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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考科举 知南山桂 23614 字 13天前

“到时候煽动民心,不信这陈秉下不来。”

“在他的治下,老百姓生活反而越来越苦。”

“咱们跟他打粮食价格战,必然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越州的粮商们比往年还要早半个月行动,私下勾结,联手压价,为首的粮商,则是临杭四大粮商,沈家、钱家、孟家和薛家。

这几家也是在清丈田亩中损失较大的几家。

“今年收购价统一压到往年三成以下,谁敢擅自提价,另外三家联手挤他。”

一边联合限制省内收购价,另一边,各大粮商联系周边其他粮商,让他们不要来收越州的粮食,“若想收粮,我们联合给更便宜的价格。”

届时整个省内所有粮商收购价都在往年三成以下,农户们除了贱价卖粮外,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再找人煽动消息,就说今年大丰收,粮食产量太高了,今年粮价要跌到两成以下,若不抓紧卖粮,绝对烂在手里!”

张思成已经收到了消息,怒道:

“这些奸商太过分了!”

“今年再怎么丰收,粮食也没有超过去年总粮食的两倍,而粮价却被压到三成……”

这简直就是不给老百姓活路,越丰收,反而越穷,比去年更惨。

“陈大人,粮商们把粮价压死了,城外的收粮铺子,今天只给去年一半的价钱,还放出话,说今年粮价恐怕要跌倒去年二三成。”

“现在一堆农户恐慌不已,巴不得赶紧卖粮——这还不到去年粮价的一半!要是现在卖出去,亏大了呀!”

“巡抚大人,今年越州确实丰收,但如果粮价崩了,百姓卖粮换不到钱,明年春耕的本钱都凑不开。”

“如此,恐生民怨。”

陈秉闭了闭眼睛,心想这些人就是缺少铁拳的重击,“在城门口贴告知,让农户别急着卖粮,官府会收粮。”

张思成迟疑道:“官府收粮?怎么收?”

“如今定海港每天进出多少商船?船上又有多少人?码头多少短工?这些人都要吃饭,每天耗粮甚繁,正逢越州丰收,粮价便宜,本官以市价收购粮食,囤在定海港官仓里,卖给过往船只当口粮。”

“这批粮食不可运往外地售卖,只供定海港进出口船只,此番既能稳定粮价,又不让奸商囤积居奇。”

第136章 有慧根

四大粮商雇人在越州各个县城散布消息:“目前收购粮价是去年的三四成,等几天要跌到两成以下,再不卖,只会越来越低……”

农户们闻言越来越恐慌,连夜运粮卖粮,生怕自己卖晚了,而有些村里,则青壮力联合起来,说既然越州卖不上价,便凑几个人,带着村里的粮食去省外售卖。

可周边几处关卡竟然也被粮商买通,运粮时被卡,说要收取“查验费”。

“官府和奸商这是要把百姓给逼死吗?!”

“明明今年大丰收,为何卖粮得的钱还不如去年……我还急着要给我娘治病!”

“苍天啊,劈死这些狗官和狗奸商!”

……

四大粮商的人又来放出消息:“今年不只是大丰收,陈巡抚给流民们分田,越州田产比往年翻了几番,粮食太多了,卖不上价,以后可就惨了,所有的平民百姓都活不下去了。”

“粮食越多越不值钱。”

“以后农户都没有活路……”

……

孙家让人去打探消息,眼见乡下怨声载道,聚众猖狂大笑:“那陈秉不过是黄口小儿,他能斗得过几时?”

“咱们跟他打价格战!几家联合起来,看他怎么办……”

“他以为他能扭转粮价?”

“让陈秉滚出越州,还越州一个朗朗乾坤!”

百姓们惊慌不已,此刻各大城门口及时贴出了告示,让衙役敲锣打鼓的宣传:“定海港收购新粮,价格高于市场两成,农户可自愿售粮,不强制。”

“官府收粮?官府能收多少粮食?”

陈秉从定海关税里拨出银子,在码头设了三个收粮点,以现银结账,第一天收粮价,比普通粮商高了两成。

事实上,这也不过是去年粮价的一半,以这样的价格收粮,绝对有得赚。

奸商真黑心。

“定海港收粮!比粮商高一半!”

“别急着卖粮,定海港收粮。”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大量的农户们挑着胆子,来官府收粮的点位售卖粮食。

陈秉又派遣水师小型巡逻船在越州内河各港口停靠,帮农户运粮收粮,与省外沟通有无。

至于沿路设卡的,呵呵,敢拦军船吗?

“陈秉命人收粮食?”

四大粮商这时候急了,他们要将粮价压到去年的三成以下,而陈秉命人以五成的价格收粮,比他们高了两成。

五成的价格收了,存在官仓里,绝对不亏,甚至明年还有得大赚。

草草草——“这要是让陈秉把所有粮食都收走,咱们喝西北风去吗?”

如果他们收不到粮食,这不一年白干,“不能让陈秉全收走,归了他,岂不是又大功一件。”

“他以五成价格收粮,百姓还称赞他为青天大老爷,这不纯黑心吗?!!”有个粮商的儿子都怒了,猛地拍桌子骂道。

其他人看着他,目光奇特。

他这话,仿佛把在坐所有人都骂了进去。

因为他们先把价格压到了三成,而陈秉以五成价格收粮,对百姓来说,那是喜极而泣。

而对粮商来说,则是不妙。

仿佛自己给陈秉抬了轿子,他们辛辛苦苦整这一波,还让这死小子给赚到了。

“不能再这么下去。”

“他抬价,咱们也抬价,咱们把收购价提到比他高半成,看农户卖给谁。”

又过了一天,越州其他粮商的收购价全都长到了五成半,农户们果然又来粮商这边卖粮。

张思成见状松了一口气,今年丰收年,五成的价格,倒也还算好,不至于逼死百姓,但他还是不免感到好奇,期待陈秉还有别的法子,来治一治这些奸商。

“陈大人,粮商们都涨价了,定海港这边跟着涨吗?”

张思成想着,也该抬一抬价格,恶心一波粮商。

“暂时不涨。”

张思成叹一口气:“也罢,就这样。”

陈秉:“等两天再涨。”

张思成:“?”

“慢慢跟他们打着玩,这才叫‘闲来没事做,不如斗地主’。”

粮商们见官府那边不跟,又故态复萌想要压价了,其实他们内心更好奇,陈秉收购这么多粮食,真能卖出去,若是砸手里,也是他的一宗罪。

市场这一双无形大手的调解,就连粮食们其实也预测不到未来粮价的走向,更何况,去南洋回来的船,不少还带了南洋的大米,到时候米成一堆,全都发霉就好笑了。

又过两天,陈秉把收购价调成了六成,于是跑来定海港卖粮的又增多了。

姜漓:“这样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陈秉:“就当好玩儿。”

这边调到了六成,那边四大粮商开会,嘿嘿嘿心照不宣地调成七成。

“只要陈秉提到八成,咱们就把收的粮食全都卖给他!他要是敢按八成的价收,今年这年成,亏不死他。”

“他怕是不懂经商,还真以为自己是老百姓的青天父母,不如玩死陈秉,他敢抬到八成,咱们就抬到十成,再等着他抬价……”

“到时候这么多粮食,全都烂他自己兜里,看他怎么跟朝廷交代。”

……

陈秉那边则命人把价格也设定在七成,且又补充告示,“本海港所收粮食,仅限越州本地农户,须持有县衙田契或租佃凭证,非越州农户者不收。”

也就是说,只收农户的粮食,粮商若想冒充农户倒卖粮食——想都别想。

陈秉又让人放出消息,说定海港要给所有在港登记的商船配发冬粮配额,每条船按航程长短补粮食,商船若是现在开始订购粮食,可以低价预定。

商船船主们也有点懵逼,很多海商商人确实打算冬天下南洋,但一般不会太提前购买粮食,因为保存粮食也要花钱。

这时候提前预定,海港官仓又跑不掉——不预定,那才是傻子。

抢到就是赚到。

“我要订粮食!”

“我要预定粮食……”

……

如此这般,陈秉又把买来的粮食,又全都转手卖出去了,还小赚了一波。

四大粮商得知这个消息,一口老血都要喷出去,他们本来就打算低价收购农户的粮食,再高价卖给出海的商船,现在被截了胡,妥妥的捅了一大刀。

到时候粮食烂在谁手里还说不准呢。

最后达成了一种奇妙的平衡,粮商们有得赚,农户们有得赚,官府有得赚,商船也行了个方便的基本平衡状态。

当然,对于几大粮商的人来说,没有大赚就是亏钱。

“明明可以趁机大捞一笔!可恨可恨!”

“有陈秉在,我们永无出头之路。”

“太医不是说他熬不过去年的冬天?那我期盼他熬不过今年的冬天。”

“他早日死了,我天天给他烧钱纸。”

“老天诞下陈秉,便是来折磨我等的吗?”

*

寒风日渐凉,并不平静的定海港海面,出现了一艘巨大的船,吃水极深,甲板上的人还没靠岸,老远的敲锣打鼓。

“俺们回来啦!”

姜闻瑄在甲板上就差蹦起来,恨不得放炮以示庆祝,奈何国内终究比不上海外,海外哥夫可是说了,想怎么开炮就怎么开炮。

现在回到自己家,到底注意些影响。

沈万良含着热泪,看着逐次收拢的水岸,又是激动,又是被捅一刀的伤痛,遥想去年,他还是逍遥一方的金银岛岛主,如今不仅是阶下囚,也是巡抚坐下第一等走狗。

自己看守已久的宝藏,还被别人挖了去。

船靠了岸,第二日才通知到陈秉,他带着夫郎来迎接众人,姜闻瑄晒得黑不溜秋,独有一双眼睛亮晶晶。

“舅舅,你是裹了巧克力吗?”

姜韫:“巧克力舅舅?”

姜闻瑄:“巧克力是什么意思?”

他抱起了可爱的韫哥儿,心想这家伙长得跟他亲哥一样,却是个甜哥儿,让他这个好舅舅多蹭蹭。

而他心目中的甜哥儿,在下一秒,一口咬到他的手腕,吮了吮,哇一声张大嘴,“苦的,又苦又咸。”

姜漓含笑看着眼前的弟弟,心头那块大石头落地:“瘦了不少,跟个猴似的。”

“哼,哥,我不跟你说话,哥夫,幸不辱命,给你把东西带回来了。”

姜闻瑄领着他们去看自己和阿宣带回来的宝贝,那可是足足十二箱的宝贝,其中第一口樟木箱,便是整整齐齐十二件的永安官窑青花瓷。

第二个匣子,其上一封鎏金书函,写着国外的文字,底下则是洁白温润的半透明佛牙舍利。

所有人见了之后,都屏住了呼吸,更有的人拜了拜,念到:“阿弥陀佛。”

海安侯也跟着来看热闹:“这便是那颗佛牙舍利?”

陈秉拿起那一封鎏金函,对身边人道:“将佛牙舍利护送至巡抚衙门后院,临时搭一间佛堂,暂时供着。”

其他的金银珠宝不计其数,但这一次寻宝,最重要的便是佛牙舍利这一颗具有象征意义的宝物。

至于怎么个归属,恐怕还要让皇帝来抉择。

但是佛牙舍利到定海港的消息,第二日便不翼而飞,三日之内,各处僧人如同潮水一般涌过来,什么普陀寺,西山寺,妙明寺、灵隐寺……

巡抚衙门外面,挤满了穿着袈裟的方丈法师,以及各类穿着青蓝色僧袍的僧人,他们跪着念经磕头,敲木鱼。

“爹,天天都是和尚念经,我都会念了。”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

到了第七天,南方佛教界的泰山北斗慧空法师亲自来了,他带着十几位弟子,先是在巡抚衙门外双手合十立了一会儿,而后手持法杖被请进了后院。

陈秉也被这群和尚念经弄得头疼,心想可算是来了个大人物,把佛牙舍利打包送给对方即可,免得多生事端。

陈秉:“慧空法师。”

“陈施主。”慧空法师立在佛牙前端详许久,转过身对陈秉道:“施主与佛有缘,佛牙六百年未曾现世,却在此处为施主所得,这定不是施主寻到了佛牙,而是佛牙寻到了施主。”

陈秉微微笑着摇了摇头:“此佛牙非本官所寻,是本官小舅子寻来的,料想他应当与佛更有缘。”

慧空法师同样笑着摇摇头:“施主身上有佛缘,有慧根,不如从此后斩断前缘,皈依佛门,随我修行。”

陈秉:“?”

他嘴里的话来来回回兜了一圈,又咽下去,慧空法师仿佛能猜到他要说的话,直接道:“世事如幻泡影,功名似水过身,一切都是执念,舍了便是。”

陈秉嘴角一抽:“可我还要吃软饭。”

慧空法师:“????”

他猜想陈秉会说自己是什么朝廷大官,什么夫郎孩子,更甚至于官场百姓,但是……

吃软饭是几个意思?

“咳咳咳——”陈秉以袖掩口,咳嗽几声,“大师有所不知,本官重病缠身,需要千金吊命,终日汤药不断,人参雪莲不计其数……”

第137章 宠爱

第二日,越州便开始流传陈秉是“佛子”的故事,有人惟妙惟肖的模仿说陈秉与佛有缘,还说慧空法师请他出家,去庙里当“住持”。

“咱们的巡抚大人,与佛有缘?”

“出家?那叫皈依。”

……

越州的豪绅和粮商等人,以及其他对陈秉心怀怨言的大小官员,此刻内心懵逼,摸不清实际状况如何?

其一,这陈秉当真是佛子吗?

其二,这慧空法师是否是其他人请来的,目的是为了劝陈秉出家?

豪绅粮商们,家里夫人夫郎天天礼佛,自己也时常烧香拜佛,尽管心里不见得信佛,但总有几分迷信萦绕在心头。

如果陈秉是佛,那他们岂不是与佛斗?怪不得每次都失败,那是因为他身上有佛庇佑,兴许还是什么伏虎罗汉下凡。

不管他们信不信,反正百姓们倒是信了。

“陈巡抚岂非是下凡历劫的?专司惩恶扬善。”

“我要请一尊陈公像回去供着,这可是活佛。”

“我这有‘陈秉平安福’,保家宅平安,另有陈夫郎门神像。”

……

“夫君,你成符了!这种平安符三文钱一个,听说一上午就卖了一千个!”姜漓幸灾乐祸买了个“陈秉平安符”,“上面有你的名字,还有佛牙舍利的拓印。”

陈秉没好气道:“笑得这么开心,就不怕我真出家?”

姜漓:“你出家去寺庙修行,那我也出家,咱们一起去庙里修身养性,兴许还能为你绵延性命。”

陈秉:“……”

“夫君,我觉得你剃光头的样子,那肯定也是最最好看的和尚,到时候我专门为你盖一座庙,再种一片翠竹林……”

姜漓托着腮帮子,畅想一下这样的美景,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别人金屋藏娇,他这也是“寺庙藏夫”。

姜漓洒脱道:“两孩子也都去当小和尚吧,我看人家练功的小师父都很可爱。”

陈秉:“谢了,我要吃软饭。”

放在一般的夫妻身上,丈夫出家当和尚,妻子应该是哭天喊地,结果这姜小漓实属脑子奇葩,不过嘛,夫夫俩得过且过,上哪都能过。

假如能被老婆“金屋藏娇”,去寺庙当和尚躺平,也不是不能接受。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陈秉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大吉大利,今晚吃肉,吃‘姜小漓’的肉。”

姜漓:“我的肉酸,不好吃。”

“说得是姜小漓,饱满多汁,又不是你,别自作多情。”陈秉的视线往下看。

姜漓被他闹了个大脸红:“我有时候真佩服巡抚大人的无耻。”

“我说什么了吗?我说我晚上准备吃个梨,你自己想到哪里去了?”

“满脑子污秽的想法。”

姜漓气得扑向他,在他喉结上啃了好几下,“行行行,我污秽,那你变成男菩萨,来普度普度我。”

陈秉:“发现你无师自通男菩萨的定义。”

姜漓:“?”

“媳妇儿你总是推论过程全错,结果全对。”

*

沈万良从寻宝船上下来后,已经不知道偷偷叹了多少回气,他知道自己目前是阶下囚,还有好几个锦衣卫跟着他,他暂时不敢跑,他也跑不掉。

他嘴上说着要给陈秉当狗,实际上还存着想另起山头,自己当个“逍遥王”的野心。

二十年啊,二十年的经营,那是一朝能放下的?

——但他一看见陈秉,便止不住的腿软。

尤其是这回寻宝归来,他觉得陈秉身上有邪性,上次他带队去寻宝,分明是九死一生,而这一回,诡计多端的陈秉让姜闻瑄去寻宝,愣是一路坦途,莫名其妙的,规避了所有的危险,神奇的得到了宝藏。

就连姜闻瑄神经兮兮说要半路开炮,都能轰炸到蹲守他们的海盗。

这个姜闻瑄更是令人捉摸不透,不知道是真傻,还是扮猪吃老虎。

肯定是扮猪吃老虎。

“这陈秉身边,奇人异士太多,莫非他当真是佛子?”

沈万良愁的团团转,只觉得自己像是被一群和尚包围,劝他放下“酒色财气”的执念,劝他“立地成佛,一心向上”。

陈秉,便是那群和尚的带头人,是大师,是方丈,是真佛。

“为何偏要度我?就不能放过我吗?”

沈万良明着打探消息,得知了他们离开越州之后发生的事情,比如后面的清丈田亩,给流民分田,再比如后来的价格战。

“给流民分田,真菩萨心肠!”

得知陈秉坑了一大波豪绅富商,让整个省的豪绅亏了十几万亩田,沈万良倍感欣慰,仿佛自己丢的那八十万两银子,也不算什么了。

看见别人同样在陈秉手下倒霉,他就安心了。

*

“陈大人,那岛主沈万良到底如何处置?当真要放过他?”

“虽然他在寻宝途中尽心尽力,可他回到岸上后,未必心里没有鬼。”

“这家伙当了二十年的海岛逍遥王,当真会心甘情愿地为大人卖命?”

刘一手日日惦记着给陈秉上眼药,每一回看见沈万良,他胸口的警铃便时时报警,告诉他,这个人物十分危险。

陈秉道:“只要他愿意为我办事,留着也无妨。”

刘一手:“这是一头刺猬,大人千万小心别扎了自己的手。”

陈秉:“我已经给他想了个好去处。”

沈万良此人能经营偌大的金银岛敛财,着实是个人才,并且这家伙的女人缘挺好,也不知是不是哥尔摩综合征,他明明开妓院和赌场,很多女人倒反而替他说话,说他待人“挺好”。

也就是极有“妇女之友”的潜质。

陈秉把沈万良喊过来,沈万良一脸的谄媚,“陈大人您有何吩咐?小的就是大人养的一条狗。”

陈秉微微一笑:“很好,我需要你这条狗来帮我办事。”

沈万良一瞬间睁大了眼睛,随后低下头敛去锋芒,化解掉所有的戾气。

他心道:我忍,等我逮到了机会,连夜就跑。

这姓陈的也忒过分了,当真把他称作“狗”。

“听说你挺会哄女人开心……”

沈万良听见这话,心下了然,这陈秉定然瞧中了他敛财的能力,想让他在越州开青楼,或者是别的什么生意?

“大人尽管吩咐,小人万死不辞。”

陈秉:“那你替本官夫郎办一件事,你专门开一家成衣铺,卖女人哥儿的绣房衣服。”

“我?我卖衣服?”沈万良指了指自己,不可置信道。

他宁愿陈秉让他去开妓院青楼,甚至是小倌馆。

“若是经营的好了,再卖胭脂水粉……”陈秉压下嘴角的笑意,“你再给本官挑几个长得周正,嘴甜的年轻男伙计,把你那套功夫都用上来,训练他们怎么招呼女客,说话要温柔细语,递衣服要双手奉上,重点是脸长得好,身材也要好。”

陈秉想着,把这家伙“物尽其用”,搞个古代男团吧,刺激刺激消费。

沈万良表情僵硬:“大人,这……这不就是……”

“你应该很懂怎么讨女人欢心,你去教他们。”

沈万良的脸都绿了,以前他是训练姑娘伺候男人,现在陈秉要他去训练小伙子伺候女人小哥儿,这完全是颠倒过来。

陈秉浅笑道:“干不干?”

沈万良含泪道:“我全听大人的。”

沈万良老老实实去干活,倒也意外上手很快,相中了不少“好苗子”,不用几天,便搭起了一个草台班子,开了一家“月下裁”成衣铺,里面全是身高一米八的高挑俊小伙,才开业,生意极其火爆。

姜漓见状,有些吃味,不可置信看向陈秉:“你……你喜欢这样的?”

陈秉:“什么叫我喜欢这样的?我这叫拦截情敌。”

姜漓指了指自己:“你不觉得这些男人跟我长得有些像吗?”

“你比他们长得精致漂亮多了。”

尽管如此说,姜漓这下醋的要命,变得更黏人了,陈秉去哪,他就跟去哪,严防死守日日盯班,陈秉也乐得被老婆黏着查岗,算是夫夫情趣。

京城的皇帝已经知道陈秉寻回佛牙舍利一事,命他带着舍利回京述职,恰好他来越州已经一年半了,也该回京城一趟。

陈秉把沈万良一同带去京城,让他在京城也开一家“月下裁”成衣铺。

沈万良万念俱灰:“要不大人您还是杀了我吧?”

“既然你有意求死,那本官也不拦着——”

“不不不,大人,我心甘情愿为大人办事……”

刘一手在旁边“噗”的笑出声,说话的腔调宛如一个老太监:“大人这是在感化你,在叫你恕罪,你可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沈万良气闷。

陈秉:“刘一手,你话太多了。”

再者,也太胡说八道了,什么“感化”,陈秉纯属“看乐子”的心态。

生活太无聊了,没事看看“恶人自有恶人磨”戏码,也很不错。

沈万良狠狠抓紧拳头,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刘一手”,他心想总有一天,他要取代“刘一手”在陈秉心目中的位置。

陈秉离开后,只剩下沈万良和刘一手两个人,刘一手瞪了他一眼:“你看我做什么?”

沈万良发誓道:“未来终有一天,我会取代你的位置。”

刘一手莫名其妙:“我的位置?我有什么位置?”

虽然作为陈秉聘请的师爷,但刘一手知道自己并未胜任智囊的角色,主意都是自家大人想的,而他仿佛一个“吉祥物”罢了。

“呵,装傻充愣,真恶心!”沈万良眼珠子一转:“我也能当师爷,成为大人的幕僚。”

刘一手讥讽道:“你还想大人听你的话?”

“做梦去吧。”

大人谁的话都不听。

沈万良:“但我会比你更得大人宠爱。”

刘一手:“????”

第138章 邻居

离开越州那日,时节已是入了冬,凛冽的风声藏都藏不住,天阔云缈,马车铺成长队,总计三千兵马护送陈秉和佛牙舍利回京。

家当也是带了一堆又一堆,姜漓收拾出十几个箱子的东西,两个娃的破烂,都能堆出几大箱,临走时,这个舍不得,那个也舍不得,通通都要带走。

姜漓对着孩子教训道:“咱家是缺钱吗?到京城给你买新的。”

“不要,我就要这个!”韫哥儿使劲的抱住了怀里的风筝,除了风筝外,别的还有小木雕,小木剑,布娃娃……

“小孩子也是‘破家值万贯’。”陈秉半蹲下来捏捏孩子的脸,宠溺道:“都给他带上吧。”

韫哥儿眼中一喜:“秉爹,那我还要把床搬去京城!我睡觉认床。”

“还有我平时坐的小板凳,一三五我要坐这个小板凳,二四六我要坐这个小板凳……”小家伙认真的数数手指头,惦记着自己要带走的宝贝。

他可是个“讲究”的崽。

“夫郎,我耳朵聋了,什么都没听见。”陈秉连忙拢了拢领口的雪白狐裘,假装被寒风糊了耳朵。

姜漓拽一下他的衣袖,又拎住一个小崽子的衣领,“还有这小家伙说要带三套茶具,他一三五用梅花茶具,二四六用松柏茶具……你说他是跟谁学的呢?”

被勒住命运脖颈的陈清宴小朋友眨眨葡萄儿似的眼睛,向亲爹求救。

陈秉一边摆摆手,一边拍拍胸口:“我没听见,也没看见,咳咳咳——风太大,我要犯病了。”

一家子四个人,光是收拾行囊,都是一项大工程,陈秉活得讲究雅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只要有条件讲究,他便处处讲究,两孩子都学他那一套。

反而五官长得最精致漂亮的姜漓,倒是全家活得最糙的那个。

对自己能生出五岁就擅长煮茶的陈清宴小朋友,姜漓也感到不可思议。

“这一趟回京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要说伤心难过自然是有的,但到底不是自己的家乡,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期盼去另一个地方解解腻。

“京城还有皇帝赐的五进大宅子,我长这么大,都没住过五进的房子。”

姜漓一手一个娃,拎鸡仔似的拎上马车,马车里燃着炭盆,如春温暖,陈秉在边上整理玉石棋盘,“路上来一局?”

“……都是我输也没意思。”

“会让你赢。”

“你让我赢更没意思!”

陈秉:“那咱们下五子棋?”

“好,就这个!”

出京时带着十几个随身保护的锦衣卫,也跟着陈秉一同回京,为首的周百户止不住的抹抹泪,其他也各个如丧考妣,弄得为人谨慎的刘一手好奇询问缘故。

京城莫非是龙潭虎穴?

周百户感慨万千:“回到京城,不一定能待在大人身边……”

他们是陈秉出京时,被命令来保护陈秉人身安全的,如今回去,可能被安排别的差事。

一年过去了,真不舍得,更不舍得依托陈大人领导,在越州建立的沿海情报工作系统,明明事业蒸蒸日上,却要离开,难免感伤。

刘一手缩了缩脖子:“好大的一股压力。”

周百户:“?”

这么多人都想争得陈大人的宠爱和垂怜,意图待在陈大人的身边,刘一手感到“压力山大”。

他的地位岌岌可危。

尽管他也没什么地位。

马车辚辚前行,陈秉一行倒也不急着赶回京,顺道夫夫俩还要回家乡清河县一趟,俗话说得好,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上一次回去,他还是个五品官,如今已经是朝廷的三品大员,更是封疆大吏。

这也不过才过去了一二年。

便是姜漓还有他的生父母,也都有了三品诰命的头衔,虽然没什么卵用,但在小县城里,极其荣耀。

抵达清河县外,兵马在城外驻扎,陈秉只带着两百人进县城,他现在可是个“香饽饽”,皇帝都担心他的人身安全。

自从清丈田亩后,没少亡命之徒受命来刺杀他,但都没有成功。

距离四五年前,清河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苟县令的德政碑立好了,书庐也盖好了,陈秉父亲陈忠当年开炒货铺的那条巷,改了名叫“状元巷”,一整条街现今都是卖炒货的,都说是状元炒货。

——全是陈记炒货铺。

“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陈忠和陈大小石兄弟俩倒是没有再经营炒货铺,而是开了酒楼茶肆等铺子,又置办了田地若干,陈大石早两年娶妻生子,也把陈忠奉为生父看待。

陈秉之前说带陈忠一同进京,陈忠并未答应,说不愿意离开故土,倒也可以理解。

人老了,都不愿意太折腾。

回到姜家,姜正罡瞧着头发白了不少,人却是红光满面,如今在县里,又有谁能不给他面子?现在别人都不知道他有个当将军的小舅子,都知道他有个当状元,当朝廷大官的儿婿。

两人成婚多年,孩子生了俩,这儿婿也并未娶妻纳妾。

想想,当真令人羡慕。

“谁还记得,当初县城里还笑话姜漓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哥儿。”

“那一场婚礼也叫人记忆犹新。”

……

每当别人提起这件事的时候,继母张氏便要拿帕子捂着自己的脸,人生际遇就是如此嘲弄人,挑来挑去,倒是给继子挑中了良人。

张氏幽幽叹口气:“……怕是等到我七老八十了,还会有人提起这件事。”

*

抵达京城的那日下着大雪,皇帝亲自出城门来迎接,同来的更有京城隆福寺的方丈,仪仗浩大,声势滔天,在雪中声声震碎琼花。

“陈爱卿,你可算是回来了。”皇帝见着自己心心念念的状元郎,喉咙一阵喑哑,去年春日他离京时,还当见不着他最后一面,现今他居然仍好生生的站在这里。

陈秉一身丹色麒麟袍,在雪地里耀耀如太阳晃入水中,灼的一众人睁不开眼。

后面随来的翰林院众人见了陈秉,更是相形见绌,陈秉一入翰林便是修撰,如今实职已经做到三品大员,下一步,莫不是要在翰林院当大学士?

“幸不辱命——咳咳咳。”

陈秉懒得跟皇帝多废话,于是表演了一个当众呕血,病重倒地,避免来到京城,遭遇烦心事。

每年到了冬天,就得给自己放一个漫长的冬假。

于是在众人眼中,年少的朱袍重臣,容貌清俊出尘的二十岁封疆大吏,拖着病体残躯回京,一见到皇帝,惊喜过度,呕血晕了过去。

皇帝吓得肝胆欲裂:“太医,叫太医,快把陈爱卿抬进去!”

仪仗乱成一团,姜漓则捂着孩子,不准他们乱看,到京之前,夫君就跟他说了,他要“重病倒地”。

哪怕心里有预期,此时见到爱人倒在血泊中,姜漓心口纠紧成一团,哪还敢让孩子看见这一幕。

仪仗队乱作一团,由太医来火速给陈秉看病,得出来的结论,竟然和三年前别无二致,“陈大人这身子,早已经是油尽灯枯,全靠一口气挺着,估摸着刚从越州回来,见到陛下,肩上卸下了重担,松了一口气,于是重疾袭来……”

“那怎么办?”

“只能细心调养着,且看大人的意志力,能否熬得过今年的冬天,等到开春后,身子自然好些。”

“还能为他绵延多久?”

太医们捋了捋胡须,斟酌道:“大人这身子,顶多还能撑得住三年。”

“三年……三年……”皇帝口中咀嚼着这个数字,心中做下了一个决定。

*

回京之后,陈秉一家子搬进了皇帝赐的那座五进大宅,位于京城东城梧桐巷,周围住的要么是国公勋贵,要么是权倾朝野的重臣,可巧的是,霍首辅的宅子,也在附近,两家大门斜对着,相距不过两百步。

这宅子原先是一位前朝亲王的旧府邸,早已闲置多年,这半年来皇帝命人重新修缮过,在陈秉回京前布置规整了。

普通的尚书侍郎,能得到皇帝御赐三进宅子,已经是皇恩浩荡,至于五进的宅子,非得阁老级别才能拥有。

于是促成了这一段孽缘,陈秉与霍首辅一家,倒还成个“邻居”了。

陈秉没嫌弃这个位置,只有花甲之年的霍首辅在家里气得要死,捶胸顿足。

“他刚二十岁出头,皇帝就准他在宫中乘轿!当他是阁老呢?”

“如今又赐他五进亲王大宅!气煞老夫!”

要是陈秉在棺材里被抬回来,霍首辅便也咽了这口气,偏偏人家好生生搬入了亲王大宅,据说好好调理,还能再活三年哦。

几个太医为此向皇帝邀功:“陈大人能绵延至今,全靠下官……”

“陈大人……”

……

“有赏,全都重重有赏!”

皇帝听后十分高兴,赏赐了四五个太医,惹得太医们把陈秉当“福星”看待。

以前他们这些个倒霉鬼太医,成天被骂医术不精,而在陈秉这里呢,每次他性命垂危,就连太医们自己都觉得无力回天的时候,他又莫名的好转了……

这是谁的功劳?当然是本太医的功劳。

“陛下给陈大人赐的这座宅子风水正好,亲王长寿,周围几个老国公,还有七十的……这是盼着陈大人能‘借寿’呢。”

“陈大人可是清流好官呀!估计是老天爷都看不惯霍党一众祸乱朝纲,才天降陈大人这么个出类拔萃的奇才。”

“让陈大人和霍首辅做邻居,莫非是以此“借寿”,再以陈大人来镇压霍党的妖邪之气?”

“若是陈大人真能从霍首辅身上借寿十年就好喽。”

……

于是这个冬天,霍首辅也气病了,把持朝纲这么多年,临到头了,如噎在喉。

这下更是方便了太医,前脚刚给陈秉看完病,后脚又进霍家,给霍首辅看病,完事了回宫一同告知皇帝。

霍党一众人使了银子问太医陈秉的病症,太医并未隐藏,告知真相,而霍首辅的心腹太医,也确认陈秉的脉象不假,他确实天生不足,心脉有损,积劳成疾,忧思过度……能活到今天,纯靠一口“清气”顶着。

“只要这口气消了,他必死无疑。”

霍首辅面无表情一张脸,坐在床上,一夜天明,想着究竟怎么才能化掉他的那一口“清气”。

而就在这时,皇帝趁着霍首辅不在,在朝会在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提议说:“陈秉年纪虽轻,但文武兼备,朕有意让他入阁参赞机务。”

这话一出,朝堂炸开。

第139章 焦虑

朝堂炸开了锅,“卧病在床”的霍首辅从眼线那得知消息,立刻蹦了起来,知道自己不能再病了,连忙宽衣进宫面见皇帝。

而另一边的陈秉,也不想吃早上三点进宫早朝的苦,一觉睡到了日晒三竿。

比他更能睡的,则是身边的老婆姜漓。

陈秉手里拿着一根雪白的鹅毛,不停逗弄身边人的鼻尖,一会儿扫过他朱丹的唇,一会儿又弄弄他鸦羽般的睫毛。

陈秉手撑着下巴侧躺着,盯着身边人熟睡的脸庞,心想婚姻六年带给一个男人什么呢?

收获了一个日渐堕落的媳妇儿。

想想刚结婚那时候,姜漓每天凌晨三点四十五起床,雷打不动,起来练武跑马,勤奋的令人自愧不如,而今他就没有这么早起来过。

“把一个好好学生都带歪了。”

“还不起来?太阳晒屁股了?”

姜漓侧过身子,捂了捂耳朵,又胡乱往脸上揩了几把,发出不满的“嗯嗯哼哼”的声音,转过身抱紧了被子,又松开,回首看了陈秉一眼,闭上眼睛,往他怀里钻着睡觉。

大美人投怀送抱,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偏他睡成个小死猪。

“你现在是比我还能熬,比我还起得晚。”

这婚姻过着过着,就过成了对方的样子,姜漓是一点反思也没有,或许是发现每天勤学苦练也打不过自家夫君后,已经彻底的放弃治疗。

和张氏一样,道心破碎后,干脆也不管不顾了,怎么快活怎么来,而早起这件事,本身就反人类。

人变懒了,也就养出了一身娇气的雪肤,眉间那颗红艳的朱砂痣,更是如雪中红梅一般夺人心魄,精致漂亮的不可思议。

姜漓自己倒是对自己的变化不甚关心,多年来不爱照镜子的习惯一直保留着。

他还自以为是个英气青年,大早上赖床时,和个妖媚狐狸精似的,一点儿都没有自己长得很漂亮的自觉。

把老婆养成这样,陈秉三分羞愧三分心虚三分喜欢,剩下一分的良心喂了狗。

早睡早起勤锻炼是美德,把早睡早起勤锻炼的老婆,影响成晚睡晚起不锻炼的老婆,是缺德。

姜漓窝在他怀里,嗅着那股淡淡的冷香睡了个回笼觉,中间又有三五个精彩纷呈的梦,这才悠悠转醒,睁开眼睛,一抬头便发现自己在爱人的怀里醒来。

他喜欢这种感觉,也不急着掀开被窝,黏在自家夫君胸膛前蹭了蹭,一动不动享受着这种静谧的时光。

“……幸好你装病了。”姜漓嘟囔几句,在越州的日子,他堕落的飞起,自家老攻是越州的土皇帝,每天也不用早朝,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出门在外,顶着个巡抚夫郎的名头,没人敢对他说话不客气。

自由自在的姜漓,放飞了自我,不说熬夜看小说,他也熬夜看星星……总之再让他凌晨三点起床,把老攻塞进马车上班的日子,他这个堕落的姜漓再也做不到了。

堕落的滋味真不错。

姜漓的适应性极强,陈秉曾经说他化解了自己的执念,而对姜漓来说,陈秉的出现,又何尝不曾化解了他内心的某些执念。

比如从小作为姜闻瑄的兄长,要有兄长的样子,要摆兄长的架子来照顾弟弟。

而某个人嘴里天天念着“漓哥哥”,又把他折腾的求饶下不来床,别说是什么兄长的架子,所谓“兄长的样子”,都被姜漓忘到了不知哪个旮沓去。

又比如从小作为小哥儿,武馆里又都是男人,薛教头等人都夸赞他,都说他比普通的男人们都强,武馆的弟子做不到天天勤学苦练,而他一个小哥儿做到了。

每天这么坚持下去,比大多数男人都要厉害,也让姜漓在心头引以为傲。

直到陈秉的出现,也把他的认知击打的溃不成军。

倒不是陈秉天天睡懒觉还能打得过他,而是他成天厚颜无耻理直气壮说自己要吃软饭,还要当小白脸!

而自己这么个要强的小哥儿,居然还喜欢这个口口声声说要吃软饭,要当小白脸,还反向督促他上进的男人。

……

这么看来,是否比其他男人更加厉害,更坚韧,更自律,也并非是人生的必选项。

想着想着,也就放过自己啦。

一日不早起,唾弃自己,明天一定改正;又一日不早起,唾弃自己,下次一定改正;又又又一日不早起……罢了,就这样吧。

“漓哥哥,你看看,你说的是什么话?”陈秉捏了捏他的脸,目光宠溺,声音温柔,“想我日日督促你上进,你怎么反而不上进了?”

姜漓理直气壮道:“我也想吃软饭,我也想当小白脸!”

“我懂了,我这叫激起了你的逆反心理。”

陈秉抱稳了他,想通了这么个道理,大概就是你本来饭后准备洗碗,但是你妈多说一句让你去洗碗,你反而不想去洗碗一样。

人嘛,就是不想按照别人的话来做事。

“我为什么就不能当一个娇滴滴的小哥儿呢?”

姜漓越说越理直气壮,越给自己的睡懒觉找个理由,这样的大冷天,他不想上进,不想勤奋,不想早起,就想在被窝里躺着。

“可以,当然可以。”

姜漓扯扯他的衣角:“夫君,你这次回京述职,多久后外放?”

“不想待在京城了?”

姜漓:“不想督促你去参加朝会,而我自己单独睡懒觉,又似乎显得对不起你。”

“算你还有点良心。”陈秉抿唇一笑,轻柔抚摸他的头发,“你安心睡觉,晚上多卖力点,夫君不怪你,多蹲蹲马步。”

“不。”姜漓一口回绝,“你可别想让我自己动,我是个娇弱的小哥儿,在床上理应待在男人身下承欢,哭得梨花带雨,柔声喊着‘秉郎,不可以……’”

陈秉捂额:“少看点市井小说,带坏你了。”

夫夫俩这边谁比谁更懒,半点都没有感受到朝堂的动荡,什么风起云涌,也抵不过睡懒觉的诱惑。

唯独陈清宴这小崽子随着年龄渐长,自律性极高,每天寅时天不亮就起床,还要把弟弟拉起来读书认字骑马射箭,俨然一副卷王在世的模样。

估摸着姜漓发现了这儿子的卷王本质后,已经不敢从旁督促,也不需要从旁督促,他也就放纵了。

“两个爹爹,你们现在才起床吗?”

陈清宴手里拿着一条马鞭,穿着厚厚的蓝白色骑射装,戴着虎头猫,叉起腰来,虎虎生威的模样。

怨种弟弟在旁边抱着石墩子跑来跑去,已经锻炼消耗了大半天,弄得大汗淋漓,还一脸崇拜的看向亲哥。

陈清宴发现自己力气打不过弟弟之后——但是没关系,他可以智取,他诡计多端,摆出一副勤奋的样子,成天早起督促弟弟锻炼,把算不清数的韫哥儿忽悠的不知东南西北。

只觉得哥哥对对对。

“因为你秉爹病了,我在床边照顾他一早上。”姜漓偶像包袱三吨重,到底还在意孩子面前的形象,扯大旗说自己是个“好夫郎。”

陈秉:“……”

他凑过去跟姜漓咬耳朵:“咱们像不像黑心父母?”

他没病装病,而姜漓睡懒觉,却假装照顾重病的他。

“你们秉爹说要吃燕窝粥,你们要不要一同吃?”姜漓雪白的玉面表情纹丝不动,在孩子面前装得极好。

韫哥儿:“不吃,哥哥说那是小姑娘爱吃的玩意儿。”

陈清宴:“儿为父分忧,自然该同吃一碗。”

韫哥儿:“?”

陈秉目光扫向长得酷似自己的陈清宴,发现这家伙就是个披着自己皮的姜漓,而韫哥儿,傻乎乎的样子,是披着姜漓皮的姜闻瑄……

陈秉不太喜欢吃所谓的冰糖燕窝粥,他早上更喜欢吃咸的,最初不过是逗一逗姜漓,后来他发现姜漓嘴上说着不吃,实际上很喜欢吃甜品,于是就一直这么陪着老婆用餐了。

陈清宴也是,明明喜欢吃燕窝粥,但是骗弟弟说不能吃,还打着他的旗号吃,口嫌体正直。

这父子俩性子一模一样。

厨房里端来了预备好的燕窝粥,一家子都吃了,陈秉单独多吃了一碗面,哄走了两个小朋友,陈秉对姜漓道:“清宴长得像我,性子十足十像了你。”

姜漓抬手试了下他的额头,怀疑道:“你怕是病糊涂了。”

“夫君你是觉得我从小寅时起床读书认字……还督促弟弟读书认字吗?”

姜漓:“公爹说他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而且你们一样的运气也不好。”

陈秉:“你狂乱输出啊姜小漓,攻击我点背运气不好??!!”

……

一个早上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霍首辅的马车匆匆的进宫,又马不停蹄的回来,回来时路过陈秉家的大门,霍首辅命人停下,深深的凝视了很长的时间。

他心想,这个心机颇深的陈秉,在府中定然还在谋算帝王之心。

皇帝仓促提议陈秉入阁,怕的就是陈秉熬不过这个冬天,想给他留一个阁臣的美名,顺便也给自己作为帝王,留下一个知人善任的贤名。

霍首辅长长舒一口气:“这些个清流啊,各个都想着在史书上拥有好名声……”

就怕陈秉得知自己二十五岁入阁,喜不自禁,又把那口气绵延三年。

当然,也有幕僚说:“生病之人最忌讳大喜大怒大悲,若是陈秉欣喜过度,直接欢喜死了,也并非没有这种可能。”

霍首辅却不敢去赌这样的可能。

因此他要费尽所有力量,坚决不能让陈秉入阁,至少不能是现在。

“霍阁老,这陈秉实在太可怕了,他家的孩子,不过才五岁,日日寅时起床读书认字,怕是要像他爹一样,出个二十岁的年轻状元……”

“就连他家的小哥儿,也不遑多让,抱着石墩子练武。”

……

陈秉一家子搬入梧桐巷,周围所有人家的眼光都放在他们一家身上,霍家自然派驻眼线观察询问,得知了陈秉两个儿子的日常后,全都惊骇赞叹不已。

“有虎父,无犬子。”

霍首辅焦急的饭都吃不下,“他重病卧床,还日日叮嘱孩儿的功课,此子的心气,恐怖如斯啊!”

“霍家的全部子弟,绝不可懈怠,尽皆寅时起床读书练字。”

“文不可疏忽,武亦不可落下,他家教儿子用石墩子练武,霍家子侄同样如此。”

搬来了这样的邻居,霍家全体上下都感到焦虑无比,其他的几家国公府,也同样染上了焦虑的氛围。

第140章 北疆

陈秉带回来的佛牙舍利,被皇帝请进了京中万隆寺,而姜闻瑄与阿宣等人,寻宝有功,各有封赏,其中,姜闻瑄谋了个鸿胪寺主簿的差事,是个九品官,尽管官不大,也是个京官。

阿宣那边得了个实惠,为漕帮拿了个“官盐运输”的许可,这可是暴利的行当。

那日皇帝在朝会上提议让陈秉入阁,得到了满朝文武的激烈反对,不外乎是年纪太轻,资历太浅,过往想要入阁,哪个不是四五十岁,五六十岁的年纪?

四十岁的阁老都算是年轻的,更别提三十岁,在此前,最早入阁的,也不过三十八岁,陈秉这边二十五岁的年纪,过于惊吓。

“陛下,万万不可啊!”

“陛下三思!”

……

霍首辅听着群臣反对的声音,忍不住揩一把辛酸泪,要知道他曾经是所谓“祸乱朝纲”的权臣,清流各个都抨击他,现下陈秉还为他分摊了一部分火力。

陈秉有功是不假,可皇帝的过分隆宠,更引起了另一部分大臣的嫉妒心,同朝为官,凭什么你偏得皇帝宠爱?凭什么你封官加爵?

“陛下,陈秉虽有功劳,可年仅二十五岁,入阁者历来需有二十年以上的仕宦经历,若破格提拔,恐怕寒了老臣之心。”

“陛下,陈秉在越州确有政绩,可东南乃富庶之地,换了谁去都能做出成绩,真正的能臣,应当在苦寒之地证明自己!”

兵部尚书出列附议:“陛下,近来北疆不宁,北虏三部屡次犯边,云中总兵年老体弱,急需一位能臣坐镇,臣以为,陈秉既然善于用兵,不如让他去云中总督军务,待得北疆安定,再论入阁之事。”

兵部尚书这话一出,整个朝堂都安静了几瞬,霍首辅的眼神闪动了片刻,心想这老家伙忒毒辣,表面上推荐陈秉,实际上要把他发配到最前线去。

云中是九边重镇中最危险的地方,每年冬天漠北三部都会南下劫掠,去那里,恐怕是九死一生。

皇帝听见这个提议,最初感到荒谬,但又不免产生一种希冀,云中这个地方太重要了,往北便是塞外,往南是关内,正处在游牧与农耕的分界点上。

陈秉能把倭寇给平了,还能想办法把漠北三部给平定了吗?

若是放别人身上,皇帝还不敢期待,可若是让陈秉过去……别的不说,能死在燕云,为国捐躯,在史书上怎么也算是个好名声。

皇帝到了这时,已经几乎放弃让陈秉入阁了,就算强行入阁,恐怕也遭人非议,更是不妙。

“陈爱卿,你以为如何呢?”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人群中的陈秉,“带病的”陈秉这日被强行抬上朝,分明好好的在家装病,皇帝发了疯说要让他入阁,还和大臣们吵架。

面对皇帝的这番操作,陈秉本人:

——地铁,老人,看手机。

不过操作更骚的还得是兵部尚书,人才,他一个“病弱文官”,居然提议送他去当云中总兵,换而言之就是让他去镇守燕云重镇,约等于去守雁门关。

但这也恰好正中陈秉下怀,本身也不太想留在京城,外放出去,又是当封疆大吏土霸王,有兵又有炮,还能给自家媳妇儿放烟花玩儿。

姜漓喜欢骑马,正好能驰骋塞外,全当是出门旅游。

他的官场之旅,就像是一部公路电影。

再者,这个时代还没有“羊毛衫”,当然,有的话也有,只是相对粗糙,因为羊毛加工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将羊毛捻成线,在过去,这纯靠“人工”手捻成线,哪怕搓出火星子来了,也捻不出多少羊毛线。

也因此,在珍妮纺织机出现以前,并没有太多的羊毛需求,而改良后的纺织机出现,纱锭纺线效率能提升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羊毛的需求,也就跟坐火箭似的井喷。

此去燕云,正好可以威胁(X),忽悠草原部落养羊,再织成羊毛制品,远销海外。

“得陛下厚爱,臣惶恐,臣以为诸位大人言之有理,臣年轻识浅,若骤然入阁,恐难服众,臣愿往云中,为陛下守好北大门,待得北疆安定,再回京听候陛下差遣。”

陈秉这话一落定,皇帝瞪大了眼睛,就连刚才提议的兵部尚书,也是一脸懵逼的状态。

兵部尚书不可置信的看向他:丫的让你去当总兵,你还真有脸去,那当真是朝廷的北大门。

兵部尚书对陈秉谈不上针对,只是心中不满他年纪轻轻,又并非是战功彪炳,却坐上了兵部侍郎的位置,令人感到不忿。

东南倭寇,不过草莽,才被陈秉一介书生玩弄的落花流水。而漠北骑兵,兵肥马壮,能在此立下汗马功劳,才能称的上战功赫赫,才能封王拜相。

兵部尚书故意这般提议,就是在阴阳怪气,想要以此来贬低陈秉在东南的战功,与镇守北疆相比,东南不过尔尔。

朝廷历来看轻海外威胁,认为其对中原威胁极低,甚至不做多少防御,于是才军备废弛,连小小倭寇也敢骑在头上拉屎拉尿。

但这些海盗倭寇也不过是散勇穷寇,顶多上岸劫掠一波,对中原没有威胁。唯独北境铁蹄,倘若挥师南下,当真能踏平中原。

自古以来,多是由北及南,统一中原,鲜少能从南打到北,可见南北防御,孰轻孰重。

兵部尚书这会儿也是一脸的“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

“陛下,这这这……”兵部尚书这会儿急了,一张老脸憋成了猪肝色。

皇帝见状乐了,自从陈爱卿来了后,这朝堂越发精彩,也不论结局如何,至少目前皇帝有种“打赢了”的爽感。

“行,那就依卿所言,擢升陈秉为云中总督,兼管宣府、燕西军务,年后赴任。”

皇帝倒也不盼着陈秉在云中干出多少成绩,至少战绩和军功,是不敢奢想的,但他知道陈秉会管理民生,又加上京城农学堂毕业了不少学生,陈秉前往云中,若是能开荒屯田,也是一桩善事。

打仗的事,自然有其他的将军在。

退朝时,皇帝笑道:“若是陈爱卿能在云中干出一番成绩,届时回朝,拟他入阁,诸爱卿不会再反对了吧?”

兵部尚书此时已经是一张“游魂脸”,觉得皇帝在讲鬼故事。

他内心道:到时候陈秉能活着回来,他这个兵部尚书的位置让给他。

“年老了,还能看这么一出戏。”霍首辅走出宫门时,抿嘴一笑,心想无论是皇帝,还是陈秉,都太过于猖狂自信,不过在平倭上取得一点小小的成绩,便敢跟北虏对上。

“自找死路,谁都拦不住。”

旁边的翰林院侍讲学士喃喃道:“就没有一个人发现不对劲吗?二十五岁的云中总督……”

去东南搞搞也就算了,再怎么搞,东南也是富庶之地,而北疆,则事关国家安危,真正的封疆大吏,国之重臣。

那可是掌管十几万的兵马。

霍首辅哂笑一声:“他又能活几日?”

此时几个翰林院同僚走过,嘴里议论纷纷:“倘若陈兄弟在北疆做出功绩,之前给他写的挽联又该换了。”

“祭文越写越长,难以描摹陈兄的功绩。”

……

回到家中,陈秉把这件事告知姜漓,姜漓呆愣了几瞬,没反应过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去哪我就去哪。”

陈秉莞尔:“带你去塞外跑马去。”

“不是喜欢开马场吗?”

姜漓抱住他的脖颈,忧心忡忡:“喜欢倒是喜欢,可北边的战事……我会不会晒黑啊?”

陈秉:“?”

“你这脑袋瓜想法怎么跳的?战事和你晒黑有什么关联?”

“原本我担心战事,后来想想你身体不好,别说是怕你阵亡,更怕你提前病死,这么一想,要是我陪你战死沙场,夫夫双亡,镇守北疆,那咱们俩当真可以青史留美名!”

陈秉嘴角疯狂抽搐,“老婆,你不是清流,却得了清流的病。”

——皇帝该不会也是这么想的吧?

都在给他安排一个青史留美名的好死法。

“谁不想青史留名?”姜漓在他喉结上啃了一口,依偎在他怀里,变得越发黏人,可能他也觉得,两人相伴的日子,一天少过一天,不抓紧时间黏糊着,怕将来后悔。

“夫君,咱们做吧,我在上面,我来动。”

陈秉抱着这么积极状态的老婆,原本一嘴要说的话,全都咽了回去。

这小锦漓,也是一戳一蹦跶。

但这是好事。

又能享受几日自家媳妇儿的精心服务,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恍然发现,这不过是陷阱。

姜漓也就积极了个三五天,献上自己的小蛮腰,后来捂着自己的腰,实在不愿意动弹了,又变成了趴在树上的蝉,管你日月穿梭,我自安然独叫。

*

得知陈秉要去云中当总督,对于小心谨慎但野心勃勃蓄谋要争宠的刘一手来说,无异于“天塌了”,还以为自家大人能留在京师做京官,他也跟着水涨船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未来的战斗,便是与沈万良之流争夺大人的宠爱。

“现在大人要去驻守边关?”刘一手吓得心惊胆寒,他只是个师爷,熟知海域疆事,对北疆一无所知,也就派不上用处。

他又怕陈秉出事,又怕陈秉把他给辞了,连忙跟陈秉表忠心:“我愿随大人镇守北疆,百死不辞。”

陈秉:“?”

“你这稳重的性子,也愿意去冒这个险?”

刘一手叹一口气:“大人说笑了,刘一手并非怕死之人,倘若能为国捐躯,战死沙场,也好过临阵脱逃,苟且偷生。”

“刘一手舍不得与大人分开。”

陈秉:“……”

他挠了挠腮帮子,搞不懂小刘同志的忠心是哪来的。

另一边沈万良得知陈秉成为了云中总督,他是又喜又怕,喜的是陈秉这丫的遭报应了,皇帝让他去镇守北疆,那可当真是北虏铁骑!

“是皇帝疯了,还是陈秉疯了?打打我们这些倭寇就算了,还敢去面对草原部落的铁骑?”

沈万良等着看陈秉被打得个落花流水,报那“八十万两”银子之仇。

假如他是一只自由自在的丛林小松鼠,他与陈秉之仇,便是他的过冬储存粮全被陈秉掏空了。

可他现在是陈秉的部下,口口声声说了要给陈大人当狗,并且还和刘一手打了赌,他要博得陈大人的宠爱。

“眼下,也正是机会。”沈万良心想,自己的机会来了,他要给陈秉出馊主意。

他要当一个毒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