多让,长着一双天然多情的桃花眼,本是看狗都深情的眼儿,但他冷心冷情,向来缺少深情,便只是恍若含着笑。

此刻他沉沦了,甘愿深陷情海,从未出现过的深情爬上了那双耀眼的墨瞳,便也不知收敛,脑中全是爱人的影子,看谁都透着股“眼中唯独你”的深情。

用一句现代的话来形容,那便是电眼十足,不加收敛,看谁都在漏电。

偏又陈总督自己没照镜子,根本看不着自己的模样,也就没有察觉到。

再来,他的表情失控也不是一日两日,控制不住,那便也不控制了。

见周围人怔愣,他还当是自己杀气外放,和那日风雪夜一般,于是不甚在意。

斥候来报,果然巴蒙克联军又来了,不是巴蒙克本人,而是巴蒙克手下将领黑拓木,率领骑兵在城外叫阵。

陈秉心情颇好,心头杀意也更甚,正好想杀几个人玩玩,便让手底下的士兵出城列阵,亲自迎敌。

城外两军对峙,蓄势待发,陈秉换上了一身玄色轻甲,他策马行过军阵时,薄日从他身后升起,将他整个人笼罩在逆光里。

他微微侧过头来,日光温柔的描摹他的眉眼,那双桃花眼弯着,眼尾上翘,嘴角噙着的笑意,如三月初开的桃花,神色间透着一股餍足之后特有的慵懒与润泽。

忽略掉他身上的甲胄,不像是个寒冬冰雪战场上的将领,而是个游春踏青赏玩的贵公子。

“开阵。”他的声音并不高,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清润的嗓音仿佛藏着一丝让人心里发痒的软。

草原骑兵黑压压铺开在雪原之上,领头的黑拓木是个虬髯大汉,策马上前,正要喊阵叫骂的时候,突然看清了对面阵前那个玄甲的身影,也看清了他的脸,还有脸上的笑意。

黑拓木一阵失神,仿佛自己灵魂抽空,游离在战场之外,等三息之后回过神来,不由得大骂一句。

在战场上笑成这样,和在尸山血海里饮酒欢宴没什么区别。

他的心底滋生出一股寒意。

战场的拼杀声响起,陈秉手中的长()枪已经刺入眼前人的心脏,利刃切入皮肉的声音极轻极快,抽出尖锋,血溅三尺,落在他玄色的甲片上。

那人死前最后的印象,便是一抹笑容,像是春花被风吹落了两片粉瓣。

陈秉勒马转向另一个目标,转头时脸上的笑意更浓,素白清俊的脸颊泛着微微的暖色,像是酒后的微醺,墨黑的瞳仁里映着枪影、血色,以及无数个惊骇的面孔。

——面带桃花,杀人如麻。

不知道多少人心底升起了这八个字。

“魔鬼,他是个魔鬼!”

“吃人的妖!”

笑容越甜美,杀人越利落,那双桃花眼里含着的笑意,和利刃上的血同时存在,让战场上的所有人感受到了一种毛骨悚然的美。

在极美与极恐怖的双重冲击下,已经有好些北虏骑兵受不了,在愣怔片刻后,仓皇往四周逃窜。

就这样,他杀到了阵心,而草原骑兵的阵脚早就乱了。

“收兵,退!”黑拓木大骂了一声,竭力压下心头的胆寒,率领部将撤退。

太诡异了,太恐怖了,太美了。

陈秉驱马追了上去,黑拓木转过头,正好对上他脸上的笑,愣了愣神,等他回过神来时,一咬牙,调转马头,举着利刃冲过去。

就在两马交错的一瞬,兵戈相击。

黑拓木死前最后的记忆,是那张带着恬然笑意的脸,慵懒的餍足,仿佛主人刚从春日的花树下打个盹儿醒来。

陈秉手中的长()枪,从黑拓木的肋下刺入,精准的顶穿了甲片间的缝隙,抽出枪时,人从马背上栽下去,重重砸进了雪地里。

日头已经升高了,照在雪地里白得刺目,陈秉策马立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玄甲上都是血。

他又笑了一下。

溃兵们尖叫着四散逃开,有几个连马都顾不上,跌跌撞撞踩着雪往北跑,仓皇着被身后的追兵俘虏。

陈秉坐在马上没有追,只是静静看着那些身影消失在雪幕里。

风灌过来,把他身上的血迹吹干了,他的下颔上溅了一粒血珠,这会儿干了,像一颗暗红的小痣,贴在白皙的皮肤上。

他轻轻抬起手背蹭了一下,把那粒血珠蹭掉了,抬眸看了看天色,微微眯起眼。

这时赵德兴策马来到他身边,望着眼前人,那一声“表弟夫”怎么都喊不出来,便开口道:“总督大人,已经安排人收拾战场。”

陈秉看着他,立刻想到了被他嘱托照顾夫郎的秦思妤,又想到了自家漓哥儿,不禁心情大好,对表哥露出一抹笑意,调侃道:“是表哥呀。”

听着这声音,久经战场的赵德兴愣是吓出了一股尿意。

面带桃花,杀人如麻。

他想到了刚才不少士兵嘴里喃喃念着的句子。

陈秉倒没有发觉赵德兴的心思,或许也是懒得在乎,他转身回城门,上城楼,沈万良等人迎了上来,一同进入简易的议事堂。

陈秉的目光不住盯着沈万良看,要说他认识的人当中,最会哄女人小哥儿的,无人能出其左右。

沈万良又感觉到了一股尿意,他想跪下来求求眼前的人,求您别看我了。

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脸上却带着迷之微笑,目不转睛看着你,要多渗人有多渗人,比前日风雪夜更令人瘆得慌。

就在这时,云中城东西两面接连燃起了烽火台,狼烟滚滚,所有人脸色大变,这代表着有敌袭。

不多久,斥候飞马来报:“大人,巴蒙克派了两支偏师,各五千人,分别绕到云中东西两面,正在攻打怀义堡和怀信堡!”

怀义堡和怀信堡分别是云中东西两面的重要据点,驻军各有一千人,如果两座堡垒失守,敌军就可以两面包抄,形成夹击之势。

巴蒙克今日倒是放聪明了,兵分三路,故布疑云,让人猜不到他的心思。

正面攻击已经被陈秉击退,黑拓木死在了他枪下,俘虏数千人,优势在这边。

可巴蒙克人数众多,分别袭击东西两面,正是要逼陈秉分兵,如果要救东西两座堡垒,云中城里的兵力就会被削弱,若是不救,也会陷入两面受敌的困境。

边上的几位将领听了,包括赵德兴沈万良等人,各个都不自觉皱紧眉头。

救,还是不救?

“大人,这是阳谋啊!”

他们齐齐看向中央坐着的陈秉,而他的脸上却仍然带着笑容,眉眼弯弯,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两边都不救。”

“大人,两堡都只有一千守军……”

陈秉手托着腮,“本官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巴蒙克希望本官去救,想必在通往两堡的路上设下埋伏,等着本官去钻,我偏不如他愿。”

打蛇打七寸,这场战打到现在,陈秉已经觉得没意思了,只想速战速决。

抓问题要抓关键的一点,敌人六万骑兵看着来势汹汹,但其中最薄弱的一点,便是“粮草”。

六万军队粮草每日消耗惊人,正等着破开城门,劫掠云中粮库粮仓,他们必须要在十五日内破城,粮草撑不了多久。

“他们的粮草囤积在后方八十里处密拉特草原边缘,由一个三千人的营地守护,只要烧掉他的粮草 ,他的大军三日内必定崩溃。”

陈秉看向一旁,“传令给怀义堡和怀信堡的守将,让他们率军坚守不出,能守多久是多久,三日之内,巴蒙克主力必散。”

“周端,你的任务便是绕过敌军主力,烧掉他的粮草。”

“末将领命!”

巴蒙克兵分三路,还在路上设伏,亦是在给陈秉绕后烧粮草的机会,对方把战线拉的这么长,补给是个问题,来而不往非礼也。

依照陈秉的吩咐,狼烟升起后,仅仅只是些时的混乱,城中又恢复了平静。

所有人感到心安的理由,正是大人脸上的“笑”,于是也没人提出质疑,每个人都莫名其妙的自信心爆棚起来。

一点儿都没有六万骑兵压城的心慌感。

“巴蒙克的兵什么时候再来呀,俺也想多杀几个升升官!”

“要是这六万骑兵都被抓去挖煤,明年的煤炭岂不是更便宜?”

……

沈万良目瞪口呆听着守城士兵的话,咱就不说恐慌,这未免忒嚣张了,城内将士士气十足。

再看一眼站在城楼上远眺天际,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陈秉,他脸上仍然带着一抹说不出来的笑意,这笑容,几乎可以称之为“甜美”。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主帅笑成这样,情绪会传染,便是想忧虑都不成。

沈万良震惊于眼前的一幕幕,着实被自家大人的魅力所折服,倘若如实写下来,旁人肯信?

“我悟了!”

沈万良眼睛精光闪烁,小声问道:“大人,您有了什么主意。”

“你过来……正好本官也需要你的参谋。”陈秉把传说之中的妇女之友沈万良叫到一边去,两人窃窃私语。

“大人请直言。”

“我夫郎从小习武,不爱红装爱武装,在战场上,还喜欢看大炮,”陈秉顿了一下,似有所悟:“但他应该更喜欢看烟花。”

自己真是个不懂风情的臭直男,还自认为老婆爱看爆炸。

他算是什么男人?就算是老婆爱看爆炸,他作为爱人,也该给老婆放一场满城烟花,而不是大炮爆炸。

蜡烛、鲜花、烟花……最俗套的浪漫道具,别看它们泛滥,但往往最有用。

“沈万良,你觉得呢?”

沈万良满头雾水:“?????”

“大人,您说的当真是烟花?”

“嗯?”

这可是在战场上啊!

沈万良一脸的遭雷劈了的表情。

*

巴蒙克得知黑拓木被杀,只有过一瞬的愠怒,但是不要紧,另外两路高歌猛进,他等着看陈秉焦头烂额的样子。

但他却不知道,溃兵们回来了,私底下传起了一个“桃花修罗”的传言,说云中的总督,一双眼眸能摄魂,尤其是他的笑。

“他是食人的妖,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人杀人时,能笑成那样,笑得那样美。”

“这姓陈的哪怕不是妖,也必定留了后手,咱们打不过。”

“我倒是听说了,这个陈总督天生不足,体弱多病,可他现在,你们看像是体弱多病的样子吗?听说是有古老的秘方,让他食人血,吃人肉,在战场上吸食活人的精气来给他续命,于是他越战越笑。”

“咱们的血肉,都是他的盘中餐。”

……

谣言越传越烈,不少人被陈秉的“妖名”吓破了胆,再加上接连的失败,很多人心生退意,心里计划着如何逃走。

第168章 两张面孔

姜漓在正午醒来。

天光敞亮,白雪覆盖的天地,像是无数面反光的镜子,唯独风还是凉飕飕的,呼啸着刮起屋檐一角的雪末。

落雪沿着雕花窗格坠下,扑簌簌的。

躺在床上的人眼皮动了下,猛然睁开眼睛,被刺目的光线逼得紧闭双眼,呼吸几瞬后,缓缓睁开双眼。

室内温暖,熏出满屋子淡淡的沉水香,姜漓坐起身,动起来的时候身下传来一阵阵钝钝的痛感,仍留有存在过的痕迹。

沉重的双腿像是被灌了铅,全身的骨头架子都被人拆散了,感受着室内地龙燃烧的燥热,骨髓最深处滋生起一股微妙的麻痒。

下意识的盘腿而坐,却浮起莫名悬空的失重感,脑海里回忆起盘旋的姿态,但那截劲瘦有力的腰身,已经消失不见。

“你终于醒了?”

表嫂秦思妤在屋外问候了句,姜漓应了声,她和伺候的侍人一同进来。

知道姜漓双手不便,秦思妤本想帮忙打湿毛巾,拧干,照顾他擦擦脸。

下一刻,她目瞪口呆看着姜漓双手有力拧干毛巾,擦了擦自己的脸。

之前不是连筷子都拿不动么?

算起来,姜漓足足在床上躺了两日都未曾下床半步,便是那种事,还是迷迷顿顿哭咽着被某人伺候着解决,连续吃了两日的流食,胃里早就排空了,此刻饥肠辘辘。

一边擦着脸,一边询问下人时辰,让厨房里的人端来午膳。

此外,还吩咐府里总管和两位商号管事前来汇报情况。

擦干净了脸,姜漓换了身家常的服饰,月白底暗纹直裰,腰系浅色丝绦,衬得腰身纤细,踏着双银白靴子,往前走路时依旧忍不住倒抽一口气。

即便再是浑身酸软,从小练家子的底,也让他站得笔直如竹。

精致漂亮的脸孔难掩神情憔悴,走去用膳的几步路,终究撑不住的一脚重,一脚轻,浑身上下都透着股纵欲过度的荒唐。

表嫂秦思妤和他一同用膳,她满头雾水,搞不懂这小表弟现在的状况。

她算是过来人,也见多识广,知道对方是怎么一回事,表弟夫在前方打仗,总不至于是偷人了吧?

可清晨陈总督托她照顾夫郎的样子,势必不可能出现那种状况,那便只剩下一种,造成姜漓如今模样情态,正是总督大人本人。

咳咳咳……连日的打仗,还有力气么?莫非是借用了外力?

秦思妤吃着饭胡思乱想,也就没有注意到边上的人一边用膳,一边听府里的管家恭敬告知府中情况,等到回过神来时,秦思妤才后知后觉发现,整个府邸,原来都是姜漓做主,由他统管情况,操持府内外事物,是当之无愧的家主。

此外,他手底下几个经营的商号生意,年盈利不菲,是掌柜的面前说一不二的大东家。

和这些人说话的时候,姜漓的脸上不自觉带上几分盛气凌人的锐利,微微眯起的丹凤眼,瞳仁格外璀璨,透着一股属于上位管理者的威严。

姜漓本身长得十分漂亮,但这种漂亮锋利,不带有丝毫柔美,使得他在外人眼中,是个俊俏英气的美男子。

这样的他,全然不像是初见时,那妖妖娆娆颇具媚态的柔弱夫郎模样。

甚至跟早上见过那清雅如仙的都督大人比起来,姜漓此刻的气势更甚,若非姜漓身高矮了小半个头,眉心还有一颗鲜艳的朱砂痣,否则,这夫夫两人,姜漓更像是其中的“夫君”。

饭后,姜漓留下表嫂喝茶,一边询问对方在府中住的如何?有哪里招待不周的地方?一边拨弄把玩那只漂亮的紫砂壶。

先用开水将紫砂壶淋过一遍,水汽蒸腾升起,轻纱似的遮了他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尾泛红的丹凤眼。

秦思妤从来没见过有人泡茶的姿势能这么优雅好看,无论是取茶,还是注水提壶的样子,都带有说不出来的雅致韵味。

他的左耳戴着华贵的耳钉和南珠耳坠,随着他的动作晃出细碎的光,衬着他认真专注的神色,竟有种不容亵渎的美。

“尝尝吧。”姜漓把手里的一盏茶,端端正正递到对方面前。

秦思妤有几分受宠若惊,“你让我喝这个,我怕是牛嚼牡丹,无福消受。”

秦思妤虽然也出自读书家庭,却没那么多风雅讲究,要不她也不会嫁给作为武将的赵德兴。她不会品茶,更别说成婚之后,那些武将只管大口牛饮,喝茶只为解渴,嫌弃不若喝酒来的畅快。

姜漓捧着瓷盏,细细观茶色,轻轻地闻着茶香,低头浅浅啜饮一口。

曾经他也是牛嚼牡丹,现在倒好,秉着练武的苦学,七年时间,练出来一手精湛漂亮的茶道技艺,姜漓心里美滋滋给自家夫君日日奉茶。

可惜天不遂人愿,在他的练手过程中,老攻的品茶技艺被他给练“刺啦”了。

本来还自信于自己泡得一手逐日精湛的好茶,结果端啥给那人都没区别,就说气不气?

——好气呀!

“你跟你表哥说的一点儿也不一样。”今日的秦思妤,看见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姜漓。

不是依偎在丈夫身边喊疼的柔弱夫郎,也不是自己丈夫口中所描述的鲁莽冲动的小表弟,而是统管全府上下,真正的上位者家主,一个风雅的漂亮人物,还有一手好茶艺。

这样的姜漓,恐怕才是真正的姜漓。

“陈大人知道吗?”

“知道什么?”

秦思妤摇着头笑了一下,“人前人后,倒是有两张面孔。”

说罢,她蓦地想起了青青和曾婉儿两个人,一股强烈的不适和反感涌上心头。

她自认是个活得真实的人,和那些在男人面前表现不一样的两面派不同。

不曾想,姜漓竟然也是这种人。

姜漓放下茶盏:“在夫君面前的我自然不一样。”

成婚之后,姜漓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改变,并且他的一切改变都是理所当然,也心甘情愿为爱人做出一系列的变化。

“看来陈大人误解颇深,今日早上,他还细心嘱咐我在府中照顾你,谁曾想,竟是表弟你照顾我才对……”

姜漓“咳”了一声,目光水润,脸上飘上两坨红晕。

他张了张嘴,到底一句话解释也说不出。

这就没法解释。

“莫非陈大人的话中另有深意?”秦思妤望着眼前的姜漓,以己推人,怅然的滋味涌上心头,“难道陈大人生了二心,令我来劝劝你么?”

“男人想要三妻四妾,旁人也没得法子。”

“或是还要脸,假意称几句妹子,倒不如堂而皇之的把人抬进门,到底是个妾,大不过你这个正室夫郎。”

说着这些话,也不知道是说给姜漓听,还是说给自己听,秦思妤目不转睛盯着眼前人的脸,好奇他的反应,又会说出怎么样的话。

却见眼前人脸上没有慌张、也没有暴怒,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摇摇头,姜漓道:“我夫君不会有别人,我信他。”

秦思妤愕然:“为何如此肯定,倘若他也带回来几个妹妹呢?”

“那我也要听他亲口说。”姜漓摇着头,小声嘟囔:“……就他还带回几个妹妹,别杀了几个妹妹。”

“你、你说什么?”

秦思妤和姜漓大眼瞪小眼,两人不异于鸡同鸭讲,各有各的秘密。

姜漓嗯嗯哼哼的说累了,又要去床上躺着,因为和表嫂聊了半天自家夫君,脑子里想的全是那个人,屋子里地龙烧得暖,有一股干燥的暖,让皮肤表面生出干痒的不适,像是指甲在木头上抠动的难捱。

他身体里也有一股四处乱窜的燥热和干痒,不由得打开衣柜,胡乱(故意)从里面挑了件玄色的里衣,抱在床上睹物思人。

蹭来蹭去的,等到外面侍人来报说总督大人回府了,他慌着回过神来,看着玄黑衣服上的那团乳白色的印记,也来不及毁尸灭迹,随手塞在床底下。

陈秉和赵德兴骑马回来的时候,身上还穿着那一身染血的玄甲,黄昏中,姜漓披着件霜白色的斗篷迎了上来。

陈秉依旧心情大好,将自家软乎乎的夫郎抱进怀里,在他的颈窝蹭了蹭,只想把人揉碎进骨子里,随身带着。

一会儿功夫没见,甚是想念。

“身子可还有不适?”

姜漓眼神儿有点飘,不敢对上陈秉的眼睛,他心虚的要死,“还好啦。”

陈秉见他这样,笑得更加迷人,还当是自家老婆害羞,毕竟旁边还有表哥表嫂两人。

“我身上都是血,先去沐浴更衣。”他紧紧握着身旁人的手,虽不直言,却是要把人一同带去。

姜漓连忙道:“你受伤了吗?”

“别担心,都是别人的血。”

总督衙门属于陈秉的专属浴池,引了温泉活水,他脱下染血的甲胄,当着姜漓的面,走进了浴池里,蒸腾的热气,使得视线变得模糊。

陈秉只有胸膛之上露出在水面,他对自己的身材很自信,妥妥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腰细腿长,便是当模特也不遑多让,玉色的肌肤,找不到一处伤痕。

他冲着姜漓嫣然一笑,那日夜里发生的事情,他还没有解释清楚,先来个“美男计”,瓦解老婆的防御。

他们余生还有漫长的时光,细细诉说曾经的旧事,到时候,他会把一切过往都告诉姜漓。

姜漓坐在浴池边上,此时却捧住他的脸,认真道:“黑色的夫君不是这么笑的。”

“你这样就不像他了。”

陈秉的头顶浮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169章 财神爷

浴池里飘着一股硫磺的气味。

陈秉散着发,乌黑的长发大半飘在水面上,像细腻的绸。闭上眼睛,本就柔和的清俊眉眼,更是失去了所有机锋,化开成池中的睡莲。

有些不听话的手,偏要在池中采莲。

“这些,这些……都是属于我的。”从脸颊,到锁骨,再到底下的胸膛,腰肢,以及更为潜行在水中的暗影,隔着氤氲的水汽,姜漓这位经营数年绣纺绸缎庄的大东家,一双巧手细心验货,宣誓主权。

陈秉微微睁开眼眸,目光扫过他俊秀的脸庞,到底忍住了没把人拽下来,免得重蹈覆辙,一发不可收拾。

“喂喂,过分了啊。”擒住那只作怪的手,陈秉挑了下眉:

“姜大东家,摸一下要收费,钱准备好了没有?”

姜漓:“摸一下给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好一个败家子,可怜的清宴和韫哥儿,摊上这么个爹,贪图美色,豪掷千金,以后怕是没家产可继承啦。”

“算算你都摸多少下了,给你抹个零,一万两银子,拿来吧你!”

姜漓悻悻然:“你这身价,比京城名楼花魁都要高。”

“谁让我家庭负担重,还要出来卖身养娃……还要养老婆。”

姜漓睁圆了眼睛:“你拿本公子的钱养老婆?!”

陈秉失笑:“就问你气不气?”

“我家夫郎柔弱不能自理,没得法子,为夫只能出来卖了。”

姜漓:“……”

他脸红心跳看着水里的人,觉得对方实在无耻了些,怎么可以把卖身说得那么理直气壮,一点也不羞愧,亏他还是六元及第的状元,熟读儒家经典,据说经义理论堪比大儒。

这分明是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

“一万两银票给你,那我多亏啊,就摸了几下……”

陈秉还真没想到,眼前人居然当真摸出了一万两银票,掏钱的大冤种还在说话:“帮你筹来的粮明日送进城里,还弄来了一批药材,陈大人记得找人清点一下。”

陈秉一手支颐,唏嘘:“这下本总督还真得卖身偿债了。”

“来,小债主,过来,让你不亏。”

姜漓好奇他怎么让自己不亏?不管怎么样,他都很亏的好吗?“我现在都坐不稳……”

“那你站好了,受着。”

陈秉站起来比姜漓高半个头,蹲下来的时候也很高,姜漓的脸红成了煮熟的虾,一双玉白的手指狠狠地掐进了他的长发里。

陈秉坐回浴池里,抬手揩了揩脸上沾着的东西,安定神闲继续泡澡。

另一个姜大东家倒像是被调戏的良家妇女,抱膝坐在旁边,迷蒙着眼睛,好半天过去,媚眼如丝道:“这一万两银子花得值。”

洗完了澡,陈秉走出浴池,姜漓期期艾艾给他找来了一身玄色的衣服,陈秉见状,只是挑了挑眉,倒是没有提出异议。

无意的,还是蓄意报复,故意的?

两人在夜色下用晚膳,并未叫赵德兴夫妻俩,说起来,陈秉和姜漓成婚多年,孩子生得早,拖家带口的,少有两人在一起,坐在月下静静吃饭的日子。

把两个小讨债鬼送走后,饭桌上都能安静不少。

——当初陈秉把人送走的原因,何尝不是为了图个一时清净。

这大概就是中年男人的归宿?想找个没有孩子的地方,睡几个安静的夜晚。

吃甜蜜的烛光晚宴,也能少两个璀璨的电灯泡。

姜漓体贴地为他布菜,从小到大,因为是哥哥的缘故,姜漓习惯了照顾人,嫁了人后,更是以自家夫君为中心,衣食住行都要包办。

一开始姜漓以为陈秉会很难伺候,但实际上,姜漓给他的,对方几乎都不挑刺,是个很好的夫君呢。

在吃上面也很随便,喂什么吃什么,但是这么些年下来,姜漓也摸清了自家夫君的喜好,今晚上做的都是陈秉爱吃的菜。

陈秉被他照顾的精细体贴,恍惚间有种“男朋友在为自己剥虾”的错觉,倒也没错,姜漓若是在现代,就是个这样贴心在饭桌上剔鱼刺剥虾端茶倒水的二十四孝男朋友。

以前自持“小白脸”,还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的照顾,陈秉揉着眉心回忆起那本《铁血柔情录》,发现自己在给人当丈夫这一道,远远不如书上的陈总督。

没有对比,也就没有差距。

“怎么了?饭菜不合心意吗?”姜漓从铜锅里给他夹了几筷子羊肉片。

“你亲手喂我吧,”陈秉张开嘴,思来想去,他还是“当小白脸”更有前途,“你喂给我的,我都吃。”

姜漓看着他微肿的红唇,拿筷子的手不住痉挛,一张俊脸更是红得一塌糊涂。

明明城外大军压境,不仅一点儿焦灼都没有,还在这里你侬我侬享受二人世界,有种死神降临了,却还要在坟头奏乐歌舞的荒唐感。

怕是说给别人听,别人也不信。

就怕日后回到京城,姜漓这么个京城公主贵妇太太们眼中的大红人,被人在宴会上,簇拥着问起当年你和你夫君镇守北疆,六万骑兵压境的时候,夫夫俩誓死相守的夜晚是何等的感人肺腑?

总不能回答说——是十二次。

“你的东西味道很清,那天把你给弄坏了?”

姜漓红着脸将一块烤馍饼塞进他嘴里,“吃你的吧,别说话。”

陈饼桃花眼笑得勾人,乐得看他羞涩的样子。

姜漓一天躺在床上的时辰多,因此也没吃多少,在边上喝了点酒,把自己喝的半醒半醉,主动往陈秉怀里扑,一双带着水润的眼睛眨也不眨看着他,小声道:

“夫君,咱们再要个孩子吧。”

陈秉脑壳一痛,“这件事从长计议。”

“我就要生,我就要生……”醉醺醺的姜漓窝在他怀里耍酒疯,“我要给夫君生孩子。”

听见这话,陈秉痛苦之中感受到了几分甜蜜,继而他又听见了一句小声的呢喃:

“我要给黑色的夫君生孩子。”

陈秉的脸僵在了那里。

他的脸色够臭,脑子里黑白双方交战,一边的白衣饼饼“我陪了你七年就被辣眼睛小妖精勾走了”;另一边黑衣饼饼“受宠若惊老婆么么哒今日老子登堂入室当新欢”……

心头微妙的不爽。

尽管嘴上说着黑衣冷面饼才是真实的自己,但往日里那些温润尔雅的陈郎君,实际上也是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艹,突然有种被绿了的感觉。

老婆当着自己的面说要给“别人”生孩子,这算是ntr吗?

哪怕这个“别人”还是自己。

莫名其妙戴上绿帽的大怨种饼饼把自家醉醺醺的老婆抱上床,又气又好笑地捏捏他的脸,到底抱着自家软乎乎的夫郎躺下,暂且不提,睡一觉再说。

等到了第二日,陈秉起得早,穿鞋时突然从床底下抽出来一条黑色的里衣,原本还没当一回事,可那灵敏过度的嗅觉和视觉,让他不可忽视的看见了衣服上的白渍。

拿在手上“望闻问切”,经过缜密的判断,案发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他无奈坐在床头,像是个字母片里无能为力的丈夫。

烦了,世界毁灭吧。

*

巴蒙克没有一日睡得安稳,来时的自信,已经在这几日的拉扯中消磨殆尽,今日一大早起来,底下人来报,昨天夜里出现了两千逃兵。

他们趁着月色逃走了,更是带走了自己的马匹和武器,消失在茫茫雪原中,没有人知道他们逃去了哪里。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

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巴蒙克知道他们的粮草不多,必须尽快拿下云中进行补给,否则好不容易凑齐的六万骑兵,势必要分崩离析,而他这个苍狼汗国的新大汗,则要成为草原上的笑话。

今日必须破城!

巴蒙克杀了几个意志不坚定的士兵,当众饮血,发誓三日内踏平云中,引得一阵士气高涨。

“踏破云中!”

“踏破云中!!”

当士气达到顶峰之时,负伤的巴蒙克亲自率军发起了疯狂的大总攻,同时从三个方向进攻云中城,东门、西门、南门,每一处都是乌压压的骑兵,无数攻城器械涌上城墙,士兵们如同蚂蚁一般向上攀爬。

即便是这样,城墙的防线仍旧稳固,哪怕鲜血染红了雪地,巴蒙克始终未曾攻破云中。

看着眼前高高的城墙,看着城墙上那个据说“面带桃花”的陈总督,巴蒙克内心生出一股绝望的恐惧。

求求你,让我打下来吧!

他歇斯底里的大喊:“冲!冲上去!第一个登上城头的人,赏千金!”

他抬起手中的利刃,士兵们跟着呐喊,更加疯狂的涌向城墙。

然而就在这时,箭矢呼啸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闪电般的轨迹,精准射中了巴蒙克盔甲的缝隙,他捂着腋下,踉跄后退几步,边上的亲兵们忙冲上前扶住他,一路护送脱离前线。

眼见主帅受伤,方才升起的士气顿时大挫,攻城的势头缓了下来。

陈秉放下手里的长弓,看向遥远的天际,估算了一下时间。

这一场大战,是时候结束了。

大夫给巴蒙克拔箭,巴蒙克嘴里还嚷嚷着放开我,全都给我冲,攻下云中城,赏赐多少多少,等伤口包扎好了,他还急着去看战场。

人还未走出军帐,便有消息来报:“大汗,不好了,后方粮草被烧了。”

巴蒙克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他来不及嘱咐不要扩散消息,事实上,嘱咐了也没用,只因为后方的天空中,升腾起了滚滚的浓烟,粮草被烧的消息藏不住了。

最先撤退的是漠北漠南各部落的征召骑兵,粮草被烧了,城池久攻不下,剩下的粮草撑不过一两天,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跑得越早,抢的粮越多——没错,他们把巴蒙克给抢了。

他们本身就是受巴蒙克胁迫而来,哪有什么忠诚度可言?

甚至有些云中附近部落的贵族还挺欢快:

“赶紧回家歇着,只等明年开春剪羊毛!”

“羊毛?什么羊毛?”

“咦,你们不知道?云中陈总督高价收购羊毛,一斤春羊毛能卖到这个数,看看我这串珍珠,就是那时候换回来的。”

“什么?还有傻子买羊毛?春羊毛这么值钱?”

更远草原部落的“乡巴佬”都惊呆了,一脸的“兄弟你们背着咱过上了好日子”,他们以前想要和朝廷交换物资,大多还要依靠苍狼汗国,哪里知道还能用羊毛换富贵。

他们之前也听说过羊毛换钱,但都不以为然,这玩意太难处理,能值几个钱?

但若是能卖这个价,不远千里来卖羊毛也不是不行……

“嘶——这陈总督哪里是什么桃花修罗,他简直就是闪闪冒金光的大财神!”

“这不早说啊,让我们来打财神爷。”

第170章 十两银子

兵败如山倒,乱了,全都乱了。

如林的枪戟散落在地无人问津,曾经高高飘扬的旗帜压在乌雪下呻()吟,横七竖八的脚印覆盖了象征勇者的图腾,巴蒙克脸色苍白,迎着风强行扛着旗帜,而他的身边,只剩下来自苍狼汗国的一支精锐部队。

“大汗,咱们退吧!”

“他们汉人一句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边上副将使了个眼色,两人上前来夺走巴蒙克手中的旗帜,一队兵马收拾行囊,隔着遥遥的寒风,望向那座高不可攀的城池。

接连几日的喧嚣呐喊,血腥厮杀,都在这一刻风雪中归于静寂,苍穹下再也不见飘摇的旗帜,擂动的战鼓和骑兵踏破碎冰琼花的身影。

巴蒙克跪在地上,他捶了捶胸,做了个奇异的手势,向那些已经化作英灵的勇士敬礼。

“陈秉。”他嘴里清晰着念出这个使人战栗颤抖的名字,“我记住你了,我会回来的!”

跪在雪地上的膝盖狠狠融进冰雪中,他抓紧了拳头,猛地捶了两下雪地,锤得雪刃划破皮肤,白雪中绽放出新鲜的血花。

“以我的鲜血起誓,我会回来的!”

而就在这时,那不可思议的城池的大门打开了,一队兵马追了出来,旁边的人连声催促:“大汗,快上马,有追兵!”

“我要跟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把自家大汗架着强行推上战马,一队人马继续向西奔驰,后面的兵马却是紧追不舍,连着追出了几十里地。

“为何朝廷军队战斗力如此强悍!他们还在追!”

巴蒙克身边的人脸色古怪:“他们嘴里喊着‘为了煤炭’“十两银子别跑”。”

“十两?!”巴蒙克脑子闪过一片空白,“为了十两银子,追咱们上千里不成?”

后面的追兵追了两天两夜,还不肯罢休,巴蒙克身边的兵马却是越来越少,他们没有粮草,又饥又渴,后面还有“穷凶极恶”的追兵,便是连一刻的歇息也没有。

他的精锐被冲散,这么多年下来,草原骑兵还没打过如此窝囊的仗,没攻下一座城池也就罢了,还被边军苦追上百里。

身负重伤,两天两夜未曾合眼的巴蒙克,在这一片冰天雪地里,已经滋生出无边万里的绝望,他的皮肤皲裂,嘴唇斑驳,身上覆满冰霜,看着眼前茫茫雪景,好似一个在沙漠中渴求绿洲的旅客。

神啊,请让我回家吧……请让我看见希望。

——只要陈秉还活着,我这辈子再也不踏足中原。

“冲啊!”

“前面有人!十两银子!”

愉悦的声响在广袤无边的雪原中回荡,身下疲惫不堪的战马仰首嘶叫一声,它的马腹中箭,疼痛中将背上的巴蒙克摔倒在地。

眼前火冒金星,好容易抬起头,追兵已经赶了过来,一口大铁锅盖上了他的脑袋。

来人是追兵里的一个憨厚伙夫,身材矮壮,守城那几日都在忙着煮大锅饭,听说巴蒙克退兵了,主动加入了追兵中,因此他根本就没见过巴蒙克,也不认识他。

伙夫欢喜道:“十两银子!十两银子!”

巴蒙克怒了:“我可是苍狼乌拉拉蒙西噶尔……的大汗!”

“十两银子,十两银子!”

“带我去见陈秉!我要见陈秉!”

“十两银子!十两银子!”

伙夫将巴蒙克绊手绊脚押在马背上,又将一口大黑锅缚在他身后,欢喜的搓了搓手,跟身边人道:“这一趟出来,总算不是空手回去,陈大人见了一定欢喜。”

晃晃悠悠过了两日,巴蒙克又回到了他发誓的地方,不过五天的功夫,他又回来了,不远处的城墙还是那样高不可攀。

他的眼神里闪过怨毒和仇恨,脑子里疯狂闪烁着其他的计策,活着,只要活着就能有机会,他要想办法扳倒陈秉,是了,他要面见皇帝,告陈秉一个养兵为患的重罪,中原的皇帝,不怕文官,最害怕手握重病的武将,怕他们拥兵自重。

再者,是人就会有弱点,他还有个妹妹巴雅,是草原上有名的大美人,原本巴蒙克打算把她嫁给某个强大的部落首领,以换取政治联盟,如今看来,这个妹妹可能有更大的用处。

“大人,这厮他自称是苍狼汗国大汗,巴蒙克。”

“我靠,还真是巴蒙克!这丫的都给活捉回来了?”

“去面见总督大人。”

在众人的押送下,巴蒙克戴着镣铐枷锁,来到了总督衙门口,进府邸之前,巴蒙克抬眼看了下四周,这就是他千辛万苦想要进入的城池,却不是打进来的,而是被人抓进来的。

他想到了那一位“运筹帷幄”“诡计多端”的陈总督,内心苦笑不已,想到对方等会几见到自己,一定分外嚣张自满。

呵,桃花修罗,便让本大汗亲眼见见,你当真是个吃人的妖?

踉跄着走进去,巍峨的大厅站满了手持军械的将士,巴蒙克抬起头,望见了那一张熟悉的脸,而对方此时身上不见甲胄,穿着一身雪白的素衣,披着件月白色大氅,一张苍白清俊的脸孔没有任何血色,透着一股病弱的憔悴,使人看着心怜。

见了巴蒙克,那病弱的大人咳嗽了好几声,以帕子捂住嘴,等拿开帕子的时候,嘴角沾着一丝鲜红的血。

巴蒙克睁圆了眼睛,眼前这不胜凉风的虚弱,当真是战场上杀人如麻的桃花修罗,打得他六万骑兵落花流水。

陈秉揉了揉眉心:“……”沃日,真把巴蒙克抓来了。

“大人,大人,您快坐下吧,您这身子不可再操劳了。”身边一众人连忙抬出太师椅,让病弱的总督大人好好坐下,无数的嘘寒问暖,以及将士们关切的眼神,全都聚焦在那个虚弱的人几身上。

谁还管地上的什么大汗。

不及他们家大人的一根脚指头。

“还不快跪着见过总督大人!”有人一脚踢中巴蒙克膝窝后,逼他下跪。

巴蒙克愤恨一声,单膝跪地,“一个小小的总督,还不值得本大汗下跪,我要见你们皇帝!”

沈万良在一旁暴怒道:“敢对大人出言不逊,给他掌嘴!”

“我可是苍狼大汗,谁敢伤我!”

“啪!啪!啪!”几个剧烈的巴掌扇的巴蒙克眼冒金星,两边脸颊都红肿起来。

边上的将士还在起哄:“打他!狠狠打他!”

“看他还敢不敢对总督大人出言不逊。”

这场守城战胜利之后,陈秉在军中的威望也达到了最顶峰。

沈万良哼的阴狠笑着,像个皇帝身边趾高气昂的老太监。

“巴蒙克,你既然已经跑了,怎么不跑远点?”陈秉感到一丝无奈,跑掉了倒还无所谓,偏生活捉了,必然不可能轻易放过,还得送去京城面见皇帝。

对摸鱼的上班族来说,无疑又要狠狠地加班。

巴蒙克气得像是被一双无形的大手狠狠攫住了心脏,“陈秉,你狠,你的大军追我三天三夜!”

“你以为这样我就能服你吗?我跟你说,我不服!”

“我要面见皇帝,我要告你一个武将拥兵自重之罪,在地方根深叶厚,底下士兵不知皇帝,只听总督的命令。”

陈秉咳嗽了两声,优雅的拿着边上人递过来的干净手帕擦了擦嘴角:“本官来云中不到一年。”

巴蒙克睁大了眼,怀疑耳边听到的话。

沈万良臭骂道:“瞎了你的狗眼,我们家大人可是举世无双的清流文官!”

“要是没你这狗东西,大人用得着上战场吗?”

清流?文官?

哪怕戳瞎巴蒙克的眼睛,他也不肯相信连射中他两箭的人是个文官清流,但事实摆在眼前不得不信,人家重病缠身,天生不足,没看到都咯血了吗?

“把人拉下去,严加看管,抓到巴蒙克的那人,赏他一百两金。”

“一百两金?!陈秉,你羞辱我!我可是苍狼汗乌拉拉……大汗!”

巴蒙克被人拖下去,什么羞辱,什么礼遇,什么看重,幻想中的一切通通都没有,抓到了他这么个大汗,就跟抓到了一个普通的敌军战将一样。

而他……居然只值一百两金。

“咳咳——”陈秉捂着自己的心口,虚弱的咳嗽了好几声,本来以为战事结束,能有很多时间陪伴老婆,顺带摸鱼躺在家里,但事实上,打胜战之后要处理的事情,远远比守护城池时候要解决的事情更多。

最最匪夷所思的就是城里放出去的追兵,这些追兵非是守城的士兵,而是类似伙夫那样的边军,陈秉便想着放几个人出去,随便抓些俘虏回来,填充煤矿那边的劳动力。

谁料几日过去,抓回来的俘虏人数竟有上万!

还有奔着两万去的势头。

之前把巴蒙克联军的粮草烧了,现在粮草的压力给到了自己,白白多了近两万人,每天一张嘴又要多吃两万斤粮食。

又加上活捉一个人十两银,赏银都开出去二十万数。

这哪里是打胜仗,这是被爆金币了。

也正是因为陈秉烧了巴蒙克的粮草,这俘虏才好抓,很多人想着与其回去挨饿受冻,不如被抓去挖煤算了,还有一口热汤喝。

“大人,是否叫太医进来给您把脉?”

陈秉颓然倒在太师椅上,“让人进来吧,本官乏了。”

太医进来给陈秉把脉,便说大人身体不大好了,这几年珍贵药材人参雪莲养出来的身子,隐隐有重病复发的迹象。

“大人切莫要思虑太多,这身子……恐怕……恐怕……”

陈秉垂了眼睫:“但说无妨。”

“恐怕是活不过三年。”

“砰!”沈万良膝盖一软,听见这话,轰然跪倒在地上,连着磕头。

“沈某当年横行于海上,自以为世间公道皆失,天下官吏无一不贪,平生所信,唯有刀剑与金银而已。”

“然自从被大人擒获以来,大人不曾辱我骂我,反倒以礼相待,晓以大义,小人起初只道是假仁假义,不过欲收买人心罢了,可这些时日,小人亲眼所见大人卧于病榻,犹自批阅公文,咳血不止,仍问边关防务,更兼之草原铁骑数万来犯,大人以羸弱之躯,运筹帷幄,谈笑间退敌千里,此等胸襟,此等气度,古之今来,闻所未闻……”

“……小人虽愚钝,亦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今日方信,这世上果然有大人这般清风明月,举止无双之清流文官。”

他又磕了一个头,声音已然哽咽:

“小人不敢奢求大人宽恕昔日之罪,只求大人允许小人日后陪伴左右,余生为大人执鞭坠镫,以赎前罪,纵使大人百年之后,小人也愿守墓庐于青山之侧,替大人挡住风霜尘埃,不让半分俗世污浊,沾染大人清名……”

他的话音落定,只听得满堂寂静,隐约可听见啜泣之声,还不止一两个。

陈秉:“……”

他被一口老血给卡住了。

“滚!”

写你的话本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