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沈道固鼓励她:“孩子的一片心意。”
姒墨心有余悸地转回去乖乖任念窈给她梳头发了。
沈道固搬了把凳子坐到热汤和姒墨之间, 先帮赵年儿说了句话:“我们凡间有一道名菜叫做佛跳墙,年儿她或许只是以此为参照迸发的灵感。”
姒墨皱着鼻子:“那这个名字真是很贴切了,我听了也想跳墙。”
沈道固把凳子又拿近了一点,附和点头:“可以理解。”
他从铜镜里看着姒墨清冷的眉眼, 在她的注视下把凳子又向前挪近了一点, 坦然道:“当然, 仙人或许看得出,这个汤不过是我想来找仙人的一个台阶罢了。我脸皮薄, 不好意思直接开口。”
姒墨扫他一眼:“那赵年儿其实没流鼻血喽?”
沈道固:“流了。”
沈道固镇定道:“这个倒是真流了, 万幸。”
姒墨拿起桌上的碧玉葡萄簪,敲了沈道固手臂一下。
沈道固笑着拿过她手里的簪子, 看着她的眼睛,温声道:“姒墨, 我知道我错了。”
“你其实救了灵均,他们跟在钱大娘身边也不会伤她。我一叶障目,却反来质疑你的真心,实在是我太自私了。”
姒墨垂下眼, 纤长的睫毛轻颤了颤, 不知在想什么。
沈道固不给她胡思乱想的时间,立即又道:“其实你很关心我的对不对?你一定是发现了我最近都睡不好,所以那时特意嘱咐我念护持咒, 是也不是?”
姒墨抬头, 目光接触到沈道固温和而直接的眼神, 下意识躲闪了一下。
沈道固没有退缩,注视着她白皙的脸庞,再接再厉道:“我只顾着自己心中的得失,对你的心意视而不见, 实在是很伤你的心。我来向你道歉,你愿意原谅我吗?”
站着的念窈缓缓停了动作,觉着有点不对。
这个人是不是在给我主人下心理暗示呢?是不是该拦一下?管它什么天道争论,全说成感情问题是吧?
夹带私货呢吧这是?
暖暖的冬日阳光斜照里,姒墨轻声道:“不怪你,我也什么都没有对你讲。”
念窈:?
主人?我十分容易被拐带的主人?你仔细听听这贼子说了什么呢?
沈道固就坡下驴,煞有介事地点头:“确实。”
姒墨微微惊讶,抬头看向他。
沈道固摸摸鼻子,笑道:“那上次仙人说要讲正则与灵均不同的‘道’来着,还作数吗?”
姒墨也轻轻笑了一下:“作数的。”
念窈把玉梳一扔:你俩挺好,你俩还闭环了。我是没招了。
*
正则与灵均的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之前讲起。
八百多年前的长白山深处,生长着地精一族。
地精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由于根部肥大,形若纺锤,常有分叉,全貌颇似人的头、手、足和四肢,故而又称为人参。
人参一族已在这片架木林中生活了千百万年,一代又一代的成熟化形,离开自己扎根的土壤,下山踏上修行之路。
他是在一个清晨忽然开了灵识。
以前懵懵懂懂的时候只知道饿,因此极力将根向远方延伸,如今一夕之间五感俱备,对什么都稀奇,原来自己白天最喜欢的让人暖洋洋的东西是那样一个耀眼的大球,原来觉得痒是因为有小虫子爬上来,原来到了晚上是黑乎乎的一片,怪不得这世界上有时热闹有时安静。
刚开了灵智的小人参,站在长白山上的黑土里,连一天一天看日月交替都觉得满足。
开了灵智,起码还要百年才能化形去探索更广阔的远方。
他满脑子都是治病救人成仙的希冀,头上紫白色的小花整日里开心得招摇着,却不防突然被猛兽误伤。
他还远没有成熟,几乎被拦腰折断的痛楚和恐惧盘桓不散,有那么几个瞬间,他几乎以为自己会疼得死掉,然而却有一股温暖从自己的根上传过来。
那是生长在他身旁的一株人参,轻轻将自己的根须搭在他的根上,把精气和关心一起传给他。
他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把自己细细的根小心的缠在邻居友好的手上,在雪山上相互扶持着生长。
也许是因祸得福,这一代反而是他们兄弟二人最先化形。
那一日是长白山上难得的温暖天气,稀疏的阳光柔和的打在林中,在地上映出一个个墨绿的光痕,静谧的景致中突然出现两个青衫少年,其中一个看上去略稚嫩些,头顶上鲜红色的浆果还未来得及化去,满是喜气的喊另一人:“正则哥哥!”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斑驳的阳光下,灵均笑得有些傻气:“咱们可不就跟一个人似的。”
少年们一路从雪山上下来,托身为上山采药不幸迷路的大夫,救过奄奄一息仍不忘妻儿的农夫,救过垂死散尽家财的富户,救过没钱治病不想拖累儿女毅然赴死的老人……
只是救的人越多,灵均的心结越重。
人参一族的修炼方式最是与众不同,乃是入人界修功德。
取一根须救一善人为一功德,一万功德满,自然升仙。
很多次灵均对着自己的根想要下手,脑海里就浮现出那日被野兽抓伤的情形,那种撕裂般的痛和恐惧,从脑中一路蔓延开来,让他浑身冷汗津津,最终也一直没能下手。
正则抚着他的背安慰他:“没关系的,慢慢来。你如果有想救的人,就拿我救。”
下山一晃十几年过去,少年们辗转了很多个城池,在一个鸟雀稀少的清晨来到了怀荒镇。
镇子里有一个热情的厨娘。
少年们在这座军镇里短暂停留下来,也许是厨娘做的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也许是喜欢听她一边干活一边絮絮叨叨讲自己那么争气的儿子。
那个男孩子他们也见过,聪明又懂事,每天下了学就会跑到银平酒楼里帮大娘干活,然后大娘就会竖起眉毛赶他快回去读书,这对母子几乎每天都要演一遍这样的场景,仿佛永远也不会腻烦。
那个男孩子还会喊他们哥哥。
日子就这么一模一样地一天天过下去。
直到那一天。
中秋之后的第二天。
镇东王府开了一场追月宴。
从暮色未合时开始,钱大娘就带着银平酒楼里的大家伙儿忙着准备晚上的宴席。琥珀色的草原上,袅袅炊烟盘旋而上。
达官贵族们穿着彩袍载歌载舞,姑娘们的长裙旋成一朵朵极艳的花,裙摆上的刺绣在篝火下流转着孔雀蓝与玛瑙红的浓重色彩。
正则和灵均就穿行在欢腾的人群和篝火之间,一遍遍给他们斟酒上菜。
偶尔隔着扭曲的火焰,他们能看到钱大娘的那个孩子头顶着一大盘烤羊灵巧游走的身影。
孩子也看见了他们,调皮地对他们眨眨眼,就接着送菜去了。他头顶焦香四溢的羊肉油脂滴落在炭火上,溅起一阵热闹的“噼啪”声响。
那天酒楼里实在是凑不够人手,孩子就趁着县学放假帮他们一起忙活。
后来,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也许像王府里的下人说的,孩子笨手笨脚打翻了食盒,烫着了镇东王世子刚驯服的一匹野马。
也许只是某一位贵人喝醉了酒,有点儿不高兴。
谁知道呢,虽然孩子从小就在后厨里爬上趴下,从没打碎过一只盘子。
但是反正,贵人总是很精贵的。
总之,那一声尖叫之后,孩子只带回来一只焦黑的手。
是他每天在县学里写笔记、抄课文的右手。
没有人给她一个说法,人们只说,快把你的孩子带走,不要惊扰了贵人。
孩子的哭声这么大,万一吵闹到了贵人,令贵人蹙了下眉头可怎么办呢?
正则和灵均不懂得人间的规则,他们只是两只刚刚从深山中下来的乡巴佬,刚刚才听说自己还被叫做“山野货”。
山野货的规则总是很简单,就像当初那只野兽差点将灵均划死,他修成人形之后也没有专门去找那只野兽报复回来。
野兽就是会偶尔伤到人参的。就连有些最爱惜山野货的动物朋友有时也会踩坏他的叶子。
他们又不是同一个物种。
但是人,怎么也会和野兽一样呢?
钱大娘总是哭啊哭,镇东王府的人再也没来找过她。
不是因为心虚,是觉得晦气。
那些夜不能眠的晚上,灵均悄悄问正则:“难道当初那只野兽也会觉得我晦气吗?”
正则只是长久地看着尚未清醒的孩子和悲恸欲绝的钱大娘。
正则觉得过去的十几年里学到的东西都没有最近这几天多。
他刚刚才学会:“或许人类和人类之间,比野兽和人参的差别还要大。”
孩子醒过来,再也不笑了。
钱大娘还是每天哭啊哭。
酒楼掌柜常常来陪她。
她们曾经是掌柜和大厨的关系,后来当了十几年掌柜和大厨,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掌柜是一个哪里都很好的人,开店开得好,安慰人也很尽心。
她说钱佑,孩子这么聪明,不出仕也会有出息的,他拿着咱们这笔钱,将来做个营生,日子肯定也不会差。
她说钱佑,不然我的酒楼就给孩子吧,我也年纪大了,你要好好的,孩子将来还指望你呢。
她说钱佑,这些天姒墨姑娘还总是惦记你呢,你要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咱们去求求她吧。
她们实在是想了很多办法,连只是几面之缘的姒墨也想到了。
她们没有想到,那天随手捡的两个少年,其实就可以帮她们。
连濒死之人都可以续命三年,区区一只断臂重生而已——
作者有话说:念窈:有人能管管吗?还有王法吗?
第52章
但这并不是一个很好做出的决定。
更聪明一点的正则, 因为更加聪明,也只想过陪着钱大娘安安稳稳地走完这一世,以后如果有机会了,也许会回来看看那个孩子。
他确实学会了很多人类的道理。
而且学得很快。
可是他到处也找不到灵均的时候, 没有想过灵均当年被野兽划伤的是脑筋。
划断了九条, 只剩下一根筋。
灵均就站在钱大娘那间小小的厨房里, 拿着钱大娘最顺手的那把菜刀,刀锋凛冽着干燥秋日映照的寒光。
灵均说:“钱大娘哭得太多太多, 做出来的菜也变得又苦又咸, 我都吃不惯了。”
他说:“正则,我有自己想救的人了。”
那一天, 是八月十九日。
正则并不是被感动了。这个孩子确实不该救。
他们从前在山上救了人可以一走了之,再没有人能找到他们的踪迹。但是在怀荒镇里, 好多人都知道了那个孩子的事情,好多人都听到了大娘连绵不断的哭声,他们不能救这个孩子。
人类比他们从前认识得要更危险一些。
他们不能被发现身份。
但他那天抱臂靠在门板上,没有选择拦住灵均。
因为他们两只人参, 都有自己的修行要做。
他会积满一万功德升仙的, 到时候,那个怕疼的灵均怎么办呢?
灵均愿意跨过从前的心理障碍,这很好。
比被人类发现他们身份的风险稍微重要那么一点点。
孩子重新可以写字、可以读书、可以考取功名的那个晚上, 钱大娘对他们磕了三个响头。
正则想说:你们马上离开怀荒镇, 我们这就走了, 不能被人发现身份。
但是灵均说:“我们要马上离开怀荒镇,不能被人发现身份。”
正则低头看了看灵均因为疼痛微微颤抖的指尖,于是闭上嘴,没有反驳他。
他们开始和钱大娘一起收拾行李。
他们犯的第一个错, 是以为十天也算作“马上”。
八月二十二日,钱大娘第一次带着她的草罐去衙署找姒墨。
她决定要离开这个埋葬着杨野的地方了,她想问一问,杨野也和她一样,走了吗?
那这个草罐,是谁送给她的呢?
那一天,在衙署门口,来送舆图的梁为安摸着脑袋说:“姒墨姑娘吗?她昨天就出门了,好像捉到了什么野兽要去放生,你有急事吗?唔,可以等一等,月底的巴特耳大会之前她肯定会回来吧。”
正则想,那就等一等,他们备菜的时候听钱大娘絮絮叨叨讲过她那个殉国的丈夫的故事,他们愿意等一等,让钱大娘有一个真正的告别。只要孩子新长出来的右臂没有被人看见,再等十天也没什么关系。
反正也不见得这里刚巧就有捉妖的人。
这里刚巧就有捉妖的人。
刚巧就见到了孩子新生的右臂。
那一天,是八月二十五日,天气有些冷。
正则刚刚在集市上买了辆驴车。
他本意想走得越低调越好,所以连宅子都没有挂出去售卖,每天除了跟着钱佑去银平酒楼做些收尾的工作,就是在家默默收拾包袱皮。
但人与人的社会里,很难像戏本子写的那样,一夜之间一户人家就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
隔壁的王大娘为了钱佑的孩子,都已经杀了自己好几只老母鸡,天天拎着鸡翅膀上这儿蹭饭来。
说是蹭饭,也只是怕钱佑一时想不开,来陪她说说话。
对门新搬来的年轻夫妇,男人从前是跑商的,夏天的时候去山里倒卖药材,那个活泼的小媳妇那时候就干脆搬过来和钱佑一起住了一整个夏天。
这几天男人每天夜里归家的时候,就顺手把钱佑第二天的柴都劈了,有一次正则还在柴垛里翻出来了一包天麻和连翘。
这样的人有很多,未必人人都这么亲近,只是连走街串巷的货郎路过这里都会特意给他们留一壶灌得最满的酱油葫芦。
钱佑要搬家的事情,也只瞒住了几天而已。
大家伙儿倒是都能理解钱佑的决定,毕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镇东王府又是皇亲国戚,想要远远避走是人之常情。
于是大家又不舍地帮钱佑打包袱。
孩子就躲在衣柜里。
正则打着哈哈往外撵人:“小孩子自尊心强,不想被人看见…那样的身体,咱们出去吧,谢谢谢谢各位,没事的,屋里的我们晚上帮着钱大娘自己弄就行。”
邻居们也一样理解,他们甚至刻意地进了这间院门都不再提什么“手”、“火”、“念书”之类的字眼。
但人不能吃喝拉撒都在一间小小的衣柜里。即便是个小小的十五岁的孩子也不能。
孩子就这么,有一天忽然被人看见了健全的身体。
没有人怪孩子,连最怕出岔子的正则也没有。
他们决定不再等姒墨回来,钱大娘也放弃了她想寻找的答案。
他们决定八月二十七日一早,城门一开就出城。
但是与此同时,也有另一伙人做出了一个有关时间上的决定。
八月二十六日上午,柔玄镇和漠南草原里一西一北两个地方同时出现了“妖兽作祟”,原本在怀荒镇中的修行之人被分别请到两处助拳。
八月二十六日下午,怀荒镇开始全城烧艾草。
直到这个时候,正则和灵均才终于知道,原来怀荒镇里,真的有捉妖的人。
八月二十六日傍晚,钱佑敲开了掌柜的家门,送给她两株养在陶盆里的人参。
八月二十七清晨,钱大娘驾着一辆小驴车,慢悠悠出了城。
孩子小心翼翼地藏在堆堆叠叠的铺盖里,把自己的手脚都尽力蜷缩成一团。
一个缺了一只手的人可以用一些办法伪装成有两只手。
但是一个双手健全的人,很难伪装成残疾。
孩子把脸埋在被子里,从一个小小的缝隙间呼吸着怀荒镇最后一段空气。
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他的大英雄父亲埋骨的地方,是他与阿娘因为权贵而不得不灰溜溜背井离乡的地方。但他不敢哭。
车轮滚滚,他从那个扁平的小缝里看着颠簸而过的尘土石路,紧张地数着到城门的距离。
他忍不住屏起呼吸,过了一会儿听见熟悉的宋叔的声音问阿娘:“钱姐,这是要去哪儿啊,咋收拾了这么多东西。”
阿娘有些不稳的声音说:“小宋,这是我的通行符传,我们,要离开怀荒镇了,去投奔亲戚。”
宋叔刻意压低了有些惊讶的声音又问:“你们要搬走了?这是为何?杨大哥的…不是还……”
阿娘似乎是拉了宋叔一把,低声道:“别问了,我,我投奔亲戚去。”
宋叔静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查看通行符传,然后又压低声音问:“你家那个小子呢?我看符传上也写了他的名字。说起来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王府那边派了两个人来一起看着城门,我们不得不查得比平时严点儿。”
孩子吓得不敢呼吸了,他感觉有那么几秒钟整个世界都停止了,然后他头顶的铺盖被掀开了一条小缝,刺眼的天光短暂地照射在他眼里,而后很快褪去。
阿娘抖着声音说:“在呢,他这几天病了,不敢见人,我才给他包严实了点。”
之后又是几道凌乱的脚步声和低语声。重新合上的铺盖没有铺好,缝隙比之前大了不少,孩子能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的小腿,这些五颜六色的小腿要么轻快地要么沉重地走来走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似乎只有阿娘和他两个人的世界停滞了。
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点想哭。
阿娘精心打理好的铺盖堆于是微微颤抖起来。
钱佑忍不住轻轻拍着高高的铺盖,就像那些打雷日子里她拍着小时候的孩子睡觉一样。
孩子深吸了一口气,抹了一把脸。他想,爹爹在那个晚上一定没有这样没出息地哭。
他刚刚收回了眼泪的时候,就听到宋叔的声音说:“走吧钱姐,到了外地照顾好自己和孩子,你家这小子是个有出息的,将来肯定有你享福的时候。”
孩子还没松口气,又听到阿娘说:“你这是做什么,我不要你的……”
“没多少,我事先也不知道你们要走,”孩子觉得头上沉了沉,似乎是宋叔也拍了两下铺盖,“给孩子的,将来有了出息别忘了你宋叔就行。”
孩子在层层叠叠的被子里,闷闷地“嗯”了一声。
小驴车的轮子在孩子默默无声的眼泪中重新转起来,驶出了朦朦天光中的怀荒镇。
城门对面的酒楼上,三楼雅间半开的小窗里。
一个年轻的声音道:“还挺聪明。”
他对面的镇东王冷哼一声。
这个宽袍大袖的年轻人笑着安抚镇东王:“王爷仁心纯善,何必在意两个凡人。只需要些许的耐心,那只人参必然是王爷的掌中之物了。”
镇东王抬了抬松弛的眼皮看他:“我已经不是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了,”他的声音像是被砂纸磨过,带着嘶哑的尾音,“你若是像我一样,每一天都能在晨起时听见自己的骨头咯吱作响,每一天都能听到你的老朋友和老敌人们的死讯,也不会剩多少好耐心了。”
那个始终坐在阴影里的年轻人轻笑了一声,转头对房中站立的另一人戏谑道:“高道长没有听到王爷的话吗?还不早早下去等着我们那位无辜又好心的掌柜,为王爷分忧的机会可来了。”
留了一脸长髯的高道长对他们二人分别行了一礼,转身下楼去了城门——
作者有话说:谁来了?小朋友们谁来了?
请大声喊出他的名字!
哦我还没公布过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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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房内重新安静下来, 只有镇东王时不时干涩沙哑的清嗓声。
年轻人指节分明的手指端着骨瓷茶盏,也并不喝,只拿在手中轻轻地摇,看着热气盘悬着升腾。
他叹气道:“烈酒伤身, 王爷喝得太多了。”
镇东王冷哼一声, 沙哑道:“我们草原部族的酒都是热气养身的, 你们中原人的茶才是伤身,喝一口教我一整晚都睡不安稳。”
“原来是茶让王爷睡不安稳啊, ”年轻人挑眉, “不是……”
他举着茶杯点了点将军府的方向,又点了点怀荒镇衙署, 最后点了点自己。
“不是我们让王爷睡不安稳吗?”
镇东王锐利的视线凝视他。
年轻人喝了一口杯中的清茶,垂眸轻笑道:“圣人想把他的龙椅坐稳, 不倚重我们这些中原世家,难道还能倚重远在此地、行将就木的王爷吗?”
“陇西林家三代殉国时,王爷冷眼旁观,那确实是个拿回军权的好机会, 可没成想让一个后辈女郎林又安稳住了战局, 真把柔然打回了郁对原,”他坦然回视镇东王,“王爷那时没有出手挽狂澜于既倒, 如今军中还有王爷的位置吗?”
“清河沈家的白马侯沈司徒致仕了, 可王爷也见过他家那个小子了吧?王爷府上堆金砌玉几十年了, 养得出一个沈少卿这样才高雅望的子孙吗?”他说到这里,终于抑制不住话语间的嘲讽,哈哈大笑起来,“王爷的孙子, 还在烧人家小孩子的手臂点蜡烛玩呢。”
“你们的圣人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还能传回到你们那些不成器的子孙手里吗?”他向前探身,低声问道。
镇东王手中的酒碗颤抖着几乎将酒全都洒在桌上,他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眼前这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看着对方对自己摇头轻笑。可他除了剧烈的喘息,夹杂着胸膛里风箱一样嗬嗬作响,已是什么都做不了。若是他年轻时有人敢这样和他说话,如今他手中用来喝酒的容器早就换成那人的头颅了。
可英雄迟暮。
可叹英雄迟暮。
长安中的圣人,是不是也和他此刻一样,天天面对着这些贪得无厌的世家?
年轻人不再管镇东王,放下骨瓷茶盏,站起身,站在窗侧的阴影里看了一眼楼下。
城门口,那位银平酒楼的掌柜正背着一个小包袱,故作镇定地给城门官解释:“阿欲咄照顾他怀孕的娘子忙不开身,我帮他送一趟药材去,人家主顾早订下的货。”
那位老宋看了一眼高道长的脸色,拦下了她。
掌柜下意识要回头走,高道长一甩袖子挡住她:“王爷丢了贵重宝物正在排查,你行迹如此可疑,打开包袱让我看一眼。”
掌柜额头沁出汗来,嗫嚅道:“都是些药材,不值钱呢,哪能有宝物呢?”
城门口不再放行,人越聚越多,许多人打听着往掌柜这里看来。
年轻人步履轻快回转到桌前,慢条斯理地取出手帕擦了擦桌上倾洒的酒:“王爷怎么还当真了?不过是说笑罢了。圣人天威赫赫,大魏必将延绵万代。”
他一面往镇东王的杯里重新倒酒,一面不经意道:“不过,若是秦皇所求成真,岂不比传承万代更好,也不至于二世就……”
他看了眼镇东王毫无触动的脸色,自嘲一笑,换了个说法:“若是圣人有了长生的机缘,那拓跋家…才真正叫做永掌天下呢。”
楼下传来打斗声。
镇东王眼皮微动,终于抬手接过他递来的酒碗,一饮而尽。
年轻人看了一眼镇东王低头时的花白发辫,想起刚才这老人听不懂秦皇的典故,又忍不住笑了一声,不愿再与他说话,回到窗边看高道长与那只人参打斗去了。
镇东王在他身后哑声问:“你呢,你又是为了什么?”
“我自然是为王爷分忧啊。”年轻人随意答了一句。
他抬眼闲闲看向远方,却渐渐蹙起眉头。
“怀荒镇里,为什么有一只狐妖?”他忽然问道。
镇东王不解:“什么狐妖?”
年轻人回头:“王爷不是说把怀荒镇中的修士都支走了吗?为什么有一只狐妖刚刚风遁到了城外十里处,正往城中而来?”
镇东王听了这话,不以为然道:“世事总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一并除去不就好了?”
年轻人不理会他这句话,径自描述道:“十四五岁,约六尺七寸,圆眼尖下颌,行事活泼,身旁跟着一位气质出尘的高挑女子。她们是谁?”
镇东王原本有些不以为意,但这年轻人蹙眉逼视他的时候竟然有一种隐隐不可抗衡的威压,像他幼时遇到的那头野狼。
镇东王下意识摸了摸身下椅子的扶手,还是叫来人如此这般地问了。
下人答:矮的那个听着像沈少卿带来的侍女,偶尔出入县衙的时候见过,似乎正是这般模样。
年轻人倚在窗边,口中喃喃:“沈道固……沈泉、花妖……昆吾山。”
他又确认了一遍:“怀荒镇近日,没有任何志怪传闻吗?”
镇东王摇头。下人也摇头。
年轻人转回阴影中,低声念了一句让人听不清的“原来是她”。
他又向远处看了一眼,见那两名女子几乎盏茶功夫就要进城了,自言自语道:“现在倒还不是时候。”
于是从袖子里取出两枚骨片,随手扔向楼下打斗正酣的高道长。
高道长正将将手持八卦铜镜把那只人参妖本体定住,抵挡着参须围剿而来的攻击,二人原本就打得一片混乱,可这两枚骨片仿佛长了眼睛一般,穿透所有凌乱的飞石参须,直接砸在高道长脑门上。
高道长接住落下的骨片,抬头看了一眼高窗。
窗口黑洞洞。窗中空无一人。
高道长一咬牙,将八卦铜镜收回来,反而卷了旁观正吓得瑟瑟发抖的掌柜,堵了嘴扔进身后的马车里,抬头眼看着人参妖捂着断臂就地一滚,没了踪迹。
他回身厉声驱赶远远躲在四周的人群:“都滚回家去。有贼人偷了王爷的宝物逃走了,若有议论者、滞留者,一律按同谋处置。”
见此变故,镇东王拍案而起:“这是做什么?为何放跑了人参?”
阴影里的年轻人慢条斯理地正了正宽袖,低笑一声:“放跑了吗?”
少倾,从昆吾山回来的姒墨和念窈穿过了城门,对城中的艾草味道皱了皱眉。
两步远的一架奢华马车里,高道长正死死捂住掌柜的嘴。
念窈脖颈处开始微微泛起白毛。
姒墨只好转变了原来的方向,将她带到一处无人的房屋后,直接遁回了衙署。
又少倾,梁为安带人敲开了三楼这间小屋的门。
酒香弥漫,房中只有镇东王一人。
“听说王爷方才在城门口大张旗鼓抓什么贼人,这有些不合律法吧?”梁为安行了个礼,开口不软不硬问道。
“那就让你的主子再去圣人那里参本王一本。”镇东王喝了口茶,连眼皮也没抬。
梁为安拱手笑道:“不知王爷丢了什么东西,是如何丢的?我们也好帮着一起找找。”
“哪里敢劳烦你们,青翼军都是帮大魏守国门的精贵人,”镇东王低头摆摆手,示意送客,“本王自己家的事,何须用人?”
梁为安指尖轻敲身上铠甲:“哦?原来是王爷的家事啊,这两天怀荒镇里烟熏火燎,末将还当是镇中数万百姓的事。”
镇东王忽然暴起,将桌上茶壶劈头盖脸扔向梁为安,怒目道:“你这样无父无母的小小杂种校尉,若在以前,连抬头看我的资格都没有。如今也是你们得势了,竟然都质问到我皇室头上了?滚!”
梁为安正了神色,推开身边属下递来的手巾,自己抹了把脸。
他直视镇东王,目光沉静:“王爷的家事,末将不便再过问。但若是他日再涉及我怀荒镇百姓,末将就必然要借一借的大魏法度的‘势’了,还请王爷担待。”
他说完这句话,转身带人出了屋子,去楼下马车里救出掌柜。
只留下镇东王一个人目眦欲裂地坐在这间照不透阳光的阴暗房间中。
这以上的种种变故,身处其中的钱大娘和正则灵均都不知晓。
城外树林中,正则从地下跌跌撞撞地钻出来,还没站稳,他怀中忽然跳出一个人,一把扶住他:“你怎么样?为何不让我出来帮你?”
正则用独臂推灵均一把:“别管了,快和钱大娘汇合,离开这里。”
灵均咬牙,把变回人参的哥哥揣在怀里,有意在林中兜了几个圈子再赶去先前约定的地方。
没有人。
整个林子里都没有人了。
只有一根刻着“镇东”字样的鎏金羽箭,斜插在染血的老树根旁,入地三分。
灵均呆立原地,半晌握住拳,肩膀微微颤抖。
正则化出人身,靠在老树上,叹了口气:“走吧。”
“走?”灵均看向他。
正则捂住还在流血的手臂:“那个道士难保不会找来,我们该离开了,走吧。”
他向灵均伸出手。
灵均怔怔看着他,摇摇头,指着地上的羽箭:“他不会找来的。他在等我们自投罗网。”
正则忍着手臂上传来的钻心疼痛,咧开嘴故作轻松地笑了一下:“原来你看得出来啊,我还以为你被我养傻了。”
“我不傻,”灵均还是摇头,“我不能走。”他低头看着地上的血迹。
正则“嘶”了一声,垂下手,皱眉:“你再说一遍?”
灵均看向他:“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抓钱大娘和那个孩子,是为了引出我们。我不能走。”
正则叹气:“我不是真的让你再说一遍。”——
作者有话说:终于考完了一门很重要的考试,呜呼
第54章
正则一拳砸在粗壮的老树上, 手臂传来的抽痛让他忍不住烦躁:“我不明白,灵均,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一切都在变好,你也救了善人, 功德到手, 他们抓走那两个凡人是另外一回事了, 和你没有关系!我们只要去别的地方继续修行就好了!”
“不是的,”灵均上前几步, 撕下衣角给正则包扎起手臂, 他的声音低微而坚定,“哥哥你先走吧。我要去救他们的, 你若是往西等不到我,就回长白山上等我。”
正则看着他的头顶的发旋, 忍不住怒意:“你知道什么叫‘自投罗网’吗?那只是两个凡人,你只是和他们相处了几年而已,就要为了他们冒性命之险?你忘了自己的千年修行了吗,你是人还是人参?”
“哥哥, ”灵均抬眼看他, “你就从没想过天下万种精怪,为什么独独我们人参一族最是与众不同吗?”
北风被树林切割成耳边连绵的呜咽声。
灵均一字一句道:“他们修道也好、修心也好,只有我们一族修的是救人的功德, 是不是因为天道注定我们一族修的就是甘愿为人奉献的善心呢……我如果今日眼睁睁看着无辜稚子因为我死去, 那我以后如何面对自己的本心?”
正则已经没有力气生气了, 他闭眼哑声道:“我们有多少先辈都是死在了救人的路上,我只想和你安安稳稳活到证道。”
“难度小的就救,难度大的就逃,修行难道修的是投机取巧吗?这样别说凑满一万功德, 就算是救了十万个人、百万个人,我也不觉得我证的是真正的‘道’。”
“哥哥,”灵均神色复杂地看向正则,“你才要问一问自己,你是人还是人参?你都从人类那里学会了什么?”
“我族先辈证道者寥寥,到底是都死于贪婪的人族?还是,他们也曾像哥哥一样聪明,逃出了自己要修的‘道’呢?”
树林间重新归于沉寂。一只乌鸦从林间深处掠出,落在枯枝上,压得枯枝微微颤动,发出细微的“嘎吱”声。
乌鸦也同他们一样静静地伫立着,脑袋微偏,木楞楞转动着漆黑的眼珠,什么话也不讲。谁也不知道这一族从亘古以来的累累白骨中究竟都见证过什么。
这是两只人参的第一次争执。
第一次争执,就是关于生与死。
终于是灵均回避了对方灼人的视线,他神色放软了一分:“我方才不该那样说你……我也不知道我们谁才是对的,怎么可以大义凛然地指责你呢?”
他摸摸自己的鼻子:“我刚才是不是有点太大义凛然了?我不一定能活多久啦,你就先别忙着生我气啦。”
正则错开眼:“还好。 ”
“不太好,”灵均抬起手把他的头转回来,“或许千年之后你到了九重天上就知道我们谁才是对的啦,到时候你万一还在生气,不肯告诉我怎么办呢?”
“不会告诉你的,”正则皱眉“嘶”了一声,“没轻没重的,压到我耳朵的伤口了!”
“我砍点自己的须子给你吃对你的伤势会有帮助吗?”灵均眨眨眼睛,问。
“有帮助的话我打小就把自己四肢全砍下来给你治脑子了。”正则骂他。
灵均就笑。
良久,正则低声问:“明知会死,你也一定要去?”
灵均点了点头,头顶的发旋儿毛绒绒的。
“走吧。”正则抬起独臂胡乱揉了一把。
灵均惊讶看向正则:“你也……”
“我也是‘人参’,又不是‘独活’。”正则打断他。
他想笑一笑,却又牵动了他耳旁的伤势,痛得他呲牙咧嘴:“……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一个种族的名字叫独活,这好听吗?”
他一边自强不息地用嘴撕开伤药盖子,一边骂骂咧咧:“人族不知道自己是万物之灵吗?不知道他们起的名字就会被天道认定吗?都是些什么不负责任的人啊……”
灵均接过对门阿欲咄送他们的伤药给正则上药,两行清泪无声扑进落叶中。
头顶已经站立半晌的乌鸦这时忽然张口,拉出嘶哑诡异的调子:“八月三十一——不来——收尸——”
二人都是一惊,抬头望去,那只乌鸦已经化为一根黑色羽毛飘忽忽落在地上。
*
“巴特耳大会那天,镇东王府里究竟是如何打斗的,混乱中钱大娘也讲不清楚。只不过镇东王那伙人一直以为只有一株人参,这才给了钱大娘捡走其中一个的机会。”
“被捉住的灵均,”姒墨叹了口气,眼角泛起淡淡的红痕,“他是怕疼的那个啊。”
再修行百年千年的人参,其实被钉起来的时候,也不过只有一个盒子那么大。
那么大的人参,能流多少血呢?
每天都来取血的话,很快就流干了。
血流干了之后,他们就喂它妖血。
高道长和他带来的小道士不参与这种事,镇东王府原本养的那些方士能有多大能耐?尽是捉了一些尚未成形的低微小妖,搅碎了就往他早已被割得支离破碎的身上灌。
那些还没褪去羽翼或是连话也不会说的小妖,他们在鼎里爬来爬去,他们在哭。
到后来,方士们都要用竞宝的方式来决出每日来给他灌血的人。谁今日得的宝物最拿不出手,就要接下这“辛苦事”,掩住口鼻和耳朵往鼎里加上新捉的小妖,拿金杵一个个把脑袋敲碎了,和着前一日、前前一日、不知尽头的日子里留下的残破妖骨、皮毛、妖尸,碾得烂烂的,好方便“喂”给他。
他每天都能听到尖利的叫喊和哭声,方士嫌弃的呸呸声。
他哭不出来。
他的根须不自觉地吸收这些小妖模糊腐烂的血肉。
高道长只来看过他一次,似乎欲言又止,但最终只是沉默着走开了。
再后来,他流出的血开始变黑,但是那些人类的眼睛已经被五光十色的宝物迷住了,再分辨不出颜色。他们眼里只有贪婪。
细碎的灰尘被周遭弥漫的带着炭火温暖的稀薄烟雾簇拥着浮沉,镂空窗棂下,姒墨和沈道固二人对坐,相顾怅惘。
“你该救他的,我才是错得离谱。”良久,沈道固低声道。
他闭了闭眼,长叹了一口气:“灵均,也是决定回来救钱大娘的那一个……怪不得他那时说‘正则才是对的’,他该恨的。”
他为救人族而归来,却被人族一点点折磨得坠入深渊。
姒墨垂眸,眉间寂寥:“我救他,是因为我本可以救他。”
她下意识摩挲手腕上两只茶色镯子,缓缓道:“钱大娘曾说,她找过我两次,只是命运没有眷顾她。”
“灵均被抓之后,她又来找过你?”
沈道固说完就否定了自己:“不对。那时你日日都在衙署中,而且你虽然不知道镇东王府被抓的妖物就是灵均,但也很快开始为他们筹谋。钱大娘若是想求你,一定求得到。”
他猛然抬眼:“是巴特耳大会之前?因为念窈受不住城中的艾草,你带她出城的那一段时间。”
他忽然懂了姒墨眼中的悲哀,他心中一颤。
姒墨闭眼,颔首。
“钱大娘那时被抓了,是银平酒楼掌柜来的。”
被梁为安救走之后,独自在家翻来覆去一晚上的掌柜终于鼓起勇气去求姒墨。
可还是在衙署的门口,署吏说:“姒墨姑娘吗?她昨天回来过,不过念窈姑娘好像对艾草过敏,今天一早又出城去外面玩了。”
所以正则和灵均独闯了镇东王府。
世事就是这般阴差阳错。
“不怪你。”沈道固干脆撩起衣袍单膝跪在姒墨面前,望进她低垂的眼里。
“天道垂怜,让他们遇见了你。若你不来怀荒镇,他们连一个为自己报仇的机会都未必有。”
“是你带我来的怀荒镇。”一滴晶莹的泪珠落在天水碧色留仙裙上,姒墨吸了吸鼻子道。
“对,是我,”沈道固微笑,“所以我偷两壶正则孝敬你的参茶也是应当的。”
姒墨茫然看向他。
沈道固柔声道:“你已经救了他们,他们现在在钱大娘身边呢,天下之大,哪里都能去得;好人坏人,将来还会不断地遇见。就算是千年后才能重逢,正则也会一直等他。”
他把手肘撑在膝上,故作自恋道:“我若是不邀请仙人来怀荒镇,他们何来这一分生机呢?”
“那还是我先留在你家的呢,你才能带我来怀荒镇。”姒墨还带着点鼻音。
“对,”沈道固点头,“所以年儿孝敬你一些‘姒墨跳墙’也是应当的。”
“那你祖父若是……”姒墨张口。
“快别往上捋了,我祖父一把年纪,都剃了头发当和尚去了,可消受不起这碗福气。”沈道固恳求般摇一摇她的袖子。
姒墨终于被逗笑了,她抬手揉了揉模糊的眼睛,沈道固下意识去摸袖筒里的帕子,迟疑了一下,终究只是站起了身。
他走到桌边,探了探赵年儿那一大碗“姒墨跳墙”的温度,回头招呼姒墨:“温度晾得刚好了,快来用吧。”
姒墨面露难色。
她试图挣扎:“我现在身体已经很好了,一会儿正打算出门打两套军体拳,真的不是很需要喝这个了。”
沈道固冷静道:“你哭得嘴唇都发白了。”
姒墨咬唇,向后靠在妆台上,从善如流改口:“你说的没错,方才的确是我在硬撑,我其实虚得已经快要晕过去了,哎,头也疼坐也坐不住,你们凡人是不是有一种说法叫做‘虚不受补’来着?我恐怕是也无福消受这些大补之物了。”——
作者有话说:真的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喜欢钟钟写的东西,真的很感动
为了你们的每一个评论、每一个订阅、每一瓶营养液和投雷,钟钟鞠躬!
真的谢谢大家。
这个故事看男女主感情线也能看出来,才刚刚渐入佳境而已hhh,一半都没有写到,钟钟会努力写好接下来的每一段情节每一个人物的!一定不会辜负大家!
第55章
沈道固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 也不戳破,转头出了门。
念窈从他们讲故事开始一早就出去找梁为安了,沈道固这一走,屋子里只剩下姒墨一个人, 她心有余悸地摁了摁胸口。
然后房门就又被一把推开, 赵年儿带着一身寒气冲了进来:“姑娘, 我对不住你!”
姒墨:“?”
她抬头看向赵年儿身后老神在在的沈道固。
沈道固一摊手,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就是告状去了”。
赵年儿声泪俱下:“姑娘, 我的厨艺竟害你至此吗!我真是十恶不赦!”
姒墨艰难道:“……那倒也没有。”
赵年儿黯然:“我果然除了杀人什么也做不好, 我连做的汤都恶心得姑娘胸闷气短,我何必汲汲营营留在姑娘身边, 我何曾对得起姑娘?”
姒墨迟疑着拿起勺子:“也……没那么不好。”
赵年儿伤神:“姑娘不必安慰我,想我一生自诩游侠儿匡扶正义, 却从不曾为身边人做过一件善事,我做汤也正如我做人,只贪浓烈新鲜,到头来只是混乱得不堪一品。”
姒墨舀起一勺汤:“……话也不是这么说。”
赵年儿抬头, 期盼着看向姒墨。
姒墨张嘴。
赵年儿屏住呼吸。
姒墨吃了一口。
赵年儿泪眼婆娑。
沈道固鼓掌:“好!”
小屋内掌声雷动。
姒墨放下勺子, 对感动得热泪盈眶的赵年儿温柔道:“其实你的为人我们都看在眼里,纵然从前走了些弯路,但是我们其实都很认可你骨子里的正义。像沈道固, ”她抬头看了一眼转身欲逃的沈道固, 直白点了他的名字, 破灭他的幻想,“他也是个不习惯直抒胸臆的人,就像这汤,他想借此与你拉近关系, 却一直不好意思开口,你愿意给他这次机会让他也尝一尝你的用心之作吗?”
赵年儿回身死死拉住沈道固的衣摆:“我愿意!姑娘,我十分愿意!”
重拾做人信心的赵年儿离开之后,姒墨和沈道固分坐小桌两旁,久久无言。
“其实还行。”半晌,沈道固等喉咙里的腥甜褪去后,开口打破沉默。
姒墨伸手把碗往他那边推了两寸。
“其实也不是特别行,”沈道固立马改口,“我一般都是鼓励式教育。”
姒墨轻笑。
“其实还行。”她轻声说。
融融天光里,两人相视而笑。
“那正则和灵均所坚持的道,”沈道固忽然问,“谁才是对的呢?”
姒墨愣了一下。
沈道固指腹无意识地摁在紫檀木桌上:“那时仙人说不能为他传道,是有什么深意?”
姒墨移开视线:“没有什么深意,只是我也不知答案是什么。”
窗外侧柏孤影摇曳,她有些出神:“我幼时……”
我幼时学道五百余载,却是固执地走上了另外一条路。
而今回首琢磨天道为何,竟然只记得茫茫然一片空。
不知对错,不辨情理。
一声轻微的咳嗽溢出她唇间。
“我先前从未与你讲过,我现今七百余岁,其实……连一次天劫都还没渡过。”
“无论是天生神祇,还是飞升成仙,每千年都要忘却前尘往事入凡世渡一世天劫,渡不过的神和仙就会一世世沉沦红尘之中。至于我,”她自嘲一笑,“他们都说我连一次天劫都渡不过,我想也是。”
“我从前以为我知道天道是什么,言霁叔从小就教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我以为只是我选择不做善人而已,”她回头,重新看向沈道固,“可是我在人间半载,忽然在想世上真的有‘顺应天道,不争不执’的善人吗?这世上会不会本应就有对与错,有情与理,有亲与疏?”
“我不传道,是我忽然发现,我从前以为的道未必就是正确的,”她轻笑一声,“尤其是那晚你问过我之后。”
沈道固指腹微微收紧,认真道:“道固也有一点愚见,能否与仙人探讨一二?幼时祖父教我这句话的时候,曾以农人举例:只有农人顺应天时、地利去耕耘,才能期待丰收,这不是天道在偏爱他,而是他的行为与自然规律达成一致后,产生的必然结果。”
“天道不因人的跪拜乞求而赐福,也不因人的身份尊卑而区别对待,而‘善人’之所以能得‘常与’,是因为他言行举止都与大道相合,故能‘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顺应天道规律应得的结果,而非天道的额外奖赏。但依我看来这天底下岂非全是‘善人’?饿了都知道吃饭,下雨了都知道往家跑,”他笑,“仙人,道固是哪一步想错了呢?”
姒墨挑眉:“这不是还有不接受自己老去想长生的,和强求身外宝物的吗,”她托腮,“可听起来他们也没有很被‘不与’,甚至几乎是顺极了。”
沈道固:“他们如今都已经尸骨无存,这不正是应得的报应?正则灵均二人虽然无妄之灾,但未尝不可说经此一事后他们离仙缘更近了一分。”
姒墨出神:“所以我也是天道中的一环吗?”
沈道固奇道:“仙人为何不觉得自己是天道中的一环?”
“我……”姒墨恍神,“我应当不是。”她喃喃。
她垂首看着桌上温着的茶壶,那里泡着正则留下的参须。
世事如此玄妙,人的一个念头、一丝欲望,交织糅杂、环环相扣,于是世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同的故事。
但古往今来,历史循环往复,这其中又充斥了满篇的必然。